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文学很希腊

在前面的三章中我们讲了三种神话:莎士比亚式的、圣经式的和传说/童话式的。将宗教与神话联系起来有时就会在课堂上惹麻烦,因为有人认为神话就是“不真实的”东西,很难把它同深信不疑的宗教信仰扯上关系。但我所说的神话并非此意。我指的神话,倒不如说是塑造和维系故事和象征的力量。一个人相不相信亚当夏娃的故事是真的,是相信这个故事本身是真实的,还是相信其象征意义,这很重要,但在我们的讨论中并不重要。在这里,在我们阅读与理解文学作品的活动中,我们主要关心的是这个故事作为材料对于文学创作者来说起什么作用,它以什么方式增加故事或诗歌的信息,读者又是如何看待它。所有这三种神话都可以为现代作家(每个作家都是现代的——就连约翰·德莱顿在他写作的时代也不能算古代作家)提供素材,供现代作家进行对照,从而使自己的创作获得深度,而只要读者能够识别出它们,就可以丰富和提高自己的阅读体验。在三者之中,圣经神话几乎涵盖人类大多数境遇:人生的各个阶段,包括来世;所有关系,不论是个人境遇还是政坛起伏;人生的诸多体验——生老病死,爱恨情仇,精神探索。但无论是莎士比亚的世界还是童话故事的世界,基本上也涵盖了这一切。

一般而论,我们所说的神话是指故事,它具有某种与众不同的能力,能对我们解释自己,而这却是物理、哲学、数学、化学之类其他学科做不到的,虽然它们本身也自有用处,自有益处。那些解释以故事的形式呈现,这些故事深植于我们的集体记忆,塑造我们的文化,反过来又被文化所塑造,并由此形成我们的观察方式。我们以这种方式解读世界,最终解读自己。咱们这样说吧:神话是所有重要故事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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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群体都有属于自己的重要故事。19世纪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纳回到日耳曼神话中寻找创作歌剧的素材,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音乐的角度看,不管结果好坏,这种运用自己部族神话创作的冲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20世纪后期涌现出一大批美国原住民作品,其中大多数都回到印第安部落神话中寻找素材、意象和主题,比如莱斯利·玛蒙·西尔科[莱斯利·玛蒙·西尔科(1948- ),美国土著女作家,主要作品有《黄女人》《仪典》等。] 的《黄女人》,露易丝·厄德里克的喀什帕/纳纳布什小说,还有杰拉尔德·维茨诺[杰拉尔德·维茨诺(1934- ),美国土著作家,主要作品有《熊心:继承权编年史》 《哥伦布的后裔》《白土地的尸衣》等。 ] 别具一格的《熊心:继承权编年史》。当托妮·莫里森在《所罗门之歌》中提到飞人时,很多读者,尤其是白人读者,以为她借鉴的是伊卡洛斯[ 希腊神话中能工巧匠代达罗斯的儿子,父子二人为逃出克里特岛,用蜂蜡将羽毛固 定在木架上做成翅膀,试图飞越大海。但伊卡洛斯飞得太高,蜂蜡被阳光烤化,坠海 而死。 ] ,可按她自己的说法,她想到的其实是非洲飞人的神话,一个对黑人群体、对她的部族至关重要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看,西尔科的课题与瓦格纳的没有多少不同,不过也是回到自己部族的神话。有时候我们会忘记,在戴高帽穿硬领的时代,人们也是有部族的,但一旦身处险境,我们第一个想到的还是自己的根。在所有上面的例子中,艺术家所做的就是回顾过去,寻找对他和他的群体至关重要的故事——神话。

当然在欧洲文化和欧美文化中,还有另一个神话来源。让我重新表述一下:神话。想到神话,我们大多数人想到的是两三千年前地中海北岸的那些地方。我们指的是希腊和罗马。希腊和罗马神话已经变成我们意识——实际上还有无意识——构造中如此重要的部分,以至于我们几乎习焉不察了。你不信?在我生活的城市,大学的球队叫斯巴达人。中学的呢?叫特洛伊人。在我们州的地名有特洛伊(当地有一所高中叫雅典高中——谁说教育行业没有喜剧演员呢)、伊萨卡、斯巴达、罗穆卢斯、雷穆斯[罗穆卢斯和雷穆斯是罗马神话中战神马尔斯的双胞胎儿子,前者为罗马城的缔造者。] 和罗马。这些城市分散于本州不同地区,其历史可以追溯到美洲开拓的不同时期。如果一个城镇坐落在密歇根州中部,和爱琴海或爱奥尼亚这些地方隔着十万八千里(虽然离一个叫爱奥尼亚的小镇不远),竟能取名伊萨卡,就足以说明希腊神话确实深入人心、经久不衰了。

