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间接统治

塞拉利昂和国家崩溃的危机;既残酷又软弱的国家;何为“间接统治”,其何以获得发展;法国的直接统治如何不同,最终证明仍无法植入现代制度

 

塞拉利昂在20世纪90年代陷入可怕内战,军阀福戴·桑科(Foday Sankoh)率领的革命联合阵线(RUF)开始招募童子军——十二三岁的男孩,有的甚至更年轻——让他们吸食大麻、安非他明和可卡因,再迫使他们在朋友面前杀死自己的父母。这些心灵深受创伤的儿童,被带进最可怕的罪行。他们还犯下进一步的暴行,如切开孕妇的肚子以判断婴儿的性别,或截断被俘士兵或普通平民的手臂,使之无法回来复仇。女子经常遭到强奸,被迫成为童子军的妻子。1999年,革命联合阵线向塞拉利昂首都弗里敦发起被称为“死城行动”的进攻,洗劫整个街区,肆意强奸杀害居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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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人类的这种退化?有一个答案,通常不会获得明确表述,只是人们心照不宣的默认。那就是,非洲历来如此。热门电影《血钻石》(Blood Diamond)描述的塞拉利昂冲突、乌干达北部上帝抵抗军(Lord’s Resistance Army)的叛乱、卢旺达的图西种族大屠杀,更加深了西方的观念:非洲是一个残暴和野蛮的地方。罗伯特·卡普兰(Robert D. Kaplan)等人认为,西非的文明幕布破碎了,这些社会正在返回部落制的原始形式,唯有手上的武器是现代的。[2]

这个答案反映出对非洲历史和部落制的极大无知。以部落形式组织起来的社会是有序的,分支世系制是一种政治秩序,既维持和平,又限制权力。仅有极少数的部落酋长或头人,才拥有欺压同胞的权力或权威。与国家层次的社会相比,大多数部落社会事实上是相当平等的。它们有规范个人行为的明确规则,还有执行这些规则的严格方法(即使是非正式的)。部落的分支经常发生相互之间的小冲突,但并没有生活在霍布斯式的失范暴力之中,如20世纪90年代塞拉利昂和索马里代表的,也没有想方设法发明各种怪诞的酷刑。

像塞拉利昂那样的国家,为何深受恐怖暴力的煎熬?另一种解释是殖民主义。欧洲殖民主义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对原住民实施系统且密集的暴行。[3]塞拉利昂断人手臂用以警告威胁的做法,令西方舆论义愤填膺;但在利奥波德的比属刚果,这种做法是军警(Force Publique)的家常便饭。根据记载,“进入刚果的士兵被告知,要解释自己用掉的所有弹药;所以砍下并烟熏受害者的手脚和私处,放入篮子,呈献给指挥官,以证明自己的战绩”。[4]虽然奴隶贸易已被禁止,但非洲殖民地的经济,仍依赖不同类型的强迫劳动和经济榨取。非自愿征用也是欧洲人的普遍做法,所有殖民地要求大多数男人提供劳役,包括难以忍受和有损健康的工作,导致成千上万人死亡。数千人应征加入欧洲军队,经常死在远离家乡的战场。英国在塞拉利昂的茅屋税战争(Hut tax war),以叛乱罪名吊死九十六名部落酋长。[5]欧洲殖民官员经常像小霸王,很少受到制衡,任意颁布裁决(无论公正与否)。再看一下下面这段小插曲,来自德国控制下的喀麦隆。“保护地的帝国大臣莱斯特,让达荷美(Dahomey,西非国家贝宁的旧称)士兵的妻子在丈夫面前接受鞭刑,导致1893年12月的兵变;还在晚上从监狱提取女囚犯,以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莱斯特为此被带到纪律委员会面前,被裁定在执行任务中犯有过失,取消资历,调往另一个同等职位。”[6]20世纪后期兴起一门新学科,专门揭露欧洲殖民主义的恐怖,并试图解释,当代非洲的许多问题都植根于殖民地历史。与这个新学派携起手来的还有许多新兴的经济理论,也将管理不善追溯到榨取性的殖民制度。

