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万湖会议或彼拉多

我这份关于艾希曼良知的报告,目前为止使用的都是被他本人遗忘的材料。按照他自己对此事的陈述,转折点不是发生在四个星期,而是四个月之后。那是1942年1月召开的一次秘密会议,纳粹惯于称之为副部长级会议,也就是如今众所周知的万湖会议,因为海德里希邀请与会者到柏林这块郊区的一座别墅里。会议的官方名称就已显示出其重大性。因为假如将最终解决的范围推广到全欧洲,那么光有国家机关的默许显然不够,还需要所有部长以及全体行政部门的通力合作。希特勒上台九年后,德意志帝国所有部长都已经是资深纳粹党员;政权初期只是“配合”的人,已经被纳粹轻松取代。然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是百分之百可靠,因为很少有人像海德里希或希姆莱那样完全依赖纳粹党才平步青云。还有一些人不全靠纳粹党发迹,像外交部长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从前是香槟酒商,现在却也没什么影响力。然而,涉及国家行政机关里部长直属的高层官员,问题就棘手得多了,因为这些人是每个政府部门的骨干,不容轻易替换;希特勒像后来的阿登纳一样,只要这些高层还没有彻底失去底线,就容忍他们的存在。所以,各个副部长和法律以及其他领域专家往往甚至连纳粹党员都不是,因此也就不难理解海德里希的顾虑,他担心能否让这些人积极参与到集体屠杀中来。艾希曼说,海德里希“准备好迎接万难之难”。然而,他却大错特错了。

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协调各方力量执行最终解决方案。讨论首先集中在“复杂的法律问题”上。比如,对于拥有一半或四分之一犹太血统者,应该杀死还是绝育?随后所有到会者就“解决这个问题的各种可能性”,也就是各种杀人方式,展开了开诚布公的讨论,并非常“愉快地取得了一致意见”。所有人都对最终解决方案“兴奋异常”。这里面尤其要提到内政部副部长威廉·施图卡特博士。他向来以对“极端的”党政措施持沉默和保守态度而闻名;按汉斯·格洛布克博士在纽伦堡的证词,施图卡特还是一位忠实的法律捍卫者。不管怎样,困难当然是有的。波兰总督府的二号人物约瑟夫·比勒,对于将犹太人从西部撤离到东部的前景感到惴惴不安,因为这意味着波兰要有更多的犹太人;他提议推迟撤离行动,并“在总督府执行最终解决,省去转移的问题”。来自外交部的官员带着精心准备的备忘录现身,表达“外交部对全面解决欧洲犹太人问题的迫切愿望以及思考方案”,可是没人对此感兴趣。正如艾希曼正确指出的,关键在于来自不同行政部门的成员不仅仅表达意见观点,还给出了具体的提案。会议持续一个多小时,不到一个半小时,然后上了饮料,人们共进午餐。这一“舒适的小型社交聚会”,旨在增进与会者彼此间必要的私人交往。这对艾希曼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机会,他此前还从来没有参加过有这么多“高层人物”出席的社交活动。无论从官职还是社会地位上讲,他都是与会者中最低的一个。是他发的邀请函,并且为海德里希的开场演说准备了数据材料(满篇错误,不可思议)——毕竟,要杀死一千一百万犹太人是一项声势浩大的工程;之后,他还准备了会议记录。简单说,他相当于会议秘书。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在那些国家政要离开后,他才被准许跟他的上司米勒和海德里希围坐在壁炉旁,“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海德里希抽烟喝酒”,他们并没有“聊工作,而是享受连续工作几小时后的休息时间”。两个人都心满意足,尤其是海德里希,兴致特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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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会议日之所以让艾希曼难忘,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尽管他一直在尽力协助“最终解决”,但总是对“这样一种暴力解决方案”心存疑虑;而今,这些疑虑终于烟消云散。“在万湖会议上,连最重要的人士,第三帝国的教皇们都发言了。”现在,他可以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不单是希特勒,不仅是海德里希和“神秘的”米勒,也不只是党卫军和纳粹党,就连具有优秀传统的官场精英也竞相争夺指挥这场“血腥”任务的殊荣。“那一刻我有了一丝彼拉多的感觉,因为我不再觉得自己有罪了。”他是谁,胆敢作出审判?他是谁,“对这件事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下好了。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由于谦逊而被毁的人。

根据艾希曼的回忆,接下来的事进行得比较平顺,按部就班。当年的“强制移民”专家很快成了一个“强制撤离”专家: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登记犹太人口,强制他们佩戴黄星以便于辨认,按照当时东部地区各个灭绝中心的相对容量集中调遣车辆。当满载犹太人的列车抵达一个中心,首先要把他们当中身强力壮的挑选出来干活,通常是去操作各种灭绝设备,剩下的人则立即被处决。偶尔会有不顺,但都是小状况。外交部同纳粹占领国或协作政府的高官接触,在遣送当地犹太人的问题上向他们施压,或者防止他们打乱既定顺序——在尚未对死亡中心的吸纳能力进行恰当评估的情况下,就一时冲动地把犹太人撤到东部添乱。(艾希曼记得是这样的,可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法律专家拟定了剥夺受害人国籍的必要条款,这样做是出于两点考虑:如此一来,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再去追查他们的下落;与此同时,受害人原先的所在国就可以侵占他们的财产。财政部和帝国银行已经准备好了方便设施接收来自欧洲各国的巨额赃款赃物,甚至手表、金牙,全部都被帝国银行清理,然后发往普鲁士国家铸币厂。交通部提供必需的运力,即便铁路车辆短缺的时候,他们通常也能安排货运车厢。他们还负责确保这些火车的运行时刻不与其他列车相冲突。艾希曼及其下属将每节车厢的拟装载人数报给犹太委员会元老,后者再提交乘客名单给前者。犹太人登记姓名,填写大量表格,回答关于个人财产的海量问卷,从而使财产没收流程变得更加顺畅。然后,他们到达集合地点,踏上列车。少数试图躲藏或者逃跑的人,被犹太特别警察控制起来。就艾希曼所见,没有人提出抗议,也没有人拒绝合作。一个住在柏林的犹太证人在1943年写道:“这里的人在一天天走向自己的坟墓。”

