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公益事业

我现在开始把我的思想稍微转向公众事业了,却是由很小的事情上开始的。第一件事情是城里的巡夜制度,我认为缺乏规矩。巡夜是由警察所管理,轮流巡夜。警察所先行预告许多家主,叫他们在夜间值班。那些被选的人总是不肯服役,每年出6先令就免了,这6先令算是雇工代为巡夜的钱。但是,实际上,这笔钱比雇人需要的钱要多得多,使得警察职务成为赚钱的行业,而这些警察,常常为贪图一点酒就雇用懒汉做巡夜人,而体面的户主是不屑与他们为伍的。这些警察多不巡行,而把夜间大部分时间消磨于醉酒之中。于是我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并在俱乐部里宣读,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更特别着重指出不管居民的境况,都要付出6先令给警察是不平等的。如果一个寡妇为户主,她要受保护的全部财产也许不超过50英镑的价值,而所付的与库藏中有几千英镑货物的最有钱的商人一样多。

总之,我建议要有一个更精干的巡夜人,雇用的这个人经常要为这种事情服务,并且要用更公平的方法去征收经费,征税必得以财富为比例。这个意见,在俱乐部里被赞同了,还传播到别的俱乐部去,好像是各个俱乐部的意见。虽然这个计划不能立即执行,但是,它却准备了公众改革的思想,并为几年之后能通过这条法规铺好了一条路,那时我们各俱乐部的会员已有更大的势力了。

大约在这时,我写了一篇文章(最初在俱乐部宣读,后来刊行了),讲到各种事变和疏忽,由此而酿成火灾,要共同小心地制止它,还建议防止的方法。这篇文章大家都以为有用,遂制订一个计划,并且随即立即纠合许多同志,以在危险时互相帮助搬移和保护货物。不久成立了救火会,共计有30人。我们所订的合同规定每一个会员要常常遵守很好的秩序,并且另备合用的东西——一定数量的皮水桶和坚固的口袋和篮子(为了装运货物),这些东西在每一次火灾时都得带来。我们同意每月集会一次,并且一起讨论和交换我们对于火灾原因的意见,并且在遇到火灾时,我们的行动如何才能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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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组织的效用立即显出来了,许多人都要加入,加入的人多出于一个团体适宜的数目以上。于是我们劝他们也照样另外组织一个,他们就进行了,一个又一个的组织建立起来,直到他们的人数几乎包括有钱的大部分居民。现在,在我写自传时,虽然自成立至今已经50年了,而我首先组织的“联合救火会”仍旧存在并继续发展着,但是,原先的会员除我和另一个人以外都去世了,这一个人比我大1岁。会员在开月会时缺席者要付一点小罚款,用以为每个救火会置办救火器具。因此我要问问世界上别的城市是否还有比这更好的防止火灾的办法。事实上,自从组织了救火会以后,费城从没有因火灾而被毁的房屋一次超过两所以上的,而其火焰常在起火的屋子半毁之前就已被扑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