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的南垓村在安戈拉姆以西。两地隔着六十多公里水路,但直线距离可能只有一半。塞皮克,这条新几内亚最长的河流,出了名的曲折,人们称它为“南太平洋的亚马孙”。它的河道把蜿蜒曲折发挥到了极致,因此派生出一万五千多个“牛轭湖”。所谓“牛轭湖”,就是由于河道过于弯曲,同河流断开、自成一体而形成的湖泊。这些都是我十年后才知道的,到那时情况已大不一样。倘若你夜里在河上行船,即使是机动船,你也根本感觉不到你是在极其低效地走着“之”字。你只会觉得河流一会儿朝这边拐,一会儿朝那边拐。飞进你眼睛和嘴里的虫子,还有鳄鱼背上锃亮的凸起,高枝上猿猴的哀鸣,以及数以千计在夜间活动的动物趁着它们的天敌打盹的工夫出来狼吞虎咽发出的各种声响,对这些你都会逐渐习以为常。你感觉不到自己多走了三十二公里水路。真要说有什么感觉,那也是希望这条路能更长一些。

淡淡的月光给水面铺上了一层银辉。内尔偎依在他们的行李中间,看上去还算舒坦,而这正是我所希望的。看着她闭上了眼睛,我不由得松了口气。那感觉仿佛她是我为哮吼6所苦的孩子,需要好好休息。这感觉让我困惑。我和芬聊了起来,我们没聊工作,而是在聊剑桥。他也在那儿待过一年,正好是我去拜宁部落的时候。接着聊到了悉尼:那是我们相识的地方。我们还聊了足球、麦克唐纳首相和印度。上次我听人说,甘地又绝食了,可我们俩谁也不知最后结果如何。历史已经停滞了好几个月。我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这种无知让我感到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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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约一小时的时间,河岸上几乎一片漆黑。然后,我们拐过一道弯,开始看见南边的河岸上出现了火光,火光中还有浑身涂着花彩的人影闪现。这是卡明蒂明波特的奥林比村正在举行宗教仪式。烤野猪的香味扑鼻而来,沉重的鼓声在我们心头久久回荡。

在写这段经历的时候,我真的很难相信那个夜晚离下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只有六年时间;我也很难相信,九年之后,塞皮克河,以及属于澳大利亚的整个新几内亚的领土,竟然会全部落入日本人之手;还有,为了从我身上榨出关于这个地区的情报,美国政府会对我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而我居然会让他们得逞。如果换了芬和内尔,他们也会动摇吗?战略情报局7美其名曰“来自人类学的贡献”,其实是在为出卖科学贞操的行径贴金。

一九四二年年底,我带着一个救援组到过塞皮克河边的奥林比村。事后,日本人得知是奥林比村的几位村民协助我们找到了被关押在附近的三名被俘的美国特工,便把整个卡明蒂明波特地区的男女老幼杀了个精光。三百多号人啊,全被杀了,就因为我知道哪些高脚屋和哪片沙滩是这个村的。

“想女人的时候你怎么解决呢,班克森?”刚聊完卡明蒂明波特,芬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我笑了笑:“我们这是头一次同船,这问题太私人了点儿吧?”

“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和马利诺夫斯基用了一样的办法。去年,塞耶斯去了一趟特罗布里恩群岛,据他说,那儿有好多令人生疑的棕褐色皮肤的小孩走来走去。”

“你信吗?”

“你亲眼见过他吗?我和内尔一起到纽约站去接的他,当时他就对我说了一句话:‘我现在手里需要一杯马天尼酒,床上需要一个女人。’说真的,伙计,一个人过不容易啊。我可不想再来一次。”

“下一次我要带个同伴一起去,那样效率更高,至少高出一半。”

“我觉得那样又过了。”烟头被他扔到空中,画出短短一道橘红色的弧线,落入河中。我放慢船速,好让他再点上一根,然后重新加速。

在夜里,有时我会觉得我的船并不是在被马达推着往前走,而是船和马达一起,正被河流拖着走,而河面的航迹和波纹是设计好的,就像舞台上的布景一样跟着我们一起移动。

“有时我真希望自己能到海上去。”我说。好不容易身边有个也许能懂我的人,我便把脑子里转瞬即逝的念头说了出来。

“是吗?为什么?”

“我觉得我更适合待在海上,而不是陆地上。按法国人的说法,也许我天性如此吧。”

“可我见过的船长都挺讨厌的。”

“世界上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个个都让你觉得顺眼呢,你说是吧?”