把特定的殖民实践与当代结果直接相连,这一类理论注定会有缺陷。首先,塞拉利昂不是当代非洲的典型,比属刚果也不是非洲殖民地的典型。非洲大陆五十多个主权实体中,绝大多数和平稳定,塞拉利昂只是极少数失败国家之一。同样,比属刚果的殖民当局以残酷和盘剥出名,也属特例。像埃德蒙·莫雷尔(Edmund Dene Morel)那样的新教传教士和活动家,谋求保护普通刚果人不受掠夺,揭露军警和比利时公司的劣行。欧洲境内的民意最终迫使比利时政府大力抑制利奥波德的私营企业。绝大多数殖民政府,尤其是在独立即将来临之前,只使用很低水平的强制手段。

非洲殖民地国家和独立后出现的国家,这之间确实存在较大的连续性,但与特定恶行的继承无关。残暴只是其中一部分,主要的殖民地遗产是软弱国家,缺乏足够的权力或权威迫使治下的人口服从。独立后的非洲总统制看上去非常强大,所掩盖的现实却是,国家根本无法渗透和塑造社会。塞拉利昂——以及利比里亚、索马里和刚果——的恐怖代表了软弱国家的极端版本,因为独立后的国家彻底崩溃。填补真空的不是非洲的传统社会,而是失去祖国的半现代化混血年轻男子。他们自行组织起来,利用全球经济的机会,凭借钻石等大宗商品,来赚取自然资源的租金。

说一个国家既残酷又软弱,似乎有点自相矛盾。杀害、监禁和拷打对手的不都是强大国家吗?但事实上,这两者可以合二为一。所有国家都集中并利用权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但成功国家更多依靠权威——民众广泛相信政府的合法性,自愿遵从国家的意志。在和平的自由民主国家中,拳头通常躲藏在法律、习俗和规范的手套之中。公开使用胁迫和暴行的国家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它们无法行使正当的权威。在渗透和塑造社会时,它们只有迈克尔·曼所谓的“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而没有“基础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7]无论非洲殖民地国家,还是殖民结束后出现的独立国家,概莫能外。[8]

殖民地国家的现实,不是欧洲人强力植入的专制政权,而是“间接统治”。自1858年的印度叛乱以来,这个策略一直在实施之中,到了弗雷德里克·卢吉勋爵(Lord Frederick Lugard)之手,第一次获得系统性阐述。除了其他任职,卢吉还担任北尼日利亚(1900—1906年)和香港(1907—1912年)的英国总督。他从非洲经验中汲取教训,认为英国既没有资源也没有人力,以管辖香港的方式来直接管理庞大的非洲属地。他在《英属热带非洲的双重任务》中断言,将欧洲的法律和制度强加给不情不愿的非洲臣民,只会适得其反;如果采纳原住民自己的习惯做法,反而会给他们带来更好更公正的治理。这促使新式政权率先出现于北尼日利亚的穆斯林酋邦;处理日常政务的是英国人挑出的当地酋长,仅接受以地区殖民官(district officer)或专员为首的极少白人的监管。[9]

即使在非洲殖民主义的高峰时期,在非欧洲人的总量也是很少的。表3提供所选地区的殖民官人数与当地人口的比例,从肯尼亚的1比18 900(有很多白人定居者,需要更多关注),到尼日利亚和喀麦隆的1比52 000。

在非欧洲人总数稀少不可避免导致,殖民当局必须依靠酋长、村中长老、首领、办事员、通译和其他黑人官员来从事政府的实际工作。世界各大首都的财政部对资助贫困的属地毫无兴趣。借用格雷伯爵(Earl Grey)的话:“改善不文明人的措施是否合理,最可靠的检测是要看他们能否自足。”如许多评论家指出的,间接统治与其说是新政策,倒不如说是对当地实际情况的承认。这一切事实表明,殖民主义的制度遗产不可能是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因为英国把恰恰相反的东西——保存习惯法——当作自己明确的政策目标。如历史学家萨拉·贝里(Sara Berry)描述的,这是“小本经营的霸权”(hegemony on a shoestring)。[10]

 

