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性欲倒错

我是人,所以关于人的一切对我都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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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伦斯(Terence),罗马共和国时期剧作家

 

在人类大多数的兴趣指向中,多样性都是被鼓励的。不同味道的食物、不同风格的音乐(从巴赫到摇滚)和不同介质的艺术都会得到人们的嘉奖——那么性表现呢?

 

当我们考虑到幻想的时候,人们对性多样性的口味便昭然若揭了(第11章)。问题不在于没有这种愿望和爱好,而在于不愿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心理抑制因素和社会禁忌阻止了我们。

 

实际上,甚至大多数正常男女的性行为也要比你想象的多变得多。即使对大多数成年人来说,异性性交是最为钟爱也最被认可的一种性表达模式,很多人也会尝试不同形式的性行为,有些人则尤其钟情于此。

 

那些看起来相同的性行为有着不同的动机和后果,而这正是造成我们难以对其进行评价的原因。想象一下,有四个男人,一个喜欢在公共海滩上看穿比基尼的女人,一个会付钱去看无上装女舞者跳舞,第三个会在女人爬梯子的时候偷看她的大腿,第四个则喜欢在晚上站在窗外偷窥一个女子更衣。所有这四个人都有同一种行为——看女性裸露的身体——然而每种情况又有各自不同的精神心理和社会的含义。公共海滩是一个你可以自由地看人以及被看的地方;无上装秀则是一种合法的商业性行为——购买和出售性娱乐;从梯子下往上看的行为是对女士的一种冒犯,但是一个人不太可能会因此而进监狱;而第四种人,如果他被抓住的话,则面临着严重的法律制裁。

 

上述四种行为都可以冠之以“窥阴癖”,但只有最后一种行为会被正式地贴上这种标签。窥阴癖是一系列造成社会问题的非典型性行为之一。

 

非典型性行为的重要性既体现在其心理方面,又体现在社会方面。问题就在于社会可接受和不可接受之间的界限在哪里。

 

14.1概念

 

用来表示非典型和问题性性行为的一些术语反映了人们对它们态度的变化。19世纪时这些行为被叫做“perversions”(性变态),后来又被称为“deviations”(偏差),更近一些时候被叫做“variations”(变种)。现在的诊断性术语是“paraphlias”,即性欲倒错,希腊语中意为“之外”和“爱”的意思。这种描述反映的是很大的宽容和道德的中立,从而避免过于严苛的贴标签(Tallent,1977)。这种对于选择性欲倒错的自由和权利的关心(前提是他们的行为没有伤害到别人)被视为“性少数派”。但是法庭继续将所有冲撞法律的性欲倒错者称为性侵犯者(sex offenders)(第23章)。

 

有其它一些教材往往用varieties,variations这样的术语来统称这些行为,本书将采用“性欲倒错”这一正式名称,委婉的表达并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些行为。

 

历史概念

 

对非典型性行为的了解在历史上由来已久。它们在许多文化的文学、艺术及神话中都有所体现(第20章)。直到19世纪,人们才开始将其归类为精神病学和法学上的研究实体。

 

首先尝试研究非典型性行为的是理查德德·冯·克拉夫特-伊宾。1886年,他在他的经典著作《性精神疾病》(Psychopathia Sexualis)(第1章)中,对当时所知的“变态”(aberrant)性行为作了一个综合的评述。由于此书基于遗传学倾向的观念(现已证明不成立),伊宾的著作如今便没有了解释力的价值,但是他的个案研究则持续引起人们的关注。伊宾的著作影响了弗洛伊德,弗洛伊德的观点直到现在还在非典型性行为的精神病学领域占据着主导地位。

 

弗洛伊德假设,在成人中,任何优先于异性交往的性行为都表明了性心理发展的缺陷。弗洛伊德将能吸引我们的人称为性客体(sexual object),将我们和客体想做的事称为性目的(sexual aim)。他认为,在健康、成熟的性关系中,异性的成年人是性客体,交媾是其性目的*。