他没再搭腔,我并不在意。我们的关系已到了不用互相道歉的程度,这令我大喜过望。我们从很大一片萤火虫中间穿了过去,成千上万的萤火虫在身边闪耀,让人感觉仿佛是在星空中翱翔。

陆地上的黑影变得越来越熟悉:被我称为“大本钟”的又高又细的黑板树,蓝片岩上突起的尖顶,基奥纳最西端村子边上高高的泥坡。我一定是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因为我听见芬在问:“我们是不是快到了?”

“两三公里吧,还有。”

“内尔?”他唤了一声,声音很正常,并不像是在试探她醒没醒。见她仍在酣睡,他才放心。他凑过来轻声对我说:“那个基奥纳部落有没有什么圣物,跟普通的东西不一样,他们经常祭飨或者看管得很严的东西?”

类似的问题他在安戈拉姆就已经问过很多次。“圣物嘛,他们当然有,乐器、面具,还有古代战士的头骨。”

“那些东西是放在举行仪式的地方?”

“对。”

“我说的是更有价值的东西,单独保管的。他们不想让你知道,却被你无意中发现了的。”

照他的意思,我已经跟他们朝夕相处了整整两年,但部落中有些重要的事他们仍旧瞒着我。我向他保证,他们那儿每件与图腾有关的东西我都亲眼见过了。

“可他们告诉我,他们那一支是后来做的,基奥纳的那支才是最早的。”

“是孟般亚部落的人告诉你的吗?那支什么?”

“你再帮我问问。那是支笛子,单独保管的,有时还得给它喂吃的。”

“喂吃的?”

“你能不能趁我在的时候问问?也许为你提供消息的人不想跟你讲实话,可至少我能从他的神色里看出点苗头来。”

“孟般亚的那支笛子你见过吗?”我问。

“临走前几天我才发现。”

“你有没有亲眼见到?”

“这么说吧,他们把它送给我了。”

“当作礼物送你了?”

“是,我觉得是,作为礼物。可后来,另外那个部族——在那个村有两个敌对的部族——又把它抢了回去,我都没来得及好好看上一眼。我本想劝内尔在那儿再待一段时间,可她是那种一旦下了决心就不再变来变去的人。”

“她为什么想离开?”

“谁知道呢?他们不太符合她的论文题目吧。这事儿她说了算。我们花的是给她的资助。你能不能帮我问问那个人?就说是支圣笛。”

“这类问题我已经缠着他们问过上百遍了,不过好吧。”

“谢了,伙计。我就想看看他脸上的表情,真的,看看会不会露出什么苗头来。”

我熟悉的那片沙滩在前面的拐弯处出现了。

“那个抓蝴蝶的网兜你还留着吗?”他说。

“什么?”

“就是哈登在悉尼送给你的那个。还记得吗?我当时真是忌妒啊。”

可我压根就不记得还有这么回事。

我不想把村里人吵醒。我关掉马达,轻轻摇着桨,把船划了进去。

芬这才摇了摇她。“内尔,我们到了,已经到那个有名的基奥纳部落了。”

“嘘,别把他们给吵醒了,”她低声说,“当心把这些塞皮克河上的勇士的箭给招来。”

“王子,”芬说,“塞皮克河上的王子。”

我住的房子和村里其他房子隔得很远,而且之前有好些年没住过人了。房子围着一株彩虹桉树而建。树从地下钻出,一直往上,再穿过屋顶钻到外面。很多基奥纳人都相信这是棵神树,觉得这是他们死去的亲属聚集起来制订计划的地方。而另一些人则对这里敬而远之,他们从我家门前路过的时候宁愿绕一个大弯。他们曾经跟我提出,可以在离村子中心更近的地方给我另盖一栋房子,可我想早点儿安顿下来,而且我听人说,以前曾有别的人类学家等了几个月都没等到新房子。我担心我屋里的梯子内尔可能爬不上去,因为它很陡,而且脚踩的地方就是一根稍粗点儿的树棍,上面只有很浅的用来攀爬的刻痕。没想到她居然很轻松地爬了上来,手里还举着火把。进屋以后,在火光的照耀下,她才发现屋里有棵树。我听见她“哇”了一声,带着地道的美国味。

