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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青春期与成年期的性
不要弥合人生不同阶段的自然区分,少年,青春期,成年,老去……让每一段生命都获得美德的快乐……让每一次转变都有好的过渡,并从过去的不完美中吸取教训,这样统筹你的生命,好让审慎和美德占据最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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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布朗恩爵士(Sir Thomas Browne),英国哲学家、医生
发育的传统理论主要集中在儿童和青少年阶段。在年老时发生最后的变化之前,成人期代表发育的停滞期。人们对性的一般认识所符合的模型基本相似:儿童期性兴奋,青少年性觉醒,成年早期达到顶峰,中年后逐渐下降,老年期性欲和性行为消失。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这一认识已发生了改变。如今,成年期被认为是具有自身发育特征的一个特殊的生命阶段(Bee,1987)。
青春期是人生的第二个十年。成年期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青年为18~39岁;40~59岁为中年;60岁以上为晚年。
大多数生命发育理论认为生命周期是由一系列的阶段构成的(Erikson,1963a;Loevinger,1976;Levinson,1978)。另外也有人对这种可预测的成熟模式是否存在提出了异议,认为成年期后的变化不过是机体对外界应激和状况所进行的不断调节(Pearlin,1980)。
童年期和成年期在其一般特征和性征上具有迥然的差异。而青春期作为中间过渡期,其特征较难以概括,因为它将儿童期与成年期的部分特征混合到了一起。例如,青春期后人生物学上具有了生育能力,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从社会角度上讲他们却尚未满足为人父母的条件。目前,青春期性行为与成人的性行为形式有了更多的共同点,并且其生殖能力的具备清楚地画清了它与儿童性行为的界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将青春期性行为作为成年性发育的前提在这一章进行讨论的原因。
性观念
青少年的性观念基本上可以通过他们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得到反映。根据埃拉·赖斯(Ira Reiss)(1960,1967,1980)的研究,美国年轻人的性标准可以归为四类:(1)禁欲主义(abstinence)——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男人和女人在婚前发生性行为都是错误的;(2)相爱,则可以接受(permisiveness with affection)——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已经订婚、彼此相爱或者感情深厚时,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对的;(3)不相爱,也是可以接受的(permisiveness without affection)——即便没有感情或者稳定的性关系,只是基于纯粹的性吸引,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发生婚前性行为都是正确的;(4)双重标准(double standard)——婚前性行为对于男人来说是可以接受的,但对于女人来说则是无法接受的。
青少年的道德标准与他们的行为并不总是一致的。对于他们所能接受的行为,他们的标准往往较为严格,而对于他们自己的行为则较为宽容,对于他们行为的认知标准更为宽容(Roche,1986)。当他们自己的行为达不到自己的标准时,这种认知可以帮助他们减轻内疚感。 另外,在恋爱的早期阶段(双方还没有强烈的情感),男性和女性对于正确的行为的认知具有广泛的相异性,男性更可能支持性亲密而且越早越好;在约会的晚期阶段(双方已经相爱),双方在道德观念方面已经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了。
同伴文化
目前已经有很多文章对青少年同伴文化(peer culture)和更广泛的年轻人亚文化(youth subculture)是如何影响性观念和性行为进行讨论。能否坚持群体的价值观决定了一个人受欢迎的程度。另外,这些价值观被认为是与父母的和社会的价值观相违背的。
