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哲学与电车

第一章 丘吉尔的困境

1944年6月13日凌晨4点13分,距伦敦东南25英里的一块莴苣菜地发生了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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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英德两国已经开战5年,而这声爆炸对英国首都的居民而言,标志着一场新折磨的开始——这场折磨将持续数月,导致数千人死亡。德国人把他们的飞行炸弹叫作Vergeltungswaffe,意为“复仇武器”。第一枚V1飞弹只是炸毁了菜地,而当天夜里的另外九枚复仇飞弹则造成了伤亡。

伦敦人不但对自己在面临德国发动的大规模空袭时表现出的百折不挠的精神引以为傲,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将其神化。然而在1944年的夏天,虽然前有盟军在6月6日发动的诺曼底登陆,后有纳粹在东线的撤退,但是伦敦人乐观与斗志的源泉依然日渐枯竭。

德国发射的V1飞弹的模样已经很可怕——两吨的钢铁拖着橘红色的火焰从天空猛扑下来——但真正令目击者刻骨铭心的还是它的巨响。飞弹先是像狂躁的蜜蜂一样嗡嗡作响,之后又诡秘地悄无声息,这种寂静说明飞弹耗尽了燃料正在下坠。一旦触及地面,它们就产生震耳欲聋的爆炸,威力之大足以将几栋建筑夷为平地。为了减轻恐惧,伦敦人给这种飞弹起了个富有童趣的名字:“小飞虫”(而德国人管它们叫“地狱犬”或者“火龙”)。没有几个人能够像诗人伊迪丝·西特韦尔一样淡定,当时她正在读书,突然头顶上传来“小飞虫”的声音。她“仅仅抬眼盯了一会儿天花板,稍微提高音量以抵消天上的喧闹,就继续读了下去”。[1]

因为飞弹是无人驾驶的,所以可以随时打过英吉利海峡而不受时间和天气的限制,并且无人驾驶的特点更让它们的威胁有增无减。伊夫林·沃写道:“没有敌人在天上搏命,飞弹就像瘟疫一样冷漠,仿佛这座城市感染了一种巨大的有毒寄生虫。”[2]

“小飞虫”瞄准的是伦敦的心脏,那里人口密集,也是政府和权力机构所在地。一些“小飞虫”飞到了目标区域,其中一只震碎了白金汉宫的玻璃并炸毁了乔治六世的网球场。更严重的是,1944年6月18日,当平民和士兵在白金汉宫附近的卫兵教堂进行晨祷时,一枚V1飞弹击中了那里,造成121人死亡。

卫兵教堂附近的西弗斯地5号的天窗也被这次爆炸震得发晃。这里是一间阁楼公寓,里面老鼠横行、书籍遍地。书籍实在太多了,以至于不得不将原来嵌在墙里的面包炉拆下来,换成书架。房顶有一道裂缝,透过它能够听到断断续续的飞机呼啸,地板上也有好几道裂缝,透过它们能听到持续不断的地铁的轰鸣声。这间公寓是两个女人的家,她们分享着鞋子(她们总共只有三双鞋)和同一个情人。艾丽斯在财政部工作,暗中为共产党提供情报;菲利帕正在研究战争结束后,如何利用美国的资金帮助欧洲复兴经济。艾丽斯·默多克和菲利帕·彭桑切都将成为杰出的哲学家,尽管艾丽斯作为小说家的名气更大。

艾丽斯的传记作者彼得·康拉迪说,这两个女人早上走路上班。对于许多建筑一夜之间就不复存在这种事儿,她们已经习以为常。回到公寓,在密集的狂轰滥炸中,她们会爬进楼梯下的浴缸中寻找舒适和安全。

她们当时还不知道,情况原本会更糟。纳粹德国面临着两个问题。第一,除了差点儿炸毁了白金汉宫和造成卫兵教堂严重伤亡的两枚飞弹外,大部分V1飞弹都落在了市中心偏南几英里外的地方。第二,纳粹德国对此毫不知情。

白厅想出了一项天才般的计划:如果能成功欺骗德国人,让他们相信“小飞虫”都击中了目标——或者最好是让他们相信“小飞虫”都落在了城市北部而没有击中目标——这样一来,德国人就不会调整飞弹的弹道,或者有可能调整弹道让飞弹落在更加偏南的位置,许多人就会因此得救。

这一骗局的细节由特工人员精心设计,并牵涉了几个双面间谍,其中就有最富传奇色彩的齐格扎克(Zig Zag)[3]和嘉宝(Garbo)[4],这两个人受雇于纳粹德国,实际上却在为盟军服务。纳粹德国要求目击者提供关于飞弹爆炸地点的情报。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始终受到齐格扎克和嘉宝定期提供的假情报的误导。

英国军方很快意识到这一策略的好处并表示支持,但要政客们接受这一计划则比较困难。国内安全大臣赫伯特·莫里森和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就此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将这一争吵归结为阶级冲突也许有些不妥,但是莫里森本人出生在伦敦南部一个警察家庭,代表着伦敦东部贫困选民的利益。而对于这一行动可能会给市中心南部地区的工人阶级带来的巨大损失,他可能比丘吉尔体会得更深切。他一想到要“扮演上帝”,由政客们决定人的生死,就感到心神不宁。但如往常一样,丘吉尔占了上风。

历史学家们至今仍在就这一行动是否成功进行着争论。一旦齐格扎克和嘉宝发出的假情报被曝光,伦敦南部的居民就会知道自己被利用了,他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认识到这一点后,英国情报机构军情五处决定把这些假情报统统销毁。然而,纳粹德国始终没有调整目标。一位科学顾问促成了这一行动,他的父母就住在伦敦南部,他的母校也在这里(他说:“我知道我的父母和母校都会愿意接受这一决定”),他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据估计这一行动会拯救多达1万人的生命。[5]

到1944年8月末,V1飞弹的威胁已逐渐减退,这不仅是因为英国从天空和地面击落“小飞虫”的概率得到了提高,更重要的原因是位于法国北部的飞弹发射场已被挺进的盟军占领了。1944年9月7日,英国政府宣布对抗飞弹的战争已经结束。[6]V1飞弹造成了约六千人死亡。伦敦南部地区的克里登、宾治、贝肯汉姆、达利奇、斯特里汉姆、刘易舍姆等地被炸得满目疮痍,仅克里登一地就有57 000座房屋被毁。

尽管如此,如果没有双面间谍所起的作用,可能会有更多的建筑被毁,更多的人丧生。在做这个决定时,丘吉尔可能没怎么失眠。他每天都面临着许多折磨人的道德困境。但以上提及的这个困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同一个著名的哲学谜题相切合。

而这个谜题就是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

第二章 岔 道

曾经取人性命怎能没有罪恶?

——圣奥古斯丁

一个男人站在铁道边,突然他看到一辆失控的电车正朝他呼啸而来。显然,刹车失灵了,而前面有五个人被捆绑在铁轨上。如果这个人什么都不做,这五个人将被电车轧死。幸运的是,他身边有一个开关,只要扳动开关,就能让失控的电车转向另外一条铁轨,即他面前的一条铁路支线。不妙,又出差错了:他看见另一条铁轨上也绑着一个人,改变电车的方向肯定会让这个人送命。他该怎么办?

从现在起,我们将把这一困境称作“岔道困境”。岔道困境与丘吉尔曾经面对的谜题肯定有所不同,但二者之间也有相似之处。当时的英国政府面临着一个抉择:要么无所作为,要么通过提供虚假情报让德军改变“小飞虫”的弹道,以拯救人们的性命。死亡的对象会因此不同,而且数量会变少。改变电车的方向也会同样救人性命,虽然另一个人会因此丧命。

大多数人似乎相信,不但可以而且应该让电车转向那条铁路支线——这是道义的选择。

“岔道困境”的其中一个版本第一次出现在1967年的《牛津评论》(Oxford Review)上,这一版本后来重印在一本题词是“追忆艾丽斯·默多克”的杂文集中。[1]这本书的作者正是在二战中与艾丽斯·默多克共居一室,在英国政府面临类似“岔道困境”的抉择[2]时蜷缩在西弗斯地的浴缸里的那个人。菲利帕·彭桑切(后来被称为菲利帕·福特)肯定没想到,她的这个在一本艰深难懂的期刊上,用一篇长达14页的文章进行阐述的谜题,后来不但催生了一个迷你学术产业,而且开启了一场延续至今的争论。

这场争论吸引了哲学史上最为著名的道德思想家——从阿奎那到康德,从休谟到边沁,并且捕捉到了我们道德观中最为基本的矛盾。为了检验我们的道德直觉,哲学家们想出了各种各样的超现实场景:活板门、大转盘、拖拉机,还有吊桥。而在上文提到的那个场景中,电车正在冲向五个倒霉的人,读者会想到许多拯救他们的方法,但代价是牺牲另外一个人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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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岔道。你站在铁道边,突然看到一辆失控的电车正朝你呼啸而来。显然,刹车失灵了,而前面有五个人被捆绑在铁轨上。如果你什么都不做,这五个人将被电车轧死。幸运的是,你身边有一个开关,只要扳动开关,就能让失控的电车转向另外一条铁轨,即你面前的一条铁路支线。不妙,又出差错了:你看见另一条铁轨上也绑着一个人,改变电车的方向肯定会让这个人送命。你该怎么办?

一般而言,受到死亡威胁的五个人是无辜的,他们本来不该遭此劫难。为了救这五个人而要杀死的另外一个通常也是完全无辜的人。这五个人同这一个人之间一般也没有瓜葛,他们非亲非故,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恰巧遭遇了同一场灾难。

我们很快就会遇到“胖子”。我们如何对待他是本书的核心谜题,这一谜题已经困扰了哲学家们近半个世纪。关于这一话题已经发表了太多的文章,所以一个幽默的新词应运而生——“电车学”。[3]

作为电车学已经进入大众意识的证据,发生在英国首相身上的例子常被使用。2009年7月,在进行TED直播演讲时,一个提问者向戈登·布朗提出了下面这个具有迷惑性的问题。“你在美丽的海滨度假,有人报告说发生了大地震,一场海啸正朝海岸袭来。海滩的一头有一座房子,里面住着一家五口的尼日利亚人,海滩的另一头住着一个单身的英国人。你的时间只够通知其中一家,你会怎么办? ”在听众的窃笑声中,布朗先生——不愧是个政客——巧妙地规避了前提,答道:“用现代通信方式警告双方。”[4]

然而,有时候你不可能警告双方,更不可能拯救所有的人。政客们的确需要做出生死抉择,医疗系统的官员也是如此。医疗资源有限,是资助一种药品的开发以拯救X个人的性命,还是资助另一种药品去拯救Y个人的性命,当一个医疗机构面临这一选择的时候,其实遇到的就是“电车难题”的一个变体,只是这一变体不涉及杀死谁的问题。[5]

我们将会看到,电车学已经衍生出了细微但重要的差别。比如,是救五个人还是救一个人,是否要为救五个人而牺牲一个人。纽约州北部的美国陆军西点军校是培养未来军官的地方,作为哲学和“正义战争”理论必修课的一部分,所有的学生都必须学习电车学。辅导员称,这有助于区别美国发动的战争与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一方是瞄准军事设施,并知道攻击肯定会伤及平民;另一方则是故意瞄准平民。

哲学家们就电车情境是否涵盖这一差别存在争议。电车学虽然由先验派哲学家发明,但现在已经不是他们的专属了。过去十年里显著的哲学潮流是,哲学越来越多地接受了来自其他领域的影响和观点。电车学就是对这一观点最好的诠释。过去十年中,这一伦理学的分支与许多学科发生了交汇——包括心理学、法学、语言学、人类学、神经系统学以及进化生物学,就连哲学最时尚的分支——实验哲学,也参与其中。从以色列到印度再到伊朗,都有人从事“电车难题”的相关研究。

一些电车学文献实在太过复杂,因此一位哲学家曾愤怒地说道,这些文献“使《塔木德》相比之下就像是《经典荟萃》(指的是一套基础学习指南丛书)”。[6]的确,对于旁观者而言,铁轨和电车的奇怪事件看似一个无害的玩笑——仿佛是为久居象牙塔的人设计的填字游戏。但其核心是对与错的本质,以及我们如何作为。有什么能比这更重要呢?

第三章 开山之母

我认识到了原子弹的悲剧性。

——哈里·S·杜鲁门总统,1945年8月9日,名为“胖子”的原子弹被投放到长崎当日

菲利帕·福特(被朋友称作皮普)——电车学的缔造者——相信她提出的电车困境有一个正确答案(因而,也有一个错误答案)。

福特生于1920年,像许多同时代的人一样,她的伦理观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残酷的背景下逐渐成形的。但当1947年她开始在牛津教授哲学时,“主观主义”依然阴魂未散,甚至可以说是仍在毒害着学术界。

主观主义认为,不存在客观的道德真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主观主义遭到了奥地利首都的一些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的围攻。这些人被称作“维也纳学派”。维也纳学派发明了“逻辑实证主义”,认为一个命题如果有意义,就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标准中的一个:要么它必须能够自证(例如,2+2=4或者“所有电车都是交通工具”),要么它必须能够通过实验加以证实(例如,“月亮是奶酪做的”,或者“前面五个人被捆在铁轨上”)。其他所有陈述在字面上都没有意义。

这些没有意义的命题包括单调的道德判断,如“纳粹党用毒气杀死犹太人是错误的”,或者“英国人通过小伎俩改变‘小飞虫’的弹道的做法是合理的”。乍看之下,这一说法有些古怪:这两个命题听起来都有道理,至少第一个看似不证自明,不像是语言的杂乱堆砌,比如“弹道‘小飞虫’耍花招英国改变合理的”,这简直就是胡说八道。那我们该如何理解道德陈述呢?曾经参加过维也纳学派讨论的英国哲学家A.J.艾耶尔给出了一个答案。[1]虽然后来他认为逻辑实证主义“最主要的缺陷在于几乎全部理论都是虚假的”[2],但有一段时间他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忠实拥趸。艾耶尔发明了被蔑称为“呸——万岁”的理论。[3]如果我说:“纳粹党用毒气杀死犹太人是错误的”,最好的翻译就是“纳粹党用毒气杀死犹太人:呸”。同样,“英国人通过小伎俩改变‘小飞虫’的弹道的做法是合理的”大致可翻译成“英国人通过小伎俩改变‘小飞虫’的弹道:万岁,万岁!”

