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史译丛》总序

青海人民出版社邀请一些专家,翻译出版《帝国史译丛》,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出现过并至今存在着一些帝国,它们大都统治广大的地区和人口,具有称霸的野心和力量,并由一个皇帝作为最高的统治者。但“皇帝”之外,帝国最高统治者还有“元首”、“哈里发”等其他称号,[1]甚至有些共和国因其霸权地位也自居或被人们称做帝国。例如美国前总统里根就公开叫嚣前苏联是“邪恶的帝国”;而美国自己也在正反两种意义上也被人称做“美利坚帝国”、“自由帝国”、“新罗马帝国”等等。帝国是客观存在的历史实体,不论我们对它们采取何种态度,都有研究的必要,总结其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可供今天的治国者参考和借鉴。由于认识上的分歧,要想给“帝国”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几乎是不可能的。以“帝国”作为称号的国家实际上有各种类型,如以时代划分,则古代的奴隶制帝国、封建帝国与近现代的资本主义帝国有很大的区别,而某些衰落的封建帝国已失去昔日的力量和光辉,徒有虚名,实际上已沦为资本主义帝国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在本序言的有限篇幅内,不可能对这些既大而又复杂的问题进行讨论,只能就帝国的最一般特征略加讨论而已。帝国都是通过一连串的战争和兼并而建立起来的庞大国家,其中包括母国和众多被征服、被奴役的民族。在帝国建立的过程中,征服者对被征服者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征服以后又对被征服者实行政治上的高压和经济上的剥削。罗马帝国在每次战争胜利后,都把俘虏的士兵和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变卖为奴隶。罗马奴隶主残酷剥削奴隶,力图在最短时间内从奴隶身上榨取尽量多的利润。罗马法明确指出“奴隶不是人”,“是另一种牲畜”。蒙古大军所到之处,烧杀劫掠,动辄“屠城”。成吉思汗对他的将领说:“人生最大的乐事莫过于战胜和杀尽敌人,夺取他们所有的一切,乘其骏马,纳其妻妾”。1258年蒙古军队攻陷巴格达后,屠城7日之久,数十万居民死于非命。葡萄牙人在建立东方帝国的过程中,于1510年攻占果阿,处死了城内所有的阿拉伯男子、妇女和儿童。西班牙征服秘鲁、墨西哥后,开办银矿,征发印第安人从事奴隶般的采矿劳动,印第安人成批地死去。据估计,整个拉丁美洲在1500年有土著人口4000万,到1650年就只剩下1200万人了。印第安人的成堆白骨换来了大量金银流向西班牙。1500~1650年间从美洲流入西班牙帝国的白银多达16000吨,黄金180吨。西方殖民者在16~19世纪的大西洋奴隶贸易中,给非洲大陆造成了极其深重的灾难。1666~1776年英国奴隶商向英、法、西三国殖民地输入了300万奴隶,另有25万人死于海运途中。马克思说:“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2]

广告:个人专属 VPN,独立 IP,无限流量,多机房切换,还可以屏蔽广告和恶意软件,每月最低仅 5 美元

但是,在一些大帝国的建立过程中,战争除具有破坏性的作用外,还具有对闭塞状态的突破性作用。亚历山大远征给东方各国人民带来了深重苦难,但客观上也使希腊文明与埃及、巴比伦和印度文明得以接触、交流和融会,是人类历史由分散走向整体过程的一个环节。蒙古的征服运动严重破坏了许多国家的生产,杀戮了无数人民。但征服的后果也促进了东西交通与文化交流。蒙古帝国建立后,东西交通畅通无阻,各地商人、使臣、僧侣、旅行家来往十分频繁。中国四大发明中的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就是在这个时期传入西亚,进而传入欧洲的。西方各地人士东来,也把拜占廷、阿拉伯文明带到东方。大英帝国征服印度后,毁灭了印度的文明,但也开始了重建工作。马克思说:“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一个是破坏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一个是重建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英国“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3]