我们暂且回到托妮·莫里森。我一直有点惊讶,伊卡洛斯竟得到那么多的笔墨。是他爸爸代达罗斯制造了翅膀,是他爸爸知道怎么才可以离开克里特岛安全回到大陆,而且也是他爸爸平平安安飞了过去。伊卡洛斯是个孩子,冒冒失失,不听爸爸的忠告,跌进海里死掉了。他的坠落一直令我们痴迷,也成为文学艺术永恒歌唱描绘的主题之一。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很多:为父者拯救孩子的努力,失败后的伤痛,解药和病痛一样致命,年少气盛导致自我毁灭,成年人清醒的智慧与青春期鲁莽冲动之间的碰撞,当然还有对坠入大海的恐惧。这些与莫里森和她的非洲飞人之间全不搭界,所以她对读者的反应有点迷惑不解。但是伊卡洛斯的故事和类型已经如此深入人心,读者只要一看到书中有飞行或坠落,就自然而然想到那个故事。很明显,这个故事与《所罗门之歌》中的情境并不契合,可它的确适用于其他作品。1558年,彼得·勃鲁盖尔绘制了一幅精彩的油画,《有伊卡洛斯坠落的风景》。在画的前景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农夫赶着耕牛,往后是一个牧羊人和羊群,海面上有一艘商船在平静地航行;这是一幕极为普通又安详的景象,只是在画的右下角,隐约暗示出了乱子:两条腿正歪歪斜斜地沉没到水中。这就是我们的主角。在整幅画中他根本没露多大脸,但也已足以让画面为之截然不同。没有这个注定殒命的男孩带来的凄婉,我们看到的只不过是一幅农耕和航运的画面,平淡无奇,没有故事性,没有有力的主题。有两首以此画为题的好诗,我经常在课堂上讲。W.H.奥登的《美术馆》(1940)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1883-1963),20 世纪美国重要诗人,与象征派和意象派 联系紧密,其职业为儿科医生。主要作品有长诗《佩特森》,在他无数清新的诗篇中最 著名的是《红色手推车》。 ] 的《有伊卡洛斯坠落的风景》(1962)。两首诗都很出色,在基调、风格和形式上大为不同,但有一点两人观点一致:在个人悲剧面前,世界依然故我,照常运行。两位艺术家都将在画中看到的东西作出改变。勃鲁盖尔画上了农夫和商船,可在我们看来两者都不像是来自希腊的。而威廉姆斯和奥登在画中发现了各自需要强调的因素。威廉姆斯的诗强调画中的绘画因素,在试图捕捉画面的同时,偷偷塞进主题因素。就连诗行在纸上的布局,狭窄,直上直下,也让人联想到人从天上垂直坠落的样子。而奥登的诗则反思了苦难的私人性以及更广大的世界对我们的灾难表现出的漠不关心。一幅画竟然能够激发出两种完全不同的反应,让人既惊又喜。此外,读者也可以在这一切中发现自己的感受。我的青少年时期是在60年代度过的,伊卡洛斯的命运让我想到某些同学,他们买GTO、442、战马、梭鱼这类大马力高速跑车。世间所有的驾驶培训和父母的谆谆教导都无法战胜那种力量的诱惑。不幸的是,在太多情况下,那些年轻驾驶员也遭到了同伊卡洛斯一样的命运。我的学生比我年轻,他们必然会找一些别的类比,但仍然都会回到那个神话:男孩,翅膀,未曾预料的坠落。

那么这是古典神话的用处之一:为诗、画、戏剧和小说提供明显的创作素材。神话还可以做什么呢?

还有一种思路。假设你想写一部关于加勒比地区贫苦渔民社会的史诗。如果那是你的家乡,那些人对你来说就像家人一样熟悉,你想描写嫉妒、怨恨、冒险和危险,同时还要表现出他们的尊严及特有的生活方式,这些是观光客和在当地买房置地的富有白人注意不到的。我想,你可能会十分十分诚恳地,把人物刻画得严肃、冷静,描写他们的善良,表现他们的高尚情操。但我敢打赌这样行不通。你最后写出来的东西很可能会很僵硬刻板,矫揉造作,而矫揉造作的东西绝不会高尚。再者,这些人并非圣贤,毛病很多。他们勇敢、大方、强大、有见识、有深度,同时也会小气、妒忌、好色,偶尔还会贪婪。说到底,你要的是高尚的渔民,不是像托托[电影《独行侠》中的印第安武士,是行侠仗义的独行侠约翰·雷德的助手。] 那样智慧沉默的印第安武士——这里也没有独行侠。或者,你也可以把他们的故事嫁接到关于敌对与暴力的更古老的故事上——在这样的故事中,胜利者最终也难免一死,尽管人物偶尔有个人缺陷,却有毋庸置疑的高尚情操。你可以给人物取名海伦、菲罗克忒忒斯、赫克托耳和阿喀琉斯。至少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德里克·沃尔科特[德里克·沃尔科特(1930- ),生于圣卢西亚,诗人、剧作家及画家,获1992 年诺 贝尔文学奖。 ] 在他的《奥美罗斯》(1990)中就是这么做的。那些名字当然取自《伊利亚特》,而沃尔科特史诗中的元素——人物、情境和平行叙述——不光借用了《伊利亚特》,还有《奥德赛》。