芬和我一起把他们的行李提了上来。我把我的三盏油灯全都点亮了,好让屋里看上去宽敞一些。桉树占据了好些空间。内尔在树上摸了摸。树皮已经脱落,光滑的树干上带有橘黄、亮绿以及靛蓝色的条纹。这应该不是她见过的头一棵彩虹桉树,但它绝对是一个吸引眼球的标本。她的手掌朝下面的一片蓝色滑了过去。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她仿佛是在和树交流,仿佛我刚才介绍给她的是一位她早已熟识的老友。说实话,我自己也没少像那样去抚摸那棵树,我甚至曾对它倾吐过心声,也曾靠着它默默哭泣。我一边忙着拿药,一边找来了威士忌。走了一整夜,那么长一段路,我累了,情绪也不大稳定。此时,要是她向我问起这棵树,哪怕只问上一句,说不准就会立刻把我的眼泪招出来。

“啊,我正想呢,你就拿来了。”我递给芬一个锡罐,他边往罐子里瞅边说。

我们俩坐在我用树皮和木棉纤维做的小沙发上,内尔则在屋里四下转悠。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仍然在水面上飞驰。

“别偷看人家的东西了,内尔。”他回头冲她喊了一句,接着又对我说,“美国人最适合当人类学家,因为他们真他妈粗鲁。”

“你是在说我是个很好的人类学家吗?”她从我工作间那边回了一句。

“我在说你是个爱打探别人私事的三八。”

她朝我的书桌俯下身去,没碰任何东西,但凑得很近。我能看见桌上的打字机里还夹着张纸,上面写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

我把装着医疗药品的盒子搁在横在我们中间的树干上,指着盒子说:“她的伤口得处理一下了。”

芬点了点头。

“我还从没见过别人是怎么考察的呢。”她说。

“估计她没把我算上。”芬说。

“那是果叶吗?你这里写了一个关于果叶的问题。”

“她刚进来五分钟,就要为你传道解惑了。”

我装作没听见他的话,朝她走了过去。

她正看着我那堆凌乱的笔记本、资料和复写纸。

“看着这些,我又想工作了。”

“你刚歇了没几天吧?”

“在孟般亚,我自始至终都没能像你这样安顿下来。”她注视着我那些乱堆着的资料,仿佛它们全都价值不菲,仿佛她就是相信它们一定能带来某项重大的发现。

我看见她刚才提到的那段笔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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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释说,我曾到基奥纳另一个村落参加一个男孩的葬礼,发现他们也把果叶精心摆放在他的坟上,便随手记了下来。

“你之前也见过同样的图案?”

“不,每次摆出的图案都不同。但我看不出这些图案有什么规律。”

“年龄,性别,社会地位,死亡方式,月亮的形状,星象的位置,出生次序,家庭角色。”说到这儿,她停下来喘了口气,看上去像是还有四五十个其他的点子想说给我听。

“不,他们告诉我没什么规律。”

“也许是没有。”

“每次都是由同一个老太太在旁边轻声指挥。”

“那你当面问她的时候她怎么说?”

“行了,内尔。”坐在沙发上的芬朝这边说,“看在老天的分儿上,他在这儿待的时间也只是你的两倍。”

“没关系。这对我也有帮助。在这个地方,唯一不肯跟我说话的女人就是那个老太太。”

“间接问也不行?通过她的亲属什么的?”

“她儿子被白人杀死了。”

“你知道详细情况吗?”

“在河下游爆发过好几次冲突,政府派了巡警过来搜捕,村里有一半人都被抓了起来。正赶上这小伙子来村里看他的表弟——他表弟与那场冲突没有任何牵连——然后就因为拒捕,他被击中头部送了命。”

“那你有没有向她赔罪?”

“什么?”

“你有没有为你的同类所犯的错误向这个女人赔罪呢?”

“那些警察怎么可能是我的同类呢?”

“但在那个女人眼里,他们是。在他们部落的人看来,长得像我们这样的人全世界加起来也就十一二个。”

“我给她送过盐,还送过火柴,也想方设法去讨好过她。”

“有没有正式的赔罪仪式?”

“我不知道。”

她看上去似乎有点生气。“有这么个人如此固执地跟你作对,那你的考察还怎么搞啊?部落里每个人都知道这事,他们回答你的问题的时候会因此而有所保留。你所有的结论都因为她而出了偏差。”

芬在我们身后咯咯地笑出声来:“你这火气升得可真够快的,我觉得这回可能破纪录了。要不我们把他所有的笔记堆起来一把火烧了?”

