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

坐在高速公路的休息站里吃早餐时我就是想着这个问题,嫉妒,嫉妒是一种多么孤独的沉溺?如果去除嫉妒中的自怜与恶意,那莫不也是一种绝望的崇拜情绪?

天才刚亮,休息站里只有寥寥数位食客,看起来都是疲累至极的彻夜开车人。在这种时辰里,体贴与礼仪都属多余,一个清洁工完全无视于我的用餐,粗鲁地将拖把捅进我的桌底,奋力抹拭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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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吃下半份煎得过老的蘑菇蛋卷,正在喝一杯号称“新鲜研磨”的热咖啡,这杯液体的颜色像咖啡,闻起来像咖啡,但是尝上一口就知道它绝对不叫咖啡,一项产品能伪拟到这程度也真不容易。搁下杯子,我发现我有点落于回避了,其实我真正思考的是朋友的问题。

我想着,我并不是始终孤单的,曾经我不也拥有过生命中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一起走过滋味万千的青春岁月,也走过那么多冒险连连的旅程,还走过……我的天,不就是眼前这间休息站?瞬间我确定了,就是这儿,几乎就在我的隔邻座位,那点缀了剪纸窗花的落地玻璃旁,我们小憩并且用餐,点了满桌的食物,边吃边玩笑,才三个人,竟能活泼喧哗到举室侧目的地步。

没错,我还记得那满桌汉堡薯条的品质之糟,虽然堪称低能料理界的经典,我们还是狼吞虎咽,一边咒骂连连,一待上了路,又懊恼着忘了外带几份洋葱圈,为了推卸责任我们一路拌嘴不休,就这样嬉闹到了下一个休息站,食欲正好又来袭。在我们当时的年纪里,人还真永远不缺胃口。

我们指的是我、我妹妹和阿钟。

说到我的妹妹纪兰,要描述她确实不是一件易事,我并非暗示她的个性有多么暧昧复杂;相反地,她非常单纯,单纯到了像一株寡枝少叶的小小植物,这种简单的景色,对一个画家而言,要临摹起来,反而最难找出下手的笔触。

记得从前我向外人谈起妹妹时,最常使用的形容是:秀气可爱,很温柔,有些傻傻的。当然,哪个男人眼中的自家小妹不是傻得可爱?但她是真的傻,我指的是智力方面的问题。纪兰的头脑出奇的朴拙天真,不擅长思考,不明了人情世故,更不适应学校的功课,家母曾经要求校方为她安排补习,还是无济于事。纪兰自己倒不担忧,她一贯以娇憨的性情恬静地看待这世界,也许应该这么形容她才对:天生只倾向于甜蜜地去爱,爱人,也爱花。

纪兰小我三岁,我们来自一个人口简单的家庭,也算是个富有的家庭,足供我们兄妹俩读昂贵的私立学校。

那是一间寄宿学校,但寄宿生主要来自中学部,像我与纪兰这种住校的小学生并不多,在我的记忆中,应该不超过二十个孩子,这些孩子住校的原因,多半是因为双亲旅居国外,而像我与纪兰这类,由能干的单亲妈妈支付一切的家庭则算是少见。

小学时的纪兰长得非常讨喜,带点婴儿肥的两腮总是红通通的,见到谁都笑,哪个大人多瞧她一眼,她就自动上前牵住手,再也不肯放开,这憨傻黏人的个性很得到宿舍保姆的欢心,常为她打上式样繁复的辫子,将她装扮得像个婚礼花童。

纪兰不喜欢读书的习性一早就显现无遗,她上课总是心不在焉,挨到了下课时间,就要匆忙赶来我的教室,纵算我不在座位,只看一眼我的课桌椅她也高兴。到了晚上她更不安于室了,千方百计开小差,溜来我的男童宿舍,乖乖坐着看我写功课,看我和别的孩童下棋,总要耗到熄灯时刻,我亲自将她送回寝室梳洗上床,她才能安心。大家都夸我是个特别有耐性的哥哥,诚实而言,我只是没有其余的选择,家母几乎永远不在身边,我必须扮演起她全部的亲情寄托。

我却从没想过,也许她只是单纯的害怕,害怕被放弃?同为一个稚嫩的孩童,我怎么可能思虑那么多?纪兰就这样时时黏在身旁,直到我十三岁时,我们才首度分离。

我转赴一间非常高贵的教会男校,进入中学生涯。从情势上看来,这是很适宜纪兰学习独立的契机,她也确实展现出了新的魄力——一个十岁的小女孩,竟能自己转搭两趟车,再加上一程不算短的步行,风尘仆仆赶来中学与我会面。

每一个假日,她就是这样不辞辛劳往返于两个学校之间。至于我不太乐意见到她的原因,则难以笔墨描述,只能说,那是某种神秘的中学生自尊问题。我已经长到了不情愿充当儿童保姆的年纪,每回纪兰兴致勃勃地出现,对我而言,几近于入侵,侵犯了我的私人领域。

