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我的美貌只有自己知道

这就是一些人漂亮的方式,以强悍的内心,以打不倒的灵魂。

我不相信你,但我相信爱

上课的时候楠哥不好好听课,在我旁边刷微博,看到好玩的还用手肘推推我,叫我一起笑。

她指着自己新关注的一个微博号说,这个音乐老师特别有意思,推荐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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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瞥了一眼说,这个人我认识。

楠哥很惊讶,你怎么认识他?

在亿万微博用户里她逮着一个好玩的推荐给我,我居然还认识,这概率小得足以让人惊讶。

我说,这故事太长了,其实我并不直接认识他,直接认识他的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廖一梅曾在一本书里写过,文青的脸上就写着:来伤害我吧,我不在意,我等着痛苦成长呢。

我的这位朋友,因为下面涉及一些不好公开的事情,我们把她叫作X小姐好了,就是脸上刻字的女孩。额头上写着“我想狠狠地受伤”,脸颊上写着“我不用你负责”。

她是一个娇小纤瘦的少女,但总是面无表情,气场与周围格格不入,因此无论怎样人山人海的热闹场合,你总能一眼找到她,仿佛一支欢快的圆舞曲到她这儿卡了壳。

她与人交谈从不寒暄,不聊衣服,不聊化妆品,不聊任何生活的琐事,开口闭口都是书、电影以及人性,别的姑娘都是展览品,追求人前的好看和可爱,她是一个收藏品,不对外人开放。

X小姐在大二的时候去报班学吉他,遇见了一个美貌多情的吉他老师,吉他老师老帅老帅了,还老文艺老文艺了,总之就是老有魅力了,因此很多女孩喜欢他。下课的时候班上的女同学会围着吉他老师问电话,问QQ,大胆的还会问有没有女朋友,把他围个水泄不通。传闻有一个败家的富二代姑娘因为太过迷恋吉他老师,买了他家楼上的一套房子,放话说:我不能跟你睡在一个房子里,但我要跟你睡在一个楼里。

在这群疯狂的女生里,X小姐显得别样冷静。她也很喜欢吉他老师,但她是文青,做不来那种苍蝇扑狗屎的姿态,这反倒叫吉他老师注意上了她。上课的时候问个什么问题,总爱叫X小姐回答。结课的时候同学们跟吉他老师纷纷合影留念,X小姐没有去,收拾完东西要出门的时候,吉他老师在女人的海洋中伸出一只手拉住了她说:同学,咱们还没有拍照吧。

X小姐笑着回过头来跟吉他老师合影留念,心花怒放,回来的路上一翻照片,背景里还有其他女生乱入伸出的剪刀手。

故事到这里应该就结束了,X小姐从没想过跟吉他老师怎么样。

但是在新年前夕,X小姐上网刷微博偶然看到吉他老师的留言,问她,最近有没有在练习。

每个女生都觉得自己有点特别,喜欢对号入座,难免自作多情。

X小姐已经属于比较克制的那一类,在默念了N遍“老师一定不是对我有意思”之后,她回复说:在练,新年晚会上要表演。

第二天吉他老师回复她说:有时间的话来一下培训班,弹给我听一下,我给你指点指点。

X小姐在写了又删除然后又写,反复了好几次之后,最终简单地回复:谢谢老师。

三天之后她出现在了教室门口,抱着吉他等吉他老师下课。

她觉得吉他老师喜欢她。

X小姐这种女孩,平时看起来冷漠有距离感,但是内心一直燃烧着一把红莲烈火,这把火一旦放出来,能烧天烧地烧开空气。

吉他老师在之后的几天里利用下午的课结束后的一小时教X小姐,他很有耐心,有一次下课了X小姐没有来,吉他老师还等了快半小时。X小姐在回忆这一段的时候,眼里有光,她说,她以为老师不会等她,但是当她气喘吁吁地到达看到那个男人坐在她以前上课的位置上等时,她觉得那一瞬间两个人就像阿凡达对接长发,灵魂上有了默契。

两周之后吉他老师去看了X小姐新年晚会的表演,X小姐在舞台上穿着松松垮垮的白衬衣和破牛仔裤,自弹自唱,看上去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文艺女青年,吉他老师在下面静静地听,带着欣赏的目光看着她,看上去是一个温柔的绅士。

X小姐下台之后吉他老师认真地跟她说,我觉得你很特别。

对文艺女青年来说,欣赏是最致命的催情药,她们平时是一朵孤芳自赏的水仙,她们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别人独一无二的欣赏。

“特别”两个字一下击中了X小姐。

晚会结束后,吉他老师带X小姐去世贸天阶,他们两个在人山人海中大声地倒数新年的到来。

X小姐说,当她数到一的时候她抬头看吉他老师,在高亢喧闹的人群里吉他老师也只是抿着嘴微笑,伸出手臂环住X小姐以防她被别人挤到,那一瞬间她觉得这个男人是她见过的最性感的男人。

文青的思维方式不是一小时,一天,一年,只有一瞬间和一辈子。

X小姐在那一瞬间亲了吉他老师,然后打算一辈子跟他在一起。

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学校宿舍关门了,吉他老师带X小姐回了家。

吉他老师住在一个很贵的单身公寓里,养了四只猫,富裕且有爱心,完全符合言情小说的设定。

可我写的不是青春言情小说。两个人不会侧身在月光下相依而眠,像两只不能回家的孤独蝴蝶。

事实是,自从第二天早晨从吉他老师家里离开之后,对方就开始冷落她,后来干脆再也不联系她了。

但她从此就陷入了一种矛盾痛苦的状态,她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吉他老师态度变化这么快,为什么再也没有联系过她,是她什么地方做得不好,还是吉他老师根本就是一个浑蛋。对于最后一个怀疑她反复地说服自己,他肯定不是一个浑蛋,吉他老师是一个很有道德优越感的人,曾经在海外留学过,对于祖国的弊病、社会的风气很是不耻,是一个有“格调”的知识分子,不会是那种玩弄感情的人。

X小姐甚至会自嘲地说:我没有理由怀疑他只是为了占我便宜,因为他随便一招手,就会有一大把年轻漂亮的姑娘上赶着来送便宜,我长得这么普通,如果只是为了这样,真的没必要找我。

她在反复的怀疑与肯定中煎熬着,我也不能回答她,只能帮她做无用的揣测,在听别人的故事时很容易做判断说谁是人渣谁在受骗,但是当我们看着对方的眼睛,听着对方的话时,很难开口定论他是一个骗子,为什么会骗人呢,这是好人的逻辑里的缺失与空白,因此想不通。

X小姐甚至因为这件事情失去了自信,过去的她直率任性、坚定牢固,绝不说任何露怯服软的话。她遇见的所有人都觉得她独特又有魅力。但因为这件事情,她开始怀疑自己。她觉得自己失去了战神的盔甲,失去了护体的光圈,开始变得暗淡软弱。

朋友们都在开导她,安慰她,有时候半夜里还会接到她的电话,听她分析跟吉他老师的每一个细节,跟她一起还原那些场景,反复做无用的推测。就这样,半年之后,渐渐地,她也不再提这件事情。

但是每当在生活中遇到哪怕一点小挫折,她都会有排山倒海的挫败感,这件事情就会重新冒出来打击她,你并不够优秀,你一点也不特别,你被别人抛弃了。

她需要反复地说服自己,才能重拾信心。

很快两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在毕业的时候她决定跟过去的一切做个告别,她发了短信给吉他老师,说:老师,你还记得我吗?我是X。

她并不是想讨个公道或者还在期待什么,她只是想确认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

吉他老师隔了很久才回:记得,你有什么事情?

X小姐说:我想问你,你后来为什么没有联系我?

如果现在是在拍电影的话,我们大约会看到吉他老师吓了一大跳的表情,他可能无法想象一个女孩因为一夜恋情在两年之后跑来质问他的变心。

吉他老师倒是也很诚恳,说:我只是想玩玩,没想到你很认真,所以不想继续骗你了。

X小姐没有回。

我问X小姐,为什么两年后才想到去问?

X说,其实我始终没有放下过,隐隐知道答案,却因为骄傲,始终不敢确认。

只有提出分手的人才知道分手原因,而每一个被分手的人,都有一份想要问到底的执念。

X小姐跟我说,她只是想要一个结果,一个真相。无论这个真相是什么,她都能接受。那种猜测和怀疑的感觉太难受。知道了,就能尘埃落定,就能盖棺定论。

我还记得她描述自己被爱的感觉。她说,当他对她表示青睐的时候,她有一种被击中的感觉,他能在那么多青春少艾中认出她,拨开层层人群找到她,她认命了,这种相认就是命。

但是没想到事情会变成那样。

她掏心掏肺地去爱,他回报的温柔全部是技巧,她一往情深地畅想未来,他若有若无的暧昧只是做戏,一切刻骨铭心的回忆在他那里,就是两个字“泡妞”。隔了近十年的人生阅历和恋爱经验的两个人,一个是初入情场的天真小姐,一个是身经百战的套路先生,一个凄惨惨、兵败如山倒,一个挥挥手、片叶不沾身。

吉他老师后来结婚了,生了一个女儿,妻子不详。

X小姐后来始终没有遇见合适的,她妈妈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劝说她相亲,早点结婚生孩子,否则年龄再大就不好找了。

X小姐的故事,能让我想到很多人,包括我自己。

那个理想的、天真的、恋爱大过天的少女,是很多人的模样,或者是很多人曾经的模样吧。她们不了解男性,也不了解爱情中的伎俩,没想过玩弄谁的感情,也没考虑过车子、房子、票子这些问题,她们毫无防备地捧着一颗真心走入一段段或好或坏的爱情中,是否能够幸存,全看对方够不够厚道和好心。

后来这些少女遇见真爱了吗,还是仍然被人伤害?受伤之后是否还要责骂自己愚蠢,告诫自己要明白、要看清、要拒绝、要绝情、要狠心?

跌跌撞撞走出去一段之后,她们终究会懂得,对她一见钟情的大多数人爱的是她的外貌;总能给恰到好处的温柔体贴不一定代表爱她,只能代表爱过很多人;始终暧昧却迟迟不肯确定关系,其实是根本没想过要跟她在一起,只是想要占便宜;不把她带给朋友看,大概是嫌弃她不够漂亮。

她们终究能学会如何在恋爱对象面前表现完美,知道何时任性,何时安静,何时成熟,何时可爱。她们终究会熟悉暧昧的过程、爱情的发生、激情的退却、分手的征兆,以及前男友最好的处理方法,不会再傻乎乎地无私奉献,也没有什么不可自拔。

但是,胸腔中的那颗心,好像再也不会轻易地跳动了。

我亦不知道这个故事讲出来是要说明什么道理,只是祝愿所有曾经犯傻受伤的女孩:

愿她们在受到伤害之后变得聪明,而不是变坏。

愿她们从此学会躲避伤害,而不是害怕伤害。

愿她们到了如今,依然不惧怕虚情假意,还能毫无保留地去爱。

我们怀念的,总是那些真的爱过最后却没有在一起的人

2012年年底我在北大三教备考研究生,清心寡欲,不问世事。

我所在的那个自习室,有十三个人左右,其他人都是考经济类硕士,只有我一个考法律的。经过我的细心研究,考北大的法律硕士的话,只要把一本书完完整整地背下来,就能拿到一个过线的分数。

于是我特别蠢地每天都在背诵那本书,同时我又极其聪明地发明了各种花式背书法。

我把书一页一页地撕下来,把每天要背的部分揣在身上走哪儿都带着,每次要看的时候掏出来都是热乎乎的。

对待背诵我就像一个处女座的变态,书上任何一个角落的文字我都不放过,甚至连前言都恨不得背下来。复述书上的内容时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错,错了就要重新复述一遍。简直是一个丧心病狂的背书狂魔。

除了背书之外,我的另一个嗜好就是睡觉。

为了避免跟北大学生抢食堂,我们自习室的人在上午十点五十就进军食堂吃饭,北大十几个食堂挑着吃,爱吃哪个窗口吃哪个,畅通无阻,毫无压力。

如果不幸赶上了他们下课,吃饭就会变得跟打仗一样。看着密密麻麻的学生会变得没有食欲,特别想拿机枪扫射一圈再去打饭。

我知道,我无耻了。毕竟我只是来蹭饭的,居然还想扫射北大学生。但是这个想要扫射一圈再打饭的念头在我入学之后也多次涌上我的心头。

我们是一群北大的边缘人,也就是非北大学生但是在北大学习的人。大家关系特别好,结伴去吃饭,然后一路瞎扯淡回自习室。

在路上扯淡的时候特别有精神,但是一回到教室就像失去水分一样,整个人都蔫了。

那段时间我肯定中了魔咒,只要是午饭后,一踏进教室就感觉魂魄聚不起来,眼神涣散,四肢无力。

用一个字形容:困。

困的结果就是从饭后十二点可以一觉睡到下午两点。

睡得无比郑重其事,无比身心投入。

我甚至还买了个枕头,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把几张凳子拼成床,带去自习室一件很厚的羽绒服,睡觉的时候严丝合缝地把自己盖起来,以这样的阵仗在考研教室睡了一冬天。

在某一天下午我睡醒过来,发现坐在前排的大河变成了光头。在恍惚中我的心情是好奇的、激动的,要知道在这样单调无聊得令人发疯的考研生活里,有一件新鲜的、意外的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

我说:大河,发生了什么事?你为什么变成了光头?