毫无疑问,我们会问:为什么?

为什么一位20世纪末期的作家会借用一个从公元前12世纪到公元前8世纪就只在口头流传,然后可能又过了二三百年才用文字记录下来的故事呢?为什么有人想把现代渔民同古代传说中的英雄们——其中很多人还是神的后裔——相比较?那首先一点,荷马史诗中的传奇英雄们就是农夫和渔民。再者,难道我们不都是神的后裔吗?通过这种类比,沃尔科特提醒我们,无论我们社会地位如何卑微,每个人内心深处也都存在伟大的潜能。

这是一种答案。另一种答案是,古代英雄们的人生境遇与我们的大同小异,这大概是我们始料未及的。《伊利亚特》的情节并非特别神圣或具有全局性。从没读过的人误以为故事讲的是特洛伊战争。其实不是。故事实际上只有一个相当长的情节:阿喀琉斯的愤怒。阿喀琉斯不满统帅阿伽门农的无理做法,退出希腊军队,直到他的任性赌气导致挚友珀特洛克罗斯丧命,他才重披战甲,再次投入战斗。此时他的怒火转向特洛伊人,尤其是大英雄赫克托耳,并最终杀死他。他为什么如此愤怒呢?因为阿伽门农抢走了他的战利品。小事一桩?可这战利品是位姿色倾城的美貌女子,问题就严重了。阿伽门农迫于神的命令和公愤,把自己的爱妾归还给她父亲。为报复阿喀琉斯公然与他作对,阿伽门农抢走了他的女奴布里塞伊斯。这原因还不够微不足道吗?这算得上高尚吗?没有海伦,没有对帕里斯的评判,没有特洛伊木马。从根本上讲,故事是在战争大屠杀背景下讲一个男人的战争新娘被没收,因而冲冠一怒;而这一切之所以会发生又是因为另一个男人墨涅拉俄斯(阿伽门农的弟弟),他的妻子被赫克托耳的同父异母弟弟帕里斯拐走了。这就是为何拯救特洛伊的希望最终都落在赫克托耳的肩上。

但不知什么原因,几个世纪以来,这个主要讲抢夺两个女人的故事竟被概括为英雄主义、忠诚、牺牲和失败的理想赞歌。在赫克托耳注定失败的事业中,他比你见过的任何人都要英勇顽强。阿喀琉斯失去挚友之后悲痛欲绝,读来也确实令人肝肠寸断。那些伟大的决斗——赫克托耳与埃阿斯,狄俄墨得斯与帕里斯,赫克托耳与珀特洛克罗斯,赫克托耳与阿喀琉斯——确实充满悬念,令人血脉贲张,决斗的结果足以让人们欢欣鼓舞或灰心丧气。难怪那么多现代作家都借鉴或仿效过荷马。

这种现象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几乎荷马之后紧接着就开始了。维吉尔死于公元前19年,他的《埃涅阿斯纪》仿效的就是荷马史诗中的英雄们。阿喀琉斯做了某件事,埃涅阿斯也会做;奥德修斯去了某个地方,埃涅阿斯也会去。为什么?因为英雄就该那样。埃涅阿斯游地府。为什么?因为奥德修斯游过地府。在最后一战的高潮,他杀死了来自敌营的巨人。为什么?因为阿喀琉斯那样做过。诸如此类,难以尽述。整部作品并不像听上去那么没创意,而且不乏幽默和讽刺。埃涅阿斯和他的追随者是特洛伊战争的幸存者,所以我们这位特洛伊英雄做事都循着他的敌人设定的模式。而且,当船驶过奥德修斯的家乡伊萨卡时,这些特洛伊人还嘲骂诅咒给他们带来毁灭的人。但整体而言,维吉尔让人物做出那些行为,正是因为荷马已经为英雄下了定义。