表3. 非洲的欧洲殖民官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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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ichael Crowder,《热带非洲的白酋长》(The White Chiefs of Tropical Africa),载Lewis H. Gann和 Peter Duignan合编,《非洲殖民主义(1870—1960)》(Colonialism in Africa 1870-1960);Karen Fields,《殖民地非洲的复兴和叛乱》(Revival and Rebellion in Colonial Africa

对“本土法律和习俗”的搜索

英国殖民地的间接统治在表面上看来颇受欢迎。相比法国的目标是让殖民地同化到单一同质的法兰西帝国,卢吉的理论还有道德上的考量。他认为,与其试图把非洲人改造成二流欧洲人,倒不如让他们遵循自己的法律和习俗,接受传统权威的治理。这符合许多早期帝国的做法,它们也认识到,不能输出自己的制度,强加给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他人。恢复当地传统的愿望,导致手忙脚乱地去寻找“本土法律和习俗”。不管招致怎样的评说,这种寻找确实给人类学这个新领域带来大力的推动。殖民政府提倡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如一直试图确定非洲“正宗”法律传统的查尔斯·米克(Charles Meek)和埃文斯—普理查德的著作。[11]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根据贝里的研究,欧洲殖民官员认为,“非洲社群包含相互排斥的社会文化单位——部落、村庄和亲戚群体——习惯和结构一直都没有很大变化”。[12]这适用于非洲的某些地区,如北尼日利亚(卢吉有直接经验),当地的穆斯林酋邦已有成文的法律,还建立起行政体系。但它不适用于非洲的许多其他国家,那里的部落认同是重叠的,还在不时发生变化。在许多地区,殖民地官员硬要找出部落“酋长”来承接下放的权力,只好捏造出一个,有时干脆提拔地区殖民官的男仆或助手。其实,殖民当局遵循“每个非洲人都有自己部落”的信念,凭空造出本来并不存在的部落,“梳理杂乱的种族背景,创建更为纯粹清晰的部落认同,来作为部落权威的基础”。[13]

借用特伦斯·兰杰(Terence Ranger)的话,这种“传统的发明”是基于对非洲社会的深刻误解:

 

白人将欧洲新传统与非洲的惯例相比较,这其实是两个毫无比较性可言的东西。欧洲人发明的传统的特点就是僵化,它包含各种有记录的规则和程序——如现代的加冕仪式。这些东西给人以定心丸,因为在一个变化万端的时期,它们代表了那些不变的东西……
几乎所有对19世纪殖民统治前的非洲的最新研究都强调,单一“部落”认同的假设与现实相差太远,大多数非洲人在多重认同之间进出,有时称自己是这个酋长的部下,有时又说自己是那个教派的成员;有时属于这个氏族,有时又是那个职业行会的新会员。[14]

 

间接统治的作用不是要发展本土制度,以实现现代化目标,而是要把想象中的权力关系冻结起来。

马哈默德·马姆达尼(Mahmood Mamdani)进一步指责,独立后暴虐的头人,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统治促成的“分权式专制”(decentralized despotism)的产物。英国的间接统治,是为了达到两个长期的经济政策目标。首先,他们在商业性农业和白人定居者的要求下,试图将惯例的土地使用权转换成现代产权。现代产权是正式的,可以自由转让,由个人或法人实体拥有。如第1卷阐述的,惯例的土地使用权是私人产权的非正式体系,有时会被误解为共产党集体农庄式的公有制。传统的惯例财产,与亲戚系统密切相连,由于对亲戚的义务而受严重限制。个人通常无法决定土地的自由转让。[15]特别是酋长,更没有转让土地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惯例财产只存在于野蛮时代的欧洲。欧洲中世纪盛行的封建产权已经比较现代,因为它是正式且个人的,以合同为基础。将惯例的土地使用权改成现代产权,比从欧洲封建的土地使用权到现代产权的转换更具革命性。它涉及相关亲戚群体中的权威结构的巨大变化。当殖民当局试图向惯例业主购买土地时,却发现无人有权转让。在间接统治下造出从属的部落酋长,原因之一就是向他授予相当于欧洲封建领主的权力,让他有权将共有财产纳入现代产权体系。[16]