他转过头缓缓地说:我失恋了。

我感觉自己因为太爱睡觉和背书而错过了什么。

失恋的大河总是丧眉耷眼的,无法笑开颜。

按照我仅有一次的失恋经验推断,这家伙是被人踹了。

我就劝他,我说:离考研也就一个多月了,只要你考上了就能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多年之后你为官一方,开车下乡看到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在洗衣服,一看,呀,这不是你前女友吗?那种感觉多爽啊。所以你现在得好好复习,认真复习,拼命复习。

大河说:你说得对,我得奋斗,我一定得让她后悔。

我满意地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他又过来找我,说:你能不能把刚才意淫的那个画面再跟我说一遍?

我说:我忘了我说什么来着。

他说:就是我怎么怎么牛,我前女友怎么怎么惨那一段。

我说:哦,你现在得好好学习,然后考上北大研究生,进投行当金领,然后潇洒转身创业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有一天你携带巨资去银行存款,一看,呀,那个数钱数得手忙脚乱的营业员不是你前女友吗?那种感觉多爽。所以你现在得好好复习,认真复习,拼命复习。

大河眼神坚定、精神亢奋地走了。

如此循环往复多次,大河的身份已经从政界领袖到商界精英,最后都换到北大校长了。

可是他还是没好。

他还是想要女朋友回心转意。

曾试图讨厌和恨她,却没出息地发现,最想要的还是让她回来。

他的女朋友小秋在北京郊区的某座山上参加为期两周的公司培训,在培训期间跟一个威武雄壮的同事好上了。

他一夜没睡给小秋写了一封情书。

第二天他眼眶乌黑地来到自习室,给我展示了一下他的情书。

情书的内容从他们相识写到了分手之后如何伤心,看这封情书我的脑海中时不时地浮现出河马流着泪的脸,或者一个在灯下一笔一画写字的伤心侧影。

最妙的是,这封情书的每句话都是押韵的。

“我在无眠的夜里想着你的笑颜,无法接受从此你在我生命里消失不见,数九寒冬无一丝暖,我该怎么办才能让你回到我身边?”

我诚恳地建议他把这些押韵的东西都改掉,一个人如果情真意切怎么还能顾上押韵呢?显得不够真挚。

他坚持不要,他说这封信除了让小秋看到他的心,还可以让小秋看到他的才华。

离考研还有整整三十天的时候,大河从自习室里消失了。

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电话也联系不上,发短信也不回。

入冬之后下了好几场雪,下了晚自习我跟朋友们在教学楼门口告别。

昏黄的路灯下大朵大朵的雪花飞舞着,我全身上下除了眼睛没有一个地方暴露在空气中。羽绒服垂到脚踝,帽子外还围着围巾,手塞在毛茸茸的手套里,后背还背着一个沉重的书包。

在我默念着“快点到家,快点到家,到家就不冷了”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

该死,要不要接?

我摘了手套从兜里掏出手机。是大河同学。

大河问我:你在哪儿?

我说:你在哪儿?

大河说:小秋真的不要我了。

然后就哭了起来。

我站在大雪纷飞的北京的大街上不知所措。

陷入深爱的人就像入戏太深的观众,旁人看他痴迷,看他投入,看他悲喜不定,看他痛哭流涕,但是旁人不在戏中,难免觉得他有点夸张。

安慰变得很尴尬。

聊了一会儿我才知道原来大河去山上找小秋了,拿着他押韵的情书。

小秋培训所在的那座山,每天早晚只有固定的一班公交车上下一趟。

大河转了好几趟公交车到了山脚下,却没办法上去。他拦了很多出租车,师傅都不愿意在大雪天往山上跑一趟。

最后他掏了几倍的价钱才哄着一个师傅跟他上山。

到了山上后他直奔小秋的培训基地,冲进办公楼找到小秋拽着她就往外走。办公室的人都吓到了,也没有人叫嚷或者阻拦,包括小秋的新男友。

大河把小秋带到楼下,然后冲着整栋办公楼大喊:叶小秋我爱你!叶小秋我爱你!

我想象那个画面,一个少年站在雪地里,像被掠夺领地和配偶的雄狮,悲愤地朝着对手嘶吼,对爱人告白。身后是雪落深山寂静无声。

过了一会儿叶小秋的新男友终于反应过来追了出来,三个人在楼下对峙。

不像是电视里演的那样俗套,并没有出现男主角和男配角各执女一号的手,逼着她选一个这种情节。

新男友可能对于挖墙脚有点心虚,在这对旧情人面前有点手足无措,他弱弱地跟大河说:你先放手,有话好好说。

大河冷笑一声,什么都没说。

继续对峙。

这时候叶小秋撒开大河的手,默默地帮他戴上羽绒服的帽子,盖住他新剃的光头。

就在小秋新男友的面前。

大河说这句“就在小秋新男友的面前”的时候,语气里还有点俏皮的小得意。

叶小秋问大河:你冷不冷?

大河听了就很想哭,他本来想反问,你是不是还爱着我。按照他安排好的剧情套路,如果小秋说是,他就觉得圆满了,不管小秋还要不要跟他在一起,他都没有遗憾了。

不过还没等他开口,小秋的新男友先说话了。

小秋新男友说:雪这么大,你今晚也下不了山了,我给你在村里找个住的地方,明早再走吧。

小秋朝新男友点点头。

大河就崩溃了,他真的开始掉眼泪。

他说: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输了。其实我早知道小秋新男友这个人,小秋常常提起他。那男生是中秋节会在家里做一桌子菜请朋友来吃的人,是下雨天给同事们带伞的人。小秋说,从没见过这么好的人。

我问他:失恋为什么会痛苦呢?是因为我还爱着你你却不爱我了,就好像我们出来玩我正在兴头上你却要回家了这种不甘心,还是因为用情太深舍不得对方一个人生活,担心她过不好?

他说:我也不知道。

其实我们在一起也不总是开心,好不容易才能见一面,刚开始总是兴高采烈的,可是把积攒的话说完了再在一起待着就特别无聊。

她身上有很多地方我不喜欢。

她喜欢在大街上亲昵,我不习惯。

她喜欢撒娇问我爱不爱她,我觉得矫情。

她喜欢吃醋,我不爱解释。

但是我为了她,把不喜欢的都改了,把不想做的都做了。

如此全心全意地喜欢。

我挂掉电话后在路灯下叹气。

就好像棋盘上的黑白棋子,彼此追逐,步步镶嵌。然而有一天白子都不见了,她的每一处消失,都是他生活里填不满的空虚。

失恋大概难受在此。

大河就被小秋新男友安排住在了老乡家。

他并没有在第二天就下山,他在老乡家住了差不多一周,从一场雪的开始,住到另一场雪的停止,从不甘心地来的因由,住到一个安心地去的结果。

在这一周里,他终于明白,小秋跟他在一起不会比现在好,他这样一个考研狗,前途晦暗不明。

他回到考研自习室后老老实实地复习了二十多天,最终还是考研失败。

情场失意,赌场也失意,但是大河在我心里活成了一个传奇,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如果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家长里短”的肥皂剧,大河的爱情剧本则是一部韩国电影。

每段恋爱都是全情投入的自导自演,每段恋情都可以当故事听。

考研那段时间,除了背书和睡觉之外,我最爱做的就是听大河讲故事,这是我在那段枯燥岁月里最奢侈耗时的享受。

我听过他很多很多故事,高中时为了追“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他一改吊儿郎当的状态发奋学习,月考成绩排名靠前就可以优先挑选座位,他在高三一年坐遍了那女孩的前后左右四面八方的位置。

大学时他跟一个长相漂亮、性格乖张的女孩谈恋爱,在某次考试中他给自己的狐朋狗友传答案,结果被老师当场发现,教务处把处分告示贴在教学楼门口,女朋友为了他半夜里跑去教学楼撕告示。

跟某一任女朋友去吃酸辣粉,因为找钱数目对不上跟老板娘起了纠纷,女朋友被泼辣的老板娘气得掉眼泪,晚上骑车路过这家店,他怒从心头起,下车把店门口的招牌砸个稀巴烂,到现在老板娘都不知道是谁干的。

以上每一个情节都可以放到电影里。

我再也没遇到过像他这么能恋爱的人。他给女生爱情,也给女生爱情故事。

后来,我和小秋偶然在QQ上碰到,我们说到大河,小秋说:被大河这样爱过,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值得。

我们女生都很像绿子,并不是没有被人爱过,但是被爱的程度介于不充分和完全不够之间。

《挪威的森林》里,绿子说,我总是感到饥渴,真想拼着劲得到一次爱。哪怕仅仅一次也好——直到让我说可以了,肚子饱饱的了,多谢您的款待。

他就是我想要多谢款待的那个人。

我说:这样就够了啊。

要知道,有很多女生都没有被别人真正地爱过,仔细地爱过,就匆匆走入了婚姻,习惯了婚姻。

多年之后,当我们成为一个下班需要着急回家给孩子做饭的女人,成为一个在周末为老公洗脏衣袜的女人,成为一个为孩子的学习和升学发愁的女人时,在某个瞬间,想起曾经被人如此热烈而浪漫地爱过,即便有一点不甘心,也觉得刻骨铭心。

向来值得怀念的,是那些真的爱过最后却没有在一起的人。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不是花前月下的浪漫而是细水长流的温情,有人说对的爱情会让你变成一个更好的人。这些我都不信。

年少相爱是什么感觉?

一个灵魂,刺的一声,引燃另一个灵魂,明亮炽热地燃烧,或许脆弱短暂,但用力充分。

二十出头时我们身上仿佛有无限的爱意可以奉献于人,在那个时候,爱就是爱,它跟天长地久没有关系,跟结婚生子没有关系,跟吃饭睡觉没有关系,跟美好幸福也没有关系。

甚至,喜欢的那个人愚蠢、轻浮,是个二流货色,也都没有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有一段话这样写:黛西远不如他(盖茨比)的梦想——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集聚的情思。

我们把自己对于另一半的全部美好想象,都赋予自己喜欢的那个人,爱他如痴如狂。

那时候,我们爱上的不仅是爱人,还有幻想的爱情本身。

我的美貌只有自己知道

周末下午四点,我约了医生,去他那里治疗痘痘。

挤痘痘的过程简单粗暴,患者躺在白色的床上,医生先用干净的湿棉布仔细地清洁全脸,再用消过毒的细针扎破痘痘,戴着皮胶手套的两个大拇指用力挤出表皮之下的隐藏物质,成分不明,或黄或白,或颗粒或液体,再用针尖迅速地沾起挤出的脏东西,放到一块纸上。

有时候痘痘已经发炎,又红又亮的一大颗,甚至有几颗大红痘痘的头部已经发白,像一座蓄势待喷发的小火山,但在宋医生的眼睛里,并没有大痘和小痘、白痘和红痘的区别,他视所有的痘痘为同仁,对这些同仁只有一个手法:挤之。

发炎的红痘痘一定会挤出血,挤一次并不能完全清理干净,医生在已经被挤得很痛的地方反复施力,痛得我把这辈子会的脏话都在心里骂一遍,默默发誓以后绝对不来了,痘痘长到脚丫子上我也不来了。

医生拿消毒棉把血一擦,若无其事地挤下一颗,顺便问我一下下次约周几。

事实上,我一直在坚持每周一次的痘痘治疗。医生说,他没见过我这么能忍的,挤完痘痘满脸通红像一个红烧猪头,但还是能一声不吭。

最后,他把沾在纸上的密密麻麻的痘痘尸体给我看一眼,那一刻我有一种报仇雪恨的快感。

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之后,脸上的痘痘几乎消失干净。

在之后的日子里,天天贴面膜,力求水油平衡,不沾油腻荤腥辛辣,每次吃完火锅回来都后悔得不行,第二天一起来就奔到镜子前面看看有没有在夜里被痘痘反攻,只要有一颗痘痘长出来,我就会一直关注它,担心它的星星之火燎燃我整个脸庞。