 

这场行动将迅速覆盖纳粹在欧洲的全部占领区和盟国,施害者的良知问题必然成为横亘其中的巨大障碍。要全面扫除障碍,单凭受害者的逆来顺受肯定不够。因为那些施害者毕竟受过“汝不可杀人”的教育,知晓《圣经》里那句“你杀了人,又要夺了他的产业吗?”耶路撒冷地方法院恰到好处地引用了这句话。艾希曼称斯大林格勒惨败后的德国处在“死亡旋涡”,盟军对德国城市的地毯式轰炸,常被他当作杀害平民的正当理由,同样也常被今天的德国人用作大屠杀的挡箭牌。这种俯拾皆是的轰炸场面,虽不同于耶路撒冷报告中提到的暴行,但在恐怖程度上却毫不逊色;而这可能对于削减,或毋宁说泯灭施害者的良知作出了巨大贡献——假如当时他们还尚存一丝良知的话。不过,从证据来看,这种“假设”的可能性不大。早在德国本土遭遇战争恐怖之前很久,杀人灭绝机器就已被提上日程并经过了精心打磨。无论是在捷报频传的岁月,还是节节溃败的战争末期,其错综复杂的官僚机制都始终如一地精确运转。起初,当人们可能还有良知的时候,担任指挥角色的精英层,尤其是高级党卫军军官几乎没有人倒戈或变节;只有当德国战争败局已定时,他们才开始冒头。另外,这些背叛的规模从来就没有大到推翻纳粹杀人组织的程度;并且,这些个人行为并非出于怜悯,而是贪腐;背叛纳粹不是出于良心发现,而是希望在苦日子到来之前积攒一些钱财和人脉。希姆莱之所以于1944年秋天下令停止灭绝行动、拆除死亡工厂,是因为他荒唐并虔诚地以为,盟军会对这种殷切姿态表示感激。他对将信将疑的艾希曼说:此举既成,他便可以去磋商“胡伯图斯堡和约”了。这里影射的是1763年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结束七年战争的《胡伯图斯堡和约》,该和约准许普鲁士在战败情况下仍然保留西里西亚。[1]

如艾希曼所述,最有力的良心安慰剂是一个简单的事实:他看不到哪怕一个人,任何一个人,真正反对“最终解决”。然而他反复提起一个例外,这肯定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事情发生在匈牙利,当时希姆莱下令释放一百万犹太人,用以交换一万辆卡车,艾希曼就此事跟卡斯特纳博士进行磋商。事态的转变显然让卡斯特纳受到了鼓舞。他请求艾希曼关闭“奥斯维辛的杀人磨坊”。艾希曼回答,他将“欣然从命”,无奈此乃他及其上司力所不能及之事。事实的确如此。当然,他并不期待犹太人以同样的热情投入到自我毁灭之中。不过他期待的也不只是顺从。他期待他们的合作,而且如愿以偿得简直超乎想象。争取到犹太人的合作,自然是他全部事业的“定海神针”,正如他在维也纳时代所经历的那样。假如没有犹太人协助管理和维护治安,局面就会完全陷于混乱,或严重损耗德国人力。正如前文所提,柏林地区的犹太人,最终全部由犹太警察集中、控制。(“毋庸置疑的是,如果没有受害者一方的合作,很难单靠几千个人,而且大部分还是坐办公室的,就把十几万人消灭掉……在通向死亡的道路上,波兰犹太人全程只看见过几个德国人。”R.彭道夫在其著作中如是说。这些话用在那些被运到波兰受死的犹太人身上更为贴切。)因此,在占领领土上建立伪政府的同时,总是伴生着一个犹太中央组织;我们随后还会发现,纳粹未能建立傀儡政权的地方,便无法获得犹太人的合作。尽管伪政府的成员通常来自反对党派,但犹太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都是当地声名显赫的犹太领袖,纳粹赋予他们很大权力,直到他们自己也被火车带走。如果他们碰巧来自中欧或西欧,那么会被运到特莱西恩施塔特或者伯根—贝尔森;如果他们来自东欧的犹太社群,那么终点就是奥斯维辛。

