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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被告
奥托·阿道夫·艾希曼,卡尔·阿道夫·艾希曼同玛丽亚·舍费林之子,于1960年5月11日晚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被捕,九天后被空运至以色列,1961年4月11日被带到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因十五条罪状被起诉,包括:纳粹当政期间,尤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他人共同犯有”反犹太人民罪、反人类罪、战争罪。根据1950年的《纳粹与勾结纳粹(惩罚)法》,“犯有……其中任一罪行者,应被判处死刑”。艾希曼对每条指控的回应都是:“不承认该项罪名。”
在这个漫长的交叉询问——据他说,这是“他所知的最为漫长的一个”——中,无论是辩方还是控方,甚至就连三位法官都懒得向他提出那个简单的问题:他在哪个层面承认自己有罪。他的律师是来自科隆的罗伯特·塞尔瓦蒂乌斯,由艾希曼选定、以色列政府出资(按照纽伦堡审判的先例,所有辩方律师均由战胜国一方法庭出资)聘用。面对媒体采访时,这位律师答道:“艾希曼认为自己在上帝面前有罪,而非法律面前。”但是这个回答从未得到被告本人的证实。很明显辩方并不希望他认罪,理由是在当时的纳粹法律体系下,他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他被指控的内容并非罪行,而是“国家行为”,任何其他国家对此都没有司法权(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par in parem imperium non habet]);他是在奉命行事,用塞尔瓦蒂乌斯的话,“若国家胜利了,他的所作所为会令他加官进爵;若国家失败了,则会令他命丧黄泉”。(所以戈培尔曾在1943 年宣布:“我们要么以所有时代以来最伟大的国家领袖的身份,要么就以罪大恶极的罪犯身份被载入史册。”)在以色列境外 (在商讨《莱茵水星报》所说的“棘手问题”,即“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历史和政治罪责的可能性以及边界问题”的一次巴伐利亚天主教学院会议上),塞尔瓦蒂乌斯更进一步,宣称“艾希曼审判中唯一合法的刑诉程序就是对他的以色列绑架者的审判,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这样做”;这一论调,与他在以色列国内铺天盖地的言论大相径庭,他在以色列把这场审判称作“一项伟大的思想成就”,而且总是将艾希曼审判与纽伦堡审判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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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希曼本人的态度却并非如此。首先,他认为谋杀的罪名就是错误的:“我没做过任何跟杀害犹太人有关的事。我从未杀过任何一个犹太人,或一个非犹太人,总之——我从未杀过任何人。我也从未下命令杀死任何一个犹太人或非犹太人。我根本就没做过。”抑或如其之后的说明,“事情就那样发生了……我什么也没有做过”——因为,假如命令他去杀害自己的父亲,他也会义无反顾去做。所以,他一再重复声明(他1955年在阿根廷接受荷兰记者萨森采访时声明过的内容。这一材料后被称为萨森档案。萨森本人曾是党卫军成员,同样逍遥法外。