其它人对这种说法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青少年是属于多种不同的群体的,他们既不会简单重复成人社会体系的性价值观和期望,同样也不会将其完全否定。
同伴压力可能会呈现为挑战、社会拒绝和排斥的威胁,也可能会更直接地表现为强迫。与黑人男孩相比,白人男孩更容易受到同伴压力的影响;而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受到同伴的影响。因而,白人女孩最容易在作出性决策时因受到同伴的影响而摇摆不定(国家调查委员会,1987)。
性与成年人身份
青年人可能因为认为自己已经完全成年而参与性活动,也可能为了在成年人中获得这种认同而这么做。
与许多前文字文化不同,工业化社会没有普遍认可的可向个人和社会表明其社会身份转变的成人仪式(rites of passage)(Muuss,1970)。尽管在不同的文化间存在着差异,但是社会总是对青少年的行为表现有着强烈的期待(专题9-2)。正如参照流行的标准所作出的估计,缺乏性兴趣,性兴趣过度,或者错误的性兴趣方式,都在向父母和其它成年监护人发出警告。有些父母顾虑十几岁孩子的怀孕、性传染疾病以及孩子们声名受损的后果,所以他们感到有责任去引导和保护他们的后代。但其它的父母也可能试图对孩子们强加行为准则,而对这些准则他们本身既不相信,也不遵守;他们对家庭“形象”的关心可能更甚于对孩子性行为本身的优点和缺点的关心。另一些父母仅仅是不介入孩子的生活,只要别惹出麻烦就行。在这些情况下,年轻人享受着自由,但他们可能会渴望引导和限制,因为这些限制表明了父母的照管是出自足够的关心。
专题9-2对婚前性行为的跨文化考察
在福特和比奇(1951)的调查中,大约一半的前文字社会允许女性婚前性交。假如将那些公开谴责但又私下宽恕这种行为的社会包括在内,这个数字则上升为70%。在人们能够互相自由接近的地方,年轻男女几乎每天都从事性活动,但对伴侣则加以选择。
马歇尔详细报告了生活在曼加阿岛(南太平洋库克群岛之一)上波利尼西亚人(Polynesians)的性允许社会:
婚前性活动的标准方式是“一夜爬行”(motoro),这似乎是波利尼西亚人的一种普通的文化习俗。然而如同下面所描述的,在曼加阿,年轻人的聚会并不容易,它再次表明了即使是性允许,也不意味着自由地和不加选择地进行性活动。
年轻人想要求爱,首先必须溜出自己的家门,再避开村里的警察(这些警察在外搜寻那些违反晚9点钟后宵禁的人),然后赶在其它求爱者之前抵达姑娘的家。有时这种努力在晚上10点钟至午夜间进行;假若成功,他就可以待到凌晨3点钟。假如姑娘请他来见她,或者他是一个常来常往的来访者,那么他的任务就容易完成;假如不是,他将面临要么与姑娘“甜言蜜语”(有吵醒家里人的危险),要么使她神魂颠倒,要么用手或毛巾捂住她的嘴,直到他完全插入。曼加阿男孩相信,假如求爱者与她谈话,大多数姑娘不会呼叫家里人,但假如男孩试图使用暴力,大多数姑娘会呼叫父亲。在任何情况下,一完成插入,抵抗就会消失。“她叫不出声来。”胆小的男孩或肤色较深的、不吸引人的年轻人可能要花一年时间的‘甜言蜜语’去赢得他所期望的姑娘,其它人则通过月下情歌来加快他们的求爱。大多数年轻人在这些事情上都可以手到擒来*。
福特和比奇所考察的大多数文化,其由年轻人性规则的差异所表现出来的特征,要比缺乏实施现有禁令的力量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更少。例如,阿罗勒斯(Alorese,印度尼西亚的一夫多妻制农业社会)、安达曼尼斯人(Andamanese,一夫一妻制的半游牧社会,靠采集、狩猎和捕鱼为生)、休依乔尔人(Huichol,一夫一妻制、靠狩猎和耕地为生的墨西哥人)都在形式上不赞成婚前性交,但几乎不作任何努力去制止它。只要不夸耀这种经历和不引起受孕,一般是可以容忍的。当发生受孕,男女双方要被迫成婚。因此,在这些文化中,年轻人通常采取避孕措施。方法包括性交中断、在女孩大腿之间射精、在阴道中置一块衬垫及性交后冲洗阴道。怀孕的女性也可能求助于流产。
在限制性的社会里,女子的童贞在结婚时受到高度的重视,社会对成年前的性行为的强制性禁止也造成巨大的痛苦。监护和隔离被用来防范。当防范措施无效时,就实行羞辱、惩罚,甚至致死。例如,在查盖人(Chagga,坦桑尼亚进步的一夫多妻制农民)中,假如男孩子在做不正当的性活动时被捉住,他和他的同伴会被这样处置:一个人被置于另一人之上,并用桩钉在地上。
Donald Marshall,“Sexual Behavior in Mangaia”,in Marshall and Suggs(1971),p.129.Reproduced by Permission.