她脸上泛起一片浅浅的红晕,说:“对不起,我……”她把手向我伸过来,伸了一半忽然停住了。

“我觉得你说得对。我是该想想该怎么跟她赔个罪。”

可我的声音和语调,加上脸上的表情,似乎不足以让她相信我在说实话。她又道了一次歉。可我的确没有生她的气。恰恰相反,我很想听她接着说,非常非常想听听她的观点、她的建议,甚至她对我的批评。芬也许听厌了,但我远远没有。

“我们来看看你身上的伤怎么处理吧?”

我进屋去取我存下的药品。

我听到芬对她说:“你把他从里到外洗了一遍,不是吗?”

我没听见内尔搭茬儿。等我回去时,她已经坐在他旁边,脸色变得跟早先一样黄。

芬没有要亲自动手的意思,所以我让她先把左手给我,这只手的手掌被划了一道口子。我不能理解的是他们为什么会对这些伤口如此漫不经心。脓血症可是野外考察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

芬一定是从我脸上看出来些什么。“我们的药经常一个星期就用完了。”他说,“每来一批新的,内尔就全拿去给村里的孩子疗伤止痛。”

我往伤口上浇了些碘酒,用药棉涂上硼酸软膏,然后再用棉绷带将手掌缠好。一开始,她的手在我手中轻若无物,后来慢慢变得沉重起来。

我承认,我干得很慢。处理完手,我接着为她处理身上的伤:胳膊上两处,脖子上一处,她把裤腿卷了起来,右边小腿上还有一处。我觉得伤口看上去像是热带溃疡,而非雅司病9。我怀疑她身上别的地方还有伤口,但要让她把衣服脱了,我可开不了口。因为她在发烧,所以我又给了她几片阿司匹林。芬一直坐在她旁边看着,后来眼睛渐渐合上,睡着了。

“你必须听我为我刚才的话道歉,”她说,“关于果叶子的。”

“可以,但条件是你得发誓,你们俩不会跑到澳大利亚土著人那儿去。”

她把缠着绷带的手举了起来:“我发誓。”

“好啦,现在跟我说说你们在孟般亚部落到底怎么了,但你要是困了就算了。”

“我在船上已经睡饱了。谢谢你的照顾,我感觉好多了。”她啜了第一口威士忌,“你以前就知道这个孟般亚部落吗?”

“从没听说过。”

“芬的描述肯定会跟我的不一样。”我抹在她伤口上的药膏一闪一闪的。

“我先听听你的。”

她似乎被我的问题难住了,仿佛我是让她立刻写就一篇关于孟般亚部落的专题论文。我正想着她可能会用“太累了”之类的话来搪塞我,没料到她却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孟般亚是个很富裕的部落,不像阿纳帕那样每天有一顿没一顿的。孟般亚河流域鱼类繁多,而且该地区所有烟草都是由他们种植的。尽管他们已经拥有充足的食物和贝壳货币,可他们却有着无端的恐惧并极具侵略性,几乎到了偏执的地步。他们动辄以此相要挟,使整个那片地区都臣服于他们的脚下。

“以前我从未先入为主地讨厌过任何一个族类。可对孟般亚我却像是有一种生理上的排斥。对这个地区我并不是新手。我也曾见识过死亡、牺牲,以及受伤所带来的诸多惨状。我不是……”她激动地看着我,“他们把他们的头一胎婴儿全都杀掉,还有所有的双胞胎。这并非出于什么宗教原因,而是不带任何感情,没有任何仪式,就是随手把他们往河里或者树丛里一扔了事。而对那些没被扔掉的孩子,他们也很少去照顾。他们把孩子像夹报纸一样夹在胳膊下,或者往粗硬的篮子里一扔,再把盖子盖上。孩子在篮子里哭,他们就在篮子外面挠几下,这是他们能做出的最为慈爱和亲切的举动了,只是在篮筐外面挠上几下。女孩子长到七八岁,她们的父亲便开始和她们性交。所以长大以后,她们对他人毫不信任,充满了报复欲和戾气。而芬……”

“他对他们感兴趣?”

