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投资原则:重要的原则不可动摇

1864年,在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亚伯拉罕·林肯说:“重要的原则不可动摇。”他是对的。在我看来,这条共同基金业在其基础上建立并凭此而欣欣向荣的最重要原则,不但已变得过于灵活,而且正逐渐被丢弃。本章将描绘这一过程是如何将我们拖离根基的,并给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对共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这一产业的复兴可能扮演的角色提供建议。

共同基金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管理、分散化、服务(包括基金份额的每日估值、流动性、完全的信息披露和便利性)。在这些原则中,管理最为重要。在我看来,基金管理应被定义为信托责任精神、专业竞争力和自律,以及着眼于长期。这一重要原则及其三个关键组成部分,正在丧失它们在共同基金业中作为驱动力(在长期是生命力)的地位。

以下说法可能刻薄了些,但我认为它是对基金业现状的公正描述:

广告:个人专属 VPN,独立 IP,无限流量,多机房切换,还可以屏蔽广告和恶意软件,每月最低仅 5 美元

  • 信托责任。这意味着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置于首要位置,并为我们的服务收取一个合理的价格。而这正被对资产聚集,即对基金份额发行的关注所取代。我们似乎拜倒在“市场份额之神”的神殿前,由此产生的过高成本则要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 专业竞争力和自律。它最初适用于投资基本面,现在则集中于投机活动。其标志就包括基金投资组合中过高的换手率(平均每年85%!),基金对不断细化的股市板块的关注,以及数量众多的“快枪手”式投资组合经理们。
  • 着眼于长期。它曾经被定义为长期投资者对共同基金的良好适应性,现已变成对短期基金份额所有权的强调,可以说是二级投机。更致命的是,基金份额持有人被诱使去将其共同基金作为快速换手的投资工具,有时是为了利用市场时机,但更经常的仅仅是为了能跳到最新的热门基金上去。这也是投机。

无论对投资者还是对基金业来说,这些趋势都是不祥之兆。更重要的是,这些趋势对我们国家的资本形成体系也不是好事。60年前,凯恩斯写道:“当一个国家的资本发展变成赌博活动的副产品时,结果可能会很糟糕”。他的警告今天依旧成立。共同基金业正变成一种赌场资本主义,以金融市场和共同基金市场中的频繁交易为特色,其中很多的资金量正被赌场经理收入囊中。很不幸,赌博术语已经开始渗透进投资世界了。

十年以后

重要原则

10年前我确定的趋势,确实证明了对投资者和基金业都是不祥的。赌场资本主义坐上了驾驶席,而信托责任、专业竞争力和自律,以及对长期的关注,则在这次洗牌中出局了。但回归行业基本原则的需要,仍然迫切存在。

发行驱动基金业

在共同基金业中,发行已变得比管理更重要,而资产聚集则取代了信托责任。(62)我对这些趋势的担忧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1951年,我在普林斯顿大学写研究论文时,就将一个管理着区区20亿美元(大概是今天5万亿美元规模的0.04%)的幼小行业选作我的课题了。即便在那时,我也明确地总结说,基金应该给予他们的份额持有人一个更公平的待遇,即减少管理和销售费用,同时还“不号称能跑赢市场平均水平”。更基本的是,我主张基金业的焦点应首先集中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上,“所有其他职能都是附属品”。在我论文最后一章的结尾,我强调了以下引文:“投资公司的首要职责是管理它们的投资组合。其他所有事情对这一职责来说,都是次要的。

如果这条原则曾经存在过,今天它也正在消亡。共同基金份额的发行似乎已成为投资公司的首要职责了。听听最大共同基金的经理是怎么说的:“这就像制作电影和发行电影的区别。做发行更好,因为你有机会接近所有其他业务。”这当然是对共同基金赌场,即所谓基金市场的宣传。它宣传的观点是:“买进任何吸引你的基金,不过只从我们这里买就好了。”频繁地交易,同时将交易费用从自己的账户转嫁到大批无组织的、沉默的长期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上,这就是“免费交易”。今天,股票型基金投资者的平均持有期大约是三年;而在20世纪70年代,即“免费换手”时代之前,平均持有期差不多是12年半。

