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白星”与“黑星”

一九二九年六月,林登•约翰逊回到圣马科斯,不仅很快恢复了跟在校长身边的地位,而且迅速坐到了教授们的脚边。事实上,同学们口中的谄媚奉迎拍马屁,到现在已经变得有点疯狂了。

报纸上的奉承也是一样。他再次担纲了《学院之星》的暑期编辑。学校的工作出了很多问题,比如说,注册日那天效率低下,学生们的队伍从山上排到山下,等了好几个小时,搞得怨声载道,而校报却大加表扬,说教务处“管理得力”。“本周一,面对蜂拥而至的学生,教务处得力高效,得到了很多赞赏。”约翰逊写道,“很难想象这样一项工作能办得如此迅速、周全和令人愉快。”他在学校“管理层”仍然是如鱼得水,在学生们中间的受欢迎程度则对比鲜明,很快就恢复到去科图拉之前的水平。九月,常规学期开始了,他还想继续当校报编辑,还想成为橄榄球赛季的啦啦队队长。但是学生会选举麦尔顿•肯尼迪兼任两个职位,把约翰逊“贬”去写社论了。另外,肯尼迪和约翰逊很快开始频繁地向对方怒吼,甚至动手,不过,要是约翰逊真的有勇气动手,两人就真算是打架了。事实恰恰相反,肯尼迪向他出拳的时候,他就像两年前打扑克的时候那样,躺倒在一张床上,双脚在空中乱蹬。肯尼迪上前来,约翰逊就大喊:“我投降!我投降!”弗农•怀特塞德当时也在场,他很快就开始满校园地模仿约翰逊慌乱的语气。全校学生又开始嘲笑他了。

广告:个人专属 VPN,独立 IP,无限流量,多机房切换,还可以屏蔽广告和恶意软件,每月最低仅 5 美元

* * * * * *

不过,这种嘲笑就要结束了,永远结束,再也不会有。因为林登•约翰逊将会涉足学校活动的新领域,比起搞新闻报纸和体力上的竞技,他在这个领域好像要擅长很多。他即将涉足校园政治。

在别的学生看来,西南师范的校园政治,其实是他开创的。

学生们对班干部和学生会干部的选举一直兴趣有限。“我们很少开班会或者组织集体活动,”乔•贝里说,这个安静的高个子橄榄球明星后卫经常当选为班长,“大家也并不关心什么学校大事。”“黑星”的成员担任了大多数学生干部的职位,他们是最不关心这些事的人了。后来成为布林莫尔学院著名微生物学家的优秀学生贝里回忆起自己那些队友,觉得他们有些品质十分可贵。“这些哥们儿打起比赛来真是勇气可嘉,而且他们非常非常忠诚,”他说,“为了帮你得分,他们跑多远都行。他们也非常坦诚,你永远能很清楚地知道他们的立场。这是西部典型的坦荡荡的性格,那里的男人总是很坦率、很可靠。”不过,他也觉得,这些队友很多都缺乏“聪敏”。本身以东部的标准来看,西南师范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学术标准,就算是这样,很多橄榄球健将也算是特别不爱学习的那一群人。他们感兴趣的是喝酒、泡妞、打猎和钓鱼,按贝里的说法是“体力劳动”。他们对校园政治真是完全不感兴趣,所以根本提都不提。“可能会有人问:‘谁会去竞选主席啊?’别的人就会说:‘哎哟,管他呢,我们让老乔去不就好了。’候选人就是这么提名出来的。”事实上,乔自己还曾经在任期中途辞过职,就为了帮一个朋友的忙,让他能说自己也当过主席。当时没人反对,反正没人在乎。“我想让他获得这份荣誉,”贝里说,“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选举这样的事情,太微不足道了。”

有几个“乡土气”没那么重的学生,对赚钱更感兴趣,穿着打扮上也要高人一筹。一九二九年夏天,他们决定成立“白星”组织,与“黑星”竞争。林登•约翰逊请求加入。但是“白星”的两个领袖都不喜欢他。一个是伶牙俐齿的弗农•怀特塞德,他之前在纽约大学念过两年书,所以在圣马科斯的校园里就显得比较成熟老练。一个是喜欢在学校里发起各种活动的霍勒斯•理查兹(有一次他组织了个动员大会,会后热血沸腾的学生们走了出来,他就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帽子,大喊:“为美化学校出力!”最后筹到的钱都归了他自己)。“任何反驳他的人,他都一副看不起的样子,”理查兹说,“他想掌控所有人。”另外,他们希望“白星”也是一个秘密组织,而约翰逊话太多了。组织的第一次会议上,有人说约翰逊想参加,另外一个学生带着强烈的讽刺说:“狗屁?他会报告全校的。”于是这个话题就不了了之了。“白星”正式成立了,举行了一个神秘的夜间仪式,选址在某条河边。他们在学校里找到了一本最大的字典,用来代替《圣经》。每个人都手拿蜡烛,把手按在字典上面,庄严宣誓,而约翰逊不在其中。这下,不仅是时髦受欢迎的群体不欢迎他,这些“边缘人”也不欢迎他。幸亏“白星”有三位“元老”是“特别不善言辞的乡下男孩”,觉得约翰逊“很有趣”,否则他永远无法加入“白星”。他请这三位再提提他的名字。几周以后的一次会议上,他们就提了,两个领导同意他入会。因为他们可怜他。而且,用怀特塞德的话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从来也没想把‘白星’弄成个多么了不起的组织。我们成立‘白星’,只不过是因为没被‘黑星’邀请罢了。说实话吧,我们这么做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如果你不是‘黑星’的成员,那就很难泡到漂亮妞。我们就说:‘妈的,他们有‘黑星’,我们也能有‘白星’啊。’我们成立这个完全是为了泡妞。我们可真没想过要参加选举搞政治什么的。”

但林登•约翰逊动着搞政治的脑筋。刚被“白星”吸收入会,他就建议大家和“黑星”一样,推举一个候选人竞选高年级的班长。说服了成员们之后,他在政治策略手法方面展现了非凡的竞争力。

比如,在“数人头”或者说数选票方面。“白星”别的成员都认为,没人能胜过“黑星”的候选人迪克•斯斌,很受欢迎的橄榄球和田径明星。十月第一次选举的时候(学生干部每年的十月、次年的一月和四月各选举一次,任期三个月),他轻而易举就获胜了。但是这些“白星”们根本没数过选票。约翰逊承认说,如果大多数学生都来投票,斯斌绝对能赢得不费吹灰之力。但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对政治实在太不感兴趣了,而且也没出现过两位不相上下的候选人搞过什么旗鼓相当的竞选活动。大多数学生根本不愿费那个劲去投票。如果出现对手,就算只有为数不多的选票,也是有胜算的。

另外,他也想出了去搞到这些选票的办法。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包括运动队以及“莎翁派”和“田园派”两个文学社(社员大多都是漂亮又受欢迎的女生,男友就是运动员们),这些人绝对是斯斌坚定的支持者,这毫无疑问。但校园里还有另外两个团体,“本地人”,家乡就在圣马科斯的学生;以及“YMCA”团,也就是基督教青年男女团,在大家眼里,他们是学校里的知识分子。这些还不是唯一能争取的选票。还有些不属于任何团体的学生。这些在学校默默无闻的人,也从来没在选举的时候被想起过。但约翰逊想起了他们,把他们的选票也算了进来,然后把“本地人”以及“YMCA”团的选票也算了进来,发现“边缘人”们完全可以打败那些“风云人物”。

他也知道如何得到这些选票。他说,“白星”需要推举一个受欢迎的候选人,而且他已经挑好了。黑夜里,社团在河边聚会的时候,有个讽刺的声音问道:“我打赌肯定是你自己吧,林登?”他说不,不是。他树敌太多了。候选人应该是比尔•迪森 (1) ,他说:“我们选比尔吧,他没什么破绽。”他补充说,迪森之所以是个优秀的候选人,还因为他善言健谈,帅得像个时装模特,在女生之间很受欢迎。数人头的话,最明显的因素就是,在圣马科斯的校园,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女生。

还需要提出一个大家感兴趣的议题。他和“白星”其他成员没什么特别在乎的议题,提不出来,所以,怀特塞德(他和理查兹觉得这整个从政的想法就特别讽刺,特别好笑)就说:“我们什么都说一说嘛,不管有没有。就一直提,提出一个可以用的。”最后,约翰逊发现了一个可以用的。每个学生交的学费里都包含了一项所谓的“毯税”,用来做课外活动的经费。负责管理这笔钱的是学生会,总是会把大部分钱都给运动队。而约翰逊需要其投票的“本地人”和“YMCA”,都不是运动员。所以他让“白星”的竞选活动喊出了这样的口号,“头脑和肌肉同样重要”,要求能多拨一点“毯税”给非运动的活动,比如辩论和戏剧。

这是约翰逊亲手操办的选举,他表现出在加州和科图拉的勇猛和活力。别的“白星”成员参与并不积极,就连迪森这个候选人都没多大热情,他觉得自己一点胜算都没有。“他们经常取笑他(约翰逊)的热情,”其中一个说,“他们的态度是,要是他想组织组织,做点事情,就随他去吧。”但约翰逊每个晚上都会去各个寄宿屋,和学生们聊天,请求他们投票。和潜在的选民聊天时,他会伸出一只手攀着对方的肩膀,另一只手则抓住对方的衣领。“他经常强迫人家听他说话,把脸挨近对方的脸,阐明他的观点。”“白星”艾尔•哈兹克说。这种谈话技巧以前在约翰逊城高中惹到了一些校友,但现在他有了正当的议题,这行动反而有惊人的效果。目睹他上蹿下跳的迪森说:“他最大的长处就是直视别人的眼睛,拼命去推销自己的观点,说服对方。说起一对一的这种推销,林登实在是最擅长的。”尽管如此,在竞选前夕,迪森仍然和别的“白星”成员一样,认为自己必败无疑:

选举前夜,我们计算了一下,发现落后二十票,于是决定认输。只有林登不愿意听天由命。他说:“哦,不,要是我们只需要二十票,那从现在到明早八点我们都还有时间去争取这二十票啊。”当时已经快深夜十二点了……

主要的团体有我们、运动员……但还有个团体叫作YMCA……他们反对我们,是因为迪克•斯斌不仅是很优秀的学生,也是YMCA的成员。所以他们没有理由不支持他。但林登就是与众不同,他说:“嗯,要是我能改变那个团的想法,局势就会扭转了。你们可以先去睡觉了,但我不会睡的。”于是他开始一趟趟往宿舍跑,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别人。于是……他大概争取了二十来张选票。

第二天一早,选举如期进行,迪森赢了。

“黑星”输了,这还是史无前例的第一次,他们深受打击,下定决心不让迪森赢第二次。“我胜选的那天,对方就宣战了,”他回忆说,“他们开始排挤我。”在四月选举到来之前的那三个月,他们就一直在指指点点,说迪森有什么什么缺点,不配做学生领袖。但约翰逊对于这种针对一个人的排挤有应对的策略,就是不要让这个人的名字出现在选举名单上。“这就是林登的策略,”迪森回忆说,“他们要狠狠地打击我,所以我们就让他们觉得我要再次参选,然后直到最后一分钟,才宣布候选人是艾尔•哈兹克。”

他还用了别的策略。

四月的选举中,林登本人也在竞选一个职位:高年级的学生会代表。他很不受欢迎,而对手乔•贝里特别受欢迎,基本大家都觉得他是学校里最讨人喜欢的学生。“所以我们觉得他没什么机会,”霍勒斯•理查兹说,“但他想当代表,特别特别想。”选举前夕,“白星”们坐在河边,用理查兹的话来说,他们发现“林登自有打算”,要确保自己得到这个位置。

约翰逊的策略,是以在圣马科斯大家一直搞不清楚的事情为基础的。这里的学生,为了赚钱,经常休学一个学期、整个学年,甚至好几年,然后再返回学校。所以,一个学生到底在一二三四哪个年级,大家根本就搞不清。他的策略基础,就是班级选举时那种随意的气氛:因为学生们普遍对选举没什么兴趣,所以在主楼不同教室举行的选举会,是特别不正式的。急匆匆地提名,迅速地投票,很快宣布获胜的候选人,没有任何规则和流程可言。另外,也许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因为过去的选举过程都很诚实坦白,没人觉得这次会有什么不一样。

四月的选举,是大家印象中圣马科斯有史以来最被关注的一场选举。“白星”因为迪森的胜选,态度更加积极,约翰逊也说服了“白星”,不仅提名哈兹克,还提名了一系列的候选人,来争夺班干部和学生会的位置。被激将的“黑星”也推举了候选人。“白星”的一系列竞选活动让学生们对校园政治更感兴趣了,所以还产生了独立参选人,最引人注目的是聪明优秀,又深受欢迎的亨利•凯尔,在辩论课上,只有他可以把约翰逊驳得哑口无言。他的竞选主旨,是要在学生政府建立一系列卓有远见的平台。大体上来说,别的候选人都比“白星”的候选人更受欢迎,所以按照一般情况,“白星”都是要输的。可是在约翰逊的运筹帷幄下,可能情况会完全不同。因为,别人都只投一次票(在自己班上的选举中),而“白星”们会在每个班的投票箱里都投上一票,这样就是一人多票了。另外,这个策略还做了细化,细化的目的就是更多地弥补有限的人数。在河边的那天晚上,“白星”们认真演练着约翰逊提出的策略,因为,四个班会都是在十点开始,他们统共只有一个小时,所以这个“别动队”动作一定要迅速。

第二天早上行动开始,他们真的很迅速。弗农•怀特塞德讲述了来龙去脉。“我们一个会一个会地解决。我们这是很小的一个团队,大概就五六个人。但别的学生也很少。我们会派一个人喊,说:‘来吧,行动起来吧,我们就把霍勒斯•理查兹选为临时主席吧。’我们总是选霍勒斯,因为他嗓门大,胆子也大。‘支持霍勒斯的,请说好。’我们都大喊:‘好!’‘通过了。来吧,上来吧,霍勒斯。’然后他就来主持选举。他唱票的时候,大家都大喊候选人的名字,显得支持者众多的样子。不管谁大声,他都会说我们的候选人赢了。然后我们就撤,霍勒斯、我、林登,还有另外几个人,赶往下一个班的选举,故技重演。所以,你也看得出来,我们每个人在四个选举中都投了票。”

三年级的班会差点儿惹上麻烦。因为时间快到了,约翰逊很想赶快去四年级的班会,他是候选人之一。理查兹就想把提名阶段推得比刚才更快。“白星”的候选人一被提名,他就大喊:“提名结束!”

那时候“还有很多人举着手,”他笑着回忆说,“亨利•凯尔上蹿下跳的,他说:‘你不能这么做(结束提名)!我也想提名!’”但理查兹根本不理他。“我说:‘你别来指挥我,因为我是临时主席,这场选举是我在主持。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我就结束了提名。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教室正好就门对门。一结束提名,我就跑到那边去了。所有勉强能算四年级学生的人都在投票了,而且快要结束了。我说:‘我想投票。’他们说:‘你不能投票,霍勒斯,你不是大四生。’我说:‘你们可别说我不是大四生。我上的大四课程比大三的多,所以我算是大四生了。’嗯,谁又能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话呢?只能去查记录,他们反正没那个时间。我当然是投了林登一票。大四生采取的是纸质不记名投票。计票的时候,我们的人都赢了,林登也赢了,而且是一票的优势。我其实不是一个大四生,但我给他投票了。我那票让他赢了。这是不合法的。”

“你知道吗,”霍勒斯•理查兹微笑着说,“后来,林登•约翰逊作弊的那场选举(一九四八年美国得州参议员选举),引起轩然大波。我当时觉得自己仿佛站在历史的起点。因为我参与了林登•约翰逊作弊的第一场选举。” (2)

如果这些策略还无法帮助林登•约翰逊完全达到目的呢?他还用了其他的策略。

学校每年会进行“天人菊 (3) 选举”,选出学校里七位最漂亮、最受欢迎、最“具有代表性”的女生。这是全校同学最感兴趣的选举,比选学生干部什么的热闹多了。投票是在主楼一层大厅进行的,无记名选票投进投票箱,过程有严格的监控,不可能重复投票。胜选人会在当年的《教育者》上占整整一页的篇幅,刊登大幅照片,永久供人欣赏。之前,大多数获胜者都是文学社和“黑星”的风云人物。但现在约翰逊想让“白星”的女生们也入选,七个名额,能赢多少赢多少。有三个候选人特别漂亮也特别受欢迎,估计是必然当选的。但他很有信心,通过猛烈的竞选攻势,能够把四个名额收入囊中。不过,突然有人提名了露丝•刘易斯。

和其他候选人不同,露丝•刘易斯倒没长得多么漂亮。“天人菊”竞选虽然在实质上主要是个选美比赛,但其初衷并非如此,所谓“具有代表性”,定义是“要在学校生活中非常重要”。而刘易斯小姐的其他品质非常引人注目。她眼中总是闪动着动人的神采,在《教育者》编辑部坐下来,在那台“安德伍德”老爷打字机上打字写稿时,指尖也无比灵动。她是《教育者》的助理编辑。“她是个很好的作家,非常出色。”《教育者》的总编艾拉•莱勒说。她为新闻俱乐部和文人俱乐部写稿,参与了好几项校园活动。她一头短发,特立独行,对时代的弊病有种满不在乎的蔑视,在一群得州时髦女郎之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而她想写关于那个时代圣马科斯的小说,种种想法也和她的外表一样独特。她自己热爱打网球,认为女生应该组织自己的运动队;她也不急着结婚,而是想发展新闻事业,用自己的文笔去帮助他人。和别人争论的时候,她虽然认真严肃,但是很平和,又有一种满怀自尊的幽默。种种特质让她广受欢迎。所以她被提名为候选人时,大家都觉得,一定能赢。

但是,接着,用艾拉•莱勒的话说:“林登发现了露丝的一件小丑事。”

其实不算什么丑事,甚至都不算重要。只不过圣马科斯的五十公里开外就是著名的得克萨斯大学,那里的学生家庭更富有,头脑更聪明。圣马科斯的学生不可避免地有种自卑感。“要搞清楚当时的事情,你一定要明白,我们对到圣马科斯上学这件事有多么重的戒备心。”莱勒小姐说。约翰逊发现的只是一件小事,就是露丝•刘易斯和两个朋友开着车出去,路上爆了胎,两个路过的男人停下帮她们修理,顺嘴问了这几个女孩儿上的是哪所大学。可能是出于戒备,也可能出于惭愧,刘易斯小姐脱口而出,说她们读的是得克萨斯大学。不过到后面又带着羞赧的微笑,说了实话。这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啊,不过其中一个男人是林登•约翰逊的朋友,一次闲聊间碰巧告诉了他。

约翰逊告诉刘易斯小姐,除非她退出“天人菊选举”,不然全校都会知道她做的事情。除非她退出,他说,不然他就要在《学院之星》上发表社论,揭露这件事情,并且说清楚,大家不应该选她,因为一个以上圣马科斯为耻的人,肯定不能作为这所学校的代表。

约翰逊对露丝说完就转身离开,他知道自己赢了。“(见了她之后)他回来了,说我们不用担心了。”霍勒斯•理查兹说,“他已经完全威慑住她了,她会退选的。他知道。”约翰逊的估计是正确的。艾拉•莱勒说:“约翰逊一走,露丝就泪流满面地来到我这儿,她可很少哭的。她说:‘我要退出选举。’我特别吃惊。我希望她能反抗一下。但是她说约翰逊会在报纸上登大标题,她可面对不了这么丢脸的事。”她退出了,约翰逊所希望的那四个女生全都成了“天人菊”。

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学生会。他自己通过选举作弊成了其中的一员。但是另外十二个成员,包括几乎所有的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有超过一半都是运动员或学校的风云人物。“我只能依赖大一大二的学生来获取学生会竞选的选票。”一九七〇年,他回忆道。他也很清楚怎么拿到这些选票,就是充分利用别的选举中很奏效的口号“头脑和肌肉同样重要”。但他必须要了解,这个口号用在谁身上会奏效。他必须了解低年级有哪些“聪明学生”,要么可以成为他的学生会候选人,要么会为候选人投票。而圣马科斯的学生流动性相当大,休学复学的人都很多,所以要了解情况很难。

但约翰逊想出了一个方法。老主楼的守夜人是“白星”阿齐•威尔斯,他有教务处的钥匙。约翰逊在一九七〇年的谈话中回忆说,一个午夜,“我们拿了钥匙,进了办公室,我在那里……拿到了小小的黄色(成绩)卡片,所有平均成绩在B以上的,我们全都记下来了,我觉得这些人就算是学术能力比较强的了”。他把被提名人、提名人和投票人都列了出来,确保学生会的大一大二生都是会被他的“头脑”口号吸引的。