对于一个犹太人而言,在毁灭本民族的过程中担任犹太领袖,无疑是整个黑暗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这种行为人们早有耳闻。不过,还是在劳尔·希尔伯格的教科书式著作《欧洲犹太人的毁灭》(我之前提到过)里,其中可悲又可鄙的细节才首次被曝光。论及合作,高度同化的中西欧犹太中央社团与大量以意第绪语为母语的东欧犹太人并不存在什么区别。无论在阿姆斯特丹还是在华沙,在柏林还是在布达佩斯,犹太官员被委托拟定人员及其财产名单,从被遣送者手中收取钱财用作其乘车费和灭绝费,监督清空公寓,提供警力协助抓捕犹太人,再把他们带到火车上,直到最后,把犹太社团的财产有序上交充公。他们分发黄色星标,有时候,比如在华沙,“出售臂章成为一项常见业务。当时有普通的布质臂章和可清洗的高级塑料臂章”。在他们受纳粹启发(而非胁迫)所作的宣言中,我们仍能感觉到他们多么享受于这份新近获得的权力。如布达佩斯委员会第一次声明所示,“犹太中央委员会被赋予全权处理一切犹太精神和物质财富以及全部犹太人力资源”。我们知道犹太官员成为杀人工具时的感受:他们就像“在船将倾覆之际,为安全抵达港口放弃大部分珍贵货物”的船长们,就像“牺牲一百人换取一千人的性命,牺牲一千人换取一万人的性命”的营救者。真相更加残忍。比如在匈牙利,卡斯特纳博士以牺牲大约476000人的代价解救了整整1684个人。为了不让生死变成“盲目的偶然事件”,则需要“真正的神圣原则”,作为“孱弱的人性之手的操纵者,写下那些默默无闻者的名字,决定他们的生死”。那么“神圣原则”又是如何挑选幸运之人的呢?是那些“毕生都在为孜布尔[2]奔波”的人,比如犹太长老以及“最杰出的犹太人”——卡斯特纳的报告如是回答。

没有人特意要求犹太官员们守口如瓶。他们是自觉自愿的“保密者”,不管是出于维持稳定、防止动乱(比如卡斯特纳博士的情况),还是出于“人道”考虑(如柏林当时的首席拉比莱奥·贝克博士所言,“坐等被毒死只会更残酷”)。艾希曼审判期间,一位证人指出这种“人道”的不幸后果:人们自愿被从特莱西恩施塔特运到奥斯维辛,并斥责那些试图告诉他们真相的人“简直是疯子”。我们熟知纳粹时期的各个犹太领袖。位居榜首的是哈伊姆·罗姆科夫斯基,罗兹首席犹太元老,被叫作哈伊姆一世。他发行过印有他签名的纸币,以及印有他头像的邮票。他还乘坐一辆破马车到处周游。紧随其后的是莱奥·贝克。他学识渊博、温文儒雅,接受过高等教育,相信犹太警察会“更加温和、更加得力”,会“令磨难得到缓解”(然而实际上,他们当然更加凶残、更难收买,因为对他们而言风险太大)。最后是几名自杀的犹太人。华沙犹太委员会主席亚当·车尼亚科夫就是其中之一。他不是拉比,而是一个自由信仰者,一个操波兰语的犹太工程师;但是他一定还记得犹太拉比的名言:“让他们杀死你们,但不要越界。”

耶路撒冷的控方小心翼翼地绕开阿登纳政府。出于更加重大也更显而易见的理由,他们本该避免把犹太委员会这页故事公之于众,这一点不言自明。(然而,这些情况却被人们公开拿出来讨论,并且毫不避讳地写进以色列的教科书——见马克·M.克鲁格的一篇名为《以色列青年和海外犹太人——精编历史课本》[“Young Israelis and Jews Abroad—A Study of Selected History Textbooks”]的文章,载于《比较教育评论》[Comparative Education Review],1963年10月。)无论如何,在此必须提及这个章节。因为,一个案子纵然证据堆积如山,却仍存在无法解释的空白。法官们举了一个例子,审讯材料中没有H.G.阿德勒的《特莱西恩施塔特1941—1945》(Theresienstadt 1941—1945,1955)一书,控方不无尴尬地承认该书“真实可信,基于无可争辩的事实材料”。之所以会有这个疏漏,理由很清楚。该书详细记载了特莱西恩施塔特犹太委员会在接到党卫军总体指示后,如何制定出令人生畏的“遣送名单”,如何规定多少人将被运走以及这些人的年龄、性别、职业、来源国。被迫承认制定死亡名单(除了少数例外)是犹太委员会的任务,肯定会削弱控诉的力度。对于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出庭检察官雅各布·巴洛尔先生拍案而起,用暗示的方式说:“我们尽量在不损害被告完整形象的前提下,呈现那些跟被告有关联的事件。”假如将阿德勒的书呈堂,一定会损害被告的形象,因为书中内容与特莱西恩施塔特的主要证人所作证词相矛盾,证人宣称是艾希曼亲自制定的死亡名单。更为重要的是,这会令控方刻画的施害者与受害者形象不再那样泾渭分明。提交不支持控方的可靠证据,通常是辩方的使命,可是塞尔瓦蒂乌斯博士虽察觉到证词中存在一些细微的矛盾,却并未抓住如此手到擒来且众所周知的证据,个中缘由很难回答。他本可以指出,艾希曼从移民专家转变成“撤离”专家之后,就把他在移民时代的两位犹太故交任命为特莱西恩施塔特的“犹太元老”。两人分别为曾负责柏林移民事务的保罗·爱泼斯坦和曾在维也纳从事同类业务的拉比本雅明·默梅施坦。要想勾勒出艾希曼当年的工作氛围,这一点肯定比所有围绕盟誓、忠诚、绝对服从等美德所展开的唇枪舌剑更有效力。

夏洛特·扎尔茨贝格尔女士为特莱西恩施塔特所作的证词(我前面引用过她的话)至少让我们瞥见,控方再三提到的“完整形象”中有个无人问津的角落。主审法官并不喜欢“完整形象”这个表达,也不喜欢这副形象。他提醒过首席检察官许多次,“我们不是来这画画的”,而是“在诉讼,诉讼是我们审判的框架”,法庭“基于诉讼来形成审判意见”,控方必须“遵守法庭规定的程序原则”。控方完全没有遵从以上列举的任何一条刑事诉讼准则,更过分的是,控方拒绝引导证人发言,或者只有在耐不住法官一再催促时,才随意向证人抛出几个问题。结果,证人就好像是在参加一场由首席检察官主持的会议。在证人起立发言之前,检察官负责向观众介绍他们的身份;他们想发言多久都可以,但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他们才会被专门问及某个问题。

