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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她在她的树皮本子上写道,她梦见了那些死去的婴儿,被烧掉的婴儿,被扔到林子里的婴儿,浑身爬满蚂蚁的婴儿。她躺在床上,算了算过去两年她亲眼见过的死婴的数目。第一个是那个阿纳帕男婴,因为怕他的鬼魂作祟,他们硬是把他从死去的母亲的子宫里挖了出来。还有一个叫米娜拉娜的未满周岁的女孩,是被赤背蜘蛛咬死的。孟般亚部落一般不为死去的婴儿搞什么仪式。走在路上也许就能碰到一个被土埋了半截的死婴,在河边的芦苇丛里有时也能遇见。凡是会给人带来麻烦或者被怀疑父亲另有其人的婴儿都是这样的下场。另一个原因是,只要把生下的婴儿扔掉,男人们便可避开妻子产后长达六个月的禁止性交期。阿纳帕五个,孟般亚十七个,再加上萨利这个,总共二十三个死婴。如果算上她自己的,那就是二十四个。黑乎乎的一团,用香蕉叶一包,然后在一棵她再也见不到的树下一埋了事。
她听到他们已经到了,正在屋外等她。塞玛那个九岁的女娃正笑得乐不可支,她弟弟则在哭闹,那孩子可能是想再尝一口他母亲身上挂着的、就在他头顶晃来晃去的那根甘蔗。因为从他们的谈话中,她听懂了“吃”和“甜”两个字,还有她的名字,内尔,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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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惊讶:他们居然来了。他们并没有将萨利孩子的死归罪于她出现在接生现场。至少现在还没有。昨天晚上,内尔去看望萨利,萨利还把头在她肩膀上靠了很久。两天前,萨利的孩子被埋葬在离这儿需步行半小时的一片森林空地上。当时她抱着他,他瘦小的身躯上涂着红色的黏土,脸则涂成了白色,他的小胸脯上还有用贝壳做的装饰。他们往他的一只手里放了一块西米蛋糕,另一只手里则是一根小孩玩的小笛子。他的父亲挖了个很浅的坟坑。在把他放进去之前,萨利还从她变硬的乳房里挤出几滴奶,滴在他涂了颜色的嘴唇上。内尔多么希望那两片嘴唇能动几下啊,可它们没有。后来,他们就用棕色的沙土把他给埋了。
芬从蚊帐外头钻进来,递给她一杯咖啡。他在床上坐下,她坐起身,从他手里接过杯子。
“谢谢。”
他侧对着她坐下,用鞋把地上的一条淡蓝色的象鼻虫踩碎,然后便盯着遮挡窗口的那块布看。与他的身高和腰围相比,他的头看起来小一号。这让他的眼睛和肩膀显得比实际尺寸要大。他的胡子长得又快又黑,昨天夜里刚刮过,现在胡楂就已经冒了出来。还不是刚刮完几小时那种深蓝色风暴云似的印痕,而是真正的毛发,每个毛孔里都长着那么两三根。我们到过的每个地方的女人都觉得他长得帅。一开始,她也觉得他很帅,那还是他们一起坐船过印度洋的时候。
他知道她一直在哭,却没朝她看一眼。
“我真希望那孩子能活下来。”
“我知道。”他说,却没去抱抱她,安慰一下。
外面楼下,他们已在不耐烦地用棍子敲打房柱。
“你今天打算干吗?”她说。
“帮他们造船。”
造船,五天来他一直都在干这个,这意味着得把一棵巨大的木菠萝树从中间挖空,让它容得下八个人,意味着今天一天他都没有时间做笔记,也搜集不到任何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鲁诺今天要到帕伦拜去替姆万尼谈彩礼的事。”
“替谁?”
“姆万尼,萨利的表弟。”
“我还是想帮他们造船,内尔。”
“可他们是如何讨价还价的,我们还一无所知呢!”