选择女性候选人的时候,他更为谨慎。他指示“白星”的男生们约那些在他心目中可以被提名的大一大二女生。当时的大四生威尔顿•伍兹就参加了很多这样的约会,因为年轻女孩们比较喜欢他轻柔的声音和有些踌躇的笨拙和可爱。“林登想的是,让我们约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子,看能不能控制她。通过约会了解她,看看要是她被选进了学生会,会不会听话。”要是约翰逊接到报告,说一个女孩“会听话”,他就会指示跟那个女孩约会的“白星”,让他劝说这女孩参加学生会竞选。“我在跟一个低年级的女孩子约会,而约会的唯一目的就是让她去参加竞选,”伍兹说,“都是林登出的主意,他想让我告诉那女孩子,一旦被选入了学生会,该怎么投票。”这个策略奏效了。圣马科斯的女生都不“当代”,理查兹解释说。她们对政治不感兴趣(虽然她们的人数比男生多出两倍,但他敢肯定,圣马科斯当时没有出过一个女班长)。而约翰逊的筛选过程又进一步确定了,自己手里这些要做候选人的女生,对于政治比大多数女同学还要更不感兴趣。用理查兹的话来说,圣马科斯的女生不“当代”,是因为,在那些普遍认为政治是男人的事的区域,“那时候的女孩儿,都是你说什么她们就做什么”。当然,约翰逊的筛选过程也确保了这些女性候选人没有特别独立的人格。“另外,”怀特塞德补充说,“别忘了,这个学校的男女比例是一比三,很多女孩子非常孤独。男生跟宝贝似的。她们可不想做什么惹你生气的事。”伍兹说,“你根本不用多费口舌,你就简单地说:‘啊,某某想做《学院之星》的编辑,他是个好人哟。你会给他投票的,对吧?’她们基本上次次都会听话。”

林登在至少一个已经进入学生会的女生身上用了类似的策略。只要林登需要她的投票,伍兹就要一直跟她约会。这次,这个策略特别奏效,因为这个充满活力,有着一头黑发、闪亮黑眼睛的年轻女孩,爱上了伍兹。“然后,当然啦,林登不再需要她的投票后,臭威尔顿就甩了人家,”理查兹笑起来,“她真的很喜欢威尔顿。我打赌她肯定一直在想到底怎么回事。她绝对永远也不明白威尔顿为什么甩了她。”

也许她的确永远也搞不明白。因为,即便林登谋划了五花八门的政治策略,但有一个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谁谋划的这些策略,这个方面都是很惊人的。但更惊人的是,这个男人,这个小半辈子一直在“说大话”,而且在别的非政治的活动中也一直在吹嘘自己的男人,竟然对所有这些策略三缄其口。林登•约翰逊策划的这一整套政治战略,他一个字都没有透露。

偶尔,他弟弟得以略知一二。有些时候,十五岁的山姆•休斯敦•约翰逊会利用周末的时间去看林登。他后来写道,自己永远也忘不了“周六下午与周日早上那些精彩的对话(其实算是独白)……我偶尔周末去圣马科斯看他的时候,听到好几次他跟‘黑星’对抗的策略。我总是睁大眼睛,满怀崇拜地听着哥哥列出下个星期的战略部署。即使到现在,我闭上眼睛,也能看到他当时在房间里兴奋地来回踱步……有时候他坐在床上,接着又坐到床边一张破旧的木椅子上,他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期待,深邃的嗓音满含充沛的感情”。但就算是亲兄弟山姆•休斯敦,也只是略知一二而已。周日下午,他就回家了,离开的时候,哥哥还在小小的房间里来回踱步,眼中放光,双手握紧又松开,修长手指上的指甲都被咬得光秃秃的。他不知又在密谋什么,只能从手指的弯曲纠缠中看出,他的大脑在高速运转。

“白星”非常明白要为自己的组织保密。学生们很受“头脑和肌肉同样重要”这个观点的鼓动,就是因为他们知道代表“肌肉”的就是学校里的运动健将们,他们和他们漂亮的女朋友属于一个秘密组织,这个组织非常排外,大多数学生都得不到邀请。约翰逊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大多数不擅长运动的学生,私下里都反感甚至厌恶那些周六的赛场英雄,虽然他们看比赛倒是看得很起劲,”约翰逊的弟弟解释说,“很显然,每个讲求实用的政治家都明白,比起爱与尊重,厌恶和恐惧是组织人民时更为有力的武器,对林登在圣马科斯简直有大大的用武之地……”选民们,也就是那些“小人物”很容易受到影响,而如果他们知道,若是投票给迪森或者哈兹克,他们就是在给另一个也没有邀请他们的秘密组织投票,那就不好办了。

建立“白星”的理查兹和怀特塞德,他们的初衷并不是想搞政治,而是为了加强他们非常看重的“兄弟情义”和“同学友爱”。最初,他们就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约翰逊又制定了附加的保密条款,得到两位创始人的支持。比如,校园里不可以看到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白星”成员在交谈;要是三个人不小心走在一起,应该以交换眼神的方式示意哪个人该离开。“白星”之前的聚会,要么在河边,要么在会员的膳宿屋的房间里,而现在呢,在约翰逊的建议下,转移到两层楼的霍夫海因茨旅馆去了。约翰逊说,在这里就不怕路人从窗外偷看了。约翰逊甚至还发展了一个特别具有独创性的机制,保证“白星”成员能直截了当地否认自己的身份。组织的一条规定中说,如果某位成员被问到他是不是“白星”成员,在他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就被组织自动开除了,这样他就可以说“不是”。下次聚会再重新吸收他入会。所有的规则都被收录在《白星法则》中,所有新成员在河边参加那很有形式感的入会仪式时,都要手举蜡烛,按着字典,发誓遵守。这些年轻人发誓的时候是非常严肃的,四十多年过去了,迪森被问起“白星”的事情时,还不愿意说得太细,“我不想违反当时的誓言”。而其他人连一个字都不愿意透露。约翰逊的保密工作实在做得太好了,“白星”们赢得很多校园选举之后,学生们根本都不知道“白星”的存在。“‘黑星’不知道我们是有组织的,没人知道。”迪森说,“他们不知道这个组织专门跟他们对着干。他们知道有人在学校‘搞破坏’,但不知道是谁。”怀特塞德很开心地回忆说,“我们利用的那些人毫无戒心,毫不怀疑……我们说,‘你不会给“黑星”投票的,是吧?你不会帮‘黑星’的吧?’结果从头到尾我们都有另一个组织,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约翰逊自己的战略也要对“白星”的队友们保密,甚至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有战略。这也是有理由的。理查兹和怀特塞德非常在意自己的领导地位,所以,约翰逊要是提出什么计划,他们总会轻易就反驳,就因为那不是他们提出的计划。或者,就算他们同意了,这两个“大嘴巴”也会经常把计划挂在嘴边,闹得全校尽人皆知。别的“白星”成员也可能因为不喜欢约翰逊而反对他的计划。所以他甚至不能让盟友们知道自己谋划的事情。比尔•迪森偶尔能知道点计划的毛皮,但也是非常偶尔,只有在约翰逊不得不需要他帮助的情况下。艾尔•哈兹克回忆说,有时候他回到和迪森同住的房间,会看到室友和约翰逊懒散地躺在床上,“聊政治,好像这世界上什么都没有,只剩下政治。我以前经常叫比尔‘参议员’,林登‘州长’。”迪森是林登第一个选中的候选人,最亲密的盟友,然而他对他透露的消息也很有限。事实上,迪森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弄清楚“白星”会议中的玄妙。依然都是不怎么正式的会议,大声说话,嬉笑打闹。会议主席依然是组织的成立者,理查兹和怀特塞德,基本上都是他们来讲话。而林登•约翰逊呢,一反常态地,很少在这些聚会上讲话。但迪森逐渐注意到,会议尾声的时候,包括理查兹和怀特塞德在内的所有人做出的决定,无一例外都是约翰逊前一天晚上告诉他,希望组织能做出的决定。“我们五六个人聚在一起讨论,他不会特别强势,”迪森说,“但是我记得我开始思考,说不定他还是在我们不知不觉之间控制了会议,也许……他在操纵整个组织。我们逐渐意识到这一点,至少我意识到了。我意识到他非常聪明。”事实上,迪森逐渐明白了别人不明白的事情。“白星”的成立者理查兹和怀特塞德,以为还是他们在管理着“白星”,事实并非如此。

不过,林登•约翰逊的保密工作,最令人震惊的地方,不是他让别的成员们做得多么成功,而是他让自己做得多么成功。

小半辈子了,他一直在“说大话”。大摇大摆,恬不知耻地吹牛,想要鹤立鸡群,想要让自己走在最前面,从来不曾间断,仿佛他生来就需要说大话,不顾一切地渴望着别人的注意和欣赏。这种渴望从来不曾熄灭,在除了校园政治以外的话题上,他仍然和以前一样,大肆吹嘘,无所不用其极。很难忽略的一个真相,就是他经常对山姆•休斯敦•约翰逊大聊特聊校园政治,因为他必须跟某人讲,必须要让至少某个人知道自己到底有多聪明。而这个把他当英雄一样崇拜的弟弟是唯一可靠的听众,他没在这所大学,周日就回约翰逊城了,所以不会把他的秘密在校园里传扬开来。然而,即便林登•约翰逊非常想谈论这个话题,他对除弟弟以外的外人可谓只字未提。这样的沉默,说明在那高瘦、笨拙、大耳朵的外表之下,在那些喋喋不休的独白,不知收敛的吹嘘,过分的溜须拍马,谄媚的笑容,对老师们满含崇拜的脸之下,有种钢铁般的意志。林登•约翰逊计划要和一小群边缘人一起,掌控学生权力。而且,不仅要掌控已有的学生权力,还要为他们为自己创造新的权力,创造这个校园学生历史上前无古人的新维度。要是学校里的任何人,包括他的盟友在内,意识到这一点,他就无法实现目标了。要是有人看清了他在做什么,那他就再也做不成了。

没有人看清。

他把自己的各种努力和手脚隐藏得很好,成果也逐渐显现出来。一九三〇年五月,选择《学院之星》和《教育者》编辑的时候,这成果显现得最为明显。

传统上来说,这两个位置主要看的是学业的成绩,没有那么强烈的政治色彩。这是本科生中薪水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位置。通常,学生会总是会接受现任编辑们的推荐,基本上都是大三那些最得力的助手。一九三〇年五月,《学院之星》和《教育者》编辑位置的提名,分别是两兄妹,家就在圣马科斯,凯尔家的亨利和米蒂。他们显然是最合格的候选人。而另一个“本地人”爱德华•普尔斯,竞选《教育者》的常务经理,同样也是实至名归。看上去他们一起当选,似乎什么问题都没有。“我们想着他们肯定就选上了,”当时《教育者》的编辑艾拉•莱勒说,“他们(学生会)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凯尔对改革有着极高的热情。他倡导大家不要过分看重运动队,“毯税”要更加平均地分配;还倡导大家多做独立的阅读,不要一味守着书本死读;引进“牛津学习法”的“荣誉课程”,减少考试,这样学生们能够有系统地学习,而不用被死板僵化的课程表束缚。在一个月前的选举上,他的热情受到了挫败,但已经在计划通过《学院之星》对学校来一次“教育复兴”。学生会在老主楼开会的时候,三个从小一起在圣马科斯长大的发小,同坐在会议室外的长凳上,等着有人出来宣布他们当选。

但霍勒斯•理查兹和威尔顿•伍兹率先出现了,看见这三个人等在那儿,突然咯咯笑起来。普尔斯和凯尔兄妹很快知道他们在笑什么。学生会的一名成员,也是他们的朋友,从会议室出来,告诉他们会议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转折。有人提议增加一项新规则。他和别人都表示反对。但那个人要求迅速投票来决定。学生会的大一大二学生都投票赞成,而林登•约翰逊是唯一赞成的大四生。一票的优势,这项规则被迅速通过了。这位朋友告诉他们,这项规则令圣马科斯的居民无法参选《学院之星》和《教育者》的职位,因为他们反正是住在家里,没有别的学生那么迫切地需要这份薪水。正值经济大萧条,这种工作应该给特别需要钱的学生。这位朋友说,新规则令普尔斯和凯尔兄妹丧失了竞选的资格,他们本认为稳赢的工作,给了之前没被考虑过的学生。《学院之星》的编辑,是三年级的奥斯勒•邓恩,他之前在报纸做的不过是非常微小的工作,《教育者》中提到对报纸做了贡献的人,都从来没刊登过他的照片。而常务经理的位置给了哈维•约,一个大一学生,这可是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大一学生。

新规的不公让他们觉得备受屈辱(普尔斯可不是不需要钱,他特别需要这笔薪水:他一直想靠《教育者》的薪水来支付学费。没有这笔钱,他就得退学了),但一开始从来没想过,这项规则专门就是为了取消他们的参选资格,也完全没想过这一切是林登•约翰逊在操纵。得知真相后,凯尔是最震惊的。他和约翰逊是完全不同的小伙子,瘦削、戴着眼镜、勤奋好学的凯尔充满了求知欲,热爱阅读。约翰逊只是嘴上说他得了很多A,而成绩优异的凯尔是真的门门全A。他还是一位出色的辩手,整个三年级无人能敌,约翰逊只是嘴上说他赢得了很多辩论,而凯尔是真的赢了。但两人都对政治感兴趣(但比起政治实践,凯尔更倾向于研究理论)。历史课和社科课上,两人经常争论不休。一名教授说,凯尔能把约翰逊驳得“哑口无言”。约翰逊只是嘴上说说他读了哪些哪些书,而凯尔是真的读了。但凯尔很喜欢这些争论,他认为大学里就是应该这样你来我往地交流想法和观点。他以为约翰逊也很喜欢。凯尔说,在约翰逊去科图拉之前的大学时光,“别人都不想跟他有什么瓜葛,我却把他看作朋友”。而约翰逊显然也回应了他的友谊,邀请他到家里去见自己的朋友。约翰逊从科图拉回来以后,他需要“本地人”给迪森投票,而凯尔是这群人的领袖,所以约翰逊和他走得很近。“我以为我们是朋友。”凯尔说。理查兹操纵三年级的投票,他很生气,但一直以为约翰逊那天只不过是听理查兹的话罢了。他一点都没有怀疑其实一切的领导都是约翰逊。现在他也完全不怀疑是约翰逊操纵了这个让他丧失资格的所谓的“大萧条”观点。他对于秘密组织“白星”的存在毫不知情,对于林登•约翰逊被辩论得“哑口无言”的感受更是蒙在鼓里。凯尔后来回忆起来,那之前的一年,“他的两个手下(理查兹和伍兹)问我……愿不愿意加入一个组织,为文学和辩论活动多争取一点经费,因为他们觉得橄榄球队得到的经费太多了。当时我一点都没想过这是个秘密组织。我都不知道林登也是成员之一。”凯尔拒绝了邀请(“我说你们要对抗的那些人全是我的朋友”)之后,之前一直是班长的他,再也没赢得过任何学生选举。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他有种感觉,理查兹和伍兹知道他败选的内幕。现在,他也不明白,但只是有种感觉,这两人也推动了他此次编辑的落选。凯尔回忆说,一意识到这个问题,“我就去找他们,拦住他们,用所有的脏话骂他们。他们就站在那儿看着我,咧嘴笑”。但是他从没想过,甚至连怀疑都没有过,谁又站在理查兹和伍兹背后。直到学生会那次决定性的会议之后几个星期,“学校生涯的最后时光”,凯尔才被告知,约翰逊是那次会议的主导者,而且,“几年来林登一直在努力阻挠我获得任何荣誉”,普尔斯也是丝毫没起疑心,“这一切进行的同时”,他只要在学校里碰到林登•约翰逊,对方就会露出友好的微笑,“停下来跟我聊天,跟没事人似的”。

讽刺的是,约翰逊用“要把钱给需要的学生”这个论点操纵了学生会的决议,而普尔斯却因此要到得克萨斯的毕晓普度过“可怕的一年”,好赚够了钱继续大学学业。他说,离开学校前往毕晓普的时候,他“备感苦涩”。“他(约翰逊)开创了圣马科斯的政治操纵,”普尔斯说,“他不得不开创这个。要是他没有做那些政治上的手脚,他就不可能出色。他不是个出色的学生,他在别的任何方面都不出色。他那种人,就是随时都很阴险鬼祟。他能做得出你我都做不出的事情,以此来获取权力。但他得到了权力,而且把我们拼命努力争取的工作成功地搅黄了。”凯尔和妹妹还能付得起圣马科斯的学费,但他们也退学了,直到约翰逊毕业离校才回来。“我们退学,就是因为他,”凯尔说,“他做的事情让我们觉得恶心。”这种恶心多年未曾消退,凯尔的朋友说。艾拉•莱勒是多年以后才知道学生会拒绝她对继任者推荐的真正原因,她说:“亨利是非常聪明的学生,也特别理想主义,他不能容忍政治目的的存在。”另一个要求匿名的学生说:“仿佛亨利过去一直住在象牙塔里,突然一下子看到了生活到底能有多么肮脏。”

班长、学生会成员、“天人菊”、《学院之星》和《教育者》的编辑,一九二九年六月林登•约翰逊从科图拉回来的时候,这些位置上还全是瞧不起林登•约翰逊的人。但一九三〇年八月他毕业的时候,这些位置全换了人,这些人名义上不是林登•约翰逊领导的,实际上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敌人都被盟友取而代之,而且速度惊人。一年多点的时间里,这个一直对政治感兴趣却毫无政治经验的年轻人,操纵了一个学校的政治架构,或者说创造了一个学校的政治架构,而他作为学校里仍然最不受欢迎的学生之一,影响力却超越了所有人。

“回想那些精彩的……长篇大论……我明白哥哥有多么擅长搞政治计谋。这是他生来就该做的工作,也是他最喜欢的休闲方式。”山姆•休斯敦•约翰逊写道。这个弟弟在约翰逊的一生中提供了很多从兄弟角度出发的真知灼见,而“生来就该做的工作”正是其中之一。林登•约翰逊初步涉足这个领域的时候,就已经是个中高手了。

弟弟明白这种天资的部分原因。“他喜欢数人头,统计选票,这是受了爸爸的影响。”他写道。这方面是如此,其他很多方面也是如此。这个瘦高个子、耳朵巨大的小伙子,说话的时候抓住别人的衣领,有着天赋异禀的说服力。毕竟,他的父亲也有着同样的风格与能力。在校园里,这个年轻人暗箱操作,翻云覆雨,仿佛这是与生俱来的本能。而他的父亲,也是毫无经验地去到议会,也立刻展现了类似的能力。

但父子之间有着至关重要的不同,从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出两人的鲜明对比。父亲在得州议会发起的最勇敢的斗争(几乎是单枪匹马,只有六个势单力薄的盟友),是针对约瑟夫•韦尔登•贝利,那个平民党的叛徒。而有一次,在历史课上,林登•约翰逊被问道,有没有特别崇拜的英雄,他回答说:“约瑟夫•贝利。”

“像块盖板一样正直”的理想主义者山姆•伊利•约翰逊,从不屈服,坚持自己涉足政治时最初的信念和原则。在有些人眼里,他是英雄。然而,这也导致了他政治上的一败涂地,那些最最美好珍贵的目标,没有一个实现。而他的儿子,在校园这个目前唯一可供他施展的竞技场上,已经实现了所有的目标,因为那些妨碍束缚父亲的包袱对他完全不起作用。他之所以能赢,就是因为什么信念都没有,他没有想要做出的改革,没有真正在意的原则或议题(“我们什么都说一说,不管有没有”)。另外,他不仅展现了父亲身上从来没有的实用主义精神,更有一种更加毫无来由的玩世不恭的态度。他非常认真努力地去说服各个学生,手臂攀在他们肩膀上,热切地注视着他们的眼睛,劝说他们不要给一个秘密组织投票,却不让对方知道自己也属于一个秘密组织。他玩世不恭,又冷酷无情。他不仅仅要提前统计投票,而且还要去作弊。他威胁一个害怕的女孩,要曝光她的所作所为,要说得非常夸张,用“醒目的标题”来曝光,而她不过是一时轻率,而且完全微不足道。他利用女人们的孤独来争取选票。这个小伙子的父亲,“永远有着明确的立场”;而做儿子的呢,却从不让任何人知道他的立场。他铁了心要给凯尔和普尔斯的抱负背后来上一刀,这两个年轻人却一直认为他是朋友,直到刀子插深了,拔不出来了,才醒悟过来。当然,这些策略当时只是有限地发挥在校园政治上,规模很小,和外界的政治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不过,在有限的条件下,林登•约翰逊已经表现出了他的某种套路和模式。也许这种套路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你看不出任何的底线或界限。实用主义大大挤占了投票箱中的道德,除了胜利一切都不重要,为了胜利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没问题的,即便伤天害理、丧心病狂。

林登•约翰逊自己,对这些冷酷无情的手段,又是怎么看的呢?

