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两种理论之间的选择

两个案例

在上一章中,我介绍了关于个人同一性的三种对立的理论:灵魂论、肉体论和人格论。但是,哪一种是正确的呢?因为我本身不相信灵魂,所以要说我不支持灵魂论,你们一定也不会很惊讶。所以,对我来说,这个问题就变成选择肉体论还是人格论。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肉体和人格是形影不离的。至少,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有同一具肉体,就会有同一个人格,反之亦然。所以,两种理论都会说那是同一个人。再者,不论真假,如果你相信灵魂的话,你可能也会相信,这两种案例中讨论的是同一副灵魂。所以,普遍来说,在且仅在你有同一具肉体的时候,或者在且仅在你有同一个人格的情况下,你会有同一副灵魂(如果确实有灵魂的话)。简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三种理论可能在判断你是否为同一个人的时候结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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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我们想弄清楚三种理论中哪一个才是理解个人同一性的关键,就需要考察一些案例,也许那是稍许离奇的科幻小说情节。其中,肉身与人格不再形影不离。在我们要讨论的情况中,可以说肉体和人格天各一方。(因为我不相信人有灵魂,所以我不担心它们去哪儿了。)

接下来我要开始分析了。我会告诉你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最终你的身体处在一个地方,而你的人格待在另外一个地方。

我请你去思考这两个最终产物(resulting end product)到底哪个是你。一旦你决定哪个是你,就能知道你接受的是肉体论还是人格论。

那么,指导原则是什么呢?这有点令人毛骨悚然:我要折磨两个最终产物中的一个。(不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是一个科幻故事。)我会问你,你想让哪个被折磨?或者更恰当的说法是,你想让哪个不被折磨?我会假定,对你来说,不被折磨才是迫切的!那么,通过了解你想保护谁,将有助于我们发现你认为哪一个是你自己。

当然,我必须确定你的思维方式正常。我不认识你,但你很可能是一个正派、有同情心的人,而且你不想任何人被折磨。如果我对你说:“啊,我要折磨那边的琳达。”你很有可能说:“别,别。不要折磨琳达。”像我说的那样,你是一个足够正派的人。不过,如果我对你说:“我要折磨你。”你肯定会说:“别,别!不要折磨我!”你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里会存在某种细小的额外的东西,对吧?

当我在讲故事时问你:“好,你想谁被折磨,这个人或那个人?”我请你考虑那个细小的额外的东西,我要你从一个我们都熟知的独特的利己主义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如果必须有人被折磨,你希望是哪个?你真正关注的人是谁?这就是引导我们在两种对立的理论间做出选择的原则。

那么,请先把折磨别人或者同意折磨别人而可能产生的道德顾虑暂时放到一边。现在就我们的目的而言,相关的想法是这样:如果我把你和一个陌生人拖到我隐秘的实验室去,然后问你想让我去折磨谁,你或者那个陌生人?你的回答应该是折磨那个陌生人。“让那个人受折磨”应该是你的答案,你说:“别折磨我。”我希望你可以这么来思考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

然而事实上,我要讲的故事是关于我自己的,即谢利·卡根。这样我更容易进入角色。但是,像往常一样,我想请你在思考这个故事的时候身临其境地代入自己,这样可能更容易触发相关的直观反应(intuition)。

好,那么,接下来就是第一种案例。10疯狂的科学家劫持了我,他说了以下的话:“你可以看出来,我已把你囚禁了。如果你往那边看,在实验室的另一端,你会看到我的另一个囚犯,琳达。为什么我要劫持两个人呢?因为我一直在研究意识转移机器,我准备试试这个机器。我要把你们俩跟我的机器接通,然后互换意识。更准确地说,我要这么做:首先,我将读取你大脑中的记忆、信仰和欲望(等等),接着把你的大脑完全‘擦洗’干净,不留下你之前的信仰和欲望一丝一毫的痕迹。然后我将读取琳达大脑中的记忆、欲望和信仰(等等),也擦洗干净。接下来我要把琳达的记忆和信仰等电子传输到这儿,植入这个大脑,也就是你的大脑。然后我将你的记忆、信仰等移植到那边琳达的大脑里。当然,我进行这些程序之前会让你俩昏迷。你以为我是什么,恶魔吗?但是接下来,之后你醒来的时候,你将在那儿醒来,在琳达的身体里。”

疯狂的科学家接着说:“想想你在那儿醒来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吧,就在实验室的另一端。起先你会很困惑。你会说,‘我在这个新的身体里做什么?我的胡子怎么了?我为什么会用女人的高音说话?’但最终你会缓过神来。你会说,‘哦,我知道了,是这个科学疯子劫持了我,他还置换了我们的意识。不会错的,我,谢利·卡根,栖居在琳达的身体内。我想那个机器确实管用!’哦,对我来说,那将是多么辉煌的时刻啊!”疯狂的科学家哈哈大笑:“我的所有努力都将被证明是正确的。”

在我理解他说的话的时候,疯狂的科学家停了一会儿。我最后明白他的意思了。在他对我俩进行操作之后,我们会醒过来。处在这儿的人将拥有我的身体——谢利的身体——和琳达的人格,那个人会想:“我——琳达——怎么会到这儿来?我怎么会有胡子?我怎么会到谢利的身体里了?”在那儿醒来的人,就在实验室远远的另一端,将拥有琳达的身体和我的人格,即谢利的人格。那个人会想:“哦,我猜我——谢利——终究还是被传输到琳达的身体里了。”

一旦科学疯子确信我弄懂了,他总结道:“那么一旦传输结束,我就会折磨你们中的一人。毕竟,我不只是一个科学疯子,还是一个邪恶的科学疯子。我会折磨你们中的一人。但是,因为我是一个大度而邪恶的科学疯子,我会给你一个选择。告诉我,我应该折磨谁。由你决定。”

现在,在思考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再一次请你们从第一人称的角度去思考,所以是你们遭遇所有的事情。我发现我想说:“当置换结束,折磨在这边醒来的人(谢利的身体,琳达的人格)吧。”所以,对我来说这就相当清楚了,我会在那边醒来,在琳达的身体里,因为发生的一切而感到害怕,因为琳达受到折磨而害怕,但至少会因为不是折磨我而高兴。这就是我思考这个案例时的直观反应。

毕竟,试想一下,假如他确实折磨了在那边醒来的人,那个人就会想:“我是谢利·卡根。我怎么落到这个诡异的境地?我在想他是否真的可以……哦,疼,疼啊!不能再疼下去了!让它消失!”我当然不希望那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但是,相比之下,如果这边的这个人受了折磨,也许会很恐怖,但是至少没人会私下想:“我是谢利·卡根,我感觉好疼。”所以,我希望是这边的这个人被折磨。

想想那种直观反应的含义。我一直在说我,谢利·卡根,会在那边醒来。因为,在置换意识后,我希望在那边的人是安全的,所以我觉得那个人是我,即在琳达原来的身体里醒来的那个人。谢利·卡根原来的身体会留在这儿。因此,肉体并不是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而人格才是关键。因为那儿的那个人将拥有我的人格——谢利·卡根的人格——我成长于芝加哥尔后成为一名哲学家的记忆,我希翼我的孩子会怎么怎么样,我很害怕不知道怎么向妻子解释这件事,等等。简而言之,如果那儿的那个人将是我——而且这确实是我的直观感受告诉我的——那么我赞同的就不是肉体论,而是人格论,它给我们以正确的个人同一性的描述。