在菲利帕·福特事业的起步期,第二次世界大战集中营里遍布的极端恐怖依然存在,并且萦绕着她。那种认为道德陈述可以缩减成为观点和个人喜好,成为“我赞成”或者“我反对”,成为“呸——万岁”的想法,让她心生厌恶。

但福特不仅仅与“伦理情感主义”十分不合拍,也没时间研究另外一个哲学流派,这一哲学流派叫作“日常语言哲学”,曾经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牛津等大学中风靡一时。日常语言运动认为,在哲学问题被解决之前,人们应当首先注意语言在日常应用中的微妙之处。哲学家们花费时间解构我们在使用“失误”和“意外”[4]这两个词时表现出的细微差别。在演讲或者授课中发言的学生肯定会被问到这一问题:“当你说……的时候,你到底想表达什么?”福特的学生称当时她尽职地讲授这种方法,但却没有全身心地投入,她之所以讲授这一方法,仅仅是为了让学生们通过考试。

福特不是天生的老师。她热情洋溢、善于鼓励,但令人生畏。她的脸长而高贵、声音圆润,据学生回忆,听起来“像一个贵妇”。[5]就第一印象而言,如果说她出身英国贵族,可能说对了一半。她的父母在西敏寺举行婚礼时,适逢一年中的盛大活动。她的父亲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英雄威廉·西德尼·本斯·彭桑切上尉,根据福特的描述,他的日常生活就是打猎、钓鱼和摄影。福特家的房子高大气派,但虽然她整日被家庭教师包围着,却几乎没受过正规教育,因为当时的文化认为女子教育既不可取也不值得(福特的字一直写得很难看)。当皮普得到在牛津大学就读政治学、哲学和经济学专业的机会之后,所有人都为之震惊,当时一个朋友安慰皮普的父母说:“至少她看起来不怎么聪明。”[6]

福特从来不反感知识分子的架子,但大学把她从来自家庭的傲慢中解放了出来。她从不宣扬自己显赫的出身,但也从不掩饰。在英国对德宣战一个月之后,她的大学生活正式开始。在战争中,当大多数女大学生都用朴素的布料自己缝制裙子时,菲利帕的衣着却很时尚,而且始终“明显不是自己做的”。[7]她因此受到了她的经济学导师托米·巴洛格(后来成为巴洛格爵士)的青睐。巴洛格是一个聪明、盛气凌人、善于调情的犹太裔匈牙利流亡者,后来成为了哈罗德·威尔逊——富有魅力的“情绪法西斯主义者”[8]——的顾问。巴洛格有过多次恋情:据福特的教学搭档讲,皮普忍受了持续的爱情攻势,最后在巴洛格以浓重的口音向她求婚时拒绝了他。[9]

但菲利帕·福特的家谱只有一半是英国的:她母亲的家族更为显赫。艾斯特在1893年生于白宫,是美国第22任总统和第24任总统的女儿。这听起来似乎是个逻辑谜题,因为从来没有女人担任过这一职务。但“第22任总统”和“第24任总统”的(用哲学家的话说)指代是相同的。民主党人格罗弗·克利夫兰是福特的外祖父,也是唯一一位两届任期不连续的总统。

福特痴迷于外祖父的人生经历(并且对外祖父也比较了解),但那些“过去”的事不是夸耀这种祖孙关系的理由。在公众场合,她更乐意提到父亲家的一位亲戚:伯纳德·彭桑切,一个板球运动员,他发明了板球最复杂的传球方法——外曲线球。

3.1 四人同居

战争结束后,菲利帕·福特说服了她就读的学院,后来成为女子学院的萨默维尔学院,再聘请一位哲学家——伊丽莎白·安斯克姆,她对电车学的作用虽然不直接,但至关重要。和福特一样,安斯克姆也没有博士学位:在当时,博士头衔是个耻辱,人们通常把它视作你不能直接胜任教职的标志。安斯克姆研究古希腊罗马文学,据说在答辩中,有人问她“关于你所研究的这段历史时期,你不想跟我们说点什么吗?”[10]虽然她的回答是“不想”,但仍旧获得了一级学位。她留短发、抽雪茄、用带杯托的茶杯喝茶、戴单片眼镜、穿长裤——甚至还有一条是豹皮的。她的声音如单簧管般甜美,但有时她却说出噎人的粗话。

福特和安斯克姆做了很多年的知己兼同事,共同怀有对主观主义的极端厌恶。福特的学生回忆,这两个萨默维尔学院的导师午饭后会回到公共休息室,分坐在壁炉的两侧进行冗长的哲学讨论。[11]福特经常说,安斯克姆教会她很多东西,而且认为她是自己生活的那个时代最好的哲学家之一。尊敬也是互相的:当年轻的毕业生托尼·肯尼来到大学城,安斯克姆告诉他,福特是他在牛津唯一应该关注的道德哲学家。

20世纪40年代后期,研究理论哲学的女性还很少见,牛津更是大男子主义的堡垒。所以那一代人中不仅产生了安斯克姆和福特,而且产生了艾丽斯·默多克(她在福特的鼓励下申请了附近的圣安学院的职位),这确实值得一提。英雄惜英雄,所以这三个人的学术和个人生活紧密地缠绕在一起也就不足为奇了。她们之间有争吵也有和好,有忠诚也有背叛,在一些哲学问题上达成共识,在另一些问题上分道扬镳。当皮普和艾丽斯在伦敦共居一室时,M.R.D.福特是默多克众多的追求者之一。他后来成为了特别行动组(the Special Operations Executive)的著名历史学家,那是一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敌后工作的秘密组织。在战争中,他是一名英勇的特工,空降到敌后执行任务。他认为跳伞具有“强烈的感官刺激——除了和合适的人做爱之外,概莫能及”。[12]

当然,刺激和危险是并存的。1944年,M.R.D.福特被捕并险些丧命,就在那时默多克冷漠地抛弃了他而转向了托米·巴洛格。默多克后来开始憎恨巴洛格,称呼他为撒旦和“聪明得可怕的犹太人”。[13]但这件事让M.R.D.福特的内心受到了摧残。[14]默多克在回忆往事时写道,菲利帕在1945年嫁给M.R.D.福特,“十分成功地挽救了我的行为造成的后果”。[15]由交换伴侣引起的复杂情况让两个女人的关系紧张了好几年。默多克给福特的信中写道:“失去你,而且以这种方式失去你,是我经历过最糟糕的事。”[16]

战争结束后,福特一家定居在牛津北部。这样的安排至少是个好的开端,尽管M.R.D.福特因为没有拿到政治学、哲学和经济学的一级学位而几乎被彻底压垮。皮普把这一消息告诉他之后,他的整个后半生都在做一件事,那就是扩充一个有过同样遭遇的人的清单。在50年代后期,菲利帕离婚了,她对此毫无心理准备并受到了很大的精神伤害。在M.R.D.福特的回忆录中,他用两行文字解释了原因:“我一直渴望着要孩子,但她却不能生育。我感觉自己是个可怕的无赖,所以走出了她的生活。”[17]

离婚至少促成了福特和默多克的和解,如此一来她们把四角恋的每个角都连起来了,而且彼此之间还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与此同时,福特和安斯克姆的关系却紧张起来。因为福特是无神论者,而安斯克姆却是个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这一世界观的分歧越来越大,最终大到不能用共同的哲学兴趣来弥合。

尽管如此,她们的确有着共同的哲学兴趣和研究方法。除了一致声讨“呸——万岁”理论之外,安斯克姆、福特和默多克都关注着“美德”。在具体的道德困境中回答“我该怎么办”这一问题时,一种回答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比如,说实话的义务。而另一种实用主义的回答则认为,行为的结果才是关键,不论这一行为是救了最多的人,还是产生了最多的快乐(人们认为是安斯克姆用鄙夷的态度将“结果论”这一词语引入了哲学)。但吸引福特、安斯克姆和默多克的第三种思维方式,在当时几乎被完全抛弃了,尤其是在牛津大学。由于受到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著作的启发,她们强调品格的重要性。[18]一种行为之所以是好的,是因为它体现了一个正直的人的行为。这些品格包括自尊、节制、慷慨、勇敢和善良,据说福特把“诚实”作为首要品格。[19]

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并不是参考的唯一来源,一位更近期、更有争议的人物也被频繁提及,那就是维特根斯坦。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于1889年出生于维也纳,1951年卒于剑桥。他有着让人着迷的天才般的文风,再加上令人折服的魅力,这些都让他成为英美世界最负盛名的哲学家。

安斯克姆深受这个奥地利人的影响。在二战中,她到剑桥做研究员。维特根斯坦在战争期间先是在医院当搬运工,后来在纽卡斯尔的实验室当技术员,但他最终回到了剑桥教书。安斯克姆听了他的课程,并经常跟他进行长达数小时的谈话。他充满爱意地称她为“老伙计”。安斯克姆的作品风格特异,她很难被称作维特根斯坦的弟子——维特根斯坦也从来不收弟子——但其作品却深深地打上了维特根斯坦的烙印。当别人表达所谓的深奥思想时,她总是把这些思想潜在的荒谬性无情地公之于众。同安斯克姆辩论就如同被扒皮一样痛苦。

就像许多同维特根斯坦有过接触的人一样,安斯克姆开始拥有了他的特质,比如当她在研讨或授课中停下思考时那令人不安的沉默,双手如同老虎钳一样托着下巴的姿势,以及在激烈的哲学辩论中苦苦思索过的表达。据说她甚至还有了一点儿奥地利口音。有人发现了她认真得有些做作,但可以肯定的是她对哲学的态度十分严肃。维特根斯坦曾说服许多有才华的学生放弃哲学。但对哲学而言幸运的是,伊丽莎白·安斯克姆坚持了她的职业。她曾经对一个朋友,当时还没授勋的托尼·肯尼说道:“我头脑中的思想无一不是维特根斯坦传授的。”安东尼·肯尼爵士后来补充说:“我有时候会想,我头脑中的思想也无一不是伊丽莎白传授的。”[20]

安斯克姆把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传给了福特。终其一生,福特发表了几本论文集,但只出过一本书,《先天的善》(Natural Goodness)。这本书开头就提到了维特根斯坦以及他在牛津做过的两次讲座中的一次。根据福特的回忆:

维特根斯坦打断了一个人的话。这个人意识到了他要说的事情尽管很迫切,但明显很荒唐,所以试图说一件更合理的事。维特根斯坦说,“停!说你想说的话。要直率,这样我们才能继续。”在研究哲学的时候,你不能排除或者整理那些原始的困扰着你的想法,而应该花时间去思考,这条建议在我看来很有用。[21]

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谜题本身是自然的,构成简单,只是由于观念的混乱才成为谜题,因此可以通过分析语言加以解决。哲学的目的是“告诉苍蝇如何飞出瓶子”。[22]福特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口头方法,指的是两个人进行治疗性的谈话,一个人试图解释某种深奥的真理,而另一个人则尽力揭示其肤浅。也许在牛津每天的饭后辩论中,她都把自己想象成那只被困的苍蝇,而安斯克姆是帮助她指引出路的人。

对维特根斯坦而言,很难想象有比电车学更为生僻的哲学分支了。一方面,维特根斯坦不相信哲学能够对道德有所裨益。更重要的是,关注于假设谜题的细枝末节,无休止地重新审视一大堆有着细微差别的情景,这同他的风格正好相反——他关注的是逻辑和语言的最基本问题。这能让我们猜到,如果福特看到她无意间开创的这一亚学科的蓬勃发展时,她会作何感想。

3.2 总统的学位

我们的哲学家们还在其他方面有着共同点。对她们而言,道德哲学不仅仅是抽象练习,局限在修葺整齐的中世纪大学的院墙之内,它有实际意义。她们关注世界上发生的事,并认为她们有义务这么做。这样的行为并非作为道德哲学家的专属,而是作为人类所应承担的普遍义务。

20世纪40年代时,一小群人成立了一个饥荒救济的委员会,福特是成员之一。当时一张报纸上刊登了广告,为牛津中部百老汇街的一家慈善商店招聘分拣捐赠物品的志愿者,福特就去应聘了。这家商店接受人们捐赠的物品,然后再变卖。在成立初期,捐赠的物品甚至有假牙和一头活驴。[23]现在这一组织已经有所发展,乐施会(Oxfam)在一百多个国家运营,并拥有1 500家店铺。

当时的政治是按照冷战的格局运作的,福特积极支持东欧的流亡者和移民,尤其是在1956年起义之后的匈牙利移民。1975年,她和托尼·肯尼应邀赴南斯拉夫举办讲座。他们听到谣言说一个当地哲学家米哈伊尔·马尔科维奇在他们到达之前被捕,于是便起草了一份尖锐的抗议文件准备进行散发,并将其藏在行李中。当他们携带这一违禁品通过海关时,两个人都很担心被捕。但是他们的努力其实是多此一举——马尔科维奇博士就在前来欢迎他们的人群中。

安斯克姆也在时政的刺激下行动起来。这里举两个例子。1956年,有人申请授予美国第23任总统(1945—1953)哈里·S·杜鲁门牛津大学荣誉学位。在许多事情上,西欧要感谢杜鲁门。在1945年接替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他见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最后岁月。战后几年中,柏林空运突破了苏联对城市西部的封锁,马歇尔计划将大批资金注入这一地区进行经济重建,而且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为西欧国家提供了保护伞。

为授予荣誉博士学位进行投票通常只是例行公事。但由于授予人是杜鲁门,漂亮的17世纪建成的谢尔登剧院,也就是投票地点被围得水泄不通。安斯克姆写道,学术界听到了她反对这一行为的风声,于是他们如同“被鞭子赶着去投赞成票”。圣约翰学院的教授们说道:“妇女们要在学位授予仪式上捣乱;我们得去制止她们”。[24]据一位目击者回忆[25]

安斯克姆女士站起身,(在副校长允许她用英语发言后)发表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演讲反对将牛津学位授予一个“按下了发射原子弹按钮的人”。

当时的《牛津邮报》报道,安斯克姆的行为引起了“轰动”。[26]国家级的报纸也报道了她的行为。在去掉多余的修辞后,安斯克姆问道:“如果你非要授予这个荣誉,那么尼禄、成吉思汗、希特勒或者斯大林是否也该得到这一荣誉?”