 

对这种正常模式的偏离,会以如下两种形式之一出现:在性客体选择上的不同和在性目的选择上的不同。在第一种情形中,替代的性客体可以是同性的成年人(同性爱),儿童(恋童癖),近亲(乱伦),动物(恋动物癖),无生命的物体(恋物癖),甚至是尸体(恋尸癖)。在第二种情形中,替代交媾目的的有: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窥他人裸体或性活动(窥阴癖);暴露自己的生殖器(露阴癖);施加痛苦(施虐);忍受痛苦(受虐)。当偏离同时涉及性客体和性目的的选择时,由对客体的选择判定偏离的性质。

 

正如我们在第13章中看到的那样,同性爱已从性欲倒错的目录中删除。在其它方面,以上论述的分类仍然在精神病学中被广泛接受(美国精神病学会,1987)。

 

弗洛伊德没有关注这些行为的社会意义。他的兴趣在于怎样用它们来支持他关于婴儿性欲及性心理发育的理论(第8章)。许多行为学家不接受弗洛伊德的理论前提,而且反对临床医生处理性欲倒错的方法。

 

替代的方法是,根据性欲倒错者对其它人的影响对性欲倒错进行分类。比如说,恋物癖和异装癖对其它人就没有直接的不良影响。而且,如果恋物癖者、异装癖者、施虐—受虐参与者不是病人或不住在一起的话,他们也许不会显示出心理不正常的独立特征。所以有些人会奇怪,为什么涉及个体的无害行为会被特征标签所侮辱。

 

基本特征

 

对上述失调行为进行分类和定义的精神病学手册是《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DSM III-R)。它目前的版本将与性相关的混乱行为归入“性心理失调”(psychosexual disorders)的标题之下。这包括三个主要类别:性别认知失调,性欲倒错,以及性心理功能障碍。我们已经在第10章讨论过第一类,目前我们在此关注的是第二类,第三类则将在第15章处理。

 

性侵犯不是这个目录系统的一部分。强制的性行为,比如说强奸,不是诊断实体(就像偷窃和谋杀也不是)。它们被认为是其它潜在问题的征兆,不是自身的失调。我们将会单独讨论强制的性,把它当做更宽广的主题即性侵犯的一部分(第19章);不过也正如我们会看到的,一些性欲倒错与性侵犯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将性欲倒错者区分开来的,是他们完成性唤醒的不同方式。除此之外,他们可用正常的方式来达到高潮——交媾,同性伙伴,或者手淫。

 

为了唤醒性欲,性欲倒错者依赖于不寻常的有时是极端的意象和行为。这些幻想和行为会不由自主地持续重复。它们通常会涉及非人的物体、对痛苦和侮辱的强迫接受和忍受,以及被强迫的伴侣。

 

单单幻想本身不足以构成性欲倒错,偶尔的性尝试也不能算是。要确定是不是性欲倒错,那些行为必须是获得性满足的优先方式或唯一方式。个人必须有被迫感,觉得必须要做那些行为,即使有能让他人更为接受的其它发泄方式可以使用,即使这样的行为会付出潜在的社会代价。

 

性欲倒错者的性意象,无论多么奇怪都不罕见。比如说,一些普通人有过与动物发生性关系或者与动物施虐—受虐的幻想(这是一些文化的艺术和文学中的常见主题)。类似的,轻度窥阴癖、露阴癖、恋物癖的行为也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广告中的半裸描绘,女式内衣和高跟鞋的性吸引,如此等等都是例证。大多数沉迷于这些幻想和实践中的男女并不是性欲倒错者,因为他们的行为本身并不是目的;他们通过这样的行为加强了——而不是弱化或者代替了——自己的主要性目的。男人穿黑色的蕾丝内裤,是因为女人穿这样的内裤,而不是因为内裤本身;而女人穿这种内裤,是为了唤醒男人的性欲,而不是为了吓着他们。斯托勒(Stoller)称这种行为是性变种。这些偶然的情色技巧不会使他人蒙受伤害;它们可能是出于好奇或者为了冒险。相反,如果只有将性幻想习惯地付诸行动才能达到完全的性满足,并且主要被恶意所推动,那么他将这种行为称为性变态行为。