管理与发行

我认为投资共同基金两个最基本的原则是:进行长期投资,及其推论,即不要期待管理能带来奇迹(这是我在普林斯顿大学写的论文中的一句话)。我所称的赌场资本主义与这两条原则全然相悖。自相矛盾的是,迄今最大的共同基金赌场(准确的名字为“基金超市”)的老板居然赞同这两者。他的个人投资原则为他的行为所印证:他持有长期投资的基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在市场择时中……有太多东西与你作对……决策、情绪化、做出正确决定的分析……成本、税收。”他持有消极管理的指数基金。“我更多地是个指数投资者……如果你得到标准普尔500指数回报率,你的表现会好于85%的人。为什么要把这些搞糟呢?”可是,他创建的公司似乎建立在两个相反的原则上:“挑选当红的基金经理”,以及“换手以致富”。也许我有加尔文主义倾向,但我确实被这一观念弄糊涂了:一个人的个人投资原则竟能公然与他的公司所持的投资原则相矛盾。林肯总统要是知道,不会觉得高兴的。

这些来自我们行业两位领导者的例子,进一步证实了我的担心,即基金业正逐渐放弃它的基本原则:管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原则:不惜一切代价去发行。为什么这是个问题?首先,发行的代价极其高昂,而这些成本都由共同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不断提高的费率的形式来承担。股票型基金的年费率在15年中上升了大约50%(从1981年的0.97%提高到了1997年的1.55%),即使资产已经爆炸式增长了(见图15-1)。随着股票型基金的资产从400亿美元飙升至2.8万亿美元,我估计,在此期间仅股票型基金份额持有人付出的年度成本一项(考虑到大盘基金一般比小盘基金具有较低的费率),就从3.2亿美元增加至340亿美元,成本100倍的增幅远远超过股票型基金资产70倍的增幅。如果这个行业的基金费率保持不变,共同基金份额持有人现在所承担的成本将会是270亿美元,能省下70亿美元。并且,因为投资组合的管理和研究存在大得惊人的规模经济,所以费率其实还应该大幅降低,那样,省下来的钱还将增加数十亿。

一般来说,关注发行的第二个问题是,扩大规模并不会带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太多好处;事实上,扩大规模一般都会对份额持有人不利。份额持有人付钱给吹笛人,却没能听到更好的旋律。在真实世界中,更高的成本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因为这会扩大金融市场回报率(实际中一般指市场指数回报)和市场参与者实际获得的回报率之间的差距。对期限和品质都受联邦监管限制的货币市场基金来说,这显然正确。对高等级债券型基金来说这也极其正确(比如说,一只短期美国国债基金),这种情形在股票型基金领域更是日益明显,因为其中消极管理的低成本市场指数基金跑赢了大多数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

阅读 ‧ 电子书库

图15-1 股票型基金费率(1981—1928年)

这两种趋势的分离产生了一种巨大的讽刺: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大量费用对他们自己而言并无价值。实际上,高费用给基金经理带来了(或他们公司随大流的公众股东)巨大收益,而他们整体却持续跑输他们所参与的金融市场。

这一状况能得以产生,基本上是因为“管理是共同基金公司的中心职责”这一指导原则的变质,而除它之外的职责都本应是它的附属品。这不只是原则的问题,还关系到遵守联邦法律的问题,即《1940年投资公司法》(The 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所清晰地陈述的:投资公司必须为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而经营。