多年以后——四十年以后,他已经从总统的位置上卸任。一九七〇年,林登•约翰逊回到圣马科斯,花了一整天时间环游校园,回忆过去。那天午后,他和四个以前的教授座谈,五个人都已经步入老年了。话锋转向他在“白星”搞的那些活动,以及在学生会做的事情。他说了下面这一席话:

一二年级的学生和我,我们占了大多数。我们“占领”了学生会、戏剧社、辩论社,我们开始操纵“天人菊”的选举。我离校的时候,都还在进行。毕业之后我就不了解情况了,但我离校的时候还在进行着。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都是在恶意操纵,不择手段。我能让他们失去的,他们都失去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去搞这种独断专行的大动作,像希特勒一样一手遮天。我把他们弄得一败涂地,而且很久都没恢复过来。

那是漫长辛苦的一天,特别是对心脏状况很不好的林登•约翰逊来说,说上述这番话的时候,他已经很累了。也许是因为劳累,这些话才脱口而出,特别是那两个词:“独断专行”,“希特勒”。不过他也不是累到没意识到自己说了这番话的地步。话刚一出口,他就觉得不妥,于是突然停止座谈,从座位上站起来,叫上助手,匆忙离开了。要不是一个年轻人当时录了音,后人就再也无从知晓林登•约翰逊对自己最初那些政治活动的评价了。

这自我评价透露了很多信息,不仅仅让我们得知他把自己看作“独裁者”“希特勒”,而且欣然担当起这样的角色。这一席话透露的情感比这两个词丰富多了。“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都是在恶意操纵,不择手段。我能让他们失去的,他们都失去了……我把他们弄得一败涂地,而且很久都没恢复过来。”他没意识到自己的冷酷无情吗?他意识到了。他对此感到羞愧吗?不,他很骄傲。

* * * * * *

“恶意操纵,不择手段”,而有时候,林登•约翰逊表现出与操纵毫无关系的恶意。“黑星”成员弗兰克•阿诺德在学习上反应很慢,但是他身材高大魁梧,性格安静温柔,有很多优良品质。橄榄球场上,他受过很多伤,却一直勇往直前,于是队友们选他做队长,说他特别可靠。球场下,一个朋友说,“他对谁都能说点好话”,而且,尽管脑子转得慢,他有时候却能一眼看到事情的核心。比如,学生会投票选《学院之星》和《教育者》编辑的那一回,他对约翰逊说,不应该把这位置给没有为之努力过的人。“人人都喜欢他,除了林登。”那位朋友说。林登一点也不喜欢他。阿诺德虽然反应迟钝,却被学校里最聪明大胆的漂亮姑娘海伦•霍夫海因兹深爱着。约翰逊竟然搞阴谋诡计想拆散他们。

他的“枪”是怀特塞德,伶牙俐齿、帅气潇洒的“万人迷”。“林登有辆跑车,”怀特塞德回忆,“他跟我说:‘给她打电话,带她出去,用我的车……能惹他生气就行。’这件事他真是下了大功夫。因为他不喜欢弗兰克•阿诺德。”海伦说:“我跟弗兰克•阿诺德在一起好几年了。我爱他。突然间,弗农•怀特塞德对我发起了猛烈的追求。两个星期以来一直不间断。课后与我见面,跟我坐在树下聊天。我真是太幼稚了,从来没想过林登是幕后黑手。我还以为只是走了桃花运。我也没怎么当真。我真的很爱弗兰克•阿诺德。只是觉得有人追求还蛮开心的。”她接受了阿诺德的求婚,戒指都戴上了,怀特塞德还不善罢甘休。“林登说,‘你干吗不打电话给她?今晚把她约出来,叫她把弗兰克那戒指摘了!’海伦出来了,戴着她的订婚戒指,我就叫她摘下来。第二天她又戴上了,但我们看到弗兰克脸上的表情很忧虑。他太在意她了。”怀特塞德说,“后来我自己脸上都挂不住了”,就不再追求她了 (4) 。要是按照约翰逊的心思,怀特塞德还应该继续假意追求,直到两个年轻人的真爱被破坏得无法挽回。“这就不是政治了,”怀特塞德说,“林登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有时候,这种恶意来得真是毫无根据,看不出目的。

有个在农场长大的波希米亚学生,基本上没人搞恶作剧捉弄他。因为他反应太慢,太轻信,有些学生还觉得他智商有点小小的问题。整他太没意思了。他有很严重的粉刺。有一天晚上,这个学生和约翰逊、怀特塞德还有另一个学生聊天,说因为这一脸的痘,没有女生愿意跟他约会。

怀特塞德回忆:

林登对他说,可以把新鲜牛粪涂在脸上。他说:“啊,怎么说?”林登说:“你难道没把牛粪掀开过,看到下面的草有多白吗?牛粪把草给漂白了啊。”

所以林登说:“我们开车(送他去)捡牛粪吧。”我们四个就开车去了某个牧场,他下了车,走了很长一段路。我们真不敢相信他傻成这样。回来的时候他真的捡了些牛粪,放在一个鞋盒里。回到圣马科斯,林登叫他拿一条毛巾,把眼睛的位置剪掉,牛粪弄在毛巾上,毛巾敷在脸上。他……到我们房间,问怎么样。林登说:“你弄得不够,一点用也没有。”他让他多往脸上弄一点。早上,他身上的气味太难闻了,都没法接近他。林登把这事告诉了所有人。第二天,那男生走进教室,大家都开始学牛叫,“哞哞哞”。告诉你吧,这真是我做过的最坏的事情。

林登对埃文斯校长的溜须拍马一如既往,也收获了成果。校长对他的友好亲切,从未展现给任何学生,甚至任何教职工。这种友好中几乎都带着点父爱了。约翰逊在埃文斯的办公室里,就像在自己家一样。正如约翰逊去科图拉之前,汤姆•尼科尔斯的评价:“有些人说不定觉得这个地方是他说了算。”现在这个印象进一步加深。教授们都知道他是校长的耳目,也就刻意去接近他。“他是埃文斯博士的秘书,所以路上遇到了,我总是停下来,跟他聊一聊……”一位老师说。就连诺尔和思贝克主任对他都态度谨慎,怕惹到他。比如,诺尔执教严格,对于学生必须选修六门体育课的规矩,从未放松过。离开科图拉之前,一向对自己的笨拙与不协调感到丢脸的约翰逊,请诺尔允许他写一篇关于运动的论文,来代替体育课的学分。诺尔拒绝了,给了他一个不及格。现在,约翰逊再次请求,诺尔批准了。温顺谦恭的思贝克,学生会和学校出版委员会的前主管老师,现在经常和约翰逊一起出现,有个学生说:“不知情的人很难说清谁是学生,谁是主任。”

而埃文斯通过一种非正式的方式,告诉手下的主任们,他希望在给学生分配校园工作的这件事上,约翰逊也有发言权。

大萧条早早地降临丘陵地带,而今更是变本加厉。几年前,三捆棉花送到轧棉厂,就能挣够一个孩子一年的大学学费。现在价格跌到谷底,需要六到八捆棉花才能换来同样的钱。这六到八捆,意味着父亲要在田里挣命似的干上很久,才能让儿子免于田里劳作的命运。丘陵地带走出来的男人,全都记得妈妈拿着卖棉花挣来的钱,加上她们辛辛苦苦省出来的几个子儿,小心翼翼地藏起来,拼命地想着其他办法生活,到交学费的时候才把这笔巨款拿出来。教授们想帮忙,有些会借钱给学生,有的没钱可借,就从银行预支下个月的工资,好支撑某个姑娘小伙再坚持一个学期。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学生不得不收拾好简陋的行李,转身离开尖顶的老主楼。一九二九年春季学期入读圣马科斯的一千一百八十七名学生,只有九百零六名在秋天又回来了。(《学院之星》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数字,“因为这片区域日子很难过,大家都知道,很多人做出了牺牲”。)现在,不管是“采石队”二十美分时薪的工作,还是凌晨三点就要起床去做的锅炉房的工作,只要是工作,都十分珍贵。“二十美分的时薪,就意味着你能上学。”霍勒斯•理查兹说。他还说:“要是林登(对主任们)说‘这孩子不错,给他个工作’,他就能有份工作。”在这样一个“穷孩子”的学校,埃文斯把真正的权力交到了约翰逊手中。

约翰逊如何利用这权力,都做了哪些事情,很能说明问题。

工作,最好的工作,他都给了朋友。那些一个月有二十五美元收入的“内部”工作,之前几乎全部被“黑星”们占据。约翰逊从科图拉回来后短短几个月,几乎都变成了“白星”的。但是,除了拿埃文斯助理的那份工资,他没有给自己安排任何别的工作。在科图拉,他收入稳定,还清了债务,但没能存够来年的钱。而且,他还是照样挥金如土,所以仍然急需钱。但二十五美元月薪的工作只是少数,他没有给自己安排。手上的所有工作,他都分配出去了。他一直很看重钱,但更看重另一样东西。

他当时的一些盟友认为,他分配工作时的态度,说明了他看重的东西。“他总是非常愿意尽一切可能来帮忙。事实上,你求他帮你的忙,他会很高兴。”其中一个说。但你必须要请求。这是他的坚持。有个“白星”比较孤傲,不愿意开口,他就没有工作可做。这个学生告诉理查兹,自己要被迫退学了。理查兹以为约翰逊肯定是不知道情况,就跟他说了。结果他发现,约翰逊把情况摸得门儿清,但还是非常固执。他对理查兹说:“要是他那么傲骨铮铮,不请求我给他份工作,那我就不给他啊。让他来求我。求我的话我手上有什么就能给他什么,但他必须要开口。”那位“白星”开口请求了,马上就有了工作。“林登想炫耀自己的权力,明白吗?”理查兹说。别的“白星”成员也赞同这个说法。他们觉得,约翰逊最看重的,就是承认,要别人面对他,恭恭敬敬地承认——他拥有权力。

* * * * * *

他想从权力中得到的,权力都给了他。

他的性格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张扬跋扈,不管是开车(在学院山驱车而上时,他会不断地按喇叭,确保人人都看到他在开车),还是步行(“我现在眼前还浮现出他走上学院山的样子,手臂甩得大摇大摆,用他特有的微笑跟每个人打招呼;他总喜欢召集一队人马,好像总有什么事要一起商量”)。他对教授们还是一如既往的谦卑,对学生们还是和从前一样专横,还是以前那个老师面前的马屁精,同学们眼中的恶霸。很多学生对他性格的感觉也没变。风云人物们还是不接受他,事实上,都不怎么跟他说话。“很多时候林登都是幕后黑手,”乔•贝里说,“他寻找可以利用的人,加以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就背后把人家搞垮。我对他厌恶至极。”比较理想主义的那群学生仍然会注意到,要是约翰逊走到一群学生中,发现他们在讨论关于校园政治的严肃话题,就会匆忙走开。“他躲着我们,因为他不愿意表达立场,”其中一个说,“他从来不表达明确的立场,你不知道他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他只对自己和能帮自己的事情感兴趣。”这种感觉不仅存在于风云人物和理想主义者之中,全校学生仍然叫他“狗屁”。在这个女生人数是男生三倍的学校里,他仍然很难约到女伴,有个学生还说:“卡萝尔•戴维斯之后,他就没交过认真的女朋友了。”

对一些学生来说,他参与到学校政治之后,反而更令人讨厌了,而且在不喜欢之上还加上了不信任。海伦•霍夫海因兹说:“你说他和蔼亲切也好,说他是个好人也行,反正我就是不相信他。他讨人喜欢,他脑子聪明。但为了达到目的他会不择手段。他很出色,但如果有必要的话,抹了你的脖子这事他也干得出来。”艾拉•莱勒回想起霍勒斯•理查兹口中约翰逊作弊的选举。当时学生们对政治的见解还十分幼稚,没有人能准确描述当时到底怎么回事,她说:“但大家都觉得有问题,而且大家都觉得,要是有问题,肯定是林登•约翰逊搞的问题。”不过,也因为他参与到校园政治中,大家对他的反感不再是全校共有的了。虽然有些学生仍然看不起他的卑鄙手段,别的更讲求实用主义的学生注意到这些手段给他带来的权力。这种认识让他们的感觉变得复杂。过去一直对他揶揄嘲笑的理查兹承认说,虽然他对约翰逊的厌恶有增无减,却做了很多努力,让约翰逊喜欢他。“别的事情不都是一样的吗?你觉得,如果这个人喜欢我就能帮助我,那你肯定会对他很好呀。”好些学生都看明白了,约翰逊能帮他们。“他有权力。他是校长的秘书……要是有什么好处,他肯定是知道的。接近他是有好处的。”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他们对“狗屁”约翰逊,就不再显露出蔑视和嘲笑,而是十分谦恭了。“很明显地,有好些男生,过去一直说受不了他,现在开始表现出很喜欢他的样子。”

从天性的角度来说,有几个学生是真的喜欢他。约翰逊眼光敏锐,找到那些和他喜欢发布命令一样喜欢服从命令的人。他慧眼识英,发现了比尔•迪森、威尔顿•伍兹和一个叫芬纳•罗斯的大一新生,他们对政治的兴趣和对他的服从令他十分受用。这些都是他未来三十多年要留在身边当左膀右臂的人。毕业的时候,已经有一小群人对林登•约翰逊唯命是从,如同一群狂热的奴隶。有的甚至把他当作偶像一样崇拜。比如说,沉默寡言的伍兹不仅承包了约翰逊的杂事,帮他处理和女孩子搞出的烂摊子,还帮他写社论,刊登在《学院之星》上,而“社论作者林登•约翰逊”只需要签上他的大名。“林登经常派给我一摊子活。他说:‘写一篇感恩节的社论。’我就说:‘我上哪儿去找素材啊?’他说:‘去翻百科全书呗。’”于是林登•约翰逊成了为数不多有“影子写手”的大学生之一(这些社论还为后来的很多传记作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他们都误以为全是约翰逊亲手写的,还去就其中文字内容进行深度分析)。当时伍兹觉得这是一种荣幸。“我们乳臭未干,而他很成熟……他也很聪明。他说的话那么深奥那么精彩。我永远也做不到像他那样说话。” (5)

有些学生就算不喜欢他,现在也尊重他了。但这尊重很多是不情不愿的。用艾拉•莱勒的话来说,这种尊重“是对一个位高权重的政客的尊重,但你知道他根本配不上这份尊重”。但无论如何,也是尊重。比如,艾拉自己在大学毕业后几年,就加入了林登•约翰逊的竞选团队。(“原因吗?因为我也觉得他很有才能,精力充沛,有强烈的抱负去做别的人做不到的事。”)

很多学生对林登•约翰逊的敌意之深之重,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一开始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这种敌意不仅深,还藏得很深。研究者就约翰逊大学生涯开始采访时,本以为会从大家口中听到一个广受欢迎的校园领袖,因为从林登•贝恩斯•约翰逊图书馆搜集的口头资料来看,所有学生众口一词,都是这样赞颂他。而研究者的第一轮采访大体上也证实了这种预期。有时候,研究者会遇到一些图书馆没有采访过的学生,比如爱德华•普尔斯或者亨利•凯尔那样的,得到不同的意见,当时觉得是偏见,于是弃之不用,因为这些人都输给了林登•约翰逊,难免怀恨在心。但就算是那些赞颂约翰逊的男男女女,言语中也有很多疑点,让研究者不得不对他们进行再次采访,这一次,不同的感觉浮出水面。浮出水面的过程是很慢的,因为大家都比较恐惧。有的人甚至从头到尾也没有表现出来。乔•贝里,在接受采访时已经是得克萨斯大学的教授,作为圣马科斯的校友,他请研究者不要提他的名,因为他说“约翰逊集团”在得州的势力依然十分强大。(“他们可能会惩罚我的,你知道的。”)提出这样要求的人不止他一个。而到最后,只有他同意用他的名字,其他人都坚持要求匿名。不过,最终,当时的情况还是有了个比较清晰的还原,而约翰逊绝对不是一开始所认为的颇受欢迎的“校园英雄”。一开始,听见普尔斯说“他那种人,就是随时都很阴险鬼祟”,研究者认为不实,是来自一个被林登•约翰逊打败的人的妒忌。而后来,却一遍又一遍地听到类似的评论,来自那些并未被他打败过,没有任何理由妒忌的人。一开始,研究者对凯尔进行了采访,觉得这个老头说的话带着明显的偏见,所以不可信。他根本都没有把谈话记录整理出来。后来他终于说服了另外十几个人,聊了聊凯尔说的那件事,结果发现凯尔说的话就是事实。到研究者完成对林登•约翰逊的大学生涯的寻访,他发现有位校友的话并不夸张,“圣马科斯的很多人不仅是不喜欢林登•约翰逊,他们鄙视林登•约翰逊”。然而,林登•约翰逊从科图拉回来,开始参与到校园政治中,再也不是所有同学都表现出这种厌恶和鄙视了,就算有这种感情,也不纯粹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权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果说仍然存在鄙夷,至少也混杂着尊重。

尊重,还有恐惧。在那个学生普遍贫穷的校园,他掌握着学生工作分配的这项实权。“一直到他在圣马科斯的学业尾声,”艾拉•莱勒说,“人们都还在绞尽脑汁地确保林登对自己没有敌意。”不管他是怎么得到这权力的(到处溜须拍马,对所有老师极尽奉承,对校长更是谦卑谄媚,对同学们则连哄带骗,暗中操纵控制),他都得到了。林登•约翰逊一直渴望着别人的注意,这还不够,他还想让大家仰视他,对他毕恭毕敬,尊重有加。现在,因为他有了权力,终于尝到了自己想要的这些是什么滋味。

不知道这种滋味是否照亮了他个性中阴郁的一面。这一面几乎没人看到,而看到的人都觉得十分震惊。就是那突然而长久的沉默,“笨蛋”口中的“孤独”,一个女同学说的“林登真的很低落”。这样的沉默显示出在内心折磨着他的疑惑和恐惧。这样的忧郁,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能够纾解,因为他确定那个人对他的爱是永远不变的。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他写信给她:

亲爱的妈妈:

忙碌的一天之后,又收到您的家书。这些信总是给我更大的力量,让我重又充满勇气和初生牛犊般的不屈不挠,这些都是任何人成功的核心因素。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比得上您的信给我的力量。长时间以来我一直期盼着您的信件,如果有一封晚到了一点,我心中就会充溢着悲伤与失望……

一整个下午都在想着您。我穿过小城去吃饭的路上,看见一些母亲在为圣诞购物。这场景让我深深想念我的母亲。

不管他在圣马科斯有多忙,也会频繁地回家,坐在母亲床边,跟她聊聊天。他仍然坚持给她写信,一封又一封连续不断,这充分说明了,他特别需要有人来肯定自己的能力。

有了权力以后,他就有途径来对抗同学们在出版物上对自己表达的敌意了。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有两件事十分典型。

月份已不可考,也就是那个学期的某个时候,《学院之星》的编辑麦尔顿•肯尼迪写了一篇社论,讽刺林登•约翰逊“和教工们的关系”,还有和埃文斯校长的关系。但这篇社论没有发表。肯尼迪说,那是因为约翰逊“去找了思贝克主任”。报纸已经打样了,巴肯纳尔印刷厂的机器都要运转起来了,在隆隆的响声中,肯尼迪听到了电话铃声,接起来,是思贝克打来的。“这期的社论是不是写的林登•约翰逊?”他问道。肯尼迪说是的,思贝克竟然大吼起来:“停止印刷!”(肯尼迪说,他真的就是这么吼的。)他让肯尼迪把社论拿去给他看。看了以后,要求肯尼迪撤下这篇文章,并且没收了已经印刷出来的几份。

不过,肯尼迪想要表达的这种感觉,还是发表在了一九三〇年的《教育者》中,而且还有更多的感想。《教育者》的“猫爪”栏,充满了对“狗屁”约翰逊的批评。有的评价只是表现了普遍的反感(“最近有人问林登•约翰逊,他到底是个大学生还是个马屁精?!”)。有的则更为具体。这本年鉴中,可谓白纸黑字,逐条记录了同学们对约翰逊的看法。比如他一心一意要找有钱人家的姑娘(有人编了个广告,说请同学们加入“孤独之心俱乐部”,指名道姓地提到他:“林登,我们这儿有些女孩儿是富家千金哟。”);他总是拍老师们的马屁(“信不信由你,‘狗屁’约翰逊竟然从来没上过马屁课”);还有他酷爱张扬炫耀,总是胡说八道。有整整两页的内容都在批评“白星”在他指导下选举作弊。文章指出,他是某位候选人的幕后军师。而一幅漫画更是把全体“白星”成员表现成“见不得人的黑鬼”。有个问题更是鲜明地表现出同学们对他的不信任,“你的脸为什么一半黑一半白,约翰逊先生?”一九二八年的《教育者》中,大二的林登•约翰逊被称为诡辩大师,“哄骗公众”,遭到全校学生最声色俱厉的嘲讽。而一九三〇年的《教育者》中,大四学生林登•约翰逊再次获得这一“殊荣”。同学们更了解他了,对他的感觉没有改变,而是更为强烈。一九三〇年的《教育者》,就是对这些看法的详细记录。对于这个未来会变成全世界最有权力的男人,大学同学们对他的观点就是如此。