艾希曼被捕后,这次采访中的部分内容刊登在了美国的《生活》和德国的《明星》杂志上),起诉他的理由只能是曾“协助并煽动”消灭犹太人;他在耶路撒冷承认,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罪行之一”。辩方并没有采纳艾希曼本人的理论,而控方却不惜花费大量时间举证艾希曼曾经至少亲手杀过一个人(匈牙利的一个犹太男孩),结果却徒劳无功。继而,控方又在德国外交部犹太专家弗朗茨·拉德马赫的一则笔记上面大费周章。这一次收效显著。拉德马赫在有关南斯拉夫的一份电话录音资料上曾画出一笔:“艾希曼建议枪杀。”如果这份笔录的确属实,它就成了证明他下达过“杀人令”的唯一证据。
这份证据本身比庭审出示时更加令人生疑。法官们接受了控方的指控,虽然艾希曼极力否认——艾希曼拒绝认罪的理由无效,因为艾希曼已经忘了如塞尔瓦蒂乌斯所言的那个“无足轻重的小插曲[仅有八千人]”。这一悲剧发生在1941年秋,即德国占领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地区的六个月后。自占领以来,德国军队被游击队折磨得筋疲力尽;军事上层决定,每阵亡一名德国士兵,就射杀一百名犹太人和吉普赛人俘虏作为报复,一举两得。事实上,这些犹太人和吉普赛人都没有参加游击队,但是,用某军事政府的民政官员、议员哈拉尔德·图尔纳的话来说,“[反正]我们已经把犹太人关进了集中营,他们毕竟也是塞尔维亚公民,而且终归要被消灭掉”(引自Raul Hilberg,The Destruction of the European Jews,1961)。这一集中营由当地军事长官弗朗茨·伯梅将军建立,营中只关押犹太男性。无论是伯梅将军还是图尔纳议员,都没有等到艾希曼的批准就射杀了上千名犹太人和吉普赛人。麻烦来了:伯梅没有征求相关警察和党卫军官员的意见就决定运送所有犹太人,这很可能是为了表明,无须特殊部队奉命前来就可以在塞尔维亚实现无犹化。既然这是一项运输任务,那么就须告知艾希曼;他不予批准,因为这个举动会影响到其他计划;但是外交部的马丁·路德,而不是艾希曼,提醒伯梅将军“其他占领区[指苏联]的军事指挥官已经悄无声息地处理了更大数目的犹太人”。在这任何一起事件中,假如艾希曼真的“批准射杀”,他也只是告诉军方他们应继续按先例处理,处理俘虏的问题完全属于军方的权力范围。显然,鉴于只涉及男性,这是一起军事事件。约六个月后,塞尔维亚的“最终解决”开始了,女人和孩子被集中起来,在流动式毒气车里被处置。交叉询问期间,艾希曼跟往常一样,选择了最复杂也最不令人信服的解释:拉德马赫需要帝国保安总局,也就是艾希曼的所属单位的支持,以便自己在外交部能站得住脚,所以伪造了档案。(1952年,拉德马赫在西德一家法院受审时,他本人对此作出了更加合理的解释:“军方向塞尔维亚下令,必须射杀造反的犹太人。”这听上去更可信,其实却是谎言,因为,我们通过纳粹的档案获知,犹太人并没有“造反”。)既然解读一通电话中的命令尚且困难重重,那么,说艾希曼曾处于向部队将领发号施令的高位上,就更不足信了。
假如起诉他是谋杀的从犯,他会认罪吗?也许吧,不过他定会做出进一步的限定说明。他的行为只在溯及既往时才有罪,而且他其实一直是个守法公民;因为希特勒的命令在第三帝国具有“法律效力”,全力执行希特勒的命令是他的分内之事。(辩方完全可以为了支持艾希曼而引证著名的第三帝国宪法专家特奥多尔·毛恩茨的论点,此人目前是巴伐利亚教育文化部部长,他曾于1943年在《警方的构成与权利》中称:“元首的命令……是当前法律的绝对核心。”)今天,若有人告诉艾希曼他本可以不那么做,那么这个人根本就不知道或已然忘记当时的情形究竟是什么样。艾希曼不想跟别人一样假装“一直就反对这种做法”,实际却对命令趋之若鹜。然而时代不同了,就像毛恩茨教授一样,艾希曼已经“有了不一样的领悟”。做过就是做过,他并不想抵赖;相反,他打算“当众吊死自己,以警醒这个世界上所有反犹的人”。他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他对过去的事感到后悔:“后悔药是给小孩子吃的。”