 

男性中的性欲倒错比女性要普遍得多,种类也多得多。据美国司法部1985年的数据显示,在性侵犯者中,男性占90%以上(除去强奸犯和提供性服务者)。我们将在第19章中提出解释这个现象的若干可能理由。

 

对于一个性欲倒错者来说,性伙伴仅仅是一个情色工具:展示靴子和内衣的模特,挥舞鞭子的胳膊,遭受殴打的屁股等等。伙伴的真实性格、需求和偏好都是无关紧要的,最重要的是伙伴在实现性欲倒错者的幻想中所扮演的角色。

 

考虑到这些非人性的、古怪的行为,性欲倒错者很难找到愿意充当性伴侣的正常女性,因此,他们经常依赖于妓女或者“S-M职业者”,来表演他们“古怪的性”的幻想。否则他们必须将这些行为强加于不情愿的受害者身上,那样的话性欲倒错就变成一个社会问题了。

 

猥亵电话

 

性的令人震惊的方面也在许多其它场合被利用。低级趣味的幽默、下流淫秽的笑话、性影射以及类似的使人窘迫的其它形式,都可以算是露阴癖的微妙表现方式。更公然的要算猥亵电话(obscene calls)了。呼叫者通常在性方面不太满足,他试图通过电话这种显然较安全的手段与一个妇女进行带有性意味的交谈(随着侦察技术的改进,这一方式也越来越不“安全”了)。他的快感来自于当他向那个妇女说清其意图时,对方所表现出的窘迫。

 

有好几种猥亵电话呼叫类型。一些人谈自己的性经历,或者假装是内衣制造商要进行性调查,或佯称正在进行性学研究(掉进这个圈套的妇女数量之多令人称奇)进而搜寻性方面的事。有的男人会给电话顾问打电话,并对她们进行性侮辱。电话公司希望接到此类电话的用户要么保持沉默,要么立即挂断;或者在可能的情况下,用另一条线提醒接线员去跟踪这个呼叫并报告警方。

 

电话也被用于为呼叫者提供类似服务。像报告时间和天气预报的服务电话一样,从中你可以马上听出电话中的甜美女声所播出的有性意味的“信息”。电话性爱(phone sex)可以满足人们不同的性兴趣,从肛交到群交不等。这类具有明显邀约性质的电话号码,往往会刊登在具有明显性倾向的杂志和报纸上。一个这样的电话号码在纽约市每天可收到500,000次呼叫,这使得节目制作人可赚到10,000美元,电话公司则赚25,000美元(《时代周刊》,1983年5月9日)。

 

施虐—受虐癖(S-M)

 

作为一种性欲倒错,性虐待是指在肉体和精神上施加痛苦于另一个人身上;性受虐是指出于性兴奋目的而忍受痛苦。在艺术作品和文学中都广泛地涉及这个题材(图14.8)。施虐癖(sadism)和受虐癖(masochim)这两个词出自专写这两个方面题材的两个作者的名字。前者是法国贵族德·萨德侯爵(Marquis de Sade,1740~1814),第二位是奥地利作家冯·马佐赫(Leopold von Sacher-Masoch,1836~1895)。这两个人的著作及其生平广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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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咬、抓、拍、打等而导致轻微疼痛,是喜欢冒险的情侣们性活动的一部分。颈项上的牙印、青痕常缘于接吻,因而是热烈做爱的标记。在亨特1974年调查的样本中,大约5%的男性和2%的女性会通过给予对方疼痛而获得快感,同时也有2%的男性和5%的女性受到疼痛的折磨时会产生快感。在《花花公子》于1986年针对大学生所作的调查中,有2%的受访者曾经试过使用疼痛;4%说他们打算作这种尝试。