怎样才能扭转这些不祥的趋势?基金投资者们如何才能得到公平对待?对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共同基金独立董事们,法律要求他们阻止确实需要被扭转的趋势,但倡导了这么久之后,我对这一可能性已经开始丧失信心了。我们能不能依靠竞争来完成这一任务?依靠竞争来完成任务在经济运行中通常做得很好,但在共同基金业中却不行。价格竞争的现象已被证明在大牛市中不太可能出现,而此时股票型基金16.5%的年回报率已是我们终生难遇的大奖。别去奢想整体股市的年回报率是18.9%,而且在我们的一生中很难再见到如此高的回报率。基金回报率与市场回报率之间的差距,是由共同基金成本所导致的。在一个不那么繁荣的股票市场中,要是投资者消息灵通,竞争最终应该会成功。

但是,如果要让竞争起作用,投资者在获得知识之前需要信息,在形成智慧之前需要知识,在制定出一个符合常识的金融计划之前需要智慧。关于历史回报率、预期风险和共同基金实际成本的信息都已非常充分。问题是并非所有这些信息都会对外公布。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人们受害于不充分或选择性被披露的信息,甚至是不被披露的信息。就算是被完全披露时,信息的重要性也往往被投资者们忽略。他们没有认识到,或者认为信息在今天繁荣的市场环境中不是特别有用。要求投资者们注意这些,特别是由尖锐善思的评论家们来提醒他们,在促使基金业回归其基本原则的进程中将起重要作用。

十年以后

共同基金成本

过去10年中,一般股票型基金的费率逐渐稳定下来,实际上还略有下降,但股票型基金的费用(以美元计)却猛增了。2008年,平均资产大约为5.2万亿美元,而总费用从1997年的约240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430亿美元。

我承认,自己已对遏制基金费用的增长趋势失去了信心,但一些令人鼓舞的信号已然出现。首先,虽然基金发起人没有认真地去试着减少费用,但基金投资者正变得有所选择,倾向于低成本基金,或者至少是低于平均成本的基金,远离高成本基金。2005—2007年,投资者们净购入的股票型基金份额中的93%,都是成本低于行业常规的基金。

第二大趋势是投资者更多地使用指数基金。这些(一般)成本超低的基金分散于整个股票市场和/或债券市场或各自不同板块中,现在足足占到股票型基金资产的22%,这与10年前的10%相比翻了一番还多。正如我当时写到的,“要求投资者们注意这些……能在促使基金业回归其基本原则的进程中起重要作用。”这似乎就是正在发生的事情,虽然还未达到所需的程度。

能使你的基金投资有所不同的信息

让我指出6方面的信息,以便你作为投资者能更好地自我教育:(1)成本;(2)费用豁免;(3)业绩;(4)代理权投票;(5)另类投资策略;(6)投资指导。

你能在基金选择和代理权投票的过程中,以及在决定投资组合中将不再持有哪只基金时,利用这些信息获利。“用脚投票”是带来积极改变的最有效方式。但如果你打算赎回你的基金份额,别忘了考虑它们的税收成本基础。在市场上行的丰裕岁月,你持有的基金很容易锁住你的资金。

成本信息

对基金投资者来说,成本和风险、回报率一样重要。因为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多余的成本要么直接减少回报率,要么增加达到目标回报率所承担的潜在风险。正如第3章中讨论过的,对投资者所面对的最关键的决定——资产配置策略来说,成本具有深远意义。一个高成本投资组合必须显著地持有更多的股票头寸和更少的债券头寸,以产生和一个低成本投资组合相同的回报率。这个要点你必须铭记在心。

多亏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的高度警觉性,如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在说明费率和销售费用的影响时,已经做得够好了。招募说明书展示了两者的实际成本,以及它们对共同基金投资者回报率复合影响的假设性例子,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为1年、3年、5年和10年。实际上,SEC已经提高了参照标准,成本披露的旧标准基于极小的1 000美元来进行投资,所以拥有一只普通基金10年一共185美元的成本就显得很少了。现在的披露标准是基于10 000美元进行的投资,成本就是1 850美元了。投资者,至少看了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投资者,可能就会觉得这不是个小数目。在任何情况下,10年后,成本都会足足消耗掉初始基金投资的18.5%,这是一条清晰而有说服力的信息。对一只成本非常低的基金来说,成本可能仅有200美元,或者说仅有10 000美元的2%,这可与1 850美元有天壤之别。我几年前曾向SEC建议做此改变,我很高兴这个建议现已落实。它会帮助投资者关注成本这一关键因素。但持有基金的另一沉重成本尚未披露:基金在更换其投资组合时引起的交易成本。这些成本仅能从招募说明书中报告的换手率数字里模糊地推断出来。但是换手率的间接成本常常与被披露的直接基金成本不相上下。投资者应该要求基金估计出这些成本,并在招募说明书里披露。