向本土酋长授权的第二个原因是让他成为税收官。所有殖民政府都向殖民地男性征收人头税,让殖民地有能力支付自己的管理费用。但人头税还可达到另一目的:迫使臣民以现金缴纳人头税,就会鼓励他们走出丛林,投身现金经济,成为欧洲商业性农业的劳工。本土当局的主要功能由此变成征税。他们既有现代武器,又有殖民地军队的支持,在征税上效率更高。欧洲人由此把自己政治权威的模式,强加给以不同形式组织起来的社会。

马姆达尼认为,这样做的结果是,新酋长比真正的传统权威专制得多。部落社会往往是自愿平等的,对头人有很多制衡。他引用1881年一段对话,一方是南非的本土法律和习俗委员会(Cape Commission on Native Laws and Customs),另一方是被认为非洲最专制领袖的祖鲁前国王开芝瓦约(Cetshwayo):

 

你作为祖鲁国王,对你的臣民,拥有所有权力吗?
——与领土上的酋长们一起。
你是国王,酋长们怎样从你那里获得权力?
——国王想选出新酋长时,就把领土上的酋长召集起来,征求他们的意见,以确定候选人是否适合充任大酋长,如果他们说“是”,新酋长就产生了……
如果有人试图杀死国王,会被处死吗?
——他会被罚,以牛抵过,并接受严厉的训斥……
有人逃离部落,会受怎样的惩罚?
——如果他所在地酋长曾给他财产,就会要求退回,然后他可自由离去。[17]

 

根据马姆达尼的研究,英国间接统治造出的新酋长比祖鲁国王更加专制,拥有现代欧洲国家式的权力:有权单方面取得土地所有权,有权征税,有权颁布正式法律,有权惩罚犯罪。中央殖民政府可能显得极其微弱,在地方一级却成立更专制的体系,不受真正非洲传统社会的制衡。他们还在公民和臣民之间划清界限:前者是白人定居者(偶尔情况下是混血儿或亚洲人),享有现代法律体系及其连带的权利和特权;后者受制于发明出来的惯例法律。法律多元化掩盖了这一事实:与非洲黑人相比,白人殖民者的权利获得更为详尽的保护。非洲人从来没有机会,以自己希望的方式来应用自己的法律。惯例法律必须符合欧洲的道德,禁止某些令人反感的做法(印度的寡妇殉夫自焚,也许是这方面最有名的案例)。这种双重标准的极致表现,就是南非的种族隔离政权。[18]

兰杰、马姆达尼等人认为,间接统治和发明传统留下恶性影响,由此引出激烈辩论。托马斯·斯皮尔(Thomas Spear)认为,欧洲官员操纵非洲社会的能力——创造以前不存在的独裁者、部落和种族认同等——被过度夸大了。新传统必须以现存的实际文化为基础,才能被人接受。欧洲人也没有立即简单冻结某种状态,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一直有持续不断的相互适应,仅“在解释传统及其对殖民治理和经济活动的影响时,才引出不可解决的争论”。有些新部落酋长活像独裁者,其他的试图软化欧洲人的要求,或伪造人头税表,或包庇个人躲避殖民地的司法部门。当地代理人为了行使权威,必须寻求合法性。这通常意味着,设法考虑被统治者的利益和愿望。在白人地区殖民官和当地人口之间斡旋的,不只是酋长,还有通译和助理。试图合并、移动和拆散部落的社会工程计划,往往以失败告终。与其说欧洲人操纵非洲社会,倒不如说非洲人常常操纵欧洲人。殖民官寻求弄懂“惯例”的规则,得到的却是偏袒个别当权者或个别利益的故事;他们太天真或太无知,以致无法发现真相。借用卡伦·菲尔兹(Karen Fields)的话:“间接统治只是一种方式,让殖民地国家成为惯例秩序中生出的权力的消费者。不是真正的权力从殖民当局转给非洲统治者;恰恰相反,而是真正的权力掌握在被统治者手中。”[19]

这场辩论中的真相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在某些情况下,殖民当局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当地人;在其他情况下,非洲人能发挥能动性,予以抵制。与征服美洲新大陆的欧洲人相比,非洲殖民主义者留下的制度烙印实在太浅。