那期《教育者》是一九三〇年六月出版的,林登•约翰逊是八月毕业的。而这本年鉴并未破坏他的毕业日。因为到八月的时候,校园里能找到的年鉴,已经找不到强烈讽刺他的那几页了。那些内容被撤下来了,负责的是林登这几年的“大恩人”。“虽然往期的《教育者》也是这样,埃文斯校长对一九三〇年的‘猫爪’栏目表达了特别强烈的憎恶。”埃文斯的秘书汤姆•尼克斯后来写道。埃文斯自己后来也撰文说:“其中的几页……引起学生的强烈反感。”事实上,强烈反感的只有一个学生而已,不过他是林登•约翰逊。约翰逊和校长谈了谈,之后,埃文斯就命令尼克斯、诺尔和思贝克主任,以及好几个心腹教授,找到能找到的所有年鉴,把里面相关的几页去除,好好几百本年鉴都遭遇了这样的命运。

事实上,这位“恩人”还为约翰逊的毕业日增添了极大的荣耀。毕业典礼上,埃文斯会为学生们颁发文凭证书,还会就其中的几个学生发表几句个人看法。而他对约翰逊的评价简直就是溢美之词。毕业典礼就在圣马科斯河岸附近举行,那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大步流星地走上搭建在那里的简陋木台,尼克斯说:“校长的脸上露出笑容,看着这位年轻人停在自己面前。”他把证书颁发给他,一手扶着他的胳膊让他留步,转向观众说:“这个年轻人充分展现了他的价值,我认为以后的人生中他会做很伟大的事情。如果未来他完成任何任务的时候都能投入他教室里学习、操场上捡石头或者校长办公室中做助理时同样的精力、深思熟虑与决心,是注定会成功的。”这位学生的父亲就坐在尼克斯旁边,斜着身子对身边人耳语说:“我们永远也不能忘记埃文斯校长对儿子的帮助。”他的妈妈则骄傲地抽泣起来。

二十五年后,弗农•怀特塞德到华盛顿观光旅行,坐在美国参议院的参观走廊里。楼下的参议院衣帽间的门忽然打开,参议院多数党领袖走进议员厅。这位高个子领袖在大厅里活跃地来来去去,跟每个参议员都聊聊天,用长长的手臂揽住他们的肩膀,抓住他们的衣领,脸对脸地挨近,注视着对方的双眼。有几个知识面比较广的观光客开始互相推搡,窃窃私语。因为他们在一些报纸和杂志上读到过这些特点,认出了这位议员。

怀特塞德也认出来了,但不是从文章中。这位抓衣领注视双眼的领袖,块头很大,穿着衣料上乘的西装,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高贵又那么有威慑力。但怀特塞德对他的动作太熟悉了,所以任何变化都不重要了。眼前的这一幕正是他以前目睹过多次的,就在得州圣马科斯一个尘土飞扬的大学校园里。“对我来说,他还是以前那个老样子,”怀特塞德说,“他还是那个林登,一点也没变。”

怀特塞德此言不虚。这位位至多数党领袖和美国总统的林登•贝恩斯•约翰逊,他所有的那种个性,到了全国政坛上,就显现得更为独特和鲜明(抓衣领,揽肩膀,操控别人,不择手段),而圣马科斯的学生们都曾经见证过。在不怎么为公众所知的方面,这个男人的个性依然没变。他在国会山上用的那些寻求权力的办法,就是学院山上的故技重演。而且远远不止选举作弊。在圣马科斯,权力只不过掌握在一个长者手中。约翰逊求着那个人,要来了为他跑腿的机会,并且主动做了更多的事;那个男人有表达欲的时候,他就充当忠实的听众;孤独的时候,他就变成贴心的同伴。他还奉承他,极尽夸张,毫无羞耻之心(而且非常巧妙),令同学们叹为观止。赢得了这位长者的友谊,他就有了武装,能够对抗来自同学们的敌意,权力足够大的时候,自然也不用考虑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了。在华盛顿,也有一些赋予他权力的“恩公”,他们的名字比大学那位长者更为响亮:雷伯恩、拉塞尔、罗斯福。但林登的技巧,还是原来那一套。

不过这些技巧变得更为复杂了,不止依靠一位长者了。作为多数党领袖,林登依然热衷计算选票,改变选票。这点和在圣马科斯一样,只不过上升到了国家的高度。他还是充满热情地投入到各种骗术当中,而且十分固执地要求参与的人保密。约翰逊的整个政坛生涯,不仅是当上议员之后,还有早在做议员秘书之时,都厌恶谈论意识形态和各种议题,而且带着非常强烈的戒备,不让任何人请自己入瓮,明确表达任何立场或原则。这样的性格在圣马科斯时期已经很鲜明了。同样,当然还有那超乎常人的天赋异禀,他用非凡的政治才能,充分调动了所有这些性格特点。从他来到华盛顿的那一天起,林登•约翰逊就走上了引人注目的迅速晋升之路。不过,相比之下,什么样的成就能比得上他在圣马科斯的成就呢?从科图拉回来之后,只花了一年多,他不仅在学校里白手起家创造了一个政治组织,而且还成了校园政治真正的缔造者。这么不受欢迎的一个学生,竟然从中收获了权力。

这些手段幕后的那个人,也一直没有改变。在华盛顿,他的同僚们同样也被他那狂热到近乎疯狂的咄咄逼人所震惊,这正是大学同学们所熟悉的那种咄咄逼人。掌控别人的渴望,掌控别人的需求,让别人臣服于他的个人意志,以及这种需求的表现(对下飞扬跋扈,对上恭顺奉迎),这些在圣马科斯就已经表现得十分明显。说话夸张虚假,对最轻微的批评也十分敏感,用不完的精力,那种让他比别人都更为努力工作的永不懈怠的动力——大学里的同学们也会觉得这些品质十分熟悉。而林登•约翰逊还有些旁人看来不那么鲜明的性格,在华盛顿和圣马科斯都有体现:他的恶毒与残酷,背后伤人且让别人一蹶不振的愉悦,不仅要打败别人而且要毁掉别人的渴望,一旦下了决心,就要冲破一切阻挠达到目的的铁腕。最重要的,是他的抱负和野心,让一切阻碍和顾虑都显得微不足道的野心。他也展现了恐惧,对孤独和不安全感的恐惧。这些恐惧是他外表之下汹涌的暗流,让他的咄咄逼人、无限精力与抱负野心变本加厉。他自己是很清楚这一点的。重回大学校园的那天,充满怀旧情绪的他说:“我这一生的各种线索都能追溯到这座校园中。”国会山上的林登•约翰逊,就是学院山上的林登•约翰逊。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任何事情改变了他。

也没有任何事情改变得了他。有的人(或者说是大多数人),只要大权在握,就会因为权力而改变。林登•约翰逊并非其中之一。因为他是山姆和丽贝卡•约翰逊的儿子,丘陵地带度过的少年时代,那么不堪,那么艰苦,如同炼狱的火焰,锻造的原料本已坚硬,锻造的成品更是坚不可摧。分析一下别的著名人物,大学生涯只是他们性格形成的一部分,只需要进行粗略的研究。但林登•约翰逊大学生涯的表现,则能充分展现他的性格,甚至比以后的岁月更能展现。因为在学校里还没有那么复杂的国家与国际政治,来模糊他的性格。数十年后,全国上下所见证的那些性格,那些影响了历史进程的性格,在圣马科斯是那么赤裸、那么鲜明、那么原始。大学时期的林登•约翰逊,就是那个会成为总统的约翰逊。进入大学的时候,他就已经是那个林登•约翰逊了。从丘陵地带走出来的时候,他的性格就已经完全定型,锻造完毕了。锻造得那么坚硬,永远也不会改变。


(1)  比尔•迪森即上文提到的“威拉德•迪森”,比尔是威拉德的昵称。

(2)  然而,林登对选举获胜的喜悦并不纯粹。理查兹为《学院之星》撰文报道这次选举,说约翰逊“以微弱的优势”赢得了选举。约翰逊觉得这是对自己获胜的一种侮辱,勃然大怒。“天哪,那孩子简直对我动了大气,”理查兹回忆说,“我们坐在车里,聊了整整一个小时。他说:‘霍勒斯,我就觉得吧,你只要有机会就想陷害我。’”——原注

(3)  天人菊是丘陵地带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花。——原注

(4)  阿诺德和海伦•霍夫海因兹喜结连理。阿诺德于一九五五年去世。——原注

(5)  伍兹后来为约翰逊做过很多工作。六十岁的时候,他写了篇文章,分析大学时期的约翰逊。(“他和别的学生不同的地方,有一个方面是:他总有更充沛的精力。他妈妈对他管得很严,没让他沾染上酗酒、跳舞、打扑克牌这些消磨意志的恶习,所以他的精力无处发泄。”)——原注

•12•

“很不寻常的才能”

早在从大学毕业之前,林登•约翰逊就展现了自己“政治大师”的风采,远高于大学水平之上。

帕特•内夫,原得州州长,在新上任得州铁道委员会主任的时候给了山姆•伊利•约翰逊巴士调度员的工作。一九三〇年七月,他正在准备再次参选部长,要在亨利城外槲树林中一次政治性烧烤聚会上发表讲话。这可是整个得克萨斯唯一能与万能的约瑟夫•贝利比肩的雄辩大师,林登当然要听,就和父母一起去了。然而,夜幕降临,一个个竞选当地职位的候选人登台(树下的一辆马车)演讲之后,集会主持人,约翰逊城的斯塔布斯法官喊了内夫的名字,没人回应。法官又问,内夫有没有派代表来发言,依然没人回答。换作以前,山姆•约翰逊会开口的。但他现在也不再发表演讲了。“林登,”他说,“上去为帕特•内夫说点什么。”

斯塔布斯说,已经发表演讲的威利•霍普金斯,正在竞选得州参议员的年轻代表,要“宣布内夫缺席”,此时,一个声音响起来,“‘嗯,我来为帕特•内夫发表个演讲吧。’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个子高高、棕色头发、双眼闪亮的小伙子,充满活力,又带着点狡黠的神情。他又重复了一遍,说要为内夫发表演讲。于是主持人伸手把他拉上了台。”“山姆•约翰逊之子。”斯塔布斯说,整个人群听到这个介绍都坐直了,林登发表了自己的第一个政治演说。

“他是在黑暗中演讲的,”当时和约翰逊夫妇坐在一起的威尔顿•伍兹回忆说,“唯一的光是烧烤燃起的火。他声音很大,偶尔有点破音,正是个少年的样子。但我印象很深。”霍普金斯也是:“他的演讲和大多数人一样,大概是在五到十分钟。有一点言辞激昂的感觉,很不错的演讲。有些地方好像有点过了,我猜换了我也会这样。但他条理清晰地列出了帕特•内夫为什么应该当选,大家的反响很好。”约翰逊回到父母身边以后,霍普金斯来到他身边,问他为什么上去发表演说。“我永远也忘不了他的回答,”霍普金斯说,“原话大概是:‘爸爸需要工作的时候,内夫州长给了他,所以我不能让他就这么白白缺席了。’可以说,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成了比较熟的朋友。”霍普金斯问约翰逊能不能帮他竞选,“他欣然答应”。

霍普金斯本来以为这次的竞选之路会很艰难,但他后来以两千票的优势胜选,在丘陵地带这已经是很大的差距了。他说,原因就在于,他有幸把握住机会,遇到了林登•约翰逊。约翰逊为他提供了竞选刊物。有时候霍普金斯资金不足,没法印刷。而约翰逊手下的某位“白星”是老主楼的守夜人,所以就利用职务之便,用大学的油印机和纸张来印。他还提供了助选人员,说服了一些“白星”,比如伍兹、迪森、理查兹和芬纳•罗斯,“反正干着玩儿玩儿呗”,其中一个回忆。他们和约翰逊驱车走遍包含六个县的参议员选区,来到一个个小小的镇子鼓动选民。他们会把约翰逊那辆跑车停在小镇的主街上,有人经过就塞一份竞选刊物,并且极力赞颂候选人的美德。他还给他找了一群特别会炒热气氛的“捧场王”。每次霍普金斯在某个场合讲话之前,“白星”们就悄悄散布在围观的人群中。霍普金斯经常巡回演说,每次开口前,他会有点浮夸地卷起袖子,仿佛要干苦活了。这是一个信号,理查兹回忆:“他一卷袖子,我们就开始欢呼,让整个人群都欢呼起来。”霍普金斯的竞选活动,和迪森在大学的那次一样,气氛特别热烈,具有很强的鼓动性。人口如此稀少的选区,每张选票都很有价值。而且,霍普金斯发现,自己的助手也很努力地去争取每一张票。“林登认识布兰科县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小孩,而且在科马尔、肯德尔和瓜达卢佩等县也是交游广阔。”他后来写道。而且每一个熟人,不管住得多偏远,去路多么难走,他们都要亲自上门拜访。“我们在布兰科县进进出出,”他回忆道,“我可能走遍了佩德纳莱斯河的每一条支流和每一条干涸的河床……我走遍了每一条小路……都是和林登一起。”有一次,在林登的坚持下,他不但去拜访了三个人,而且还对这些观众发表了演讲。霍普金斯也知道,林登•约翰逊还为他提供了别的东西。多年以后,他还会多次回忆起当时目睹这个瘦高个子的大学男生伸手攀着某个沉默寡言、一脸苦相的农民,热情地握住他的手,认真严肃地与对方谈话,眼中带着必胜的笑意。他也经常看到谈话结束前,那个农民也以微笑回报林登。霍普金斯当时写信给一位朋友,提到这位在亨利城烧烤会上偶然发现的选举助手,说他“天生具有很不寻常的才能,能够直面公众,赢得他们的爱戴”。直面公众,赢得爱戴,还不止这些。他后来回忆说,从看到这个高瘦的男孩登上马车发表演讲之后不到一个月,“我基本上就把选举全权交给他了”,有四个县都是他负责,“我就完全跟着他的步调走了”。八月一日是投票的前一天,霍普金斯本来准备参加新布朗费尔斯的大型集会。而约翰逊说,他应该再在圣马科斯主办一场大集会。霍普金斯说,两个集会时间来不及,约翰逊说抓紧点是可以的,他已经走过那条路,计过时。于是,丘陵地带漆黑一片的深夜里,两人在约翰逊的跑车中风驰电掣,霍普金斯终于赶到圣马科斯,发现那里的集会真是在丘陵地带前所未见。集会在老主楼的礼堂里进行。这本身就很难得了,因为狡猾的埃文斯校长是很忌讳卷入党派政治的,一般来说他不可能同意用学校的设施来举行政治集会。而当时埃文斯本人就坐在台上,这更是闻所未闻了。约翰逊不知怎么就说服了埃文斯校长,本区最受尊敬的人,对霍普金斯的竞选表达了无声的支持。用丘陵地带的标准来看,观众也是很多的,礼堂爆满。多日以来,校园和镇上传单满天飞,自然很多人都会闻讯赶来。而且整个气氛特别热烈。霍普金斯上台以后,响起一阵欢呼,领头的都是那些他非常熟悉的声音,就是过去几周以来野餐会和烧烤会上那些“捧场王”。他挽了挽袖子,欢呼声更响亮了。演讲完以后,学生们陆续退场,几个学生志愿者在霍普金斯年轻的新朋友的注视下,礼貌而谦恭地站在门口,发放更多的传单,也是这位年轻的新朋友负责油印的,上面总结归纳了演讲的要点。威利•霍普金斯意识到,这是一次各种细节都精心考虑和设计过的集会,也是他这次选举活动的高潮。“他在我手下做得太棒了,”霍普金斯说,“我总觉得,我能当选,是他起了决定性作用。”

别的政客也有同样的感觉。比尔•基特雷尔来到奥斯汀,听见大家议论纷纷,说“圣马科斯有个天才少年,比这片儿的任何一个人都更懂政治”。基特雷尔来奥斯汀,是要帮埃德加•惠特竞选副州长。他觉得惠特不可能争取到丘陵地带各县的选票,所以把这一区交给一个新手负责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就开车去了圣马科斯,在那里见了这个小伙子,交了“八个十个”的县给他管。惠特赢得了每一个县的选票。积极参与到惠特助选工作的霍普金斯说:“我就没见过有谁能比他做得更好。”他不仅工作上欣赏约翰逊,个人也很喜欢他。约翰逊毕业后不久,他就带他去拉雷多和蒙特雷度过了休闲狂欢的一周,花了一百美元,“在那时候可是很大一笔钱”。

霍普金斯给了约翰逊一周的欢乐时光,却给不了他一份工作。那时候的约翰逊已经下定决心,不当老师,要追求政治事业。然而,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州政府大量裁员,根本没有空缺的岗位。而且他已经发现,连教师的工作都没有。父亲的弟弟乔治,虽然一直是个理想主义者,但却逃离了丘陵地带,也就逃离了一个理想主义者最坏的下场,成为休斯敦的山姆•休斯敦高中历史系主任。(这个高大的男人有着一双大耳朵和炯炯有神的眼睛,在学生中非常受欢迎,虽然有时候他会过于崇拜那些他认为“为了人民而抗争过的人物,比如安德鲁•杰克逊和威廉•詹宁斯•布赖恩”,引来大家的嘲讽。)毕业前的几个月,林登请他在学校里帮他找份工作,他也同意了。大萧条迫使学校董事会严格招聘程序,年薪为一千六百美元的教职一旦出现空缺马上就被填满了。几个月后,一个空缺都没出现。林登去找了别的校董会。那时候他几乎有点绝望了。一九三〇年春天,埃文斯校长对大四生发表演讲,主题是“万事俱备,无处可去”,下面的听众都很清醒,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他们亲手摘了多少捆棉花,花了多少时间在采石队,才换来手里的文凭,现在正在迅速变成一张废纸。艾拉•莱勒说圣马科斯当年八月的毕业生里,只有三个已经找到了工作(可能有点夸张)。林登并非这三人之一,他听说布雷纳姆学校有个空缺,赶紧让圣马科斯的每位高级行政人员和教授都给他写推荐信和推荐电报,雪片般地送往那个学校。他也只能在这些公函中寻求温暖了。领导和老师们都给了他很高的评价(比如内特维尔夫人,因为约翰逊写在试卷后面的留言,就认为自己通过勃朗宁的诗歌课程,让他“坚定了信仰”,所以在推荐信中评价他是“一个有着坚定精神力量的……年轻人”;另一位教授说,约翰逊“无论去哪里,都会和最优秀的人交朋友”)。但是布雷纳姆学校的董事会将所有的推荐都一一退回,表示非常遗憾。他最终找到了一份工作,是在得州南部,离科图拉不远的皮尔索尔,也是一个处在广阔荒凉地带中的小镇。皮尔索尔比科图拉还要小。全镇只有一家旅馆,生意很差,镇上的居民都认为,这应该是全美国唯一的自助旅馆。房客们自由选择房间,在信封里装一美元,投进前台的一个小箱子里,全程都没人出现。卡萝尔•戴维斯倒是曾经在皮尔索尔教过书,但她已经结婚了(六月举行的婚礼,《圣马科斯纪事报》报道说:“婚礼排场很大,在戴维斯家的大豪宅中进行。”新娘很美,穿着长长的白纱,从高高的台阶上迤逦而来)。也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能说明林登•约翰逊那之后的感受,一九三〇年九月,他离开圣马科斯,驱车来到得州南部。这个时期他写给母亲的家书也遗失了。但弟弟和妹妹丽贝卡还记得,好像他每天都会给妈妈来封信。每个周末,一上完最后一堂课,林登•约翰逊就会跳上车回家。

其实很多时候回家都是没有必要的。十月,休斯敦高中的演讲系有了个空缺。约翰逊对叔叔保证说:“只要休斯敦那个位置是确定的,我任何时候都能辞掉现在的工作。”当时皮尔索尔的校长乔治•巴伦没怎么搞明白,他说事实上学期中有老师走人这事,还让他“有点震惊”,特别是这么有前途的一个优秀教师。他说,约翰逊“做这份工作的认真劲儿,就仿佛他教这些孩子什么,美国的未来就是什么样的”。但是,他说:“林登在我的桌角上坐下,什么礼仪都不讲,开门见山地说:‘乔治,我是把你当兄长一样看的。我觉得你和我是很亲的。要是我对你没有这种感觉,也就不会提出这个要求了。’”而且,他说,林登已经想好接班人了,就是他的妹妹丽贝卡。巴伦同意放约翰逊走,合同作废。十月末,约翰逊到了休斯敦,搬进林荫道上一栋两层的白房子,主人是别的亲戚。他和叔叔同住一个房间。

林登•约翰逊开着那辆已经有些破烂的小跑车,穿越平坦的墨西哥湾平原朝休斯敦开去的时候,他一定觉得那是座巨大的城市,还有相当距离的时候,就能看到各种摩天大楼的轮廓,三十几层甚至更高,在墨西哥湾上空的蓝天上切割出方方正正的天际线;天际线中还有工厂林立的烟囱,浓烟滚滚,仿佛引人注目的旗帜,响亮地宣告着得州的新时代。快到休斯敦的时候,他看到的是森林般的钻油塔。休斯敦的总人口接近三十万,他这小半辈子去过的任何城市都相形见绌。他即将执教的高中,有一千八百个学生,规模是他大学的两倍(教师们的学历也比圣马科斯教师的学历要高)。然而,就算他有点恐惧和不确定,表面上也是丝毫不露声色。新校长通知林登,他不但要教公共演讲,还要做辩论队的教练,还说学校的辩论队从来没得过休斯敦的冠军。林登当即宣布,今年就会赢了,不但要拿下市里的冠军,还要拿下得州总冠军!