我还敦促,年报中应要求一只基金将其费率与同档次组的成员进行比较,但这个建议迄今尚未被采纳。从更长的时期来看,成本往往在排名前1/4(或者,后1/4)的回报率和平均回报率之间造成较大差别。但是在今天一份典型的年报中,甚至很难找到一个基金费率的强制性参考。(提示:在报告结尾处查找,有那么一行,深埋于一个14行的“财务要点”表格中,就在明显的“财务报表备忘录”和“独立会计报告”之前。)SEC对招募说明书要求得更多;看看我之前提到的10年期的成本表格。投资者应该督促基金给予成本更多关注,并讨论它们对回报率的影响。投资者还应得到关于被成本消耗掉的可怕的基金收入的信息。在当今,成本使得一般股票型基金的收入足足减少75%,从1.9%的总收入变成不到0.5%的净收入(扣去费用之后),显然这点收入根本微不足道。但收入的扣减比例仍然没有被披露。

费用豁免信息

不要只听我“成本很重要”的话。基金业知道这个,一些为高净值(high-net-worth)投资者设计的低成本基金,甚至让人感觉它是在被迫宣传“如果其他条件相同,低成本会产生高回报”。当成本被用做行业内的营销武器时,我们看到的不是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真实的成本削减,而是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的诱惑利率(Teaser Rate)(63)。比如,一段临时(未具体指定)的时间段内的费用豁免与合并。设计这样的成本削减,是为了在货币市场基金的可持续回报率问题上误导投资者。而广告出现后只持续一天的货币市场回报率怎么能代表合适的年收益率呢?毫无疑问:成本是货币市场基金相对收益的唯一关键的决定性因素,而且,投资者会很在乎这些收益。

看看这个例子:一只货币市场基金在1989年诞生之后不到两年的时间,就靠着临时性的费用豁免,其规模从100 000美元增长至90亿美元。接下来,投资顾问开始收取非常沉重的全额费用,却将基金份额持有人蒙在鼓里。然后,基金资产逐渐缩水至16亿美元。显然,聪明的投资者在渐渐感受到回报率减少后会逃离,但许多不那么有洞察力的投资者依然会持有这只基金。这是一段对成功的营销与失败的管理之间可悲关系的评述。

投资者们应寻求能说明扣除所有预期成本,以及忽略费用豁免造成的诱惑利率后的基金真实回报率。不应再允许基金公布受补助的回报率,除非这份补助能保证持续,比如说,至少三年。这一规定也应适用于临时提供低费用以在市场中显得有竞争力的指数基金。(最大的标准普尔500指数基金之一就豁免了费用,以显得自己是此类基金中的费用最低者,它向交易媒体公开承认自己并不打算在补助过期后继续保留这个令人艳羡的位置。但有意思的是,它在招募说明书里没向投资者披露这些内容。)可以认为,投资者应考虑在低费率存在时利用它们。这么做当然需要在此后相当警惕,以注意到什么时候它的费用豁免终止了。让人气馁的是,基金发起人忽略了通知份额持有人这一事件的明确职责。

业绩信息

在基金业内,用来衡量基金业绩的传统回报率(在每股基础上进行时间加权),除了极少数例外,大都明显比份额持有人实际所得的回报率(总净资产基础上进行市值加权)更高,很多情况下还高得离谱,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当下这种传统的度量标准虽然简单、方便、实用,却没能揭露全部真相。比如说,这一度量标准如何与一个起初为5 000万美元、最后有30亿美元资产的基金相关联?是不是管理乃至(但愿不是如此)操纵一只小基金的投资组合更容易?一个没有参与首次公开发行(IPO)市场的基金经理,能在他管理的基金变成原来的60倍之后,依然延续他的成功吗?