你的直观反应是这样的吗?或者说,当你讲述这样一个涉及自己的故事时,你有相应的直观反应吗?我认为大多数的人都会。如果你也会的话,那么就意味着你直观上觉得合理的是个人同一性的人格理论。

现在我们来看一个不同的案例。这是另一个我们要思考的例子。疯狂科学家再次劫持了我和琳达。他告诉我说:“谢利,我有些消息要告诉你。我要折磨你。”我说:“不,不要!求你别折磨我!求你了,求你了,不要折磨我!”他思量了一下,回答说:“嗯,要知道,我在做疯狂的科学实验。这就是我的工作,所以我要折磨你。不过我是个大度的科学疯子,在我折磨你之前,我会让你失忆。我要将你大脑的记忆完全清除,这样你就记不得你是谢利·卡根,也记不得你是在芝加哥长大或者决定成为一名哲学家,还有你结婚生子的事了。事实上,我不仅会清除你的记忆,还有你所有的欲望、信仰、目标和恐惧,一切都会被清除得干干净净。在我折磨你之前,你将完全丧失记忆。这感觉好点儿了吗?”

没有,我没有感觉好点儿。我依然会被折磨,现在只是雪上加霜罢了。我不仅会被折磨,还会失忆,根本没有任何安慰。“好了,”他说,“我让你好过点儿。我清除你的记忆之后,在折磨你之前,我会让你发疯,然后让你相信你就是琳达。我一直在研究她,她就在实验室的远远的另一端。我一直在观察她的脑电波,研究她的心理,现在我知道她所有的信仰、欲望和记忆。我将把这些传给你,我会迷惑你,让你相信自己是琳达。你将拥有琳达在宾夕法尼亚长大的记忆,你会记住她的家庭,而且像琳达一样,你想成为一名深海潜水员,等等。你会想,‘哦,我——琳达——在这儿了,又一个棘手的情况’。之后,我才会折磨你。现在开心了吧?”

不,我现在不开心。首先,我还是会被折磨;其次,我会失忆;再次,他要让我发疯,迷惑我,让我以为自己是琳达。这完全没有任何安慰作用。“好,”他说,有点恼了,“你真是不可理喻,只能这样了。你发疯后我会迷惑你,让你以为自己是琳达,然后我会对琳达做一样的事情。我会清空她的大脑,让她发疯且相信自己是谢利·卡根。我会给她你的记忆、信仰和欲望。这样我折磨你总该行了吧?”

不,不行。他要让我受折磨、失忆和发疯就够糟的了,让另一个人也同样失忆、发疯,实在好不到哪里去。不管怎样,我还是不想让他折磨我!如果他一定要折磨谁的话,我宁愿他折磨她。我知道,这样想不是很好,但是在无法同情别人的状况下,这确实是我的反应。不要对我这么做,对她;不要折磨我这个身在这儿的人,折磨身在那儿的人,不幸的是,她会疯狂到以为自己是谢利·卡根。

这就是我思考第二个案例时的直观反应。而且我猜,如果你来讲述这个涉及自己的故事,也会有同样的直观反应(或者说,相应的直觉反应)。但是,思考一下这对个人同一性理论的意义。我并不想让在这儿醒来的人被折磨,因为我认为那会是我自己。但这个人如果是我的话,那么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呢?不是人格。毕竟,在这儿醒来的人不会有我的人格,即谢利·卡根的人格。是的,谢利·卡根的人格会到那边去,留在这里的不是谢利·卡根的人格,而是他的肉体。如果我不希望在这儿醒来的人受折磨,就意味着我当然相信个人同一性的肉体论。所以,要追踪某个人,你要追踪的是其肉身,而不是人格。(即使疯狂的科学家置换了我们的人格,他折磨的依然是我。)这是我思考第二个案例时的直观反应。

情况是,从哲学的角度看,我们现在确实遇到一些麻烦了。当我们思考第一个案例的时候,直观反应似乎认为人格是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所在;但是当我们思考第二个案例的时候,直观反应貌似又说肉体才是个人同一性的关键所在。所以,我们的两种直观反应互相矛盾。至少我是这样的,因为我思考两个案例时确实有那样的反应。所以,我就遇到了一个哲学问题:针对同一个问题,两个不同的案例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如果你跟我一样,也有同样相反的直观反应,那么你也遇到了这个问题。

但是,实际问题比上面提到的还要严重。如果我们仔细审视的话,就会看到我们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只有一种情况。就是说,同一个故事被讲了两遍。毕竟,两个案例中,在各种意识清除和置换操作之后,折磨开始之前,在这边醒来的都是谢利·卡根的身体和琳达的人格,在那边醒来的都是琳达的肉体和谢利·卡根的人格。然后我们被问到,希望这两种最终产物谁受折磨?其实,完全是同一个方案。我只是把故事说两遍,强调不同的元素来操纵你的直观感受,但它们完全就是同一种情况。

很明显,不可能在一种情况中我们该追踪肉体,而在另一种情况中我们该追踪人格。这不可能是对的!如果它们实际上是同一个故事,这就不可能!

要弄明白这些非常困难。这两种互相矛盾的直观反应,我们要选择相信其中一个,有什么样的理由呢?选择哪一个?为什么?

下面是一个有趣的提示:在这两个案例中,我的反应就好像肉体论和人格论是脱节的,因为两个人的身体都保持原位不动,而人格被置换了。但是有可能这并不正确。毕竟,我之前曾提议说最好的肉体论版本可能是大脑论,在这个理论中,最关键的问题不是躯体发生了什么,而是大脑发生了什么。有人可能会说,当疯狂的科学家把我的人格装进琳达的身体时,他必须调整琳达的大脑,让它更像我的大脑。那么,搞不好在这个过程的最后,真的是我的大脑在那边,在琳达的体内!如果是这样的话,人格论和肉体论(至少是肉体论的大脑版本)应该一致认为我会在那边醒来,带着我的人格和大脑一起。那么,这可能给我们以理由去支持如下的结论:我在两种案例中都移动了——因为在两种案例中我的大脑和人格都被移动了——这证明了两种直观反应中,第一个是正确的。实际上,这个提示说明当我思考第二个案例的时候,我过于在意我躯体的位置,对大脑的位置关注不够。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有理由不再考虑第二个案例中产生的直观反应。

正如我所说的那样,这是一个有趣的提示。但是我认为它是错的!我认为说我的大脑被移动了,这并不正确。假若你问我:置换意识之后,谢利·卡根的双腿在哪儿?它们仍在这儿。我的心在哪里?还在这儿。那么同样,我的大脑在哪儿?也还在这儿。毕竟,疯狂科学家做的并非是打开我的颅骨,把我的大脑取出来。不是的,整个过程是电子传输的。他没有换掉琳达的大脑,他只是改变了它的程序。

下面这个类比可能有助于我们的理解。想一想计算机和保存在该计算机上的程序及文件之间的区别。某个人的人格有点像某种特殊的程序和数据文档。疯狂科学家做的实际上是完全清除了琳达硬盘上的内容,然后从谢利·卡根的电脑上下载了各种程序和文件,但是中央处理器和硬盘不变。在我看来,大概就是这样的。

当然,在传输之后,琳达的大脑确实在某些重要的方式上跟谢利·卡根的大脑(传输前)是相似的。但是,如果我们问谢利·卡根的大脑最后会在哪儿,答案仍旧是在这儿,它一直在的地方,而不是在那儿。