即便他的律师向他极力施压,他也没有改变立场。评判希姆莱办公室于1944年用一万辆卡车转移一百万犹太人时,涉及艾希曼本人在这项计划中的角色。有人问他:“证人先生,与您的上司磋商的过程中,您是否对犹太人表达过任何同情?您是否说过还有援助的余地?”他答道:“我曾在这里发过誓,必须实话实说。启动转移行动时我并没有表现出同情。”——这么说当然没问题,只是他并非这项计划的启动者。不过,接下来他的确是实话实说了,“今天早上我陈述的理由”如下:希姆莱把他自己的部队派到布达佩斯去交涉犹太人转移事务。(这件事竟成了一宗收益颇丰的业务,因为犹太人可用巨款买活路。可是艾希曼并没有提及此事。)事实上,“转移事务是由一个不属于警方的人负责的”,这令他愤愤不平,“因为我不得不协助实施运送和转移事务,我认为自己在这方面是个专家,结果却要听命于一个新手……我受够了……我决定必须做点什么,好亲手负责转移事务”。
整个庭审中,艾希曼试图就第二条指控进行无罪申辩,然而基本上无果而终。这项起诉不仅暗示他是故意犯罪(他并没有否认),而且还意味着他怀有基本动机并完全知晓其行为的犯罪性质。关于基本动机,他绝对确信他并非自己所称的那种内心卑鄙的家伙,他内心深处并不是一个肮脏的杂种;至于他的良心,他清楚记得,只有当他没有履行命令时,即没能怀着极大的热忱一丝不苟地把上百万男人、女人和孩子送进坟墓时,他才会感到良心不安。这一点无疑让人很难接受。六位心理学家都证明他“正常”,其中一位心理学家据说发出了 “无论如何,艾希曼比给他做完检查的我还要正常”的惊叹。而另一位心理学家发现艾希曼的整个心理表现,他对妻儿、父母、兄弟姐妹以及朋友的态度,都“不仅正常,而且十分值得称道”。最后,那位定期来监狱探视他的牧师,在最高法院结束对艾希曼的聆讯之后,向每个人保证,艾希曼是“一个非常具有正面想法的人”。在这些灵魂专家制造的闹剧背后,是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他的案子里既没有道德错乱,更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精神错乱。(豪斯纳先生最近在《星期六晚报》上披露了一些“他无法拿到法庭上来讲”的事情,这与耶路撒冷非正式传达的消息相矛盾。他现在告诉我们,艾希曼曾被心理学家们诊断为“一个危险的杀人狂魔”、“具有变态和虐待人格”。如此一来,他本应被送进精神病院。)更糟糕的是,他的行为显然不是出于对犹太人的病态仇恨,也不是受狂热的反犹主义或任何形式的教条所驱使。他“本人”从未同犹太人有任何过节;相反,他有足够的“私人理由”不去仇恨犹太人。他的密友中间确实存在狂热的反犹主义者,比如拉斯洛·安德烈。他曾是匈牙利负责政治(犹太)事务的国务秘书,1946年在布达佩斯被绞死;而按照艾希曼的说法,这顶多能说明“我最好的朋友中有几个是反犹主义者”。
哀哉!艾希曼的话无人采信。控方不相信艾希曼,因为他们没有那个义务。辩方律师不理会艾希曼,因为从各种迹象来看,他不像艾希曼那样对良知问题感兴趣。法官不相信艾希曼,因为他们太出色,也许也太明白他们职业的基础,所以不能认同一个平常的、“普通的”,既不低能、不死板,也不愤世嫉俗,却完全不能够分辨是非的人。他们宁可从偶尔的不实中推断出他是个骗子,结果竟错过了整个案件中最重大的道德甚至法律疑点。他们的案子仍然停留在这样一个假设上:被告跟所有“正常人”一样,一定知晓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艾希曼“在纳粹政权下不算例外”,确实可属正常。然而,在第三帝国的语境下,人只有在“例外者”身上才能看到所谓的“正常”。这个浅显的真相,把法官们编进了一个结,他们既解不开,又逃不掉。