之前,在山姆•休斯敦高中教授公共演讲的老师是位性格温和的绅士,他的课堂气氛文雅得有点过分。林登•约翰逊上课的第一天,每个学生就必须站在全班面前,制造十秒钟的“噪声”。什么声音都可以,林登说,“噢,噢,噢”或者“啊,啊,啊”——真的什么声音都行。第二天,时间延长到三十秒,必须是动物的声音:狮子吼,鸭子嘎。“几乎是在鼓励你犯傻,”一个学生回忆,“他想让大家自在地站在讲台上,把整件事情搞成一个游戏,这样就没人不好意思了。他会微笑大笑,让你觉得很轻松。‘人人都要做的,所以别担心,开心就好。’我们的确很开心。就连那些最害羞的同学都很高兴。有种咱们都是同志的感觉,一起做这些傻事,都是绑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人人都在大笑。”接着就开始演讲了,一开始是三十秒。“时间很短,而且话题很小,不会害怕。”接着延长到一分钟,再到五分钟。这些演讲不再是即兴的,而是需要准备,还要准备得很充分。“我记得作业很多,”一个学生说,“而且他对这个很严格,一定要你完成。”另一个学生说:“约翰逊先生的课,规定的阅读量,比别的课加起来还多。你真得认真去做。”接着就开始质问环节。“不开玩笑,质问哦。”一个学生说。要是质问环节不够激烈,老师也会加入。学生们可以寻找演讲者论点中的漏洞,或者简单直接地进行人身攻击,甚至大呼小叫把他的声音淹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你不管有多大压力,都能保持清晰的头脑,很有逻辑地去思考论点。”一个学生说。而老师不但会寻找你论点中的瑕疵,还要批评你外表体态上做得不好的地方。“约翰逊先生希望学生能站直,但不能僵硬,眼睛要不时四下看看,不能有什么露怯笨拙的手势,但也需要有一些姿势变换来展现你的活力。他会朝你大吼:‘吉恩啊,给我站直了!别这么没精打采的!你在跟谁演讲呢,吉恩,天花板吗?看着观众!来啊!吉恩,看着观众!’天哪,他真的想让你做到完美。”

总体上来说,学生们都不反感他的大喊大叫和坚持完美。其中一个学生,后来成为著名社会学家的威廉•古德,说部分原因恰恰是他的坚持:“他朝你唠叨,会让你觉得自己特别重要。他全身心都投入到让你更好这件事情上。”另外一部分原因是学生们看得到,他对自己的要求也和对学生一样高。书面作业交上去,第二天发下来的时候,空白的地方全部写满了批注。另一位老师,拜伦•帕克尔,曾经和约翰逊在一栋房子里住过几个月。他还记得有时候自己要睡觉了,约翰逊还坐在小小的课桌前,批改成堆的学生作文。有时候第二天早上他睡醒了,看到约翰逊还是坐在那儿,批改最后的几篇作文。他彻夜未眠。“他工作特别努力,好像就靠工作活下去了。”威廉•古德说。他的课,“特别精彩,这是大家公认的。他不是那种坐下来照本宣科的老师,他经常在教室里走来走去,高谈阔论。实在是太强势了”。

除了上公共演讲之外,这个新老师还需要组建一支辩论队。他选出来的两个孩子都是报童(因为大萧条),但共同点也就止于此。卢瑟•琼斯,十七岁,高个子,帅脸蛋,很聪明,但是为人淡漠刻板。“聪明是聪明,就是特别孤傲,”一个学生说,“而且特别内敛,我还记得当时想着:‘他怎么可能上台去推销自己呢?’”而吉恩•拉蒂默,十六岁,矮个子,结实粗壮,乱蓬蓬的头发像从来没梳过,还是同一个学生的评价:“特别可爱的爱尔兰人,自信的微笑特别美好,而且瞎聊天的天赋很强。”但他很叛逆无礼,特别不爱做作业,总想着调皮捣蛋。“我们没想到约翰逊先生会选这样的人。”一个学生说。

但约翰逊先生深谙读心术。拉蒂默说:

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个老师,他经常会批评我玩儿的时间太多……我在台上演讲的时候,他经常中途打断我,批评我的不足之处,还给出很尖锐的改进意见。

很快,这个叛逆而独立的爱尔兰男孩,这个从来不会主动服从其他老师的男孩,就开始急切地从这位老师的脸上寻找赞许的目光了。

比赛的时候,他坐在礼堂的后排,我本来觉得自己说得渐入佳境,就发现他在皱眉头,遗憾地摇头什么的。但是偶尔他也会惊讶地张大嘴巴,觉得我特别清楚明白地表达了一个观点,然后就会坐直,期待地环视观众席,确保他们都注意到了。就是这样的时刻,他让我觉得自己很棒,说得很好,犹如得到了耶稣的“登山宝训”。

吉恩•拉蒂默和约翰逊的大学同学威拉德•迪森一样,都不是什么好掌握的人。而不知为什么,约翰逊认为他俩会接受他的领导,完全接受,毫无疑问。后来,拉蒂默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断断续续地为约翰逊工作。用另一个约翰逊手下人的话来讲,拉蒂默就像“他的奴隶,心甘情愿的奴隶”。在口述的回忆当中,拉蒂默这样定义约翰逊:“他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人选好了,就开始训练。山姆•休斯敦高中还没人见过这样的训练。每天下午放学之后很久了,老师们如果经过礼堂,还会听到声音,往里一看,就会看到琼斯或者拉蒂默(或者两个女辩手,玛格丽特•艾普雷和伊芙琳•李),要么就是某个“演说家”,就是那五六个学生,落选了辩论队,但是要代表学校参加演讲或朗诵比赛的。无论是哪个学生,反正都是站在台上勤奋练习。坐在观众席上评价他们表现的,就是教练。完成演讲或者辩论只是他训练的一个方面。演说家之一的威廉•古德说:“他还会帮你挑比赛穿的西装。(或者)要涂的口红,穿什么裙子。比赛之事无小事,一切都要完美……是个全方位的包装过程。”礼堂里的努力也只是一部分而已。白天,辩论队精雕细琢场上的表现;晚上,就拼命琢磨修改他们的论点。得州校际辩论锦标赛的辩题为“是否应该废弃陪审制度”。晚上,约翰逊和辩手们会阅读一切与陪审制度相关的资料。不过,别的老师注意到,辩手们似乎一点也不介意教练给他们增加的学习负担。“他把他们累得不行了,但为他做什么事他们都是愿意的。”一位老师说。

接着就开始了辩论演习的安排。得州都没人见过这样的安排。山姆•休斯敦高中的辩论队和休斯敦每个学校愿意和他们对战的辩论队比赛,都是非正式的,不决定胜负。接着辩论队走出了休斯敦:新上任的这位辩论教练,在任职的第一年,没有任何人帮助,各种后勤问题又那么复杂的情况下,竟然安排了辩论队的一次巡回赛,总行程数百英里,在得州高中辩论队练习安排的历史上,真是前无古人。

开这数百英里车的时间可不能浪费,林登•约翰逊的辩手们一边驱车前进,一边勤加练习。辩论赛本身就能学到很多东西。这次比赛别的学校列出了某个精彩论据或趣闻轶事,下一场就出现在他们自己的发言中。从休斯敦往西,他们和一个学校打了辩论,一两个星期以后,回去的路上,他们又和同一个学校打辩论。对方的教练会发现,山姆•休斯敦高中的辩论队会用上上一场辩论赛中他们用过的所有论点。

尽管如此,这一路还是非常开心。不过,教练和辩手,老师和学生之间,永远存在着某种屏障。“林登一直都是老师,而我是他的门徒,”琼斯说,“他总是处在掌控的位置,坐立行事也显出这样的派头。”但都是些孩子,所以很明白,也很接受。只要是坐在那小跑车里的人都明白这一点,那么怎样笑闹都没关系。自己的地位确立了,约翰逊可并没有放松,但至少更开朗快乐了。他会给四个辩手讲非常精彩的故事,大多数都是关于政治的。(“他经常说起威利•霍普金斯,讲他为霍普金斯赢得的选举。他特别自豪。”)这些故事让孩子们特别着迷,四十五年之后,对其中的一些还记忆犹新。几百英里的路,一下子就开完了,不仅仅是因为约翰逊开得快。“我们连坐车的时候都要练习,但同时也在老大的带领下唱歌、开玩笑,”拉蒂默回忆说,“老大就领着我们唱歌插科打诨什么的,真是值得珍惜的回忆啊。”

整个辩论季他们都在路上,这一趟走得特别开心,因为到哪儿都是主角。很多高中都为他们举办了舞会,回到山姆•休斯敦高中,迎接他们的也是荣誉。教练不仅在训练他们,也在为辩论队做宣传推广,铺天盖地,来势汹汹。当时《休斯敦媒体》的编辑去拜访了约翰逊,然后在每周专栏中写道:“休斯敦的公立高中在教学生们如何说话。有一门公共演讲课……应该大加鼓励。”为了表示鼓励,这位编辑提供了一百美元的奖金,要选出山姆•休斯敦高中最好的公共演说家。而评判人就是约翰逊教练。圣哈辛托高中的辩论队教练,J.P.巴布尔非常生气,因为他从来没有成功为自己的学校争取到这样的奖励。后来,约翰逊还去找了《休斯敦邮报》和《休斯敦纪事报》的编辑,为辩论队争取到更多的报道。这下巴布尔更生气了,因为他带队赢得了四次冠军,也没见这么宣传。约翰逊主持了橄榄球队的加油大会,他周身散发的热情和讲故事的天赋赢得了广泛的欢迎。这些宣传活动开始获得成效。那年初举行的正式辩论赛,礼堂里的观众少得和平时练习时几乎一样。有一次,观众席上只有七个人。但随着辩论队持续着不败战绩,辩论赛时的礼堂开始场场爆满。他许诺给男队员与女队员们的奖励开始实质化了。古德说:“他的态度就是,事无巨细,所有的小细节都要做好,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到,当然,我们必须要赢。不过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把所有的小细节都做好了,就一定会赢的。如果你熬夜准备,如果你尽了一切努力,那么所有的努力都会有收获的。整个世界都会在你眼前展开。天哪,他真的让你相信,你不仅仅是个辩手。你是未来的成功人士。我们也开始发现他此言不虚。他把你送到更为广阔的世界,接受人们的掌声。比如,他会派我去初中或者吉瓦尼斯俱乐部 (1) ,跟他们说说某些话题,掌声响起来的时候,你绝对不会认为他是个骗子。接着就是辩论了,我们这样的,不是赢定了吗?”拉蒂默、琼斯、艾普雷和李发现自己的照片上了报纸,不仅仅是校报,还有《媒体》《邮报》和《纪事报》。标题都让人脸上有光,比如《邮报》写的这条:铁齿铜牙高中生。集会上,崇拜者们欢呼着他们的名字,啦啦队员们做着各种高难度动作,给他们橄榄球明星们才有的待遇。四月,举行了诗集辩论锦标赛。圣哈辛托高中已经连续四年蝉联冠军,而休斯敦高中则从未摘得桂冠。而今年,山姆•休斯敦轻而易举就打败了他们。在一次大型集会上,拉蒂默和琼斯站在舞台上,把银光闪闪的奖杯展示给学校,校长威廉•J.莫伊斯说,他们“是这个城市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两位高中辩手”。第二次是区域比赛,“真是小菜一碟”,拉蒂默说。礼堂爆满,很多学生找不到座位,只能趴在窗棂上甚至站在大厅里听,男队和女队都赢了。校报刊登了他们的照片。还配了一幅雄鸡报晓的图,下面写着:“无须多言。”

距离奥斯汀的州锦标赛还有两个星期,辩论队愈加紧锣密鼓地准备。整个学校都兴奋起来,所有的班级都在研究陪审团制度和能替代的新制度,他们共同查找相关资料,约翰逊安排了更多的辩论练习。拉蒂默回忆说:“到了奥斯汀,我们发现有几支队伍也准备得很充分。”一系列的淘汰赛中,艾普雷和李先输一局。但拉蒂默和琼斯冲入了决赛。六十七场连胜之后,再赢一场,山姆•休斯敦高中就能赢得约翰逊早先承诺的州冠军了。

总决赛的时候,约翰逊的辩论队抽签抽到正方。“我差点儿要哭,”约翰逊后来回忆道,“在之前的比赛中,如果是反方‘不应该废除’,我们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是抽到正方的话,”虽然两个男孩也总是能赢,“但赢得都有点艰难。”等着评判结果出来的时候,两个小伙子和教练都觉得应该是胜券在握。约翰逊的余生都记得评委们宣布投票时那种悬心的感觉。“他们写好投票,念了个正方,我们都笑了。然后是反方,接着又是正方,然后又是反方。然后等了很久,才宣布是反方获胜,三比二,我们以一票之差落败。”拉蒂默马上看向教练。“他脸上露出不敢相信的表情,我最难过的是让他失望了。”但这个表情很快消失了。“他说我们做得很好,还安慰了我们。”拉蒂默说。但拉蒂默和琼斯不知道,安慰完他们以后,教练跑到后台,吐了。

虽然几个月的努力以失败告终,辩手们仍然是英雄,他们的教练也是。他们把赢得的奖杯交给校长莫耶斯,他表扬了琼斯和拉蒂默,又说,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胜利,“是因为林登•约翰逊在公共演讲方面做出的出色贡献,在休斯敦的这所学校任职的第一年,他就有非凡的表现”。五月二十三日,在拉马尔酒店举行了一场宴会,山姆•休斯敦高中的教工和学生都出席了,休斯敦另外四所高中也派来了代表团,市上一些富商高官也都拨冗前来。宴会上校长再次重复了对这位年轻教师的溢美之词,而其他发言者也纷纷附和,其中一位就是约翰逊邀请来的威利•霍普金斯。第二天,休斯敦高中董事会通过决议,第二年和约翰逊续约,并且涨薪一百美元(很多老师的薪水被再次压低)。

学生们会调整自己的选课安排,好上“约翰逊先生的演讲课”。到山姆•休斯敦仅仅一年,选他的课的学生人数就从六十增加到一百一十。“他是个帅哥,高高瘦瘦的,很英俊,很吸引人,总是让人兴奋,”一个学生说,“而且集会上他总是站在高高的台上主持。在那所高中,他是个特别有领袖魅力的人物。”而教工们的感觉呢,一次,一位记者正在和数学老师鲁斯•多尔蒂谈话,突然看到“一个异常英俊的高个子小伙儿”在课间休息时从走廊那边急匆匆地跑过来,“在一群学生中很显眼”。记者记录下多尔蒂小姐说的话:“那个小伙子有一天会取得巨大成功的。他走在所有人的前面,没人跟得上他。”事实上,他在圣马科斯有多不受欢迎,在山姆•休斯敦就有多受欢迎。校报上说他“性格很好,不知疲倦,充满激情”,还补充说:“虽然是最新的教工成员之一,他已经作为优秀教师在山姆•休斯敦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他喜欢教书和当教练,后来还骄傲地回忆起自己带出来的辩手们——“看到他们站起来……他们手上没有拿着关于维持陪审团制度深远意义的笔记。还只是高中的孩子,没有什么宪法历史的背景,没有接触过政府理论”——以及对辩手们取得胜利的自豪:“每次他们等到评委的结果,我就会看着他们,露出灿烂的微笑,竖起大拇指,告诉他们我有多骄傲。”为了多赚点钱,他晚上也会教书:学生是一群生意人,教课内容是戴尔•卡耐基的理论与方法。这也是他很喜欢的一份工作。林登在圣马科斯的同学艾拉•莱勒当时在休斯敦的加里那•帕克高中教书,有时候会去观摩他的商务课,看他让每个学生站起来,“努力去推销某件很奇怪的东西,比如一个相框,”约翰逊回忆说,“我会站在墙边,听着这些成功的生意人讲话,然后激烈地质问他们,以压力来增强他们的信心。”莱勒说:“我当时看到他,觉得比在圣马科斯的时候更自信了一些。他就是老大,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而且那些人都喜欢他。”

“他更自信了一些。”在这位比山姆•休斯敦高中的所有教工和学生都更早认识林登•约翰逊的女士眼里,只是一些,并非很多。她还强调说,事实上,尽管林登已经这么受欢迎了,她有时候仍然会像在圣马科斯那样,“同情他”。他没有女朋友。而且她觉得,在休斯敦教书的一年中,他没有约会过一个女孩。休斯敦还有一个老朋友,也是在加里那•帕克高中做教练,就是“笨蛋”•约翰逊。“笨蛋”和约翰逊经常晚上会面,他也肯定地说“老哥们儿”在休斯敦没有任何与异性的约会。在“笨蛋”看来,林登显然很需要找个伴儿,特别渴望,有时候“笨蛋”会想,这位前室友是不是很怕一个人待着。他已经这么受欢迎了,却还是那么依赖那个他觉得会一直倾听自己的人。他不仅会在周末开七个小时的车回到圣马科斯的家(约翰逊家搬到那里了),还会在家书中倾诉这种依赖。妹妹丽贝卡回忆说,每次她回到家,妈妈都会责备她不常往家里写信,还会给她看,同样的一段时间,哥哥写了多少封信回家。“林登的信有好高一摞。”妹妹说。听说休斯敦高中的同事说哥哥充满自信,性格开朗,丽贝卡很惊讶。“林登在休斯敦很孤独啊,”她说,“心情很低落很忧郁的。”

如果说莱勒女士发现休斯敦的林登•约翰逊和在圣马科斯一样缺乏安全感,那么她同样也在两人的促膝长谈中发现了和在圣马科斯一样的雄心壮志。不仅是大方向上的抱负(“越爬越高”),还有很具体的目标。“他当时工作已经很不错了,”她说,“但他总是在想,‘接下来我该做什么?’‘我的下一份工作应该是什么?’”他可不愿意下一份工作还是教书,虽然他很喜欢当老师,但一点也不想长干下去。长久以来,他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总是在谈论政治。有位同事记得辩论练习之后,“和一群山姆•休斯敦高中的孩子坐在一起……喝可乐,你(约翰逊)为我们分析约瑟夫•贝利的政治技巧;我们还就吉姆•弗格森展开了争论……你说:‘等我从政了,就要采纳这些家伙那些有用的办法,避免他们的错误。我要向他们汲取经验和教训。’”他谈论政治,也思考政治。他经常参考帕特•内夫的演讲集《为和平而战》。几年后,他会把内夫这本书送给L.E.琼斯,琼斯会发现书页空白处写满了林登的批注:他不仅阅读了这个国家最伟大的演说家之一的作品,而且还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如何能演讲得更好。

在休斯敦的第一年,他动作很快。第二年伊始,他的动作更快了。一队队“演说家”被派往吉瓦尼斯俱乐部和扶轮社 (2) ,又去到别的高中与初中,发表关于“热点民生问题”的演讲。自家学校的集会上,他手下的辩手参与得越来越积极(“约翰逊先生选中的那些男生女生,没有一场不发言的”),很多学生想选他的公共演讲课,名额都不够了。十一月,新的辩论季又开始预热了。他再次许诺要拿下州锦标赛的冠军,安排了一系列的淘汰赛来选出新的辩论队。然而,十一月二十五日那天,他正在学校的行政办公室和别人聊天,一名秘书说,他接了个电话。打电话的人是与约翰逊素未谋面的理查德•克雷博格。后者刚刚赢得了一场特殊选举,填补了得州第十四选区的议员空缺。他说他在华盛顿需要一名私人秘书(当时国会议员行政助理的头衔就是这个),而政治盟友威利•霍普金斯向他推荐了约翰逊。他问约翰逊,能不能来科珀斯克里斯蒂面个试。当时在办公室的一名老师回忆说,有那么一会儿,约翰逊“特别激动,不知道该说什么”,接着他告诉克雷博格,几分钟以后给他回电话。回电话的时候,他说他会立刻启程。面试时,他当场就得到了这份工作。新议员亲自给莫耶斯校长打电话,那边马上就安排了请假。这通电话之后的五天,林登•约翰逊和克雷博格一起启程去了华盛顿,衣物细软都装在一个简陋的纸板箱子里,登上破旧的“蓝色矢车菊”号流线型火车。第二天晚上才到华盛顿。他们入住了豪华的“五月花”酒店,共住一间房。第二天早上七点左右,克雷博格打电话给客房服务,叫了一大壶咖啡。几天后,约翰逊在一封信里写道,这一切都“让我大开眼界。秘书真是份好工作,我要刮胡子洗澡开始上路了”。