据说,所有的胖子都喜欢说自己小时候特别瘦。

我小时候真的很瘦,是那种因为瘦会被嘲笑的人,十岁时拍的照片,眼睛瞪得大大的,脖子细而长,皮肤微黑,显得有些营养不良。

发胖是从上了初中开始的,我十几岁的时候特别容易饿,每天下午四点多开始盼望放学,讲台上老师还在口若悬河,我在心里已经把学校门口的麻辣烫、炸串、烤串、冰粉、雪花酪、煎饼馃子、炒面、炸香蕉通通意淫了一遍,铃声一响就冲出教室。

学校隶属于本市一家煤炭公司,就藏在公司的家属院里,家属楼里有阿姨为了吸引我们去她家饭馆吃饭,允许我们边吃边看她家的电视,她炒的菜太难吃,为了在她家把《人鱼传说》看完,我只好吃了一夏天泡面。

慢慢地我就像气球一样胖起来,再也没瘦过。

可怕的是,知道自己非常胖但是没什么感受,没有过任何减肥的念头。不知不觉地胖了,毫无知觉地胖着。

大学时期我与同学好友一起去爬黄山,为了防寒把所有外套都套身上,一层红一层黄裹得像一颗彩色的粽子,再配上我的齐刘海、黑框眼镜,很容易让人想到俄罗斯套娃。

日出的时候我背对朝阳拍了一张照片,脸和初升的太阳一般圆。

毕业时我的朋友们经过四年大学的洗礼,都好像进了整容医院一样,进去时是一个冬瓜,出来都是一枝花。

而我,我迟钝的审美细胞才开始发芽,才开始感觉到苗条的美感,才开始懂得从旁观的角度去审视女性躯干。

刚动起要不要减肥的念头,接下来就要考研。

考研时期我每天都要吃得饱饱的,饿着肚子做那些令人讨厌的试题煎熬百倍,只有吃饱了才能应对千难万险。

于是我又胖了半年。

胖到什么程度呢?连亲爸爸都编不出来“我女儿不用减肥,现在最好看”这种话了,他专门给我打电话说:闺女,少吃点。

考完研我下决心结束我的肥胖生涯,每天晚上围着小区一圈一圈地跑步,用尽全身的耐力和体力与回家躺着的欲望做斗争。耳机里是杨千嬅的歌,有时候会跑着跑着就好想哭。

我严格要求自己面对薯片、汉堡这些不健康食品目不斜视,去超市里买水果拼盘和沙拉作为晚餐,每天晚上睡着都能饿醒,静静地躺在床上等待天亮吃早餐,两周后瘦了五斤左右,终于从肥胖变成了微胖,高中同学聚会时大野猪看到我说:你的胳膊从L到M瘦了足足一个size(尺寸)。

之后每天上秤都提心吊胆,生怕长回去。

青春年少爱美貌,我们都曾经为外表很紧张。

大宁为了把腿变瘦,拿着刮痧板把两条腿刮一遍,睡前包上保鲜膜,第二天醒来撕掉时两条腿都是青紫的。

同宿舍的T同学每晚都给自己调制面膜,不管多晚都得敷了再睡,还在微博上关注了数十个美妆博主,从一个分不清楚粉底和隔离霜的人,变成一个化妆达人。

大胆的X君,给自己开了眼角,打了瘦脸针,最近在考虑抽大腿上的脂肪,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哇哇大喊:痛一阵子,美一辈子!

在那时候,漂亮真的是一件很让人有优越感的事情。

不好看的女孩子,都多多少少有过受冷落的经验。等待爱情时的诸多煎熬和坎坷,也都跟长相脱不开关系。大学时我接到班上男同学的电话托我帮忙在自习室占座位,说自己晚上有事,结果到了晚上他被女神一个电话叫起来冲到自习室帮忙抢座去了,比我抢得还要快。

在什么时候我们觉得自己最丑?

当爱上一个人的时候。

那时候恨不得立刻从灰头土脸的矮胖矬变成闪闪发光的大美女,让那个人一眼看到即刻钟情。

据说,漂亮的感受,就是你喜欢的人也正好喜欢你。

无法不羡慕漂亮女生的开挂人生。

仿佛青春期所有的不如意,都是因为不美而已。

班上组织郊游一起爬山,男生抢着帮漂亮女生背包开路,独留你一个人扛着重物走在后面。

朋友公司招聘只留下一个女生,不是学历最高的那个,也不是面试表现最好的那个,而是最漂亮的那个。

长得漂亮,连打车都容易一些。

有多少恋爱专家规劝丑姑娘,不要再傻傻地等着谁来透过外表发现你瑰丽的灵魂,而是要奋起反抗,把自己变瘦、变白、变漂亮。

于是你使尽浑身解数,把自己从衣着打扮到发型肤色都改换一遍,为了买一支口红攒着钱,跟体重秤上的数字较着劲,看自己的鼻子、眼睛、下巴,哪里都想整一整,逢人就要抱怨自己肥硕的小腿。

为了被异性欣赏而变美,这过程跟孔雀拼命开屏差不多,并不值得作为女人的使命、终生的事业。

现在的我,听到“看脸”的玩笑,已经不会再笑,更不会把被否定的原因归结于美貌。

美貌不是一个包治百病的东西,不能使一个自卑的女性从外到内焕然一新,把它作为改变命运的手段,注定要落空。人的魅力不只是皮囊,漂亮跟人的精神、气质有关。许多漂亮的女生表情不美,一笑起来就从青春偶像剧跳到了乡村爱情故事。还有一些女孩气场弱,眼神飘移不定,只有拍照才好看。

让他爱上你,不是用一支YSL(圣罗兰)斩男色就够了。爱情的发生不只是外貌在起作用,相守相伴是一场深厚的缘分,脾气性格、家世背景、谈吐见识都是原因。

工作上的失误、学业上的困惑、情感中的挫折,也不是一支纪梵希小羊皮或者美白针、水光针可以解决的事情。

其实侍弄美貌最大的成本,不是钱,而是时间。

和那些靠脸吃饭的人不同,我们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事情,长长的书单没有读完,梦想未实现,年迈的双亲在等待关怀,诸多坎坷,种种困境,远方长长,仍在途中。

为着这些事情努力,已经足够叫人拼尽全力。

一棵经霜历雪的松柏,会沧桑,会老去,会容颜不美,不比生活在风雨不透的温室里备受呵护的玫瑰,但这就是一些人漂亮的方式,以强悍的内心,以打不倒的灵魂。

我后来也没有变成大美女,只是比过去好看了一点点,又一点点。

到现在仍然是这样,整体上热爱自己,对于局部不够满意。

然而这就是我最舒服的状态了。

早就破了对美貌的执念,对精致外表的向往。

不必踩高跟鞋撑气场,穿平底鞋也行的。

不必每天都郑重化妆,去见朋友,一支口红就够了。

不必瘦到九十斤,每天吃一点肉,身上长一点肉,柔软但是不肥腻,就好了。

人之于自己的身体,就像一个小小花园的园丁,我在慢慢地摸索管理花园的规律,不必过分精致,也不让它荒芜、颓废,并不讲究,也没将就,不对自己苛责,不被美貌绑架。

一切在外表上的努力都是顺其自然、顺理成章的,为了让身体更加坚韧,不喝碳酸饮料,吃的零食也少,每天早上起床喝一杯蜂蜜水,早睡早起锻炼身体,保持好心情,所以看起来健康舒服。也会计较自己的穿衣打扮,但是不买名牌,不为了配一双鞋子就去买包买帽子买外套,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好品位,然而每一套衣服都是自己想过的要这么穿,顺自己的眼,每天在外表上花的时间不多也不少,再少花一点时间就会觉得自己邋遢,再多花一点时间则觉得浪费心疼。

这样的我,在美貌面前是自由的,在自己心里是美貌的。

每天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都觉得很喜欢,每天走在大街上,都觉得自己在发光。

真好,我的美貌,只有自己知道。

如果一个人过一生

我的表姐,C女士,是一个传奇人物。

C女士比我大二十岁左右,是我姑姑的女儿,小时候被我姑寄养在乡下的姥姥姥爷,即我的爷爷奶奶那里,一直到她被城里的爸妈领回去我居然还没有出生,而我长这么大见她不超过十面,每年去姑姑家拜年,她似乎都不在。

我们就像两颗星球上的人类,遥远得知道彼此,N多年才交会一次。

在我的印象中,她并不十分漂亮,鼻子、眼睛都很普通,白净的脸上似乎有雀斑,看起来却令人很舒服。个头高挑,话不多,声音细细的,笑起来总有一丝羞怯,露出两颗小虎牙,一看就是那种温柔勤快的姑娘。

这种长相、气质的姑娘身上好像从来不会发生什么令人跌破眼镜的事情,一生顺顺利利。

读书期间她表现相当不俗,初中毕业后考进了我们当地最好的高中,没想到在高考中学习压力太大,再加上心理素质不佳,所以发挥失常,顶着一个不理想的分数去了一所很普通的大专院校,学校名字我都没听过。

这算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意料之外”吧。

姑姑姑父都是医生,因此表姐也选择了医学相关专业,毕业之后姑姑把表姐送进了我们当地最好的医院做化验员,就是那些坐在医院冰冷的玻璃窗里面的女人,戴一个大口罩,看不清楚表情,收上来病人的试管然后贴标签。

在很多年前,这应该算是一份不错的体制内工作,稳定、体面。

可表姐选择了辞职。

在医院待了一段时间后,她跟家里人说,没有人把她这样一个化验员当作医生来尊重,她不想干了。

她决定要自考本科。

我想起来那些年为什么对她没有印象,她并不是不在家。

每次我们去姑姑家拜年,她都戴着厚厚的眼镜从房间出来打个招呼,然后继续钻进去看书,所以在我的记忆中,我几乎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

姑姑说,好几次表姐都直接捧着书睡着。

后来表姐真的自考成功。

然后她人生中的第二个“意料之外”发生了。

表姐的毕业论文被导师的朋友——国外某研究所的老师看到,老师看后很惊喜,认为这篇文章水准非常高,问她愿不愿意出国去他的研究所工作,那时候表姐已经被保送到西安某所高校硕博连读。

按照姑姑的意思,表姐最好就留在国内读博士,然后留校当老师,结婚生子。

但是表姐选择了出国。

在二十多年前,出国工作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

据说她走的那一天,姑姑和姑父拉着两个超级大的箱子到机场送她,里面装了锅碗瓢盆,姑姑说,这些东西在国外买太贵。

就这样,表姐成了我们家第一个出国念书的人,到现在也是唯一一个出国念书的人,我之后几乎没有再见到她,圣诞节她回国我总是不在老家,过年时我回老家她已经飞回美国了。她在国外似乎过得不错,买了公寓和车,每天都在实验室里研究与药物相关的东西,生活简单又充实。我去看望姑姑的时候,姑姑总是骄傲地说,她最近又在某个国际杂志上发表了论文,或者在某国际论坛讲话。

这期间,她还以杰出人才的身份拿到了美国绿卡。

终于有一年她过年可以回国,到老家去探望舅舅舅妈,大家众星捧月一样围着她问她问题,从哪里坐飞机啊,到美国得飞多长时间啊,纽约好不好啊,你住在哪里啊。婶婶还捏捏她的手问她:你冷不冷?她就耐心地笑着回答:美国那边比咱们家冷。婶婶说:我看报道说美国下大雪呢。表姐说:是啊,雪太厚我车子都开不动,那几天走路去上班的。

我那时候还是个小豆丁,远远看着她,好像看明星一样,她头顶有光。

妈妈摸摸我的脑袋说:你以后要向你表姐学习啊。

妈妈经常这么说,直到表姐人生中的第三个“意料之外”缓慢地发生。

她在国外始终是一个人。

从二十多岁意气风发地出国,到三十多岁,后来到了四十岁,我们始终没有听到她恋爱和结婚的消息。过年回家,三姑六婆总喜欢暧昧地挤挤眼睛问她:个人问题解决了没有啊?她每一年的回答都是“没有”。

这可能跟她性格内向有关,她平时埋头在研究所工作,也不认得几个朋友,而且不想跟白人恋爱,可选择的范围很小。不是没有想过回国,考虑到她在国外做的研究在国内并没有合适的研究所以及国内充满行政色彩的研究环境,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国外的事业。

这期间她也曾回国相亲,但都不合适。她说:找一个不喜欢的人,收入又不如我,倒不如一个人过得快乐。

在我上大学期间,她从北京路过回美国,我们终于有机会见面,只有我们两个人。

她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跟我认识的四十多岁的女人都不一样,她把头发扎成干净利落的马尾,在后脑勺晃来晃去,眼角有若隐若现的细纹,不仔细看并不会发现。

她的头顶不再有光环,但是眼里依然有光。

二十岁的我和四十岁的她居然很聊得来,我看过的网络言情小说,她都看过。晚上我偷偷把她带回宿舍里住,从宿舍楼的地下超市妄图直接上电梯,结果在电梯口被宿管阿姨拦住。

阿姨说:家长不允许进宿舍。

我假装很无奈地答道:这是我们学院的学姐啊,阿姨。然后用眼角示意表姐不用说话。

阿姨狐疑地看了一眼,放我们进去了。

她是真的没有老,岁月并没有在她身上沉淀出成熟或者世故,没有经历过柴米油盐和家长里短,她依然像一个少女,满脸不设防的单纯。

只是此时的她在家人的眼里,已经不再是那个可以给我们做榜样的人。

家人甚至开始反思,或许当年出国并不是一个对的选择,女孩子何必折腾,找份工作,嫁个好人,儿女双全,就是人生赢家。在他们的世界里,一个女人,无论有多大的名气,取得了多少成就,多聪明,多善良,为别人做了多少贡献,只要她“没有男人要”,就是loser,连田间地头的大妈大婶看到她都可以摇头:再优秀又怎么样呢?