“你没怀上不怨我。”
他们都知道他在说谎。
“反正我做了我该做的。”他说。
假如当初怀上了的话,现在也该有七个月了,她想。这他也知道。
她听到拜尼正在纱门后面一边给芬做早餐一边唱歌。歌词她听不懂。歌总是最难懂的。通常它们会是一串串的名字——每家每户祖先们的名字,而且每个词之间没有停顿。Madatulopanararatelamb anokanitwogo-mrainountwuatniwran,他就这么唱着,高音部分尚透着稚嫩。拜尼唱得一本正经,让人几乎忘了他还是个孩子。
拜尼曾告诉她,他并不是在塔姆出生的。他本是页山部落的人。有个页山的男人爱上了塔姆族的一个姑娘,便把她绑架了过去。作为报复,塔姆人便对页山部落发动了突然袭击,还把拜尼也绑了回来。他猜测事情发生的时候他还不到两岁。她问拜尼是谁把他抚养大的,他说有许多人。她又问他,在这儿谁算是他的家人,他回答说她和芬。
“那你去看过你母亲吗?”她问。
“有时候去。就是我和女人们一起去集市的时候。她长得瘦极了。”
一开始,内尔没听懂他说的tinu那个词——意思是“瘦”——直到他把肚子往里缩,把胳膊贴在身侧,她才醒悟过来。他身上有成人仪式留下的疤痕,从肩膀一直到手腕,再到后背。他们故意让创口受到感染,这样痊愈以后才会形成突起的肿块。
“你看见她是什么感觉?”她问。
“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我长得没她那么瘦,也没她那么丑。”
“那她呢?她什么感觉?”
“她觉得我们塔姆女人卖鱼卖得太贵了。每次她都这么说。”
外面响起了锣声。那是在召集芬他们。
“该死。”芬从垫子上跳起来,“他怎么他妈的这么慢哪?”
“你就别难为人家了。”
她听见他在吩咐拜尼把吃的放在篮子里给他带上。“快点儿!”
他一下楼梯,下面就变得嘈杂起来。她能听见他们在跟他打招呼,芬一连说了好几句Baya ban。你好,你好。孩子们正纷纷上前够着他的胳膊,把他们的手指往他的兜里伸。锣声又响了一下,她听见他用漂亮的腔调嚷了一嗓子:芬di lam。芬马上就到。那么地道的口音她永远都学不来。
她站起身,把已经连续穿了一个星期的衣服又穿上了。那是条白色的背心裙,是她花五块钱从纽约第八街买的。
“Meni ma.”她卷起窗帘布冲外面说。
“Damo di lam.”有好几个人应道。我们上来了。
“Meni ma.”她又重复了一遍,因为在这里,话只说一遍一般不够。塔姆人讲话时习惯像唱歌剧似的重复。
“Damo di lam.”
接着有人开始上楼梯,房子也跟着摇晃起来。
“Damo di lam.”
最先进来的是卢阔。“Baya ban.”他嘴里嘟囔着,只说了一遍,便急忙拿起蜡笔和纸,缩到他自己的角落里去了。不出一小时,他叔叔肯定会找上门来把他大骂一顿。他本应该去男人区帮忙拌颜料的,可他已经烦透了这么多年的学徒生活,他更喜欢到白种女人的屋里来。他不像其他人一样蹲着,而是趴在地上,把纸压在身下。他的肌肉绷得紧紧的,每当他把蜡笔使劲儿往纸上按,赤裸的身躯便会稍稍偏一下。他喜欢把颜色画得很深,很花哨,他还总喜欢把蜡笔弄碎,就像传说中凡·高喜欢摔画笔一样。她倒真想拿一幅凡·高的画给他看,比如那些自画像。因为卢阔也喜欢画肖像:一个披着羽毛和骨头、涂着颜料的健壮男人——不光是面部,不光是头,而是全身像。这是我兄弟,每次她问起,他都这么回答。他叫赞本,他恨恨地说。
相比之下,其他人更爱说话一些。阿米尼是个七八岁大的女孩,她向内尔提的问题不比内尔问她的少。阿米尼想知道内尔为什么要穿那么多衣服,为什么要用叉子吃饭,为什么要穿鞋。她还想知道,内尔身上的那些东西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今天,当内尔把她最喜欢的玩具娃娃递给她时,阿米尼又问了个问题,内尔没听懂。阿米尼重复了一遍,还冲内尔的手指了指。原来,她想知道为什么内尔的十个指头全都在。塔姆的成年人很少有十个指头都完整的。因为他们有个习俗,就是用切掉自己指头的方式来表示对死去亲人的哀悼。
“我们不切掉自己的手指头。”内尔说,她用了一个新学的代名词nai来表示“我们”,这个词不把谈话对象包括在内。
阿米尼似乎并未注意到内尔在语法上的巨大进步,她脸上依然挂着惯有的微笑。“那你都哀悼些什么人呢?”她乐呵呵地问,仿佛她问内尔的是她最喜欢什么颜色。
“我妹妹,”她对她说,“凯蒂。”
“凯蒂。”阿米尼说。