(1)  美国工商业人士的一个专业俱乐部。

(2)  扶轮社是依循国际扶轮的规章所成立的地区性社会团体,以增进职业交流及提供社会服务为宗旨,其特色是每个扶轮社的成员须来自不同的职业,并且在固定的时间及地点每周召开一次例行聚会。

•第三章•播种

Part III SOWING

•13•

上路

与老板只同住了一晚,他就住进了一家简陋小旅馆的地下室,非常逼仄的一方天地,天花板裸露着蒸汽管道,从窗口看出去是一条狭窄的小巷,对面就是另一家旅馆风雨斑驳的红砖墙。清晨,约翰逊离开房间,在小巷尽头左转,来到一条街,街两旁是别的简陋小旅馆的红砖墙。不过,等他在这条街的街角拐个弯,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座有着缓坡的长山丘,顶上的建筑不是砖砌的,而是镶嵌着大理石,体量很大的大理石建筑,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大理石柱,大理石拱顶,大理石扶手,还有长长的大理石栏杆,高耸直冲云霄。他沿着左边的一条小道向上走,登上了国会山,来到国会大厦的角落。东边的大理石墙面已被清晨的阳光照耀,发着闪闪的、明亮的,甚至耀眼的白光。又有一排石柱出现了,高耸威严,大理石彰显着壮丽,科林斯 (1) 的形制散发着优雅,就在他面前延伸开来。这些石柱偶尔装饰着与之相呼应的壁柱 (2) 。整个柱廊仿佛没有尽头,华丽的柱顶有精美的叶形装饰,在沉重的楣梁下婀娜地卷曲着,上面是长长的饰带,刻满了古代的英雄人物。这些石柱不仅在他眼前,还在他头顶出现,石柱之上又是石柱,一直延伸向天空。国会大厦那巨大的圆顶也是由石柱围成的。第一层的隆起就有三十六根巨大的石柱(代表国会刚建成时加入的三十六个州),不仅如此,更高的地方还是石柱,离地面九十一米高的地方,就在自由女神雕像的下面,是十三根小一些细一些的石柱(代表美国建国十三州),和雕像一起组成了“圆庙”,模仿的是希腊人为神献祭的建筑形式,正如天空中一座小小的庙宇,让这雄伟威严的建筑平添一份优雅,正代表着设计者希望它所象征的主权国家之力量。每当林登•约翰逊清晨登上国会山时,他总是一路跑着上去的。

有时候,他的女同事早晨来上班,会看到那个高瘦的身影笨拙地跑着,手臂在身体两侧挥动,一路上穿过长长的柱廊,来到国会大厦后面的众议院办公楼。刚开始的时候是在冬天,她知道他只有一件厚外套,而所有西装也是那种适合在休斯敦穿的轻便材质,因此以为他这么一路跑是因为冷。“我们不太习惯华盛顿的天气,”埃丝特尔•哈宾回忆,“林登也买不起暖和的厚衣服。我到了办公室的时候,他的脸还是通红的。”但春天暖和起来以后,她在国会山遇到的林登•约翰逊,仍然一路奔跑。

林登•约翰逊进入国会大厦的第一天,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七日,是第七十一届国会的开幕日,第一项议程是选举众议院的新议长。选举过后,全体众议院议员起立鼓掌(鼓掌中还掺杂着印第安式的战斗呼号和反对的吼叫),一群委员簇拥着一个人走上三层白色大理石讲坛。此人身材矮小,面色红润,白色的眉毛露着凶相,穿着皱巴巴的廉价棕色西装,还有牧人们那种粗犷坚硬的短靴。他就是约翰•南斯•加纳,外号“仙人掌杰克”,人称“得州加纳”。

那天晚些时候,国会的各个常务委员会聚在一起选举主席。十二年来,主席一直都是共和党人,在柯立芝与胡佛执政期间,共和党的势力一直在削弱,直到一位民主党议员说:“我们就按共和党的法子来办。”经济危机改变了一直以来的状况,事实上,林登•约翰逊这位新领导的当选,是决定性的改变。一九三〇年的国会选举中,共和党在众议院的多数席位从一百零四个减少到两个。那之后到一九三一年十月,又遇到一些议员去世,于是举行了特殊选举来填补空缺,这样自一九一九年以来,民主党就首次在议会占有了多数席位。但只多了两个,有两个席位还是空缺的,另外一个议员是农民工党的成员,这三票是不确定因素,因此民主党不确定十二月国会重开的时候他们能否成为多数党。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六日,哈利•武尔茨巴赫,得州唯一的共和党议员去世了。十一月二十四日的特殊选举中,民主党人理查德•克雷博格获得了武尔茨巴赫原选区的胜利,这样民主党对共和党的人数就是二百一十八对二百一十四,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投票能够控制议会。在各党派之间,主席一般从年资较长的议员中产生,而得州的民主党多年来都在向华盛顿派遣常驻议员。十二月七日常务委员会召开之后,州际及对外贸易委员会主席成了塞缪尔•塔利亚弗雷•雷伯恩,人称“得州雷伯恩”,是加纳的得力干将。负责监控和分配国家大型公共工程资金的河港委员会主席则由约瑟夫•杰斐逊•曼斯菲尔德当选,他也被称为“得州曼斯菲尔德”。司法委员会主席是得州的汉顿•萨姆纳斯,农业委员会主席是得州的马尔文•琼斯,公共建筑委员会主席是得州的格朗兹•弗利兹•兰汉姆。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七日,得州的议员们不仅当选了众议院议长,还占据了五个委员会主席职位,都是影响力最大的部门。林登•约翰逊进入国会的第一天,就是得州掌握国会大权的第一天。而如此大权,得州将连续掌握三十多年,中间只有几次非常短暂的中断。

但那时候得州的大权和林登•约翰逊还毫无关系,他的议员老板什么实权也没有。这里几乎都是以年资论权力,而这位刚刚当选的新议员,年资是四百三十五位议员中最短的。

而且,他的这位议员老板,对于做议员完全没兴趣。

理查德•米福林•克雷博格是得州巨富之一,拥有百分之二十的金家牧场。这是他外祖父理查德•金留下的巨大帝国,而他的父亲,也就是理查德•金的女婿——罗伯特•克雷博格,又继续将这个帝国扩张到五千多平方英里。驱车从他们家的地盘上过,都得带着指南针导航,南北两边的气候经常是同时而不同季,差着整整一个月。罗伯特•克雷博格还把牧场的影响力扩展到边界之外,开办大学和银行,修建铁路、港口、城镇,事实上,他把得州南部大部分地区都变成了“克雷博格之乡”。一九二二年,克雷博格罹患中风,时年三十六岁的儿子迪克 (3) ,就开始掌管这个商业帝国的事务。

但理查德似乎对这笔遗产没什么兴趣。年轻的时候,他喜欢打马球和高尔夫,常常参加户外运动。(金家牧场有数百名墨西哥牧人,都是技艺高超的汉子。就连他们也知道,理查德是个优秀的骑手和神枪手,套马也是毫不含糊。)四十多岁的他,还能手持长枪骑着公牛,还能通宵达旦地豪饮玩牌,还能拉着手风琴给自己伴奏,冲着那些对他崇拜不已的牧人高唱墨西哥歌曲。大家都又敬又爱地称他“迪克先生”。他还经常去墨西哥城度假,一去就是好几个星期。这个男人开朗、和蔼又体贴。“找不到比迪克•克雷博格更好的男人了。”一个朋友说。“不过,”那个朋友又补充说,“他是个纨绔子弟,对工作上的任何事情,什么兴趣也没有。”一直到一九二七年,他都任由牧场的事务一点点荒废,直到这个帝国难以置信地陷入了经济危机。他父亲产业的执行者们将他从管事的位子上撤下来,把大权交给他弟弟(这位弟弟很快就让帝国重回正轨)。迪克似乎一点也不介意。他说了,做生意不适合他。

结果,从政也不适合他。他对于政府管理倒是有着坚定的立场,只是过分简单了。他觉得,大萧条的原因就是阿尔•卡彭 (4) 。“这个国家的经济问题,”他宣称,就是禁酒令。因为禁酒令,“大规模非法贩卖私酒的人掌握了大量的货币”,他说,“目前的经济危机”,是因为这些私酒贩子“从合法贸易的各个渠道撤走了数十亿美元”。赫伯特•胡佛也让他情绪激昂,但他不像有些人,认为这位总统在对抗大萧条方面做得不够,而是觉得他做得太多,过犹不及。一九三二年一月,克雷博格在休斯敦发表首次演讲,就号召国会“减少……政府对商业和社会的干预,减少维持那些干预机构运转的花费”。那之后不久,他发起了更猛烈的攻击,指责胡佛的政策“不为美国着想”,因为需要“耗费巨资”。然而,他却毫无投身政治的抱负,参选议员只是为了帮一个朋友的忙。这个朋友就是传奇的罗伊•米勒,那位曾经的“科珀斯克里斯蒂市少年市长”。当时他是商业巨鳄得州海湾硫业公司的游说者,那珍珠灰色的博尔萨利诺帽和银色长发在华盛顿就像在奥斯汀一样引人注目,声名远扬。米勒是加纳的盟友。武尔茨巴赫去世的时候,米勒看来,在这第十四区,民主党需要推选的候选人,最重要的就是受选民欢迎,才有最大的当选可能性。因为这样民主党人才能抢占这个之前被共和党人占据的席位,有了这一票,加纳就能当选议长。而在这“克雷博格之乡”,还有谁能比克雷博格家的长子更受欢迎,更有可能当选呢?

这么个爱拉手风琴,唱着西班牙语歌曲的男子,当他挥舞着巨大的宽边帽,引领着公牛游行的队伍(在罗布斯敦的套牛表演中,他用区区四十秒就套住了一头牛犊),讲着有趣的故事时,在圣安东尼奥数千名墨西哥裔美国选民中,自然是轻而易举就胜利了。但他对这份新工作的兴趣,也就止步于参加竞选了。他和林登•约翰逊来到华盛顿的第一天,他在这位秘书的要求下,把他介绍给了一些有影响力的朋友。(“好啊,迪克,你这个老牛仔。”加纳跟他打招呼。听了迪克的秘书报上名来之后,他也跟他说了句话:“你是山姆•约翰逊的儿子?”)但在那之后,他就没再给林登的工作提供什么助力了。克雷博格给了米勒很大的权限,国会山所谓的“全权委托”。米勒可以自由地使用他的二百五十八号办公室,当成自己的地盘来去自由。这位游说者“每天都在那里”,一位国会秘书说。他一边口述一边让哈宾小姐听打信件(在一些信件上,米勒不仅自己签名,还会签克雷博格的名字),不时打电话约各个部门或者内阁的官员来见面(总是以克雷博格的名义,不过克雷博格去赴约的时候,米勒总是如影随形的)。众议院是在中午开会,大多数议员上午都在办公室处理选区的“个案”(来自选区选民的要求),要么亲自处理,要么给相关办公室打电话,说后面会派秘书跟他们联系,这样先为秘书铺个路。而克雷博格呢,经常因为头天晚上纵酒打牌,上午就呼呼大睡过去,下午又放纵于高尔夫球这项爱好当中,就泡在华盛顿著名的燃树高尔夫俱乐部。驾临国会山的时候,他的第一站往往是舒适的议员衣帽间,而不是办公室,因为那里的工作让他觉得无聊透顶。临近黄昏议会休会之前,他很少出现在二五八办公室 (5) 。偶尔,有朋友(他和米勒的)顺便来喝一杯,他才去表示下欢迎。很多日子里,他压根儿就不见人影。二五八这个议员办公室没有议员。第十四区的工作就留给了议员的秘书。

对于某些选区来说,这可能没什么要紧。那时航空事业尚在起步,议员们,以及他们的秘书,脚就被绊住了,基本都待在华盛顿。很少有选民来首都找他们打招呼,找乐子,游览游览首都的。国家政府人员只是偶尔下基层接触一下公民的生活,众议员作为政府与公民连接的桥梁,与公民的交流沟通也是少之又少。比如说一个典型的选区,议员办公室每天只会收到十到十五封信,很多都是求职,要么就是退伍老兵要求议员帮他们多争取一点政府补贴。因此,法律本来规定每个议员可以雇两个秘书,很多议员都只雇一个。政府会拨给他们五千美元的“职员雇用”津贴,而很多议员(根据某人估算,超过一半)都会把雇了一个秘书之后剩下的钱,付给某个从来不会出现在办公室的亲戚。另外,有些秘书是上了年纪的老姑娘,一辈子都在给这个那个议员工作,效率特别低。国会山上的生活相当悠闲。当时众议院办公大楼还只有一座,就是现在的坎农大楼。每个议员都有单间办公室,房门都敞开着,下午过半的时候,议员和秘书们就开始相互串门,打开抽屉,拿出一瓶瓶酒,为友谊干杯。

但得州第十四区一点也不典型。这个选区有五十万居民,是得州其他选区平均人数的两倍。其中军人与退伍老兵人数在全国很靠前,恰恰是这些选民,对议员要求最多。因为圣安东尼奥是全美最大的军事要塞——山姆•休斯敦要塞的所在地,也是一个军事航空基地环的中心。这座城训练过数万士兵(一战时期,光是凯利训练场就有三万一千人),还有好多人就在那里找到另一半,于是圣安东尼奥被打趣地称为“军队的丈母娘”。很多人入伍以后就在那里安家了,根据他们的入伍年限,选区的议会办公室应该给他们提供大笔津贴,还有残疾的要提供额外抚恤。一九三一年,退伍军人们又因为一件事情骚动起来:世界大战时他们服役打仗,说好的奖励也该发了。克雷博格的前任一病就是一年多,所以他去世之前办公室的工作就滞后了。林登•约翰逊第一次打开二五八办公室的门,眼前出现的是一个个灰色的口袋,里面装着积累了数月的邮件。

而新议员的这位新秘书并不了解这个选区。选区的北端是丘陵地带,包括他的故乡布兰科县,但是选区从他熟悉的那些丘陵最南端,又一直往南延伸了三百多公里。第一次遍访选区的时候,林登驱车南下,去往圣安东尼奥。一开始走的路和去科图拉与皮尔索尔一样,但接着不是开上西北方尘土飞扬的土路,通往墨西哥附近那一棵树也没有的荒芜平原,而是往西南方,开上铺设得十分平整宽阔的高速公路,两旁是水草丰美、牛羊肥壮的牧场,大片的棉田一直延伸到地平线。这片土地的绿草与棉花之下,不是丘陵地带那种干枯发白的岩石,而是沿海平原的肥沃黑土地,平均深度有一米多。第十四区拥有整个得州最肥沃的几片土地。约翰逊来到自己新负责的选区南端,扑面而来的是棕榈树、钓鱼船与运货船,那里有墨西哥湾壮观的半月形海岸线。

约翰逊不了解这个选区的问题,不管是繁荣的圣安东尼奥,还是这个选区的两个港口城市,雅致的科珀斯克里斯蒂和熙攘的阿兰瑟斯港。他更不了解一路上经过的那些小城镇中的农民和牧人。其中有些城镇他甚至是闻所未闻。他不了解这些地方的问题,也不了解这些地方的人。克雷博格的前任是个共和党人,所以新当选的民主党人需要去填补很多之前那个党撤走的职位。约翰逊打开邮件包,桌上的信件如潮水般倾泻而下:有的请求委任邮局局长、局长助理,安排郊区的邮件递送路线;有的请求帮忙联系华盛顿联邦政府有关的工作;有的求一封推荐信,好去奥斯汀的州政府找工作;有的提醒去西点军校和海军学院的日程;有的请求帮忙拿到给山姆•休斯敦要塞或者凯利训练场供应食物或铺路的合同。这位新秘书认不出信上签的名字,也不知道其中提到的名字,更别说这些名字在政坛的意义了。有好几十份工作没人干,他也不知道该派给谁。

而且,他也不了解华盛顿。

一九三一年十二月来到华盛顿的一百名议员,同时也带来了一百名新秘书。但很少有人比二十三岁的林登•约翰逊更欠缺经验。来自科珀斯克里斯蒂的二十八岁秘书埃丝特尔•哈宾是之后又被雇用来帮助约翰逊的,一九三二年一月的时候她第一次见到林登,就在圣安东尼奥的密苏里―太平洋火车站。当时约翰逊因为国会圣诞节公休,先回得州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回到华盛顿。埃丝特尔看到“一个高个子,很瘦很瘦的小伙子”,喋喋不休地说着这趟奇幻的火车之旅。他兴奋地问她:“你有没有坐过铂尔曼 (6) ?我和克雷博格先生一起的时候从没坐过呢。你有没有去餐车吃过饭?我没有。”约翰逊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时,他告诉哈宾小姐,想存进银行,但不知道怎么开户,以前从没存过钱。而政府这些错综复杂的枝节,哈宾小姐说:“对我们来说是个全新的世界。”信件袋里装着大型农场的秘书们写来的信,请议员支持他们申请农业经济局合作市场分部的一笔贷款,或者帮忙申请农业部联邦农场协议会的帮助,还有成百上千的信件,来自老兵,请求议员帮他们争取津贴和残疾援助。每封信都是一个具体的问题,每个问题都很复杂。信件袋里全是人们的要求,要求某个联邦机构、部门、局做出行动。这个新秘书甚至都不知道是哪个机构、哪个部门、哪个局。打了一两天的电话无果之后,他决定亲自去一趟退伍军人管理局。到了地方,他发现自己站在一栋一个街区那么宽、十层高的大楼前,每层楼都有数百个办公室。

“我们不知道去找哪个局询问事情或者办事,”埃丝特尔•哈宾回忆,“我们不知道能从国会图书馆借书,天哪,我们都没想到过可以去图书馆询问信息。我想在办公室添一盆绿植,都不知道可以打电话给美国植物园要。天哪,我们真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第一次听说参议院有辆小火车,可以从参议员办公大楼到国会大厦的时候,我们真是无法相信!林登不会打字,也不会听打信件,他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我们简直是两个无知的小屁孩。”胡佛总统要在参众两院的联席会议上讲话,克雷博格把多出来的两张入场券给了他俩。但他俩到了现场,发现所有位子都坐满了。哈宾小姐回忆,于是他们只好坐在“最高的台阶上”,一言不发。“林登坐在我旁边,和我一样害怕得不行。我们就像两只恐惧的小田鼠。”

约翰逊无法说服议员老板读读信件,要听打回复更是不可能。如果他请议员代表选区给某个政府机关打电话,克雷博格总会满口答应,但似乎从来不会真的去做。有时候约翰逊请他给某个官员打电话,这样他这个秘书再去办事时日子会好过一点,克雷博格似乎也从来不会打这个电话。约翰逊逐渐意识到,这些信件他都得自己处理。每天三次,送信人会带着另一摞过来。“一开始他真的被信件整得焦头烂额。”哈宾小姐回忆。约翰逊也描述了自己当时的感觉:“我觉得我要被信件给埋了。”

* * * * * *

有些他需要的信息,可以找国会山上那些“老姑娘”秘书获取。在和这些老女人打交道的时候,他再一次展现了在约翰逊城让儿时玩伴们惊叹的天赋。“他总是特别地礼貌谦恭,”哈宾小姐回忆,“随便是什么小忙,他都很殷勤地去帮,不嫌麻烦琐碎。”很快,“在很短很短的时间里”,哈宾小姐说,众议院办公大楼一楼那些冷冰冰的长走廊上,每一间办公室里,都有属于林登•约翰逊的一张热情笑脸。但要在华盛顿这个错综复杂的官僚迷宫里游刃有余地办事,他还需要知道更多,年长的女秘书们给不了他这些信息。不过他住的地方,倒恰恰是个学习之地。