因此,在我们的故事里,身体的确是原地不动的(包括大脑),而人格是移动的。因此,两种个人同一性的理论,即肉体论和人格论,在关于哪个最终产物是我的问题上的确有分歧。但问题是,当我思考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做出了两种不同的反应,确切来说,这取决于我怎么讲述这个故事——尽管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二者看起来完全是同一个故事。

结果是这样的。至少对我本人来说,思考这“对”案例并非真的那么有帮助。如果我们要在肉体论和人格论之间做出选择的话,也许我们需要考虑另一种不同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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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在对立的理论中做出选择,另一个独辟蹊径的方法是以反驳人格论开始的。这个观点认为人格论似乎存在某种我们无法接受的含义。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应该舍弃人格论,转而接受肉体论。

反驳如下(也许你已经知道了)。根据人格论,某个人是我取决于他是否有我的信仰、记忆等。比如,我相信我是谢利·卡根,耶鲁大学哲学教授。当然,我并不是个特别有意思的人。那么让我们戏剧化一点儿,来想一下拿破仑。或许你读过这种故事:时不时就会有个疯子认为自己是拿破仑。想象一下,现在密歇根精神病院里有个人有了这个想法:“我是拿破仑。”那么,反驳观点是:显然这个人只不过是疯了,对吗?他不是拿破仑。他是大卫·史密斯,在底特律长大,疯狂地以为自己是拿破仑。但是,根据人格论的说法,他真的就是拿破仑,他有着拿破仑的信仰和人格。所以,这一反驳的结论是:因为这样说很明显是不对的(他不是拿破仑),我们应该否定人格论。

别那么快下结论。人格论并没有说一旦某个人拥有我全部人格里的一个元素就是我,拥有同一个信仰显然不足以说明问题。你看,我们都相信地球是圆的,但这不足以让别人成为我。当然,相信“我是拿破仑”是一个更少有的想法。我假定你没有这样的想法,我当然也没有。可以肯定的是,拿破仑这么想,密歇根的大卫·史密斯也这么想。但是,那又怎样呢?根据人格论,一个想法,甚至一个非常罕见的想法,也不足以让某人成为拿破仑。要成为拿破仑,你必须要有完全相同的全部人格,也就是一个非常大且复杂的想法、欲望、野心和记忆的合集。

大卫·史密斯没有那样的合集。密歇根精神病院里的大卫·史密斯没有当皇帝的记忆,没有征服欧洲的记忆,也没有战败、流亡厄尔巴岛的记忆。他完全没有这些记忆。而且,拿破仑说法语,可大卫·史密斯不是!诸如此类,拿破仑所有其他的记忆、信仰、欲望、目标和打算他都没有。简而言之,大卫·史密斯并非真的拥有拿破仑的人格。

大卫·史密斯的案例并没带来麻烦,它并不是真正的人格论反例。因为人格论说的是,要成为拿破仑,你必须得有拿破仑的人格。所以,我们可以说,尽管大卫·史密斯认为自己是拿破仑,他实际上不是拿破仑,甚至人格论的支持者也能同意此结论。所以,这个例子并没有对人格论造成任何问题。

但是,我们可以改进这个例子。有些人格论的否定者可能会让我们想象,密歇根的那个疯子现在的确有了拿破仑的人格。他有加冕为帝、征服欧洲、战败等记忆;他讲着流利的法语,拥有所有拿破仑的想法、欲望、目标和恐惧。事实上,当我们这样设想的时候,既然在努力想象这个人真的有拿破仑的人格,而不是拿破仑和大卫·史密斯二者人格的奇怪混合体,那么最好也假设精神病院的那个人没有任何大卫·史密斯原先的记忆、野心或者目标。比如,他不记得自己长在底特律等。(拿破仑怎么可能会有长在底特律的记忆?拿破仑是在法国长大的!)那么,反驳观点会说,即使这个人的确拥有和拿破仑一模一样的人格,他仍旧不是拿破仑。所以,人格论是错误的。

这次,我们正确地讲述了这个故事。这次,人格论确实必须得说这个人就是拿破仑。然而,我现在不那么确定这样说就是不对的了。

让我们从拿破仑的角度来想象这个情况。在19世纪,他被加冕成为皇帝,征服了欧洲,最终战败。他被流放到厄尔巴岛,死在圣·海伦娜。真的拿破仑拥有所有这些生病和病入膏肓的记忆。光线渐渐暗淡,他失去了意识,然后他醒了过来——或者至少我们试着这么来描述——他在密歇根醒来。他想:“你好。我是拿破仑!”剩下的思想活动我将用英语写,但请想象他这么想的时候用的都是法语:“我是拿破仑!我在密歇根领土上做什么呢?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我病得很重,在圣·海伦娜岛的床上睡觉。我怎么会到这儿?我想知道我是否有机会重组我的军队,然后征服世界。”

你能想象出这个场景吧。我们接着加入如下的细节:有个人在密歇根,但是现在他获得了一个人格,完全与拿破仑的人格连贯重合。

如果真是那样,我压根就不清楚说“他是拿破仑”是否不对了!我的意思是,那多奇怪呀。这样的事并不会真的发生,但我怀疑如果类似的事的确发生了,我们也许会说拿破仑以某种方式重生或转世了。通过某种“附身”的过程(我们可能这么说),拿破仑接管了大卫·史密斯的身体。以前它是大卫·史密斯,现在它是拿破仑。我发现自己觉得这么说可能是对的。

当然,这时候,有人可能担心我们操之过急。比如,这个人真的有拿破仑的记忆吗?这难以说清。毕竟,拿破仑——真正的拿破仑——经历过加冕,但这个人并没有。也许我们应当说他以为他记得登基为皇帝的经历,但那是假的记忆。其实那是幻觉,或者可能是错觉——是类记忆(a quasi-memory),如果你愿意这样想的话——但是不管怎样,他并非有真的记忆。要想有真的记忆,他必须得真正是那个加冕称帝之人。但他不是,拿破仑才是。

那么,这就是我们可能会说的,但在我们认定他不是拿破仑之前,还不应该这么说。毕竟,如果他真的是拿破仑,这些就不仅仅是类记忆,而是真正的记忆。如果你笃信它们不是真记忆,而是幻觉,那一定是因为你不认为他是真的拿破仑。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发现自己根本就不相信人格论。(但是谨慎起见,也许我们应该从类记忆的角度来阐释人格论,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必先确定某个人是谁,然后决定他是否有相关的人格。)

为什么他不是真正的拿破仑?如果你认为他不过是个被迷惑的冒充者,而不是真的拿破仑,一定是因为你认为关键在于他没有拿破仑的肉体。至少,这是肉体论者希望你说的。我们可以尽可能地制造像拿破仑一样的人格,但这并不能达到目的。要想成为拿破仑,你得拥有拿破仑的肉体。

正如我所说,我不确定那样说是不是对的。假如密歇根的那个家伙有一个记忆(或者类记忆,如果你更愿意有所保留地如此表达),这个记忆来自拿破仑的生活,但他从未跟任何人说过此事,也从未在日记里写下过,也没有在任何讲话里提及。密歇根的那个人想:“我记得我小时候在法国玩耍,我埋藏了自己的玩具小军刀。”假如我们开始在法国挖掘这个军刀,且肯定的是,找到了那把军刀!假如这个人熟知各种只有拿破仑自己才知道的事情,我发现自己在想,这样的话,他就可能真的是拿破仑。

