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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同性爱与双性爱
世上的事情并不总是非黑即白的……生活世界中的每一件事以及这些事的每一个部分都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我们对人类的性行为认识得越深,则对性的实质的理解也就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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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弗雷德·金赛(Alfred Kinsey),美国生物学家,性科学研究者
当我们说起同性爱者时,要明白,我们正在讨论的是成千上万的各式各样的男性和女性,他们有的富有,有的贫困;有的受过教育,有的却为文盲;有的也许很有权势,有的只是平民百姓;有的很聪明,有的很愚笨。他们遍布全国不同的城市、种族、社会阶层、族群和宗教团体,生活在全国每一座城市和小镇上。他们是社会的组成部分。
在这一章里,我们将审视同性爱的三个方面:性、人际交往和发展。我们将一些属于社会方面的内容放在后面:同性爱解放运动在第22章讨论,法律问题在第23章,道德问题在第24章。
我们关注异性爱者的那些内容,也同样适用于同性爱者。例如,从第16章到第19章就与所有的关系有关。
另外需要谨慎地说一句:艾滋病在男同性爱人群中的流行已经对性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改变产生的效果还不多见于学术著作中;本章所引用的大多数行为研究都是艾滋病发现之前的。这些发现部分可能不再适用于现在或者可预见的将来的现实。
13.4 性爱取向的发展
为什么有些人选择异性性生活,而有些人选择同性性生活或二者兼而有之呢?对于这个问题还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答案。自从克拉夫特-伊宾以来,一些性研究者认为,同性爱是人生来就有的本性,或者有其生物学基础。然而,大多数行为学家却将喜爱同性爱生活的现象归之于社会因素,特别是与父母在一起时的童年经验。这场争论目前尚无结论。
生物学决定因素的证据
同意用生物学观点来解释同性爱的人很多,从那些怀疑有预成因子存在的人,到那些确信在胎儿期就已决定而与社会环境无关的人,不一而足。
除了科学证据之外,很多男同性爱者(可能比女同性爱者多)认为他们的性倾向可能是生物原因造成的。他们从未感到他们在这个事情上有选择的余地(大多数变性人也有相同的感觉)。同性爱活动家也认为生物原因的解释在政治上是有利的:如果社会认为同性爱者对他们究竟是谁这个问题没有选择的话,对他们的评价会比较有利(Whitman,1983)。
遗传因素
将遗传作为同性爱产生基础的说法由来已久,但直到20世纪中叶才得到完全肯定,这些研究主要着眼于同性爱者兄弟姐妹中的男女性别比,在同胞中的排列位置以及对双胞胎性取向的研究。
考尔曼(Kallmann)1952年曾报道,同卵双生的双胞胎同时为同性爱者的一致性,大于异卵双生的或不相关的男性。换句话说,如果双胞胎中一个是同性爱者,那么在同卵双胞胎中另一个也是同性爱的可能性比异卵双胞胎大得多。
同卵双胞胎比异卵双胞胎的基因更为接近,所以这项发现指向了基因的因素。然而,考尔曼研究的同卵双胞胎成长在一起,他们的生活经历也相同,正如基因相同一样,两者都可以解释这个结果。此外,其它的双胞胎研究结果和他的也不一样(Heston和Sheilds,1968;Zuger,1976)。
同性爱者的兄弟很有可能是同性爱者的事实被一次又一次地证实了。在一项研究中,同性爱男子的兄弟有25%也是同性爱(Pillard et al.,1982)。另一项研究表明,同性爱男子有一个同性爱兄弟的可能性是异性爱男子的4倍,有同性爱姐妹的可能性则没什么差别(Pillard和Weinrich,1986)。因为兄弟姐妹大多成长环境相同,部分基因也相同,这些发现并不能支持遗传因素在同性爱发展中的作用。
激素作用
性激素在性分化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这些激素也可能在性心理定式的形成过程中有同样的影响,这已引起人们很大的兴趣。有些研究提出,男同性爱者比男异性爱者含有较低量的睾酮,而女同性爱者比女异性爱者含有较高的睾酮。方法和结果的不一致使得这些研究无效。例如,一些研究发现同性爱者体内睾酮水平含量较高,而另外一些研究却没有发现这种状况(Tourney,1980;Sanders et al.,1985)。其它观察者已注意到男同爱者及异性爱者在生理结构、血液化学和睡眠姿势上的区别。同样,女同性爱者及异性爱者之间在生理结构上也有区别。
临床证据也不一致。例如,在一群出生前曾吸收过大量雄性激素的女孩中,没有报道有人有同性爱倾向。在另外一群先天肾上腺皮质增生(CAH)的妇女中——她们容易在出生之前吸收过量的肾上腺素,但长成女人——有37%是双性爱,17%是同性爱,只有40%的人是纯正的异性爱,这种平衡仍不明朗(Money,1987)。
基于动物实验,道尔纳(Dorner)认为,正像低等动物中雄激素水平决定雄性和雌性间的交配行为一样,人类也存在着同样的过程:雌激素影响胎儿,使它们向雌性方向发育;如果缺少雌激素,或者组织对雌激素不敏感,则胎儿向雄性方向发育,而不论其个体的性基因类型为何。
这种胎儿期性别决定论已被理论和经验所批判。从实验去研究这种现象的主要障碍就在于,在性心理定式的形成上,动物世界与人类并不等同,虽然同性性行为在许多动物种类中也发生。激素的确能诱导动物的同性性行为,但是,除了表面上的相似之外,这种行为和人类的同性爱行为一样吗?
