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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行与拜占庭人

暴君统治时期过后总会出现拜占庭式的政权。一种从人类、社会和人性特殊规律发展出来的律法规定,在猛烈进攻、强行占领及乱局过渡期后,总会出现一种被极度粉饰、落后、刻意的律法,其中充斥着奴隶的仪式、毒药、谋杀、平和的谈话、低眉顺目的谦恭和虚伪的残酷。人就是这样:时而残暴,时而拜占庭化。只有极少数时期,在拥有强烈教育意识、个性极其突出的政权统治下,一个能够与尚未成文的司法典律站在同一阵营,坚守完善法律制度的刚正者,才能够得到性情的修炼;但这种时期极其少有,并且早已经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