在假日里,不论是上午或下午,我总习惯跟一群同样不方便回家的男孩们,在空旷的校园里踢足球,纪兰很快便学会熟门熟路地前往球场找我,看我们玩球。

纪兰乖巧地站在草场边的短栏后面,既不吵闹也不讨取注意,她扎着一根结实的马尾,在脑际别上一个大小适中的蝴蝶结,她穿着最正式的女童套装。斜背一只金色的小小珠链包,小女孩尚未发育,但她将自己打扮得非常好,坚持站得亭亭玉立,偶尔她似乎站得腻了,就自己走开往校园深处而去,回来时,捡拾了满怀抱的落花。

她还太幼小,挑不起男孩们开玩笑的兴致,但全体还是注意到了她,每隔不一会儿,就有人又要不厌其烦地提醒我:“唷,你妹妹在那里。”让我益发地窘了,低头运球,刻意无视于她的存在,我认为这是必要的忍心,必须以冷落的方式,对她实施间接的驱离。

踢了整个下午的球,队友们已经换了好几轮全新阵容,我又在草场上打滚休息,或陪一些初学者练基本顶球功,能玩的把戏都耗尽了,纪兰她还是站在那里。

最后我懒洋洋走向短栏,边走边脱下上衣擦拭满脸的汗水,纪兰将怀里的花朵全撒在地上,目光铮铮等着我的来临。一待我走到面前,她开口就问:“那个人是谁?”

“你该回去了吧?再晚就赶不上晚饭啰。”

“那个人是谁?”不理会我的催促,纪兰固执地再次问。

“你说哪个?”

“刚跟你一起喝橘子水的,那个人是谁?”

“刚才我跟一大堆人喝橘子水。”

纪兰微嘟起小嘴,诉诸行动,她举起胖胖的小手,朝向球场里一整群同学,手指在人群中左穿右移,锁定在一个男孩身上,那男孩也脱光了上身,正粗野地与旁人玩摔跤游戏。

“噢,他叫阿钟。我同学,也是室友。”

“……”纪兰静悄悄远望着阿钟,从此她的一双眼睛再也没有放过他。

如果说,我和纪兰来自一个稍微不同于正常的家庭,那么应该形容阿钟的出身是百分之百的罕见。他的家族像个小型联合国似的,阿钟自己的血统则杂汇了地球上七八个天差地别的人文区域,那且又是一种颇为贵族式的身世,最明白的介绍方式是,阿钟的亲族,即包办了这所教会男校的董事会。

听起来应该是个天之宠儿,但就我所知并不然,因为阿钟的父亲总是商旅四方,而他自己与继母间的关系亦不亲密,所以几乎从幼儿阶段开始,阿钟就以各种寄宿学校为家,居住地点又在不同国家间数度迁徙,这种成长过程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太值得羡慕的经验。

我在入学报到的第一天便认识了阿钟。

因为被编列在同一个寝室,我和阿钟一开始就结伴进行诸多报到手续,那无疑是一场大混仗,现场嘈杂与拥挤的主要原因是,每一个新生都随行了人多势众的家属。

只有我和阿钟是独自报到。我们拿着复杂的表单四处领取住宿用品,又自行循着地图,一起找寻我们的寝室。

报到程序接近完毕,一些孩子开始哭丧起脸孔。见到许多新生与父母难分难舍的局面,我和阿钟都感到极为不堪入目。方才抵达宿舍大楼,就有个师长拦下了我们,嘱咐道:请阿钟立刻前往校长室一趟。

因为某种初萌生的难兄难弟情谊,我们竟然决定一起面晤校长。

老得连眉毛都白了的校长在办公室内踱步,见到我们来临,先是高兴极了的模样,接着满脸困惑,他左右审视我俩的面容,问:“呃,哪位才是阿钟?”

我必须承认,长久以来大家总说我和阿钟长得有些相像。关于这说法,我们两人是完全反对的,只要给我们一张白纸,我和阿钟马上便可以写出上百点相貌差异处,但人们还是坚持我俩酷似亲兄弟。阿钟与我绝无血缘关系,如果别人感觉我们外观近似,毋庸置疑,那应该是体态、气质、打扮、发型之类的周边问题。

分清我们两人的姓名后,老校长的全副注意力即聚会在阿钟身上,再三问他:不记得我了吗?

阿钟朗声答道:不记得。

“呵呵……该是不记得的,上次见面时,你还是个小孩子哪。”

老校长招待我们喝极大杯的热巧克力,我坐在一边静静旁听,终于听明白,原来校长是阿钟的远房伯父。那时我对阿钟的家世毫无所知,所以也无法明了,何以老校长会以那种方式提起阿钟的母亲。

“她常常打听你,在最后那几年里,她最挂心的人就是你了,知道吗孩子?”