格雷丝•道奇酒店曾经是个“贵妇酒店” (7) 。旅馆的名字用老式英文娟秀地镶在门框上,外观也非常优雅,八层的红砖房,就坐落在国会山长长的北坡脚下,在联合车站附近。不过,大萧条使得酒店渐渐门可罗雀,经理决定开源节流,对在政府工作的年轻男人们进行招租,他们薪水不见得有多高,但可以成为常客。地下两层被打成小小的隔间:A层,就是大堂下面的一层,每间房每个月的房租是四十美元,每两间房的客人共用一个浴室;而B层,也就是最底层,三十美元一个月的房租,只有一个公共浴室,所有房间共用。另外,这一层有一部分在地下,天光只能从墙上高高的半窗上射进来,而且面对的还是一条阴暗的后巷。地下室的租客是严禁招惹道奇酒店上层客人的,里面毕竟有两位美国参议员和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事实上,地下租客根本不许进入酒店大堂,虽然那里墙壁斑驳需要粉刷,场面却还是做得足,摆了一架三角钢琴,还有个壁炉,铺了东方风情的地毯,挂着闪亮的枝形大吊灯。地下租客们进出都只能走后巷的一扇门。但租在这里的确便宜又方便。大多数地下租客都和林登•约翰逊(他住在B层)一样,是国会议员的助理,办公室就在国会山上,而且都很年轻。大家都充满激情和抱负,很容易就发展出一种战友般的友谊。很多助理都有好几年的经验了,林登恰恰需要他们来指点一些华盛顿的办事之道。酒店的餐厅他们是吃不起的,所以年轻人们都结伴出去,有时候去麻省大街上的“大州食堂”,来份五十美分的餐;有时候,在领工资的前一天,就去“柴尔兹食堂”,一名秘书回忆,在那里,“二十美分能吃得很饱了”。年轻人们插科打诨地排队买饭,约翰逊却从来不老老实实地排队。和别的秘书们一起走到柴尔兹餐厅,一进门,他就冲到前面,抓起一个餐盘,忙不迭地选好吃的,飞一般地跑到他们通常坐的那张餐桌前,狼吞虎咽地吃完。这群人中有个稍微年长些的助理,阿瑟•佩里,在国会山已经浸淫多年,当时是得州参议员汤姆•康纳利的秘书,他很善于观察年轻人。他看到的约翰逊,对待食物如风卷残云,因为他想在别人上桌之前就把自己的全吃完,这样就能心无旁骛地谈话聊天了。“这样一来,我们在吃饭,他就能一心一意地提问题了。”佩里回忆。问题都围绕着一个主题:在华盛顿怎么办事,怎么向上爬,怎么成为大人物。“他总是问:‘但他是怎么做到的呢(不管是什么事)?他认识什么人吗?他人好吗?他爬那么高有什么秘诀啊?’”简单粗浅的回答是满足不了他的。要是桌上有人回答说:“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秘诀,可能只不过是运气好。”约翰逊就会说:“我不相信运气。你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肯定不只是运气好的。”他自己就会仔细去研究,不得到满意的结论不罢休。“要是他对得到的答案不满意,就会争论”,什么问题都会争论,从各个角度提出疑问,佩里说。佩里“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过来”约翰逊到底在干什么,他说,但最终他还是意识到了,“他争论的目的,是想要引出所有可能的答案,他要确保自己知道所有的答案”。

一旦知道了在华盛顿的做事之道,他就开始行动了。他仍然像在科图拉和休斯敦一样,展现出狂热的激情、无限的动力,有些孤注一掷的活力。这个男人,仿佛在拼命逃离什么极度可怕的东西。

埃丝特尔•哈宾是习惯早起的得克萨斯人,所以每天八点之前就到了众议院办公大楼,在新泽西大道入口处,对坐在桌前的保安问个早上好,就转到右手边的走廊上。这时候走廊还黑漆漆的、寂静无声,因为国会的办公室都是九点才开。这走廊比一个橄榄球场还要长,远端一扇窗户的阳光在埃丝特尔看来十分微弱。走廊还很高,天花板上发光的圆灯也没能起到什么照明作用。等哈宾到了那头,就左转进入另一条走廊,那里没有窗户,甚至更加昏暗,不过,走到半路,右边第十二扇门,也就是二五八号办公室的门,总是开着的,会有灯光从房间里照出来。

通常来说,埃丝特尔走进二五八号办公室的时候,林登•约翰逊都在写东西。他不怎么擅长口述信件,所以总会把信写好,再交给哈宾小姐去打。他翻来覆去地写了又写,直到满意为止。而且他想要在八点之前写完。因为八点钟就会有人推着手推车,咔嗒咔嗒地沿着走廊送当天的信件了。“信件一到,我们就一起拆,想想该怎么处理,”哈宾小姐说,“接下来我开始打那些我来之前他写的信,他就开始打电话。”

他已经知道该打给谁,也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话了。“他特别有这方面的魅力,”哈宾小姐说,“他就是能说服别人帮他做事,挂上电话之后我俩哈哈大笑。很快,他就打通了各个局的渠道。他绝对不接受拒绝和否定,他办这些事情的样子,就跟生死攸关似的。等他为谁办成了什么事,可以给那个人写信,让他有所期待,那可真是伟大胜利。他会把电话放下说:‘太棒了!’然后上蹿下跳地庆祝一番。”

二五八号办公室里的工作,不仅开始得特别早(其他秘书说,不管他们来得多早,二五八号房间的灯永远都是亮着的),午饭的时候也不间断(约翰逊和哈宾小姐就在办公桌前吃个三明治了事),而且结束得也特别晚。比较清闲的时候,办公室一般都是早上九点开,下午四点或四点半就关门了。哈宾小姐借宿的地方晚上八点就没晚饭了,她回忆说:“所以,我经常赶不上晚饭。”一般来说,克雷博格办公室这两个员工会在柴尔兹吃晚饭。“林登把那家餐馆每道菜的价格都记熟了,”她说,“我们常常需要把身上所有的钱摆在桌上,仔细数数,看能够点什么菜。我们(下班前)会在办公室里做好这个计划。他会说:‘今天是周三,周三他们有这个菜那个菜。’我们总是得留出我回家的(公交车)钱。”偶尔老板会带他们去“西方大世界”吃晚饭(“那是政治家们吃饭的地方”)。“那可是大事一件,”哈宾小姐说,“我们会看到平时在杂志上才能看到的人,还可能吃到带壳的生蚝。”很快,那些“让某些人可以有所期待”的信就开始雪片般地飞出二五八号办公室。每次“胜利”似乎都有点雷同,但这种重复绝对不会削减约翰逊的兴奋和骄傲,也没有让他松懈一丝一毫。春天来了,哈宾小姐有时候会叫他去外面稍微散个步。但根据她的回忆,就算一开始两人很放松地在散步,后面她就得气喘吁吁地跟上了,因为一起散步的伙伴会越走越快。“他个子高,步子迈得大,我完全跟不上。我开口说话,他就慢下来,但很快又越走越快。为了跟上他我也越走越快,后面就跑起来了。”等他们转身往办公室走,他更是步子迈得又大又快。“接着他就拉起我的手,我们就跑,真的是跑,跑过国会山的空地。他就是那么急切地要回到办公室。”

* * * * * *

他是没时间和道奇的那群小伙子吃晚饭了,但还是积极参与到他们深夜的漫谈当中,但参与时态度和语气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很晚下班的他,可能直接走进地下室某个拥挤的小隔间,参与到讨论中,马上就变成主角。除了政治,他什么也不想谈,别人无论说什么,他都往那个主题上引。一两个星期前,他还是个问题不断的人,现在他什么也不问了,而是夸夸其谈,仿佛自己知道所有的答案。“我们以前是在讨论,”在场的一个年轻人说,“现在是听讲座,林登的讲座。”

不仅是地下室的行为举止变了,看台上的行为举止也变了。一月份,他和埃丝特尔•哈宾还像“两只恐惧的小田鼠”一样坐在众议院的台阶上,听着胡佛总统对国会讲话。二月,总统再次对国会发表讲话。当时好几个国会议员的秘书都坐在提前预订的看台座位上,他们记得,约翰逊来晚了,很强势地推来搡去找到一个空座位,很大声地向周围的每个人自我介绍。坐在看台前排的一个秘书还记得,大家都有点尴尬地弯腰躲避着人们的目光,他也没能幸免,被拍了拍肩膀,于是转过身来,看到这个很高调的高个子年轻人正朝他斜过身子,要和他握手。“我是得州约翰逊城的林登•约翰逊!”小伙子大声说,“理查德•克雷博格的秘书。”

他在众议院办公大楼走廊里的行为举止,也改变了不少。没有在二五八号办公室打电话的时候,约翰逊就在那些走廊里面风一般地来来去去,带着一副成功政客的派头。一位宾州议员的秘书说:“我还记得他每天都带着很灿烂的笑容来我们这边拉关系,说:‘嗨,宾州的大家今天都还好吗?’他周身都散发着一种自信。”

在其他方面,他也表现得像个成功的政客。衣衫单薄的他拿到第一笔薪水,没有去买厚衣服,而是去找华盛顿最贵的摄影师,拍了张正式的肖像照,洗了一百张。他在照片上写了话签了名(“赠吉恩和山姆•休斯敦高中辩论队队员,我爱你们——林登•约翰逊”),然后寄回得州,仿佛选区人民请他这个“国会议员”寄签名照片。一位秘书回忆起这次事件,说:“我对林登•约翰逊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做什么事情都很笃定,很理直气壮。”

自信?笃定?林登•约翰逊与得州的联系,不仅是那些照片。他一到华盛顿,就开始和吉恩•拉蒂默、卢瑟•琼斯以及山姆•休斯敦高中别的学生写信。这些信已经完全不像一个老师写给以前学生的信了。都是深夜写的,虽然已经在克雷博格的办公室苦干了一天,他还是在信里事无巨细地描述自己的华盛顿生活,经常一写就是四五页。而且,在信里,说到和过去这些学生保持联系的时候,他的语气一点都不随意,而是在请求他们,一定要保持联系。拉蒂默一向是大大咧咧的,他不怎么回信。琼斯则有信必回,但有一次他没有马上回信,结果华盛顿的信马上追了过来。“亲爱的琼斯,你把我忘了吗?”琼斯回了信,约翰逊又写给他,“谢谢你的来信……我差点儿都以为你也放弃我了。吉恩这几个星期一行字也没写给我……现在已过深夜十二点,我刚完成工作,也要给吉恩写点什么。爱你。这次拜托要给我回封长信。”从约翰逊写的信中,能看出他对私人信件的保密态度到了惊人的地步(在一封完全没什么秘密可言的信件中,他写道:“阅后即焚,别人可能理解不了我们说的那些话”),也能看出他很在意别人对自己这些信件的态度(“希望这么长的信不会让你觉得烦”);还有,他迫切地要确定,这两个过去一直很亲密的小伙子现在还愿意和他保持亲密关系。现存的每一封信中,都能看到他无限倾泻的关爱,以及要求对方给予的回报。一个周日的晚上,他写信给琼斯(“整天都待在办公室里。今早起得太晚,所以狂奔去办公室,几分钟前才下班。别的事都没时间,只勉强把信件都处理完了”):“你是个很棒的男孩。我爱你和吉恩,对你们视如己出。”信的末尾他写道:“谢谢你的……来信。我翘首以盼你的……回信。”

他还需要别人的回信。要是几天过去,邮箱里都没出现丽贝卡•约翰逊细致娟秀的字迹,埃丝特尔•哈宾说:“他就明显安静下来,很想家。”

有时候,就算得州的信件不断,他也会变得安静,哈宾小姐说。哈宾小姐就像科图拉的马歇尔夫人与圣马科斯的埃塞尔•戴维斯一样,是他的“年长闺蜜”。她对他有种充满母性的喜爱之情,觉得自己很懂他。她可能是真懂,因为这两人每天一起工作,办公室就他们两人。她口中的他,和道奇酒店或者国会山上那些年轻人描述的完全不同。“林登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她说,“他有时会非常低落。要是他特别安静,那说明他心情是真的坏。”她甚至还研究出了逗他开心的策略。对于为克雷博格家的人工作这件事,约翰逊是非常自豪的。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对熟人说着金家牧场有多么大,能把整个康涅狄格州都填进去,还不用碰到围栏。在最初的几个月,老板对他说句亲切点的话,那都是意义重大的。哈宾小姐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所以,只要克雷博格要林登给他那铺着红毯的五月花酒店豪华套房送文件去(现在正是打高尔夫的季节,克雷博格来国会山的次数越来越少),“我就等到林登离开,然后给克雷博格先生打电话说:‘林登心情很低落,我觉得他很想家。他需要鼓励。’克雷博格先生会说:‘不用多说了,我来办。’林登到了他那儿,克雷博格先生就会说:‘把那些东西都放下,孩子,我们聊聊。’每次这样,林登回来的时候都像变了个人似的。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头上的帽子高高地翘着,帽檐也卷了起来,脸上堆着笑,说:‘我就跟你说吧,那个理查德先生,简直是世界上最棒的男人。’”

但这种安静是反复的,哈宾小姐说,有时候“很严重”。她觉得自己明白他为什么会走那么快甚至跑起来,不仅在现实中跑,“他的思维也在跑”,因为“他有着强烈的抱负,要做大人物,他不知道自己具体要做什么,但就是想做大人物”。她说,他跑那么快,因为“他不能忍受自己不是大人物,就是不能忍受,所以他什么人都要见,什么东西都要学,他想一个月之内就叱咤华盛顿”。晚上,埃丝特尔和他一起吃饭,有时候会觉得,就算辛苦工作了漫长的一天,“他的头脑还是在高速运转”。她在夜色中走向自己回家的公交车,还能看到他笨拙地跑下国会山,朝道奇酒店跑去,心里非常希望他回了家能放松一下。但通常来说,第二天早上她上班,还是会看到众议院办公大楼那扇唯一开着的门,看到他抬起苍白的脸看着自己,从他说的话能听得出来,他又“跑”了一晚上。她说,要是他安静下来,那就是在自我怀疑,因为他害怕自己永远也成不了大人物。或者说,可能是受伤了,被谁的无心之语深深伤害了。“他对别人的看法非常敏感,对自己也很敏感,”她说,“很容易很容易就受到伤害。”她说,因为她自觉很了解他,“有时候,我很可怜他。”

他的狂奔变本加厉。一九三二年六月,哈宾小姐因为个人原因回了得州。约翰逊有机会雇个新的助理。实际上是两个,因为他在道奇得到一个信息,众议院邮局月薪一百三十美元的邮递员工作传统上是供第十四区分配的,而他的助理人选早就定了。他把吉恩•拉蒂默和琼斯带到了华盛顿。

拉蒂默,身材矮小却有着“美好笑容”的爱尔兰小伙儿,用道奇酒店一位租客的话说,“天性最讨人喜欢的小个子年轻人”。他是为爱而来的。未婚妻一家搬到了华盛顿,拉蒂默想要离她近一些,而且也急切地想赚够钱结婚。在被大萧条洗劫的休斯敦,他唯一能找到的工作就是邮递员。结果约翰逊告诉他,华盛顿有份工作在等着他。而琼斯是为了抱负而来。他出生在一个一贫如洗的药剂师家庭,童年时代在休斯敦的贫民窟度过,他急切地要逃离。当时已经在莱斯大学艰难支撑两年学业的他,有点担心毕业时找不到工作。约翰逊写信给他:“我知道你是有理想的,我会帮你实现理想。”他说,理想开始的地方,就是在华盛顿做一份政府工作。

他给他们开的工资很低廉。一九三二年,第十四区每年可供雇用支配的资金是五千美元,雇了这两人,剩下的都归他自己。拉蒂默比琼斯早来了几个月,约翰逊给他安排的是一百三十美元月薪的邮递员工作,薪水从众议院邮局出,不归选区管。不过当时那工作还没开始,于是他安排由克雷博格议员自掏腰包付拉蒂默的薪水,二十五美元一个月。约翰逊向他保证说,一开始不会太需要钱的,他可以跟约翰逊在道奇酒店合租,这样每个月的住宿也就十五美元,另外十美元就随他支配了。一个月后,拉蒂默告诉约翰逊,区区十美元真是活不下去,于是约翰逊使手段,让克雷博格给了他五十七美元。拉蒂默在好几个月中,总共就拿了这么多钱。

等到终于有了一百三十美元的月薪,拉蒂默才发现,就算在大萧条的华盛顿,这个月薪也算很低的了,低得他没法攒够结婚的钱。不过,这个薪水还是比琼斯的高。约翰逊说服克雷博格,把他自己的年薪提高到了三千九百美元,这是那五千美元中法律所允许的最高比例。于是琼斯的年薪就是剩下的那一千一百美元,平均下来月薪就是九十一点六六美元。

这薪水发得值。很多议员都要求众议院的邮递员、电梯操作员、走廊看门人这些勤杂工每天下班之后,到他们自己所属的办公室再去工作一两个小时。但在约翰逊那儿可就不止一两个小时了。他要求邮局局长把拉蒂默分配到最早的轮岗:五点开始,中午结束。然后允许拉蒂默休息半个小时吃午饭,但不能再多了。每天中午十二点半,拉蒂默要准时来到二五八号办公室,准备开始工作。

有时候这工作可能晚上八九点结束。拉蒂默说:“但我经常要到十一点半或者午夜。”这段时间里,约翰逊经常不在办公室,忙于和各个单位以及别的议员秘书拉关系。拉蒂默总是独自待在二五八号办公室,十八岁的小伙子,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很快约翰逊就找到了让他承担更多工作的办法。“我在邮局的工作是邮件分类,放进不同的箱子里,每天送个两三趟。他要求我分快一点,所以我比别人手脚都要麻利,这样在送邮件的间隙我可能有个九十分钟的空闲时间。然后我就跑到办公室(克雷博格的办公室),打上九十分钟的字”,然后再回到邮局继续分类加送邮件。“轮班结束以后,我飞奔到角落的小餐厅,吃十五美分的菜,然后冲进办公室,十二点半准时开始工作。”

琼斯到了华盛顿以后,道奇酒店那小小的隔间又添了第三张床。而上面给克雷博格分配了一间两个房间的套房,一三二二号办公室,位于众议院新办公大楼(今朗沃斯大楼),就在老楼旁边。这间办公室的员工很快建立了一套作息时间。从早上五点前就开始,约翰逊叫醒拉蒂默,让他往国会山上走。之后不久,他就叫醒琼斯,两人一起穿好衣服。他还教了琼斯,头天晚上领带不要全解开,这样第二天早上就不用费时间系领带了。之后两人就在黯淡的天色中匆忙走出道奇的后门,登上国会山,经过国会大厦投射的阴影,进入朗沃斯大楼。他们不想浪费时间叫醒还在打盹儿的夜班电梯操作员,就借着老鹰烛台微弱的光,快步跑上弯弯曲曲的楼梯,来到三楼。已经迅速分了一轮邮件并完成运送的拉蒂默,大概也和他们同时到达。在约翰逊的要求下,他分到的路线里有一三二二号办公室,所以最早的邮件都是他自己送来的。

约翰逊打开邮件袋,开始一封封地看。“他看得很快,快到你不相信他真的在看,但他真的在看。”拉蒂默说。一开始,约翰逊是每封信都亲自回,他口述,让两个手下听打。后来他发现,手下这个前辩手不仅口舌上有爱尔兰式的巧言善辩,笔头上也很会谄媚拍马。约翰逊很喜欢在回信里奉承那些“重要人物”,拉蒂默说:“巴结他们,拼命巴结。怎么都不为过。要是他想让谁知道他喜欢他,肯定不会简单地说:‘我喜欢你。’他会说:‘你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拉蒂默说:“我是很擅长说这样的话,的确。”他没有夸张。一封很典型的信中,弗洛里斯维尔的报纸出版商山姆•福尔被称为“弗洛里斯维尔的圣人保罗”。很快,看信就像洗牌一样快的约翰逊给拉蒂默分配信件时,给出的命令都非常简单:“答应。拒绝。告诉他我们会进一步研究。巴结他。”而拉蒂默对这些指令的处理,往往正合约翰逊的心意。事实上,约翰逊发现了一个天才,这个天才擅长一个非常微小的艺术领域:给选区民众回信。处理完最后的信件,拉蒂默就坐在办公桌那台笨重的安德伍德打字机前,开始打字。有的信件需要给出更详细的指令,约翰逊就让琼斯拿着速记本来到旁边的房间,拉蒂默解释说:“他这是不愿意打扰我,因为我必须一刻不停地打字。”

做完指示,琼斯坐在自己那台打字机前了,约翰逊就开始在选区的报纸上做记号,比如圣安东尼奥和科珀斯克里斯蒂两个大城市的日报,还有那些小城镇的周报,在一些文章旁边画钩(结婚启事、出生启事、新店开业、当地俱乐部选举,等等),要寄去贺信。“他一定要拿到选区里的所有报纸,不管多小的报纸都要,”拉蒂默说,“有些报纸上到处都画满了钩。”到大多数办公室都开了门开始处理信件时,克雷博格的手下已经分好了信,还答复了好多了。

这个时候,政府的机构也开门了。约翰逊就开始给他们打电话,而两个打字员继续疯狂地打字。克雷博格的办公室是不允许喝咖啡的,因为约翰逊觉得泡咖啡喝咖啡会让拉蒂默和琼斯分心。别的小事情也会让他不满。“要是他发现你在看家信,或者拉个大便,就会说:‘孩子,你能不能再努力点儿,学着下了班再做这些事?’”如果拉蒂默问他能不能去买包烟,约翰逊会说:“我付你薪水是干吗的呢?让你去买烟的吗?下了班再去买。”“我们的工作,就是让打字机一刻不停地运转,”拉蒂默说,“他会来到走廊上,我都能听到他鞋后跟的咔嗒响,要是他听到两台打字机没有全速运转,就要来质问我们怎么回事。”约翰逊还利用年轻人之间自然而然的好胜心来做激将法。“老大特别擅长最大限度地利用周围的人,或者说有这方面的天才,”拉蒂默回忆,“他会说,‘吉恩,今天好像琼斯比你更快哦。’我动作就会加快。‘琼斯,他赶上你啦。’很快,我俩就在疯狂地打字了,都是以我们的最快速度。”