美国人把1945年8月投放到广岛的原子弹叫作“小男孩”,把三天后的8月9日投放到长崎的原子弹叫“胖子”。这两枚原子弹当时共造成150 000~245 000人死亡,辐射在之后几年中又造成数万人死亡。杜鲁门说,他下令投放原子弹——这是在历史上唯一一次使用核武器——是为了让日本投降以让战争早日结束。一周之内,裕仁天皇宣布了日本的投降。

安斯克姆认为,把杀死无辜的人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就是谋杀,对于那些将杜鲁门的这一决定评价为“富于勇气”的言论,她感到不解。她对聚集的学者们说道:“有人会说,杜鲁门先生在做出这一决定时表现出了很大的胆识,但我想知道他会丢掉什么。我想说的是,他会丢掉一件东西,那就是牛津的荣誉学位。”

很多不确切的记录记载了投票时发生的事。牛津大学的档案表明,当时没有官方统计,是否授予杜鲁门荣誉学位的提议由人们高喊“支持”或“反对”来决定。事实上,至少有另外两个人支持安斯克姆[27],那就是菲利帕和她当时的丈夫M.R.D.福特。菲利帕同安斯克姆同样有着对炸弹的恐惧,但她的丈夫却认为向广岛和长崎投放炸弹缩短了战争并拯救了许多人,因此是完全合理的,他之所以支持安斯克姆只是出于个人忠诚。[28]安斯克姆后来写的一本关于“杜鲁门先生的学位”的小册子就献给了那些说“反对”的人。

安斯克姆对杜鲁门按下原子弹按钮感到愤怒,其全部原因都围绕“意图”这一观念展开,并将在接下来的章节中进行讨论。杜鲁门是故意要杀死无辜的平民吗?了解她对意图的剖析是帮助我们理解她对其他道德问题所持观点的钥匙。虽然安斯克姆在杜鲁门问题的立场上得到了福特的双手赞成,但她们在性问题——具体而言,关于避孕和堕胎——上的看法却针锋相对,这一分歧导致了她们之间的决裂:“[安斯克姆]是比罗马教皇更加狂热的天主教徒。”福特说。[29]

在动荡的60年代,那个女权觉醒和性解放的年代,安斯克姆激烈地为罗马天主教会禁止避孕的教义进行辩护,并积极支持已婚夫妇要进行有规律的性生活。当乐施会在发展中国家推广计划生育政策时,她与福特起了争执,并撕毁了她的乐施会入会通知书。她十分随意地使用“谋杀犯”一词,不只用来称呼杜鲁门总统,而且用来称呼几乎所有选择堕胎的妇女。

堕胎的道德问题引起了哲学家之间的激烈的争论,福特和安斯克姆都曾就这一问题写过哲学论文。当然,对堕胎行为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仍有争议,然而在大多数发达国家,堕胎在法律层面已经得到解决了。然而当初在福特将她的哲学辩论技巧用到这一问题上时,情况却并非如此。美国要等到1973年里程碑式的“罗伊诉韦德案”后才能确定妇女在堕胎上的权利,但英国国会在1967年10月就通过了堕胎自由法。也是在这一年,菲利帕·福特在《牛津评论》上发表了她的文章《堕胎问题与教条双重影响》(The Problem of Abortion and the Doctrine of the Double Effect),正是这篇文章推动了电车学的面世。

第四章 兰道夫伯爵的第七个儿子

[电车难题]一个可爱又可恨的难题。

——J.J.汤姆逊

兰道夫伯爵的第七个儿子在1225年初生于那不勒斯附近。这个叫托马斯的男孩不但具有杰出的才华,而且表现出了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最高尚的两种品德是坚韧与节制,这两点在他的身上有多处体现。他的家人本想让他当一名本笃会的修士,但他却决定当一名多明我会的修士,这让全家都大为震怒。本笃会修士与世界没什么交集,而多明我会则认为不该生活在与世隔绝的修道院里,而应该去游历、弘法、传播福音,并依靠捐助生活。当时为了挫败托马斯的计划,兄长们在他喝泉水时抓住他,并把他押到家族的一个城堡中,一关就是两年。为了打破他禁欲的誓言,他的兄弟们把一个漂亮的妓女安排在他的住处。托马斯一见到妓女就跳了起来,从火里抓起拨火棍,逼迫她离开房间。[1]

最终他逃脱了囚禁,到德国跟随一个有才华的多明我会修士修行,正是这位修士培养了托马斯对亚里士多德的敬爱。后来托马斯在许多地方讲学,比如巴黎、罗马和那不勒斯。他不论走到哪里,都身着多明我会标志性的白袍子和黑斗篷。直到1274年逝世之前,他一直笔耕不辍,对亚里士多德的许多范围广泛思想深邃的著作进行注释。

半个世纪之后,兰道夫家族的这个子孙将被封为圣徒。要成为圣徒,一个人就要在死后施展奇迹(以示他存在于天堂并能够拯救民众于水火)。而另一种受上帝垂青的标志就是在活着时施展奇迹。托马斯在制造奇迹方面并不出众,他更喜欢读书和写作,但仍然有几个人证实了下面的故事:在意大利,他弥留的最后几天里已经拒绝进食,但突然说想吃鲱鱼。很不幸,在意大利沿海根本没有鲱鱼。接着鱼贩带来了他经常贩卖的沙丁鱼,但当他打开其中一个鱼篓时,所有人的惊呆了,里面是满满的鲱鱼。

信徒们至今仍在图卢兹的圣徒墓祈祷希望获得消除痛苦的方法,并且笃信这个故事。甚至非天主教徒也敬仰圣托马斯·阿奎那。许多天主教徒将其奉为天主教信仰的卓越神学家,而世俗哲学家也承认他在精神哲学、形而上学和自然法等方面承前启后的贡献。他的道德哲学著作至今仍有现实意义。尤其是他提出了区分战争正义与非正义的原则,并且是第一位将一个重要原则解释清楚的哲学家。阿奎那认为,故意的杀戮永远都是非正义的,但如果一个人受到威胁,而唯一能够救命的方法是杀死攻击者,那么这种杀戮在道德上是被允许的,只要杀戮的前提是为了自保,而不是取人性命。这就是双重结果原则(the Doctrine of Double Effect,DDE)的论点。[2]

4.1 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两个

菲利帕·福特是一个谨慎的知识开拓者。托尼·肯尼曾回忆道:“她就像登山者,必须先确定她的脚已经站稳后才会迈出下一步。”[3]福特更善于自我否定。她曾说道:“我一点儿都不聪明。说实话,我思考问题的速度很慢,但我确实对重要的事物有着敏锐的洞察。如果说最好的哲学家都是集聪明与深邃于一身,那么我还是更愿意拥有良好的洞察力!”[4]

在1967年的一篇开创性的文章里,她的哲学洞察力将她引到了道德哲学领域最具争议的层面中。这篇文章的全名是《堕胎问题与教条双重影响》。在这篇文章中,福特拒绝将DDE作为谴责堕胎的武器。

DDE最早是由托马斯·阿奎那提出的,福特对DDE的解释为“一个结果是人们可以预见到的其自发行为的结果,另一个结果是严格意义上的故意”。[5]后来她还补充道:“当提到‘双重结果原则’时,我指的是有时候可以允许一件一个人并非直接故意的事情通过间接故意的方式发生。”之所以被称为双重结果原则,是因为一些行为存在两个共存的结果:一个是希望发生的结果,另一个是能够预见到但不希望发生的结果。

文学上的例子来自于尼古拉斯·蒙萨拉特的《沧海无情》(The Cruel Sea)。[6]这本书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大西洋战争为背景。讲述了一支英国商船队遭到了德国潜艇发射的鱼雷的攻击,许多船只沉没,海上有许多生还者等待救援。一艘英国巡洋舰的指挥官面临着一个抉择:在明知大爆炸会杀死生还者的情况下,是否发射深水炸弹炸沉德国的U型潜艇。他也知道,如果他不这么做,U型潜艇将继续为所欲为,摧毁一艘接一艘的商船。最终,他发射了深水炸弹。在决定要炸沉U型潜艇的时候,指挥官预见到了但并非故意造成了生还者的死亡。

故意和预见的区别就是DDE的核心。天主教只在极少的情况下允许堕胎,在天主教的解释中,DDE是其关键因素。大多数的堕胎行为都被认为是对胎儿的故意杀戮,但如果一个孕妇的子宫内有肿瘤,需要切除子宫以挽救生命,那其子宫中存在胎儿的事实就变为次要因素了。将子宫切除的目的不是要杀死胎儿(或者对胎儿造成任何影响),而是要治疗肿瘤。

DDE不仅对天主教至关重要,而且在其他领域也广为流传。一些非教徒很注意地避免使用源自宗教的信条,这是一种天真的立场,因为大多数哲学家的贡献都是在宗教框架内作出的。然而,DDE在道德常识中的重要地位能够缓和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之间的纷争。DDE影响了法律、影响了医疗,也影响了战争的规则。法律区分了“直接”或“故意”的意图和“间接”意图之间的区别。在医疗领域中,一些情况下允许给垂死的病人开药以减轻其痛苦,在这个例子中,医生可以预见到但并非故意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是医生绝不被允许开药故意致患者死亡。在一些情况下允许在战争中瞄准军事设施,即使预见到这将造成一些平民的伤亡(即那个糟糕的委婉说法“附带伤害”);而不允许故意瞄准平民。

可以给DDE一个更加准确的定义。通常认为它由四个部分组成,尽管这一提法并非被所有人接受。在下列情况中DDE开始发挥作用:

●人们觉得这一行为与其造成的伤害互相独立,而行为本身没有错;

●不论从手段还是从目的而言,当事人都想做好事而不想造成伤害,尽管他能够预见到伤害;

●不造成伤害就不可能做好事;

●造成的伤害同想做的好事相比并不十分严重。

瞄准一个军事设施的合理性解释了DDE的适用范畴。根据DDE,要使在预见到会伤及平民的情况下袭击军事设施合法化,那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袭击军事设施本身必须不是错误的。(2)袭击军事设施必须是有意的行为,而造成平民伤亡则是无意的。(3)如果不造成平民伤亡就不可能袭击军事设施。(4)平民伤亡的坏处和袭击军事设施带来的好处相比不能过于严重。

不论我们是否意识到,当我们每天面对从关乎生死的大事到鸡毛蒜皮的小事,需要做出支持或反对的判断时,DDE都发挥了作用。正如哲学家安东尼·肯尼爵士所说:“让甲而不让乙当教授,因为甲比乙更优秀,但同时也知道这样会让乙生气,这和仅仅为了让乙生气而让甲当教授,肯定有区别——这两种情况我都见过。”[7]研究显示,多数人从直觉上认为DDE很有吸引力(见第九章)。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信服。美国哲学家托马斯·斯坎伦认为,DDE的支持者应该承担这样一种责任,即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认真看待该理论。“为什么故意为之的后果与仅仅预见到的后果之间应该有道德上的区别,关于这一点,至今还没有人给出令人满意的理论解释”。[8]而且,对DDE也存在一种有实际意义的担心,就是它可能被用作逃避或者推卸责任的借口——尤其是代表国家做出行动时。如果国防部长下令对邪恶的敌人进行了一次非常有效的突袭之后却说:“我知道轰炸会造成村民的伤亡,这令人感到遗憾,但这只是行动产生的小小的副效应。”我们是否该满意呢?