控方宣证人一个接一个出场为华沙犹太人隔离区以及维尔纽斯[3]和考纳斯[4]的起义作证时,你尤其会感觉到,此刻的气氛不是一场公审大会,而是一场群众集会。发言者各尽所能地刺激观众的神经。但这些起义同被告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如果他们说出犹太委员会的努力及其重要而毁灭性的角色,那么这些证词对审判也许会有一些效用。当然有人注意到:证人谈到“党卫军和他们的帮手”时指出,后者当中包括“隔都警察(也是纳粹杀人犯手中的一枚工具)”以及“犹太委员会”。可是他们不愿从这一角度“细述”这一故事,而是把讨论的焦点切换到真正的叛徒身上,那些少数“无名无姓的人,不为犹太公众所识的人”,比如那些破坏“所有反抗纳粹的地下活动”的人。(这些证人作证期间,观众又换了一批人;现在,坐在观众席里的是“基布兹人”,即证人所属的以色列集体农场成员。)最纯粹也最有启发性的证词来自齐薇娅·鲁贝特金·楚克曼,她大约四十岁,美丽依旧,完全没有多愁善感或自暴自弃;她的证据很有条理,而且她非常清楚自己的话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从法律角度看,这些证人的证词无关紧要。豪斯纳先生在结案陈词中甚至没有提及其中任何一个。然而,这些证词却证实了犹太起义与波兰、苏联游击战士之间存在紧密关系;此外,尽管同其他人的证词(“所有人都反对我们”)之间存在矛盾,但这些证词可能对辩护方更有利,因为在大规模屠杀平民这个问题上,它们提供了比艾希曼反复说的“魏茨曼1939年对德宣战”更好的理由。(艾希曼的话是一派胡言。最后一次战前犹太复国者大会结束之际,哈伊姆·魏茨曼只是说,西方民主国家之战“是我们的战争,他们的战斗就是我们的战斗”。如豪斯纳所言,真正的不幸在于,纳粹从未把犹太人看作交战国的国民;因为,假如他们是交战国国民,他们或许还可以在战俘营或难民营里劫后余生。)如果塞尔瓦蒂乌斯博士指出这一点,那么控方将不得不承认这些抵抗组织的力量是多么薄弱,他们的虚弱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在本质上是多么没有杀伤力——尤其是,他们在犹太人民当中是多么缺乏代表性。犹太人民甚至曾与他们兵戎相见。

这些耗费大量时间的证词对于法律量刑显然并无太大作用。而以色列政府在这件事背后的政治意图也不难破解。豪斯纳先生(或者本—古里安先生)大概想要传递这样一个讯息,即所有形式的抵抗都来自犹太复国主义者,似乎在所有犹太人中只有复国主义者懂得,就算不能拯救自己的生命,也要不惜一切挽救自己的荣誉(如楚克曼先生所言);同时,在这种情况下,人所能经历的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处于,或长期处于“无辜”的状态,这正是楚克曼夫人在证词中想要表明的意思。无论如何,这些“政治”意图毫不奏效,因为证人们都很诚实。他们对法庭说,所有犹太组织和党派都在抵抗中发挥了作用。所以,真正的区别不在复国主义者与非复国主义者,而在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人之间,而更为重要的区别则在年轻人与中年人之间。的确,那些抵抗者只是少数,或者说极少数。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如一名证人所述,“这些少数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个奇迹”。

不考虑法律问题,前犹太抵抗战士一出现在证人席上,就受到热烈欢迎。他们的出场,击碎了关于全面合作的那些阴魂不散的鬼话和围绕“最终解决”的那种令人窒息中毒的氛围。众所周知,灭绝中心的屠杀工作实际上是由犹太指挥者亲手完成的;这个事实已经得到了控方证人明白无误的确认——他们在毒气室和锅炉房如何工作,怎样拔下金牙、剪掉头发,如何挖墓坑,然后再把尸体挖走,抹去集体屠杀的痕迹;犹太技术人员如何在特莱西恩施塔特建造毒气室[5],让犹太人的“自主权”在那里得到充分发挥,就连刽子手都是犹太人。不过这仅仅是恐怖而已,还谈不上道德问题。集中营里的劳动力由党卫军来选择并分类,后者尤其偏爱犯罪分子,而且,只会作出最差劲的选择。(在波兰尤其如此,纳粹在那里杀害了相当一部分犹太知识分子,同时还杀害了波兰知识分子和从事专业职务的人——这一点同纳粹在西欧的政策构成鲜明对比。在西欧,他们更愿意留下那些声名显赫的犹太人,用来换取德国平民囚犯和战俘。伯根—贝尔森原本是“犹太人质”的集中营。)而道德问题,存在于艾希曼描述同犹太人合作(甚至在最终解决之际)的所谓真相之中:“[特莱西恩施塔特的]犹太委员会如何组织……分配业务,都由委员会自己决定。不过领导层、领袖人选,那是不言自明的[由我们决定]。不过,我说过……这种任命方式,我们这么说吧,并非独断专行的结果。跟那些长期合作的元老打交道时,多少就像,就像在玩生鸡蛋,不得不慎之又慎……不能对他们颐指气使,理由很简单,法官大人,假如要对那些犹太元老,以类似‘你必须,你不得不’的方式说话,那么,那么将无济于事。因为,如果,如果你对面的人不,不喜欢他所做的事情,那么整个工作都会遭到损失……我们会尽最大努力让各方面满意。”[6]毫无疑问他们做到了。问题是,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于是,这副“完整形象”中最重大的遗漏便是,没有证人证实纳粹统治者同犹太元老们之间有过合作;于是,也就没有机会去提出那个问题:“为什么跟毁灭本民族,最终也毁灭你自己的人合作?”出庭作证的人里,唯一一名犹太委员会著名成员是布达佩斯的品查斯·弗罗伊迪格,也就是曾经的菲利普·冯·弗罗伊迪格男爵。在他作证时,观众席里发生了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严重骚乱;人们用匈牙利语和意第绪语对证人大嚷,法庭不得不中断审判程序。弗罗伊迪格这位德高望重的正统犹太人瑟瑟发抖:“有人说,并没人建议他们逃跑。但是在那些逃亡者当中,有一半的人又被逮捕、杀害!”——而没有逃跑的人,有百分之九十九遇难。“他们能逃到哪儿?他们能逃到哪儿呢?”——可是弗罗伊迪格自己却逃到了罗马尼亚,因为他有钱,而且维斯利策尼帮助了他。“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到底该做什么?”唯一的答案来自主审法官兰道:“我不认为这样就算回答了问题。”——那是一个由观众席而非法庭提出的问题。