他们只见过幸福或者不幸福的婚姻,作为一个女人至死单身,那是传说中才有的事情。

他们不会懂,女孩子并不只是为了恋爱、结婚、生孩子这些事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除了寻找和吸引一个男性来当同伴之外,还有好多好多有意思、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站得高一点就可以发现,走得远一点就可以看见。

他们已经习惯了被婚姻和孩子捆绑着的、不自由的温情人生,习惯了用家庭填补自己人生的许多无聊和失意,所以他们想象的一个人是孤独的、可怜的。

更何况,他们那么需要“跟别人都一样”这种安全感。

如果没有C女士在前,我也会猜测一辈子一个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未知的总是恐惧的。

一生一个人会遗憾吗?会吧。

但这遗憾并不阻挡从其他方面获得的充沛快乐。

无论是一个人过,还是两个人过——

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们是否快乐,在于懂不懂得跟家人、朋友和自身相处,在于是否有赚钱的能力、是否有可以施展才能的领域,还在于自己心态够不够好、头脑够不够用。

我想起来曾经跟朋友小汤讨论“如果这辈子一个人的话,要怎么度过后半生”。

我忘记她说了什么,我们当时也不在意这个答案,虽然见过许多为单身而焦虑的人,但到最后不知怎么回事,她们都会找到那么一个人结婚生子,孤独终老这件事并不容易发生。

后来我们逐渐要逼近三十岁了。

如果真的是一辈子都一个人过的话,应该就要像C女士那样。

她在每一次人生启动安定模式时,都选择了冒险和突破,活出了好几个“但是”。

她找到了可以实现自我的事业,这是多少人终其一生都没有的幸运。在微博上每次看到关于周一的吐槽,都让我知道,有多少人只是在工作中挨着。

她享受不用社交的孤独周末,早晨睡饱之后开车去逛shopping mall(商场),给自己买衣服,吃好吃的美食,然后去看电影,也会在周末跟认识的赴美留学的华人朋友聚会聊天。

她有足够多的钱,可以买让自己开心的衣服、首饰,也可以支付生病养老的费用。

她期待遇到对的人时可以畅快地恋爱,在遇不见时就每天把自己哄开心。

一直有事做,一生自在活,当回首自己的人生,有那么一两段故事可以说。够了。

找个好朋友比找个好对象重要

《超级演说家》播出之后,Chole发微信给我:

刘小姐,在我眼里,你的人生充满了所有可能,反转的、平静的,但都是不凡的和有趣的,而且丝毫不掺杂造物者的承认,一切的福报,皆是你拼命所得,看你精雕细琢地用力,活得较劲又坦荡,觉得你配得上任何想要的人生。

谁受到这样的鼓励不会觉得充满征服宇宙的信心呢?

我跟Chole小姐已经分开很久了。

她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之一,名字跟大牌Chloe很像,不要小看这个“之一”,我这小半生里算得上好朋友的人,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为什么用Chole当名字,像名牌的冒牌,康师傅的康帅博。

第一眼看到她的感受是,真是一个南方姑娘,瘦瘦的身材、黑皮肤、高颧骨、小胸部。给她一个小背篓,她裤腿一撩就可以出海去打鱼了。在以后的岁月里,我用各式花样羞辱过她的平胸。“长得随你爸”“不分正反面”“你那不是胸,是在肋骨中间安了两个图钉”“你躺下来玩电脑,可以把胸部当鼠标垫啊”等等。

为此,她有一段时间每晚睡前都坐在床上很努力地揉胸部半小时,在黑暗中我说着话,她揉着胸。

跟她在一起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无聊,什么都不做也不会无聊,因为她很能聊。她高中同学我一个都没见过,但个个都很熟悉,我能听她说一晚上跟我压根没什么关系的一群人的生活故事。

我知道她高中政治老师口齿不太清晰,每次都会把“选”说成“爽”,经常点名对同学说:“这个题你来爽一爽。”如果这个同学“爽”不出来,还会叫别的同学帮她“爽”。(捂脸)

还有个同学做广播体操特别用力,老师冲上去按住他叫他不用做了。

人生第一次听人说话特别想给钱。

Chole说:刘媛媛我是没办法跟你一起上自习的。因为我一看到她就很想笑。

我之前在微博上看到一位老总招聘员工的“奇葩”要求:要那种一看到就满心欢喜的。大家都在下面回复呵呵呵呵,我心里想,其实真有这样的人存在。

Chole是个可以让朋友快乐的人。

这并不是一句简单的“有幽默感”就能得来的,不让对方难受,就要处处考虑他人的感受,这是一种极大的善良。

无论我说什么令人尴尬的话,她都能接一个机智的梗,绝不会让我的话像小石子丢进太平洋,没有任何动静,空留尴尬。

她毫不吝啬地对朋友表达喜爱,许久不见,会说想你,还会来看你。每每取得一点小成绩,她都会认真地夸你好厉害。

跟她在一起的那些岁月,竟然发现我自己是这样好的一个人,喜欢笑,而且值得被爱。

我的朋友噜噜,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生。

她上高三之前地理和数学总考不及格,上课听不懂,下课又自暴自弃不想写作业,再加上她还有点网瘾,晚上经常抱着电脑蒙在被子里上网,于是成绩下降,近视度数飙升。到了高三她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既然毕业后一定要去个大学,那就去中国最好的大学吧,于是她重拾旧山河,硬着头皮重新学了一遍地理和数学。

她做事喜欢研究思路,总结路径,当动了要好好学习的念头之后,就开始慢慢地摸索学习物理的方法,题海战术肯定拼不过别人,那她就去研究怎么做题最有效,怎么可以在不理解知识的情况下把题目做对,后来就考上北大了。

她是他们县城有史以来第一个考上北大的学生。

上大学的时候她曾加入过某志愿组织,那个志愿组织人员流动性非常强,做事没有定式,她上岗第一天就把混乱的流程写成章程并规范化,一下就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一直流传。

我每次跟别人提到她都会觉得很骄傲,这么聪明的人,是我的朋友。每次有了什么创业的好点子时,我特别喜欢跟她讲。她会冷静地质问我:你的客户是什么人,市场上有没有竞品,你的优势在哪里,你打算用什么方式吸引你的客户,你的成本是多少,你做的东西是否符合发展的趋势,它的未来是什么……

但凡有一个问题回答不上来,我都要回去重新想清楚。

她这么聪明,不知道是否跟她读过太多书有关。

晚上睡不着,我们躺在床上聊天,说起死亡这件事情。她说:《红楼梦》里贾宝玉曾说,他要是幸运的话,现在就死,这样他爱的姐姐妹妹都在身边,等他死了,姐姐妹妹们的眼泪哭成一条河,把他漂走。这种死法太美了,《红楼梦》里我最喜欢贾宝玉。

噜噜说起《红楼梦》总能信手拈来,这本书是她初中时的厕所读物,她说:这本书无论翻开哪一章都好看,随时随地都能看进去,放在厕所最合适。

每次听她说完后,我都会回去再翻看几章《红楼梦》,就会发现,这本书好像更有趣了一点。

前一段时间跟她聊起最近告破的连环杀人案,作为独居女生,她看完案件细节之后几天睡不好,收快递或者外卖只敢把地址写到单元楼,然后自己下楼去取,每次回家都确认身后无人尾随才敢开门,甚至想要在淘宝预订顶门器。

我抱怨说,生活在这种恐惧之中太麻烦了,天天要防备那些变态的人。

她说:以前我也认为很麻烦。看过一个日本作家的书,里面写到一种怪兽,这种怪兽是人类的天敌,会吃人,还会装扮成人类的样子,人类每天都小心翼翼地防备被吃。那些隐藏在我们中间的变态的人,就是我们的天敌,人类跟地球上其他的生物一样,都是有天敌的,这是每一种生物的宿命。这样一想,依然很恐惧,但不会觉得麻烦了。

我想,是啊,我们也要像羚羊和老鼠一样去防备自己的天敌,还有,这本书听起来很有意思的样子。

这世界上对于书最好的安利就是你的朋友说起来,但是你还没看过。

她读书跟大浪淘沙一样,北大图书馆最多可以同时借出三十本书,有些人一年内读书都不超过三十本,她经常借满,看完一批,再还一批,还完一批,再借一批。在她的理解里,上大学就是读书,学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一直到毕业找工作提交简历时她才惊觉,自己从来就没为找工作做过准备。

认识她三年以来,跟着她读了很多自己原来不会读到的书。我笔记本上有一页专门写她安利的书,第一本是安·兰德的《源泉》,最后一本是森见登美彦的《有顶天家族》。

不过这么厉害的她,也有害怕的事情。

她是一个不喜欢社交的人,刚上大学的时候加入过一个社团,社团第一次见面会是在静园草坪上,她早早就换好衣服准备参加这个见面会,结果呢,到了跟前她又转身回宿舍了。

想想要跟陌生人说话,她就有点害怕。她始终不懂怎么去接近他人,只能在原地等待别人接近她。她大学的寝室里,大家都是热爱学习且内向的孩子,回到寝室里大家都一句话也不说,各自静默地做自己的事情,不发出任何一点声音。

她说,她真的很感激我这样一个活泼的存在,刚一认识就对她展示无比的善意和热情,强势入驻她的世界,让她这么容易就拥有了一个朋友。

她还说,在我身上,她学习到了很多跟别人相处的方式,总算成了一个看起来和蔼可亲的人。

记得研究生开学的第一天,我与她初次相见,她穿一件褐色的T恤、鹅黄色的长裙,及肩膀的黑头发,眼睛又大又圆,安安静静的样子,让人一见心里就很喜欢她。

当时我就决定要和这个人做朋友。

朋友这个词,在噜噜这里,是值得欣赏,总能向其学习变得更好的人。

我常听人抱怨朋友的不义,原因不是相交的人太坏,而是自己误把许多人当作朋友而已。

“较劲,担心你比她更优秀。”

“把你当作垃圾桶和解忧草,天天倾诉负能量。”

“从不顾及你的感受,常常出口伤人。”

“在背后说你的坏话,联合别人排挤你。”

“一起玩可以,但是有困难的时候从来不挺你。”

那时候我们不成熟,不懂得这样的人顶多算是玩伴,所以当我们拿朋友的标准去衡量时会失望。

生活中有更多所谓的“朋友”,其实是交易,总叫你出来玩你不出来就翻脸,你们之间交易的是陪伴,让你帮忙你没帮就翻脸,你们之间交易的是人情。既然是交易,就要拿交易的心态去对待,否则只要交易的一方觉得不公平,就产生怨怼,无法维持。

一个人一生中能遇到的知交很少,很多人都说长大后朋友变少了,交朋友变难了,其实并没有。

一个灵魂在固定的环境中遇到相似灵魂的概率大体是不会改变的,成熟的我们更懂得甄别,因此把许多人归入了玩伴和交易。

我渴望拥有好的知交。

都说人生是一趟列车,朋友上车,朋友下车,每个人都只能陪伴一段路程,但是我想,尽管会分开,尽管相见难,但要拥有一些很好的人想念。

更何况,有些朋友,甚至比恋爱还要牢固,可终身为伴。

与正直的人相交,与真诚的人相交,与仗义的人相交,与善良的人相交,与勇敢的人相交,与我欣赏的人相交,对他们不惜使用全部的耐心、爱心,在长年累月的相处中沉淀不离不弃的默契、两肋插刀的义气以及坚如磐石的信任,无论是在人生中的什么阶段,是得意或狼狈,都可以确信他们爱我、信我。