 

作为性欲倒错的一种,性施虐癖施加给另一个人肉体上的疼痛或者心理上的羞辱;性受虐癖则喜欢这种虐待,并能产生性兴奋,把它当做一种优先选择的性行为。从这种更严格的意义上讲,这种行为要少得多。施虐癖和受虐癖常被视为硬币的两面,或者被称为施虐受虐癖(S-M,sadomasochism)。现在有人认为这两种倾向是相互独立的(Baumeister,1988)。

 

直到最近,大多数关于施虐癖和受虐癖的文献都来源于对个体行为的临床研究。现在,调查研究和社会学路径拓展了研究视角。对这种行为的日益接受使得一些人将“S-M”看做是等待被废除的“最后的禁锢”。

 

施虐—受虐癖比其它性欲倒错现象更容易说明性行为中的支配性和侵犯性因素。支配因素在奴役与惩罚(B&D)活动中体现得最清楚。在这种活动中,一个不情愿的合作者被“仁慈”的主人或女王绑缚,嘴被堵住,不能动弹。在这些活动中,利用恋物性的装饰品,从皮革类服饰、高跟鞋,直到传统的锁链、镣铐、皮鞭、套具等都是常见的。

 

言语辱骂和鞭打在这一行为中是常见的。从象征性的漫不经心的轻打,到留下伤痕血迹的殴打,侵犯的形式多种多样。在罕见的情况下,更严重的施虐—受虐行为会导致伤残和死亡。

 

性施虐—受虐活动主要涉及男性。尽管女性也许会从中得到刺激,但大多数时候是为了取悦她们的男性情侣,为了钱或作为不情愿的受害者。在同性爱男性之间,这种活动会更普遍、更强烈,可能是由于男性之间性活动包含了暴力成分的缘故。不同的研究对进行S-M活动的同性爱者和异性爱者进行了比较研究(Breslow et al., 1986)

 

确定这种行为的流行程度是困难的,由于有许多不同的行为方式,人们不知道具体的标准是什么。我们的社会中充满了暴力,其中一些是与性相关的。摇滚乐队、时髦摄影师,以及一些施虐—受虐风尚追随者都是主流社会的一部分。在一个更广阔的层面上讲,相比较强奸和其它形式的性强迫来说,性虐待只是一种比较轻微的性暴力(第19章)。S-M是更仪式化的、更假装的性暴力形式。

 

在性用品商店购买性虐待物品并在卧室里上演捆绑场景的夫妇常常会在偶然的情况下尝试这样的行为。那些更热心于性虐待的人(多为男性)会利用卖淫者,或者去特定的S-M机构尝试奴役、羞辱和疼痛,但他们对使自己受伤没兴趣(Scott,1983)。这些人当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收入很高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管理层,他们寻求安全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受虐需求。据报道,洛杉矶一家名为the Chateau的S-M机构向1000多名客户提供性虐待服务,有13名女性在那里扮演主宰的或者屈服的角色。这些女性认为她们自己是各种形式的“性治疗专家”,她们在一个安全且“爱意绵绵”的环境里为男人提供兴奋的S-M“精神之旅”(《时代周刊》,1981年5月4日)。还有人通过报纸上的S-M广告来和这类“服务人员”取得联系。

 

在这种关系中,有一个标准的程序。双方就事先上演什么样的场景——谁对谁做什么样的事——达成一致,同时在实际执行时有一定的自由度。扮演“底部”角色,或者是被动角色的那个人,事先会被给定一个“安全暗号”,它是一个停止行动的密码。这能让“奴隶”恳求怜悯或者为血腥谋杀而尖叫,而不影响这种行为的继续,但一旦说出密码,就要停止这种行为。

 