法官们两次提到合作的问题。伊扎克·拉维诱使作证的抵抗者说出,“隔都警察”是“凶犯手中的工具”,并且承认“犹太委员会同纳粹的合作政策”。哈拉维法官从警方对艾希曼的问讯材料中发现,纳粹把这种合作作为其犹太政策的基石。然而,控方频繁向除抵抗者之外的每个证人提问 “你为什么不反抗”。在那些对审判的事实背景一无所知的人看来,这个问题再自然不过,其实这是在为没有直说出来的问题释放烟雾弹。于是,证人们对豪斯纳先生抛出的这个无解之题所作的一切回答,都离“真相、全部真相、唯一真相”相距甚远。犹太人整体确实没有得到有序组织,没有领土,没有政府,没有军队,在紧要关头也没有一个流亡政府作为同盟国的代表(魏茨曼博士领导的巴勒斯坦犹太人代办处顶多是个可怜的替补),没有武器库,没有经过军事训练的青年。不过,真相是,无论在地方还是国际上,都存在犹太社团组织、犹太党派和社会福利组织。犹太人无论在哪里生活,都有公认的犹太领袖;而这些领袖,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出于何种原因,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同纳粹合作。真相是,假如犹太人民的确没有组织、没有领袖,那么就会乱象丛生,灾祸遍地;但是那样一来,受害者的总数则很难达到四百五十万到六百万之间。(按照弗罗伊迪格的估计,假如他们不听从犹太委员会的安排,那么会有将近一半的人得以自救。这当然只是一个推测,却跟我们从荷兰方面——为此我还要感谢荷兰国家战争档案馆馆长L.德容博士——得到的准确数据对上了。这真是讽刺啊。在荷兰,犹太委员会[荷兰语:Joodsche Raad]像所有荷兰高官显贵一样,迅速成为一个“纳粹工具”。十万三千名犹太人被运往死亡营,大约五千人以正常的方式——也就是说,在犹太委员会的协作下——被运抵特莱西恩施塔特。只有五百一十九名犹太人从死亡营里活着出来。对比这一数据,在两万到两万五千名逃离纳粹——这意味着也要逃离犹太委员会——的犹太人当中,有一万人靠东躲西藏活了下来。这部分人占到百分之四十到五十的比例。大部分被送到特莱西恩施塔特的犹太人后来都回到了荷兰。)

我在故事的这一章不吝笔墨,详述耶路撒冷审判未能充分曝光的内容。因为透过这个故事,人们可以最清晰地洞见纳粹在欧洲上层社会——不仅在德国而且在几乎所有国家,不仅在施害者同时也在受害者身上——引发的全面道德崩溃。与纳粹运动中的其他元素相对比,艾希曼总是对“上层社会”心怀敬畏。他之所以在那些说德语的犹太高层人士面前彬彬有礼,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意识到他是在跟一些社会地位高于自己的人打交道。他根本就不像某个证人所说的“天生奴性”,与冒险家、玩世不恭者、虚无主义者也都沾不上边。他至死不渝的追求,是“成功”;据他所知,这是衡量“上层社会”的主要标准。尤其有代表性的,是他对阿道夫·希特勒这个人的最后总结。他和他的采访者萨森都同意把这个人“剔除出”他们的访谈。他说:“希特勒可能千错万错,但是有一点不容置疑:这个人有本事从一名德军准下士一跃成为八千万人的人民领袖……仅凭他的成功,就足以让我心服口服地受他领导。”[7]当他看到,各处“上层社会”跟他有着相同的热切和渴望,他便心安理得了。审判书中说他“闭耳不听良心的声音”。他根本没必要那样做,不是因为他没有良知,而是因为他的良知在以一种“高尚的声音”,以他身边高尚的人群发出的声音发声。