得到真正友谊的前提是:我也必须拥有一个正直的、真诚的、仗义的、善良的、勇敢的、值得别人欣赏的灵魂。

这才是好的朋友关系。至于那些总让人困扰的东西,或许,根本就不是友谊。而那些不喜欢你的人,终究会离开你。

毕竟,珍珠与玉,破瓦与砾,相配的总是在一起。

在父母身边的日子

爸妈来北京小住,彼时我租住的房子是年份较久的钢铁厂家属楼,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厨房下水道堵了,正要熟练地打电话叫人来修理,爸爸摆摆手说:不用花钱,我可以修。

他把我丢在柜子深处的工具箱找出来,抱到厨房里开始捣鼓,二十分钟后他从门缝里露出头来,告诉我们说,已经修好了。我推门进去看,污水都被处理干净了,碗筷也被洗好并且摆放整齐,爸爸正蹲在地上整理工具箱。

他已经六十岁了,肩背依然宽阔厚实。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被父母“保护”和“帮助”的感受了,此刻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温暖。

我十岁出头就去外地求学,一个月回家一次,一次住两天,周末的早上一起床,我妈就开始给我张罗午饭,捏饺子、炸丸子,有一种把我喂饱了才放心送出门的意思。而我,从一睁开眼睛开始,就想着今天必须走了,所以郁郁寡欢。

中午吃完饭我妈骑车把我送去镇子上的车站,买完票把我往公交车上一放,我妈通常掉头就走,从来也不等到车子发动。我问我爸:为什么我妈不像别人的妈妈一样,抹着眼泪送孩子送到车子“绝尘而去”呢?我爸说:你怎么知道你妈妈不哭,她走得快是因为害怕你看到她哭。

回到学校的头两三天我总是特别想家,早晨醒过来发现是睡在寝室,就会躺着流会儿眼泪,时间差不多了再起床洗脸,去上课。

我妈给我打电话说:“晚上整宿睡不着,梦到你从上铺掉下来。”

我爸偶尔到城里来办事,就会顺便到学校来看我,一年也不超过三次。头一天给我发短信说要来,第二天从早上开始我就处在兴奋中,把作业早早写完等着。

在校门口接上我爸,我们到学校附近的馆子里吃饭,每次都点这三个菜:鱼香肉丝、东北拉皮和粉皮烤肉。我爸坐在对面看我吃得高兴。

临走时他会给我一个袋子,里面是我妈给我装的零食,店里卖的瓜子、火腿肠、娃哈哈。我在家的时候抱着这些吃个不停,我妈就一直误认为这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其实是无聊,也没别的可吃。

从十一岁离开家之后,我在他们身边的日子就只能用天计算,从每月几天,到每半年几天,最后变成每年几天。

出门在外,我从父母那里基本上得不到除生活费用之外的任何帮助,打电话给他们向来报喜不报忧,无论是学习中的苦恼,还是人生的困惑,跟父母都无法交流。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只是城乡之间的几百里,还有两个时代的差距,我面临的世界他们没有经历过,渐渐地,父母在我的人生中成了饱含深情的远望身影。

这么多年下来,我早就习惯了出发,早就忘记了父母的怀抱,跟婴儿断奶类似,只要过了那一段时间,好像就会忘掉寻找,回家依然是高兴的事,但已经不是深入骨髓的本能。相反,外面的世界里有我的朋友,有我的野望,有我熟悉的日常,回家反而成了轨迹之外的反常。

去年爸爸住在广州,我出差去那里办事,顺道去家里看他,吃过午饭爸爸打车送我去机场,在出租车上他反反复复地叮嘱我一些我早已听过千万遍的话,要注意安全,看好自己的行李,天冷加衣服,我心不在焉地想着工作的事情。

我爸说着说着忽然抽泣起来,我抬头一看,他的眼泪已经流到下巴了。我当下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捏捏他的手,说:爸,爸,我会经常来看你的。你怎么了?

他只是擦干眼泪,沉默起来。

不知道是因为他们老了,所以才变得依赖我,还是他们老了,所以已经无法忍住“不舍得”。

作为被时代驱赶的异乡人,背井离乡是宿命,为了更好地生活,只能往更大更远更好的地方去。离开时父母像参天大树,可遮风挡雨,遇到难处,总会想家。等有能力把父母接到身边才发现,父母已经渐渐老去,我必须要去为他们遮风挡雨了。

这才真的确认:原来身后真的没有人,原来真的只能自己去勇敢。

过早地就结束了留恋在父母膝头的日子,多年之后我甚至都想不起全心全意依赖他们的日子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受。

马伊在微博谈论育儿经,说到自己以前曾按照书上写的严格训练孩子在固定的时间吃饭睡觉,早上没醒也要给孩子拉开窗帘,晚上哭了也不去哄,但后来觉得这些行为很残忍,很可笑。

她说,只要是一个成年的人就会睡一个整觉,为什么自己在孩子六个月的时候就急着用这种方式训练她,让她在夜里孤独地啼哭的时候,都无法拥有妈妈一个及时的拥抱?

看到之后我就有点感伤,像我这样过早离开家的孩子,在年少时就具备了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好像对所有事情都有方法应付。这是值得欣慰的事情吧,但我失去的是,在那些深夜啼哭的时刻,父母及时的怀抱。

《爸爸去哪儿》热播那会儿我也跟着看,五六个不超过十岁的孩子,放开爸爸的怀抱,独自一人去执行所谓的任务,爸爸还告诉他们说,不要哭,或者不许哭,你们要独立,你们要勇敢。

就像老鹰对待小鹰一样,害怕小鹰离开巢穴后无法自立,所以小鹰从小就被训练离开,并不被教导如何依赖,如何亲密,如何撒娇,如何相爱。

后来他们真的离开了,寄宿求学,或者去外地工作,只是偶尔才飞回来。

从此朝夕相处变成朝思暮想。

放学回家就能吃到妈妈做的饭,把汤和饭盛到你面前还要问你吃着烫不烫,起床起得晚了妈妈就在隔壁喊“快点,快点,要迟到了”,爸爸说今天下雨你上学记得带伞,回家之后说话有点鼻音,他们很担心你感冒,给你冲一大碗板蓝根预防,有任何不高兴他们都能及时发现,你甚至还因为被管着不能看电视,跟他们发脾气,大声吵。

像这样能够亲密地依赖在父母身边的日子,短短几年居然就结束了。

之后,我们再也没被别人这样爱过。

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我们最亲最爱最重要的人,可我们生命中大部分时间不是在分离,就是在告别。

长于相守几倍的时光是分离。

年少爱自由,对于离开父母这件事情,太过着急。

后来才懂,即便可以回到他们身边,也无法回到每晚相见的亲密时光里。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

1.1990年冬天的某个夜里,我躺在我妈的肚子里挣扎着要出来。我妈把我爸推醒后说,感觉快要生了。

我爸太困了,让我妈忍一忍。

后来我妈没忍住,我就在家里出生了。

2.我妈说,她坐月子的时候爸爸总是偷吃姥姥给她煮的鸡蛋。

爸爸义正词严地说:绝对没有,我不喜欢吃鸡蛋。

3.计划生育管得严,超生的我直接导致了爸爸政治生涯的中断。

他被领导从村主任的位置上撤了下来。

4.我出生的第二天早上,我妈把要去上学的哥哥们叫到屋里来,指着床上的我说,喏,这就是你们的妹妹。他们特别高兴,放学之后叫了几个好朋友来家里参观我。我问大哥,你当时看到我什么感觉啊?

他说,咱爸把猫抱家里来的时候你什么感觉?

我说,新鲜。

大哥说,对,就是那种感觉。

5.我小时候被老鼠咬过!

刚出生一个月的我在睡梦中忽然哭起来,我妈起来一看,呀,女儿的小手指被老鼠咬了。

我妈是一个半吊子骨科医生,有一套老李家世代相传的手艺,专帮小孩把脱臼了的胳膊装回去,断过胳膊的孩子见了我妈都绕道走。经过我妈的诊断,我的手指上需要绑两个小夹板才能不残疾。但是我妈一给我绑我就大声号,最终我爸拍板决定松绑,我爸说,小手指头没有用。

后来我的小手指就变成弯弯的了。

他们每次谈论这个事情都告诉我:将来你被拐卖了,这就是我们找你的凭据。

我的第一个QQ名就叫小指弯弯。

6.大哥这人有点萌。二哥这人有点赖。爸爸和妈妈要去镇上办年货,二哥哭着闹着非要去。于是十岁的大哥带着两岁的我在家,我一哭,大哥就跟着一起哭。我妈回来的时候看到他抱着我哭得比我还惨。

更多的时候是爸妈出门,大哥二哥一起带我,我哭的时候他们就带我去邻居婶婶那里借奶吃。

7.大哥喂我吃蒸鸡蛋,他用勺子先挖到自己嘴里嚼碎了再喂我,现在想想真是非常恶心。

家里条件不好,蒸鸡蛋只有我可以吃。二哥趴在边上监督,流着口水说:哥,你嚼的时候不准偷偷咽。

8.我们家有五口人,爸爸、妈妈、大哥、二哥,还有我。小时候我以为五好家庭就是有五个人的好家庭。

很多人都说,哎呀,你好幸福,你有两个哥哥宠爱你。

他们太天真了,现实生活很残酷的。如果他们被哥哥揍过就不会这么说了。

9.我们兄妹三个有一张合影,我站在我们家有史以来的第一辆儿童车里,啃着一个大哥去林场偷的青苹果,流着口水。大哥和二哥站在我旁边,但是他们都没有头。因为他们只要一闹翻就在照片上抠对方的脑袋。

他俩小时候的照片,没有一张是有头的。

10.大哥比较护着我,二哥就比较喜欢揍我。如果家里只有二哥在我就比较乖。有一次他揍我之后我要离家出走,边哭边跑出门,二哥追上我一把把我拎回来了,我再出走,他再拎回来。

出走了几次后我就累了,睡了一觉就把这事给忘了,第二天才想起来没告状,便宜了二哥。

11.我妈说,二哥放到旧社会就是一个英勇不屈的共产党。每次我妈打他,他不跑也不求饶。还说叫我妈随便打。

我二哥也够坏的,我妈只能享受打他的乐趣,却无法享受追着他打的乐趣。

我妈还说,我出生的时候二哥总跟我抢奶喝。大哥就很乖,二哥出生的时候他就从来没抢过。大哥两岁就断奶了,他总说自己之所以长得矮,都是因为小时候喝奶喝少了。

12.妈妈总是很气愤奶奶不帮她带孩子,奶奶就住在我们家的后面。有一次妈妈去跟隔壁借东西把熟睡的大哥一个人放在屋子里,回来发现大哥醒了还把火炉上的开水搞翻了,烫得哇哇哭。我妈总爱讲这个事,用来告诉我们她一个人把我们三个拉扯大多么辛苦。

但是妈妈是个很孝顺的人,奶奶去世前的最后一顿饭,是妈妈送去的饺子。

13.我对奶奶几乎没有印象了,就记着她鼻梁高高的,看上去洁净慈祥。我小时候经常在我奶奶那里睡午觉,隐约记得她唱过很多乱七八糟的歌催眠,有一首是:耶稣真好,耶稣真好,万两黄金买不到。

14.姑姑来家里看奶奶,给奶奶带了一只烧鸡,她们当天下午就把这只烧鸡带去了三叔家,一根鸡毛都没有留给我。

15.奶奶去世的时候我读三年级,正上着课呢,家里派人来教室找我,说我奶奶去世了,叫我跟他一起回家。

到家后我妈在我脑袋上扎一个白色的布条,往我鞋面上缝一层白布。我不明白这是一件什么事,直到家门口搭起了灵堂,我奶奶被放进一个大大的棺材里,我才明白我奶奶死了,她脸色灰白地躺在那里,永远不能再说话了。

农村丧葬有一个仪式特别残忍叫“封口”,把所有儿孙都叫到跟前跟死者做最后的告别,当着他们的面把钉子一颗一颗地敲进棺材盖里,从这一刻起,阴阳两隔,永不相见。

我们都在棺材旁哭得泪如雨下。

之后的好几年里,每次我想要哭出来的时候都逼自己想想这一幕,必定会掉下眼泪来。

我气愤地坐在我奶奶家的门口哭,哭累了,我就找了一块石头把我奶奶家的玻璃给砸了。

16.大哥对二哥说,蹲在篓子里看外面都是窟窿眼,特别好玩。

于是好奇的二哥自动蹲了进去。

大哥一把将二哥扣住,然后在上面撒了一泡尿。

二哥拉完屎,喊大哥帮忙送纸。

大哥给他送来一块煮熟的红薯,怂恿他就用这个擦屁股。

17.夏天大门口树下,大哥看到有个光头躺在一张单人床上睡觉乘凉,悄悄地绕到背后上去给光头来了一个脑瓜崩,光头被弹醒了,我哥一看,是我四爷爷。

四爷爷出了名地脾气怪,我哥被吓得不敢动,被四爷爷骂了个狗血淋头。

我说我哥,手咋那么欠呢。

我哥说,谁看到光头能忍住不弹脑瓜崩,谁!