一些大帝国在其存在期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的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卓有建树,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例如,罗马在司法方面建立了严密的体系,对私人(不包括奴隶)权益的保障有详细、明确的规定,确立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因而能为后世资产阶级所利用,拿破仑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处处以罗马法为蓝本。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以巴格达为中心,往西经开罗和科尔多瓦传播到北非和整个欧洲;往东传到中亚、印度和东南亚,对世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在天文学、数学、医学、地理学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成就,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拿破仑帝国曾经称霸欧洲,拿破仑所进行的一些著名战役虽然在世界军事史上留下了范例,但他最引以自豪的还是在他主持下制定的《法国民法典》(1807年改称《拿破仑法典》)。这部《法典》在法国第一次将涉及人身自由、财产权、个人之间的关系和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规则整理为成文的法律,尤其强调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4]后来世界各国资产阶级在制定相关法典时,往往以它为范本。不列颠帝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帝国,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大英帝国的领地遍及亚、非、欧、美、澳五大洲,号称“日不落帝国”。但大英帝国给人类历史留下的最宝贵的遗产,还是它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方面的辉煌成就。英国是“议会之母”,自13世纪创立后又经过不断的改革,终于成为各国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的圭臬。英国又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从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的浪潮席卷世界,引起了人类社会的重大变革。英国还是“17世纪以来,全部现代唯物主义的发祥地”。[5]

历史上也有一些大帝国,没有任何积极建树,只起了毁灭人类文明的消极作用。希特勒的“第三帝国”在德军占领区残酷剥削当地人民,榨取了至少1040亿马克(约合260亿美元)的贡金,掠夺的各国文物珍宝还不在以上计算内。第三帝国还在占领区实行奴隶劳动制度。到1944年9月底,强迫运往德国的外国劳工已达750万人,另有700万劳工在自己的国家为德国的战时经济从事生产。大批劳工因缺衣缺食和超强度的劳动而死亡。最残酷的是第三帝国的种族灭绝政策,约600万犹太人遭到杀害。希特勒对德国人民也不放过,1945年3月他下达“焦土令”,要把所有德国的军事、工业、交通设备以及一切储备统统毁掉。他认为战争已经证明德意志民族是软弱的民族,战争以后留下来的人都是“劣等货”,优秀的人已经战死,因此没有必要给德意志民族留下一个维持最原始的生存基础。罪恶的第三帝国原来自命是“千年帝国”,但只存在了12年就被埋葬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意、日战败国家被迫交出了殖民地。英、法老牌帝国主义实力大大削弱,已降为二等国家,面临汹涌澎湃的民族解放运动,虽欲保持原有的庞大殖民帝国已不可能,荷兰、比利时更不用说。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老殖民主义向新殖民主义的转化。新殖民主义是发达资本主义大国在不进行直接殖民统治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通过经济手段对落后国家和地区进行控制、干涉与掠夺的政策与活动,美、英、法等国是推行新殖民主义的主要国家。新殖民主义与老殖民主义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在形式与手段上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在研究“帝国”这种历史现象时,可以在一定意义上把新殖民主义作为“新帝国”的一种表现形式加以研究。

以上用举例的方式说明了一些大帝国在历史上所起的正反两方面的作用。最后,再谈一谈帝国的兴起与衰亡问题。任何大帝国的兴起,都有一个过程。它最初只是一个小国,甚至只是一个部落,首先实现了内部的统一,然后以此为基础向外发展、扩张。以阿拉伯帝国为例,穆罕默德在迁到麦地那后,建立了一个以共同信仰为基础的穆斯林公社,在公社内部不分氏族部落,皆以兄弟相待并互相援助,禁止互相仇杀。成吉思汗首先完成了统一蒙古各部的大业,为蒙古帝国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葡萄牙、西班牙在欧洲最早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继之而起的荷兰也是先摆脱了西班牙的统治,然后建立起民族独立国家。18世纪英、法的崛起,仍然是从建立民族国家开始的。恩格斯指出,欧洲在中世纪晚期所取得的巨大进步之一,就是“一个挨着一个形成的富有生命力的大民族”,这种实质上以民族为基础的君主国就是“现代的欧洲民族和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发展起来的基础。[6]帝国兴起的时候,统治者朝气蓬勃,励精图治,并富有创新精神,故能开疆拓土,极一时之盛。有为的继承人也都能做到兢兢业业,守成不坠,更有为者则能在创业的基础上继续前进、发展。