艾希曼的一个论点是,他身边没有能唤起他良知的声音;而控方的任务则是,证明事实并非如此,他本该听取一些声音,而且,他的工作热情远远超出了职责所需。结果,尽管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但那些曾经劝他收手的声音变得模棱两可,也一定程度上触发了他对杀戮的热衷。我们这里只需顺便提一下德国国内所谓的“内心流亡”。那些人大都供职于第三帝国,甚至有的身居高位;而在战争结束之后,他们告诉自己和整个世界,他们一直“从内心反抗”纳粹专政。此处的问题不是他们是否在说谎,而是,在这个被重重秘密包裹的希特勒政权下,“内心反抗”竟是保守得最好的秘密。在纳粹的恐怖形势下,这几乎成了心照不宣之事。有一位著名的“内心流亡者”,认为自己刚正不阿。有一次他对我说,为了保守他们的秘密,他露面时不得不“在外表上”比普通纳粹更像纳粹。(这碰巧解释了,为什么组织那几次著名反抗灭绝杀人计划的不是军队将领,而是老党员。)于是,在第三帝国,不像纳粹一样行事却仍能苟活的唯一方式,就是根本不露面,正如奥托·基希海默尔在《政治公正》(Political Justice,1961)中所言:“不参与重要公众生活事件”事实上成了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罪的唯一标准。假如“内心流亡者”这个词还有什么意义的话,那么它只能指一个生活在“盲信大众之中而又背弃自己民族的流浪者”,如赫尔曼·雅赖斯教授在纽伦堡审判庭上“代表所有辩护律师陈词”中所说的那样。因为在没有任何组织的情况下,抵抗确实“彻底无意义”。这十二年里,的确存在着“外表冷酷的”德国人,但是他们的数量微不足道,甚至在抵抗运动成员当中也是微乎其微。近年来,“内心流亡”(这个词本身就包含歧义,既可以表示退到一个人的灵魂深处去流亡,也可表示以流亡者的方式为人处世)这一口号已经成了一块笑料。前特别行动队成员之一、凶狠的奥托·布拉德费什博士曾组织杀害至少一万五千人,他在一个德国法庭上[8]说,他一直“从内心反抗”他的所作所为。也许一万五千人之死为他提供了在“真纳粹”看来必要的托词。(在波兰的一个法庭上,前瓦尔特高主席阿图尔·格赖泽尔提出了同样的论调,但相比之下却不够成功。他提出只是他的“秉公之心”实施了犯罪行为,他的“个人灵魂”则一直在抵抗。然而,他最终还是因“秉公之心”于1946年被处绞刑。)

艾希曼可能从没有遇到过“内心流亡者”,但他一定熟悉无数这样的政府官员,这些人今天声称他们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没有其他原因,只是为了“缓和”事态,防止“真纳粹”占据他们的职位。我们提到过汉斯·格洛布克博士的著名案例,此人曾担任国务秘书、1953—1963年西德总理府人事主管。由于他是审判中提到的唯一一位高级政府官员,或许我们应该看看他有过哪些“缓和”行动。在希特勒上台之前,格洛布克博士曾供职于普鲁士内政部,并且很早就显露出对犹太问题的兴趣。1932年12月,他制定了首批法令,要求申请改名者提供“雅利安血统证明”。希特勒上台一事虽未板上钉钉,却已露出强烈迹象,正值此时,这封信从天而降,而且竟然还是“最高密令”,也就是说,以法律形式确定的、旨在不引起公众瞩目的典型极权主义法则,后来过了很久,这种密令才成为希特勒政权的极权统治特征。格洛布克博士,如前所述,一直很喜欢研究姓名。由于他对1935年纽伦堡法案所做的解释比内政部犹太问题专家、老党员伯恩哈特·勒斯纳博士之前对“血统耻辱”的阐释更为苛刻,人们甚至可以控诉他令事态比“真纳粹”当权时更为恶劣。但是,即便我们承认他所有的善心,也很难看出,若是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怎样做才能令事态好转。然而最近,一家德国报纸在做了大量研究之后,对这个令人迷惑的问题给出了一个答案。他们找到一份档案,由格洛布克博士署名,裁定德国士兵的捷克籍新娘必须提供泳装照片,才能获取结婚证明。而格洛布克博士解释道:“这条法令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一场历时三年的丑闻”;因为在这项干预案颁布之前,捷克籍新娘必须上交裸体照片。

据格洛布克博士在纽伦堡所说,他有幸成为另一位“缓和者”、副部长威廉·施图卡特的下属。之前我们已经知道,施图卡特是万湖会议的积极参与者之一。施图卡特缓和措施的对象是混血犹太人,他建议对他们进行绝育。(纽伦堡法庭根据其掌握的万湖会议笔录,不大会相信他对灭绝计划毫无所知,不过考虑到他的健康状况,最终裁决其以待审拘留时间抵押刑期。尽管知道施图卡特是纳粹党的“老派先锋人物”而且很久以前就加入了党卫军,是举足轻重的元老级人物,德国去纳粹化法庭还是只对他罚款五百马克,宣布他为“跟风者”。)显然,关于希特勒政府里“缓和者”的故事,只是浩瀚的战后传奇故事之一,我们也不可把它们当作可能触及艾希曼良心深处的声音。