“凯蒂。”内尔说。
“凯蒂。”
“凯蒂。”旁边几个正蹲着、嚼着,画着画或织着东西的人也跟着说了一遍。年迈的桑乔不知从哪儿找到一根芬的雪茄,搁在嘴里慢慢地嚼着。凯蒂,整个屋子的人都在轻轻念叨这个名字,仿佛一个了无生气的东西忽然间被注入了活力。但他们回家以后,就再也不会说起她的名字。
今天来的访客里没有女人。这个时候来的人里女人一般都不多,因为她们早上要捕鱼。可今天一个都没有。而且来了的这些男人,也一个个焦虑不安地皱着眉,满腹牢骚。
老桑乔指了指内尔放在大蚊帐室里的打字机。他腋下的皮肤像蝙蝠一样绷得紧紧的,薄且透明,几乎能看到里面。
她曾答应过会教他用那台机子。
“Obe.”她对他说。好吧。
几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只有桑乔。”她说。
她带他走进房间。他用手戳了戳钉在木框上的蚊帐。他把手撤回来,想再使劲儿戳戳。
别,她对他说。
他往四周瞅了瞅,眼光沿着长宽各三米的蚊帐的轮廓细细看了一遍。他像是想要离开。而其他人正把脸贴在蚊帐上往里看。
她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将它在打字机的滚筒上卷好。
桑乔,她很快打出这两个字。打字的声音一响,他便开始往后退。外面有几个孩子尖叫起来。她把纸扯出来递给他。“你,桑乔。这是英语,我的语言。”
他用手摸着她打出的那几个字母。“我以前见过。”他说,指了指她那些书,“我只是不知道它也能打出我的名字。”
“什么东西都打得出。”
“它们威力很大?”
“有时候。”
“我不想要。”
她意识到,他把这些字母视为他身上的“脏东西”,他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他的头发、皮肤,或者拉出的粪便,敌人可以把它偷走,然后对它施咒。
“这不是你身上的脏东西。”
他还是把它递还给她。
“我会把它保存好,”她说,“它会安全的。”
芬没回来吃午饭,所以今天她可以早点儿出来,照例到女人们的房子里去。女人们的房子总共有十二栋,她已接连去那儿参观了六个星期。每栋房子里都住着好几家人,男人和行过成人礼的男孩不包括在内,他们住在湖边举行仪式的房子里。尽管她的语言大有长进,可和那些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仍然觉得仿佛面对着一座山。男人们虽然不易接近——因为他们不允许她到他们的房子里去——但他们说起话来却无拘无束,会当着她的面谈论谁打算娶谁,得花多少钱,把钱给什么人,等等。而女人们远没有这般婆婆妈妈嚼舌头的耐心。女人比男人还沉默寡言,这样的部落她还是第一次碰见。
今年的降雨来得迟,路面已干出一层壳,踩在脚下硬得像大理石。熟透了的水果掉在地上摔得炸裂开来。树林高处有热风在往下吹,干枯的树叶互相摩擦,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小虫子们纷纷冲着她的眼睛和嘴飞过来,它们也在寻找水分。
在路的转弯处,她发现了芬和另外几个男人,他们正一起用扁平的石块把一截空树干里最后的木浆刮出来。和平时一样,塔姆的男人即使在干手工活的时候,也要在脖子上挂几串圆形的黄色贝壳,胳膊上还缠着竹纤维做的臂章,裆部用狐皮遮盖着。他们头发卷曲,上面有鹦鹉羽毛做的装饰。他们一边干活,颈上的贝壳项链一边有节奏地发出嗒嗒的响声。旁边的一棵树上支着三颗骷髅头,经过岁月的洗礼,都已变成棕色。这些头骨在监督和佑护部落的子孙后代。其中一个头骨的下巴不见了。内尔找了找,发现它就挂在部落长老陶班的脖子上。
“嘿,芬威克。”
“嘿,你来了。”他边说边直起身来。
其他人都停下手头的工作,看着他们。
他往她篮子里瞄了一眼。他已经把衬衣脱了,胸膛上亮闪闪的全是汗,汗里还落了小虫子和木屑。“啊哈,又行贿去啊,呃,我看该叫诱骗。”
“她们喜欢在这时候吃甜桃子罐头。”
他是个身手敏捷的男人,和她们家的男人太不一样了。在学校时,他就一直打橄榄球。她只见过他父亲一次。他父亲告诉她,假如当初芬愿意,他本来是可以进小袋鼠队19的。
“有桃子谁不想吃?”他边说边靠过来,从上往下朝她裙子里看。“好漂亮的白桃子。”他想伸手去抓,却被她挡了回去。他身后的几个男人哧哧地笑了起来。
他这种举动是近来才开始有的。他总想在他们跟前露一手。
“今天有什么情况吗?”
