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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大雨。如果胎儿也有记忆,诞生后的他应该首先记得雨。
没什么知名度的私人诊所,接生出来这个足月足重的漂亮小男婴,健康强壮而且性情温和,那小巧的五官尤其匀称极了。小男婴的好模样,似乎带着点什么特质,惹得人一见到他,就要幻想自己是他的至亲。他的婴儿床前总是流连着一些人——别的婴儿的家属,见到他之后暂时忘了自己的孩子,只是痴痴等着,等他笑了的时候。小男婴一笑起来,大人们也就跟着心花朵朵开。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宝贝的妈妈在怀孕期间,整整两百八十天里,天天哭泣,滂沱大雨滋润着胎内,在那边天天都是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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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个男孩子,实在不应该太早见到母亲的眼泪。
为什么忽然想起了妈妈?因为君侠一连收到几封律师函,透过监狱的辗转联络,一个老态龙钟的律师亲自前来河城拜访,在律师的见证下,君侠签收了几份文件。那是妈妈去世后遗留给他的财产,意料之外的好大一笔钱。
几张薄薄的文件捏在手里,君侠才清清楚楚醒悟到,跟妈妈是真的永别了。
这一次,妈妈总不至于突然又出现了吧?
就像一切的婴儿一样,小男婴很喜欢看见自己的妈妈,但先学会喊爸爸,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很小的男孩,懂得使用一百多个单字表达切身感受,摆脱了纸尿裤,偶尔还需要奶嘴。小男孩非常乖,记性特别强,对数字特别敏感,任何号码一经耳就永远不忘,爸爸于是昵称男孩是“我的电话簿”、“我的私人小秘书”。
爸爸还帮他取过更多的绰号,一律以“我的”作开头,以很多的呵痒攻击作结束。
小男孩开始上日间托儿所,天黑时会有个老太太牵着他的手散步回家,夜里,小男孩与妈妈睡在楼上,而爸爸不一定回家,他的卧室单独在楼下。两层楼之间的阶梯是一道值得探索的旅程,多少次小男孩摸黑爬下楼,推开那扇紧掩的门,有几次真在里面找到了爸爸,那么快乐地迎接这位“我的小探险家”,这一夜两人便聊上许多话。有时爸爸倦得睡了,小男孩仍旧躺在一旁抵抗困意,不停揉眼,长久傻望着他。小男孩一向认为所有的爸爸与妈妈都是分楼而睡,而且两者之间很少对谈。
最后一次看到爸爸,或者说,最后一次听见他时,是一句让人耳目一新的高吼:“这是什么东西?我的天啊——”
那是在喊小男孩的意思了。小男孩循声跑进厨房,爸爸正就着水龙头猛烈喝水,而妈妈远远躲在墙角,目光炯炯看着爸爸渴饮的模样。爸爸发现了脚边的小男孩,他摇摇晃晃弯下身来,非常亲热地扑抱男孩,开心得甚至跌了一跤,爸爸站不起来,妈妈望着他挣扎,小男孩花了一些时间才弄明白这不是游戏。爸爸的喘息散发出一种很奇怪的甜味,导致小男孩终其一生害怕杏仁与香蕉水。爸爸后来几乎是爬着进了卧室,从里面阖上房门。
他再也没有走出来。小男孩在房门外等待了许多时光,轻轻搔门,扭转门把,小脸贴着门板呼唤,最后剧烈撞门。
“乖点别吵,爸爸在睡觉。”妈妈这样平静地说,她坐在不远前的餐桌旁,喝茶。
门里面静悄悄没有任何声音。
小男孩与妈妈在那餐桌上又度过了许多次早餐和晚餐,餐后,妈妈仔细清洗碗盘,小男孩恒久像只小狗般趴在爸爸门前,千方百计也打不开门。他的新念头是,如果趴得够低,也许就能从门缝里挤进去,能将爸爸放出来。
他终于没能挤进去,而房门究竟打开了。家里来了许多陌生人,与一些似曾相识的长辈,几乎每个人都想将他撵上楼。躲藏在楼梯转角的小男孩见到一个担架被送进了家门,一见担架,所有的人一起拉扯衣襟遮掩口鼻,担架从爸爸的房里抬出了一具重物,盖着白布,一路淌水,从白布中矗伸出一只乌黑的手爪僵滞向天,那五根手指拗成了非常坚持的曲折,好像要朝空中硬挖下一把氧气。