这些问题的答案对投资者来说并非不重要。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在截至1996年7月31日的上个10年中,以传统标准衡量,每年有大约20%这样的行业最高回报率的基金,同一时期内市值加权的回报率是–4%。这里的明显差别,投资者应该加以注意。应敦促你的基金在招募说明书和年报里,与时间加权的回报率一起报告市值加权的回报率。(64)

在这样的背景下,你有权在投资之前得到该基金早期业绩的清晰解释。基金经理很可能会对此守口如瓶,但通常都有应该得以陈述的重要情况。比如说,在1995年里,排名前10的一般股票型基金上涨了67%,是普通的一般股票型基金31%收益的两倍多。它们都很新,而且平均资产少于1亿美元。这是如何做到的呢?20个5%的头寸,每个都上涨67%?难以想象。还是20个头寸,其中4个上涨180%,剩下16个平均上涨39%?有可能,但不是很可能。持有80个头寸,其中20只股票的平均持有期是三个月?这是最可能的。没有哪个明智的观察者会期待这些基金再跑赢市场三倍。而且它们确实没有。1996年它们的回报率是5.9%,1997年是5.6%,这让它们的收益在整个三年期中比总体股票市场低25%。基于历史业绩进行投资决策的缺乏经验的观察者们,如果能获得关于这些惊人高回报率本质的信息,就可以远离这些危险的。

十年以后

业绩信息

我以前曾要求:共同基金投资者实际所得的回报率(市值加权回报率)要和基金自己报告的传统回报率(时间加权回报率)一起报告,我当然会为以前的这项要求最终得到回应而高兴。虽然据我所知,还没有共同基金向投资者报告它实际获得的回报率,但晨星现在已经定期报告两组数据了。

要明白为什么基金依然在回避这样的信息披露,我们只需要看看数据就明白了。正如我在第11章讨论过的,到2000年年初为止的10年里,在最大的200只共同基金中,基金投资者所获得的6.5%年回报率,比基金自己报告的9.8%的年回报率低了3.3%。(基金的累计回报是+152%,投资者的累计回报是+88%。)这些数字明白无误地证实了我10年前的话:“(我们用以)衡量基金业绩的传统回报率……都明显比份额持有人实际所得的回报率更高,很多情况下高得离谱。”随着这一宝贵信息为投资者们所知,他们实际拥有的回报率将被提高。

你有权得到更好的风险披露,虽然这个明显的需求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风险是个高度复杂的议题,我相信中心议题是一只基金相对于总体股票市场的个别风险。大多数投资者已大体了解股票市场风险的性质,所以我们应该关注第二和第三种风险要素:目标风险(比如,大盘价值型基金对小盘成长型基金)和管理人风险(在其投资的目标组中,基金顾问表现如何)。虽然管理人风险无法预测,但目标风险随着时间推移保持得相当稳定。在对基金季度总回报率与更广的市场指数的简单比较之中,两种风险要素都包括在内。图15-2显示了这两种回报率,并展示了基金风险容忍(或不容忍)的大体性质。在大盘指数基金中,图中的柱形基本相等;在小盘积极成长型基金中,它们就参差不齐了。我强调相对风险比未来回报更易预测,由此我建议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添加这样的一个图表。SEC虽然没有采纳该建议,但增加了一项要求,基金需披露此前10年中它获得的最高和最低回报率。这种披露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但它如果能显示每个季度的股票市场回报率,以指出基金比投资者所希望的承担了更多或更少的风险,会更加有用的。

阅读 ‧ 电子书库

图15-2 风险衡量:对比季度回报率(1988—2008年)