“你指什么?”
“今天肯定有情况。他们一点儿口风都没透给你?”
他还真不知道,也不在乎。他吻了她一下。那些男人用手敲着船,哈哈大笑。
“你还是干点儿正事吧,我的‘爱显摆先生’。”
她往女人路拐了过去。她刚转过身,他便立刻弯下腰,干起活来。旁边哪有什么笔记本?他根本就没带来。
芬并不想考察土著,他是想当一个土著。他被人类学吸引并不是因为想揭开人类自身的秘密,不是本体论。他想要的是可以不穿鞋,用手抓东西吃,当众毫无顾忌地放响屁。他有灵活的头脑,有像照片一般清晰的记忆力,而且在诗歌和理论方面都极具天赋。在从新加坡坐船到马赛那一路上,在长达六个星期的日日夜夜,他无时无刻不在运用他的这些天赋展开对她的追求。可是,它们却似乎并未给他带来多少快乐。他的兴趣更多在于体验,在于行动。思考是衍生之物,乏味、无趣,与生动正好相反。她之所以甘愿忍受这里的湿热、西谷米和基本卫生设施的缺乏,完全是为了思考。每当夜里躺在床上,别的女孩都梦想着能得到小马驹或旱冰鞋,她的梦想却是能有一伙吉卜赛人从窗口爬进来,把她带走,教给她他们的语言和习俗。她还想象几个月后,他们会把她送回家,在和家人们拥抱完毕,淌下激动的泪水之后,她会把他们的事原原本本地讲给家人们听。她的故事会多得几天都讲不完。这个梦想最令人着迷之处是回到家中向别人讲述她的所见所闻那一段。她脑子里始终有一个念头: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种更好的活法。而且,她觉得自己肯定能找到它。
在《基拉基拉部落的孩子》一书中,她向西方人描述了所罗门群岛上的马基拉部落如何养育他们的孩子。在该书最后一章,她还就基拉基拉人和美国人抚养孩子的方式和习惯进行了简单的比较。她没将手稿投给大学出版社,而是直接寄给了威廉·莫罗出版社,稿子很快便被接受了。莫罗先生还建议她把对比那部分扩写成最后两章。她照办了,而且很高兴那么做,因为其实那才是她最感兴趣的部分。但这同时也让此书的内容变得更像是主观意见和认识,而此种风格在以往的民族志论述中尚未出现过。书出版之后她才发现,其实美国人从来就没想过竟然还有其他抚养孩子的方式。基拉基拉部落的孩子三岁便能独自划船,五岁还吃母亲的奶,还有,没错,他们十三岁就开始和异性情人一起钻树林,或者到沙滩上干那事。所有这些都让美国人惊骇不已。对普通读者而言,她的研究过于写实,她提出的“并非所有的青春期都像在美国那样充满痛苦和反叛”的见解在这场轩然大波中被忽略了。虽然芬也乐见该书为他们带来了收入,但在他的计划里,变得家喻户晓的本该是他的名字,而不是她的。可除了一篇关于斗布部落的短论文,他什么都没写。
申请拨款的时候,她原本说的是将把款项用于继续对原始部落的子女抚养进行考察。可现在,塔姆部落却让她心生旁骛。起初她并没有什么奢望,可数据资料却接踵而来:禁忌的倒置,良好的姑嫂关系,对女人性满足的重视。就在昨天,昌塔还跟她解释说,他侄子生病了,但他不能出远门到他住的村子去看他,因为他一走,他老婆的阴户是不会在家闲着的。对他们来说,阴户是个很重要的字眼。内尔曾问过他们,年老的寡妇能不能再改嫁。当时,有好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说:“她不是有个阴户吗?”这里的女孩想嫁给谁,什么时候嫁,都可以自己做主。可她在这个课题上得出的每条结论都遭到了芬的否定。他说,她被她自己先入为主的愿望蒙蔽了,而当她把证据摆出来时,他又改口说什么不管女人的权力有多大,都是暂时的,是权宜之计。他说,塔姆部落曾经被基奥纳人从这里赶走,直到近几年才被澳大利亚政府重新安置到这片湖区。部落里的许多男人不是被杀、被监禁,就是被骗去当了奴隶。她观察到的不过是暂时出现的偏差而已。