各大帝国衰亡的原因不一,但也有若干共同之处,这里只谈两点。

(一)雪穷兵黩武,逞强称霸。

大帝国统治者的野心总是不会满足的。他们在征服了广大地区以后,还要继续扩张,称霸全球。但是占领的地盘越大,战线就会拉得越长,军费开支就会越来越大,以致兵力分散,财力枯竭。而且,压迫越大,反抗越强。例如,西班牙帝国卷入了连绵不断的战争:从15世纪末延续到16世纪中叶的意大利战争;16世纪上半叶与德国新教诸侯的战争;16世纪下半叶与英国的海战;同时又出兵干涉法国国内的宗教战争。整个16世纪,西班牙还与奥斯曼帝国不断发生冲突。17世纪上半叶,西班牙又卷入30年战争而不能自拔。一场接一场的战争耗尽了国家的财力,流尽了国民的鲜血,西班牙帝国就在这些战争中走向衰落。又如,拿破仑在征服了大半个欧洲以后,还不满足,在1812年率大军远征俄国。他狂妄地估计,在3周之内可以速战速决,迫使俄国投降,但不料攻下莫斯科后,竟是一座空城。俄国拒绝议和。于是,拿破仑大军纪律涣散,又因战线太长得不到后勤供应,不得不狼狈逃回巴黎,大帝国从此开始瓦解。1941年希特勒进攻前苏联前,德军横扫欧洲大陆,所向无敌,也是骄狂到了极点。他认为苏联不堪一击,在冬季到来之前就可以结束战争。但结果恰恰相反,莫斯科会战中,德国陆军遭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开战以来第一次沉重打击,德国的闪电战破产了。德国一旦面临持久的东西两线作战,最终战败就不可避免了。日本以一个小小的岛国,强盛后野心恶性膨胀,竟把战线从中国大陆一直拉到太平洋上,焉能不败。总之,从古至今,任何一个帝国,不管它曾经多么强大,要想征服全世界,是绝对办不到的,是必然要灭亡的。我国古代兵书上说:“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在今天仍是至理名言。

(二)雪统治阶级骄奢淫逸,日趋腐败。

大帝国的统治阶级对征服地区横征暴敛,搜刮了大量财富,供其享乐。骄奢淫逸的生活使他们日益腐败堕落下去。罗马帝国的尼禄(公元54~68年在位)是历史上罕见的暴君。他不问政事,终日沉溺于声色犬马和宴庆游赏之中。公元64年夏,罗马发生大火,大火之后,罗马留下一片废墟,尼禄竟抢先修建奢华的“金宫”。尼禄挥霍无度,很快使国库枯竭。面临财政危机,他增加苛捐杂税,并杀死一些元老贵族,没收他们的财产。尼禄的暴政造成民怨沸腾,众叛亲离,近卫军也不再听命于他,终于自杀。罗马帝国衰落时期的统治者,或荒淫无道,或庸懦无能,再也没有屋大维这样雄才大略的君主了。香料、奴隶贸易和在东方、美洲的殖民地给葡萄牙帝国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也起了很坏的腐蚀作用。劳动受到鄙视,好逸恶劳成为时尚。一向游手好闲的贵族拥向宫廷,捐一个闲差,便能领取丰厚的年俸。16世纪三四十年代,庞大的冗官冗员已使国家财政难以支持。奢靡之风盛行,购买外国货成为时尚,富人消费的服装、家具、艺术品、香水等全是进口货。早在16世纪就有葡萄牙人指出,东方的香料和珠宝不是拯救而是毁灭了葡萄牙。拿破仑是一世之雄,以革命起家,但在称帝以后,便大搞家天下,封其兄弟为王,并娶奥皇之女为皇后。拿破仑拜倒在正统主义面前,背叛了法国大革命的原则,越来越丧失人心,腐蚀了国家的政治基础,这是拿破仑帝国覆灭的一个重要原因。