或者,假如像拿破仑这样的案例每天发生。每隔几天,就有人被“附身”了,一个新的人格取而代之,原有的人格了无踪迹,且这个过程从未逆转。想象一下,若对于这整件事做出某种详细的物理解释,我们会说什么呢?如果这种事发生得足够频繁,我想我们很有可能会说一个“新”人——这个人的人格现已就位——已经接管了之前由另一个人占据的身体。我怀疑我们就不会追踪肉体,我们支持的是人格论。

就个人而言,我并不认为拿破仑的例子有力地反驳了人格论。老实讲,基于各种直观反应我准备接受人格论,但我对这些直观反应并无十足的把握。尽管如此,思考这个案例也不会让我完全摒弃人格论。

但我们可以再改进一下拿破仑的例子!以前法国有个拿破仑,有他自己的记忆、信仰等。死神来了,他失去了意识。之前我讲了一个他在密歇根醒来的故事,或者至少他的人格以某种方式传输到了密歇根。但是,如果这种事可以在密歇根发生,我想它也能在纽约发生;如果既可以在纽约也可以在密歇根发生,我想这种情况在纽约和密歇根都可以发生。因此,让我们来想象一下,现在有两个人都有了拿破仑的人格,其中一个在密歇根,另一个在纽约。

呀!那么我们现在该说些什么呢?人格论对此又怎么讲?

我认为画图有助于我们厘清自己的选择。让我们画一幅拿破仑的人格来到密歇根的图,仅到密歇根。我完全不确定如何画人格,所以实际上画了一种小棒人;不过我所指的是人格阶段,而不是身体阶段(见图7.1)。在图的左半部分,我们看到的是拿破仑在欧洲时不断发展的人格。让我们假设,就在这条线的左侧,拿破仑的人格跟死前别无两样。然后在线的右侧,拿破仑的人格得以继续,只不过现在我们发现它到了密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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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我可能应该在此提及一个观点,因为之前我对此不是很明确。就在线的右侧,当拿破仑的人格首次出现在密歇根的时候,这个阶段的人格当然跟线左侧的那个阶段非常相似,也就是死前的人格,其记忆、信仰、目标等几乎会完全一样,这两个阶段的人格将完全“吻合”。但是,随着时间的继续,人格当然会继续改变和发展。身在密歇根的那个人将继续学习新的事物,获得新的记忆,树立新的目标。随着时间的流逝,身在密歇根的那个人的人格阶段与身处欧洲的拿破仑的人格阶段,两者之间的差异会越来越大。但是,这对线右侧那个身在密歇根的人是且一直是拿破仑的主张,不构成任何威胁,很多支持人格论的人都赞同这个说法。毕竟,历史上真正的拿破仑其人格也是不断发展的。当然,需要记住的是,我们要把人格视为可以随着时间而发展的,可以允许它改变,只要不是特别突兀,有着相似的重合和延续模式。

既然我们想象,我们讨论的例子里确实有这种重合和延续模式,那么线右侧身在密歇根的人和线左侧的拿破仑有着相同的不断发展的人格,这种说法就是恰当的。当然,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接纳了人格论,不仅线左侧的,而且线右侧的也确实是拿破仑。这就是为什么我把所有不同的人格阶段,不管是线的左侧还是右侧,都用一个圈圈起来,以此来标注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同一个人,即拿破仑。

下面,让我们来想象一个新版本的拿破仑案例,除了密歇根的某人有了拿破仑的人格,纽约的某人也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见图7.2)。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的看法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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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

当然,如果没有密歇根的那个家伙,我——如果我支持人格论的话——就会在身处欧洲和纽约的不同人格阶段周围画一个圈,以标明在线的两侧我们看到的是同一个不断发展的人格。我会说:“哦,看呐,拿破仑在纽约转世了。”这就是基于人格论的说法,如果纽约的那个人是唯一在今天仍拥有拿破仑人格的人的话。

当然,问题是,我们现在设想的情况并不是拿破仑的人格只在纽约继续存活,也不是只在密歇根继续存活。而是,密歇根的某人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而且纽约的某人也有了拿破仑的人格。拿破仑的肉体在欧洲死后,如今他的人格有两份副本继续存活。那么,现在我们该怎么看?我们讨论的是几个人?一个?两个?还是三个?答案一点儿也不清楚,所以我没有画上圈去关联相关的人格阶段。在这个例子中,我们要讨论的是几个人就不清楚了。

那我们的选择是什么?我们能怎么说?我想,一种可能性是说在纽约的人是拿破仑,在密歇根的不是。密歇根的那个人不过是个恰好拥有拿破仑人格的疯子。你可以那么说,但这样的答案很难让人接受,因为,看起来好像反过来说也合理:纽约的那个人不是拿破仑,密歇根的那个才是。显然,没有理由要偏爱纽约的人,就像没理由去偏爱密歇根的人一样。所以,说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不是,看起来不是有说服力的答案。这样的立场很难让人信服。

好吧,那么有别的可能性吗?我想另一种可能性是说他俩都是拿破仑!(见图7.3,我在该图里画了一个圈,目的是正确表达这个观点。)虽然够怪诞的,但拿破仑通过某种方式一分为二了。拿破仑现在有两个身体,二者均是同一个拿破仑的部分。现在重点是理解这个说法有多怪诞。这一主张并不是说现在有两个“拿破仑”,他们当然并不是完全一样(虽然他们暂时的心理状态可能非常相似)。不,情况不是这样的,我们只有独有的一个拿破仑。这个拿破仑曾经同一时刻只能身处欧洲的同一地方,现在却同时存在于美国的两个地方。一个拿破仑,将同时在两个地方继续生存,直到其中一个新身体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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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3

这看上去难以置信。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说,这个答案似乎违背了我们关于人类存在的基本概念。我们肯定会说,人不能同时存在于两个地方!但是,说不定我们需要摒弃那个形而上的说法。相反,我们也许应该说,正常情况下,人们不能同时存在两个地方,但在适当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因此,在我们的例子中,密歇根的那个人是拿破仑,纽约的那个人也是拿破仑——尽管这可能让人难以置信——密歇根的家伙跟纽约的是同一个人。纽约人和密歇根人实际上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仅此一人(a single person)。在实际生活中,这种事当然不会发生,但没准也可能发生。如果发生的话,我们也许就会说:拿破仑现在同时在两个地方。(那么,基于这种观点,图7.3所示的人格的所有阶段只构成仅此一人。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圈会囊括所有阶段,因为图中只显示了一个人。)

这也许就是我们应有的看法。但是尽管如此,正常情况下,我发现这样付出的代价过大。人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地方。说人是贯穿时空的时空虫是一回事,而说人可能是Y型时空虫是另一件事。后者似乎违背了我们关于人之“存在”基本的形而上学理念。

然后,我必须警告你,这些选择中没有一个是那么有吸引力的。当我说“你并不想这么说,你并不想那么说”的时候,就像我一直说的那样,想一想这个警告吧:你快没有可能性了,可选的立场都没那么吸引人。或许,这才是你最终想说的。

拿破仑在密歇根、不在纽约的说法似乎并不十分吸引人;他同时身处两个地方的说法似乎也没有非常吸引人。

但是,有其他的可能性吗?如果拿破仑不是两人中的任何一人,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谁也不是。这样的话,两人谁都不是拿破仑(见图7.4)。相反,我们得到了三个不同的人。拿破仑是一个人,一个最终在欧洲寿终的时空虫。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是目前身在密歇根的时空虫,一个是目前身在纽约的时空虫,但这两人谁也不是拿破仑。在我看来,这当然是我们能得到的最吸引人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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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4

