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逸事

我的一位伯父的札记曾经传入我手(他有同样的收集家族逸事的癖好),供给了我一些关于我们祖先的事情。从这些札记中,我才知道这个家族住在北安普敦郡埃克顿村,已有300年之久了。以前还有多少年月,他就不知道了(或许是从“富兰克林”这个词被这个家族用为姓氏的时候起的。当时立一个姓氏是流行全国的,而“富兰克林”这个词以前是一个自由农阶层的称号)。

他们保有30英亩的不动产,以铁匠之业为辅助,这个行业直到传至我伯父的时候,都以长子继承,我伯父和我父亲遵行这个惯例,都以长子继承。我查阅埃克顿村的户籍簿册,找到了他们出生、婚娶和丧葬的记录,不过只有1555年以来的,这之前的已无簿册可考查。从那些簿册中我知道我是五世以来的幼子之幼子。

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1598年,住在埃克顿村,直到他年老力衰不能做工的时候,才去和他的次子约翰一起住。约翰是牛津郡班伯里的一个染匠,我的父亲当时正跟着他做学徒。我的祖父就死在那里,也葬在那里,我们在1758年看见过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村的老宅里,后来老宅传给了他的独生女。这位独生女和她的丈夫(威灵堡一位姓菲雪的)又把田宅卖给了伊斯德先生,而伊斯德现在还是那里的业主。我的祖父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分别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塞亚。我愿尽我所知,把他们的事情写下来给你,可惜有些札记不在手边。如果那些札记不曾在我外出的时候遗失,那么你会在那里发现许多更详细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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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伯父托马斯继承父业,学了铁匠。但是,他天资聪敏,在求学方面受到(就和他的弟兄们一样)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梅先生的鼓励,取得了充任秘书职务的资格,也是北安普敦郡城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人,许多建议都与他有关系。他还受到哈利费克斯爵士的高度重视和赞助,是一名在当地相当有名的人物。他逝世于1702年1月6日,四年后我在同一天出生。我记得当某些长辈向我们述说我大伯父的生平时,最使你感到惊奇的是有些地方很像你所知道的我的情形,你曾经说:“他如果在你出生的那天去世,有人会以为是灵魂转世呢!”

我的二伯父约翰是学染匠的,我想是毛织品的染匠。

我的三伯父本杰明是学染丝的,在伦敦当学徒,他是个聪明人。我记得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他曾到波士顿我父亲的家里来,并和我们住在一起有几年之久。他活的年纪很大。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住在波士顿。本杰明留下两大本手写的诗稿,都是他自己的诗,包括偶然的几篇是写赠亲友的,这一部分送给了我作为一个范本。他曾创造了一种自己独有的速记法,还曾教过我,不过,久不练习,现在我已经完全忘了。我的名字就是跟了这位伯父起的,他和我父亲感情特别亲密。他是很虔诚的教徒,每逢有出色的牧师讲道,他一定前去参加听讲,用他的速记法记下来,因此他存有许多讲道的速记本子。他也是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照他的染匠职位来说或许是大才小用了。我新近在伦敦得到一卷他所收集的有关公共事务的重要时事论文,是从1641年到1717年的。就卷数的编号可以看出是缺了很多的本子,但还剩有对开本8册、四开本和八开本24册。一个贩卖旧书的商人收到了这些本子,由于我有时买他的书,他认识我,就把这些本子拿来给我。这像是本杰明去美洲时遗留下来的,算来那已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有许多地方他还在书的边上作了注释。

