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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二十一条(2)
二十一条,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从条文上看,的确名副其实。别的不讲,单就条款提出的口气,就好像中国已经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一样,用袁世凯的话说,就是“简直似以朝鲜视我”。2要这个,要那个,都直截了当命令式的,似乎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也没有跟你商量的意思。
最先看到二十一条的中国人,是袁世凯。这样一个要将中国一口吞下的最后通牒式的要求,在日本方面,仅仅把他们的公使召回国内,然后由返任的公使日置益晋见中国国家元首,直接把文件递给袁世凯,连个特使都不屑于派。这种违反外交常规之举,跟二十一条的条文口吻一样,体现了当时的日本对中国的极度轻蔑和蛮横霸道。拿到文件,一夜没有睡觉的袁世凯,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逐条批阅。兹事体大,第二天一早,找来当时的外交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和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等人,一起商议。一夜未眠的袁世凯,看来一点都不糊涂,他明白,这二十一条,是日本人想借欧洲列强忙于战事,无暇东顾之机,一口吞掉中国。显然,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威胁,袁世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应对,只是安排外务部跟日本周旋,并且特意交代,第五号万万不能答应,最好连谈都不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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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以朝鲜视我”的第五号,按曹汝霖回忆,当时日本方面就明确告知属于“希望条款”,意思是不一定非要坚持的。但据王芸生的研究,其实日本公使日置益在提出之际,并没有言明第五号的性质,整个的交涉过程中,“始终逼迫中国承认”。曹汝霖亲自拟定的二十一条交涉对策“说帖”上,仅仅提到第五号在文字形式上,与其他各条有异,并未指明这是所谓“希望条款”。直到当年的2月9日,在曹汝霖给驻日公使陆宗舆的电报里,才说到据俄国公使的密告,日本政府告知俄国,第五号实系“劝告性质”。可见,在交涉的当时,日本实际上是希望强逼中国政府将二十一条全部接受的,只是为了留有退路,才预留了字体形式上的一点不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