脑的差异
同性爱由生物因素决定的观点要想真正令人信服,其证据中应该包含脑的差异。少数研究者声称已在下丘脑中发现了控制“男性”和“女性”性反应类型的脑中枢(第4章)。
对下丘脑垂体应激方式的研究提供了同性爱和异性爱之间脑部差异的间接证据。正如我们在第4章看到的那样,在月经周期的第一个阶段,雌激素激增之后,垂体分泌的促黄体生成素(LH)也急剧增加(图4.7)。而当异性爱男子注射雌激素到与女性相近的水平后,再给他们注射一些雌激素,他们的LH水平没有出现这种剧增。给同性爱男子做同样的处理,他们的情况处于两者中间——他们的LH比异性爱男子要多,但又不像女性那么多(Gladue et al.,1985)。其它的实验者则没有能重复出这样的结果(Gooren,1986)。
对成人而言,较之于对性别的影响,注入或者减少激素并不影响他/她的性取向。如果有生物性的影响,也一定很微妙,并且发生在生命的早期(Money,1987)。生物方式研究的案例仍在继续。那些试图证明心理变化导致同性爱的研究的失败给了它间接的支持。
心理—社会决定因素
对于心理学因素在性心理定式形成中的广泛影响基本上没什么争议,问题在于这些因素是否足够用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变为异性爱者而另外一些成为同性爱者。
再一次,我们需要审视生命早期的经历,而同样再一次的,这些证据又难以令人信服。看起来童年的经历和性取向似乎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在童年和青春期同性爱的经历比成年期要多得多:1969年艾利亚斯(Elias)和杰勃哈特(Gebhard)的调查显示,在青春期之前,有60%的男孩和35%的女孩有过同性性行为,他们中只有一部分人在成年后还保持这种行为。
来自新几内亚的跨文化证据甚至更加有趣(专题13-2)。为什么赞比亚男孩在成长过程中会参加口交仪式,但是却成长为活跃的异性爱男人?显然,童年期同性活动的参与自身并不能解释同性爱的取向。甚至大多数的成年同性爱男性,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一样,在童年时有过类似的经历。
精神分析观点
弗洛伊德假设每个人生下来都有向两种性心理定式发展的可能(bisexual potential),在性心理发育期间,他们可以发展成异性爱或是同性爱者,主要依赖于恋母情结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这样同性爱可以看做是发育过程中早期阶段的停滞(fixation)或这样一个阶段的回归(regression)。虽然弗洛伊德清楚地将异性爱看做是正常的发育,但他对同性爱者还是非常同情的。*
根据这些前提,精神分析学家们设计了不同的解释来说明一个人为什么和怎样发展成为同性爱者(Salzman,1968;Marmor,1965,1980)。对被父亲阉割的恐惧(castration anxiety)使得某些男孩不把母亲——随后不把所有的女性——作为性欲的对象;或者遇到一个严厉的不近人情的母亲,这个孩子就转向他们的父亲(从此转向男性),在父亲那里寻求爱和性爱的满足。用这种机制来解释女性同性爱的发展有很多难解之处,但基本上还是遵循同样的原则(Deutsch,1944)。特别是对男性的恐惧和恨,通常可用来解释为什么有些女性发展为向其它女性寻求性爱。
为了对这些观点提供系统的支持,彼伯尔(Bieber)和一批精神分析学家们研究了106名男同性爱者。结论是,这些同性爱者的家庭都有非常突出的特征:父亲被孤立和反对,母亲富有魄力,并且与儿子过分亲密,这种亲密接触(close-binding-intimate,CBI)母亲支配儿子,并轻视父亲。这样男孩的男子气行为就受到压抑。专制的母亲不鼓励儿子对异性的性冲动,除非爱慕的对象是她自己。儿子对其它女性的兴趣使母亲感到忌妒。孩子们的父亲备受孤立,甚至是公开的敌人,故使儿子缺少一个能够与之认同并去模仿的男子汉偶像。因此在以后的生活中,这些孩子害怕异性关系,变态地需要男性的爱来弥补少年时所失去的爱。这样的家庭不一定导致同性爱,但让它的可能性增加。70%的同性爱者和30%的异性爱者都有这种CBI母亲。
