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我要感谢普瓦延-贝利勒热心为我提供下面的情况。

征服乍得以后,法国军人除了后勤部发的口粮,只能拿到四十到五十法郎月薪。这种措施一举多得: 在转账十分困难的当时,免除了这一麻烦;迫使军人攒钱,他们要在回国时,到布拉柴维尔领取补发的整个乍得服役期间的军饷,但同时也迫使他们不按土著当地产品实际价值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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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这些产品的行市没有货币定价,甚至根本就没有定市价,也没带来多大不便。但自从买卖的收入变得很有把握,进口产品被投入乍得市场并且不再仅仅是首领才能购买这些外国产品,不公现象便开始了。即使在战前,法郎贬值前,土著被迫购买或自己想购买的进口产品的价格与强加给这同一个土著的农产品或自己制造的产品的价格之间就已经没有可比性了。不公于是产生。买便宜货是法国人最重视的生活习惯,正因为他们又有能力把这变成一条准则,便更加在意。自1918年进口产品不断涨价,直到1926年,没有人想过(或者即使想过也会把它当成不愉快的想法而赶走)付给土著的价格应该提高。十几年前,拉密堡地区当地产品的价格大约是这样: 一头牛25—50法郎;羊1.50—2.50法郎;肉,零售每公斤0.20到0.25法郎;蛋,一个甚至两个,0.05法郎;鸡0.25到0.5法郎;黍每公斤0.05法郎;奶每升0.10法郎;花生油和黄油每升0.70法郎。那时,虽然生活费用明显对于欧洲人非常低,但不生产而必须在市场上购买必需品的土著的物质生活也还是容易的。上述比较仅限于当地产品。可是,法郎在贬值,不公也在增长。以最常见的进口商品为例,1925年末,一码粗布十法郎,而1918年顶多0.75法郎。其他进口产品的价格都以同样比例上涨。

由于欧洲人一意压低当地产品的市价,土著也可以便宜地买到食品。主要食物黍每公斤0.05法郎,每百升4法郎,大大低于实际价值。生产者受到损害,但本地消费者却从欧洲人强加的定价中获益。欧洲人想要的就是省钱地生活,这种意愿不讲任何道理和公平。

1925年底,一个新因素的出现使问题复杂化: 黍到处都歉收,许多地区颗粒无收。十二月,几吨运到拉密堡市场上的黍,按照政府命令,要以比邻近的喀麦隆市场低很多的价格出售,拉密堡于是出现一粒黍都买不到的局面。直到正式宣布彻底自由买卖,黍才在拉密堡市场上重新出现。每个市场上投放的数量都能满足当地居民的需要,但价格很快涨了上去,一连数月保持每公斤1.5法郎。土著的生活指数陡然从1升至20,甚至更高。这之前,供给拉密堡的欧洲人的产品价格已经略有提高,而在丛林里,却仍保持1918年的价格。在拉密堡,黍涨价后,一只鸡0.75到1法郎,肉店的肉每公斤1法郎,一个鸡蛋0.10法郎。生活费用和1918年相比,对于欧洲人平均上涨了150%,而对于土著,用货币计算,黍的消费翻了二十倍,而进口产品则涨了1500%。换句话说,1918年,只要三只鸡就能买二十公斤黍,或一码多粗布;而1926年初,要卖三四只鸡才能得到两公斤黍,十只鸡才能买一码粗布。例子不胜枚举,结果将会完全一样,无懈可击。

德·科佩总督的到来可以说阻止了一场灾难,因为之前当地政府有个既简单又实施不了的想法: 对黍征税。当时,如果采取了这个措施,黍就会从所有市场上消失;如果村子里还有储备,就得要手持武器去征收了。但由于村里没有储备,这样一项旨在获得实际收效的措施就将毫无效果,而且,还带来不利方面,就是中间商不愿到喀麦隆和尼日利亚去进货。要知道自由交易激发很多人经商,可以这么说,多亏那些中间商,饥荒没有在拉密堡地区肆虐。他们以五法郎银币购买黍,同时考虑到当地银价的波动性(二十到三十法郎纸币值一银币),黍大约是以每公斤一法郎纸币卖给他们的。这个价格之外,要加上船、牛、人的运输费,还有途中产生的开支,拉密堡市场上每公斤1.50法郎的价格并不过分。

