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

每次清醒过来,都比上一次更费劲思考,秃鹰花了十几秒才想明白:咳,我还活着。

接下来纳闷另一件事:这是哪里?他显然躺在一间很典型的病房里。什么时候被移到了这边?秃鹰记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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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脸靠近过来俯视着他,真秀丽的护士,不对,这是辛小姐,她正满脸凝重观察他的气色,开口说:“我给你煎了一些草茶,喝下去可能会舒服一点,嗯?”

秃鹰根本喝不下东西,他失去了食欲,也失去婉拒的力气,他从床褥上偏过头,看辛小姐在一旁找杯子,拿调羹,为热茶加糖。

至少他成功地拒绝了换上病患的袍子,虽然浑身燥热又发痒,秃鹰连续多日坚持打着领带,穿上正式服装。必须郑重一些,秃鹰这么想,他正要踏上最后一趟旅程,这次应该是飞行,只是等候了许久,一直还登不上机,秃鹰觉得很累,莫可奈何,日夜躺着,让日记本摊在胸口,永无止息地休息。

辛小姐探身在柜子上方找面纸盒,她的胸部曲线因此毕露在眼前,距离是千载难逢的近,但是秃鹰太累了,心里激发不出一丝狎意。连饭都吃不下的人,人格难免向上提升了不少,他开始很清高地思考,像她这么好的小姐,应该住在那种快乐又灿烂的地方,去过那种用广告片里面的一切美丽镜头拼凑出来的彩色人生。

总之辛小姐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世道越来越不合理,河城这种地方更不像话,不否认你的存在,但是也不承认你的身份,把人困在孤岛上似的,住在这种地方,谁还能心理正常?秃鹰以他的母语喃喃自语,这世界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复杂?就不能单纯一点?比方说他的故乡,人要不就高贵,要不就是个杂碎,但是人不会失去身份,秃鹰叹口气,如果有所选择的话,真希望回去死在他出生的地方。

……慢着,据说他的故乡已经不存在了,秃鹰抬起手想搔搔头,这才发现他的腕上插着点滴管线。无所谓,他思念的也不是地图上的哪个区域,而是某种消失在光阴中的往昔。

秃鹰乖乖躺好望着对面的墙壁,他曾经浪迹天涯太久,久到如今,他已经活到了应该为别人制造故乡的年纪,但这事他也无能为力,只躺在这里,吃不下任何东西而且便秘,想写日记,却连一支笔也提不起来,前一阵子似乎有个灵感,关于美,但来不及录下,只记得好像是个绝世佳句,怎么也说不出内容,于是他开始自由联想,关于美这个主题。

这一生亲眼所见美的极致是什么?这没忘记,就算再活一百年他也确定。

错不了,最美的那一幕,就发生那一栋椭圆形的体育馆里,体育馆在一所大学中。

体育馆的主体是一个国际标准规格的露天运动场,环绕高耸看台,看台的最下层,就是一整圈隔间细密的活动室,因为不可考查的原因,大学将这圈室内空间全给了学生,当作社团活动基地。

长长的体育馆回廊,永远带着绕弯的弧度,外圈是各种社团办公室,内圈是无尽的镂空砖墙,可以望见运动场,但这时天色暗了,运动场上一片黑暗,咄咄的皮鞋声落地脆响,是他在走路,他往下一看,今天的地板擦洗得真雪亮,他是一个年轻的大学生,面容俊秀,身材苗直,还不到二十岁,已经因为自费出版的诗集而小有名气。他是许多少女的梦中情人。

入夜以后,回廊里总是很安静,这时只有他一个人影,他一直绕着走,逆时钟而行,心里忙着将此刻的感觉诗句化,体育馆一片死寂,让他想到,越是热闹喧哗、快乐洋溢的地方,冷清下来以后,越是显得阴森凄凉。

收工后的马戏团和半夜的游乐场,也特别让人产生这种恐怖印象。

不停地前行,可能已经绕过体育馆整圈了,还是没找到目的地,回廊里灯光不良,他留意每间社团办公室的门牌,桥艺社、军事研究社、古代文明探索请敲门入内、主内弟兄团契欢迎您……每隔十几个房间,就是一阵恶臭,这儿拥有全世界最高密度的厕所,但每当运动场里有赛事时,再多的厕所也不够,他不时以手帕掩鼻,另一手紧紧揣着一叠稿件,今晚他要拜访一间传说中的诗社。