代理权投票信息

很少有共同基金投资者会不厌其烦地阅读基金的委托声明。这些声明极少强调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增加顾问费的提议,也从不宣传它们。媒体经常收到的是对业绩的吹嘘,或者明星经理,或者创纪录现金流的消息,而不会讨论那些基金经理不希望让份额持有人知道的事情。基金经理们知道,如果投资者们更充分地享有了知情权,他们便很可能“就说不”,或者“用脚投票”赎回他们的份额。让你自己拥有这一机会的唯一方法,就是注意基金的代理权,即使其中充满了含糊的行文。你作为一个份额持有人,只要你为自己的利益投票,那么共同基金业无节制的增加顾问费和发行费的倾向就将会受到约束。

倘若份额持有人对此漠不关心,或者相信基金董事将保护他们的利益,就可能发生权力滥用。比如说,通过在公众所不知的幕后运作,一个主要的基金集团就能在一年内将它的费率提高100%。1991年12月,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到要求同意将投资顾问费提高50%的新合约委托书。基本费用将增加25个基点,从资产的0.50%升至0.75%。原因是成本的增加,投资管理和研究活动的复杂性,还有基金费用低于平均水平的事实。而没有披露(在我看来是严重缺乏披露的)是费用增加对顾问机构税前利润的影响:大约提高了100%。份额持有人按时批准了该提议。

在盈利如此飙升之后,仅仅7个月(这可能不会让你觉得惊奇),这家顾问机构将自己以10亿美元出售给了它的一个竞争者。然后它就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只批准控制权的变更,而且批准费用再次增加0.25%,这一回,是12b-1发行费。顾问机构(及其新的所有者)获得又一次的盈利飙升肯定是毫无疑问了,大概又能给销售价格增加可观的价值。新费用使得费率增至1.19%,或者说比它一年之前收取的0.75%的水平高出了60%。(随着资产增长,付给顾问的年费从大约4 500万美元增至1亿美元,提高了125%。)尽管如此,基金董事们还是按照法律规定审查了这项提议,裁定新增费用作为并购交易的一部分,对基金“没有造成不公平的负担”。份额持有人大概是被该基金表面上独立的董事们的拥护行为所打动,对顾问机构利润的剧增浑然不知,再次忠实地同意增加费用。

这则简短的轶事展示了基金业中并不罕见的两阶段过程缩影:增加投资者为管理而支付的费用,对其中有多少(如果有的话)用于额外的投资组合管理和研究支出,又有多少用于市场营销支出和成为顾问的利润,不做任何特别披露;然后增加更多的发行费(因为交易商的报酬变得更具吸引力,基金份额销售可能会增长),而不披露更高的销售量对份额持有人并无好处的事实。就管理和发行之间的文化冲突而言,我很难找到比这更好的例子了。基金顾问应被要求披露他们的收入、支出(分别说明管理、营销和行政成本),以及他们从其管理的每只基金和作为一组的几只基金中获得的利润。

想象一下,如果三大汽车制造商之一,将其新车均价提高了60%,比如,从16 000美元提高至26 000美元,消费者会作何反应。这绝不会在竞争性的汽车市场中出现,因为那里有着真实的价格竞争,但这却不时地在共同基金市场中发生。基金支付的顾问费并非由市场来决定,通常是经过由同一人担任的基金董事长和投资顾问机构董事长同意,然后被提交至基金董事会。(现在要想保持距离进行协商可有困难了。)份额持有人应该像关心他们买车的价格一样,关心他们为自己基金所付的价格。

十年以后

代理权投票信息

还没有多少基金经理披露他们的收入来源和支出的分配,比如投资组合管理与市场营销,更不用提他们自己的盈利了。但最近出现了一个给人以希望的信号,自由竞争(即降低费用)可能会最终降临于共同基金业。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已经同意(定于2009年11月2日)听取关于基金业费用的设置惯例存在缺陷的抗辩。这些惯例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将一只基金的费率(而不是金额),与另一只相比(一个类似的也同样有缺陷的惯例是以同行薪酬而非公司业绩所定的标准,它要为我们看到的在公司首席执行官报酬上的超额花费负责)。如果最高法院裁定这些惯例违反了《1940年投资公司法》中规定的关于费用的信托责任,自由竞争最终将为基金投资者降低成本。