性通常会被叛逆的青少年用做表达反抗和独立的方法。在青春期性发育过程中,一个人想要做的事情可能并不是社会所期望的。这种矛盾可能存在于是否进行某种性行为,以及采取何种性行为方式的选择上。青少年被迫面对满足性的需求和同伴的期望,同时又不能违背成人世界而造成麻烦。如果成人的性观念是合理的,而且已经解释清楚,那么发生矛盾的可能性将比较小;而如果过于苛刻或者本身松散不清,那么青少年可能会比较难以过渡为成人。
性与家庭的角色
父母的影响同其它一切渠道一样重要(Newcomer和Udry,1983)。母亲第一次做爱的年龄对女儿开始性经验的年龄有着重大的影响。对青春期的少女来说,如果母亲没有通过清晰坚决的限制来施加影响的话,她们更有可能发生性行为。对男孩子来说,与母亲就某些主题进行交谈和后继的性行为有关,但是和父亲的交谈则会导致更频繁的性行为(或许因为母亲通常不赞成而父亲则往往默许这种行为)。其它的一些研究倾向于证实那些家庭完整或者兄弟姐妹很少的家庭里的孩子在青春期进行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小(国家调查委员会,1987)。
性交的后果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美国年轻人性行为的解放已经成为最深远的社会变革(第21章)。性观念的转变最早从大学生开始,目前已经迅速延伸到了中学生,并且通常达到初中生的水平。年轻人性行为改变的同时,父母和社会的容许度也发生了变化——部分勉强对年轻人的方式给予妥协,部分对这种新的性观念给予了默默的支持。
与此同时,对于年轻人可能发生的怀孕和性传播疾病,我们也有着深远而广泛的忧虑。随着灾难性的AIDS 迅速传播到了青少年人群中,这种焦虑已经变得迫在眉睫。
我们如何评价青少年性行为的后果,部分取决于我们所看到的是哪一部分青少年人群。从乐观的角度来看,有些性活跃的青少年有着丰富的性经历,但是他们却没有出现明显的疾病后果。从悲观的角度来讲,有些青少年之所以发生性行为是迫于同伴的压力,其性生活仅仅是毫无快乐的妥协;怀孕女孩的心理和社会发育都受到了严重的妨碍;原本正在发育的男孩和女孩遭到了性传播疾病的侵扰。其它的忧虑还来自于社会名誉的毁坏以及对之后婚姻幸福的破坏(Miller和Simon,1980)。青春期女孩发生上述大多数危险的几率都较高,不过男孩也无法免除这些伤害。
正面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已发生性关系,并且发生的年龄在提前,对于这样的事实,可能很少的成年人会欢欣雀跃地公开表示庆祝。父母并不会恭喜自己未成年的孩子突破那条界限。不过,某些社会部门为今天年轻人享有更大的性自由而感到高兴,认为这样有着正面的价值。
现在,基本上每个人都会认同性是一个好东西,尽管对于性经历应当采取怎样的形式目前还有一些争议。如果性对于我们的生活有益,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将它从孩子手中夺走呢?有些人对过去的性压抑和双重标准的伪善感到不满,并认为年轻人这种开放、诚实、平等主义的性行为如果能够适度的控制,将是一种革新。
负面的结果
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忽视现在青少年性行为可能会带来的严重的社会后果;不过,也有人指出,这反映的正是我们的社会没能及时、充分地提供性知识、指导和保护。
AIDS 的威胁(第5章)并没有阻止青少年变得性活跃,但是他们中很多在选择性伴侣时可能会变得更加小心和更富选择性。而其它青少年还在继续否定AIDS的危险而在避孕不当的情况下性交,或者是感觉自己是百毒不侵的。
另一个日益广泛的问题是少女妈妈现象(图9.7)。尽管性传播疾病对于男女来说都是一种对健康的威胁,但是女孩却要独自承担受孕的危险。尽管男孩也会受到影响,但是女孩承受的社会压力更多。
医学对这一专业领域的兴趣逐渐加深的同时,大众媒体也开始对“有孩子的孩子”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原因很充分:在发达国家中,美国青少年怀孕的比率最高。年龄在15~19岁的青少年怀孕率最高,尤其是其中年龄较大的孩子:美国19岁女孩怀孕的比率是荷兰的3倍,而荷兰则是一个有名的实行性解放的国家,在过去的十年中,每年有超过100万名青少年怀孕。1984年,在20岁以下的青少年中,据估计有1,004,859名女孩怀孕,即所有青春期女孩人数的11%。1985年,在900万名15~19岁女孩中,差不多一半已有过性活动。图9.8所示为她们的结局(Lewin,1988)。据估计,2/5的美国女性曾经在青春期怀过孕。每年有50万名女性成为母亲;每年由15岁以下的孩子生下的婴儿差不多有10,000个;差不多1/3的未成年母亲会在20岁之前生下第2个孩子。这些未成年怀孕中一半是在第一次性交后6个月之内发生的。在这一段时间内,年龄小于等于15岁的女孩发生受孕的机会是18~19岁女孩的2倍(Zelnik,1980)。