但是注意,如果我们这么说——二者都不是拿破仑,尽管他们都有拿破仑的人格——那么个人同一性的人格论就是假的,它被驳回了。我们会摒弃它。毕竟,人格论说,如果你有了拿破仑的人格,你就是拿破仑。但现在我们的观点是,就算这两人确实有了拿破仑的人格,他们也不是拿破仑。如果我们说二者都不是拿破仑,那么人格论(“追踪人格”)就是错的。但是,我们刚刚看到,“二者都不是拿破仑”的说法是所有选择里最好接受的。因此,我们必须摒弃人格论。

我想这就是正确的结论。人格论必须被摒弃,至少我目前所陈述的人格论必须被摒弃。但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改进它,也许我们可以在保留原有版本的精神的基础上修订它,并通过某种方式避免我们刚刚发现的问题。

那么,接下来就是我认为可以改进人格论的最有希望的方法。人格论的支持者应该会说,我们过度简化并错误理解了情况。当我们说“追踪人格,如果你有了拿破仑的人格,就足以让你成为拿破仑”时,事实上,那样还不够。我们一直在讨论“分支”(branching)和“分裂”(splitting)的例子,此时就需要加入额外的条件。大致说来,我们需要说如果将来某人有了我的人格,那个人就是我了,但必须只有一个人得到了我的人格。如果你有了多个副本,比如通过分裂、复制,那么就变成谁也不是我。(更确切地说,如果将来的某个时候,多个人在其所处的阶段都拥有我的人格且不分伯仲,而这些人的阶段同时存在,那么所有人的阶段都不能算是我的部分。)

原有的人格论说,拥有相同的人格就足以说明是同一个人;在此基础上,新的版本加入了一个条件:没有竞争者,没有分支。新的版本说,有了相同的人格可以是证明同一个人的充分条件,但必须没有分支;如果有分支,那么分支中就没有一个是我。(可以用一些方法来改进这个说法,但是这对我们的讨论足够了。)

如果我们接受了禁止分支的规定,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在原先的故事(密歇根的某人拥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而纽约没有这样的人)里,密歇根人确实就是拿破仑了,因为他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而且没有相关的竞争者。同样,如果纽约的某人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而密歇根没有,那个纽约人就是拿破仑,因为他有拿破仑的人格且没有竞争者。但是,在有分支的那个例子里,密歇根和纽约都有人拥有了拿破仑的人格,这违背了不能有分支的规定,所以我们只好说他俩都不是拿破仑。

如我所说,这对我来说似乎是现有的最佳的人格论改良版本。但我们仍需要问一个问题:我们可能相信这个修订版吗?我们可能接受禁止分支的规定吗?不幸的是,禁止分支的规定本身看上去就相当怪诞。

请思考一个我们习以为常的情况。当然,我跟上周在写这本书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根据人格论或者改良的人格论,这是因为我的人格相同。这个人上周认为自己是谢利·卡根,而且是哲学教授。我认为我是谢利·卡根,而且我相信我是个哲学教授。这个人上周拥有关于童年的各种记忆,我也有相同的记忆。他想要完成这本书,我也有同样的心愿。诸如此类,我们有同一个人格,所以是我。这就是人格论的观点。我的结论是:嘿,那是我。我知道你怀疑我是否可以活过周末。好消息是:我做到了。

我到底做到了没有?或许我应该问:“他做到了吗?”是的,上周这儿有个人(谢利·卡根),现在这儿也有个人;是的,现在的这个人拥有和上周在这儿的人一模一样的人格。但是,根据禁止分支的规定,我们还不能肯定我就是那个上周写这本书的人。在我们确实没有其他的竞争者前,不能做出那样的判断。如果今天我是唯一拥有卡根的人格的人,那么很高兴地,我实际上和上周在写书的那位是同一个人,即谢利·卡根。但如果我不知道(假定你也不知道),现在密歇根有个人也拥有了谢利·卡根的人格,那么我们不得不说,这样一来我根本就不是谢利·卡根!他也不是,我们谁也不是谢利·卡根。谢利·卡根死了。

那么,我到底是不是谢利·卡根呢?不幸的是,在知道密歇根的情况之前,我们无法做出判断!这看上去非常难以置信。要决定现在的我跟上周在写书的那个人是否为同一个人,似乎与密歇根正在发生的事没有关联(因为我是在康涅狄格州写下这些文字的)。直观反应告诉我们,我是不是同一个人取决于上周写书的那个人的情况,以及今天为你写下这些文字的这个人的情况,也许还有一些关于那个人和这个人之间的关系,但是跟密歇根发生的事无关!(或者,我们还可以这么说,我是不是同一个人取决于早期的人所处的阶段、当下的人所处的阶段,以及这些阶段之间的关系,跟别的没有任何关系。)

我是谁这个问题怎么可能触及密歇根发生的情况呢?我跟上周写这本书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怎么会跟宾夕法尼亚,或者澳大利亚,甚至火星上发生的事相关呢?用哲学术语来说的话,同一性的本质似乎应当仅取决于我自身内在的(intrinsic)因素;或者,可以说,只取决于我的各个阶段之间的关系。它不应取决于外在的(extrinsic)外界因素,不应取决于其他地方发生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接受了禁止分支的规定,那就意味着,我们是否有某种同一性的确取决于别处发生的事。在禁止分支的规定下,同一性的界定就不再严格地由内因(internal affair)决定,部分得由外因(external affair)决定。正如我所说,这非常难以置信。如果你不想接受这种说法,看起来你当然就要摒弃人格论了。

裂变(Fission)

让我们快速回顾一下似乎已对人格论产生毁灭性打击的问题。简而言之,这个问题是因为可能发生的复制而产生的,人格可以被复制——同一个人格同时存在多个副本——人格论怎么解释这样的情况?看起来唯一合理的说法是,如果发生了复制的情况,任何一个复制品都不是原来那个人,即使他们有同样的人格。如果要避免完全摒弃人格论,我们就要对其进行改进,所以采用了禁止分支的规定。但这种改进的问题在于,禁止分支的规定本身看来非常反直观反应,因为它将同一性变成了一个外因的事情,而不是严格的内因的事。因此,我们似乎真的要摒弃人格论了,人格论者不能找到可行的办法来解释复制的问题。

在人格论经历所有这些绝望的迂回曲折,应对复制问题又难以成功的时候,肉体论的支持者们度过了极好的旧日时光。我总是想象肉体论者站在这里,旁看所有的一切,大笑。“哈!”他们说,“你们这些可怜的笨蛋。个人同一性的人格论是不成立的,正因为存在复制的可能性,正因为人格可以被复制。(的确,如果可以复制成2份,又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将其复制成100份、1000份甚至更多份呢!)”但是肉体不能分裂!肉体不能形成分支!所以,如果摒弃人格论,拥护肉体论的话,我们就可以将复制的问题避免得一干二净。思考一下肉体论者的说法。肉身不能分裂,它们不能分成几个部分或者分支。比如,你兄弟的身体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分裂成两个完全相同的身体,这就轻易地避免了困扰着人格论的问题。肉体论者无须思考要是一个肉身出现多个副本该怎么办,因为不可能出现多个副本。当然,也许会出现另一个肉身,它看起来跟我的非常相似,比如我有个双胞胎兄弟。然而不管另一个肉体跟我的多么相似,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我的肉身:与人格不同,肉身不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因此,如果我们想知道未来某个人是否与我是同一个人,我们所需做的就是追踪这一个不能分支的肉体,看看它最终出现在哪儿。基本上,这就是一件很直截了当的事。