1906年3月19日,艾希曼出生于德国的索林恩。这个位于莱茵河谷的小镇,以制造刀具、剪刀、外科器械而闻名。五十四年以后,写回忆录成为他最大的消遣;回忆起自己的出生这一值得纪念的事件,他写道:“今天,距离1945年5月8日已有十五年零一天。我让思绪飞回到1906年3月19日,早晨五点,我来到了这个人世。”(以色列官方并未公布手稿。哈里·穆利什花了“半个小时”研究这份自传,德语犹太周刊《建设》只能发表其中一小段节选。)按照他自纳粹时期以来就未曾改变过的信仰(在耶路撒冷,艾希曼宣布自己信仰上帝。这是那些背弃基督教的纳粹们惯用的辞令。而且,他拒绝向《圣经》宣誓),他的出生归因于“超凡意义的载体”,这一以某种方式与“宇宙运动”相一致的实体,受到了缺乏“超凡意义”的人类生活的影响与支配。(此术语相当具有暗示性。说上帝承载超凡意义,字面上也就意味着他在军事等级中拥有一席之地,因为纳粹已经把军事的“命令接收者”、“接受命令的人”,改成了“命令的载体”;这也就说明,如同古代的“坏消息使者”,重大责任于是都落在了执行命令的人肩上。此外,就像任何一个与最终解决有关的人一样,艾希曼的职务要求他“保守秘密”,做一个“保密者”。此时,他的自负使他目空一切。)但是艾希曼对形而上学不大感兴趣,对介于意义载体与命令载体之间的任何私密关系保持着出奇的沉默。他一直在思考,还有哪些其他原因造就了现在的他,那便是他的父母:“假如他们在我出生时能看到,厄运女神为了扰乱幸运女神,已经把痛苦和烦恼编织到我的生命里,就不会对长子的降生那样喜出望外了。但是,有一条仁慈的、模糊的面纱,阻挡我的父母预见未来。”
厄运很快到来,始于学生时代。艾希曼的父亲原是索林恩电车电力公司的会计,1943年起成为该公司在奥地利林茨的高层。父亲有五个孩子,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其中似乎只有长子阿道夫·艾希曼没能读完高中,甚至都没有从后来转入的工程职业学校毕业。纵观其一生,艾希曼只谈他父亲更加著名的财政厄运,却不言及自身,以此骗取人们相信他早年的“不幸”。无论如何,在以色列,在警官阿夫纳·莱斯上尉对他的第一轮审讯中(莱斯上尉跟他相处了大约35天,录制了76盒录音带,就此转录出3564页的书面报告),艾希曼情绪高涨,审讯中充满激情,要“把我所知的……和盘托出”,因此可能成为有史以来最合作的被告。(不过在铁证和具体问题面前,他的热情还是迅速降温,即便从未完全消失殆尽。)他平生第一次承认自己早年的灾难,尽管他一定已经意识到,这样一来,他对自己在纳粹所有官方记录中的许多重要条目都难以自圆其说。不过这倒绝好地证明了他起初怀有无限的自信,尽管这都浪费在了莱斯上尉身上。莱斯对哈里·穆利什说:“我是艾希曼先生的祷告神父。”
其实,这些灾难都稀松平常:因为他“从来就不是最勤奋用功的学生”——或者,加一句,最有天分的学生。离毕业尚早,他父亲就把他从高中,后又从职业学校接回了家。于是,官方记录里,他的职业是建筑工程师。这就好比他说自己出生在巴勒斯坦、会讲流利的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一样纯属胡扯——这是艾希曼常讲给他的党卫军同志和犹太受害人的又一则赤裸裸的谎言。以相同的方式,他一直假装奥地利真空石油公司之所以解除他的销售员职务,是因为他加入了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他对莱斯上尉吐露的内容不那么波澜迭起,不过可能也不是实情;他之所以被解雇,是因为当时社会处在失业高峰期,最先被解雇的总是未婚职员。(这个解释乍听上去很可信,但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他是在1933年春天失去工作的,当时他已经跟薇罗妮卡,或者叫薇拉·利布尔,也就是他后来的妻子,订婚满两年。为什么他在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时不同她结婚呢?他最终于1935年3月才结婚,这很可能是因为,跟在真空石油公司的情况相似,党卫军里的单身汉也有被开除的风险,或者得不到晋升机会。)显然,说大话一直是他的主要恶习之一。