4.2 医院谋杀案

电车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构想出许多“电车情景”并记录下显示出的(最好是)强烈的道德直觉,然后人们尝试着形成一条或几条看似合理的原则来统一或者解释这些直觉。这些原则必须本身具有一定的直觉上的合理性,不应该让人觉得牵强。一旦确定,这一原则就可以被移植到现实中解决真正的困境。

DDE是用来解释我们直觉的一种可能的原则。为了在其文章中发掘DDE的正确性,菲利帕·福特描述了几个虚构的思想实验,其中一个是关于一个胖子的——但这不是作为本书主角出场的那个胖子。福特的思想实验中提到的胖子被卡在一个山洞里,他的头露出洞口,可以呼吸,但他后面有一队洞穴探险者,无法逃脱。福特写道:“显然,正确的选择是坐下来等胖子变瘦;但哲学家们却安排了另一个场景,即洪水从洞里不断上涨。”[9]你有一捆炸药,问题是,你能用炸药把胖子炸死吗?

电车只出现在了这篇文章的第二十三页。其实,在最初的形式里,这一思想实验与通常的描述在几个细节上与现在的版本有所差别。福特让我们想象,面对这一困境的人不是站在铁轨边的旁观者,而是驾驶交通工具的司机。更细微而具体的区别是,司机驾驶的交通工具不是火车,而是一辆无害的、缓慢行驶的电车(tram)。福特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现实世界中电车已经基本被淘汰了。在人类发明的所有交通工具中,电车既安全又难以失控,尽管在过去的两百年间最负盛名的加泰罗尼亚建筑师安东尼·高迪,恰恰是于1926年在巴塞罗那被电车撞倒,并于几天后逝世的。(在被询问时,电车司机说他看到一个像流浪汉的人横过铁路——而当时已经没有减速的时间了。)但福特一开始构思的是“电车”,而不是“火车”,而当这个虚拟的思想实验被传播到大西洋彼岸的美国之后,故事中的交通工具变为了“美式电车”(trolley)——电车学由此而生(这对英国读者而言是个不恰当的字眼,因为他们印象中的trolley是在超市疯狂采购时塞满豌豆和洗衣粉的手推车)。

福特把她描述的情景(我们称之为“岔道”的场景,也就是似乎应该调转电车或者火车的方向来拯救五个人的性命,尽管这么做会牺牲掉另一个人的生命)与另外一些类似的情况进行了比较。这些情况大概如以下所述。想象一下,有一个病人需要一单位剂量的药才能活命,而另外五个病人每人只需要五分之一单位剂量的药就能活命:我们该怎么办?福特再次认为,可以为了救这五个人的命而让一个人死亡。现在来看看器官移植的案例。设想有五个重病患者,都需要器官移植。有两个需要肾脏,两个需要肺,一个需要心脏。如果今天得不到器官,他们就会死亡。幸运的是,一个有着匹配血型的无辜的健康年轻人来做年度体检。外科大夫是否应该把他杀死,把他的器官取出来救这五个垂死之人的命呢?一般我们会觉着这个提议糟糕透顶。[10]

我们将要遇到的胖子会使同样的难题更加戏剧化。问题在于,在以上这两种案例中,我们的道德反应为何不同——在与“岔道”问题相似的案例中,杀死一个人来救五个人,在道德上可以接受,而在器官移植一类的案例中,则不能接受。这些模拟的思想实验中令人不安的问题在于,虽然大多数人能够对这些困境做出即时、强烈和不可动摇的反应,但却说不出为何会感觉如此强烈,他们也想说明差异,但很难能够提出强有力的区分原则。[11]

然而DDE似乎提供了这样一个原则。在岔道情景中,毕竟我们不希望杀死那一个人以换取另外五个人的生命,但在第二个情景中,由于那个健康的年轻人的器官能救五个患病的人,如果我们杀死了他,那么我们就表现出了一种故意杀人的意图。在岔道情景中,如果在你改变了电车行进的方向之后,铁轨上的那个人不知怎地挣脱了捆绑并在千钧一发之际得以逃脱,那么你会感到高兴,因为你不但避免了撞死那五个人,而且也没有让其他人因此受伤。但对于第二个情景而言,你需要他的死亡——如果他看到一个护工拿着棒子接近自己而起了疑心,从而成功地逃脱了,那就宣告了另外五个人的死亡。事实上,他的死亡是拯救五个病人性命的条件。

一会儿再说这中间的差别。福特认为,我们不需要依靠DDE来解释我们在这些情景中的直觉反应。她提出了另一种解释:我们既有消极的义务,也有积极的义务。消极的义务是不要伤害他人的生命(比如杀了他们),积极的义务是帮助他人的义务。在岔道情景中,面对困境的是司机(而不是旁观者),既然司机发动了电车,他必须做出的可怕选择就是杀死一个人还是杀死五个人,而前者较后者更为可取。但在医院情景中,虽然外科大夫有拯救五个病人的积极义务,但这一义务与不伤害健康人的消极义务相冲突,并且前者的力度不如后者强。

在后续的一篇文章中,福特继续强调她所认为的要点。在岔道场景中,当事人只是将一个已然存在的威胁的方向进行了改变。失控的电车是移动的威胁,我们能做的只是把它推到别处。但在医院情景中,通过剥夺一个健康人的性命,我们导致了全新的威胁。

这是一次不错的尝试,但是否正确呢?菲利帕·福特是否解决了她自己的难题呢?

第五章 胖子、环轨和转盘

要始终认识到个人才是目的,

不要为了达到你的目的而利用他人。

——伊曼努尔·康德

我就是他,那个大胖子,

往工人的啤酒里羼水的人……

——音乐剧

我不想当胖子,

因为人们会觉得我很好笑。

宁可当瘦子,

我很高兴地努力成为一个。

——伊恩·安德森,《胖子》

(由杰斯罗·塔尔乐队表演)

菲利帕·福特是电车学的开山鼻祖,而麻省理工学院的哲学家朱迪思·贾维斯·汤姆逊则将这一学说发扬光大。受到福特思想实验的震撼,她撰写了两篇影响广泛的文章作为回应,并以“电车问题”作为标题。[1]

第一篇文章包含了许多她原创的思想实验,这些实验的虚构的主人依次为阿尔弗雷德、伯特、查尔斯、戴维、弗兰克、乔治、哈利和欧文,他们都面临着生死抉择。阿尔弗雷德恨他的妻子,所以就把清洁剂放进她的咖啡里杀死了她。伯特也恨他妻子,于是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误把清洁剂当奶油放进咖啡里而没有制止她。虽然伯特有清洁剂的解毒剂,但他没给妻子,从而导致了她的死亡。

在第二篇文章中汤姆逊引入了出现在本书标题中的胖子。

福特曾经将讲述为了救五个人而牺牲一个无辜的人的岔道情景与杀死一个健康的人并用其器官救五个病人的医院情景进行过比较。通过引入另一个电车困境,汤姆逊让这一对比更加残酷。

这回你站在铁轨上方的天桥上,看到电车沿着轨道呼啸而来,前面有五个人被绑在铁轨上。这五个人能获救吗?当然,道德哲学家在救人方面又做了狡猾的安排。有一个大胖子正在倚着栏杆看着电车。如果你把他推下天桥,他会跌在下面的铁轨上。他过于肥胖以至于他的块头足可以让电车颠簸着停下来。悲哀的是,这一做法会要了胖子的命,但却会救了那五个人。

你会杀死这个胖子吗?你应该杀死这个胖子吗?

对这个人肥胖的描述并非毫无意义,如果电车可以被任何体型的人阻止,而你恰巧站在一个胖子边上,也许你该做的不是把胖子推下去,而是纵身跳过护栏牺牲自己。这是一个勇敢而无私的举动,然而在这个事例中,这可能是无用的举动:因为根据假设,你的块头不够大,不能让电车停下来。

尽管胖子的体型是这一思想实验的必要组成部分,而且尽管胖子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一些人还是认为让人们关注他的体型有些欠妥。汤姆逊提到胖子的文章是在1985年发表的,当时学术界早已普遍认为对可能包含偏见性的语言需要慎重对待,尤其是当涉及种族、宗教、性别和性的话题时。然而人们并不认为过度肥胖的人是一个受到歧视的自我识别的群体,因此也就没必要进行语言审查。到2012年,英国一个议会机构提议,将管一个人叫胖子这种行为视为一种“仇恨犯罪”。在许多关于电车学的文章里,“胖子”一词经历了身体上或者至少是观念上的装扮:它被改成了“大块头的”人或者“很重的”人,或者腰围很大的人。还有,为了不让那些容易受伤的人受到心理上的伤害,有人发明了一个十分近似的哲学思想实验,不需要提到潜在的受害者的肥胖特质。这回你站在天桥上,旁边是一个背着沉重背包的人。这个人加上他的背包能够让电车停下。当然,你肯定没有时间解下背包背在自己身上再跳下去。救活五个人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背包客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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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胖子。你站在铁轨上方的天桥上,看到电车沿着轨道呼啸而来,前面有五个人被绑在铁轨上。这五个人能获救吗?当然,道德哲学家在救人方面又做了狡猾的安排。有一个大胖子正在倚着栏杆看着电车。如果你把他推下天桥,他会跌在下面的铁轨上。他过于肥胖以至于他的块头足可以让电车颠簸着停下来。悲哀的是,这一做法会要了胖子的命,但却会救了那五个人。你会把胖子推下去吗?

不论怎样描述——我还是使用传统描述方式中提到的“胖子”这个词——看起来DDE似乎还是有助于解释其中典型的道德直觉:我们可以在岔道情景中改变电车方向但却不能把胖子(或者背包客)推下去。根据之前的讨论,在岔道情景中你没有故意杀死铁轨上那个被单独捆住的人。但在胖子情景中,你需要这个胖子(或者背包客)落到电车和五个遇到危险的人之间。如果没有他,那五个人就会死。他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目的就是使电车在轧死五个人之前停下来。如果这个胖子主动跳下去,那他做出了光荣的牺牲。[2]但如果你把他推下去,那么你的行为就是把他当成了一件东西,而不是当成一个自主的人来对待。

同菲利帕·福特一样,汤姆逊也没有使用DDE来解释这两种情况中的区别,而是想诉诸“权利”观念。同福特一样,她也十分关注当时最具争议的问题——堕胎。她发表的有关此问题最著名的文章《为堕胎辩护》(A Defense of Abortion)[3]中,已经采用了权利理论。该文章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一天醒来时你发现自己躺在一位著名小提琴家旁边,你们两个人都被连接到了一台机器上。这位小提琴家患上了致命的肾脏疾病。在发现了只有你具有匹配的血型之后,音乐爱好者协会把你们两人连接在了一个装置上,以便你的肾也能被他使用。医务人员解释说,不幸的是,如果把小提琴家与该装置断开,他就会死亡,但不用担心,这种不便只会持续九个月,到时候他将恢复正常,你们二人就可以继续各自的生活了。汤姆逊认为,如果你愿意帮助小提琴家,说明你很善良,但他或者医院都无权要求你这么做。

同样,汤姆逊在胖子情景中也使用了权利观点。把胖子推下去侵犯了他的权利,但在岔道情景中把电车转向却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如果我们本来可以让从天而降的负担落到一个人头上,而我们却允许它落到五个人头上,这在道德上是说不过来的。”[4]通过把电车转到岔道上,旁观者不仅把受害者的数目最小化了,而且将“已经对人们构成威胁的事物所导致的死亡数目”也最小化了。[5]

注意这与福特论述的相似性,福特认为在岔道情景中人们只是改变了既存威胁的方向,而把胖子推下去则产生了全新的威胁。这一理论似乎合理:它似乎在道德上有些分量。但是一个电车学家[6]坚称这站不住脚。为了反驳这一理论,她提出了转盘场景。[7]

在转盘场景中,通过把一个转盘旋转180度,你可以拯救五个人,但这将把另一个人直接放在电车的必经之路上。这一情景的发明者说,尽管如此,还是允许转动转盘。虽然这样做并没有改变既存威胁的方向;但对于要死亡的人而言,它的确产生了全新的威胁。

你可能没有那种直觉。如果你有,那么寻求我们在胖子情景和岔道情景中的其他直觉的努力就要继续。那么DDE作为一个答案,究竟错在哪里呢?汤姆逊为什么不用它来解释自己描述的场景呢?这是因为她发明了另一个叫作环轨情景的电车问题。

在岔道情景中,你面对了一次急迫而且痛苦的选择:是否要把电车引上岔道。现在离那次可怕的经历已经过去几周了。当时,你做了正确的决定:你改变了电车的方向。在这几周里,工人们延长了岔道,让它绕回了主干道。你再次去散步,发现自己身处另一个噩梦之中,只是与上一次略微不同。在环轨情景中,电车正朝着五个人驶来,这五个人恰巧都瘦得皮包骨。如果被电车撞上,他们肯定会死,但五个人加起来的重量会让电车停下来。你也可以把电车引上环轨,一个胖子被绑在上面。他一个人的重量就能够让电车停下来,阻止它继续沿着环轨行驶轧死那五个人。下面是关键所在。在岔道情景中,如果那个被单独捆住的人逃脱了,那么——用德国哲学家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那富有讽刺意味的话说——再好不过了。[8]但在环轨情境中并非如此。在环轨情境中,如果岔道上的那个人逃脱了,五个瘦子就会被轧死:这回你需要用他的死来救五个人的命。因此撞死这个人自然成为了你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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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转盘情景。在转盘场景中,通过把一个转盘旋转180度,你可以拯救五个人,但这将把另一个人直接放在电车的必经之路上。你会转动转盘吗?