当地产品面向欧洲人涨价已成定局,不是德·科佩,换了谁要想反对都必然有失公正。应该指出的是土著一般并未滥用给他们的自由。1926年12月,拉密堡每公斤牛羊肉卖2法郎,一个鸡蛋0.25法郎,一只鸡2.50至4法郎,黄油和花生油每升5到6法郎,奶每升0.50法郎。和1918年相比,所有产品物价平均增长百分之六七百,如果考虑到1918年,价格由政府制定,生产者没有发言权,在官方价格与产品的市场售价之间存在相当差异,这一增长就很正常。

贸易自由带来的生活费用的上涨引起可谓普遍的不满,不满的另一原因则是工资待遇没有以同样比例提高。事实不错,但(除了政府为了竞选目的而优待的公务员,比如小学教师)同样的不平等在法国也存在。殖民地单身一级行政官员,1917年在巴黎领八千法郎薪金,今天领两万四千六百法郎。只要这个制度给他的办事人员报酬低——而且永远都将如此,因为人实在太多——这些人一旦有可能,就会忍不住对土著不够慷慨。

支持乍得自由贸易还能提出的一点,就是在我们的所有殖民地,这一自由取代了欧洲人一开始想付多少就付多少的自由。别的地方是逐步实施的;在乍得,情况所迫,收成不好,必须让土著搞到收入可以购买昂贵起来的黍,不得不有些粗暴行事。必须这样做,而且这样也很好,人们会很快习惯新体制,批评它的理由只能是个人利益,丝毫没有最基本的公道考虑。

唯一的障碍是土著离开了他的村子、他的临时居所、他日常生活的点滴习惯,便缺乏尺度和判断力。一直习惯于忍受首领专制的他,很可能由于商业领域得到的与白人平等相待的权利而不知所措。也许,通过可调整的市场价目表,规定合适的价格,并强制实行,会更好地保护当地生产者。

在黑人地区,尤其是伊斯兰化的地区,权威,即使有失公正,也比那些在我们的臣民看来有些软弱、放弃权力的最好的措施可取。权威必不可少,正因为几年来白人在乍得的威信大为下降,尤其是在下沙里河一带,我们的统治只是徒有其名。如果我们不尽快恢复在首领们和他们辖下的村民正在失去的记忆,我们就将迅速走向无政府状态,不愉快的事件将会发生。诚然,需要关心土著,爱护他们,但如果他们感觉到领导他们的人软弱无力(过于明显的善意总会被他们视为缺乏力量),首领在他们眼里很快便不再是首领。

我正要授权将这本书付印,有人给我拿来一期《巴黎评论》(1927年5月1日号)。很荣幸,苏代先生在这期上对我这部游记第五章末尾的几行文字做出反驳。

没必要回应。但读者可能忘记我当时指的是哪些文字了,请苏代先生允许我在此转引:

“……您痴迷《布里塔尼居斯》?当然,剧情构建得很好,写得不错,但是用泰纳明确定义的那种演说式的学院派的风格写的。剧中情感是最基本的情感。纳喀索斯让尼禄彻底改变态度的那有名的大段台词大受吹捧,说到底就像随便哪个小媳妇挑拨丈夫诋毁婆婆的话:‘她在你背后嘲笑你呢!她夸口说牵着你的鼻子走!’诸如此类……这有什么难的……‘内行人的悲剧’在我看来远不如高乃伊的历史悲剧,不如《西拿》,甚至连《尼科麦德》都不如。拉辛主要是个刻画爱情的大师: 他的杰作是《安德洛玛刻》、《巴雅泽》、《费德尔》。他身上还有一种诗情,在宗教热情作用下,例外地在《阿达莉》中得到了发展。但《布里塔尼居斯》中既无诗情,也无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