随着基督教教长、新教牧师海因里希·格吕伯在耶路撒冷现身,关于这些声音的问题显得越发事关重大。格吕伯是唯一一个作为控方证人出庭的德国人。(巧的是,只有他和一位来自美国的迈克尔·穆斯曼诺法官不是犹太人;辩方提供的德国人证此前已被排除在出庭名单之外,因为依据审判艾希曼的法律,他们一旦在以色列露面便可能被捕、被起诉。)希特勒时代曾有数量上很少的一些政治影响力不大的反对者,格吕伯教长就属其中之一;他们反对希特勒不是出于民族主义原因,而是从根本原则上反对他;而且,他们在犹太人问题上一贯态度明确。由于艾希曼曾与他进行过数次磋商,他保证要做一个令人满意的证人。他在审判庭上一露面,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只可惜他的证词语焉不详。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记不得同艾希曼交谈的具体时间了;更要命的是,他也记不得当时谈话的主题了。他能清楚记得的只是:他曾因逾越节而要求把未经发酵的面包运送到匈牙利;还有,战争爆发后他曾亲自前往瑞士,向他在那里的基督教朋友申明形势如何危急,敦促他们给更多外国人提供移民瑞士的机会。(希姆莱下令禁止一切移民之后,才开始“最终解决”;而格吕伯同艾希曼的磋商一定先于最终解决令,很可能发生在进攻苏联之前。)他拿到了他想要的面包,平安抵达瑞士又平安返回。后来,遣送犹太人的行动开始了,他的麻烦来了。格吕伯教长和他的新教牧师团首先只是“代表那些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伤员以及获得军事嘉奖的人;同时,他们还要为那些战争造成的鳏寡老弱代言”。纳粹原本对这些人网开一面。现在,格吕伯被告知他所做的事情“与政府的政策相抵”,可是他没有遭遇什么严重后果。不过,这件事没过多久,格吕伯教长的确做了些不同寻常的事:他试图到法国南部的居尔集中营,维希政府在那里关押了大约七千五百名来自巴登和萨尔普法尔茨的德国犹太难民,艾希曼于1940年秋天将他们偷运出德国。根据格吕伯教长所述,那些人的下场比运到波兰的犹太人还要悲惨。这次尝试导致他被捕,并被投进集中营——先是在萨克森豪森,后来到了达豪。(相似的命运也降临在天主教神父、柏林圣黑德维希主教座堂大主教贝尔纳德·利希滕贝格头上。无论犹太人是否接受了洗礼,他都敢于公开为他们祈祷。这显然要比干预“特殊情况”更加危险。他还申请与犹太人共同前往东欧,最终死在了前往集中营的路上。)

除了证实“另一个德国”的存在,对这场审判,无论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历史意义上,格吕伯教长的贡献均乏善可陈。他对艾希曼的评价全是人们常说的那一套:他就像“一块冰”,像块“大理石”,“奴仆性格”,“自行车手”(德国人最近常用这个词来形容那些对上级俯首帖耳、对下属专横跋扈的人)。没有一个评价能显出他是个特别优秀的心理学家,尤其是“自行车手”这个判断,跟法庭已有的证据(证明艾希曼对下属相当平易近人)相矛盾。无论如何,庭审记录通常会删掉这类阐释和结论;可是在耶路撒冷,人们甚至又在宣判词里听到了类似的话。假如没有这些话,格吕伯教长的证词可能反而对辩方十分有利。因为,只要是艾希曼能批准的,比如未发酵的面包、到瑞士出差,他都会批准。此外,艾希曼从来没有给过一个直接回答,而是一直要求他再来一趟,因为他要先请示上级。[9]更重要的是,塞尔瓦蒂乌斯博士有一次主动发问,向证人提出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您是否试图影响过他?作为牧师,您是否试图诉诸他的情感、向他布道?是否告诉他,他的行为是违反道义的?”当然,这位勇敢的教长没做过此类事情,他后来的回答相当令人尴尬。他说“行动比言语重要”,并且认为“言语可能毫无用处”。他满口陈词滥调,和实际情况毫不相干。然而在当时,“只是说说”就已经是一种行动;神职人员的责任,就是去验证“这些无用的言语”。

比塞尔瓦蒂乌斯博士的提问更加切中要害的,是艾希曼对这一阶段的最后陈词。“没有人,”他重复道,“走到我面前,因我在工作中的任何表现而责备我。甚至格吕伯牧师也承认没那样做过。”他接着说:“他找到我,寻求缓解痛苦,但是并没有对我的工作表现提出过任何抗议。”从格吕伯教长本人的证词来看,似乎他不是在寻求“缓解痛苦”,而是希望从前得到纳粹认可的优秀人群能够被网开一面。从一开始,德国犹太人就平静地接受了这种分类,这种区别对待:德国犹太人优于波兰犹太人,战场老兵和有功勋的犹太人优于普通犹太人,祖上就出生在德国的家庭优于晚近移入者,等等。这成了犹太高尚社会道德滑坡的第一步。(今天,面对此类事件,人们的反应通常是,似乎人之天性中存在这样一种法则,驱动每个人在灾难面前摒弃尊严。我们还记得那些法国犹太老兵,当法国政府为他们提供同样的优待时,他们给出怎样的态度和回答:“我们郑重宣布,我们拒绝接受一切作为退伍老兵应受的特殊待遇。”见《美国犹太人年鉴》[American Jewish Yearbook],1945。)毋庸讳言,纳粹本身从不把这些差别当回事。在他们眼里,犹太人就是犹太人;但是,对犹太人进行分门别类一直发挥着某种作用,因为它有助于在德国人中维持稳定:只有波兰犹太人被运走了,只有那些逃避兵役的人被运走了,等等。那些不愿意闭上眼睛的人,肯定从一开始就明白,“为了更顺畅地贯彻普遍原则,通常都会允许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参见路易斯·德容名为《纳粹占领下的荷兰犹太人与非犹太人》[“Jews and Non-Jews in Nazi-Occupied Holland”]的文章,此文颇富启发性)。