汤姆逊写到,尽管如此,既然我们认为在岔道情景中改变电车方向即使不是必须,也是被允许的,那么在环轨情景中,这么做也必须同样被接受。因为,她分析道:“我们不能认为,那段最终绕回了主干道的铁路是决定当事人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标准的决定性因素。”[9]

如果汤姆逊是对的,那么DDE就不能再合理地解释岔道情景和胖子情景之间的区别了。[10]在环轨情景中,我们不仅预见到了胖子的死亡,而且我们需要胖子的死亡,我们甚至计划好了他的死亡。在环轨情景中改变电车方向违反了D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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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环轨。电车正朝着五个人驶来,这五个人恰巧瘦得皮包骨。如果被电车撞上,他们肯定会死,但五个人加起来的重量会让电车停下来。你也可以把电车引上环轨,一个胖子被绑在上面。他一个人的重量就能够让电车停下来,阻止它继续沿着环轨行驶轧死那五个人。你会把电车引上环轨吗?

所以看来我们又迷失了方向。我们定义了一个普遍直觉,即:有时候尽管能救五个人,但为此而杀死一个人的行为也是错误的。我们能把这一直觉总结为原则吗?这么做的努力把我们带回到了18世纪时的柯尼斯堡,它位于普鲁士遥远的边疆地区。

第六章 嘀嗒的时钟和柯尼斯堡的哲人

在人性的扭曲木材中

从没有正直的事物。

——伊曼努尔·康德

在秋假到来前的最后一天,一名11岁的男孩被绑架了。人们最后一次看见他时,他在回家的路上,正在从35路公交车上下来。他现在已经失踪3天了,人们觉得他有生命危险。警察逮捕了主要嫌疑人,他是在拿到了100万欧元的赎金后被逮捕的。留在男孩家门前的纸条提出了支付赎金的要求,赎金也按照约定的方式在周日夜间被放在了一个电车站。这个人没有释放人质,而是开始大肆挥霍这100万欧元:他预定了国外的旅游,又买了一辆奔驰C级轿车。

警方十分确信他们抓到了罪犯——一个高个子、大块头的正在研读法律专业的学生,之前他曾被雇来给孩子做课外辅导。现在警方亟须找到被绑架的孩子。他们不清楚需要多久才能找到他。他是否被锁在地下室,没有水和食物?对嫌疑人的审讯开始了:时钟嘀嗒、嘀嗒地响。与此同时,警方出动了一千名警力,还有直升机和追踪犬,结果无功而返。七个小时的询问过后,嫌疑人还是没有交代男孩的下落。

负责的警官给审讯人员写了一条建议:他们应该威胁对嫌疑人实施酷刑。他们告诉嫌疑人,他们请了“一个专家”,这个人能让嫌疑人疼痛难忍,直到他们得到所需要的信息为止。

嫌疑人妥协了,交代了关押男孩的地点。

6.1 一盆冷水

这是一起2002年发生在德国的绑架案。绑架者名叫马格纳斯·盖福根,是一个年龄在二十五六岁的法律专业学生。受害人叫雅各布·冯·梅茨勒,是一笔巨额财产的继承人:他的父亲经营着德国最古老的家族银行。

这个故事的结局并不好。盖福根在恐惧、压力和恐怖的酷刑面前,告诉警方雅各布在法兰克福附近的一个湖边。当警察赶到时,他们发现了男孩的尸体。他已经遇害,被塑料包裹着装进了麻袋,身上还穿着人们最后见到他时的蓝色上衣和土黄色裤子。

这一案件闹得满城风雨,不只因为雅各布出身名门,更主要的原因是嫌疑人被酷刑审讯的事浮出了水面。法兰克福警察局的副局长沃尔夫冈·达什内尔,也就是提出了施加“酷刑”建议的那个人,接受了许多媒体的采访。他辩解称当时面临着艰难的抉择,他说:“我可以不采取任何措施,等着盖福根最终决定说实话,但那时孩子可能已经死了,而我选择使用一切办法阻止悲剧发生。”[1]

酷刑的威胁,显然不只是说说而已。他们请来了一个武术教练:警察认为他能让嫌疑人感到疼痛,但又不至对其造成长期的身体损害。

有人对达什内尔的行为表示愤慨。绿党的一名议员说道:“假如你打开窗户,哪怕只是一条缝隙,中世纪的冷空气就将充满整个房间。”[2]但是也有声援达什内尔的声音,民意调查显示,多数德国人都认为,如果能救人一命,威胁是合理的手段。在法庭上,当盖福根的律师试图利用警方不得使用酷刑对嫌疑人造成威胁这样的规定驳回指控时,旁听席的人们发出了一片抱怨声:“难以置信,他到底想要为这个人争取多少权利?”[3]在人权组织的喧嚣中,达什内尔辩解道:“没有一个人告诉我当时该怎么做。”[4]

6.2 无害区

没有道义论就没有电车学。

道义论认为,有些事情是不该做的,比如酷刑。我们无法从绝对客观的角度审视道德。个人的幸福不该被打散、溶解到一大锅被称为“大众幸福”的汤中。我们不能把一个人刑讯致死,即使这样做会挽救五条人命——即使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这一行为会为大众的总体幸福作出贡献。一些道义论者也是绝对论者——对他们而言,酷刑永远都是非正义的。但多数人同意在一些情况下道义论的束缚可以被打破,比如当地球的未来受到威胁时。

历史上,道义论最重要的精神领袖是生活在18世纪的柯尼斯堡(当时是属于东普鲁士的一座城市,现在是俄罗斯的飞地,重命名为加里宁格勒)的伊曼努尔·康德。康德不仅在伦理学领域,而且在诸多哲学领域都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是史上最伟大的形而上学哲学家之一——这类哲学家关注的是我们的知识和对现实的理解的限度。

既然康德如此著名,人们可能会以为他的传记会压得图书馆的书架嘎吱作响。其实没几本这样的书,因为康德的生活非常规律和平淡。他就读于柯尼斯堡大学,后来在那里教书。有关他在柯尼斯堡的生活记录并不多,其中还包括一个可能是杜撰出来的故事。传言称柯尼斯堡市的居民通过康德的活动来校对时间——他每天下午4:30散步,沿着大街来回走八趟。他唯一一次迟到(据另一个可能是杜撰的故事记载)是因为收到了一本卢梭写的关于教育的小册子——《艾米丽》(mile),因为他读书时太过着迷和投入而忘记了时间。

康德认为,人不能仅仅被当做是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这一点在他提出的“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阐述得最清楚。定言令式是一条适用于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任何场合的绝对道德要求,所有其他的义务和责任都由此产生。康德认为定言令式只要通过我们理性的锻炼就能得到。定言令式的第二种形式指出,我们永远不能“仅仅把人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始终要将之作为目的”。

这一观念说来容易,但要在现实或者虚拟的具体事件中搞清楚它的含义却很困难。尽管如此,其影响却十分广泛:如果没有康德,现代人权运动就无法萌芽(最讽刺的是,纳粹战犯、负责将犹太人赶入集中营的阿道夫·艾希曼,在1961年的耶路撒冷审判中也引用了康德的定言令式这一理论为自己开脱)。[5]

菲利帕·福特是最早试图具体解释为何要把人类包裹在道德“蛋壳”(一个既神圣又不可侵犯的保护罩)里的人之一。

拒绝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一个人的利益的道德原则的存在为每个个体提供了一种道德空间,一个不允许他人侵犯的空间。一个人不希望灾难——巨大的灾难——降临到另一个人身上,即使这能使更多人免于同样的灾难,这样的原则并不晦涩难懂。这看似定义了一种人类之间的团结,仿佛在某种程度上没人会站出来反对他人。[6]

如果存在某些绝对道德准则——也就是告诉我们一些行为永远是错误的,永远不会被允许——那么其中之一肯定就是禁止酷刑。

6.3 时钟与陈词滥调

将道德哲学领域的一些文献浏览一遍,你就会听到时钟嘀嗒的噪音。嘀嗒时钟情景是伦理学家们辩论是否应该允许酷刑时比较喜欢的情景。一个恐怖分子被抓获:你知道他在一座大城市的某个角落安装了一颗炸弹,两小时后就会爆炸。如果你不用酷刑让他说出来,恐怖分子不会告诉你炸弹的下落,那么数千人将会因此而丧命。你该怎么办?

9·11事件之后,世界上出现了一些以滥杀平民为目标的恐怖分子,让情况变得更加明显,原本只存在于伦理辩论中的嘀嗒炸弹情景有了现实和公共意义。一位著名的法学教授,艾伦·德肖维茨,写了一本书,他在书中提倡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政府应当授予审讯者“酷刑许可”的观点[7],此言一出,自由派舆论一片哗然。自那时起,媒体曝光了一些酷刑丑闻,例如对基地组织间谍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动用水刑,他被认为是9·11暴行的幕后策划者。

作为对嘀嗒炸弹情景的回应,道义论者提出了五种说法。

第一,有人否认嘀嗒的炸弹情景反映了任何可能的实证现实。在现实中,威胁通常不是迫在眉睫的,没有具体期限,威胁也并非不可避免。在现实中,我们不能肯定会有人丧生。而且,酷刑也许会无效,或者适得其反——带来虚假的供词。也许会有其他的合法方式可以被利用以获得可靠的信息,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危机。[8]

第二,一些道义论者全盘接受绝对主义的逻辑结论——他们继续否认酷刑的可容许性而不管这能够拯救多少人。

第三,这可能是一条普遍的看法,即一些道义论者认为,如果不对某人实施酷刑的后果确实是灾难性的(比如,导致数千人丧生),对酷刑的限制可以被打破。

第四,一些道义论者觉得,如果酷刑是唯一能够获得关键信息的方式的话,一个安放了嘀嗒炸弹的恐怖分子在道德上应当受到酷刑。换句话说,对这个人的酷刑可以不受限制。需要强调的是,这不意味着避免爆炸比道德准则更重要,而是,恐怖分子通过他的行为主动放弃了免受酷刑的权利,对他的酷刑是被允许的,哪怕他安放的炸弹仅仅威胁到了一条生命。[9]

第五,还有人坚持拒绝参与讨论,他们认为酷刑的合理性根本不该拿来讨论:仅仅提出酷刑的可能性已经反映了思想的病态和文化的堕落。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在这个社会中不可讨论的事情所定义的。例如,在我们的社会中,我们是否该把黑人当奴隶就是不可讨论的……我们认为不可讨论的事情就是我们认为不具有两面性的事情。”[10]一种观点认为,酷刑就是这样一个话题:一个只有一面的话题。

盖福根绑架案就是现实生活中最为接近嘀嗒炸弹这一老生常谈的情景的案例,尽管如此,两个事件的相似性也并不完全吻合:因为最后证明,对绑架者动用酷刑可能是徒劳的。雅各布已经被杀害,所以谈不上救人。但它很好地诠释了道义论和唯结果论伦理学的冲突。

这种冲突在文学中也很常见。欧里庇得斯的话剧《奥里斯的伊菲格涅亚》(Iphigenia in Aulis),就是围绕阿伽门农犹豫是否用自己的长女伊菲格涅亚来献祭展开的。如果他这么做了,阿耳特弥斯将不再捣乱,并停下阻止阿伽门农的舰队出港的风暴,让阿伽门农的部队进攻特洛伊并结束他们叛乱的威胁。伊菲格涅亚最终通过自我献祭的方式解决了这一困境。

在《卡拉马佐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zov)里,陀思妥耶夫斯基让他笔下的人物伊万对着他的哥哥说了下面的话:

你直截了当地回答我:想象一下你在建造一座人类命运的大厦,目的是最终让人们幸福,给他们和平与安宁,但为此目的必须且不可避免地要折磨一个小小的生命(一个孩子),用她无辜的眼泪作为你大厦的基础——你会不会同意在这样的条件下担任建筑师?[11]

电车问题讨论的就是这种困境。电车学中引用的双重结果原则是明确的,用术语说,是非唯结果论的,因为它提出对于两种具有相同结果的行为可以进行区别。DDE还有几个道义论的“孪生兄弟”。许多哲学家认为消极义务和积极义务之间、主动去做和被动允许之间(杀死和允许其死亡),以及作为和不作为之间存在区别。因此,菲利帕·福特称,因为不向慈善机构捐赠而没能救人一命不如杀死一个人那样恶劣:“为了得到购买某种享受(比如一件高档的冬季大衣)的钱而去杀人,和为了同样的原因不向乐施会或者国际救助贫困组织捐款,我们不会认为这二者有相似之处。”[12]

不承认这种区别的人倾向于采用下面的策略来反驳。他们描述了一对案例,其中用到了上述的差异,但在其他方面都一样,而且没有一个思维正常的人会相信这对案例在道德上有显著的区别。

现在,来看看作为和不作为之间的区别。有人告诉我们,一些作为比一些不作为更坏。据他们说,杀人比不救人更坏。那么现在想象有两个人,史密斯和琼斯,如果他们的侄子死了,他们就能发财。一天晚上,史密斯趁他的侄子洗澡时偷偷地溜进浴室淹死了他,并使之看上去像一场意外。在另外一个案例中,琼斯也溜进了浴室:就在他准备要淹死他侄子的时候,他的侄子滑倒并撞到了头部,把自己淹死了。琼斯看着他死去。看来在史密斯和琼斯之间似乎并没有道德上的区别,虽然史密斯作为而琼斯未能作为(让他人死亡)。根据这对案例,我们现在能总结出,作为和不作为之间并没有根本的道德区别。[13]