没有回答,也不喝巧克力了,阿钟左顾右盼又低下头,好像非常不自在。

于是校长追问他:“怎么?还记得你的母亲吗?”

阿钟抬起脸,面无表情地说:“我没见过她。”

“啊,是的,我真糊涂。”校长频频点头,他搁下了红茶,说:“真难为你了,就我所知,你母亲她,非常爱你……对了,这儿有个东西,就当是送你的见面礼吧。”

校长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小信封,又从中倒出了一张两寸大小的照片。

影中人是阿钟从未谋面的母亲。阿钟接过照片,快速地瞄了一眼,就胡乱塞进随身背包里。校长似乎对这孩子的冷漠感到踌躇不解,他轻轻拍了阿钟的肩头,示意我们可以退下。

阿钟站起,立正规矩地行了一个礼,与我一起回到陌生的宿舍。

寝室里,另外两个室友已经勤奋地在整理内务。

我也开始熟练地打理铺位,阿钟则蹲在地上,骨碌倒出背包里的全部物事。原先以为他的私人家当应该比我更奢侈,没想到整个寝室里,却以阿钟最为朴素。地上只见简单的一把梳子、一包钥匙、一本记事簿、两支笔、一卷细钢丝线轴、一把多功能小刀,以及那张微旧的、母亲的照片。阿钟随手将照片插进记事簿中,又若无其事翻着记事簿,左翻右翻,终于停在夹着照片的那一页,他伸出一根手指头,轻轻触着纸页。

我后来知道,他是在摸照片中的头发。

与阿钟熟稔之后,他曾经多次让我参观照片。那是一张仅及半胸的陈年证件照,背面还带着发黄的粘胶痕迹,照片中的年轻女人梳着整齐的及肩卷发,直视镜头,褐眼珠里有充满活泼的笑意,好像想及了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她额前那一绺刘海,不知为什么,给人特别柔软的联想。

提及这些,是为了说明何以阿钟和纪兰会那么投契。的确,在我无法预料的速度下,他们两人迅捷地发展了友谊,或者应该说是亲情。阿钟缺乏与家人温暖相处的经验,而纪兰极度撒娇讨怜,两个少年就此一拍即合,简而言之,阿钟将纪兰当成了亲爱的小妹妹。

整个中学的记忆,几乎全是我们三人同行的局面。阿钟与我本来就注定相依为命,不只同班级同寝室,到任何地方我们也是同进出,毕竟像我俩这样,连圣诞假期也留宿校内的学生并不多。至于纪兰,她根本视学业为无物,上学对她来说只有一个意义,那就是等到放假,她立刻兼程赶路,到男校里找我们共度。

三人同行,各自怀抱不同的心情。我始终期待纪兰学习独立一些、合群一些,我的意思是指,她应该找些合适她的女伴,一个少女不就是应该设法培养自己的姐妹淘?但阿钟却不曾介怀,他比我更加敞开心胸接纳纪兰,甚至他比我更欣赏她。

还记得有一次,我们远足到了学校临近的乡间,直到树群幽深处,那溪流的小石桥上,我们全坐上了桥栏,非常无目的地傻望潺潺溪水,溪边种了许多棵高大参天的百茵树,细雪般的金黄花瓣簌簌撒落在我们的肩上、发上、眉梢上。那时候大家聊些什么我已不复记忆,总之无非是一些孩子气的小话题,阿钟在话题中,忽然冒出这样一句:

“我们的小兰是个潜力无穷的女孩啊。”

“潜力?”这说法有些出人意表,我必须仔细揣想其可能性。

纪兰坐在我们中间,正很秀气地小口吃卷筒冰淇淋,还以一只手半遮在冰淇淋上,避免飘花粘附。她抬起小脸,很公平地左右各看我们一眼,各抛掷给我们一个甜甜的会心神情,我突然发现她搽上了润色护唇膏。她总是正好坐在我俩中间。

我放弃了难以下咽的蘑菇蛋卷,仰头饮干咖啡,然后前去取车,回到高速公路前我将油箱又加满一次。

早晨的阳光明亮,高速公路上路况优良,车内开始有些燥热了,让人想喝上一点冰凉饮料,可惜我手边只有微温的矿泉水。聊胜于无,我一口气灌下了半瓶,以至于差点呛岔了气,所幸车行并未失控,还是平稳地定速前进,我一向是个沉着的驾驶人。边咳嗽,我边想着,我的心里岂不早已坦然接受,阿钟的确比我聪慧?人们只见我与阿钟表现同样出色,只猜测着我与他之间惺惺相惜的较劲关系,却少有人知道,阿钟具有我所缺乏的洞悉力。他比我早一步认清了纪兰的真实性情。

我又想着,也许是因为我初识纪兰时,她还只是个婴儿,长年来我习惯了她的稚弱模样,总还误当她是个小女孩。这是无可奈何的盲点,太多的童年衬影,一个人真不太可能看清楚自己的手足至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