年少的艾希曼在学校表现不佳。其间,他的父亲离开了电车电力公司,自立门户。父亲买下一家小煤厂,让这个毫无前途的儿子做起了日常采矿工作;直到后来,艾希曼在上奥地利电机公司的销售部门找到一份工作,干了两年多。现在,他即将满二十二岁,没有任何事业前景,他学到的唯一技能大概就是销售。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也就是他所说的第一次突破,我们又有了两个不同的版本。1939年,他为了申请党卫军内部升迁,手写了一份履历材料,其中写道:“1925至1927年,我在上奥地利电机公司任销售员。后来我自愿离职,因为维也纳的真空石油公司向我提供了上奥地利代表的职位。”此处的关键词是“提供”,因为,按照他在以色列对莱斯上尉的讲述,没有人向他提供过任何东西。母亲在他十岁时去世,父亲再婚。继母的表兄——一个被他叫作“舅舅”的人——是奥地利汽车俱乐部主席,娶了一位捷克斯洛伐克犹太商人的女儿为妻,利用自己同奥地利真空石油公司的犹太总经理魏斯先生的关系,他为这个倒霉的亲戚争取到一份旅行销售的工作。艾希曼相当感激。他家族中的犹太人,成为他不恨犹太人的“私人理由”之一。即便在1943年或1944年最终解决如火如荼之际,他也没有忘记:“这位舅舅的女儿,根据纽伦堡法案是半个犹太人……她来找我,目的是从我这里获得移民瑞士的许可。当然,我答应了她的请求。那位舅舅也来找我,要我帮助某对威尼斯犹太夫妇。我讲这个只是想证明,我本人并不仇恨犹太人,因为我父母对我的教育全部都是严格的基督教式教育;我母亲由于有犹太亲戚,所以跟当时那些党卫军圈子里的人观点不同。”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用尽全力:他对他的受害者们从未怀有任何恶意,甚至从不掩饰这一事实。“无论是面对勒文赫斯博士(维也纳犹太委员会主席)还是卡斯特纳博士(布达佩斯犹太复国主义委员会副主席),我都这样解释;我认为我告诉了每个人,我身边的每个人都知道,他们时常听到我这样说。甚至在小学,我有个经常一起玩的同学,他来过我们家;他家住在林茨,姓塞巴。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沿着林茨的街道散步,当时我的衣服上就已别着纳粹的党徽,他根本就没当回事。”如果艾希曼不那么呆板,或者警官的讯问(不采用交叉询问的方式,很可能是为了确保他会合作)少一丝缜密,那么他的“不存偏见”也许还会从另外的角度体现出来。他在维也纳出色地组织犹太人“强制转移”期间似乎有个犹太情妇,一名来自林茨的“旧情人”。种族耻辱,即同犹太人交媾,恐怕是一个党卫军成员所能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名。尽管在战争期间,强奸犹太女孩成为前线最大的消遣,但在党卫军高官里,同犹太女人有染绝非普遍现象。这样看来,艾希曼一再强烈指责《冲锋报》主编尤利乌斯·施特赖歇尔是变态、反犹主义色情狂,措辞超出一位“开明的”党卫军人对党内位阶较低之人下流勾当应有的轻蔑,其中可能是有私人原因的。
在真空石油公司的那五年半一定算得上艾希曼一生中比较快乐的时光。在艰难的萧条期,他仍生活富裕;除非出差,他大多数时间依然跟父母住在一起。1933年圣灵降临节,这段田园牧歌般的生活终结了。这一天是他为数不多的依然铭记的日子。事实上,更早些时候,事态就已经走了下坡路。1932年底,一个突如其来的命令把他从林茨调到了萨尔茨堡。他对此极为不满:“我失去了工作的全部乐趣,再也不喜欢销售、不喜欢打电话了。”这次工作热情的骤降成为笼罩他一生的阴影。