这个复杂过程在肯尼亚非常明显,它在最近几年中深受种族冲突的血腥折磨。今天的种族群体——基库尤、卡伦津和卢奥——在它变成英国的保护地之前,大大不同于现在的状态。殖民当局显然把种族当作控制肯尼亚人口的手段,但绝不是凭空“创造”种族认同。他们所做的只是启动经济现代化的缓慢进程,在广泛意义上缔造认同的基础,再加以形式化,使种族认同成为统治工具。要把乡村肯尼亚人逐步吸入市场经济,就要有更高级别的社会关联。来自不同分支的两个基库尤人,如在肯尼亚乡村见面,会视对方为陌生人,如在内罗毕相遇,身边还有卡伦津人或卢奥人,就会视对方为同种同族。

到最后,间接统治的遗产是好坏参半。它确实造成地方上的专制、暴政和不公,但殖民地国家的权力不够强大,无论是在地方一级,还是在中央一级,都无法赢得对国家意志的例行服从。殖民当局通过因地制宜从当地人口那里获得更多首肯,但也经常误解地方情形,以致认识不到,许多非洲人其实希望获得现代财产和投身更广泛的市场经济。[20]非洲日益扩展的市区没有实施间接统治,逐渐涌现出像种族和阶级那样的认同新来源。结果是,民族主义运动突然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让欧洲人措手不及。非洲人不想回归传统,而要迈向独立和国家主权。今天,作为间接统治发明地的北尼日利亚,其贫困情形要比更受现代化势力影响的南半部严重得多。所以,间接统治的影响是非常保守的。它所欠缺的是,无论是在抱负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没有为强大的现代国家打下一个基础。

法式殖民主义

比利时像英国一样在刚果实行分权形式的统治,而法国和葡萄牙,则在自己的非洲殖民地拥有更为集中的行政管理。对法国人来说,这是第二天性,因为法国政府本身就是高度集权的。法国人认为,罗马法具有普遍适用性,不愿向习俗屈服。间接统治没给独立后的非洲留下强大政治制度,直接统治会有不同结果吗?简而言之,答案也是否定的。不管英法方法之间有什么理论分歧,资源和知识的局限阻碍了法国当局在塑造殖民地上超过英国。实际上,法国以既定的方式而不是应有的方式与非洲人打交道,造成了极度的冷漠无情。这种态度在独立后的数十年中,感染了法国对非洲法语国家的政策。[21]

像英国一样,法国也通过酋长实施统治,但不认为他们是拥有自己传统合法性的共同体代表,只把他们当作法国政府的代理人,两者的关系相当于“军官与军士之间”。[22]一直用到20世纪40年代的规则,是1854年在专制的第二帝国时期制定的;执行这些规则的,是像塞内加尔总督路易·费代尔布那样的军官。法国遵循法属阿尔及利亚的模式,逐步征服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独立政治体。法属西非和法属赤道非洲等的大片土地,被分割成较小的“治理圈”(cercle),再依次分为市镇和村庄。第二帝国在1870年变为第三共和国,但没有作出大的改变;如果有的话,那就是法国的共和传统在实施统一规则上变得更加一丝不苟。既定目标是让殖民地“同化”到法国体制中,尽管规定法语和教育的普遍应用,但没有让大多数非洲臣民最终成为法国公民的长期计划。[23]

法国和英国的许多重要区别,在于如何管理、培训和录用殖民官。所有管辖广大区域的官僚体系,必须在两种人之间作出选择。一种是通才,可以是优秀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另一种是专家,对特定地点的情形了如指掌。后者因自己的当地知识而占优势,但易于被当地利益俘获,养成狭隘的偏见。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称这种当地知识为“智慧”(mētis)。[24]通才更为可靠,往往也更为有效,但倾向于在不适宜的场合滥用普遍的理论。英国政府倾向于奖励专家,而法国模式比较鼓励通才。所以,法国殖民官每隔几年就会被调走,不只是在非洲各地,而是去帝国其他部分。这样一来,他们中很少有人学会讲本土语言或掌握当地知识。[25]

