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阅读本页时间:-
16.2 劳动法案
劳动关系法律框架在劳动关系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这一节我们将讨论劳动法的主要发展过程。当然,本书无法对这些法律和它们的法理与实践做一个详尽而彻底的分析,但是,我们将集中讨论两部重要的法律。正是这两部法律塑造了大部分的劳动关系进程。之后,我们将简要总结一下其他一些影响劳动关系构建的法律。
16.2.1 《瓦格纳法》
1935年的国家劳动关系法通常被称作《瓦格纳法》(Wagner Act),是工会最基本的权利法。这部法律保证了工人组织和参与工会、劳资双方集体谈判、为实现目标而采取一致行动的权利。《瓦格纳法》特别要求雇主必须就如下问题——工资、工作时间以及雇用条件,与工人诚心诚意地进行谈判。
人们认为《瓦格纳法》在美国劳动史上第一次将权力的天平转到了工会一边,这一成就的取得部分归功于美国国家劳动关系局(NLRB)的成立。国家劳动关系局是个行政部门,由美国总统亲自任命的5位成员组成。主要负责确定合适的有独立交涉权的工会单位,组织工会代表的选举,预防和纠正导致不公平的劳动事件发生的雇主行为等。然而,它却只有补救权,没有惩罚权。
广告:个人专属 VPN,独立 IP,无限流量,多机房切换,还可以屏蔽广告和恶意软件,每月最低仅 5 美元
《瓦格纳法》规定的不公平劳动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见《瓦格纳法》的第8章a部分):
·干涉、阻止或者胁迫员工行使加入工会和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权利;
·控制或干涉任何工会组织的组建或管理;
·由于参与工会活动而遭受歧视;
·由于在法案下提出诉讼申请或作证而解雇或者歧视员工;
·拒绝与员工选出的代表进行劳资双方集体谈判。
由于《瓦格纳法》从法律上承认了工会是美国社会合法的利益群体,很多雇主表示反对。一些雇主在执行这些条款过程中确实也遇到了挫折。雇主们认为,《瓦格纳法》没有给他们提供保护,使他们免遭一些不公平的工会劳动行为的影响。人们认为权力的天平已经过于倾向员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一些罢工也引来公众的大声疾呼,于是导致了1947年的劳动关系法案——《塔夫脱-哈特利法》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