大萧条使得信件数量暴增,越来越多的选民来信求职,或请愿政府发起新的项目。老兵们对于增加津贴的恳求又显得更急迫、更焦虑。每个议员办公室也就一两个人,所以越来越多的办公室直接用油印的统一回复来回信,或者许一个形式上的承诺,有时候根本就不回复。尽管如此,工作进度还是越来越落后。克雷博格的办公室呢,只要能回的信,全都单独写一封回复。对于林登•约翰逊来说,这些信件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当时,政府的各种项目对选民们生活的影响是很小的,所以一个国会议员能和与华盛顿相距三千多英里的选区联系的唯一方式,就是这些信件,所以这就是议员权力的关键。约翰逊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听说这样的故事,这个前议员,那个前议员,“和选区疏于联系”,现在就再也不是议员了。别的议员助理也听说了同样的故事,但他们也不是每封信必回。而林登•约翰逊则认为,这些信件的神秘力量超越了政治。他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将其视为“生死攸关”。他相信“如果你做了能做的一切,就能成功”。他一直在努力把完美做大,大事上如此,别人不屑于去做的小事上也是如此。对于这样一个人来说,选民们寄往国会的信件,里面有很多微小的细节,很多看似不重要的小要求,而处理这些正是他十分擅长的。做能做的一切,意味着回每一封信,这就是他的坚持,他这个办公室的坚持。他告诉拉蒂默和琼斯,不仅要回每一封信,还必须在收到信的当天就回复。“没有当天回复信件,唯一可以接受的借口,就是信件弄丢了。天哪,可千万别弄丢太多。找不到文件,那可真是罪过!”拉蒂默说,“还有,如果你回复说‘我们已经请退伍军人管理局注意相关事宜’,那你必须要通知管理局,而且要在当天。这样第二天你就能再写一封信通知进展了。”清早送的那批信件只是一天中的一部分,一开始一天送三趟,后来变成四趟、五趟……而且每一趟的信越变越多。约翰逊会把信件拆开挑选,在每封信上写简短的处理指令,然后分配给两个助手。打字数个小时,处理了一堆信件之后,琼斯和拉蒂默桌上的信终于要见底了。这时候约翰逊就会把另一摞信摔到他们桌上。“那一摞信啊,”琼斯说,“可能有三十厘米高。”晚上想回家?先把这一摞信全解决了再说。

想“逃信”是逃不掉的。如果信没那么多,两个小伙子的工作不会减轻,反而会加重。“收信是非常重要的,”吉恩•拉蒂默解释,“是最重要的事。一定要有人给你写信。所以要是信没那么多,我们就要制造信件。如果我们当天没有收够一百封信,那就是糟糕的一天。我们得采取行动。”克雷博格办公室的员工要浏览各种各样的报纸,寻找好消息坏消息,用尽一切办法去写一封贺信或者追悼信。拉蒂默说,信中要用议员的口吻提起:“我在华盛顿干得怎么样?你希望通过什么样的政府项目?”诸如此类的问题。更有甚者,在回信和写信这件事情上,几位员工做到了极致。拉蒂默回忆说,有时候:

我们收的信数量不到别人的两倍。老大受不了这样的情况,于是……他决定当年第十四区的每个高中毕业生都应该收到议员的单独祝贺,祝贺他们取得了重大的人生成就。每年有几千个这样的毕业生。于是我们就开始统计名单,还同时要开始写四五十封信,每一封还得不一样,确保毕业生不会收到内容一样的信件……我们只能按照名字的顺序,用议员的口吻给每个人写一封私人信件。我们工作越来越努力,速度越来越快,还能把那些信倒背如流。

有时候打完了信,还要再打一遍,不完美的信件是出不了这个办公室的,约翰逊说。为了保证完美,每封回信他都要看。“要是有哪封信不喜欢,”拉蒂默说,“他就在上面生气地重重画上一笔。”他不会屈尊给你任何解释。“你得自己弄明白出了什么问题,”拉蒂默说,“他是不会告诉你的。”出一个拼写或者标点符号的错误,这封信就算作废了。“叫你重新写一遍,他一点也不内疚……就算你午夜十二点以后才能下班”,琼斯说,“交给他五十封信、六十封信……有可能每一封都会被他划掉。”

有时候拉蒂默和琼斯的工作可能八九点就结束了,他们就去柴尔兹吃饭,然后回道奇加入大家的闲聊。但通常来说,不到晚上十一点半或者午夜,工作是结束不了的。那时候他们只有回到房间,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好睡上几小时。不管头天晚上工作到多晚,第二天早上五点他们还是会被从床上拽起来。最近,道奇和国会山山顶之间的长坡上建成了一个大型喷泉池,池子周围装饰的彩灯,只在头天日落和第二天日出之间开。“我几乎从来没见过灯没亮的样子。”拉蒂默说。下班的时候天是一片漆黑,上班的时候仍然是一片漆黑。

这样连轴转的工作,每周有七天,克雷博格的办公室周末也是不休息的。能够让两个十几岁的小伙子忍受这么高强度的工作,部分原因是出于对老大的崇拜。他们听着他在电话里和各个部门拉关系,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有时候威胁某个部门,“克雷博格议员不高兴了,你们要小心”(或者,越来越多的时候,直接自己假扮议员本人),有时候苦苦哀求:“听我说,我遇到个问题。只有你们能帮我。”他们觉得,老大得到的结果,是别的秘书永远也做不到的。比如,他们听到约翰逊跟退伍军人管理局聊一个老兵的事,这个老兵要求说,他的某项残疾“应该”和服兵役时期打仗有关系,所以应该领某项津贴。一来一往之间,拉蒂默和琼斯对老大伶俐的口齿敬佩不已。“那些专门搞损坏赔偿诉讼的律师都有自己的一套术语,”琼斯说,“约翰逊真是个中老手。他坐在那儿,整个语气就像个特别好的律师或者医生。”老大的坚持也让两个小伙子惊讶。“每个问题他都像自己的事情一样上心,”拉蒂默说,“不能接受否定的回答。”一般来说,议员办公室都是会把老兵的要求上报给管理局的,但如果管理局否决了,那办公室也就不再关心这件事了。然而,如果是第十四区的老兵,那么办公室的秘书看到否决的回复,就会亲自拿起电话打给管理局。要是打电话还没成功,这位秘书就亲自去管理局。要是这样还是被否决,不用老兵开口,这位秘书会主动给出一份正式的书面文件,为他找一个律师。律师出现在退伍军人申诉委员会面前,第十四区的议员秘书也一定在场。要是局面对他的选民不利,这位秘书可不会安静地旁观。林登•约翰逊亲自插手退伍军人申诉的时候,首先表现出的是对保密的重视。他要求速记员不要记录他的话,但同时也表现出极强的说服力。拉蒂默事后读听证会记录的时候,总会读到同一句话:“约翰逊先生要求不记录他的发言。”“我总是对自己说:‘哈,来啦!’当然啦,等再记录的时候,场上的风向就变了。上面否决了老兵的津贴要求之后,再争取到,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老大就做到了,还做了很多次。”

两个年轻人愿意这么努力地工作,还有部分原因是老大能够催发他们的热情。琼斯说,在约翰逊那里,“什么问题都有解决方法……他非常自信,总是很乐观……这种情绪很有感染力。绝对会让你欲罢不能”。这些工作对于他们来说,不仅是艰难的运动,更是必胜的运动,而胜利的喜悦是整个办公室共享的。琼斯和埃丝特尔•哈宾的看法是一致的:“他会特别高兴。我们真是取得了重大胜利呢。”

他们愿意工作这么久,还因为他们不是一个人。他们五点起床,是因为老大也五点就起了;天还没亮他们就往国会山上走,老大就走在他们身边。他们每天像粘在打字机前,而他就像粘在电话前,代表他们的选民,对不同的部门恐吓加恳求。通常,他们回到小小的房间,正要昏昏睡去,总会听到老大还在窄窄的床上不安分地翻来覆去。“他比任何人都勤奋,”拉蒂默说,“我们全都睡了,他的大脑还在高速运转。”

然而,也还存在着其他原因。

有时候,拉蒂默会反抗。反抗通常都和他的未婚妻有关。约翰逊带他来华盛顿的时候说得好听,说这样他能离未婚妻近一些。结果丢给他这么个工作安排,让他根本没时间与佳人花前月下。约翰逊允许他每周日三点以后抽出一点时间和她见面,但也只有每周日三点以后。

面对反抗,约翰逊的反应可能是嘲笑:有理有据的嘲笑。有一次,拉蒂默请示说,那天晚上想要放假,结果约翰逊毫不留情地斥责了他的草率。“我受不了了,于是收拾好我来的时候带的那个小小的柳条箱,说我不干了。”约翰逊高高地站在这个小个子爱尔兰小伙子面前,嘲讽地说:“那你怎么回去啊?”拉蒂默回忆,当时自己抽抽搭搭地说,情愿一路搭便车回得克萨斯,也不要留下来。约翰逊说:“你回去以后,要干什么呢?你怎么找工作?要是你一走了之,还怎么娶玛乔丽?”这些问题揭示了约翰逊和拉蒂默关系中不怎么提起,但非常现实的一面:拉蒂默没钱,而唯一能给他钱的就是林登•约翰逊。没有约翰逊,他连工作都找不到,因为现在工作很难找。简而言之,他十分需要约翰逊,所以别无选择,只能完全听约翰逊的话。收拾好的箱子又打开了。拉蒂默留下来了。

不过这种反抗少之又少。对于阅人高手约翰逊,吉恩•拉蒂默实在太容易被看穿了。他会提前预料到下属可能有不满,然后及时出手阻止。“他有时候好几个月不跟你认真谈心,”拉蒂默说,“然后他突然就拥抱你,然后可能花一个小时跟你谈谈烦恼问题。他很少这么做,所以一旦这么做你就感激涕零了。要是他经常这么做,可能意义就没那么重大了。”约翰逊这么做,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于是一个拥抱、一场谈话,通常就能把反抗的苗头熄灭了。

拉蒂默心中的任何欲望,都能被约翰逊巧妙化解。这年轻人在克雷博格办公室工作多年,总是身无分文。也难怪,他薪水本来就很低。买衣服、干洗店之类的账单,他总是不能按时付。他充满感激地说起约翰逊拿出自己的工资帮他付了账单,然后每星期给拉蒂默十美元的零用。但他也说起,有一次,“欠账欠得有点严重,我鼓起很大的勇气,问他能不能稍微涨点薪水。他很同情很关切地听我说完,然后说了一大通什么缺乏资金啊,全国的工作特别是我们办公室的工作难找啊,然后告诉我我工作一直很出色,他也考虑了一段时间如何奖励我。所以他决定将我任命为助理秘书,把我的名字印在办公用品上。他说了一通这样的安排是多大的特权,多么无上的荣耀。我都觉得脸上有光。”拉蒂默接受了这个头衔,没再提涨薪的事。“我从来没质疑过这个流程,”拉蒂默说,“反正就像一件特别自然而然的事情。”

总的说来,他从来没质疑过约翰逊。问拉蒂默,他为什么愿意这么努力地工作,他起初的回答是:“除了这样我不知道还能怎么样。我当时只为他工作过。他就一直给你施加这样的压力……”但拉蒂默自己知道,这只是部分原因,他很快也袒露了心声。说这番话的时候,吉恩•拉蒂默已经六十五岁了,独居在得州一个小城镇的一间小公寓里,像个爱尔兰小矮人,说起为林登•约翰逊工作的日子,忧伤的眼睛里常常溢满了泪水,所以经常向采访者道歉,到浴室去洗眼睛。他明白,自己对约翰逊存在一种心理依赖,那是无法治愈的。听他讲当年的事情就知道,他完全明白,十六岁那一年,他就把自己的一辈子的性格,都屈从于了一个更强大的人格。笔者在他的小公寓里与他艰难共处了漫长的几天。有一天他说:“他很少真正跟我讲话。因为对我这样的人,他只想让我一刻不停地工作。他一看见我就说:‘你的速记本呢?把这个记下来。’一看见我,他就想着要给我下什么命令。”但就算心知肚明,拉蒂默也甘之如饴,没有任何怨怼。约翰逊叫他“孩子”,他叫约翰逊“老大”。笔者问他是否叫过约翰逊“林登”,他震惊地回答:“我做梦也不会对他直呼其名啊。他可是我们老大啊!”林登这个手下喜欢遵守命令,就像约翰逊喜欢发号施令。说起林登•约翰逊,吉恩•拉蒂默的话语中流露出一种盲目崇拜。“他这辈子肯定都没害怕过。”有时候也会带着恐惧。“他有时候挺恶毒的,搞得人要哭,让你觉得特别糟糕,想跑出去一枪崩了自己。”有时候,他的感觉又超越了崇拜和恐惧。“我对他非常尊敬,”他说,“对别人我从没这么尊敬过。嗯,你就是对他有种信仰。他什么事都能说服你,让你觉得这么做是对的,而且很必要、很正确。他能让你大哭,能让你大笑。他什么都做得到。要是你喜欢他,他就把什么事情都往人情上扯。你会觉得,哦,我属于他,他属于我。不管你做什么,都是为了他做的。”

他为他做了很多。吉恩•拉蒂默又为林登•约翰逊工作了三十五年,这几十年中,他一直是“他的奴隶,心甘情愿的奴隶”。然而,这样的服务并非是一直不间断的。一九三九年,拉蒂默遭遇了第一次精神崩溃,后面又多次复发。他这辈子花了很多时间去处理自己的精神问题,而且还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于是不断地戒酒又复发。他明白这些问题的根源。“工作毁了我。”他说。但只要有所好转,他总是回去做同样的工作,因为那是为林登•约翰逊工作。

约翰逊和琼斯的关系更为复杂一些。高大英俊的琼斯个性与拉蒂默完全不同。这个年轻人聪明睿智,后来被誉为得州“最优秀的上诉律师”“律师中的律师”。得州最著名的代理人也会去找他取经(一篇杂志文章如是说,“他可能是得州法律专业知识最扎实的人”)。拉蒂默有多随和,琼斯就有多精益求精(吉恩说“他的速记就像印刷体”);拉蒂默有多温和,琼斯就有多刻板冷漠。而且他抱负远大。他之所以愿意做约翰逊那些地狱般的工作,就是因为林登利用了他的抱负:“你努力为我工作,我就会帮你。”琼斯还记得“早上五点被叫醒,在雪中往办公室走,想着这么做到底值不值”。但他觉得值得,因为“我总觉得,如果为林登•约翰逊工作,总能有好事找上门……我也是急于成功的……我想让自己变得更好”。不过,他也是个非常独立的小伙子。拉蒂默有多依赖约翰逊,琼斯就有多独立。后来,他没有加入过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他不想跟谁合伙。事业最高峰的时候,他有着很可观的法务收入,却还是在科珀斯克里斯蒂自家房子后面的车库里工作,只是稍加改造,堆满了书。他愿意做林登•约翰逊的魔鬼式工作,却并不会让自己从心理上屈从于他。他很怕这种心理上的屈从。“林登总是处在一个掌控者的位置,”他说,“我从来没觉得被平等对待过。一般来说,我是很强势很好斗的。我天性如此,要是不能和别人平等,那我是不会继续干下去的。而且他对我们要求太多了。要是你真允许一个人长时间对你那样发号施令,你自己就没什么个性了。”琼斯觉得,两个男人之间虽然没挑明,但一直在暗暗较劲。约翰逊嘲笑琼斯千辛万苦才接受并为之自豪的大学教育。琼斯写的信会被约翰逊否决、画叉,如果琼斯叫他做出解释,他会说,用语“太书面”。“大学就教了你这个吗,琼斯?简直是我看过最糟糕的鬼东西。”还有另一个人在克雷博格办公室待过一段时间,他回忆说,琼斯的信“很少出现拼写错误,但只要出现了”,约翰逊“就会大做文章——‘我的天哪,琼斯,你要不要学一下怎么拼写啊?大学里面都教了啥啊?’”很长一段时间,琼斯都拒绝屈从。要是吃晚饭的时候,约翰逊讨论某个热点事件,而琼斯发现古罗马或者古希腊有什么事情可以拿来类比,无论约翰逊多不高兴,琼斯都会提出来。要是不同意约翰逊的观点,他会说出来。如果他自己有观点,也会阐述。

不过,最终他还是会做出某种意义上的屈服。和对待所有事情一样,冷淡内敛的琼斯对自己的外表也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非常追求干净整洁。每天都认真地梳洗,头发总是油光水滑、一丝不乱。双排扣的西装上,每颗扣子都规规矩矩地扣好。衬衫浆洗得直挺挺的。“任何形式的粗糙和简陋都会让他嗤之以鼻。”一个朋友说。结果约翰逊还坐在马桶上的时候,就让琼斯来听指示。

克雷博格办公室的卫生间夹在两个房间中间。拉蒂默说,约翰逊坐在马桶上,“他就喊:‘琼斯!’琼斯会说:‘哦,天哪。’因为他很讨厌这样”。琼斯拿起自己的速记本,来到卫生间。一开始,他还远远地站在门边。但约翰逊坚持要他开门进来,站在自己面前。“琼斯一边扭着头和鼻子,一边记他的指示。”

多年以后,约翰逊仍然热衷于强迫下属目睹自己排泄,有些人会认为这是他“天性”的体现,是很不错的个性。而在其他人眼里,一位记者的评价恰如其分,“这部分是出于一种掌控的必要。就算是道格拉斯•狄龙 (8) ,要是跟着你进了卫生间,他的独立尊严也会受伤害的。”这的确是“掌控别人的好方法”。实践这个方法的第一个对象,就是琼斯。而那些旁观的人,知道约翰逊这么做是为了羞辱他,向他证明谁是老大。

琼斯别无选择,只有接受这种羞辱。这份工作是他实现抱负的唯一机会。他继续为约翰逊工作了两年。一九三五年,他攒够了钱,付得起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的学费了,就启程去了奥斯汀。走的时候,他和约翰逊关系还不错。约翰逊说,等琼斯读完法学院,他会遵守承诺,帮他找一份政府的工作。但他仍然头也不回地离去了。有个朋友问他为什么,他说,要是继续留下来,“他会被吞噬毁灭的”。

(后来,约翰逊和琼斯的关系恰恰说明,这个曾经的下属身上有约翰逊特别看重的品质。他信守承诺,帮琼斯找了一份政府的工作。一九三八年,琼斯在司法部做了一名检察官。后来他离开政府单干了,约翰逊也一直与他保持着联系。林登后来遭遇了最重大的危机,一九四八年参议员选举中面临法务战争,于是他找到了琼斯,请琼斯在关键的申诉阶段加入他的法务团队,而琼斯也加入了。不过,申诉结束之后,两人之间就再没发生过工作关系了。

约翰逊和琼斯之间的关系,与他和拉蒂默的关系形成鲜明对比。两个助理相比,琼斯更聪明能干。危急时刻约翰逊找到琼斯,也恰恰印证了他对琼斯能力的认可。另外,对这位手下观察了四年,约翰逊也一定意识到,琼斯是最最努力的助手之一。然而,除了后来有两次短暂的雇用关系以外,琼斯再也没做过他的雇员,而拉蒂默则大半辈子都在他手下工作。

这样的对比有什么深意?难道聪明能干还不足以让林登•约翰逊长期雇用一个人吗?加上勤奋也不够吗?事实上,从约翰逊开始大规模雇用手下就能看得出来,他最看重的,是顺从听话。约翰逊的雇员是不允许重视自己的尊严的,自傲也不允许。你需要完全服从约翰逊的要求,就是琼斯说的,“牺牲自己的人格”,完全失去“独立和个性”。否则,无论你多聪明勤奋,也是不能为林登•约翰逊工作的。)


(1)  科林斯柱式(Corinthian Order):源于古希腊的古典建筑形式。

(2)  壁柱(pilaster):当墙体的长度和高度超过一定限度并影响到墙体稳定性时,常在墙身局部适当位置增设凸出墙面的壁柱以提高墙体刚度。

(3)  迪克是理查德的昵称。

(4)  阿尔•卡彭(Al Capone,1899—1947):美国黑帮成员,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三一年间执掌芝加哥黑手党,使芝加哥黑手党成为最凶狠的犯罪集团。

(5)  坎农大楼的办公室后来重新编过号。克雷博格的办公室现在已经没有编号了,就在二四四办公室旁边。——原注

(6)  铂尔曼(pullman):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流行的一种豪华型火车,有非常精美舒适的内部装置。

(7)  原文为ladies' hotel,指高级酒店。

(8)  道格拉斯•狄龙(Clarence Douglas Dillon,1909—2003):美国金融家、外交家、政治家,曾经担任美国驻法国大使和美国财政部长,并长期担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