研究以往大帝国的历史,有助于我们认识今天的美国。美国是一个“帝国”吗?它能永远称霸吗?这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在美国的政治传统中,“帝国”通常被作为贬义词。但在“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是“新帝国”、“自由帝国”、“新罗马帝国”种种说法骤然热闹起来,而且被当作褒义词使用。美国明明是一个共和国,为什么今天许多人又把它称作帝国呢?美国究竟是共和国,还是帝国呢?我认为,今天的美国无帝国之名,而有帝国之实。美国是一种新型的、有自己特点的帝国。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以后,杜鲁门就一再宣称:“美国在世界上处于领导地位”。后来在40多年时间里美苏争霸,美国独霸世界的野心一直未能得逞。苏联解体后,美国成为世界上惟一的超级大国。它认为独霸世界的时机已经到来。为此,1992年1月,老布什总统声称:“美国已从西方的领袖变成世界的领袖”。1993年克林顿也说:“美国在世界上的领袖地位从来没有这样重要过”。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本是一个悲剧,但小布什政府利用这一事件变本加厉地推行霸权主义。在2002年9月公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美国政府公开宣称“不允许任何一个敌对军事强国崛起”,“不允许任何外国势力像在冷战时代一样挑战美国的力量”。2002年6月,布什在西点军校的讲话中还提出了“先发制人”的战略,可谓霸道到了极点。

美国作为一个“新帝国”,有它自己的一些特点,如假借自由、民主的名义,推销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以解除对方的思想武装;打着“人道主义”的幌子,干涉别国内政;通过经济全球化,对不发达国家进行种种经济侵略,其中跨国公司是推行新殖民主义的主要机构;美国虽然没有正式的殖民地,但到处建立军事基地,它们实际上是美国的军事殖民地,等等。在上述手段之外,美国也和历史上的大帝国一样发动战争,如对朝鲜、越南、阿富汗、伊拉克等国的侵略战争。可以说,今天美国的帝国行为,其蛮横霸道的程度,打击范围的广阔,已经远远超过了历史上的一切大帝国。

美利坚帝国能像它的辩护士所宣传的那样永久存在下去吗?当然不能。有一种规律是新老帝国都无法违反的,那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越大,反抗越强。罗马帝国、拿破仑帝国、第三帝国都因穷兵黩武、逞强称霸一一覆灭了。今天美利坚帝国妄图做世界霸主,到处树敌,必将遭到全世界人民的反对。俄罗斯学者杰拉金指出:“2001年9月11日的惨剧完成了从苏联解体后开始的苏联后世界的形成过程。在长达十年时间里,人类已从两个国家的对抗转向本质上的另一种对抗——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和所有其他人的对抗。而且,越是在文化和经济发展上离美国越远的社会,这种对抗就越尖锐。”[7]美国学者约翰逊说:“像20世纪的其他帝国一样,美国选择了不是审慎地生活于和平和繁荣中,而是成为一个与愤怒、抵制的世界相违反的大规模军事帝国”,“我们发动的事业将把我们引向新版的猪湾惨败和最新的提速的越南战争情形的重演。”[8]这些都是很有见地的观点。一个国家站在全世界人民的对立面,不论它自居什么样的帝国,现在还有多么大的力量,难道能够长久保持下去,不走向衰落吗?

齐世荣

2005年12月

《帝国史译丛》编委会

主编:齐世荣

编委:(以姓氏笔画为序)

向荣(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

刘北成(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沈坚(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

陈志强(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

杨共乐(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侯建新(天津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钱乘旦(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1] 罗马帝国的创始者屋大维采用“元首”(princeps civitatis)的称号,意为罗马第一公民。直到公元284年,戴克里先才正式称“君主”(dominus)。阿拉伯帝国的最高统治者称“哈里发”(阿拉伯语继承人一词的音译)。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68页、76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3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8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9页、261页。

[7] 齐世荣主编:《15世纪以来世界九强的历史演变》,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35页。

[8] [美]查默斯·约翰逊著,任晓等译:《帝国的悲哀·黩武主义、保密与共和国的终结》,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