“对,相当着迷。他完全被他们给迷住了。我必须把他从那儿弄走。”她笑了,“他们一个劲儿地告诉我们,在我们面前,他们已经表现得相当好了,但不会一直这么好下去。因为他们把所有的不顺都归结为血流得不够多。七个月前我们就从那儿离开了。你可能也看出来了,我们透着一股倒霉劲儿。”

“没有,那我倒没看出来。”我本想向她尽情倾诉自己对失败的感受,可一转念又觉得那实在太难解释了。于是,我盯着她的鞋看。那是双系带的女式皮鞋,磨损程度和我脚上的那双有的一比。我不敢肯定,在那双鞋里,她的脚趾是不是都还在。因为一旦染上热带溃疡,首先烂掉的就是脚趾。

“打字机里面是给你母亲写的信吧?”她说。

“是,经常写。亲爱的妈妈,求您就让我一个人待会儿吧。爱你的,安德鲁。”

“安德鲁?”

“对。”

“可我从没听别人这么叫过你。”

“是没有,除了我妈妈。”我觉得她在等着我往下说,“她想让我去剑桥的实验室工作。在每封信里她都会以断绝经济资助来威胁我,而我这份工作又不能没有她的资助。我们这儿可没有你们美国那种补助金。我也没能像你一样写出畅销书,我什么书都没写出来。”我觉得接下来她可能会问起我们家的其他成员,所以我要先把这个话头给堵住。“我们家其他人都死了,所以她所有的能耐都拿来对付我了。”

“其他什么人?”

“我父亲和几个兄弟。”

“怎么死的?”

美国人类学家就这德行,从来不会见风使舵换个话题,也不会说一句“请接受我深切的哀悼”或者“你真的太不幸了”之类的话。他们会直截了当地问:怎么会这样?

“约翰是打仗死的。六年后马丁又死于意外。我父亲呢,则是心脏衰竭,可能是因为意识到他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又老又蠢的儿子了吧。”

“你怎么可能会蠢呢?”

“我的脑子不大好使。我那两个哥哥都出奇地聪明。”

“死得早的人都会变成天才。他们怎么个聪明法?”

我便跟她聊起了约翰,说到他的靴子和水桶、稀有的飞蛾,以及战壕里的化石。我们也聊了马丁。“我父亲觉得,从马丁曾经尝试写诗这件事上就能看出,他这人傲慢得过了头。”

“芬告诉我说,遗传学这词是你父亲发明的。”

“他那是无心之举。他想开一门介绍孟德尔的课,而那门课当时叫‘基因液’。他觉得该起一个更为得体的名字。”

“他想让你们继承他的衣钵,是吧?”

“他无法想象我们去做别的工作。对他来说,这件事就重要到了这种地步。他觉得我们有责任这么做。”

“他什么时候去世的?”

“到今年冬天就有九年了。”

“那他在世的时候就知道你并没有听他的话啰。”

“他知道我在跟哈登读人类学。”

“他是不是觉得人类学是软性科学?”

“在他眼里,人类学根本就不是科学。”我仿佛能清楚地听见我父亲的声音:纯粹是瞎扯。

“你母亲的观点也和他一样?”

“完全一样,他俩就像斯大林和列宁。我都快三十的人了,还在受她的奴役。我父亲嘱咐过她,让她把钱袋子看紧点儿。”

“不过,你这个奴隶把自己的囚笼建得离她够远的。”

我觉得该劝她去好好睡一觉了。我应该跟她说,你需要休息,可我没有。“其实,马丁的死不是意外,他是自杀的。”

“因为什么?”

“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可她不接受他。他拿着自己写的情诗去她的公寓找她,可人家连读都懒得读。于是,他便跑到皮卡迪利广场的安忒洛斯雕像下面,开枪自杀了。那首诗我还留着呢。不是他写得最好的一首,可上面的血迹给了它一丝尊严。”

“那时你多大?”

“十八。”

“不过我听说是在皮卡迪利的爱神厄洛斯雕像下面。”她边说边拨弄着我办公桌上的铅笔。我还以为她要开始记笔记了。

“很多人都以为是这样。但不是,是在厄洛斯孪生兄弟的雕像下,用死来报复那份得不到回应的爱,诗一样的结局。”

大多数女人都喜欢盯着你过去的某个伤口大惊小怪,她们把刚长好的薄痂挑开,等把你弄疼了,又来安慰你。可内尔不是这样。

“在所有这些当中你最喜欢什么?”她问道。

“所有哪些?”我说。

“这份工作。”

最喜欢的?眼下,这个世上几乎没什么能让我不想重新揣上石头,直接走到河里去。我摇了摇头。“你先说。”

她看上去很惊讶,似乎没料到我会把问题扔回给她。她灰色的双眼眯了眯。“当你在一个部落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时,你终于觉得自己对这个地方有了那么一点了解。突然间,你感觉它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其实那是一种错觉,你在那儿才待了八个星期而已。接下来你会遭遇彻底的绝望,你会觉得自己其实什么都不懂。可当你亲身经历那一刻的时候,你真的会觉得这个地方完完全全属于你。那是一种最短暂、最纯粹的欢愉。”

“我的天,这么玄乎。”我笑了起来。

“你没有过那种时刻吗?”