如同所有对临床病人的研究那样,彼伯尔的结论可能不适用于更大规模的人群。然而,一项对非临床研究也有类似的发现(Evans,1969)。彼伯尔的家庭角色模型看起来也能用于贝尔等人1981年研究样本中的一些人,但没有能够对同性爱提出一个一般性的解释。
社会学习途径
许多行为学家虽然不同意建立在方法学和假设背景上的精神分析,但他们承认,在总体上同性爱性心理定式的形成是由那些人从社会经历中学来的。
社会学观点着重于“小圈子”(peer relationships)的影响(可能在同性爱者中很缺乏);着重于“偶然印记”(fortuitous labeling)的作用(如某人被叫做同性爱者或被当做异性爱者看待,因而他们开始类似行动);着眼于“异常的性经历”(atypical sexual experience)所造成的结果(如缺少与异性成员互相联系的机会),以及孩童时受同性爱者吸引(homosexual seduction)的影响。
贝尔等人对同性爱发展作了大量调查研究(涉及1969~1970年间居住在旧金山海湾区的979名同性爱者和477名异性爱者),他们不能证明上述心理学原因的影响,而且发现这些影响要比已提出的微弱得多。早期提出的一些解释(包括彼伯尔的模型)看上去只能适用于同性爱者的一个亚组,但找不到在总体上对同性爱的发展具有解释意义的家庭或社会因素。
这些研究者遵循“通路分析”模型(path-analytic model),追寻童年时与家庭及双亲的关系,成年期生活的“小圈子”及性经历,以此来找出那些最终导致一个人成为同性爱者还是异性爱者的影响因素。通过这个模型,他们能够明白某个因素(如一个男孩缺少与父亲的心理认同),如何导致对传统的男性行为的反感,并促进了后续一系列同性爱发展过程的产生;或者这一连串的过程如何在某个阶段被中断。这些研究者作出的结论如下:
1.在男孩和女孩到达青春期时,尽管他们还没有很强烈的性活动,但他们的性心理定式已确定。
2.一般同性爱性心理定式在“真正”进行同性爱行为之前3年,就由同性爱意识预示并加强。正是这种意识,比同性爱行为对成年期同性爱性心理定式的形成更有决定作用。
3.所研究的同性爱男女在童年和青春期并不特别缺乏异性爱经历。他们与异性爱对照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对这种经历不满足。
4.在男性和女性中,性别认定失调与同性爱性心理定式的形成有很强的联系。同性爱者在过去曾经是“娘娘腔”或“假小子”。
5.调查对象在成长期间与父母中的异性别者的心理认同,对他们最终成为同性爱者还是异性爱者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影响。
6.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与父母中同性别者的心理认同对于他们以后的性心理定式形成有较弱的联系。
7.不管是对于男性还是女性,与父亲关系不密切似乎都比与母亲的关系如何更为重要。
8.至此可以发现男性和女性性心理发展的区别。性别认定失调对男性的影响比对女性似乎更突出;而家庭关系对女性比对男性更起显著作用。
贝尔和他的同事们没有继续寻找同性爱的生物学根源,但他们对自己的发现的最后结论是:“这些发现与人们所期望的并非不一致,如果真的存在一个生物学基础来决定性爱的选择的话。”但若说性偏爱的生物学基础已建立,那还为时过早。
性别的不确定
贝尔和同事们在研究同性爱性心理定式形成时有两个关键的发现,这些发现把童年的特征与同性爱性心理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首先是性别认定失调与性心理定式的关系;其次是在同性性行为发生很久以前就存在同性恋情,这种恋情并不是很强的性欲冲动,只是与另一个同性的浪漫接触和爱情生活的体验。
这些结论肯定了性别认定失调与同性爱性心理定式的联系这一早期发现。举例来说,赛格黑尔(Saghir)和罗宾斯(Robins)(1973)研究发现,2/3的男同性爱者回忆起在童年具有某类女性的特征(包括喜欢女孩的玩具、游戏和女性同伴,不喜欢粗鲁如摔跤那样的男孩游戏);同样,2/3的女同性爱者(而异性爱者只占20%)回忆起在少年时代曾有过假小子行为。这种行为在一半以上的同性爱者中持续到青春期,而异性爱者中却无。这些研究的问题是对回忆的依赖;人的记忆往往并不可靠。