有关另类投资策略的信息

共同基金业在某种意义上是建立于迷信之上的。投资者们被大牛市和“专业人士”,特别是“当红经理”能比普通人做得更好的传统(且虚幻)的说法所迷惑,忽略了经验的规律:基金的净回报迟早都会回复至市场平均水平,并最终低于平均水平。投资者们应该意识到,以传统方式管理的共同基金不是投资的唯一途径。长期持有个股也许不仅是明智的,还能更有效避税。市场指数基金虽然违反直觉,但同样是一个有价值的选择。历史记录很清楚地表明,低成本指数基金已经为长期投资者提供了更高的回报率。之前提到的赌场老板,甚至还说它的回报率将超过85%的股票型基金(“你为什么要搞砸呢?”)。

我知道指数基金让人乏味。它们并不吸引人;它们不制造新闻;其基金经理即使不是低能,也远非天才;它们不会“击败市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仅仅在近些年,已有超过20年运营经验的指数基金才开始获得关注。很悲哀,这种认可更多地是基于标准普尔500指数在过去三年相当轰动性的成果(在基金中排名前6%,这肯定不可能在未来的任何三年期中再重复了),而不是它卓越的长期表现。指数基金现在很热门,但这是个愚蠢的投资理由。现在是关注它们的原则,而不是短期业绩的时候。现在应该不只关注指数基金,还要关注低成本指数基金。实际上,低成本、广泛的分散化和税收有效性,是这一消极投资策略最核心的优点。大约40只指数基金有销售费,其中25只的费率为1%或更多。就像威廉·萨菲尔(William Safire)说的,“算了吧。”

投资指导信息

无论你同意与否,我对基金业绩回复均值的长期影响和成本对业绩的作用的看法,你最终都希望得到应该投资哪只基金的建议。对太多的投资者来说,这一选择取决于他们相信哪只基金的预期回报率最高。投资者们一般都不会考虑成本的作用或均值回复法则,往往只看历史记录。他们被出版物误导,这些出版物总是乐衷于吹捧最新的超级明星经理,或公布下一个10年(或明年,或一段未具体说明的时间)最佳共同基金的名单。不过如果这些出版物承担了以下义务:像评判基金业绩一样去回顾评判它们自己的表现,那么投资者们会受益良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披露推荐名单上的基金后来的业绩,肯定会让投资者们对这些名单的预见结果的可信度有所怀疑。无论从媒体还是从基金获得信息,聪明的投资者都应该要求其负起责任。

一家全国性的双周刊每年都会刊出一份基金荣誉榜,而且已经做了差不多有25年了。荣誉榜上的基金,自1973年起,平均每年会产生+12.5%的回报率,而威尔逊5 000指数的回报率是+14.7%,在15年中的14年里,该指数都跑赢了上榜基金的平均水平。更要命的是,上榜基金似乎还比威尔逊5 000指数的风险更大,它们在24年期中的4个熊市年份里,比指数下跌得还多。这家杂志既然每年都会更新数据,从榜上删去一些基金,那它为什么不向读者们报告这些事实?

一家全国性月刊在最近的一篇文章里公布了它“过去选择”的结果,但没有将它们的收益与市场指数相比较,也没有介绍它挑选的10只基金的累计平均回报率。它告知读者们:“我们有理由对我们的选择感到满意。”而对为什么他们应该满意,读者只能想象了。他们提供了入选基金为期两年14.7%的回报率,仅仅是同期指数每年20.1%收益的2/3。有哪个投资者对这样的业绩会“有理由感到满意”?为什么?投资者们理应从那些声称向他们提供投资指导的人那里得到全面的相关信息。

