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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廷前相争,互不相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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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载沣便去见慈禧太后,报告会议过程,有慈禧来决定是立宪与否。据野史《齐东野语》上说,会议结束后,奕劻和袁世凯面见太后并弹劾铁良,说“若不去铁,新政必有阻挠。”慈禧太后晚年精力不济,很多事情都要依仗这两人,但铁良又是她用以平衡奕劻和袁世凯势力的。在这种情况下,一向独断专行的慈禧也很烦恼,甚至说:“我如此为难,真不如跳湖而死。”而会议结束后,京城里谣言纷纷,说什么两派人不但动口,还动上了手,“朝市之间莫不皇皇如,竟有人言戊戌将见者”,一时间北京空气十分紧张,仿佛要再次发生政变云云。
政变之说,当然是过于夸张,这次廷前相争,也只不过是两派人马的锋芒初试,好戏还在后头。经过几天的考虑后,慈禧太后调和了双方意见,于1906年9月1日发布了“仿行立宪”的诏旨。在诏旨中,既不否定立宪,也宣布马上立宪,而是说“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操切从事,涂饰空文。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为预备立宪之基础。”
其实,从总的情况来看,这次会议上倒没有人公开反对君主立宪这种制度,关键问题是什么时机推行的问题---也就是说,立宪是远期目标还是近期目标的问题。另外,在承认当时“纪纲紊弛,百弊俱生”的前提下,两派人对实行速行立宪的结果也有完全不同的推论。
反对速行立宪的一派认为,一个国家的立宪要取得实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政府对社会的有效控制能力,各种资源(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的相对充沛,国民的教育程度,吏治的清廉和有效等。这种观点姑且称为“条件论”,他们由此认为,在不具备这些条件就贸然速行立宪,不但事与愿违,反会给国家和民众带来灾难。更有甚者,他们对改革者的动机表示怀疑,有如荣庆在会议上的讥讽之语。
主张速行立宪的一派也承认当时的现状,但他们反过来认为这种现状是因为没有变革的结果。因此,只有通过立宪的刺激和引导才能改变这种危机。而且,速行立宪派对立宪后的推论相对乐观,他们认为立宪制度一旦建立,缓行立宪派说的那些条件是可以在这种制度下逐渐创造出来的。这种观点也就是所谓的“危机论”。
从逻辑上来说,这两种观点其实都会陷入一种两难境界。正如萧功秦先生在《清末新政时期的立宪论争及其现代启示》中所作的“重症病人”的比方,医院里的有一个重症病人,医生们在讨论治疗方案上时,“激进派”医生认为,由于病人的病情恶化,危在旦夕,要挽求病人的生命就必须立即进行大手术,否则病人就没有生存可能;而“保守派”医生则认为,正因为病人病情严重,生命垂危,在病人根本不具备进行大手术的条件下,任何大手术只能使病人加速死亡,因此只能进行小手术,大手术既使必要,也只能在病情好转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事实上,这种“重症效应”下引发的政治选择两极化在戊戌变法时期已经初见端倪,当时康梁等人“不变则亡,小变亦亡,大变则强”的立论何尝不是一种“危机论”?而反对康梁变法的那些守旧派其实只是“条件论”的拥护者,倒未必是反对变法本身。
可惜的是,清末的民族危机越是深重,“重症效应”下引发的两难抉择就越为的急迫和尖锐。就当时而言,双方都有道理,但抉择只有一个,哪一方能取得优势地位呢?从近代历史来看,在危机日益深重的情况下,“危机论”更有市场,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但是,我们不能不认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危机论”更倾向于一种非理性的情感层面,其引发的往往是一种激进的政治思潮,一旦民众被发动起来,相对理性温和的保守力量将被历史的洪流彻底冲垮(正如本书有意无意提示的),这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