所以,偏向肉体论看似有极具说服力的理由。人格论无法解释人格复制的情况,但肉体论根本无须解释,因为肉身不能分裂。

至少,肉体论者可能会这么说。可真是这样吗?肉体论真的不存在复制的问题吗?肉身真的不会也不能分裂吗?这里的关键词当然是“不能”。毕竟,人格在现实中也不能分裂。尽管我之前一直在讨论科幻小说的例子,其中人格确实是可以分裂的(以至于最终拿破仑的人格出现了两个精准的副本),这个例子的确只能在科幻小说里出现。如果使用科幻小说去思考人格分裂的可能性是正当的,那么用这种方式去思考肉体分裂的可能性也就是正当的了。我们来试试看。

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已经熟知一些低级生物的肉体分裂。毕竟,阿米巴变形虫就会分裂。(当然了,阿米巴虫是一种特殊的单细胞有机体。)假如你有一只阿米巴变形虫,它活着,在某一时刻它开始分裂,它大体上是将自己拉开的(我不会去阐明生物学细节)。它将自己的两个半身拉得越来越开,直到——嘣!——原有的一个细胞成了两个细胞,阿米巴变形虫分裂了(见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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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5

人类的肉体跟阿米巴变形虫不同,不可以裂殖。但是,也许生物学里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想象一下,明天我翻开《耶鲁每日新闻》,看见“耶鲁阿米巴研究中心”取得重大突破,科学家发现了如何以阿米巴变形虫的方式复制和分裂人类的身体,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合乎逻辑的。所以我们就可以质问肉体论,它要怎样应对这种情况。它该怎么处理肉体分支的问题?

但是,先不探讨这个例子,让我来介绍一个稍微不同的情况,这个例子在哲学文献中已被讨论过了。当我们讨论肉体论的时候,请回想一下,我说过,肉体论的最佳版本实际上并不需要拥有整个身体,只要有一样的大脑就足够了(“追踪大脑”)。但我们进一步推论说,也许我们甚至都不需要整个大脑,只需足够的能装下人格的大脑就行了(不管要多少)。最后,我让大家假设——实际生活中貌似并非如此——只要大脑的一个半球就够了。想象一下大脑的冗余部分足够大,即使你的右脑被毁坏,左脑的容量也足够保存所有同样的记忆、欲望、信仰等。当然,同样地,如果你的左脑遭毁坏,右脑也足够用。显然,这就意味着我要讲的不过是另一个科幻故事。但不管怎样,它思考起来是很有趣的。

那么,假设下周我会遭遇一个可怕的事故。我的身体受到毁灭,但是他们继续维系我大脑的生命,给它供氧,这样就可以用我的大脑和一些备用的躯体做极端的移植手术。(那些肉体打哪儿来呢?也许有些人——史密斯和琼斯——他们得了极为罕见的脑病,大脑突然液化。因此现在我们有两具备用的躯体可以使用。)不幸的是,脑移植手术失败率很高,因此为了谨慎起见,医生把我的大脑一分为二,将每个半球移植进不同的体内,他们认为这样能让我的存活率加倍。

图7.6可以帮助我们厘清思路。图中央的是我,即谢利·卡根。我身体的大部分都盖在那个大叉下面,以表示我的身体已经被毁坏了。当然,颅骨里是我的大脑,至少这是大脑在移植之前待的地方。好了,下面一组外科医生取走了我的左脑,将其植入了琼斯的体内,如图的左侧所示。与此同时,另一组医生取走了我的右脑,将其植入史密斯的体内,如图右侧所示。两队医生都连接上了相关的“线路”(神经元、静脉、动脉等),然后他们开始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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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6

让所有人都惊讶的是,手术大获成功!真是极大的成功,两个“最终产物”都醒了过来。拥有琼斯的身体、谢利·卡根的左脑的那个人醒了过来,拥有史密斯的身体、谢利·卡根右脑的那个人也醒了过来。现在我们要问的是,谁是谁?

我们需要以某种中立的方法来讨论这些人,因此让我们给两个最终产物命名,这样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我们把有谢利左脑的人叫作“小左”,把有谢利右脑的人称为“小右”。当然,我们要做的是分辨出小左和小右是谁!

手术大获成功,小左和小右都醒了。由于我们假定两个半脑都足够支撑我的人格,所以小左和小右都有了我的人格!因此,他们都认为自己是谢利·卡根。他们都记得(或类记得)在芝加哥长大,都相信自己已婚并育有三个孩子,还都想写完下一本书。诸如此类,他们拥有我人格的所有元素,都认为自己是谢利·卡根。但我们要问的是:按照肉体论的说法,哪一个才是谢利·卡根呢?

存在哪些可能性呢?一个可能性当然是说小左是谢利·卡根,小右不是;小右不过是个被迷惑的冒充者。但是,肉体论没有提供一个如此选择的理由。当然,小左确实得到了谢利·卡根的半脑,而且这样是“足够”的(也就是说,足够拥有谢利·卡根的人格),但小右也得到了谢利·卡根大脑的一半,似乎那也足够了。我们没有理由说小左是谢利·卡根而小右不是。当然,同样地,肉体论也没有提供理由,让我们认为小右是谢利·卡根而小左不是。

那么其余的可能性又有哪些呢?我想我们可以试着说他们都是谢利·卡根。那么,谢利·卡根继续快乐地生活着,不过现在他可以同时在两个地方快乐地生活了。毕竟,肉体论者会说,我的大脑有足够多的部分继续活着,只是现在它同时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继续活着;而只要拥有我大脑足够多的部分就足以成为我。所以,从现在起,谢利·卡根,这一个人,同时身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假设小左去了加利福尼亚州,小右搬去了佛蒙特州,那么从现在起,谢利·卡根就身在两个海岸。

好了,我们可以那么说,但它看起来就是不太对。记住,现在的说法不是有两个人,他们很相像(非常像原来的谢利·卡根),但不是同一个人。不是的,现在的说法是小左和小右都跟谢利·卡根是同一个人,所以他们完全是同一个人。根据这种说法,只有一个人从这场事故中存活了下来,即谢利·卡根,只是他现在可以同时处在两个地方。这样的结论看起来难以置信。

那么,肉体论者还能有什么说法呢?也许我们应当说小左不是谢利·卡根,小右也不是。谢利·卡根在那个离奇、恐怖的事故中死了。尽管我们现在确实有两个人,小左和小右,每一个人都有半个谢利·卡根的大脑,以及谢利·卡根所有的记忆、信仰和欲望,但他们都不是谢利·卡根。我们当然可以这么说,这似乎是选项中最能让人接受的。

但是如果我们真的这么说了,那么我们就摒弃肉体论了。因为肉体论毕竟说的是,要成为谢利·卡根,只要有足够的谢利·卡根的大脑就行了。在我们设想的例子中,小左和小右都有足够的谢利·卡根的大脑。如果我们断定他们谁都不是谢利·卡根——看起来这的确是最好的说法——那么我们就摒弃了肉体论!或者,稍有保留地说,基于我们目前讨论的情况,我们摒弃了肉体论。