“天哪,没有过。对我来说,如果哪天我的内裤没被村里的小孩偷走,没被他们用树棍捅破,还回来的时候里面没包上一只耗子,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我问她是否相信一个人真的能够理解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我告诉她,我在这儿住的时间越长,就越觉得这种尝试是愚蠢的,其实真正让我感兴趣的是我们居然会愚蠢到觉得我们能绝对客观地对待一件事。对于善良、力量、阳刚、阴柔、神、文明,还有对错,我们每个人不是都有各自不同的定义吗?

她说,我听上去和我父亲一样多疑。她还说,没有人能从一个以上的视角来看问题,即使在他所谓的硬性科学领域也是一样。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做任何事都会受到主观的限制。然而,如果能给我们的视角以自由,让它得以充分舒展,那我们的眼界就能变得更开阔。她说,看看马利诺夫斯基,看看博厄斯10。他们基于自己的观察和理解来定义土著文化,那是因为他们能从当地人的角度来看问题。她说,关键是要把你头脑中那些固有的、所谓“正常”的概念通通抛弃掉。

“即使我能做到这点,下一个到这里来的人对基奥纳部落所做的描述也还是会跟我的完全不同。”

“一点儿没错。”

“那意义何在呢?”我说。

“这跟在实验室里没什么区别。每个人都在各自寻找问题的答案,那他们工作的意义又在哪里?你找到的真相总是会被别人找到的所代替。甚至有那么一天,在人们心目中,达尔文也会沦落为托勒密式的人物,因为他也只看到了他所能看到的,而非更多。”

“我真有点不懂了。”我抬起手,一双健康的手,擦了擦脸,我的身体在热带充满了活力;出毛病的不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意志。

“难道你就没为这类问题纠结过?”

“没有。因为我一直认为我自己的意见是对的,我这人就有这么个小毛病。”

“美国式的毛病。”

“也许吧。可芬也是这德行。”

“那就该叫作殖民地式的毛病了。你是不是因为这个才选择以此为职业的?因为你想拥有话语权,如果别人想反驳你,他们也得跋山涉水数千里,才能写出自己的书来?”

她咧开嘴笑了。

“你笑什么?”我问。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今晚这是第二次了,我很久都没想起过它了。”

“什么事?”

“我第一份成绩单。我九岁才被送去上学,第一个学期结束后,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埃莉诺对自己的想法过于执着,对别人的自然就兴趣寥寥,对老师的尤其如此。”

我不由得笑了:“你第一次想起这事是什么时候?”

“是刚一进屋,我跑到你书桌跟前瞎看的时候。你所有那些笔记、资料和书都让我觉得一股思想朝我迎面扑来,我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我曾经觉得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件好事呢。你好像不信我说的话。”

“我信。我只是在想,假如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你算不上过分执着的话,那你真要过分执着起来得是什么样,我想想都害怕。”

“如果你也和芬一样,那你是不会喜欢的。”

可我并不觉得我和芬一样。

她瞅了一眼丈夫。他在她身旁睡得很沉,噘着嘴,皱着眉,仿佛正在梦中拒绝别人给他喂吃的。

“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在船上。当时我刚刚结束我的第一次考察。”

“船上的浪漫史。”我脱口而出,几乎像在发问,像是在说这是不是有点过于草率了。我赶紧又小声补了一句:“最幸福的那种。”