我们这个微贱的家族很早就信奉新教,在整个玛丽王朝时期一直都是新教徒,当时因为他们强烈反对天主教会制度,所以有时会处在招惹灾难的危险之中。他们曾得到一本英文版的《圣经》,为了隐藏和保全它,就用绳子把它绑在一个折凳背面。当我的曾祖父给家人诵读时,便把折凳翻转过来倒放在膝上,翻读绳子下边的那些书页。期间,留一个小孩子站在门口放哨,如果他看见宗教法庭的传令官走来,就立刻报信。一旦有这种情况,曾祖父就把折凳再翻转过来正放在那里,《圣经》仍像往常一样隐藏在折凳下面。这件逸事我是从三伯父本杰明那里听来的。我们全家族都信英国国教,直到查理二世王朝行将没落。当时有些教堂的牧师因不信国教而被斥逐,在北安普敦郡举行的非国教的宗教会议上,本杰明和约塞亚皈依了它们,并终身矢志不渝,家族中其余的人仍旧属于圣公会。

约塞亚,我的父亲,早年就结婚,大约在1682年带着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迁移到新英格兰去了。当时法律禁止非国教派的宗教徒集会,并且这种集会常常受到扰乱。我父亲的熟人中一些重要的人迁移到那个地方去,他也被说服跟他们一道到那个他们希望享有信教自由的地方去了。在那里,他的这位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而他的继室生了十个,共十七个。我记得一次同时坐在他桌前的就有十三个之多。他们都长大成人,男婚女嫁。我是最小的男孩子,只有两个妹妹比我小。我生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我的母亲是我父亲的继室,名叫阿拜亚·福格尔,是彼得斯·福格尔的女儿。彼得斯是新英格兰第一批移民中的一个,曾被科顿·马瑟在本国宗教史上光荣地提到过,称他为“敬神而饱学的英国人”,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我曾听说他写过各种各样的作品,却只有一篇是付印了的,我在前些年曾读到过。这篇写于1675年,是用那个时代民间流行的普通诗体写的,论及当时那里政府的设施。这首诗支持了信仰自由,代表了浸礼会、教友会和那些曾遭受迫害的别的教派,讲明印第安人战争以及其他灾祸之所以降临,皆由于宗教迫害,这些正是上帝对此种严重罪行的惩罚,并且鼓吹废止那些不仁慈的法律。我觉得全诗都写得坦率、磊落。这诗的结尾六行,我还记得,虽说其前的两节我已忘了。结语的主旨是说他进行批评是出于善意,所以他愿意让人知道他就是作者,他说:

由于对匿名兴谤的事

我是从心里憎恶它;

我现住在雪本城,

我的名字我定要写在这里。

你的没有恶意的真正朋友

——彼得斯·福格尔

我的哥哥们都当了各种行业的学徒。

我8岁的时候,被送到文法学校去读书,我父亲想把我——作为他十个儿子中的一个——贡献到教会去服务。我在读书上的早慧(那一定是很早,我简直不记得我不能读书是在什么时候),以及他的朋友们全都认为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学者,这些都促使我父亲送我去读书。我伯父本杰明也赞成,他提议,如果我愿意学习他的速写方法的话,他就把他速记的布道讲演的册子全都送给我,就像开店一样作为资本先期储备起来。不管怎样,我在文法学校上学实在不到一年,虽然在那期间我已渐渐从那一年级的中等升为全级之冠,并且还进入了高的年级,按规定在那年年底就要升到三年级了。但是这时我的父亲考虑到上大学的费用,既有这么大的一个家庭负担,他不能很好地供给,并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后来也多穷困不能自足,我听他向他的朋友们说过,这些理由使他改变了最初的主意,叫我从文法学校出来,又送我到一个写算学校去。这所学校的主办人是那时有名的佐治·勃朗威尔先生,他的办学一般说来是很成功的,因为他用的是温和和鼓励的方法。在他的教导之下,我很快地把字写得很好,但是在数学上我失败了,毫无进步。10岁时,我被叫回家来帮着父亲做事,是制造蜡烛和肥皂。这个行业他也没学过,他一到新英格兰,看出他的染色业很少需要,不能维持他的家庭,他就改了行。于是我就干一些剪烛心、浇灌烛模、看守店铺、跑腿送货的工作。