你可能看出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了。在我看来,目前对于肉体论者来说,只好添加——这毫不令人惊讶——禁止分支的规定!肉体论者要说:“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就是要拥有同样的身体,即同样的大脑,即足够多的大脑以保证人格得以延续,但条件是没有分支,没有分裂,没有相应的竞争者。”(我们又可以用“人格阶段”来更加精确地阐释这个条件,但这里就不麻烦了。)

我们刚刚讨论的例子在哲学文献里被称作裂变案例(因为有点像核裂变,一个大原子分裂成两个原子)。那么,假如肉体论增加了禁止分支的规定,我们就可以说,如果裂变的情况发生,就违背了禁止分支的规定。大脑分裂了,因此小左和小右都不是谢利·卡根,尽管他们都有足够多的我的大脑。

让我们来看一下与之相反的普通、平凡的例子。为什么现在的我和上周写这本书的那个人是同一个人呢?因为在我颅骨里的大脑(我看不到它,但我知道它在那儿!)跟上周写这本书的那个人颅骨里的大脑是同一个大脑。而肉体论让我们去追踪身体,尤其是大脑。在通常情况下,这就够了。但是,在特定的裂变情况下——分裂发生——光有足够量的大脑是不够的,所以小左和小右都不是我。

如果我们来改进肉体论,增加禁止分支的规定的话,那么这就是肉体论的看法。然而,这也恰好将我们带回已知的问题,即禁止分支的规定本身似乎就不合直观反应。如果我们最终接受了禁止分支的规定,那么我和上周写这本书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就取决于——在我无从知晓的情况下——周末是否有人移走了我的半个大脑,然后把它安在其他人的躯体上,对此事并不知情的我就被复制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根据禁止分支的规定,如果有人移走了我的半个大脑,然后扔了它,那么我还是会跟上周写这本书的人是一个人;然而,如果他将其成功地植入另一个身体,我跟上周写这本书的人就不能是一个人。怎么会这样呢?我是谁怎么能跟数里之外某一部分大脑的状况有关呢?同一性应该是一种内因的事,不是吗?

但是,如果你无法接受禁止分支的规定,那么作为一个肉体论者,你就陷入麻烦了。你遇到的麻烦跟人格论者一模一样。两种理论在涉及分裂的情况中都面临了一个问题,两种理论都可以通过设定禁止分支的规定来避免该问题,而且两种理论都得承认,禁止分支的规定确实不那么有吸引力。

事实是,分裂的案例既是肉体论的绝佳反例,也是人格论的绝佳反例。在事故发生前,谢利·卡根是一个拥有一整套信仰、欲望、记忆、目标等的人。在事故发生后,有了小左和小右,两者都有谢利·卡根的记忆、信仰、欲望和目标。大脑的分裂基本上展示了人格是如何分裂的,所以同样的情况给肉体论和人格论造成了同一个问题。我能想到的唯一的解决方法,至少是我能想到的,就是采用禁止分支的规定。如果你不喜欢禁止分支的规定,你还能有什么选择就不得而知了。或者这么说:你知道有哪些选择,就是不知道哪个选择更好。

在我们给肉体论和人格论排演问题的过程中,灵魂论者在户外玩了一天。我们很容易就能想到灵魂论者会说什么:“看呐,你们这些家伙,你发现自己因为分裂的问题,需要采用禁止分支的规定了吧,可这规定看着就愚蠢且不合理。我们现在都已看到,人格和肉体都可以分裂。但是,只要你醒悟过来,支持灵魂论,那么所有这些问题都可以避免。因为跟肉体和人格不同,灵魂是不能分裂的。”

当然,你知道,我其实首先是不相信灵魂的,所以我无法去拥护灵魂论。但我们暂时别管这个了,假设确实存在灵魂,灵魂论真有优势吗?它真的可以避免复制和分裂的问题吗?我不确定。

让我们来问问灵魂论的支持者,他们会对裂变的案例说什么。离奇的事故发生了:我的大脑分裂了,一半装进了琼斯的体内,一半装进了史密斯的体内。手术之后,小左醒来以为自己是谢利·卡根,小右醒过来也以为自己是谢利·卡根。那么,灵魂论者怎么看这个情况?

记住,根据灵魂论,成为同一个人的关键在于拥有相同的灵魂。在我们讨论的普通例子中,比如,我和上周写这本书的人是同一个人,因为我拥有和他同样的灵魂。灵魂赋予今天打这些字的肉体以生命,现在这个灵魂跟上周赋予写书的那个身体以生命的灵魂是同一副。这就是为什么我前后是同一个人。

但是灵魂论者怎么看裂变的案例?我不是很确定,部分是因为,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先看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之前我们有所触及但还未回答:灵魂可以分裂吗?分裂的情况给人格论和肉体论都提出了一个问题,因为基本上二者都可以分裂。但是灵魂又怎样呢?它们能分裂吗?

当然,我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所以让我们两种情况都考虑一下。

第一种可能性:就像肉体和人格一样,灵魂也是可以分裂的。假设发生了灵魂分裂。我们开始只有独此一个灵魂,即谢利·卡根的灵魂,但在发生了奇怪的事故并做了神奇的手术这个过程的某个点上,谢利·卡根的灵魂分裂了。因此,小左的身上有了(或连接到他的身上)谢利·卡根的一个灵魂,小右的身上也有了(或连接到身上)谢利·卡根的一个灵魂。(当然,这里不存在不够量的灵魂;不,每一个都是完整的、运行着的谢利·卡根的灵魂。)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问自己:“根据灵魂论,哪一个是谢利·卡根?”到了这个时候,你当然可以将所有的可能性都想一遍!比如,我们可以说,小左跟谢利·卡根是同一个人,小右不是,但是灵魂论里没有支持这种说法的根据。小左和小右各拥有谢利·卡根原来灵魂的一半且不分伯仲,所以没有理由说小左是谢利·卡根而小右不是。当然,同样地,也没有理由说小右是谢利·卡根而小左不是。

说他们都是谢利·卡根不是更好吗?即,只要有(分裂后的)谢利·卡根的灵魂之一,你就是谢利·卡根。但是这样一来,小左和小右就都是谢利·卡根了,此人现在身处两个海岸,一部分在加利福尼州,一部分在佛蒙特州。我们可以这么说吗?谢利·卡根只是一个人,但他现在可以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这样说似乎并不让人满意。

还有什么选择呢?对于灵魂论者来说,最好的选择似乎是他们都不是——小左或小右都不是——谢利·卡根。但是,如果二者谁都不是谢利·卡根,那么谢利·卡根就死了。灵魂论者会怎么回应这样的情况?小左和小右都有了(足够的)谢利·卡根的灵魂,至少这是我们想象的情况。如果他们都不是谢利·卡根,也就意味着就算有(足够的)谢利·卡根的灵魂还是没用。这样一来,我们就只好摒弃灵魂论了。或者说,基于我们目前讨论的情况,我们只好完全摒弃灵魂论了。在灵魂可以分裂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要避免完全摒弃灵魂论,那么此时灵魂论者(你也看到这一刻会来的,是不是?)似乎只好接受禁止分支的规定!“啊,”灵魂论者要说,“追踪灵魂,除非灵魂分裂,这样一来我们追踪的两个人都不是谢利·卡根了。”