“是,很突然。当时我正从所罗门群岛往回赶,船上有一群加拿大来的游客。他们对我没人陪伴、一个人去考察土著人这件事大呼不解,而我也乐得讲了一堆故事给他们听。芬刚开始只是偷偷在边上待着。我不知道他是谁,没人知道,但他是船上唯一一个和我年龄相近的男人,而且,他还不愿跟我跳舞。可后来,有一天吃早餐的时候,他突然走到我跟前,问我昨天夜里梦到了什么。我从他口中得知,他曾在一个叫斗布的部落待过,对当地人做的梦进行过研究。当时他正要去伦敦任教。说实话,得知眼前这个身材魁梧、头发乌黑的澳大利亚人竟然和我一样,也是个人类学家,我的确大吃一惊。我们刚刚结束各自的第一次考察,所以我们之间有无数话题。那时的他是那么活泼,那么幽默。在那个叫斗布的部落里,人人都是巫师,所以芬也学着给人下咒施法,然后我们就悄悄躲在一旁,看看到底有没有效果。我们就像两个孩子,为在一堆乏味的大人中间忽然找到了一个同龄的玩伴而高兴坏了。芬喜欢保持一种‘我们对抗世界’的心态。相识之初,这样的心态非常诱人。其他乘客似乎都消失了。就我们俩,这么一路聊着,笑着,一直到马赛。整整两个半月,和一个人朝夕相处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后,你总该认为你是真的了解他了吧。”她的目光从我左肩上方看了过去,也不知在看什么。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她打住了话头。有那么一刻,我甚至以为她就这么睁着眼睛睡着了。可接着,她又回过神来。“之后,他去伦敦教了一个学期的书,而我则回纽约写我的书。一年后,我们结了婚,然后就来了这儿。”

她已经筋疲力尽了。

“我帮你把床收拾出来。”我边说边起身。

我走进我睡觉的小屋,这里架着蚊帐。垫子上的床单几个星期没换了,我的衣服也扔得到处都是。我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塞进旁边一个我拿来当床头桌的箱子,然后拿出一条干净的床单,在垫子上铺开,把床收拾得尽量像一张真正的床铺。我还有一只很舒服的枕头,是从我母亲那儿带来的,只是羽毛已经因为潮湿粘在了一起,感觉里面装的不太像鸭绒,更像是泥巴。

我听到身后传来了笑声。她站在蚊帐那边,瞅着我手忙脚乱地收拾。“床你不用太费心。我倒是想上个厕所,如果你这儿有的话。”

于是我带她去厕所。在热带,厕所你得尽量搭得离你住的房子远一点儿。这是我在拜宁部落学到的教训。天空已经微微发亮,我们不需要火把。我不知道厕所状况如何,因为我从未想过会有女性要用它。我本打算先进去察看一下,再让她进去,可她却先到了,我还没来得及拦住她,她就已经闪身进去了。

我很尴尬。我觉得我该离得近一点儿,因为怕有蛇或蝙蝠什么的,这两样东西我都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碰到过。不仅如此,我甚至还在这儿碰到过狐蝠,还有漂亮极了的红金色的小鸟,可泰凯特居然说是我编出来的。同时,我又觉得人在完成生理活动的时候毕竟需要隐私。我尚未想好应该站在多远以外才合适,她的水已经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喷涌出来,并持续了很长一阵。之后,她从里面出来,和我一起往回走,虽然仍是一瘸一拐,身上却似乎重新有了一股劲儿。

我们回到屋里时,芬整个人蜷缩到了沙发一头,像头露出水面的鲸鱼,发出悠长而响亮的鼻息声。在我听来,这种声音太私密了,不该入外人之耳。我后悔没在他睡得这么死之前把他弄到卧室去。我以为内尔会急着上床睡觉,可她却跟着我来到了屋子里。我本想到这儿来泡杯茶,再琢磨琢磨带他们去哪个部落好。

她问我,要拼完这个部落的拼图还差哪一块?我告诉她,基奥纳人有一种叫Wai的仪式,我只在刚来的时候见过一回。在这个仪式里,部落里的人都会把自己装扮成异性。我把自己对这个仪式尚不成熟的想法告诉了她。她问我是否将这个想法跟部落里那些人说起过。

我笑了:“我就这么跟他们说:‘内必托,你知不知道,那天晚上你表现出了你女性化的一面,这对维持整个社群的平衡十分有益。你们的文化中有关雄性和侵略的部分膨胀过度,这对你们的部落已经造成了威胁。’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也许这么说更好:你觉不觉得假如男人都变成女人,女人都变成男人,这样会给人类带来更多欢乐与和平?”