目前青少年怀孕和分娩的比率已经停止增加;不过,未成年的未婚父母比率仍然较高。1970年,平均每1000名未成年少女会生下68.3个孩子,1985年,这一数据已下降为每1000人中51.3个孩子。未婚未成年父母的百分比已经从1970年的不到33%,增加到了1985年的58%。未成年黑人在未结婚时便生下孩子的比率较白人高2.3倍,尽管白人未婚先孕并且生下孩子的数量增加最为迅速;正是由于白人中的这一增长,导致了未婚青少年分娩率的增加(国家调查委员会,1987)。如果继续保持目前的态势,现在14岁的女孩中至少40%会在20岁之前怀孕。她们陷入了一个持续的循环中:年龄在15岁及以下的未成年母亲中,82%是未成年母亲的女儿(Pitt,1986)。
未成年妊娠会给母亲和孩子带来严重的健康危险;母亲的年龄越小,危险越大(阿伦·古特马彻研究所,1981)。未成年怀孕母亲中差不多一半会生下孩子并把孩子抚养长大;很少会把孩子送给别人领养。因此,过早分娩对母亲和婴儿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同时,抚养孩子的过程对于一个年轻的单身母亲来说也会带来很多后果,不论是对于每个个体还是整个社会来说都如是(专题9-3)。单从金钱的角度来说,在1985年未婚母亲带大孩子所需的经费差不多为160亿美元(Carnegie Quarterly,1986)。
尽管青少年怀孕主要是给少女母亲带来了负担,但是未成年父亲也会承担严重的后果。除了阻碍学业和工作以外,未成年便成为父亲还会导致巨大的压力和矛盾。一般当两人的恋人关系结束后,便不再允许这些小父亲见到自己的孩子。他们会对无力提供金钱上的支持感到受挫,并且因为社会对他们的反感而痛苦(Heindricks,1980)。因为在内城社区,做父亲只是获取成人地位的少数方式之一,因此正确地对待这些处于不利地位的年轻男孩可能是防止未成年父亲的重要方面。
流产消除了未成年妊娠的很多后果,而未成年人也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流产这种方法,不过流产向许多年轻人和家庭提出了严重的道德问题。与成年人相比,青少年对流产的心理反应似乎更抵触一些,所感觉到的失落感和内疚感更重(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如果未成年孕妇积极参与作出了流产的决定,并且获得了足够的信息和心理支持,那么他们所遭受的创伤会减少。
青春期的性教育
鉴于青少年发生性关系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在中学进行性教育将被更多的公众接受。在对儿童进行性教育的问题上,很多人仍然表示怀疑,但他们对于青少年性教育没有什么迟疑。据称,在1985年一次全国普查(Harris Poll)中,85%的受访者都称中学应进行性教育。在所有涵盖的话题中,节育和性传播疾病是最受关注的。
不过,青少年性教育仍然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其批评者宣称这种指导只会鼓励青少年进行性实验,从而会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而不是解决问题。其它也有人希望性教育能够只集中在道德教育,并且重点放在禁欲上(说“不”)。性教育的支持者希望性教育能够超越具体问题,通过正面的性观念和负责任的性行为来加强年轻人的性生活。目前有几套不同的针对初中生和高中生的性教育课程(McCaffree,1986),但是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教师备课的质量。
那种认为性教育是发生性关系的诱因的指控是没有证据的。大多数已发生性活动的年轻人是在接受性教育之前发生性关系的。在英国、加拿大、瑞典和荷兰等国家,推行性教育的范围比美国更为广泛,而且青少年怀孕的发生率也更低。
在美国,目前几项研究表明,性教育在降低青少年怀孕发生率方面的作用也是大有可为的。韦尔伯恩-蒙哥利亚和爱德华兹(1986)报告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几个研究者对学校怀孕项目进行了评价,发现怀孕的数量发生了显着降低,并且发生第一次性关系的时间也被推迟了(阿伦·古特马彻研究所,1986)。在对青少年性教育项目期间和结束后5个月内的随访进行更深入和仔细的评估后,发现这些项目可以增加学生的事实知识(Kirby,1984)。泽尼克和金(Kim)(1982)也同样发现性活跃的少女如果已经接受了性教育,那么发生怀孕的可能性将较小。性教育并不是提高这些女孩发生性活动的频率的原因。性活跃的未成年女孩数量保持不变,即使这些班级的孩子接受了性教育。
如果辅以校医院提供避孕药物或工具,那么性教育项目将会变得更加有效。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的几所中学里,通过辅以校诊室的帮助,青少年怀孕的发生率从1977年的5.9%下降到了1984年的2.6%(Wallis,1985)。
尽管性教育具有潜在的益处,但是单纯只进行性教育似乎是不够的。尤其是对于在社会上处于劣势地位的青少年来说,怀孕并不仅仅是由无知或缺乏避孕手段造成的。正如前面讨论过的(第6章),心理和社会因素也是必不可少的原因。目前,如何使这些问题得到最好的解决是美国社会所面对的严峻挑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