18.据说我三岁的时候就能完整地唱出《刘大哥讲话》,我不确定到底是几岁,因为我爸每次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年龄都不一样并且趋势是越说越小,第一次说是六岁。

不知道这跟我后来迷恋戏曲有没有关系,有一阵子我喜欢在上厕所的时候唱评戏,搞得厕所像闹鬼一样。

19.小学毕业之前我家一直在承包村里的果园,注意,是果园不是鱼塘。

果园里有一百多棵梨树,十几棵苹果树,四五棵桃树。春天的时候苹果树开满粉红色的小花,妈妈拿几个装满花粉的小玻璃瓶爬上树,用铅笔头上的橡皮蘸一点花粉,再点一点苹果花,就算给它们授粉了。

深夏的时候梨树枝头上长了一串串的梨果,我们又要爬上树把它们摘到每枝仅剩三四个,这样剩下来的才能快快长大。

秋天梨成熟之后,一堆一堆的梨卖不掉,我们全家就坐在地上吃,吃到吐为止。

20.并不是所有的果实都是秋天成熟,我们果园的几棵苹果树品种都不相同,分批成熟。妈妈把成熟的苹果摘下来放到铺满树叶的果筐里,叫哥哥推个车到各个村卖,我在后面追着跑。腼腆的大哥不好意思叫卖,于是就拿一根筷子插一个苹果放到车上,暗示别人我们是卖苹果的哟!

21.我的整个暑假都要在果园度过,因为我妈妈害怕果子被人偷走所以要我看着。果园很大,中间有一条土路贯穿,边上是各家的果树,除了我之外还有很多别人家的小孩,但是我还是很寂寞。

我妈为什么不害怕我被人偷走呢?

上午我大哥骑车把我送到果园去,然后陪我在地上玩一会儿加减乘除就走了。我躺在苹果树下的凉席上看书,阳光只能投下来零碎的星点,满眼是青青的果子。当我饿了,我就起身摘一个苹果擦擦吃掉。

22.果园里没有鱼塘但是有一个水塘,用来存储夏天的雨水。雨水旺盛的时候水塘里会有蛇,在水面上一蹿一蹿地露出头。我哥他们那些男孩就想方设法地把这些蛇抓出来胖揍。

每次大哥或者二哥抓出一条蛇来,我就要揪下自己的一根头发,因为我听老人说,只有这样死去的蛇才不会报复伤害它的人。

那些年我替我两个哥哥揪下来一大把头发,而他们什么也不知道!我之所以不告诉他们,是因为我知道他们听了也只会嘲笑我。

23.我问二哥,为什么水塘里有蛇,二哥说,可能蛇想偷吃青蛙,脚一滑,就掉进去了。

我说,为什么水塘里还有老鼠和黄鼠狼呢?二哥说,它们可能是想来喝水的。

二哥从水里想方设法捞起一只失足淹死的黄鼠狼,用小刀切下它的尾巴给我看。

黄鼠狼的尾巴,有点臭。

24.林场里有大孩子带头捉了青蛙,架起火,然后把青蛙放进饭盆里撒一把盐开始煮,我分到了一条腿吃。

希望我未来的男朋友看到这一段不要害怕。

25.大哥中午骑车来果园接我回家吃饭,骑到半道上自行车坏了,大哥就下来推着我走,果园离家骑车要十几分钟的样子,推着走至少半小时。

太阳毒辣辣的,晒得他满头大汗,我坐在车梁上优哉游哉。

又走了一段,我哥低头一看,咦?我的鞋少了一只。他把车停下,把我抱下来放在车旁边,告诉我不许乱走,就沿路回去给我找鞋。

我站在原地不敢乱动,有黑色的一节一节的虫子在路上爬来爬去。过了好久大哥才回来,把我抱起来放到车梁上继续推着走。

每每想起来自己作为小女儿和小妹妹在母亲和哥哥身边的那段时光,都觉得恍若隔世。

长大后的我,看上去总是一副很能吃苦、风雨无惧的样子,仿佛幼年时从来没有被人细心呵护过。

26.大哥骑车带我的时候总爱假装是在骑摩托车,他的摩托车开几挡是由我来选的。

骑得太快的话我就有点怕,我说,我选一挡。

大哥说,一挡没意思,给你试一下三挡吧,然后把自行车蹬得像一阵风,吓得我哇哇叫。

27.妈妈在给果树喷农药的时候中毒了,在镇上小姨家里输液。小姨让爸爸带我回家,还在吃奶的我一声不吭乖乖地跟爸爸走。他们总是夸我那么小就那么乖。

但是其实我对这段往事是有记忆的,昏暗的房间里,妈妈躺在一张大床上,我之所以一声不吭,是因为我害怕。

28.现在果园已经变作平坦的麦田,因为种果树不挣钱,那些梨树、桃树、苹果树,通通被砍掉了。

童年的回忆没有了载体,我都要怀疑自己是否经历过。

29.二哥在啤酒瓶子里养了一条蛇,放在窗台上。我想偷偷把蛇放走,又不敢接近它。每次经过窗台,都很伤心。

30.奶奶去买小鸡,二哥看见了特别喜欢,卖小鸡的阿姨送了一只瘸腿的小鸡给二哥。

那只小鸡非常神奇,能听懂人说话,是我二哥的跟屁虫,二哥去哪儿它就跟到哪儿,还会自己捉蚂蚁吃,二哥简直把它当成眼珠子一样珍爱。

31.后来这只小鸡被我踩死了。

我往后退的时候,没看到它,一脚踩在它身上。二哥伤心欲绝,为了抚慰他那为鸡受伤的心灵,大哥带我在院子里给小鸡做了一个小坟包作为二哥的爱鸡之墓,还去田野里拔了很多艾草种在坟包上。

小时候我们以为艾草是爱草,可以代表我们对小鸡的爱。

32.猫死了,我把它偷偷埋在院子里的枣树下,除了我谁也不知道。

33.我妈把我打了一顿,我去上厕所的时候在墙上写:我恨我妈妈。

我妈压根不搭理我,因为我妈不识字。

34.家里养了一只黄色条纹的中华田园猫,像一只小老虎,其实是一只母猫,所以长大后就变成了母老虎。

我妈给它找过好几个对象,每次都把它和它一夜情的对象往屋里一关,过半个小时之后放出来,不久她就会怀孕了。

我好奇得很,我妈拦着我不让我进去看。

35.猫生宝宝的时候,哥哥找来很多旧衣服铺在它身下,一只只水淋淋的小猫咪陆陆续续地滚出来,眼睛都没睁开,母猫用舌头拼命舔宝宝们,舔完它们就会睁开眼睛颤颤巍巍地走起路来。

有一回,刚生出的一个小猫被它妈妈一屁股压死了,我伤心得不得了。

36.爸爸拿一个小纸箱把小猫放进去,准备送给姥姥。

猫妈妈可能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它跳进还没封口的纸箱里,给小宝宝喂了最后一次奶,就跳出箱子出门去了。

我爸看到了非常感慨,说这只猫真的有灵性,我的眼泪一直流。

生活就是有这么多的无奈,我冷漠无情的妈妈不可能同意再多养一只猫。

37.有一个小猫生下来长得有点丑,脸上的毛像张飞一样往两边飞。连它妈都有点嫌弃它,但是我很喜欢,我管它叫扁扁。

扁扁每次把我的手抓伤,我都会把伤口藏起来不让我妈看到,害怕我妈揍它。

后来扁扁跑丢了,我难受了好几天。

半年后我妈给我买了一个日记本,日记本的封皮上是一只跟扁扁长得很像的猫,我看到后很高兴地想,原来扁扁是去拍封面了,变成了一只明星猫。

38.家里的小猫生病了,我每天上学都心神不宁,生怕回来它就已经死了。写作业的时候,我偷偷把奄奄一息的小猫咪放进我的衣服里,贴着我的心脏。被电视剧洗脑的我,以为这样诚心诚意就能感动上天,让小猫咪奇迹生还。

我哪儿知道这事不是上天管是导演管的。

小猫咪还是死了,就是埋在枣树下的那一只。

39.我妈养过的狗,比养过的孩子还多。有一只小黑狗的特点是走在路上喜欢抬起眼皮偷看别人,这让我很不喜欢。

40.有一只狗是我爸爸去姥姥家的路上捡来的,这狗很神,会送我上学。冬天的下午天空中飘着雪花,狗狗的毛上结了一层亮晶晶的小颗粒,它跟着我一路跑到学校门口,怎么赶也不走,我急得团团转,特别怕班上调皮的男生看到它欺负它。

41.大哥用竹竿给我打枣吃,大的红的全归我,他只吃剩下的发育不良的小青枣。我吃完后把枣核一个一个地装进铅笔盒,留作纪念。我还给它们写了一首歌:那一粒枣核,是哥哥的爱,是我的思念……调子随机,每一遍唱都不一样。

打完枣就要开学了,哥哥坐着火车去外地上学了。每当我想他的时候,我就看看铅笔盒里的枣核。

42.大哥去镇上上初中的时候,每周五下午回家,到点了我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着他。后来他越走越远,去了成都上大学,他离开家的那一天我坐在屋里看电视,不敢出去送他,电视上播的是一首叫作《千古绝唱》的歌,我说这个歌怎么那么感动啊,然后哭得稀里哗啦。

43.之所以哭还要找个理由是因为,每次我哭鼻子,我妈他们都会像发现了一件极其好笑的事情一样,指着我说,你们看,你们看,刘媛媛哭了,哈哈哈哈。

44.大哥在县里读书的时候给我买过几本书,一本是《三百六十五夜》,这本书向我普及了白雪公主、灰姑娘等幼稚的小故事。书在农村是很罕见的,我宝贝得不得了,在学校晨跑的时候我都抱着这本书,这书一共七八百页,累得我哟。

这本书后来借给我表妹,被她搞丢了,从此我看她就没有那么可爱了。

45.大哥给我买的第二本书叫作《一千零一夜》,是一本阿拉伯民间故事集。我拿到书翻开一看,有些地方被笔涂得乱七八糟。根据我的推断,大概是写男女之间调情之类的文字。我把书拿到灯底下对着光反复看啊看,完全看不出原来写的是什么!我哥涂得太彻底了。

46.二哥去县里上学的时候给我买过一本《唐诗故事》,这本书帮了我大忙,直接奠定了我在小伙伴中的知识领袖地位,动不动我就跟我的朋友们说:我给你们念首诗。

长大后某次我跟二哥聊天说他为什么这么瘦,他说因为他上高中的时候不舍得花钱,一天三顿都吃不饱。

这本书就是他在高中的时候买给我的。

47.大哥特别爱挖耳屎之类的活动,天气好的时候就指挥我搬两个小板凳到马路边上晒太阳,要求给我掏耳屎。

他从小就爱利用我,叫我坐好了说要给我讲讲历史,其实是利用我背历史书。通过他我知道人类经历了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几个阶段。我对我的好朋友刘志华说:我最喜欢“风见”社会,因为“风见”这个词真的好漂亮。

48.大哥严厉地禁止我说:你不许再偷看我洗澡了。

其实我不是喜欢偷看他洗澡,我只是喜欢在他洗澡的时候站在边上跟他聊天。

49.我的好朋友娜娜对我说:I’m sorry。我义正词严地纠正她说:你说错了,I是我的意思。Am是“是”的意思。Sorry是对不起的意思。I’m sorry是我是对不起的意思。

我问她:你是对不起吗?她说:我不是。

50.大哥每次假期回家我都要求跟他一起睡,某年的夏天我哥严肃地拒绝了这件事。因为他觉得自己长大了,我也长大了。但是我满地打滚坚决要跟他一起睡。他就在他屋里摆了一张小床,叫我睡在他对面。

