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新加坡的镇国之宝

说起新加坡,很多人自然想到鞭刑。其实鞭刑并非新加坡独有,也不是新加坡原创。有个被称为旅游天堂的国家叫马尔代夫,也是有鞭刑的。有个十五岁的马尔代夫少女被强奸了,然后这个少女被判处鞭刑——理由是发生了婚前性关系。

但是,这事若发生在新加坡,这鞭子是绝对不会打在被强奸的的少女身上的,只会打在强奸犯的屁股上。性侵犯在新加坡需要承受很严重的惩罚,一般在刑期之外还要加上鞭刑,通常是十二鞭或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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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说鞭刑是新加坡的镇国之宝,是因为新加坡政府和人民似乎并不反对鞭刑,调查显示九成的新加坡人支持鞭刑。有统计数据显示,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时,这个数字增加了一倍,至6404罪犯,适用鞭刑的罪名也越来越多。在随后的几年,这个数字又逐年下降。现在每年受鞭刑的人大约是二千人。虽然受鞭刑的人数下降了,但是对一个总人口不到上海人口四分之一的小国家来说,这个数目还是非常大的。

以下是维基百科提供的鞭刑数据:

年度 被判鞭刑的人数 实际执行(除去被免刑的人数)
1993 3244
2006 5984 95%
2007 6404 95%
2008 4078 98.7%
2009 4228 99.8%
2010 3170 98.7%
2011 2318 98.9%

鞭刑并非如某些人所形容的那么残忍。通常只是流出几滴血而已。我不明白为什么大众会把鞭刑传说得如此残忍,屁股上流点血,对一般的刑事犯来说应该不算什么。一个人有胆量吸毒贩毒,有胆量绑架,有胆量强奸,有胆量拿着长刀互相砍杀,有胆量上门暴力逼债,却把鞭刑这种小惩罚视为残忍,岂不是太可笑了么。

新加坡监狱设立了固定日子,对判处鞭刑的犯人统一行刑,在该日将被鞭刑的犯人会在鞭刑室外蹲成一排,排队等待受刑。据说在樟宜监狱,鞭刑日定在每周二和周五。为了防止各种因素影响鞭刑的公正性,所有的受刑者都看不到正面。因此行刑者通常并不知道他们打的是谁,只是挨个打下去。

新加坡鞭刑史上,曾发生过一件执法事故:2007年,一名叫陈永文(Dickson Tan Yong Wen)的人因协助非法高利贷放贷者骚扰债务人,被判9个月监禁和鞭打5下。3月29日行刑的时候,监狱管理方面出了差错,陈永文一共被鞭打了8下。为此,陈永文不服,向政府索三百万新元的赔偿,但被拒绝了。后来他与政府达成和解,得到了一些赔偿款,但双反均没有对外透露赔偿金额。

跟陈永文犯类似罪的,不仅有新加坡人,还有外国人。2010年,台湾人苏伟英、吴伟春在新加坡从事暴力讨债,分别被判24及21个月监禁,各并处鞭打15下。2011年1月,另一名台湾人陈慈帆因犯同样的罪而被判46个月监禁和鞭打6下。

在新加坡法律中,一共有超过30种不同的罪行都适用鞭刑,其中包括

·劫持人质 / 绑架

·暴力抢劫

·团伙抢劫,并导致受害者丧命

·非法吸食毒品

·破坏公物(包括在公共场所的墙上喷涂、油漆)

·骚乱

·性侵犯(非礼)

·非法拥有武器(包括长刀、匕首等)

鞭刑对以下罪行是强制性的

·强奸

·非法走私或贩卖毒品

·非法贷款(协助债主骚扰债务人也一并同罪)

·非法入境或签证过期非法滞留90天以上

这里最受西方国家谴责的是对非法入境者施加鞭刑。在一些标榜人权的欧美人看来,迁徙自由是基本人权。在美国这样的国家,面对上千万非法移民,政府也不能把他们都驱逐出境或者扔入监狱。西方人几乎都认为新加坡对非法移民采用鞭刑实在过于残忍。

当初制定这样的法律条款,主要是为了对付来自印尼等地的偷渡客,对这些贫寒出身的底层人来说,从小就适应了穷困和饱受屈辱的生活,监狱生活对他们而言实在算不上什么惩罚,即使多次坐牢遣返,也不能阻止他们源源不断涌向新加坡寻求非法务工机会。而作为弹丸之地的新加坡,对非法移民不能不加强控制,因此才有了鞭刑对付非法移民的法律。而事实证明,这招非常有效。

有些事情在中国可能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的,在新加坡可能会被判刑。有一青年因为没钱花,跟父亲要钱。老爸不给,他就当众打父亲,后来被判处鞭刑。

还有一个小青年在地铁扶梯上用手机偷拍上面的女生的裙底照,并上传到互联网,也被判处鞭刑。

鞭刑不会打死人,因为事先有狱医对犯人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且在一边监视犯人的身体状况。行刑的藤条不仅仅是泡水以增加韧性,也涂了消毒药物以防止感染。

新加坡司法部的鞭刑只适用于18-50岁的男性,不打女人。另外,对死刑犯也不会使用鞭刑。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除了监狱,新加坡还有很多地方都有「鞭刑」。比如说少年感化院,军队,戒毒所,都可以对犯规者用鞭子惩罚。甚至在学校里,也有鞭笞,虽然鞭子稍微细一点,也不用脱裤子。

新加坡的学校(尤其是中学)都有体罚制度,以鞭打严重犯校规的男生来维持纪律。只有男生可被体罚,体罚女生是不合法的。年龄介于6至19岁的男生只要严重地犯了校规都有可能被鞭打,但多数被鞭打的学生都是14至16岁的青少年。

新加坡教育部鼓励校方鞭打犯了以下严重过错的男生

·打架

·抽烟

·在测验或考试时作弊

·流氓行为

·破坏公物

·对师长无礼

·逃学/旷课

学校的鞭刑并不是要把孩子打伤,而是一种具有严重羞辱性的惩罚。在电影《小孩不笨2》里面,就有中学生受鞭的镜头。

新加坡的家长也经常用藤条打孩子。百货店里经常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藤条,有些是古典的藤做的,有些是竹子做的,类似于淘宝上经常可以买到的SM情趣用品。也有些是现代化的塑料做的,为了增加疼痛程度和减少伤害,还有一种做成四棱形的塑料藤条,价格很便宜,一块钱一条。

所以,鞭刑其实是新加坡人从小到大就习惯的东西,小时候你父母可能因为你不做作业或者旷课用鞭子抽你,学校里因为你打架抽烟而用鞭子抽你,成人后可能会因为各种犯罪而挨鞭子。

西方人和中国人在谴责新加坡的鞭子的时候,往往忘了:新加坡的鞭子并非本土文化,它有二个来源:一个是来自当年最发达的西方文明国家英国,一个是来源于号称有「五千年历史」的礼仪之邦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