“可他们不是这样思考的。”

“怎么不是呢?他们也会反省前一天打鱼的情况:上次捕到了些什么,下一次该选择去哪个地方。对他们的孩子、他们的配偶、他们的兄弟姐妹,还有他们欠的债,以及做出的承诺,他们同样会去反省。”

“我可从没看见过基奥纳人为了弄明白他们那些仪式的含义而玩命钻研。”我说。

“我敢肯定这样的人也是有的。只不过他们生在这样的文化当中,这里没他们的容身之地,所以那种冲动就变弱了,就像肌肉长时间得不到使用会变少一样。你得帮他们去使用它。”

“这就是你的方法?”

“对,当然不是一两天就能奏效的。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在他们心里,而不是你心里。你要做的是把它们给发掘出来。”

“我并不觉得他们有你想的那种分析能力。”

“他们也是人,他们的大脑功能很齐全。如果不是认为他们拥有和我完全一样的人类属性,我也不会到这儿来。”说到这儿,她的双颊才算有了些真正的颜色,“我对动物学可没兴趣。”

观察,观察,再观察。一直以来人们都是这样教我的。从来没有人说过要把你的发现和分析结果拿去和你的研究对象分享。“可这种方法会不会让你的研究对象产生某种自我意识,从而影响到研究结果呢?”

“我觉得一味地观察,而不与研究对象分享观察结果,会导致一种人为的气氛。他们不知道你究竟在干吗。如果你和他们能坦诚相待,大家都会更放松,更真实。”

她那袋貂一样的表情又出来了。她看上去非常清醒,可那双大大的眼睛却微微有些失神。“我们能坐下喝点儿茶吗?”她问。

我们依她的话做了。她接着说:“弗洛伊德讲过,原始人的智力水平与西方儿童的水平相近。这话我从来都不信,可大多数人类学家都将此言奉若圭臬。为了阐述我的观点,我们先做个假设,那就是,每个孩子都会探求事物的意义。我四岁的时候,我母亲又怀孕了。我还记得我曾经问她,所有这些都有什么意义呢?‘所有哪些?’她问我。‘生命中的一切。’我至今都还记得她当时看我的那种神态,那让我觉得我说了一句很不合适的话。她走过来,挨着我在桌边坐下,对我说,我刚才问的问题太大了,只有等我长成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的时候,才答得出来。可她错了。因为她生下了宝宝。她刚把宝宝带回家,这里面的意义我立刻就明白了。宝宝的名字叫凯蒂,可大家都管她叫‘内尔的宝宝’。因为她就跟我的宝宝一样。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喂她吃饭,给她穿衣,打扮她,哄她睡觉。后来,她九个月大的时候得了一场病。而我被送到新泽西的叔叔家住了一阵,等我回来时,她已经走了。他们甚至没让我跟她道别,我也没能摸一摸她,抱一抱她。她就像一张地毯或是一把椅子那样消失了。我觉得,还不到六岁,大部分的人生经历我就已经都有了。对我来说,生活的意义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其他人。可其他人是会离我而去的。也许我不该跟你说这些。”

“基奥纳部落会给每个人都起一个神圣的名字,一个秘密的、有灵性的名字,供他们来世使用。我给约翰和马丁也起了新的名字,我觉得还是有点作用的。反正能让他们离我更近一些。”这时,我的心忽然怦怦地狂跳起来。“凯蒂是你唯一的兄弟姐妹吗?”

“不是。两年后我母亲又生了个男孩,迈克尔。可我根本不愿靠近他,还说了许多难听的话。最后因为这个缘故,他们决定把我送出去上学,反正我是这么觉得的。为了可怜的迈克尔不再受我的折磨。”

“现在呢?你现在跟他关系怎么样?”

“不怎么样。他正生我的气呢,因为结婚后我没有改用芬的姓,这件事上了好几座城市的报纸。”

我好像也从哪儿听说过。

“你和你兄弟很亲吗?”她问我。

“嗯,可我是在他们死后才感觉到的。”我觉得我的嗓子眼发紧,可还是把后面的话挤了出来,“约翰死的时候我才十二岁,我当时想,死的人要是换成马丁就好了。因为我觉得,如果是马丁的话,也许这个死讯会容易应付一点。因为我太了解他,太烦他了。而约翰更像是位受人爱戴的叔叔,他一回家就带我去逮青蛙,还给我买果冻糖豆吃。马丁则老是嘲笑我,模仿我的动作做各种怪样子。约翰之后,过了六年,马丁真的死了,我就觉得……”这时,我的嗓子眼已经完全堵上,我怎么也无法再把它打开。她盯着我,轻轻地点了点头,仿佛我仍在继续讲话,仿佛她也听懂了那话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