当被告知元首命令“灭绝犹太人”,而他在这项任务中又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时,他的工作热情降到了冰点。这又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命令,他本人“从来没有想过……这样一种暴力的解决方式”。他说自己当时的反应是:“我现在失去了一切,失去了工作的全部热情、全部动力、全部兴趣。这么说吧,我整个人都泄气了。”1932年,在萨尔茨堡,他一定经历了同样的“泄气”。按照他本人的说法,解雇来得并不意外,尽管人们大可不必相信他说的,这一事件令他“非常快乐”。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1932年成为他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在这一年4月,他受恩斯特·卡尔滕布伦纳之邀,加入了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成为一名党卫军人。卡尔滕布伦纳,来自林茨的年轻律师,后来成为帝国保安总局局长,该局下分六个主要分局,其中艾希曼加入的第四局的指挥官是海因里希·米勒,艾希曼后来担任B处4科科长。在法庭上,艾希曼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典型的中下阶层;他在监狱里的所言所撰更证实了人们的想法。然而人们被误导了。他其实出自殷实的中产阶级家庭,只是没什么大出息;而他的社会地位略呈下降之势时,恰好他的父亲是卡尔滕布伦纳父亲的好友,后者也是林茨的一名律师,两家儿子之间的关系倒不怎么样:在卡尔滕布伦纳那里,艾希曼的社会身份则无疑处于劣势。在艾希曼入党参军之前,他已经证明自己是个社团活跃分子;而1945年5月8日,德国正式战败那天,对他来说意义重大,主要是因为他发觉自己从那以后不再属于任何集体。“我感觉到我将不得不过上没有领导、异常艰辛的个人生活,我将得不到来自任何人的任何指示,再不会有任务和命令指派给我,也没有可资参考的规章制度了——总之一句话,一种前所未闻的生活横在我的面前。”他的父母对政治不感兴趣,在他小时候为他报名参加青年基督协会。后来,他从这里加入了德意志青年运动,即“候鸟运动”。在失败的四年高中岁月里,他加入了隶属于德奥一战老兵组织的青年前线战士联盟。尽管这个组织的成员都是激进的亲德和反共和主义者,奥地利政府还是容忍了它的存在。当卡尔滕布伦纳建议他加入党卫军时,他正打算加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组织。这一组织名为“施拉哈芬共济小巢”(Freimauerloge Schlaraffia),是“一个由商人、物理学家、演员、公务员等组成的联合会,这些人聚到一起的目的是发掘快乐……每个成员都必须不定期做演讲,内容要幽默,高级的幽默”。卡尔滕布伦纳告诉艾希曼,他不得不退出这个愉快的团体,因为纳粹不能成为共济会会员——当时他还不知道共济会这个词。他大概很难在纳粹与施拉哈芬(这个名字来自施拉哈芬国,德国童话里的安乐乡)之间做选择,但是他最终被“踢出”了施拉哈芬;他犯了罪,甚至今天,他坐在以色列监狱里谈及此事时,还是会因羞耻而脸红:“我尝试过邀请我的同伴们喝杯酒,尽管我最年轻,这也违背了我的教养。我也因此自掘了坟墓。”
一阵时代的急流,把他从施拉哈芬这个童话中的乌有之乡,抛进了千年帝国的游行队伍(确切地说这个帝国只持续了十二年零三个月)。施拉哈芬的世界里用魔法摆餐具,烤鸡会飞入嘴里,或者,更具体一点说,那里都是有学识、有固定职业和“高级幽默”并且值得尊敬的小市民,他们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爱搞恶作剧。无论如何,他并非出于信仰而入党,也从来不是忠实的党员——只要被问到入党原因,他就面带窘迫地重复那些关于《凡尔赛条约》和失业的陈词滥调,或者当庭指出:“我既没料到,也没打算过,正如我所说,党好像吞噬了我。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太突然。”他没有时间也没有什么兴趣弄清楚,他甚至不了解党纲,他从未读过《我的奋斗》。卡尔滕布伦纳对他说:为什么不加入党卫军呢?他的回答是,为什么不?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再没别的可说了。
