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作者真是这意思吗?

讲到这里,你可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你老是说作家影射这部令人费解的作品,运用那个象征,或借用这样那样我压根儿没听说过的模式,但他真是有意这样做的吗?一个人的头脑真可以同时考虑那么多东西吗?

问得真好。我也巴不得能给你一个很好的答案,简洁有力的,切中要害的,最好还能朗朗上口。可相反,我的答案只是简洁,却不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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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案是:是的。

这个回答最大的不足,除了缺少力度,还明显不符合事实,或至少有误导之嫌。当然,真正的答案是没人说得准。这么说吧,某些作家,按他们自己的说法,基本可以肯定他们在写作时确实想得很多,但通常情况下我们只能猜测。

先看几个简单的例子——詹姆斯·乔伊斯,T. S.艾略特,还有我们可以称之为“意向论者”的作家,因为他们总试图控制作品的方方面面,试图在作品中预定每一种效果。此类作家多属现代时期,基本上都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艾略特在一篇题为“《尤利西斯》,秩序与神话”(1923)的文章中,盛赞乔伊斯新近出版的杰作,并且宣称,先辈作家的创作依赖“叙事方式”,而现代作家可以仿效乔伊斯的榜样,利用“神话方式”创作。从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得知,《尤利西斯》写的是1904年6月16日一整天内发生在都柏林的一个很长的故事,它的结构仿效荷马史诗《奥德赛》(尤利西斯是荷马史诗中主人公奥德修斯的拉丁文名字)。小说的结构利用这部古代史诗的不同章节,尽管是反讽的用法,比如奥德修斯的冥府之游变成了去墓地;他与喀耳刻——一个可以把男人变成猪的女巫——的艳遇变成两位主角去逛一座声名狼藉的妓院。艾略特借这篇论乔伊斯的文章含蓄地替自己的杰作《荒原》进行辩护,因为《荒原》也是建立在古代神话基础上,用的是关于渔王的繁殖神话。埃兹拉·庞德在《诗章》中借鉴了希腊语、拉丁语、汉语、英语、意大利语和法语的诗歌传统。D. H.劳伦斯曾就埃及与墨西哥神话、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启示录》中的问题以及欧美小说史等议题著文论述。这些作家以及与他们同时代的任何作家,像弗吉尼亚·伍尔夫、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凯瑟琳·曼斯菲尔德(1888-1923),英国女作家,作品色彩鲜明,文笔简洁而流畅, 富有诗意。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花园茶会》《幸福》等。 ] 、欧内斯特·海明威和威廉·福克纳等人,你真的相信他们的作品很会单纯吗?看上去不太可能,对吧?

比如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书名出自圣经:押沙龙是大卫王造反的儿子,后来为部下所杀;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则借用希腊神话。福克纳在小说中改写了埃斯库罗斯[埃斯库罗斯(约前525-前456),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被称为“悲剧之父”。] 的《俄瑞斯忒亚》,这部富有神话色彩的悲剧讲的是从特洛伊归来的将士回国后遭遇的报复和灭顶之灾。当然,在福克纳笔下,特洛伊战争变成美国内战,发生在家门口的谋杀也不是凯旋的丈夫(阿伽门农)被不忠的妻子(克吕泰涅斯特拉)杀害,而是一个混血私生子(查尔斯·邦)被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亨利·萨德本)杀害,而克吕泰涅斯特拉则以混血女奴克吕泰的形象在这部小说中借尸还魂。作者把亨利·萨德本塑造成一个为父报仇的俄瑞斯忒斯,被复仇女神追赶,最终葬身于毁灭家族宅邸的大火之中;他还把亨利的妹妹朱迪丝塑造成一个厄勒克特拉[阿伽门农的女儿,因为父亲被母亲及其情夫谋害,对母亲怀恨在心,后来同弟弟俄 瑞斯忒斯合力杀死母亲和她的情夫,为父报仇。心理学中所说的厄勒克特拉情结,即 恋父情结,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 ] ,在悲伤和哀悼中抑郁而终的女儿。小说布局如此怪异繁复,手法如此复杂多变,不太可能是自然天成,简单纯朴,作者也不可能毫无机心的吧。

好吧,现代作家就说这些,那么早期作家呢?1900年之前,大多数诗人至少接受了基本的古典教育——他们谙熟拉丁语,粗通希腊语,饱读古典诗歌及但丁与莎士比亚的作品,现代读者恐怕望尘莫及。而且那时的读者也经过扎实的传统训练。19世纪的人想在戏剧界成功,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带一个莎士比亚剧团到美国西部巡演。如果生活在大草原小木屋里的人都可以背诵莎翁名句,那作家们会可能只是“碰巧”写出与莎剧相似的故事吗?

既然很难找出证据,讨论作家的意图就不会有太大收获。那我们倒不如看看他到底写了什么,而且更重要的是,看看我们读者能从他的作品中发现什么吧。我们可以研究文字以及暗示,这些都是证据,指向隐藏在字里行间的意蕴,有时只是一点蛛丝马迹。记住这一点很有用:任何有抱负的作家都可能同时也是如饥似渴、积极上进的读者,会吸收海量的文学史和文学文化知识。到开始创作时,他对文学传统早已了然于胸,无须刻意思考,而且任何进入他意识中的材料都可成为他创作的素材。还有一点我们要记住,那就是创作速度。这一章只有短短几页,你读的话会花几分钟时间;但不好意思,我写这一章可花了好多好多天的工夫呢。不,我不是说这几天我一直枯坐电脑前。首先,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我会先放上几天,反复琢磨怎样才能最好地表达出来。之后我才打开电脑,在屏幕上敲上几条要点,之后开始充实这些论点。然后我会卡壳,于是我做午饭,烤面包,或帮孩子鼓捣鼓捣汽车,但在整个过程中,这些问题会一直在我脑子里转悠。我在电脑前坐下,重新开始,但不久又开始分心,于是又去忙别的。最后我终于写到这里。就算我们对这个话题掌握的知识水平相当,那谁的想法会更多呢——是花几分钟时间读这一章的你,还是花了五天时间绞尽脑汁反复琢磨的我呢?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们读者有时会忘记,创作一部文学作品可能会耗时良久,而在这么久的时间内,作家的脑子会进行多少横向思维活动。

我们现在讨论的其实就是横向思维,也就是作者写作的方式:无论他是在设计戏剧情节,构思小说结尾,还是表达诗歌中的观点,都要天马行空地调动大量素材。我以前以为这就是“文学天才”,现在我可不那么肯定了。我有时候教文学创作课,班里那些胸怀大志的小说作家们经常会塑造些有圣经意味的人物或情节,穿插些古典文学或莎士比亚的典故、REM[美国最成功的另类摇滚乐队之一,1980 年组建,2011 年9 月解散。] 歌曲的歌词,童话故事的片段,任何你能想到的东西。无论他们还是我都不会说班上哪位是天才。只要你把一位作者或读者关在一间屋里,给他一张纸,一支笔,他就会开始这样做。而主要就是因为这一点,阅读作品——无论是济慈、雪莱的作品,还是爱荷华作家坊刚毕业的学生的作品,还是我学生的作品——才变得妙趣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