这些例子被视为对作为—不作为和其他差异的有力驳斥。如果这一驳斥成功,它将对人类产生深远的影响:据道德哲学家彼得·辛格称,它将使我们在没能救人性命时感到和杀人一样的负罪感。但那些坚持认为这些差异具有道德意义的人做出了巧妙的回答。他们说,不能仅仅因为这一差异有时候无关紧要,就认为它总是无关紧要。尽管我们觉得史密斯和琼斯同样有罪,那并不能证明在相同的条件下所有的作为在道德上都与不作为等同。

这一辩护被美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卡姆所赞同。[14]这一谜题从而演变成了确定何时一种差异有意义,何时没有意义——这就需要首先解释为何这一差异在一些案例中有道德意义,在另一些里面则没有。

6.4 透过卡姆序列的视角

史上最著名的因电车而死的人是加泰罗尼亚建筑设计师安东尼·高迪,因其华丽的新哥特式/巴洛克式的建筑风格而举世闻名。

他未完成的杰作——圣家族教堂——用其古怪到甚至有些恐怖的,像被宝石装点的巡航导弹一样的尖顶吸引了数百万游客。如果说有哪个哲学家的风格同高迪最为接近的话,那就是弗朗西斯·卡姆了。她是个夜猫子,在构思思想实验时能一直工作到凌晨。“我感觉像是进入了一个满是差异的世界,其他人或者至少是我之前没意识到这些差异。我被它迷住了,就像被一幅美丽的图画迷住一样。”[15]

在为那些决定我们应该和不该如何对待他人的原则寻找一种统一的标准时,卡姆提出了(也批判了)一些令人迷惑的巴洛克式的原则。原则的复杂性一层层地累积起来,其种类也变得多种多样。例如,有其他理由原则、情景互动原则、守信原则、工具理性原则、不相关货物原则、不相关需求原则、不相关权利原则,还有次要错误原则。我们不要忘了还有可允许伤害的不相关代替品的独立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the Independence of Irrelevant Alternatives of Permissibe Harm)和次要容许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Secondary Permissibility)。这二者非常重要,用其首字母来表示,即PPH和PSP。

还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法则。然而在其中,有一个需要强调,因为它体现了卡姆工作的独创性,那就是她提出的细微但巧妙的差异,也因为这一差异至少有着强烈的直觉吸引。她称之为三重结果法则。除了DDE中熟知的两个结果(即想要达到的结果和预见到的结果)之外,这一法则加入了第三个结果。她通过聚会情景来解释这一法则。

设想我要开一个聚会,可以让人们开心,尽管我知道聚会之后可能一片狼藉:杯子要洗、地毯要扫、红酒污渍要清理。我预见到,如果我的朋友玩得开心,他们会觉得欠我人情(不是什么好感觉)而帮我打扫。我决定举行聚会只是因为我预见到他们之后会帮我打扫。我举行聚会不是为了让我的朋友感觉欠我人情而帮助我。我举行聚会的理由是为了客人们能尽情欢乐。[16]卡姆得出结论说,我不想要我的客人们觉得亏欠。同样,卡姆指出,做某事因为它将使旁观者受到打击,还有做某事为了使旁观者受到打击,这二者之间是有差异的。

这个可爱的差异能够解释许多电车情境。[17]让我们引入一个新的案例来说明这一点吧——“一个还是六个”。

这次你面对的困境和岔道情景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有一个区别。在岔道上的那个胖子后面还有六个人被绑在铁轨上。如果车撞到胖子,那么车将会停下来。既然允许在岔道情境中将电车转向,那么很自然的直觉就是在“一个还是六个”情境中同样允许这么做。但在岔道情景中,做出将电车转向这一决定的基础在于当时我们并没有将胖子置于死地的意图,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将电车转向的决定是合理的。作为合理的证据,我们可以想象,如果这个胖子成功逃脱,我们将有什么感觉:高兴地松了一口气。这可再好不过了。电车将驶离那五个人而且胖子也逃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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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一个还是六个。你站在铁道边。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你呼啸而来。前面有五个人被捆绑在铁轨上。如果你什么都不做,这五个人将被电车轧死。幸运的是,你身边有一个信号开关:只要扳动开关,就能让失控的电车跑上另外一条铁轨,也就是你面前的一条岔道。你看见岔道上绑着一个胖子:改变电车的方向肯定会让这个胖子送命。这个胖子后面还有六个人,也被绑在铁轨上。如果这个胖子被撞上,列车就会停下来。你该怎么办?这一事例来自哲学家大冢2008年的著作。

但在“一个还是六个”情景中,我们不能这么说。在这里,我们想要而且需要电车撞上这个胖子。如果不这样,如果那个胖子逃脱了,电车就会继续前进并轧死六个人。除非它撞上那个胖子并因此而停下来,否则就没必要将电车转向。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如果我们在这个情景中改变电车方向,我们就是要杀死这个人呢?我们能否因此推论,在这个情景中,改变电车的方向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这看来不对,尤其是因为撞死胖子并非作为救五个人的手段。我们将电车转向的目的不是要去撞胖子。

卡姆提出的差异来解围了。关于“一个还是六个”案例,我能说如果我将电车转向,我并非为了撞死胖子,而是因为这样做电车将撞上那个胖子——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释。

与许多情景一样,关于“一个还是六个”情景的道德直觉判断主要围绕将电车转向的目的展开。或许我们应该试图说明我们所说的“意图”是什么意思。我们可以用一个菲利帕·福特最著名的亲戚所遇到的真实的电车难题来阐释这一难题。

第七章 铺就通往地狱之路

如果把我的胳膊抬起来这一事实从我抬起胳膊的陈述中抽离,那还剩下什么?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连狗都知道被踢和被绊倒的区别。

——大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在1894年6、7月份,格列弗·克利夫兰脑子里既有私事又有公事。有人担心他的健康状况,也有人怀疑他得了恶性肿瘤。高兴的方面是他的家新添了成员。他年轻的妻子八个月前生下了第二个孩子——艾斯特。她是到那时为止唯一生于白宫的孩子(艾斯特最终将到英格兰定居,她的孩子菲利帕也将在那里长大)。同时,在七百英里外的芝加哥,总统面对着一个正在逼近而又非常公开的问题:劳资关系危机威胁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那是一个铁路大发展的时代,而芝加哥是美国铁路之都。普尔曼汽车公司是美洲大陆最繁荣的公司之一。乔治·普尔曼——公司那位节俭的创始人——是美国最富有的公民之一。普尔曼是现代铁路系统的缔造者。他建造了卧车,以时髦和高端的设计而著名。他的一些列车提供由著名厨师制作的精美食物,乘务员也是随时听候差遣,大部分乘务员是解放的奴隶(在南北战争后,普尔曼成了非洲裔美国人最大的雇主)。人们认为乘坐普尔曼的电车旅行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

但为普尔曼工作就不是什么享受了。人们认为他对铁路公司的管理风格有着慈爱的家长作风,其实这一名声本不该属于他。为了给数千雇员建造房屋,乔治·普尔曼产生了在芝加哥南部建造一座样板城市的想法(你现在还可以去参观游览这座城市)。这座城市拥有普尔曼认为必需的所有便捷设施——公园、商店、一所幼儿园、一座图书馆——全国的人都欢呼着称赞他为大恩人和梦想家。他自称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着这座城市,据说也有一些事物能证实这一点:比如,不错的医疗设施。但是在光鲜的外表背后,事实却很不堪。一些房子跟窝棚差不多,而且经常很拥挤。贫穷遍地横行。普尔曼像一个暴君一样统治着这个地方,从来不为慈善捐一分钱。他希望这座城市自负盈亏;所有的服务都要收费(包括使用图书馆)。唯一的小酒吧收费昂贵,为的是把工薪阶层挡在门外。没人征求居民的建议,也不鼓励提反对意见:根本就没有市民大会。租期快到了才通知,租房的人发现自己在普尔曼城里变得无家可归,从而穷人被成功地赶出了大亨们的乌托邦。

当1883年美国的国民经济急剧下滑时,普尔曼公司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严重影响。许多工人失业,没失业的人的工资大幅下跌,而他们的房租——自动从工资单中扣除——却没有变化。1884年5月,一些工人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要求公司降低租金。粗暴的拒绝引起了自发罢工,并使之一发不可收拾,接下来几个月罢工升级成了打砸抢烧的暴力事件。它代表了资本与工人之间、铁路工业与这个国家最强大的工会——美国铁路工会——之间愤怒的决战。克里夫兰总统将其称为“动乱”。[1]这一事件贯穿了他的总统任期。

由于工会成员开始抵制普尔曼的火车,伊利诺伊及其他地区的铁路系统都陷于瘫痪。这场工业动荡最终横扫了27个州。在一次极具争议的举动中——违反了伊利诺伊州长的意愿,并遭到许多美国人的痛恨——克里夫兰总统宣布罢工为联邦罪行并派遣了数千联邦军队(此事在之后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白宫认为罢工威胁到了州与州之间的商业活动和联邦邮件传递。克里夫兰发誓说就算“送一张芝加哥的明信片要花光财政部的最后一分钱、用尽美国陆军的最后一名士兵,也在所不惜”。[2]

联邦军队的介入只起到了给罢工火上浇油的效果,工人们几乎马上开始掀翻和点燃火车车厢,甚至开始攻击军队。克里夫兰总统发表公告,解释说继续对抗权威的人将被视为国家公敌。军队有权“以容忍和克制的方式行事来达到预期目的”。[3]但克里夫兰也“警告”说,军队也许无法把罪犯同无辜的旁观者区别开来。

联邦军队得到了并不那么守纪律的州军队和执法官的支援。在6月上旬,暴力达到了顶峰。到罢工结束时,芝加哥有至少12人死亡,其他州还有40人在与军队的冲突中丧生。一个3人委员会迅速起草了一份681页的报告,反思哪里出了问题以及应当吸取哪些教训。

证明意图用不着开枪。

——《纽约时报》,1912年8月25日

意图在法律中到处都是——不只在刑法中(比如,需要区别谋杀和屠杀),而是在法律的所有形式中:税法、反歧视法、合同法,还有宪法。

毫无疑问,在“普尔曼罢工”中,军队杀死了暴徒。但更难的是确定他们的意图。他们是故意要杀人吗?我们如何确定他们是否故意呢?

有这样一个关于伊丽莎白·安斯克姆的故事,许多认识她的人反复说这个故事肯定是编造的。当时她在蒙特利尔,准备到一家昂贵的餐厅吃晚饭。领班说:“对不起女士,这里不许女士穿裤子。”安斯克姆说:“等一下。”然后她去了卫生间,几分钟之后再出现时,穿着一样的衣服,只是把裤子脱了。

这看似并非服务生所希望的。在日常对话中,我们很少对“想要”或者“意图”的意思产生理解困难。“伊丽莎白·安斯克姆去商店想要买一品脱牛奶”,一般不会引出这样的回答:“你说想要是什么意思?”这看起来很明显。问:安斯克姆为什么去商店?答:买牛奶。事实上,意图是一个包含在层层复杂性之内的概念,而安斯克姆在她的开创性的作品《意图》(Intention)中试图把复杂性一层层地去除掉。[4]意图和原因不同。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跳到电车前面?”也许可以这样回答:“我没跳,我被人推了一把。”如果一个行为是有意的,这句话就能说得通,安斯克姆说道,不要去问“为什么”,而应该期待着答案来解释这一行为对行为发出者的意义。

她之所以在这一概念上倾注如此多的学术精力,目的是为了清晰地理解其在双重结果原则中,以及在她所有运用到的DDE理论中(不论是在关于原子弹、堕胎或者使用避孕措施的辩论中)的作用。例如,她认为,在区分采取避孕措施的性行为和正常的性行为之间,意图起了重要作用。她说,前者的目的是阻止生育,因此是不道德的。任何不会导致生育的性行为,例如同性性行为,都该受到谴责。“如果允许采取避孕措施的性行为,那又怎么能反对交互手淫、鸡奸、兽奸、肛交呢?”[5]

安斯克姆开始把我们在语言中运用“intentionality”的不同情景进行条分缕析:例如作为副词(“这个人故意地推”),作为名词(“这个人怀着让那个胖子掉下桥的意图推他”),作为动词(“这个人意欲将那个胖子推下去”)。安斯克姆的大多数复杂讨论没有必要提及,但她是第一个指出以下事实的人,即一种行为在一种描述下是故意的而在另一种描述下则不是。一个人让胖子跌落天桥的行为,在“推那个胖子”的描述中是故意的,而在“伸展他的三头肌”的描述中却不是。当然,推胖子的人的确伸展了他的三头肌,但是说他故意要这么做听起来很奇怪。如果你要求他解释他的行为,他也不太可能回答说:“我这么做是为了伸展我的三头肌。”

那么士兵们是想要杀死那些普尔曼罢工中的暴徒吗?没有士兵因此被追责。委员会报告的语气根本不同情受害者。报告写到,占领调车场和铁路的暴徒们“主要是地痞、妇女、外国下层人和应募的罪犯”。[6]被找来向委员会作证的人将军队描述成旨在“保护财产”或者旨在“维护法律”的正义之师。难怪当士兵被问到为何使用武器时,他们都这样回答:“我想要维护和平”,“我是想停止暴乱”,“我想要防止对州与州之间贸易的干扰”。你朝人群开枪,怎能不想杀人呢?他们只是想伤人吗?他们只是预见到了杀戮但并不希望如此吗?