就这样一路找寻,他听见幽静的回廊中,传来了隐约的歌声,是个女孩在清唱,他从没听过的曲目,极动人的慢板,女孩儿唱得轻柔,音若细缕就要断了线索,将他悬吊到了太虚中,说不出有多么孤独彷徨,忽然那歌喉又放声甜美、嘹亮,好空灵的嗓音,整个回廊随着微微共振,全世界都成了音箱。

他在回廊里惊心动魄,疾步不歇,终于他狂奔起来,追踪飘忽变化的歌声源头,他抵达了一间房门口,戏剧社办公室,门前立着一块小黑板,其上以粉笔涂画了一些图案字样:年度新剧“春精灵与羊角兽”——选角试镜会请由此进。

他必须打开那扇门。

扭启门把,迎面炸开一片炫亮,可恶,房里面竟打上了舞台灯光,他瞬间紧闭上双眼,再睁开时,瞳孔缩小,灵魂灼伤。

房里不知有多少人在抽烟,全都面转向他,只有一个女孩无动于衷。

那女孩独站在薄烟缭绕的光圈中,灿烂夺目像个女皇,天籁一般的歌声来自于她。那不是歌声!是一个永恒的召唤,他不由自主来到女孩跟前,差点就要匍匐,女孩的眼波流转,画上妖媚舞台妆的美眸瞥了他一眼,没有停止歌唱,没有闪失一个音阶。

只是一瞥,他整个人像是一根火柴,被擦亮,生命中的磷质彻底燃烧,他再也没办法忘记这一夜、这一景、这个女孩的模样,那冷峻的艳色,那尊贵的华丽,那歌声中的清新无染,那至高的美感。

从此他被封印在这一幕中,永远没有真正离开过。

光圈中那女孩的身影,取代了他后来的所有爱情,他追求的任何一个女子都只是她的拙劣复写,尽管始终不知道她的名字——他拥有诗人的敏感高傲,还有诗人的害羞,他没办法更接近她,只有偷偷在心里为她取了一个小名,将那一夜的她一辈子保鲜在记忆里。

他的大学没能念完,却赶赴上人生另一串长长的、错乱的课表,他成长了许多,吃了更多苦头,他富贵过,也常常落魄;他狂野挥洒青春岁月,但是青春不长久,接着他奋发图强,但是形势比人更强;他的满腹才华没有人看得见,只好怀着忧愤东飘西闯,后来连他的国家也不见了;他赫然发现自己很孤单,而且严重落伍,曾经是个时代青年,现在他连电脑也不懂,与别人语言不通、思想断层,他像一片枯叶一样,从枝头被时代的狂风扫到最角落。

正想为这些回忆构想一篇好日记,辛小姐俯身过来,端着茶杯,担心地看着他。

真是个好小姐,秃鹰心里赞叹,这么天真脆弱,不能让她遭受太多忧愁,秃鹰现在真想一口气将他的人生经验化成一剂疫苗,灌输到她的脑海里,他于是清了清喉咙。人在弥留时,总想说些特别有意义的话,让别人铭感五内,让自己音容永存,秃鹰也不例外,再说,他曾经写过那么多富含哲理的诗。

是语言隔阂吗?他说了好些话,只是换来辛小姐不明白的表情,他发现自己用的是母语,秃鹰喘一口气,转换成国语,但是这一来,设想好的整篇嘉语录全数紧急刹车,在他的心房里连环追撞,惨不忍睹,终于他挤出来这一句:

“你,握我的手。”

命令式句型,可怜兮兮的语气。

纪兰愣了一会儿,顺从地握住他的右手。

秃鹰马上阖起眼睛,再也不肯放开了。纪兰感到有点窘,她将茶杯搁在一边,仔细端详确定秃鹰睡着了,于是她试图悄悄扳开秃鹰枯瘦的指爪,但他握得真紧。

有人推开门扇,帽人进入病房,提着一壶像是热汤的东西。真是个救星,纪兰正要开口,帽人赶紧以一个手指覆唇的暗号制止她出声。

“别吵醒他,”帽人咧嘴一笑,轻声说:“他开始说话,我可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