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一条(6)

其实,当时的中国政府,在谈判过程中,就已经有这个思想准备,接受除第五号以外的二十一条所有条款。为此,他们还特意央求担任总统府顾问的日本人贺长雄,回国去跟日本元老疏通,希望日本方面,不再坚持第五号。据曹汝霖回忆,说是贺长雄回到日本之后,发现日本元老其实并不知晓有第五号这回事。19日本学者升味准之辅的《日本政治史》,也提到自大隈内阁上台之后,其外相加藤破坏了1898年以来,向元老传阅外交文书的惯例,而代之以事后简单的汇报。二十一条的要求,并没有跟元老商议,甚至连具体条文都没能给元老们看。20看来,曹的回忆有点根据。当然,即便是专横的日本大隈内阁,也并没有指望中国政府会接受第五号,因此,提出的时候,就是用特殊的字体单列的,如果能迫使中国人认账算捡着。只是,参与交涉的日本外交官,在中国待久了,骄横之气日长,立功心切,谈着谈着,似乎就忘记了第五号原本是“劝告”条款。在交涉之前,日本公使日置益特意为谈判递呈长篇条陈,提出要采取利诱和威压双管齐下的手段,迫使中国政府屈服,具体开列的利诱手段有四:一,在一定条件下,将胶州湾归还中国。二,保证袁世凯及其政府的安全。三,取缔在日本保护下的革命党、宗社党和留学生及日本浪人针对中国政府捣乱行为。四,收买袁世凯和政府各部部长的个人。此外,还可以考虑同意修改关税税率。而威压手段则是调动山东的日军以武力威胁,及利用革命党和宗社党人颠覆中国政府。而丝毫没有提到第五号可以考虑放弃,作为谈判的底线。21

必须说明的是,经过中国政府走后面的运作,日本的最后通牒里,不再坚持第五号,而中国政府也就接受了这种屈辱的“城下之盟”,二十一条除了第五号之外,至多做了一点细微的技术上的修改,全部接受,而且留下来一个尾巴:第五号容后商议。即便是日本这么一点不是让步的让步,中国方面也他们留足了面子。对此,当时参与交涉的外交部次长曹汝霖,即使在许多年后,依然感到有那么一丝欣慰。而当时的驻日公使陆宗舆,甚至在回忆录中表示,他没有以日本不坚持第五号为己功,说明了他的低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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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此时作为中华民国终身大总统的袁世凯,心情可是相当的糟。5月14日,袁世凯对自己的文武百官,下了一道密谕,视接受二十一条为奇耻大辱,“疾首痛心,愤惭交集”,要大家一定发愤,“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卧薪尝胆。言语不可谓不沉痛,最后说道,如果经此事变,国人再不奋起,世界将视中国人无做人类之资格。即后来我们常说的,被开除球籍。而中国被迫接受二十一条的日子,5月9日,从此变成法定的“国耻日”。只是,这样的国耻日,以后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