临床的文献主要将性虐待当做是一种心理变态。从施虐—受虐亚文化中非临床的样本得到的调查数据更关注他们的社会及行为特征。在一项研究中,样本中71%是男性,29%是女性。他们大多数都是异性爱者,但双性爱者的比例在女性中比男性更多(32%对14%);同性爱者的比例大略相同(约为2%)。这个样本中占比重最大的(40%)年龄在31~40岁之间;大多数人受过高等教育,一半以上的人已经结婚。大约80%的男性(但是只有40%的女性)认为他们从童年或青春期开始就对性虐待行为产生了兴趣。表14.1列举了他们喜欢的性虐待行为。这些人中的大多数看起来对社会适应良好,且很成功,并且85%的人说没有人能猜到他们喜欢S-M。从另一方面来说,32%的人感觉自己将要精神崩溃,有的人已经住进医院,还有30%的人担心他们的S-M行为可能会加重到一个危险的程度。这个群体中异性爱者比同性爱者多(Breslow et al.,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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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S-M杂志迎合了这些顾客,它们刊载一些女人的照片或者卡通形象。那些女人穿着黑色的皮制内衣和高跟鞋,这样可以使她们看起来更具威胁性,她们给“受害人”口中塞着东西,捆绑他们,鞭打他们,并对他们施以各种折磨。尽管没有证据表明这些杂志的读者会向那些没有这种愿望的人施加这样的性行为,但是暴力色情品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第18、19章)。

 

有时候性虐待行为会因执行不当、失去控制或者恶意行为而导致严重的伤害。然而参与者在这种实践的过程中是自愿的,真正的施虐狂会对那些落入他们手中的非自愿的受害者造成伤害。

 

最危险的行为包括给伴侣一个“窒息的紧箍”(即用前臂紧紧缠住脖子),这有可能导致意外死亡。施加给自己的伤害包括烧伤以及意外的吊起,这一点我们在之前描述手淫行为时提到过。最可怕的行为是仪式化的性谋杀:据1985年9月27日的《旧金山纪事报》报道,在一个案例中,一名年轻男子在一次S-M放纵之后,杀死了他的男性情人,然后挖掉受害者的心脏,并用酒杯喝掉了他的血。

 

对性欲倒错的治疗

 

调查者和临床医生可能认为性欲倒错是不成熟和受感情问题困扰的表现,但是还没有发生过聚集起性欲倒错者并为他们治疗的情况。有的人希望改变,而有的人则希望别人不要管他们,让他们能够用对他们而言最好的方式来寻求性满足。很多性欲倒错者的迷恋物对他们非典型的性行为是如此固定,以至于放弃它们是无法想象的(Money,1986)。

 

一旦他们越过公众能够容忍的界线,社会肯定会联合起来反对这种行为——特别是对恋童癖而言。改变性欲倒错行为的动力主要来自外部——一般是社会,在特定的案例中则是来自父母和配偶。

 

基于生物学的治疗

 

最糟糕、问题最多的治疗是采用一些手术方法或药物治疗,其目的不是“治愈”性欲倒错的行为,而是减少他们的性冲动。这降低了他们反常性幻想的冲动以及将之实现的可能性。

 

最极端的手术方法是精神外科手术,它会切断脑部各部分(就像下丘脑)之间的神经联系,这种神经联系被认为是在控制着性行为。美国没有使用过这种方法,但一些欧洲国家在进行这类试验(Rieber和Sigush,1979)。

 

另一种极端的方法是阉割——用手术切除睾丸,或者更常见的是用药物来压制它们的功能(化学阉割)。这些药物是抗雄激素,它们对脑部产生影响,并减少睾酮的分泌(第4章)。最常用的是醋酸甲孕酮(MPA),它是一种合成激素(通用名是Depo-Provera),其作用就像是天然孕酮*。另一种药物是去醋酸乙酰环丙氯地孕酮(CPA),它也能够降低性唤醒的能力和性欲。

 