世界语型的怪人

回到我的中心主题:如果你同意我的论点,你就能通过寻求以下事项信息的完全披露而进行自我帮助,这些事项包括:基金成本、费用增加、业绩与风险、另类投资策略,以及基金指导、帮助你切实评估共同基金的重要信息。去做这些,你就能纠正由于日益倾向于基金发行而偏离了基金管理的失衡状态。我坚信,回归我们最初的原则将会给共同基金投资者带来丰厚的收益。

让我用政治和共同基金的对比来展开这个主题。我借助世界语这一“具有最高普适性的语言”来阐述。根据《纽约客》杂志的政治记者迈克尔·凯利(Michael Kelly)的说法,世界语的提倡者是一个“统一场论者,相信存在着一个能解决任何问题的伟大理念,一个能将任何事物统一于其环境中的总体概念的人”。

凯利先生举出1996年副总统候选人杰克·开普(Jack Kemp)和阿尔·戈尔(Al Gore)作为“世界语型的怪人,即那种即便没有过人智慧,也有成为拥有过人智慧者之雄心的人”的例子。凯利写道,杰克·开普是“资本主义者的光荣,相信如果赚钱机器被正确打造并且上了油,它就会在幸福的嗡嗡声中运转并永远驱动世界”。戈尔被描绘成“一个相信系统学的人,即相信每个事物都与所有其他事物整体地相联系着,而要解决所有问题,就是要让所有系统正确运作,从自己的部分开始向外起作用”。凯利总结说:“驱使着每个世界语型怪人的梦想就是,如果他能足够详尽、彻底、深思熟虑地向足够多的人进行解释,最终每个人都会理解,然后每个问题都会被解决。”

如果他思考的不是政治,而是共同基金,凯利先生会很容易以同样的方式来描述我坚定而简单的信念。请不要把我仅仅当作另一个世界语型怪人。仔细想想那驱使着我的梦想,即如果回归我们最初的原则:关注管理而非发行;关注专业竞争力和自律而非在赌场中投机;关注信托责任和以低成本增加价值,而非资产聚集和以过高的成本损耗价值,这个行业大部分的缺陷都将被修正

只要我们建立了一个新的共同基金治理和控制系统,那么就会产生这一转变,而且这就是那一个“伟大的理念”。今天,焦点总被集中于共同基金管理公司的执行官和所有者身上。没错,他们寻求良好的基金业绩,但他们也寻求巨大的个人收益,似乎还不能成功地平衡两者明显而直接的冲突。这一冲突亟待解决。共同基金必须在董事们开明的治理下运营。董事们仅仅向共同基金的份额持有人们负责,对后者来说,基金业绩是利润的唯一衡量标准。

近些年来,包括信托责任、专业竞争力与纪律,以及着眼于长期的管理原则,已经被凌驾于其上的对发行和资产聚集的需求牺牲掉了。它们要回归卓越,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明天还能改变,既然我已经解释给你听了,我希望我已解释得“足够详尽、彻底和完备了,最终每个人都会理解,然后每个问题都将被解决”,这正如迈克尔·凯利所写的。就像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雄辩地陈述的,“适度好的总是没有它原本应是的那么好。中庸之道是美德;但原则上的妥协是罪恶。”关于共同基金原则最诚恳的话就是,他们已成为“适度的”了。现在是要求共同基金业重要而传统的原则不可动摇的时候了。只有投资者们要求改变,他们的利益才会得到保障。

十年以后

世界语型的怪人

我继续坚持我10年前所坚持的每项基金管理原则,即使我很失望地看到这些原则继续更多地被众多的基金经理们违反而不是遵守。即使我要很高兴地报告这些信息公开化的进展,帮助投资者为他们的利益做出更好的决策,我依然坚持我在当时所呼吁的全部6点信息的重要性。

而且,如果我当时是个世界语型的怪人,那么现在我更是如此了。驱使着我的梦想还在:只要我能足够详尽、彻底、完备地向足够多的人进行解释,最终每个人都将会理解,然后每个问题都将会被解决。没错,投资者们最终将看到,必将有那么一天,每个问题都会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