当然还有别的可说。艾希曼在交叉询问中没有告诉主审法官的是,他曾是个有事业心的年轻人。早在真空石油公司想要解雇他之前,他就已经瞧不上这个公司了。这阵风把他从碌碌无为、无关宏旨的枯燥生活,吹进了历史;按照他的理解,这一历史也就是一场一直持续不断的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像他一样无论在社会还是家庭甚至最后在自己眼中都已经一败涂地的人,可以东山再起,依然能够创造出一番事业。如果他并不总是喜欢他要做的事(比如,把人们送上死亡列车,而不是遣送出境),如果他早猜到整个买卖不会善终,德国终会输掉战争,如果他最看重的计划无一实现(把欧洲犹太人遣送到马达加斯加,在波兰尼斯科地区建立犹太人区,在他柏林的办公室周围建立实验性防御工事以抵御苏联坦克),如果——这也是最“令他扼腕的”——他从未晋升至党卫军一级突击大队长(军衔相当于中校)这个级别……总之,如果他的人生,不算维也纳那一年,一直布满沮丧,他也就不会忘记他本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在阿根廷,他的避难生活过得不快乐;在耶路撒冷的法庭上,他的人生似乎满盘皆输。可是无论在哪里,如果有谁问他的话,他大概都会坚持以前党卫军一级突击大队长的身份被处以绞刑,而不是作为真空石油公司旅行销售员平安无事地度过一生。
艾希曼新事业的起步阶段并不被看好。1933年春,他失业了。因为希特勒夺权,纳粹党及其所有分支都闲置在奥地利。但即便没有这场新的灾难发生,艾希曼在奥地利党支部内的升迁似乎也并无可能:那些加入党卫军的人仍然在从事日常本职工作,卡尔滕布伦纳还是他父亲律所的合伙人。艾希曼于是决定去德国,这再自然不过了,因为艾希曼一家从未放弃德国国籍。(这个事实对于整个审判很关键。塞尔瓦蒂乌斯博士曾要求西德政府引渡被告,或至少支付辩护费用。波恩政府拒绝了,理由是艾希曼并非德国公民。这显然不符合事实。)在德国边境帕绍,他忽然又成了一名旅行销售员。当他向当地领导汇报时,他急切地询问后者“是否同巴伐利亚真空石油公司有什么关系”。好吧,这是他人生中并不罕见的一次回流,从一个阶段退回另一个阶段。无论是在阿根廷的生活中还是在耶路撒冷的监狱中,每当有人责备他又用那种不折不扣的纳粹腔调说话时,他都会道歉说:“我又这样了,老调重弹。”但是他在帕绍很快就雨过天晴,有人奉劝他最好参加一些军事训练——“我没问题,我对自己说,为什么不成为一名士兵呢?”——很快他就被派到巴伐利亚的两所党卫军军营,在莱希费德和达豪(他跟这里的集中营没有瓜葛),在这里接受训练的是“奥地利流亡军团”。于是,尽管持有德国护照,他还是勉强做了一名奥地利人。从1933年8月到1934年9月,他一直留在军营;此间他成了一名下士,有足够时间重新思考从军一事。按他自己的说法,这十四个月里只有一件事令他与众不同,就是惩罚性训练,他顽强刻苦地演练,秉承“如果我双手冻僵,那是我父亲活该,谁让他不给我买一副手套”的愤怒精神,在这项训练中的出色表现使他获得晋升。不过,除了这种可疑的满足感之外,他过得很辛苦:“兵役这么无聊,我真受不了;日复一日,永远千篇一律。”他受够了这里,一听说帝国党卫军领袖的保安部(Sicherheitsdienst,由希姆莱指挥,简称S.D.)有空缺职位,马上就提出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