过去在美国,有过以对罪犯进行阉割来作为长期入狱的一种替代选择,但这种行为现在不再使用。然而,对真正的志愿者来说,使用抗雄激素是可以接受的。它可能对心理治疗或行为修正是一个有用的辅助。对那些自己主动要求治疗的,没有重复犯罪记录并且有良好的社会支持的性欲过旺者,这种治疗的效果最好,对恋童癖者的治疗也很有效。实验室研究显示,回应性刺激的心理上的唤醒明显减少了,但生殖器的反应只有轻微的降低。

 

使用这些化学物质冰冻了性驱力,为性欲倒错者在缓慢复原的过程中提供了喘息的空间。这些人必须维持一个稳定的剂量、一个足够高的水平和足够长的时间,才能取得进步。

 

惩罚

 

社会总是会限制偏离行为,无论是性偏离还是其它偏离,标准的且历史悠久的方法是惩罚。尽管有必要将那些危害社会的个体投入监狱,但是很少有证据表明它能改变这种行为。我们将在第23章再次讨论这个问题。

 

心理治疗

 

心理分析的和不那么强烈的疗法对改变性欲倒错者的行为并没有显着的成效。然而,心理咨询者还是有必要的,他们能够在紧要关头给性欲倒错者以支持,并帮助他们应付其行为造成的后果。

 

行为治疗

 

今天治疗性欲倒错时,使用最多的是行为修正技术。它们可以只用相当短的一段时间来完成,并且有时很有效。大多数情况下取决于顾客想要改变的意愿。

 

一种方法是条件反射减弱(extinction)。这种方式旨在逆转将一种物体或者行为与性唤醒联系起来的程序;条件反射减弱通过分离它们与性的联系来起作用。如果一个窥阴者能被特定的景象唤醒,治疗者就可在安全的环境下设计这种情境以妨碍性唤醒。

 

厌恶疗法(aversion therapy)是用各种形式的不快的结果来使性欲倒错者复原。医生可能会在性欲倒错者观看能刺激性欲倒错行为的图片影像时,给他们痛苦但无害的电击。条件反射减弱去除了性欲倒错行为发生的条件,厌恶疗法则毁灭了性欲倒错的经验。

 

因为对那些愿意帮助别人的人来说,引起他人不舒服不是件愉快的事情,也因为它会引起伦理的问题,所以有的医生会用被治疗者的不愉快的幻想作为“惩罚”(Evans,1980)。受治疗的人不是受到电击,而是要想象一种可怕的经历,比如被当众奚落,或者在家人和朋友面前丢脸。这种方法被称做隐蔽感受(covert sensitization),可以和其它治疗方法结合使用。例如,在治疗一个暴露狂时,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让他将生殖器暴露给他的妻子,使他能够表达出他反常的渴望,这时使用隐蔽感受疗法可以去除偏离的性幻想。

 

一旦性欲倒错的趋势减退,医生就必须强化已有的健康行为。用脱敏作用(desensitization)的方法可以抵消焦虑,这种焦虑可能抑制正常行为的表达。当这个人在幻想中逐渐暴露于一个引起焦虑的情景时,使用放松技术让他冷静下来就实现了脱敏作用。

 

另一种能够加强个人性行为中更健康因素的方法是教给他社交技巧。许多性欲倒错者缺乏必要的经验和技巧去接近成熟的成年女性并最终和她们发展起性关系。必须有人教给这些已长大的男人们一些大多数其它人在青春期就学会的东西。

 

最后,已经有各种形式的集体疗法,这对那些自己主动或者被法院强制要求治疗的人都很有用。在匿名戒酒会(AA)以及其它治疗方法之后,集体给参与者机会去面对他们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并且互相鼓励,这是一种很典型的集体疗法。

 

因此对性欲倒错的治疗需要多种方式。各种治疗模式——生物的、心理的、社会的——应该在一个一致并可行的项目中结合起来,去改变那些性行为不适应社会的人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需要那个人拥有真诚的想要改变的愿望,也需要社会有能力和决心用人道的方法实现这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