法国和英国在招募何种人充当殖民官上也有不同。在英国,他们往往来自上层中产阶级或士绅家庭,其中大部分人上的是公立学校(即美国的私立学校)和名牌大学,如牛津或剑桥。(我们已在第8章中看到,英国官僚体系的改革始于印度参事会的改革。)在法国,新人来自资产阶级,与他们的英国同行相比,对非洲酋长更为不屑,视之为封建或君主制的残余。法国殖民当局发现,自己无法吸引足够数量的优秀候选人。对那些殖民官的性格人品,还有很多轶事奇闻。一位医生报告:“嗜权的精神病患者在殖民地特别多——在比例上,远远超过法国本土。他们都是心理不平衡的个人,追求殖民地生活,在精神上特别受异国情调的吸引。”殖民地学校(école Coloniale)主任在1929年说:“当一个年轻人离开法国去殖民地时,他的朋友就会想,他一定犯了什么罪?他一定在逃离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黑暗之心》(Heart of Darkness)中病态的库尔兹先生,还是有现实原型基础的。所有这一切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发生变化,法国提高殖民官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精神,获得改善的医疗条件又鼓励他们带家人一起上任。这又引发当代发展部门熟悉的新问题:他们会在殖民地的外籍人士社区,整日与妻子和孩子在一起,而不是与当地人在一起。[26]

法国人最终发现,同化的政策不可行。已获得丰富经验的殖民地学校毕业生开始争辩,要采纳更为灵活的政策,以帮助殖民地社会在“自己的结构中进化”。到了20世纪中叶,整个欧洲的规范在发生变化:对传统文化的完整性有更大赏识,也认识到以蛮力将外国制度强加于当地社会只会造成破坏。人类学开始时只是欧洲殖民主义的工具,现在变成强大舆论,以争取本土文化的平等和尊严。[27]借用一名法国耶稣会士的话:“习俗属于共同体本身。不让共同体享有对它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是一种暴行,比没收耕地或森林更严重,尽管不太明显。”[28]像其他殖民国家一样,法国人在当地的总人数极为稀少,也没在任何殖民地植入法式的强大制度。所以到最后,直接统治和间接统治殊途同归,都归于失败。

反讽的是,让非洲人变成法国人的政策失败,却造成反面效果,让法国人变成了非洲人。法国人与独立后的非洲打交道,更愿意依据当地规则来玩当地的权力游戏。相比之下,美国和英国,至少还对像民主和人权等的普遍原则作口惠而实不至的表态。所以,法国人很高兴与独裁统治者合作,如蒙博托和象牙海岸的费利克斯·乌弗埃—博瓦尼(Félix Houphou?t-Boigny);或为了自身的外交利益,派遣伞兵以支撑令人厌恶的政权。这也导致国内的腐败,如20世纪90年代初的“精灵事件”(Elf affair),其中的高层商人和官员,卷入以利润丰厚的合同交换回扣的丑闻。[29]

非洲在欧洲殖民主义之前不具备强大的现代国家,这是非洲大陆被轻易征服的原因之一。非洲殖民统治的遗产是削弱现有的社会结构——即使政策的明确目标是予以保护——但没有植入现代的国家制度。独立后的软弱国家只是软弱的殖民地国家的继承人。

塞拉利昂的崩溃是这份遗产的长期后果。它是英国在非洲的最古老殖民地之一,经由酋长的网络接受间接统治。在弗里敦的白人殖民当局对这些酋长,时而贿赂,时而威胁。它在1961年获得独立,没有现代国家可言。殖民当局留下的行政架构变质退化,尤其是在西亚卡·史蒂文斯(Siaka Stevens)1968年上台之后。他曾是警员,以哗众取宠和无耻腐败出名。

当金刚石砂矿(例如在河流中找到的那些)成为塞拉利昂所有政治参与者的争夺对象时,行政架构的恶化日益加速。保罗·科利尔认为,驱使这和其他非洲冲突的,不是社会不满,而是贪婪。[30]但自然资源的竞争并不一定引起冲突,博茨瓦纳的金刚石就被用来造福于自己的人口。塞拉利昂的问题是,它缺乏能维持秩序和公正、和平利用资源的国家。它的内战,以及因毒品而疯狂的童子军,并不构成对传统非洲的回归;除了贫穷之外,也反映不出社会或文化的悠久传统;它们只是一种现代创新,受全球金刚石行业的经济激励;更代表国家的彻底失败。[31]评论家兰萨纳·加贝列(Lansana Gberie)指出:“教训是……别无选择,唯有建立强大的官僚国家,在社会中发挥作用,有效提供像教育和就业那样的服务,并避免已成非洲弊政标志的腐蚀性腐败和公款滥用。”[32]

英国和法国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经验,与当代国家建设活动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在伊拉克、阿富汗和海地。下一章,我会继续追问,向殖民地提供强大制度一事,有人做得更好吗?