再回到沃尔科特。在维吉尔之后过了几乎整整两千年,沃尔科特让他的主人公们象征性地重演荷马史诗中的行为。这样说有时有点牵强,因为在小渔船上无法安排太多战争对决。他也不能把他的海伦描写为“绝代风华,令千帆为之竞发”。总之,沃尔科特笔下的人物没有那么光彩照人。但他可以做的是,把这些人物安置在可以考验他们高贵和勇气的场景中,同时提醒我们,他们正按人类所知的最基本最原始的行为方式来行事,正如许多世纪前荷马做的一样。赫克托耳为保家卫国而战,阿喀琉斯为维护尊严而战,佩涅罗佩为婚姻忠贞不渝地守候,奥德修斯为重返故乡而奋争。荷马为我们描述了人类的四种伟大斗争:与天斗,与神斗,与人斗,与己斗。说到底,所谓人生的意义,不就是通过与这四者斗争证明我们自己吗?

当然在现代世界,类比可能是讽刺化的,也就是说,类比意在反讽。我们有多少人能看出讲三个逃犯的喜剧竟是对奥德修斯漂泊的类比?但科恩兄弟在2000年拍摄的《逃狱三王》就是这样呈现的。电影讲的是三个逃犯返乡的努力,不是吗?或者看这个最著名的例子:1904年的一天,在都柏林,一个年轻人作出关于未来的决定,一个年岁稍长的人在城中游荡,最后在第二天凌晨回到家中,回到妻子身边。这本书只有一个明显的线索点明这一切可能与荷马史诗有关,那就是它的标题:《尤利西斯》[尤利西斯是奥德修斯的拉丁语名字。] (1922)。众所周知,在詹姆斯·乔伊斯的想象中,这本书十八章中的每一章都与《奥德赛》中的事件或情境相对应。比如有一章是在报社,对应的是奥德修斯拜见风神埃俄罗斯,但这种对应好像相当牵强。无可否认,报社记者确实是群爱捕风捉影、爱吹牛的家伙,这章里也有很多花里胡哨的修辞,且不说在某一刻确实有阵风呼啸而过。可仍然,只有我们明白那种相似性只不过如同哈哈镜里的映像,充满扭曲和荒诞的对应——换句话说,只有我们明白这种对应是讽刺性的——才会看出它和荷马的原著有相似之处。是因为有了讽刺才使得这种对应——以及埃俄罗斯这一章——妙趣横生。与沃尔科特不同,乔伊斯的兴趣不是赋予人物古典的高尚情操,尽管最后他的人物也确实展现了些高尚情操。看过可怜的利奥波德·布卢姆在都柏林游逛了一天半夜,碰到没完没了的麻烦事,回顾一生中的伤心事,我们很可能会觉得他也自有他的高尚之处。但他的高尚,与奥德修斯的高尚并不相同。

当然,希腊罗马神话不只是荷马史诗。奥维德《变形记》中的变化出现在后世各种作品中,最出名的是卡夫卡的小说,一个人一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他给这个小说取名“变形记”。印第安纳·琼斯看起来似乎纯属好莱坞商业片,但那位勇敢无畏地追逐惊世珍宝的寻宝人可以追溯到阿波罗尼奥斯[阿波罗尼奥斯(前3世纪),古希腊诗人、语法学家,《阿尔戈船英雄记》的作者。] 和《阿尔戈船英雄记》,一个关于伊阿宋和阿戈尔号船员的故事。多少有点荷马的味道了吧?索福克勒斯关于俄狄浦斯和他在劫难逃的宗族以不同形式反复出现。实际上,没有任何一种形式的家庭不和或人物的性格分裂找不到希腊罗马神话的原型。弗洛伊德的理论用希腊悲剧人物命名也绝不是毫无缘由。说起受伤害的女人因伤心愤怒变得狂暴,你喜欢埃涅阿斯和狄多的故事呢,还是伊阿宋与美狄亚的故事呢?从季节更替(得墨忒耳、珀耳塞福涅与哈得斯)到为何夜莺的歌声那样凄凉(菲洛墨拉与忒瑞俄斯),每种有益的早期宗教都会对自然现象作出解释。令我们欣喜的是,这些故事大都有文字记载,经常有多个版本的精彩故事供我们阅读。因为大多数作者与读者都读过这些故事,所以当作者用到这些神话时,我们读者便可心领神会,有时候能完全认出,有时候只能隐约感到,有时只是因为我们看过这些故事改编的动画片。识别出这些,会使我们文学阅读更丰富、更深刻、更有意义,于是我们自己的现代故事也因为继承了神话的力量而变得意义非凡。

哦,我是不是忘了提沃尔科特史诗的名字啦?《奥美罗斯》,在当地的方言中,它的意思是荷马。顺理成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