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一条(4)

保不住密的中国人,这一次把自己的“毛病”当成了武器,发挥到了极致。尽管日本人再三施加压力,严重警告中国人不许对外走漏消息,但是消息还是在第一时间传遍了世界。据中国驻英公使施肇基的电报,日本人1915年1月18日提出二十一条,最迟到2月13日,英国《泰晤士报》有关二十一条的社论就已经出笼。但是,《泰晤士报》的社论,显然让希冀英国人“主持公道”的中国人失望了,居然半个屁股坐在日本人一边,认为日本提出的条件,“既非苛刻,亦非不公允,且并未侵及中国领土之完全、机会均等,及开放门户各主义”,而且“深信日本之志愿与英国相同,无非欲借此时机以求明定中日间之地位及巩固远东之平和而已”。只是在社论的末尾,半吞半吐地提道,日本所开列的条件,有数款“不免欲将中国归日本保护,此与英国在中国主张门户开放之政策不符”。显然,英国由于正在陷于欧战,而且跟日本有英日同盟的关系,所以,不大可能出来主持公道。2月18日,才有署名文章提出,认为日本的要求,与英日同盟相背,要求将二十一条全文从速公布。8日本人当然知道中国人不会真的会为他们保密,在第二次会谈时,他们就发现北京的《顺天时报》和上海的外国报纸,已经听到了风声,而且日本代表还为此质问中国代表。只是,中国方面一推六二五,日本人也没辙。9

其实,在北京的英国公使朱尔典,跟美国公使芮恩施一样,从中日交涉的第一天开始,就知晓二十一条的基本内容。美国公使芮恩施后来回忆说, 虽然1月22日他才知道二十一条的全部内容,但不代表他此前一无所知。10不过,虽然他们并不喜欢日本人这种背后下手的偷偷摸摸的行为,但却显然不打算有所作为。相对而言,英国人的绥靖意图更明显些,正在忙于欧洲战事的英国人,此时显然需要日本这个远东的盟友,不打算为了中国,或者在为中国的枝节利益,得罪日本。只要日本不能独占中国,英国人一切都好商量。英国人在整个交涉过程中,所做的,只是请驻日大使见了一次日本外相,装模作样地“劝说”了一下而已,唯一像样一点的表示,就是在日本最后摊牌的前夕,英国人告知日本方面,“如斥诸强压手段时,应先咨询英国之意见”。11相对来说,美国人的态度要积极一点,义愤一点,但也远没有到为了中国跟日本翻脸的程度。美国公使芮恩施对中国人很有好感,而且在驻华公使中,也属于少见的有正义感的人,不过,他的义愤,也只是义愤而已,除了迭次电告美国总统,中日两边劝说,“亦无善策”。最后,美国政府给中日双方一个照会,说是中日两国的交涉和今后签订的条约,如有损害美国在华利益、门户开放政策以及中国领土和统治权完整者,“美国政府决不承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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