接受对本民族进行分门别类,是一场严重的道德灾难。这是因为,每个要求获得“例外”的人,也就等于间接承认了这个等级原则;不过显而易见的是,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在忙于争取“特殊情况”以求特殊对待之时,没有人明白这一点。关于犹太受害者对“最终解决”的标准接受到什么程度,再没有比所谓“卡斯特纳报告”揭示得更加露骨了(Der Kastner-Bericht über Eichmanns Menschenhandel in Ungarn,1961)。甚至在战后,卡斯特纳仍然自豪于他成功营救了“卓越的犹太人”。纳粹于1942年正式提出这一范畴。似乎他也认为,一个著名的犹太人无疑比一个普通的犹太人更有资格活下来。履行这种“责任”,去帮助纳粹在茫茫人海中挑选出“著名”人物,因为这是事情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比直面死亡需要更大的勇气”。但是,就算申请“特殊情况”的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并不知道他们变成了无意识的共犯,他们模模糊糊接受的这种对所有非特殊情况宣判死刑的原则,对那些专事屠杀的人而言肯定是再明白不过的。有人到他们这里来申请豁免,偶尔大笔一挥批准一下,并且赚取受害者的感激,这些一定会让他们觉得,就连他们的反对者也不会怀疑这种做法的公正性。

与此同时,格吕伯教长和耶路撒冷法庭犯了个大错:他们以为申请特殊情况的人只是政府的反对者。相反,正如海德里希在万湖会议上明确表示的,在特莱西恩施塔特为优等犹太人建立隔离区的想法是由来自四面八方的无数介入力量提出的。特莱西恩施塔特后来成了对外参观的展示基地,用来欺骗外面的世界。不过,这并非建造者的初衷。艾希曼曾正确地指出,“其他集中营和特莱西恩施塔特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然而,在这个“天堂”里经常发生紧急而恐怖的减员行为。因为从来就没有足够的地方容纳那些优等人,帝国保安总局局长恩斯特·卡尔滕布伦纳下达的一项命令告诉我们,“在挑选外迁犹太人员时……要注意,被挑选出来的犹太人同外界没有特殊人脉和关系”。 换句话说,有些重要的犹太人若在东部消失,可能引发不愉快的质疑;于是,那些不太“卓越的”犹太人持续不断地充当了炮灰。这些“特殊人脉和关系”并不一定非在德国之外。按照希姆莱的说法,有“八千万德国人,每个都有些正派的犹太朋友。显然,特殊犹太人是头等犹太人,其他人都是猪猡”(希尔伯格)。希特勒本人据说认识三百四十个“头等犹太人”,他把他们同化为德国人,或者给他们混血犹太人的优待。数千名混血犹太人得到豁免,这或许解释了海德里希在党卫军、陆军元帅埃哈德·米尔希在戈林空军中分别扮演的角色;因为众所周知,海德里希和米尔希就是半个犹太人。(在主要战犯中,只有两个人临死前悔过:海德里希和汉斯·弗兰克。前者被捷克爱国者袭击九天后因伤口感染而死,后者则死在纽伦堡的死囚牢里。这个事实令人难以接受,你很难不去怀疑,海德里希悔恨的不是他杀过人,而是背叛了他的人民。)如果是由“卓越的”人代表“卓越的”犹太人出面干涉,通常都很成功。斯文·赫定,希特勒最狂热的崇拜者之一,为著名的地理学家、波恩教授菲利普森出面,因为后者“在特莱西恩施塔特过得很不像样”。在一封写给希特勒的信中,赫定威胁说,他对待德国的态度取决于菲利普森的命运走向。后来(根据H.G.阿德勒写特莱西恩施塔特的那本书),菲利普森先生很快就被安置到了一个更好的地方。

在今天的德国,“卓越的”犹太人这一概念仍然没有消失。人们不再拿那些老兵和其他优等群体说事,但仍然哀叹“著名”犹太人的命运,对其他受害者却视而不见。有不少人,尤其在文化精英当中,仍然对德国曾驱逐爱因斯坦而公开表示惋惜。可是他们并未意识到,与之相比,杀害身边某个普通的小汉斯·科恩却是一宗更大的罪。

[1] 1763年2月15日,普鲁士、奥地利、萨克森在萨克森的胡伯图斯堡签订和平条约,标志七年战争结束。——译注

[2] Zibur,希伯来语,意为集体、社区。——译注

[3] 到1931年,维尔纽斯犹太人人数为55000人,占全城人口28%。维尔纽斯犹太人隔都位于老城,建于1941年德军取代苏军占领维尔纽斯之后。1942年1月21日,这里发生反抗德国占领者的武装起义。——译注

[4] 立陶宛第二大城市,1922—1940年间的旧都,是一个犹太经济、文化、教育中心,拥有欧洲最负盛名的犹太高等学府,有成熟的犹太生活社区。两次世界大战之间,那里的犹太人达到40000名,约占全市人口的1/4。1940年,苏联入侵吞并立陶宛,开始大规模迫害,中断了犹太人的正常生活。1941年6月,德军击退苏军,后建立犹太人隔离区。那里的犹太人不是遭到屠杀就是被运往集中营。——译注

[5] 特莱西恩施塔特的毒气室后来并没有付诸使用。——译注

[6] 此段引文主要依照德语版。——译注

[7] 按德语版补充内容:他跟所有人一样“幸福地看到 ‘人民中的一员’、税务官员之子能够站在人民的最顶端”。这个发迹之路也象征了他的“最高理想:人民共同体”(Melita Maschmann,Fazit,Stuttgart,1963)。——译注

[8] 指1961年慕尼黑法院对他的第一次审判。——译注

[9] 此处参照德语版(2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