后来这个待遇也没了,我哥叫我睡在自己的屋子里。他从我的床头牵一根绳子穿过客厅系到他床头,说如果我害怕就拉一下绳子。

51.大哥确实长大了,过了不久,我就在他的床头柜里翻出来一本小说。半个手指那么厚,书的封皮看起来像一本黄色小说。我假装镇定地放回去,感觉他一米六的身躯在我心里没有那么高大伟岸了。

52.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我坚持要看《仙剑奇侠传》,大哥非要我看《侏罗纪公园》,叛逆的我甩门而去,躺在床上生气。

大哥来哄我,拉我起来的时候我就推他,混乱中我不小心踢了大哥一脚,然后他就真的走开了。

我感觉事情闹得有点大就灰溜溜地回去吃饭。饭后我们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聊天,聊了一会儿又聊到刚才的事,大哥说,我从小到大都没舍得打过你一巴掌,你居然想都不想就踢了我一脚。

然后他居然哭了起来,让我很难受。

53.大哥私底下搞了很多街道排行榜,例如“最丑大婶排行榜”“怪小孩排行榜”,邻居家小孩荣登榜首。这个榜单还会时时更新。

54.隔壁住着个大妈,外号叫抓地虎。我问我爸为什么,爸爸说,因为大妈矮胖腿短。

55.妈妈在村里的十字路口处开了一家杂货店,经营范围极其广泛,千方百计赚村民们的钱。雨天卖伞晴天卖盐,农忙的时候卖农药、化肥、玉米种子,闲的时候卖衣服,还有女人们纳的鞋底。

为了满足村民的精神需求,我妈还整过游戏厅,结果是我在七八岁的时候《超级玛丽》就全部通关了。

56.建钢他们家的三兄弟说我妈卖的炮不响,大哥气坏了,带着我二哥,还有四爷爷家的二小去揍他们。我在后面跟着,看着大哥骑在建钢身上,二哥骑在建钢他弟身上,一直揍到建钢的妈大叫着跑出来,大哥抱起我就跑。

我妈后来装模作样地把大哥训了一顿。我知道她心里其实得意得很,因为我妈说过,可以打架,但是必须赢,不准哭着回家。

57.二哥把邻居家孩子踹到泥坑里,我妈赔了一件毛衣给人家。

58.上幼儿园的时候同桌两个女孩总是欺负我,二哥在同一所学校上六年级,每隔几天就来我的幼儿园巡查一遍,他总是吓唬我的同桌说:别让我抓到你们欺负我妹妹!

一年后二哥就小学毕业了,我没人罩着了。

59.二哥总是送铅笔给我,那些铅笔都是他当小组长赚来的。他告诉他的组员只要交一根铅笔就不用交作业。

后来我二哥被查处撤职了,我也没有铅笔用了。

60.上幼儿园的时候因为我年龄太小,老师不收我,最后我妈送了一箱水果给老师,老师收了水果也只好收下我了。

61.大哥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动物世界》,里面有一个故事特别令人感动。

猎人想抓捕一只母狮子但总是不成功,有一次终于抓到了它的一窝孩子,于是把小狮子拴在院子里诱捕母狮子。

母狮子真的来了,她并没有试图救她的孩子,而是丢给孩子们几块肉吃就含着泪离开了。

肉里有毒,小狮子都死了。这个母狮子了无牵挂地远走他乡了,从此谁也没有再见过它。

62.幼儿园老师教我们唱一首歌:“白发苍苍的老奶奶,独自走在小河边,走一走,看一看,河东河西都找遍,问你在找什么,我在找童年,童年啊童年,在我的心里面。”

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这首歌背后的意思,一边唱,一边闹。

63.我第一天上幼儿园就被老师罚站了,因为我在上课的时候忽然想尿尿,于是我站起来就去了。

64.过年我哭闹着要新衣服,我妈不给买,我爸爸年三十的早上带我去镇上买,最后我们挑了一件极丑的大粪色上衣。回来后我妈数落我爸眼光差,我爸还很理直气壮:那你不给她买,说买了就要买嘛,你干吗骗她。

我在日记本上写:啊,我的好爸爸。

65.我跟我妈吵架了,起床后就坐在沙发上以一动不动的方式抗议,我爸把我拉到洗脸盆前面我还是一动不动,我爸说:妞妞,爸爸给你洗脸,你记得把这件事写到日记本上。

我在日记本上写:啊,我的好爸爸。

66.健力宝可真好喝。

67.我妈的店不知道挣了父老乡亲们多少血汗钱,年前我妈就把鞭炮、对联摆在大街上,年后走亲戚的时候就换成饮料、饼干。我负责站在大街上卖,我大哥负责算账和收钱,二哥负责称重。

我是南刘岗村中心大街的销售之花,在寒冬腊月呼呼的北风中怒放。对待老乡如亲人一般热情:你就放心在我这儿买吧!走到前面你再问问,买贵了我管给你退!再不可能有比我们家卖得便宜的了!

我哥说:你瞎说什么,万一有呢?

我说:那就退呗。

68.我们思想品德课的老师上课很有特点,每次上课,她就挑一个人起来把今天要讲的章节念一下,念完后布置一下作业就要下课了。

老师从来不叫我,因为我念课文特别快,念不到下课。

思想品德课的老师,是校长的小姨子。

69.上四年级的我最苦恼的事情就是,课间同学走到我座位旁边一伸手说:“这是你妈给你带的煮鸡蛋。”

我妈总怕我吃不饱,就拦着从我家门口路过的迟到的同学给我捎吃的。

70.班主任特别奸诈,他家里有很多书,说欢迎同学们周末去他家借书看,实际上是叫我们去他家麦地里帮忙拔草。

我们像一群蹦蹦跳跳的小兔子一样积极踊跃地去了,欢快地拔了一下午的草,最后也没有借到书。

我小时候咋那么傻呢,好糊弄得很。

71.校长把半个操场的地方划给老师们当菜地,我们语文老师无精打采地上完课,就冲到操场上热火朝天地劳动起来,又是拔草,又是浇水的。

72.六二班有个男同学塞给我一封信,我还没来得及拒绝他的爱,他就说:你把这封信给你的好朋友刘志华。

他转身一走我就把信拆开了,里面写着:我永远爱你,永远,永远……

我一下震惊了,这种句式我就写不出来,顿时觉得他的文学水平好高啊。

73.姜老师要被调走了,我们都十分舍不得她。暑假的时候我们约好了去她家里看她,每个人从家里拿一个鸡蛋或者一包方便面,给她凑礼物。

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好几里地才到她那个村,午睡中被叫醒的老师看到我们一脸震惊。我指挥同学们在院子里排成队,给老师唱了一首歌:老师啊,亲爱的老师,我们为您唱赞歌。您心中燃烧着一团火,温暖着我们的心窝……

所有的同学都哭了,老师也被唱哭了。

74.刘志华经常从地上拽一根野草,说送给我做信物。我随手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过一段时间她就会问我,我送你的草呢?如果发现不见了,她就会认为我背叛了她。

75.老师总夸我作文写得好,其实我写作文的水平取决于作文书上有没有这一篇。

76.刘丽娜借给我一本成语书,导致我写出了“考完试后,有的同学横眉冷对,有的同学喜笑颜开”这样的句子。这不是段子,这是真的。

请记住,永远不要借成语书给小学生。

77.姥姥总是把好吃的锁在一个神秘的柜子里,每次我去她家,她就掏出钥匙把柜子打开,拿点饼干、水果给我吃。

姥姥的钥匙,多一眼都不给我看。

78.大哥总是告诉我,其实我不是我爸亲生的。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夜里,当兵转业的爸爸在广州的火车站里捡到了襁褓中的我。我哥说得声情并茂,还指出当初包裹我的那个小褥子就是我们家的某一条,证据确凿。我每次都被我哥说哭,我哥就会哈哈大笑说:骗你呢,你也哭。

我哭是因为,大哥讲的这个故事真的好悲惨啊。

79.大哥经常换不同的版本讲我不是亲生的这个故事,有时候故事中还会出现我亲生的妈妈,我亲生的妈妈把我交给现在的爸爸并且含着泪说:你一定要把这个孩子养大。

周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老师在主席台上讲,我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短路了,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不是亲生的,我和我哥差那么多岁,并且我们全家只有我这么漂亮。

如果我不是亲生的的话,那我爸、妈、哥哥们其实都不是我的,他们这么好,却不是我的。

我在国歌声中哭了起来。

80.每次计生委的下乡检查,我妈就叫我躲到柜子里藏起来。她说如果我被抓到了的话我们家就完蛋了。

其实我家早被罚完款了,我妈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好玩。

81.我哥从钱包里掏出一个女孩子的照片,问我:这个女生好看不?我一下警惕起来,问他:这是你女朋友吗?他说不是。

其实就是!

我妈在这个暑假里一直带着点兴奋地左一句右一句问他这个女生的情况,每问一次我都要大哭一场,大哥他竟然背叛了我。我在日记本上写自己多么多么伤心,写完后再滴几滴眼泪在上面,然后假装忘记把日记本收起来,希望我哥可以看到。

其效果是我哥觉得我很搞笑。

大学毕业后我告诉我哥我找了一个男朋友,我哥第二天打电话告诉我他晚上做了一个噩梦,梦到我丢了,全家都在找我。

他也很搞笑好不好。

82.开学头几天,我送我哥到车站,看到了照片上的女生。那女孩的爸妈来送她,看到我哥矮矮黑黑丑丑的估计不是很满意,脸色不是特别好。

我暗暗发誓,我将来要很厉害,给我哥至少娶两个老婆。

83.我翻我大哥的书包,翻到一封没有寄出去的信,信中首先写自己是多么多么渺小自卑,然后说,这时候,××(一个女生的名字)像一个天使一样来到他身边。

呸,我才是天使。

84.我妈找不到遥控器的时候总是问我:找台机去哪里了?

仿佛我们家的电视有一百英寸那么大。

85.我夏天放学回家,必须做的一件事是站在落地扇前面冲着风扇喊啊啊啊,左手做个小喇叭,右手做个小喇叭,唱一首《小冤家》。

86.我妈一打我,我就假装哭得喘不上气来,吓唬她。

87.爸爸带我去地里给玉米苗施肥,他负责施肥,我负责从别人家的地里捡肥料块,扔到我家地里去。

88.我妈打我哥的时候特别凶,经常是二哥犯了错,连上大哥一起打,我就在边上看热闹。

我妈吼:给我跪下。

大哥扑通一下就跪下了,二哥一动不动。

我妈把二哥打一顿,打完再把大哥打一顿:叫你跪你就跪!你是不是男子汉啊?!

如果我爸在场,我妈就会顺道数落我爸一顿,我爸特别委屈,总是说她:一竿子打十八家。

89.我妈教训人有自己的一套,二话不说先打一通,然后再连哭带骂地演一通。先说,你知道这个世界上谁最爱你们吗?是我!是你妈!最后再具体举例说明,住在姥姥家对面的那个女的喝毒药死了,留下两个孩子多么可怜。

我妈说得特别动情,说那两个小的,一天到晚黑乎乎的,没有人给洗澡,边说边准备澡盆子,把我们三个挨个按进去涮一遍。

90.过年头几天爸爸带我们全家去祖坟上烧香上供,我们带了猪头、水果,还有一大堆的纸钱金元宝,我和妈妈负责烧香点纸钱,我二哥和爸爸负责去点鞭炮。

我大哥拿了一根树枝说:老祖先,我给你耍一段大刀。然后他嘿嘿哈哈地耍了几分钟,兴高采烈。

我觉得老祖先一点也不想看。

91.我妈在观音像前一边烧香一边念叨,各路神仙行行好,保佑我们老大在考场上眼明手快偷看抓不着。

92.我大哥说:你知道什么是社会吗?我说:我不知道。我大哥吸一口气说:社会,就是人。

我说:哥你好厉害。我哥说:这不是我说的,这是一个叫马克思的人说的。

93.我惹我大哥不高兴,他说:如果你肯吃我一粒鼻屎,我就原谅你。

过年的时候全家凑在一起斗地主,大哥规定赢了的人往输了的人脸上吐口水,大过年的我输得跟用口水洗过脸一样。

大哥叫我把手指头放到他的大脚指头和二脚指头中间。我听话乖乖放了,大哥俩脚指头一使劲,夹得我吱吱哇哇叫。我说:哥,你的脚指头怎么这么有劲?他嘿嘿一笑说:我之前得脚气的时候,两个脚指头相互搓着挠痒痒,搓着搓着力气就很大了。

我大哥这个人,真是很恶心。

94.我中午放学回家发现家里挤着好多人,原来是工商局的来我们家收税,我爸没钱给,他们就去柜台里抢东西,我妈上去拦,拦也拦不住。我哭着跑上去帮忙,我妈看到我说,使劲哭。我只好哭得更大声。我妈狮子吼工商局的那些人:你们把我的孩子吓到了!你们还抢!我立刻假装哭得闭过气,一抽一抽的,配合我妈。

95.说到鬼子,我听人家说我爷爷给鬼子指过路。鬼子问我爷爷,往西是什么地方。爷爷说,往西还是我们村。

大家不要责怪我爷爷,他就是一个会害怕的普通人嘛。活着时一心一意想入党,到死都没有入成,这跟村里复杂的政治斗争有关系,爷爷在村里有反对派。我姑说,告诉你你也不懂。

96.作为学校少先队大队长,我把好朋友们都安排当中队长,包括刘丽娜、刘琪、刘志华等。每周一次的少先队员大会上,我都给大家起头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但是我压根不在乎共产主义接班人是谁,我比较在乎的是这次唱歌是我领头还是刘志华。

97.学校组织六年级的学生上晚自习,这太新鲜啦!把我和我的好朋友们都激动坏了,我们把桌子拼凑在班里唯一一盏昏黄的灯下,聊天、打牌、嗑瓜子。

98.班上的女同学富华下课后在门口站着问语文老师问题,男混混小孟站在她后面用手环成一个圈圈做抱住她状。她一回头发现了,足足骂了小孟一下午。骂词花样百出,还有唱腔,循环往复。

小孟回头悻悻地告诫他的哥们说:班上的女生谁都能碰,只有这个刘富华不可以。

99.小学同学里有三个去世了,一个体弱多病的,一个出车祸的,还有一个在火车道上拉屎,火车来了,人没跑开。

100.升四年级时选班委,会唱歌跳舞的女孩当选文艺委员,活泼爱动的男孩当选体育委员,学习好人缘好的当选学习委员,老师看了看我,个头小没特长,说,你就当全面班长吧!