[1] 例如,参见人权观察的网站,www.hrw.org/en/news/2ooo/o5/31/sierra-leone-rebels-forcefully- recruitchildsoldiers。

[2] Robert D. Kaplan,《即将到来的无政府状态:打碎冷战后的梦想》(The Coming Anarchy: Shattering the Dreams of the Post-Cold War)(纽约:兰登书屋,2000年),4—19页。

[3] 经济学家Nathan Nunn在研究报告中显示,今日西非的高度不信任和几世纪前的奴隶贸易有很强关联。捕获奴隶涉及大量暴力;特别在南部,参与奴隶贸易的国家不断为航线和国外市场互相开仗。Nathan Nunn,《历史遗产:把现时不发达与非洲过去关联起来的模型》(Historical Legacies: A Model Linking Africa’s Past to Its Current Underdevelopment),载《发展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第83卷,第1期(2007年):157—175页;Nunn,《非洲奴隶贸易的长期影响》(The Long-Term Effects of Africa’s Slave Trades),载《经济学季刊》第123卷,第1期(2008年):139—176页。

[4] Wrong,《沿着Kurtz先生的足迹:蒙博托刚果的灾难边缘的生活》,47页。

[5] Lansana Gberie,《西非的肮脏战争:革命联合阵线和塞拉利昂的破坏》(A Dirty War in West Africa: The RUF and the Destruction of Sierra Leone)(布卢明顿: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2005年),40页。

[6] 引自Jean Suret-Canale,《热带非洲的法国殖民主义,1900—1945》(French Colonialism in Tropical Africa, 1900-1945)(纽约:Pica出版社,1971年),90页。

[7] Mann,《社会权力的来源,第1卷:从开始到公元1760年的权力史》,169—170页。

[8] 当然也有重要例外,如博茨瓦纳和毛里求斯,治理国家仅用最少的专制。

[9] Karen E. Fields,《中非殖民地的复兴与叛乱》(Revival and Rebellion in Colonial Central Africa)(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2页。

[10] Sara Berry,《没有永久的条件:撒哈拉以南非洲农业变化的社会动态》(No Condition Is Permanent: The Social Dynamics of Agrarian Change in Sub-Saharan Africa)(麦迪逊:威斯康星大学出版社,1993年),22页,24页;Fields,《中非殖民地的复兴与反叛》,39页。

[11] 例如,参见Charles K. Meek,《殖民地的土地法和习惯》第2版(Land Law and Custom in the Colonies, 2nd ed.)(伦敦:Frank Cass出版社,1968年);埃文斯—普理查德(E. E. Evans-Pritchard),《努尔人的亲戚关系和婚姻》(Kinship and Marriage among the Nuer)(牛津:Clarendon出版社,1951年);埃文斯—普理查德,《盎格鲁—埃及苏丹的阿努亚克的政治体系》(The Political System of the Anyuak of the Anglo-Egyptian Sudan)(纽约:AMS出版社,1977年);Julius Lewin,《非洲本土法的研究》(Studies in African Native Law)(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出版社,1947年);Abernethy,《全球主导权的动态》,115页;Berry,《没有永久的条件》,30页。

[12] Berry,《没有永久的条件》,27页。

[13] Mamdani,《公民和臣民:当代非洲和后期殖民主义的遗产》,79—81页;William B. Cohen,《法属西非的法国殖民当局》(The French Colonial Service in French West Africa),载Gifford Prosser和William R. Louis合编,《法国和英国在非洲:帝国之争和殖民统治》(France and Britain in Africa: Imperial Rivalry and Colonial Rule)(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71年),498页。