她决定,今天先去最后那栋房子。通常,等轮到去那儿的时候,她已筋疲力尽。所以,相比之下,她对最后那几家所做的笔记数量没有其他几家那么可观。
“Baya ban.”第一栋房子里有个小女孩冲她打招呼。
“Baya ban,塞玛。”
“Baya ban,内尔,内尔。”
“我会来的,但要……”内尔的话没说完,因为她不知道“过一会儿”该怎么说。“Fumo.”她最终说了另一个字。晚一点儿。
“Baya ban,内尔,内尔。”
经过其他几栋房子的时候,里面似乎都没人。房顶上没有烟,也没人从门里探出身来跟她打招呼。屋后倒是有小孩子在玩。她听到他们在灌木丛中奔跑发出的噼噼啪啪的声音,然后,有谁被捉住了,他们便一起大叫一声。最开始,只要看见她来了,他们就会马上停止游戏。连那些早上刚刚去她家玩过的小孩都会飞快地跑开,躲到房子底下,一边窥视她,一边咯咯地笑,甚至发出尖叫。而现在,她人都到跟前了,他们还没发现,即使发现了也懒得过去看她的篮子里装了些什么。因为他们知道,每栋房子她都会进去,篮子里有什么待会儿就知道了。
女人路最靠里面的那栋房子上有烟升起。五个炉子全都用上了。她能听见重重的脚步声,不像是跳舞,更像是有人在跑。她听到低低的私语声,却听不清在说什么。她没有站在楼下大喊,而是一声不响地沿着楼梯爬了上去。跑动的脚步声越来越响,震得整栋房子都在晃动。里面的人似乎在面对面大声吼着什么。
“内尔,内尔,di lam.”推开树皮做的门帘走进去之前,她先说了一句。
屋里很暗,所有窗帘都拉上了,她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屋子很长,从里面那半间屋里传来尖利的、咔嗒咔嗒的声音,那是贝壳或石头被搬动时发出的;还有女人的私语声,和她们赤着脚从地板上迅速踩过时发出的砰砰声。
麦伦迎上前来,跟往常一样,问她要不要喝番石榴汁。这时她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她注意到他们把屋里的蚊帐摊开,铺在地上。那些都是很长的蚊帐,而不是孩子们用的小蚊帐。地板上分散坐着三十来个女人,比平时要多得多。她们有些人膝盖上搁着破了的渔网或没编完的篮子,也有很多人什么都没在做。这种无所事事在塔姆男人身上很常见,但在女人身上内尔还是头一次见。这里的女人从来都不会闲着。她们中有人抬起头低声跟她打招呼。
麦伦拿着喝的回来了。她满脸是汗。这房子里的湿度远远超出了热带正常的水平。她把篮子里的东西拿出来递给麦伦,后者仔细地端详着她。麦伦的瞳孔在放大,汗珠顺着肚子一颗颗往下滚。她脸上有种奇怪而神秘的表情,似乎在努力集中注意力。内尔往四周瞅了瞅,想看看有没有槟榔、石灰粉和芥末荚的踪迹,她知道孟般亚部落的人把这几样东西配在一起,以求获得一种强烈的快感,可她什么也没看到。或许她们有别的麻醉品。她们肯定是服了什么东西,这点她很清楚。她们中有人似乎已经控制不住脸上的笑容,嘴角变得扭曲。当年她弟弟饭前偷喝了父亲的一整瓶杜松子酒,等到吃饭的时候,他坐在餐桌旁,脸上就是这种神态。身上的汗刺得她的脸和大腿隐隐作痛。这些天来,她一直在带病工作,与那些不对她讲实话的人打交道。对她所提的每个问题,他们从来都是说说笑笑地敷衍了事,他们不搭理她,戏弄她,模仿她的动作逗乐。而这些,所有这些,都是此项工作的一部分。眼前这些汗流浃背的女人正在搞的怪名堂似乎触动了她内心深处某个极敏感的点。她把篮子提起来走了。刚开始下楼梯时,屋里还静悄悄的,等下了五级台阶,里面轰地爆发出一阵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