气味真浓,这味道已经弥漫家里很久了,跟这恶臭比起来,小男孩还是比较害怕杏仁与香蕉水。他正生着气,那支黑色的手爪不可能是爸爸。
这天以后,小男孩与妈妈常常分隔两地,他自己也常常更换住处,每被送到一个新的地方,就要认识一批全新的家人。小男孩一度误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是亲阿姨。
渐渐熟悉了新阿姨,认得新家门,习惯了他的小被单,夜半梦醒不再大吃一惊时,妈妈突然就出现了,母子俩于是搬去另一个全新的地方,每趟妈妈都保证,这次一定永远不分开,但不久之后,小男孩赫然发现他又被送至陌生的家门前,妈妈强按着他的头,要他喊别人阿姨。就这样迁来迁去,小男孩分不清到底应该思念谁,谁又是谁?以至于干脆全忘了。
唯一难忘的是一个好人家,好处之一是这家养了条活力旺盛的大狗,另一是门禁松散,他可以随意出外溜达。外头的景致相当好,屋后几乎没有任何建筑物,只有一道长得不见尽头的矮树篱,修剪得非常整齐,树篱再过去,就是时常有火车轰隆来去的铁轨。
树矮,铁道空旷,屋后的风景显得特别天高路长。小男孩沿着轨道步行,走再远也不怕迷路,走到最远处就是个火车站,他自由进入月台,从那儿可以望见轨道支分脉开成一幅复杂网络,许多火车头在此地调度方向。
小男孩常常在月台里待上大半天,他很想搭火车离开,去哪里?无所谓,方向不是重点,重点在距离,小男孩想去够远的远方,最好被一个陌生人捡走,带去一个史上最远的陌生家园。
所以他详细考察每个候车的旅客,最密切注意的是一大群高中女生,虽然她们既吵闹又爱笑,但看起来都是一副好心肠。这些女生喜欢群体行动,再凉的天也都穿短裙,而他只长到她们的耻骨高度。小男孩已经懂得分辨老少,知道大体上这模样的女生都叫姊姊。
“大姊姊,”小男孩诚心诚意开口:“你可不可以带我走?”
每当这样一问,女生们全都清脆地笑了,全都聚过来围绕着小男孩,许多双俏皮的眼睛一齐瞧着他。“你的爸妈呢?你家在哪边?”
小男孩朝铁轨外指了个含糊的方向,再次哀求:“拜托,带我走好吗?”
“为什么要带你走?”
“因为我要去很远的地方。”
“很远,是多远?”
“……”描述性的句子对于小男孩相当为难,“找不到我的地方。”
“可是我们只坐一两站,不够远耶。”
“好啦,拜托啦。”
“不行耶,带一个小男孩好麻烦哟。”
“不会啊,我不给你知道啊,那你不要看后面,我自己跟啊。”结结巴巴,词不达意,小男孩的意思大约是,他可以化身成跳蚤之类的小物,秘密叮附在身上,跟着一起离开,但年幼的他无法靠这套话术说服对方。长大以后更不可能说服。
几乎每一句都逗得女生们笑一阵,几只手伸过来摸摸他的小脸颊,甚至很疼爱地搂了一把。这个满脸认真的小男孩,仿佛有点什么特质,让人没办法不理会他,但火车轰轰然就要启动,女生们迭声向小男孩道别,一转眼全都上了车。
小男孩朝着车窗挥手,直到火车渐渐消失在轨道那一端,他还是看很久。
大姊姊已经带我走了。小男孩掉头离开月台,至少他已经偷偷在女生的衣袋里,送进去一根自己的头发。
那个冬天,妈妈突然又出现了,将他接往一个全新的城市,这次妈妈不再失信,果真留下了他,只是她变得太忙,妈妈终于谋得好工作,她是个成功的职业妇女,日夜忙碌不休,打扮得很端庄,剪了利落短发,连在家里也穿着上班套装。妈妈设法让小男孩提早一年入了小学,每天给小男孩足够的现金打发三餐,她夜里归了家,则给自己外带一份单人晚饭,独坐在桌前慢慢嚼,不开电视也不说话,只佐上红酒,用漂亮的大玻璃杯盛装,她从来没有喝醉过。
妈妈对小男孩的要求非常高,小男孩必须自理生活,因为她欣赏独立的儿童;他必须比别的孩子更安静,因为她受不了吵闹,尤其忌讳欢笑,突发式的笑声总是害她冒冷汗。
小男孩慢慢长成了大男孩,个儿越来越高,性情越来越好,他学会怎么自理生活,在校成绩优异,他交了许多新朋友,他始终进不去妈妈那坚硬的心房。
君侠发现自己趴在绣架上,不确定刚才是不是意外地睡了一觉。他伸个懒腰,觉得唇焦舌干,强光映照得他双眼酸涩,君侠四下看了看,静悄悄,辛先生已经离开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