101.我们班能把自习课上成一台春晚,大家都自由地走来走去找人聊天。我跟几个班委去管后排那些调皮的男生,谁说话就打谁的手心。没想到总是带头捣乱的张子鹏居然被我们打了几下打哭了,我一下就蒙圈了,请问他不是个混混吗?怎么会一打就哭了呢?

102.更让我觉得意外的是,第二天上课之前,作为班长的我照常点名。教室里进来一个女的打断我,她说她是张子鹏的姐姐,叫昨天欺负她弟弟的人都站起来。

我立刻跑到座位上站起来,张子鹏姐姐是初中生,比我们大,就比我们可怕。他姐带着他从前往后走到每一个站起来的人跟前问他:这人昨天打了你几下?张子鹏说打了几下,他姐就打那个班委几下。

到我的同桌吴红梅的时候,吴红梅像刘胡兰一样昂着高贵的头颅壮烈地说:有理走遍天下,没理寸步难行,你不能打我,因为是你的弟弟先犯了错。

请问我们是三年级的小朋友吗?为什么她能这么讲道理,还这么勇敢?

103.这件事情的结局是:第二天张子鹏的姐姐写了一封信给我们,由我在点名的时候阅读,在信中她诚恳地向我们道歉,充分肯定了她弟弟的活该。

混混头子张子鹏在我的眼中更了,从此,高大威猛这个词只能形容我的同桌吴红梅。

104.放学后我会去刘志华家里玩,她拿随身听给我放了一首《迟来的爱》,太好听了。我们俩就放一句按一下暂停,抄下来歌词跟着唱一句。

我们用这种方式学了好多首歌,还专门有一个抄歌词的本。

105.我妈不让我二哥放风筝,当着他的面把他做的风筝给烧了,我二哥眼睁睁地看着她烧的,他说,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106.《还珠格格》的所有贴纸我都有,主题曲、插曲我都会唱。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幻想我是小燕子,在脑海中跟五阿哥把电视里的剧情演一遍。

其实尔康也很帅。

当我在五阿哥和尔康这两个男人之间犹疑不决的时候,刘志华对我说她想当紫薇,叫我不要想尔康了。

107.小学毕业典礼完毕之后,校长把我叫到办公室里,给了我两块钱说:去你家给我买点化肥。在回来的路上迎头碰到我暗恋的隔壁班男生正要回家。

我心里悲伤极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最后一次见他我手里居然还拿着二斤化肥。

108.最后一个儿童节时我表演了一段豫剧《穆桂英挂帅》,下台之后我听到两个老师在窃窃私语:刘媛媛的声音不好听,如果换成某某某来唱这一段就好了。

这两个老师平时都特别喜欢我,但这是不好的话,我知道。于是我呆愣在原处,没有走上前,我想如果他们知道我听到了,会很尴尬吧。

我的童年结束了。

人从必须要考虑别人感受的那一刻起,就跟肆无忌惮的童年说了再见。

109.如果给你一个机会可以回到过去,你最想回到几岁?

我很想回到十二岁之前,那个年龄段没有爱情,没有奋斗,没有任何重要的事情,今天很忧愁,明天就遗忘。

一无所知地过着自己这辈子最喜欢的一段时光。

这就是生活最喜欢开的一个玩笑,我们总在期待将来,殊不知所在的此刻可能就是一生中最美好的,而这一切,总要等到后来回首才能发现。

成长是一扇树叶的门,童年有一群亲爱的人。

而成长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

我们最终往更大的世界里去了,终生流浪。

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坐下来跟别人聊聊童年,那些温热的、滑稽的、可爱的小事情,都牢牢地存在回忆里,成为回不去,也成了总想起。

余生尽欢。

各自珍重。

因为喜欢你,所以变成了更好的人

曾与蒋方舟在某个场合相遇,她在现场说了一句话让我想了很久,她说,当你不知道成为什么样子的时候,先不要着急成为谁。

其实对大多数人而言,在不知道自己可以成为什么样子之前,只能想成为谁吧。

作为一个从小地方来的对社会知之甚少的姑娘,上大学前我从来没想清楚过自己未来在社会上可以做什么。高一时偶然从同学那里看到了一本书叫作《陈鲁豫心相约》,里面描述了一位主持人成长过程中的精彩与坎坷。

那时候我想,人生就应该这样过。

后来我跟大宁还专门跑到书市去买这本书,她冒着雪骑着自行车载我去的,一路上我把那本书郑重地揣进怀里,像揣着一个热腾腾的梦想。到学校后我跳下车跟大宁说,你觉不觉得我们特别傻,为了一本书冒雪跑这么远。

她说,并没有。

在她的眼神中我看到那种革命同志的感觉,像地下党一样,表面一言不发,内心汹涌澎湃。

书里我最爱的一段是,鲁豫姐写自己第一次紧张忐忑地直播新闻节目,播完被老板赞道“创造出一个播新闻的新形式”,然后她跑到洗手间哭得稀里哗啦。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这个节目,凌晨出门去上班,边化妆边翻看各种报纸,为了这个节目昼夜颠倒。

这种状态我特别迷恋。

那时候的我单纯幼稚,热爱孤独、勇敢、悲痛、泪水、成功、忍耐、感动这些词语,永远在追求壮烈的人生,追求那种笑着哭出来、哭着下决心的时刻。

但是高考结束后我选择了经济类的专业,并没有选择传媒类。

为什么?人不应该聆听真实的内心、做真正想做的事、感受理想的召唤吗?

因为自由是有基础的。而当时的我,什么都没有。

报考的时候我稍微考虑了一下,在我哥说到应该学一个更“实用”的专业时,就决定了报一个经济类的专业,当时认为这样的专业“物质转换率”更高。与每一个出身不够富裕的孩子相同,与每一个未来要离开故乡去北上广漂泊的人相同,与每一个背负着父母渴望的孩子相同,我们认为“物质”虽然不是追求,却是必要的保障。

我不能复制鲁豫姐的人生,人有千百种性格,以及不同的背景,而且机遇也有偶然性。付出总有回报,但是并不能给人等量的同种类报偿。从一个起点出发,即便是付出同等努力,终点也可能不同。

好在我们后来相遇了。

在《超级演说家》第一场比赛时,只有一位导师拍下我,那就是鲁豫姐。其他老师问我,你哭是不是因为鲁豫姐给你温暖感动你了?

我只能摇头,这渊源,在我的大半个青春中流长,怎么能简单地归结为感动?

报名的时候我就想,这一定是上天给我的信号,鲁豫姐、演讲节目、我年少时的异想天开,这些东西联系在一起,冥冥之中对我召唤,叫我来,叫我来跟十五岁的自己相逢。

人们不知道,我在内心走了八年的路,长途跋涉,才站在她的面前。

对她来说,我是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对我来说,她是我从十五岁就认识的人。

大学的时候我贴她的海报在寝室里,朝夕相对,每次抬头看都觉得无限安慰。

如今我站在她的面前,千言万语变成无语凝噎,只能偷偷地在心里说,你好。

我真感谢自己的勇气,勇气就是马良神笔,让她从寝室墙壁的海报上走下来对我笑,对我说加油。曾经,我对她而言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而如今,当我徒步在茫茫人海,千枝万枝中她能够辨认出我这一朵,就像小王子的玫瑰花,不同于未曾谋面的任何一朵。

比赛结束后,鲁豫姐就从导师变成了我的朋友。荧幕上她已经被固定成一个符号,瘦且知性,仿佛跟当下流行的偶像气质一点也不符合。但生活中的她是自由随性的,她其实特别不爱当青年导师指点别人的人生,认为每个人都有过自己生活的自由。在比赛过程中也只是站在客观的角度提出对我们稿件的感受,绝不会干涉你讲什么或者怎么讲。她采访过的人不计其数,政要明星,普通百姓,但是每次在给我建议的时候都会说:虽然我不怎么通人情世故,但是我觉得……

她曾在吃饭时跟我提起,你要允许别人“借你的光”“占你的便宜”,有时候是要吃一点亏的。

这句话让我在后来无数次受用。

我到现在也未跟她说过感谢、感激、感恩之类的话。毛姆说,儿童时期缺乏爱的人,在长大后如果被爱都会感觉尴尬。我儿童时期不缺乏爱,在长大后却一直很孤单,每次被人表达喜欢都会觉得尴尬,更不懂得怎么不尴尬地去表达喜欢。大概最能表达我对鲁豫姐喜欢和感谢的一句话就是,等你老了不想工作了,我就养你。可是这句话不太适合告诉她,她不需要我来养,她也不会老。

好在她也是一个面对深情不知如何是好的人,很少表露,尽量深藏,她在舞台上曾说“我在人前的泪点很高,不轻易哭,会让人觉得我很奇怪,但可能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内心会翻江倒海”。她在家里翻江倒海的时候曾发微信对我说:我果然回到家就哭了,其实我也很爱你,你看到就好了,不要回复这条微信。

她都明白的。

感谢她这么多年,让我心里有一个想要成为的人。

虽然我最后没有成为她,只是成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这句话好俗气,但是我也想不出别的话来表达此刻的感情。

我曾在微博上开玩笑说,人这一生一路都充满了不幸福的风险,十多岁背负学习压力,二十多岁迷茫,三十多岁事业彷徨,四十多岁中年危机,五十多岁更年期,六十多岁之后开始怕死怕生病。

如果你在一路上能遇见这样的人——

他或者善良,或者漂亮,或者才华横溢。

他是仰望的理想,是单方面的热恋,甚至可以是幻觉。

迷惘混乱的青春里,他抚平你的焦虑。

平凡暗淡的岁月里,他点亮你的生活。

在地铁上、大街上、商场里,看到他的海报和广告会心情忽然变好。

不被家人、朋友理解时想到他会觉得安慰。

因为他,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新朋友。

不允许别人说他的坏话,维护他就像维护自己的梦想一样。

他是朋友,是老师,是偶像,是你最亲密的陌生人。

知道他的存在,这已经是一种幸运。

更值得感恩的是,没有用他来掩盖对自己生活的失望,或者仅仅把他当作激素作怪、性冲动使然的意淫、择偶对象,而是在那一段时光里,始终向着他的光亮前行,接近他、遇见他,甚至成为他,即便曾丧失过生活的信心,也不曾放弃过他和自己。

九把刀拍电影时找来了青春期幻想过的女神周慧敏。

杨紫在微博之夜遇到了偶像赵薇,把照片发出来外加几个流泪的表情。

斯库林从小到大的偶像是菲尔普斯,在里约奥运会上却战胜了菲尔普斯夺得了冠军。

简直没有比这更励志的事情了。

你见过你年少时的偶像吗?

不是粉丝和偶像的那种见面,而是,就那样,以一个平等的身份,站在他的面前。

如果没有的话,还要继续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