[14] 特伦斯·兰杰(Terence Ranger),《在非洲殖民地发明传统》(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in Colonial Africa),载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和特伦斯·兰杰合编,《传统的发明》(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纽约:剑桥大学出版社,1983年),248页。

[15] 控制部落社会土地的通常包括个人家庭和整个分支世系,个人并不拥有自由所有权,土地转让由于对亲戚的义务而受严重限制,酋长更像是代表整个群体的托管人。参见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第4章;T. Olawale Elias,《非洲惯例法的本质》(The Nature of African Customary Law)(英国曼彻斯特:曼彻斯特大学出版社,1956年),162—166页。

[16] Mamdani,《公民和臣民》,138—145页。

[17] Mamdani,《公民和臣民》,44页。

[18] 有关肯尼亚土地法的双重体系,参见Ann P. Munro,《肯尼亚的土地法》(Land Law in Kenya),载Thomas W. Hutchison等合编,《非洲和法律: 在非洲英联邦国家制定法律体系》(Africa and Law: Developing Legal Systems in African Commonwealth Nations)(麦迪逊:威斯康星大学出版社,1968年)。

[19] Thomas Spear,《新传统主义和非洲英国殖民地的发明限制》(Neo-Traditionalism and the Limits of Invention in British Colonial Africa),载《非洲史杂志》(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y)第44卷,第1期(2003年):3—27页;Emily Lynn Osborn,《“铁圈”:非洲殖民地雇员和解释法属西非的殖民统治》(‘Circle of Iron’: African Colonial Employees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Colonial Rule in French West Africa),载《非洲史杂志》第44卷(2003年):29—50页;Fields,《中非殖民地的复兴与叛乱》,31、38页;Berry,《没有永久的条件》,32页。

[20] 参见Martin Chanock,《典范、政策和财产:土地使用权的惯例法的评论》 (Paradigms, Policies and Property: A Review of the Customary Law of Land Tenure) ,载Kristin Mann和 Richard Roberts合编,《非洲殖民地的法律》(Law in Colonial Africa)(新罕布什尔州朴次茅斯市:Heinemann出版社,1991年)。

[21] Cohen,《法属西非的法国殖民当局》,500页;Michael Crowder,《热带非洲的白酋长》(The White Chiefs of Tropical Africa),载Lewis H. Gann和 Peter Duignan合编,《非洲殖民主义,1870—1960》第2卷:《从1914年到1960年的殖民主义历史和政治》(Colonialism in Africa, 1870-1960. Vol. 2: The History and Politics of Colonialism 1914-1960)(伦敦:剑桥大学出版社,1970年),320页。

[22] Crowder,《热带非洲的白酋长》,344页。

[23] Suret-Canale,《热带非洲的法国殖民主义,1900—1945》,71—83页。塞内加尔的数个社区确实赢得法国国籍。

[24] James C. Scott,《国家的视角:改善人类条件的某些措施何以失败》(Seeing Like a State: How Certain Schemes to Improve the Human Condition Have Failed)(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9章。

[25] Suret-Canale,《热带非洲的法国殖民主义,1900—1945》,313—314页。

[26] Suret-Canale,《热带非洲的法国殖民主义,1900—1945》,371页;Cohen,《法属西非的法国殖民当局》,492、497页。

[27] 参见福山,《政治秩序的起源》,第3章。

[28] 引自Abernethy,《全球主导权的动态》,120页。

[29] Melissa Thomas,《艰难抉择:美国对贫穷政府的政策为何失败》(Hard Choices: Why U.S. Policies Towards Poor Governments Fail)(未发表的手稿),第6章。

[30] Collier,Anke Hoeffler和Dominic Rohner,《超越贪婪和抱怨:可行性与内战》。

[31] Matthew Lange,《专制主义的谱系与发展:英国殖民主义和国家权力》(Lineages of Despotism and Development: British Colonialism and State Power)(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09年),96—100页;Gberie,《西非的肮脏战争》,17—38页。塞拉利昂的不幸在于它的钻石不同于博茨瓦纳,是冲积矿,让个人开采变得相对容易。Siaka Stevens在政治生涯早期支持贫穷矿工,以对抗国有控股矿业,削弱了国家控制钻石交易的能力。

[32] Gberie,《西非的肮脏战争》,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