我不喜欢这个行业,极愿去航海,我父亲却宣称反对此事。不管怎样,因为住在水的附近,我就常到水边去并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我同别的孩子们在小船上时,通常都是让我来指挥,尤其是在遇到困难的情形时。就是在别的事情上我也总是许多孩子中的首领,有时曾令他们陷于困难境地。我想举出其中的一个例子,它显示出我早年突出的协作精神,虽说在当时是不合适的举动。靠近水磨那里有一个咸水池,涨潮时,我们常常站在池边钓鱼。由于过度地践踏,我们把那里弄成一个泥洼了。我的计划是在那里修筑一个钓鱼台,以便我们在上边立脚,我还把一大堆石块指给我的同伴们看,那些石块原是准备在池边盖新房子用的,却正合我们所需。到了晚上,工人们已经下工走了,我就集合了若干我的游戏伙伴,像蚂蚁一样努力地工作起来,有时两三个人抬一块石块,把它们都搬光了,修成了我们的小钓鱼台。第二天早上,工人们一见石块堆丢了,吓了一跳,左找右找在我们的钓鱼台找着了。他们追究探访搬动石块的人,于是我们被发现了,并受到埋怨,有些同伴还受到父亲们的呵斥。还有,虽然我辩解这工作是有用的,我的父亲却教训我说不诚实的事没有一件是有用的。

我想你也许愿意知道一点我父亲的风度和性格。他具有很好的体格,中等身材,很结实、很强壮。他天资敏巧,会画画,会一点音乐,有清脆悦耳的嗓子。他往往在全天店务完了之后的晚上,在他的提琴上演奏圣歌,同时随之歌唱,那声音是很好听的。他也有机械学的天赋,偶然用到其他行业的工具是很灵便的。但是他最大的长处却在于深明事理和判断果决,不论对私事或公事都是如此。在公共事务上,他的确不曾担任过职务,因为他要抚养人口众多的家庭,窘迫的环境就把他牢牢地拴在商业上了。但是我记得很清楚,时常有领袖人物来造访,他们征询他对镇上的或他所在的教会的事务有何意见,他们对于他的判断和劝告表示极为佩服。也常有一些人来和他商量自己所遭遇的困难事情,并且他常被选为两方争执时的调解人。他常喜欢邀几位明达的朋友或邻人来家里围桌叙谈,并且总留心引起一些机敏有益的话题来辩论,因为这可以增进他的孩子们的智慧。用这个方法,他使我们的注意力转到什么是善良、正直和人生处世之道上,而绝不或很少注意到桌上的食物,菜烹调的好坏、过时或当令、对不对胃口等,这样我就养成对这些东西如此地不注意,以致在我面前摆的是哪种食物都不去区分,直到现在,如果在饭后几小时来问我吃的什么,我很难回答。这习惯在旅行中对我很方便,而我的旅伴们有时却为了他们长时间养成的更精致的味觉和食欲得不到满足,而感到很不愉快。

我的母亲也有同样的好体格,她抚养了她的十个孩子。除了我父母去世时的病之外,我从不知道他们生过一点病。我父亲活了89岁,母亲85岁。他们合葬于波士顿,在那里,我于几年前立了一个大理石墓碑,刻有碑文:

约塞亚·富兰克林

阿拜亚·富兰克林

埋葬于此。

他们婚后相爱地共同生活了

55年。

既没有财产,也没有任何有薪俸的职务,

靠了经久不懈的劳动和勤勉,

以及上帝的福佑,

他们维持着一个大家庭

甚为舒适,

且抚育了十三个子女

和七个孙儿,

颇有佳誉。

由此看来,读者,

应当努力勤谨,

勿不信上帝。

他,一个敬神而谨慎的人。

她,一个贤明而淑善的妇人。

他们的幼子

以孝子的心情来纪念他们

敬立这个石碑。

约·富,1655年生,1744年卒,享年89岁。

阿·富,1667年生,1752年卒,享年85岁。

从我这杂乱无章的絮叨中,我觉得我已渐渐老了,我往常是写得很有条理的。不过一个人原也不必穿起大礼服好像赴舞会似的去赴私人的约会,这也许只是懒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