这里有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克里夫兰总统的外孙女,菲利帕·福特曾经在她原创的电车学文章中提到。她将其称作“近似性”问题,并提及了洞穴案例。回想一下,在洞穴中,水面正在上升,胖子挡住了你的逃脱出口,你有一根炸药能够为你和其他人开辟一条路,但很明显会终结胖子的生命。假设你使用了炸药,之后在法庭上声称你没有要杀死胖子的意图,只是想让他粉身碎骨而已。福特说,这将会“很荒唐”。[7]把一个人炸得粉身碎骨与杀死他是一回事,在二者中做出区别很可笑。那么我们需要一个“近似性”的陈述确保这样的借口会在法庭上被一笑置之。但提供这样一个陈述被证明非常困难。毕竟如果高超的外科医生来到现场,宣称他们能把胖子缝补起来,你肯定会高兴。所以从这个奇怪的意义上讲,你确实不希望胖子死亡肯定是真的。

这同环形轨道情境类似。可以说,我们在将电车转向时,严格来说,不想杀死在环形轨道上的胖子。我们的目的仅仅是让电车在撞上他之后停住:如果列车在碰到胖子之后停下,而他奇迹般地活下来,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连一根毫毛都没伤到,我们肯定不会追上去用棍子把他打死。我们想让这个人挡住列车,而不是希望他死掉。

但是,正如菲利帕·福特指出的,在现实生活中,被列车撞到就是被判了死刑。在撞人和杀人之间做出区别似乎是强人所难的。

7.1 再推一下

把近似性问题放在一边,正如我们所见,意图性可以区分岔道情景和环形轨道情景之间的差别。在《无源之见》(The View from Nowhere)中,托马斯·内格尔将一些种类的行为描述为“被邪恶引导”。[8]一种解释方法是采用逆向思维——思考“如果那样会如何”。例如,如果环形轨道上的人逃脱了会如何?内格尔写到,如果一个人被邪恶的目标所引导,“为达目所采取的行动必然紧随其后,准备好因环境变化导致行动偏离后调整追求的方向”。[9]

“如果那样会如何”的思考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思考意图性。比如,就以再推一下情景[10]为例吧。

在再推一下情景中,你可以把电车引到远离这五个人的环形轨道上。但是如果电车按现在的方式运行,会跳过轨道上的胖子,除非你再推一下扳手。如果它跳过了胖子,电车将转回来轧死五个人。唯一能够保证它撞上那个胖子的办法就是再推一下。如果你再推一下扳手,似乎很明显你就是打算撞上那个胖子。在两个环形轨道案例中情况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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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再推一下。电车正在朝五个人驶去,如果你什么都不做,这五个人就会死去。你可以把电车引到远离这五个人的环形轨道上,这里只有一个胖子。但是如果电车按现在的方式运行,会跳过轨道上的这个人,除非你再推一下扳手。如果它跳过了这个胖子,电车将转回来轧死那五个人。唯一能够保证它撞上那个胖子的办法就是再推一下。你会将电车转向,然后再推一下吗?

在两个环形轨道情景中,你可以把电车引到一条空的环形轨道上。如果接下来你什么都不做,电车会沿着环形轨道绕回来轧死五个人。然而,你能够再次改变电车方向,让它进入第二条只绑着一个胖子环形轨道。这将杀死轨道上的一个人但拯救五个人。

如果你将电车转向,不是一次,而是两次,来确保它撞上轨道上的胖子,那么宣称你不是故意让电车撞上他肯定很荒谬。[11]

7.2 诺布效应

意图的概念还会带来一种“并发症”,它由一场新的哲学运动带入了大众的视野,这就是“实验哲学”。如果我们试图确定一个人是否故意制造某种结果,我们可能会觉得所需要做的主要是构建那个人的思想状态,也就是弄清这个人想要的或者相信的事。一位年轻的哲学家兼心理学家,约书亚·诺布,向实验参与者介绍了下列两个案例——并得出了惊人的结果,这一结果现在被称作诺布效应。

案例1:一个公司的副总经理向董事长说:“我们有了一个新项目。它将为我们的公司赚大钱,但同时会破坏环境。”董事长说:“我认识到这个项目会破坏环境。我一点儿也不关心那个。我关心的是尽量多挣钱。所以,启动项目吧。”项目启动了,而且环境肯定受到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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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

两个环形轨道。电车正在朝五个人驶去,如果你什么都不做,这五个人就会死去。你可以把电车引到一条空的环形轨道上。如果接下来你什么都不做,电车会沿着环形轨道绕回来轧死五个人。然而,你能够再次改变电车方向,让它进入第二条只绑着一个胖子的环形轨道。这将杀死轨道上的胖子但拯救五个人。你会将电车转向,不是一次,而是两次吗?

案例2:一个公司的副总经理向董事长说:“我们有了一个新项目。它将为我们的公司赚大钱,同时也对环境有利。”董事长说:“我认识到这个项目会对环境有益。我一点儿也不关心那个。我关心的是尽量多挣钱。所以,启动项目吧。”项目启动了,而且环境肯定受益了。

实验参与者们被提问:在这两个案例中,董事长是否有意制造对环境的影响。奇怪之处在于:当被问到第一个情景时,大多数人会说“是的,伤害是故意的”。但董事长在第二个情景中是否有意改善环境呢?大多数人认为不是。

这就怪了,因为这两个情景几乎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在第一个情景中,董事长做了件坏事,而第二个情景中,董事长做了件好事。诺布认为这表明了意图的概念与道德判断是分不开的。他认为,一般而言,这样的结果暗示着,我们应当颠覆性地思考对自己的看法。我们无法像只关注理想情境的科学家一样行事,他们试图从一种完全超然的视角解释世界。相反,我们对正在发生事件的理解“充满了道德考虑”:我们通过道德的透镜来观察世界。

如果经过前面这些讨论,意图的观念已经让你头晕目眩,那么你会从另一哲学分支中得到缓解。这一分支和作为不作为、主动被动义务、想要达到的和仅仅预见到的结果的这些细枝末节毫无关系。这一分支从一个人物那里获得了灵感。这个人身体里填满了稻草、秸秆、棉花和薰衣草(用来驱蛾),穿着夹克和白色皱褶衬衫,坐在伦敦市中心高尔街的商店橱窗里。一支昵称叫“花斑”的拐杖也放在橱窗里。如果这个人有了生命,就能够为胖子谜题提供直接的回答,他不会有痛苦和良心的纠结。对于功利主义的创立者而言,恰当的行为不需要证明。

第八章 用数量决定道德

最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就是对错的准则。

——杰里米·边沁

他(边沁)不是一个大哲学家,但他是哲学的大改革家。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杰里米·边沁(1748—1832)在遗嘱中要求,把他的遗体解剖用于科学研究。他对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的许多创立者都很友善,大学学院是伦敦大学的一部分。在那里人们还能见到边沁所谓的“金身”,他的骨骼被保存下来。填充起来的身体有一个装着犀利蓝色眼睛的蜡制的头颅,头戴漂亮的阔边帽:而真正的头颅,由于经常被喜欢恶作剧的学生们偷盗,因此被锁了起来。有一个传说,说的是在过去的学院管理会议上边沁的“金身”会被人推出来,写上“出席但不投票”的字样,看来这不大可能是真的。

边沁死后古怪的状态与他生前古怪的生活如出一辙。在他对语言独特的使用上,也能看到与众不同之处。他不会说要在早餐前去散步,而是说他要在早膳前去周游。他非常喜欢一只老猫,并管它叫“尊敬的约翰·兰博博士”。

在哲学史上边沁拥有最奇特的“家谱”,杰里米·边沁有一个叫作詹姆斯·穆勒的好朋友,而且他成了穆勒儿子的监护人,穆勒的儿子后来也成了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也就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一个教子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那就是伯特兰·罗素。穆勒对边沁的哲学有不同看法,尽管如此,他在赞扬边沁时将其描述为“他是那个时代主要的颠覆性思想家”。[1]罗素也是边沁的忠实拥趸。他把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许多更加文明的改革都归功于边沁。罗素写道:“毫无疑问,正是因为有了边沁,生活在上世纪(19世纪)后半叶英格兰的人里有十分之九都非常幸福”,之后又加上他典型的嘲讽:“他的哲学如此浅薄,以至于他可以将其作为对其行为的辩护。在更加文明的时代,我们能看出这样一种观点是荒唐的。”[2]

边沁认为,判断一种行为是否重要关键是看它产生了多少快乐和避免了多少痛苦。他叮嘱我们行事时始终要将快乐最大化,痛苦最小化。在他最具影响的著作《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中,他甚至为了计算这一结果而发明了一种运算法则,他称之为“幸福微积分”。吃掉你面前的这块巧克力蛋糕会带给你多少快乐,这种快乐将持续多久,以及是否会伴有不愉快的感觉(让你感觉恶心)。事实上,边沁定义了带来快乐的行为的七个要素:快乐的强度、持续时间、相似性、临近性(要多久才会感觉到快乐)、衍生性(它是否会产生相似的感觉)、纯洁性(之后是否会有痛苦的感觉)和延展性(它将影响多少人)。他把个人视为情感的集装箱:它们应该装有最少的痛苦,而装填在其中的快乐则越多越好。

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衡量一切事情好坏的标准。功利主义者可以用这一原则规划出任何局部和全国性事务的实际解决方案,不论是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管理方面还是法律方面的问题。他的方程有着欺骗性的简洁和优雅,因此功利主义迅速吸引了许多处在社会高层的信徒。上议院大法官亨利·布鲁厄姆说道:“法律改革的时代正是杰里米·边沁的时代。”[3]

边沁将功利主义视为一种科学,削弱了过去的不理智传统和迷信(包括宗教迷信)。统治者和立法者应当扮演机械师的角色,旋转和修补社会的电线、把手、旋钮和管道来使幸福最大化。功利主义具有进步性和前瞻性,并带有平等主义诉求:一个人的快乐同另一个人的快乐同等重要。评估法律和政府法案的方式应当是分别权衡它们的收益和成本,并将结果与不同的提议进行比较。据说,“他梦想着像牛顿和莱布尼茨为自然科学和数学所做的那样为道德和立法做些事情”。[4]

想要挑剔边沁在学术诚实性和一致性上的表现是不可能的,正是这些值得尊敬的品质让他提出了震撼那个时代的一些想法。既然关键是感觉、快乐和痛苦,那么我们应当既关注动物的痛苦也关注人类的痛苦。“问题不是判断我们观察的对象是否有理性,也不是判断他们是否会说话,而是判断他们是否会痛苦。”[5]如果性行为能带来快乐,那么性行为是在男女之间、在男男之间,还是在人兽之间,都不要紧(狂热的边沁还编造出了许多其他的组合),而且法律也应该自由地反映这一事实。他还提出了许多其他关于改革法律和改善政府的实用建议,这些建议或大或小,都是在追求幸福最大化需要的驱使下。例如,他提议最好对出生和死亡进行登记:而当时还没有这样的制度。

哲学的目的在于改变世界,因此边沁热衷于将功利主义传播到更远更广的地方。然而,他确实面对着一个自己制造的障碍:他的文风。他著述颇丰,并且创造了许多了不起的、有价值的新词(例如“国际”、“编纂”、“最大化”和“最小化”),但即便他最忠实的崇拜者也不会认为他的文风简洁易懂、才华横溢,并由此增加对他的崇敬。“啰唆”是更常用的一个形容他的作品的词,并随着他年龄的增加而日甚一日。当时对边沁的著作《审判证据原理》(Rationale of Judicial Evidence)曾有这样的评论:“本书所展示的,用遣词造句隐藏真实想法的手段是如此成功,即便在内阁的外交事务文件中也难得一见。”[6]

功利主义在许多方面是英国特有的信条,至少在起源上是如此。英国迅速地中产化、物质化、颠覆化,越来越少地受到传统的羁绊。而边沁则加速了这些变化。但在欧洲其他地方,边沁主要通过他在日内瓦的编辑埃蒂安·杜蒙特对他作品的翻译而为人所知,杜蒙特为边沁作出了无法估量的贡献,不仅把他的语言由英语转为法语,而且从费解冗长转为明白晓畅。

与此同时,边沁也在有条不紊地为自己进行着公关宣传,他同许多政治家通信,从而使他的影响遍及欧洲大陆和南北美洲。一位历史学家说过:“19世纪20年代中期的哥伦比亚国会议员在交流时对边沁著作的引用程度,就像18世纪英国下议院的人们对古典作家著作的引用程度一样。”[7]边沁对美国情有独钟,美国对边沁也是如此。在同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的信件往来中,边沁承认在晚年感觉“自己更像个美国人,而不是英国人”。[8]当时还没有成为美国总统的约翰·昆西·亚当斯在伦敦时,曾和边沁一起在公园散步。

边沁并不是美国政府体制的支持者。他批评《独立宣言》为“混乱和不确定性的大杂烩”[9],把《人权宣言》批评为“披着永恒面纱的废话”。[10]边沁接受的是律师教育,终其一生,没有什么比法律上的不公、前后不一致和不连贯更能让他愤怒。他认为“权利”是胡说八道。重要的是,他粗暴地否决了“天赋人权”的观念——也就是任何时代任何人都享有的、不依赖于任何法律的普遍权利——把该观念称作“高跷上的胡说八道”。[11]边沁根本不理会对“胖子”权利的诉求。