惠特曼(Whitman)1977年的研究发现,47%的男同性爱者喜欢娃娃玩具,47%喜欢穿异性服装(异性爱男子对这二者均不感兴趣)。42%的同性爱者和1.5%的异性爱者喜欢女性伙伴;29%的同性爱者与1.5%的异性爱者被认为是“娘娘腔”;80%的同性爱者喜欢与其它男孩子做“性游戏”;在异性爱者中,大约有相同比例的人喜欢与女孩玩这种游戏。特立普(Tripp)1975年的调查也报告了相同的发现。
格林(Green)在1986年进行的一项为期15年的对“女性化”男子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性别错位和同性爱之间的联系。这项研究跟踪了44个非常女性化的男孩,从他们的童年到他们长大成人,其中3/4成为同性爱者或双性爱者;而在另外一组更典型的男孩中,只有一个是双性爱(其它都是异性爱)。
这些男孩的父母常鼓励他们的女性化行为。即使父母主动压制孩子的这种女性化气质,他们的同性爱倾向——就算减少了——也无法扭转。接受专业的咨询可以增加他们的男子气概,也调整了他们的心理,但无法改变他们的同性爱倾向。
虽然这项研究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但我们仍然不能了解事实的全部。例如,为什么这些女性化的男孩长大后有1/4发展出异性爱?又为什么有1/3的男同性爱者在少年时代很有男子气概?另外,即使性别错位不是全部的答案,它也可能是发展成男同性爱的一个最主要的因素。需要注意的是,男孩缺乏男子气概的行为和特点,比显现出女性化特点或跨性别特点,更可能是以后成为同性爱者的预示(Hockenberry和Billingham,1987)。
童年时代带有性别色彩的性行为,与性心理定式的联系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解释。一个就是考虑到发育的连续性,一个行为像女孩的男孩,长大后会像女性那样选择性伙伴,也就是一个男子;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男孩,如果童年时最好的朋友是女性,就极有可能在成年时获得男性的爱,反之亦然。这个过程也许依赖于男孩对女孩的认同,并被她们社会化;或者,与女孩圈子接触的男孩常会被其它男孩挖苦、轻视(并被他们的父亲否定),如此他们会变得渴望得到男性的感情,这种感情在成年期通过发展成为同性爱者的方式来补偿(Green,1980)。
性别错位看起来对成为女同性爱者的影响要小,但是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据报道,2/3的女同性爱者是T(tomboy,假小子)(Tripp,1975),但是不像那些女性化的男人,她们不受同伴的排斥,所以她们没有面临同样的社会反应。成为女同性爱的过程也显示出较少的连续性。很多后来成为同性爱的女人之前已经结婚生子。当然,这个事实可能反映了女性选择的社会局限性,而这个婚姻通常不能令人满意。
什么造成了性别错位?格林的研究认为,或多或少,女性化男孩的童年并不相同。虽然父母的影响非常重要,但父母没有“创造”出他们的女性化。一些专家在所有与性别有关的行为中(而非仅在同性爱者身上)看到了一种生物倾向。
事实上,那些用来解释同性爱的各种家庭因素,可能本身是那些后来成为同性爱者的儿女们与其它人有差别的结果。因此,与其说一个“疏远”的父亲使儿子成为同性爱者,不如说性别认定异常的未来的同性爱儿子使父亲与之疏远(Bell et al.,1981)。
最重要的是,既然性别自我认定及其感情的联系似乎是决定性心理定式的基本因素,那么正是这些过程,是我们想要揭开性心理定式形成之谜的必由之路。性别本身,在解释我们性生活的决定性部分是怎样被确定时,必须再次退居次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