边沁看重的是数字。其他条件都一样时,救更多的人总要好于救更少的人。这就是他成为坚决的反战人士的原因。他认为在大多数战争中,许多人被迫“为了满足少数人的贪婪和傲慢而互相谋杀”。[12]很难相信通过战争得到的东西能够使在战争中失去的东西变得值得。针对英国是因在七年战争(1756—1763)取得胜利而走向繁荣的论点他回答道:“没错,一个失去了一条腿后伤口已经愈合的人,和一个躺在床上双腿残疾的人,前者的行进速度必定快于后者。因此你就能证明,英国因参与战争而进入了比参战前更好的时代,而法国进入了更糟的时代。”[13]

边沁认识到了在常识道德中认为“故意”和“预见到”之间有区别,或者如他所说,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之间有区别。但他否认这二者之间有任何本质的道德区别。所以边沁不会在电车问题上考虑很久。假设所有生命都等价,那么杀死一个人,不论是否故意,都比要五个人死更可取。数字才是关键。死亡是否故意无关紧要,死亡是因作为还是因不作为而产生也无关紧要。我们必须忽略我们的道德直觉:在岔道情景和胖子情景之间不存在有效的伦理差异。胖子应该被推下去。

8.1 在快乐之外

在边沁逝世两个世纪之后,他的许多作品仍然被编辑出版,对边沁的研究又有所升温。但他的成就仍然被人们低估。人们认为他的世界观几乎粗鲁到了令人尴尬的地步,幸福微积分十分愚蠢,而将人生的价值缩减为“快乐”十分浅薄。他给胖子问题提出的迅速而明确的答案,在多数哲学家看来,是致命的错误,而不是优点。

但边沁是一个思想学派的奠基者,这一学派虽然不时尚,但直到今天还有着强大的附着力。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是一个功利主义者,伯特兰·罗素有着功利主义的本质。另外一位巨人,19世纪剑桥哲学家亨利·赛奇维克遵循功利主义的传统写作。在20世纪,功利主义还有一次短暂的统治,本次复兴的核心人物是牛津教授理查德·黑尔。今天,德里克·帕菲特和彼得·辛格等重要哲学家仍坦然地接受着来自边沁的影响。

自边沁以降,功利主义有许多次重要的微调,这些改善自然为功利主义者如何看待“胖子”的命运增添了几层微妙。其实,多数学生接触功利主义思想并非通过边沁,而是通过他的朋友詹姆斯·穆勒的儿子的作品。

8.2 穆勒的药片

边沁曾经是一个少年天才。他三岁读书,四岁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十二岁上牛津大学。但是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相比,他还是有些黯然失色。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父亲詹姆斯是一个严厉、不动感情和专横的人。詹姆斯在苏格兰长大,到伦敦之后才与边沁结识。老穆勒有着自己的思想实验。他相信思想生来是一块白板。问题是一个人能够在这块白板上留下什么。如果你让一个孩子接受最严格的家庭教育——既涵盖自然学科也涵盖人文学科,那么你会创造出什么样的生物?能够开发出什么样的聪明才智、什么样的天分、什么样的技能?

詹姆斯·穆勒的思想实验同电车学的区别在于,前者能够在现实世界中进行考察。穆勒开始用高水平的知识教育他的孩子,这种方法在今天的社会服务部门看来无疑是虐待儿童。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三岁开始学希腊文和算数。[14]老穆勒没让蹒跚学步的孩子学习拉丁文,而是推迟到了孩子八岁的时候。到十四岁的时候,约翰开始高强度地学习逻辑和数学。他还通过阅读长长的书单上的书籍学习了历史和经济理论等其他学科。

所有的信息都有效地挤进了约翰的头脑,却无益于他的心理健康:二十岁的时候,他曾有一次精神崩溃。后来他对自由和自治的强调也许是对深受填鸭式教育之苦的童年充满敌意的反抗。尽管如此,至少从理论上而言,驱动他哲学研究的原则不是自由而是功利主义(一些学术性的笔墨被用于建立二者之间的联系)。穆勒评论他的监护人时说到,他的目的是“将反对荒唐的战争引入到实践中来”[15],这条原则在穆勒身上似乎也有体现。当他阅读边沁的作品(法文版)并遇到功利的原则时,他说:“它统一了我对事物的概念。我现在有了一种主张:这是一种信条、一个主义、一种哲学,用一个更好的词来表述,一项信仰。这种信仰的教诲和传播能够成为生命主要的外在目的。”[16]

一些人的天才表现在一个狭小的领域,而穆勒的天才表现在许多方面。他是一个逻辑学家、经济学家、19世纪最著名的英语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他还有时间担任牧师、随笔作家、辩论家、著名的女权倡导者和国会议员。

穆勒终生都对边沁感恩有加,而且像边沁一样也是个唯结果论者——认为一个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的关键要看其结果。但他绝对不是边沁理论的盲目跟随者。穆勒所写的一篇评论边沁的文章对边沁的知识遗产和名誉造成了长久的损害。对边沁而言,一切快乐和痛苦都应被同等对待。在描述儿童游戏时他说道:“抛开偏见不论,儿童针戏(pushpin)具有同音乐和诗歌一样的艺术性和科学性。”[17]如果儿童针戏能比诗歌带来更多快乐,它就该被认为具有更高的价值。

穆勒接受的教育太过精英化,因此无法容忍边沁的这一观点。而且在他精神崩溃之后,他开始大量阅读诗歌,这一艺术形式被边沁鄙视为边缘凹凸不齐的文字。对穆勒而言,一些形式的幸福高于其他形式。“做一个不开心的人比做一头开心的猪更好;做不开心的苏格拉底比做开心的傻瓜更好。”[18]穆勒认为,通过观察一个同时面对高级和低级快乐的人的选择,人们可以辨别什么是高级的快乐。他有一个令人感动的天真愿望,希望同样了解儿童针戏和诗歌的人会选择后者。后来,他更多地强调想象和情感,并且在回顾早年生活时写道:“我认为,把边沁主义者比作推理机器的描述用在我生命中的两三年里也并非完全错误。”[19]

但是,除了区分两种不同的快乐,穆勒还对边沁主义提出了另外一个修正,这与胖子问题更加相关。每次在我们行动之前,如果我们都要考虑行为的后果,那将是灾难性的。一方面,这将耗费太多时间;另一方面,这将引起公众不安。最好能有一系列的规矩指导我们。[20]

因此,也许为了五个人,法官需要陷害一个无辜的人,但如果每个法官都不去挑战以这种滥用司法权利的行为,那么社会将运转得更加顺畅。如果我们要使社会福利和幸福最大化,“不要冤枉无辜的人”看似是法官应当遵守的合理规矩。如果我们认为法官愿意为了他们认为的更高价值的事物而不理会无辜或者有罪的区别,那么我们对整个法律体系的信任将不复存在。为了获得安全的感觉,我们要求国家机器前后一致,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制造例外。我们甚至不希望法官考虑陷害无辜这一选择,因为仅仅是考虑这一选择的行为都已经有损于司法体系的公正。

其他功利主义哲学家发展了这一思想。我们在之前讨论过的臭名昭著的嘀嗒作响的炸弹情景中该怎么做?思考一下,我们可以只通过对一个掌握相关信息的人进行刑讯逼供,就获得威胁到数千人生命的炸弹的消息,并从而拆除炸弹。亨利·赛奇维克(1838—1900)介绍了他所谓的“秘密道德(esoteric morality)”[21],这一理论被英国20世纪哲学家伯纳德·威廉斯称为“政府大楼功利主义”(Government House utilitarianism)。[22]显然,我们想坚持一个类似“禁用刑讯”的规矩,因为允许任何例外都将引起可怕的滥用。但是在实践中,在极端情况下,对某人进行刑讯逼供可能是对的,尤其是在对禁止刑讯规矩的违反能够不为人所知的时候。而且——听来颇有强权政治的味道——只有那些精英能够被信任做出符合功利主义原则的决定,而广大的“粗俗”百姓应当被灌输普遍教条,因为无法指望他们能够掌握功利主义那“不可避免的无限性和复杂性”的运算法则。[23]

因此,就功利主义原则而言,一些不适合在公开场合倡导的事物,在一些情况下却可能适合私下推荐;教导别人可能是错误的东西,公开教导一部分人则是正确的;在全世界面前做可能是错误的事,如果能够做得相对隐秘一些,则可能是正确的。[24]

在20世纪,理查德·黑尔是与菲利帕·福特同时代的一位双层功利主义的推动者。[25]生活复杂,时间紧迫,因此我们应满足于操纵一系列马虎的规矩,在总体上产生最好的整体结果。人们可以理解不杀害旁观者的规矩是合理的,不论这位旁观者是天桥上的胖子还是医疗中心的那个健康的体检者。即使医生们可以用谋杀一个有着稀有血型的人的方法来拯救五个垂死的病人,这也不足以抵消——用功利主义的话说——这一行为所引起的恐慌和紧张。如果你去医院探望生病的亲戚就可能被外科医生用手术刀切掉器官的话,那么这就非常令人不安了。因此,我们应该坚持马虎的原则。偶尔我们的规矩也会互相冲突:我们也许可以遵守一个规矩,但是以破坏另一个为代价的。如果有人问你是否喜欢他的新发型,“说实话”和“不伤害人们的感情”这两条原则就可能会起冲突。当规矩之间存在冲突的时候,黑尔指出,你可以求助于你内心深处的功利主义裁判——用功利主义的话说是法官——告诉你这种情况下该舍弃哪一条。

8.3 疑虑之处

一个功利主义的电车学家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这一哲学分支——电车学——存在的价值,就是找到一个人或五个人死亡之间的区别。但功利主义认为这些案例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功利主义并不认真思考故意和预料,作为和不作为,做和允许做,消极和积极义务之间的区别。没错,对于人们为什么对杀死胖子或者健康的体检者感到不舒服,以及为何应当鼓励这种不适,功利主义有着冠冕堂皇的解释,它认为这在长期来看有助于普遍幸福。但既然思想实验终究是思想实验,功利主义者最终必须接受他们所在位置的逻辑,思想实验可以被重新修改,使功利主义者不能再诉诸规矩来解释问题。[26]

因此,想象一下一位功利主义的哲学教授站在“胖子”身边,他知道人们会以为胖子的死是一场事故。没人知道真相,这一事件也不会威胁社会稳定。再想象一下这位教授作为一个坚定的、头脑清晰的功利主义者,能够准确地预测他/她不会因为杀死胖子而感到不安。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教授可能会得出结论,杀死胖子是对的。

那些仍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为是否应该杀死胖子而感到犹豫的人,可能会同意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斯的观点,那就是功利主义在根本上是有缺陷的。早在20世纪70年代,为了证明功利主义未能捕捉到我们生活中道德层面的问题,威廉斯提出了原创的两个思想实验。

第一个事例的主人公是乔治,第二个事例的主人公是吉姆。乔治是个称职的化学家但发现很难找到工作,但他需要养活妻子和孩子们。他的一个同事告诉他一家研究生化武器的实验室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乔治反对这种研究,因此他说不能接受在这样的地方工作。他的同事指出,如果乔治不接受这份工作,那么实验室将雇用乔治的一个同辈人,那个人将以大得多的热情推动研究深入。乔治该怎么办?

现在来看看吉姆的困境。吉姆来到南美一个小镇的中心广场。二十个印第安人排成一排被捆在墙上,面对着几名全副武装的人。武装人员的队长走过来开始跟吉姆聊天。他解释说,他在一次抗议政府的行动之后随便选了二十个人,并准备枪毙这些人以儆效尤。然而,既然吉姆是来自另一国家的贵客,他将给吉姆杀死一个印第安人的特权。如果吉姆接受,那么其他的印第安人将被释放。如果他不接受,所有二十个人都将被杀死。吉姆该怎么办?[27]

在乔治事例中,威廉斯希望阐释的是功利主义不算正直。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一切都支持乔治接受这一职位。它将带来亟需的收入并且实际上减缓而不是加速生化武器研究。但威廉斯说,期望乔治仅仅出于功利主义微积分的计算结果就放弃他最深的信仰,这很“荒唐”。

吉姆的困惑同胖子事例更为接近。威廉斯认为吉姆应该杀死那个印第安人。但功利主义的问题在于如何评估这一行为,如何权衡行为的原因。对于功利主义者而言,明显杀死那一个印第安人就是吉姆应当做的:一条命换十九条命。但威廉斯说,这种论调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一旦吉姆举起枪,那么就是吉姆杀的人。功利主义者,用哲学家的术语来说,不理会“媒介”。所有的功利主义者关心的都是什么能带来最好的结果,而不是谁带来的好结果或者好结果是如何产生的。不论结果是由吉姆的作为还是不作为产生的,都无关紧要。我们需要对我们没能做的事负责,就像要对我们做的事负责一样。但以下是我们通常看待事物的角度:如果吉姆不枪杀印第安人,我们就会认为是队长而不是吉姆要对这二十个人的死负责。在威廉斯看来,功利主义者错在认为他们能够从“宇宙的角度出发”判断行为。[28]

从自上而下的视角评估结果正是顽固的功利主义者认为我们应该做的。彼得·辛格是当代最负盛名的功利主义思想家之一。他认为我们该做的就是把胖子推下去,并且在这么做和在岔道情景中将电车转向之间别无二致。

对大多数哲学家而言,这一结论是功利主义方法的归谬法(reductio ad absurdum)。在他们看来这是有违直觉的,同时也带来了两个问题:在这些事情上,我们为何要看重我们的直觉和反应?还有,哲学家们在对与错的问题上有没有特别的权威?

要回答这些问题,即便不需要拆除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隔墙,至少也需要将隔墙变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