当然,问题是我们发现禁止分支的规定非常不合理,它看来是反直观反应的。但在这个时候,你可能会想,也许我们就需要接受它!如果人格论、肉体论和灵魂论都需要添设禁止分支的规定,搞不好我们就无法摆脱禁止分支的规定了,不管我们是否喜欢它。如果我们摆脱不了它,它当然就不会反驳任何一个采纳它的理论者。不管怎样,如果我们相信灵魂可以分裂,这就是灵魂论者可能会说的话。

但是,我们仍然需要考虑灵魂不能分裂的情况,也许灵魂论者的这个选择是其他理论支持者没有的。假设谢利·卡根的灵魂不能分裂,那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意味着,当我的大脑分裂的时候,我的灵魂将出现在小左或小右的身体里,不会有两者都出现的情况。如果我的灵魂不能分裂,那么就不可能两者都有。

为什么灵魂不能分裂?也许是因为它不存在任何组成部分!也许灵魂很单纯,而非复合物。众所周知,这是柏拉图在《斐多篇》里的论点。我并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是先不管了,没准灵魂就是单纯且不能分裂的事物。如果单纯的东西不能分裂,灵魂又是单纯的,那么显然结论就是:灵魂不能分裂。

这也许是一个承认我其实并不知道单纯的东西是否真的不能分裂的好场合。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讲,我就是不确定是否存在那种可能性,但我们暂且把那种怀疑放在一边。我们来设想,不管是什么原因——无论跟单纯性或者其他的是不是有关——灵魂就是不能分裂。现在,有了这个假设,我们就要问,在裂变的案例中,谁是谢利·卡根?小左还是小右?

当然,答案取决于谁最终拥有谢利·卡根的灵魂。既然灵魂不能分裂,他们不可能都有我的灵魂,所以只有其中的一人有。你想知道哪一个才是谢利·卡根吗?就是那个最终有了我的灵魂的人!如果小左最后得到了我的灵魂,那么他就是谢利·卡根,小右就是一个被迷惑了的冒充者。小右以为自己是谢利·卡根,但他不是,因为他没有谢利·卡根的灵魂,而小左有。当然,另一方面,如果小右有了我的灵魂,那么小右就是谢利·卡根,而小左是冒充者。

不幸的是,从外在来看,你无法区分这两人谁才是谢利·卡根,因为你当然无法看出谁最终得到了我的灵魂。假如他们中的一人真的得到了我的灵魂,那个人就真的是我,但是你无法找出那个人是谁。

有趣但也更让人震惊的是,即使从内在来看,我们也无法区分。小左会说:“行了,当然我是谢利·卡根了,当然是我得到了谢利·卡根的灵魂,当然我才是那个人。”但是小右也会说:“行了,当然我是谢利·卡根了,当然是我得到了谢利·卡根的灵魂,当然我才是那个人了。”如果灵魂不能分裂,其中一个人就肯定弄错了,但他们没办法知道谁才是那个上当受骗的人。

现在,你可能愿意接受这种假设了。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所有理论都有自己的问题,这也许就是你准备接受的困难。裂变案例的正确答案是什么?可能你愿意相信它取决于谁得到了谢利·卡根的灵魂,但这无从知晓。不管怎样,它就是这个形而上问题的答案。

(如果二者之中没有人得到了谢利·卡根的灵魂,又会怎样?如果那样的话,他们就都是冒充者。这有点像我们刚开始思考灵魂论时,约翰·洛克提出质疑的例子。要是昨天夜里上帝摧毁了我的灵魂,又在我身上放了一个新的灵魂,会怎样?根据灵魂论,谢利·卡根死了;另一方面,如果灵魂没有被摧毁,只是完全移到了另一个地方,那么也许我们没有见过的某个人就是谢利·卡根!)

如我所说的,灵魂论至少可以提供一个不必使用禁止分支条件的回答。如果灵魂是单纯的、不可分裂的,那么一个灵魂就不可能同时跟两个事物相关,我们就不需要通过添设(反直观反应的)禁止分支的规定来改进灵魂论。只要我们相信灵魂,这当然是灵魂论的一个潜在优势。但与此同时,我必须指出,裂变也对灵魂论构成了一个不利情况。

假设上帝告诉我们一个形而上的秘密:小左得到了谢利·卡根的灵魂。基于灵魂论的观点,小左当然就是谢利·卡根了,小右是个上当受骗的冒充者。小右以为自己是谢利·卡根,他有谢利·卡根的记忆、信仰和欲望,但他不是谢利·卡根,因为他没有谢利·卡根的灵魂。小左恰巧得到了。对于裂变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回答,但请注意,对最早辩称灵魂存在的论证来说,它就引起了麻烦。

在第三章中,我们思考了关于灵魂存在的一系列重要论证,这些论证囊括了最好的阐释和推理。论证是,人类某些习以为常的特性需要从灵魂层面上进行解释。你需要相信灵魂才能解释为什么肉体有生命,或者为什么人是理性的,他们为何具备创造力,或者拥有自由意志,或者有意识。不管我们要解释的是什么,你都需要先相信灵魂才能解释一切。

如果的确如此,小右的例子是怎么回事?小右是有意识的,小右具有创造力,小右有自由意志,小右有做计划,小右是理智的,小右的身体是有生命的。按照许多二元论者的说法,我们需要相信灵魂才能解释你成为一个人。但是小右是个人,尽管他缺少灵魂!二元论者如何来解释这个现象呢?(上帝又创造了一个新的灵魂,然后植入了小右的体内了吗?可能吧。但是上帝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呢?为什么就不能让小左带着我的灵魂醒来,然后到此为止呢?)

所以,“灵魂不能分裂”的假设给裂变的案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回答,但同时却坏了灵魂论者的好事,它驳回了二元论信仰最早的一些重要辩词,给灵魂论者来了个釜底抽薪。毕竟,如果小右可以是一个人——虽然不是谢利·卡根,但确实是一个人——一个没有灵魂的人,那么有灵魂和没灵魂也许对我们来说是一样的,这当然跟物理主义者说的一样。

让我来说说另外一种可能性,那是一种相当有趣的情况。11假设,灵魂论者对最后这个反驳做出的回应是:“不可能发生的。”是的,他承认,如果小右可以醒来并没有灵魂,那么相信“灵魂是存在的”将会出现问题。但是,既然我们假设谢利·卡根的灵魂最终将落在小左的身上,小右就不会醒来。或者,当然啦,也可能是小右醒来,小左没有。他们中的一人可以醒过来,但是只有一人可以。

的确,假如我们不断做大脑移植,之后发生的一系列情况如下:转移整个大脑,病人醒来;转移一个半脑,病人醒来;转移两个半脑,一个或者另外一个病人醒来,但绝不会两个都醒过来。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有一个很好的灵魂存在的新论据。如果我们不用把大脑的两个半脑都转移,一个半脑通常就足够了,那么如何解释其原因?如果我们把两个大脑半球都转移了,其中一个会有效,但永远不会是两个同时有效,那又是为什么?解释可能是什么?灵魂可以解释这个现象。如果灵魂不能分裂,那么所有的灵魂都只会追踪一半大脑,随便哪一半,但绝不会是两个大脑半球同时都有灵魂。

如果我们发现了这样的结果,就有了论证灵魂存在的新的有力证据。当然了,前提是一个巨大的“如果”。请别想着我刚刚说的就是,这是一个灵魂存在的新证据。我们实际上不能大脑移植,更不要说移植一半的大脑了。我们根本没有任何这样的实验说明如果真的做了这种半脑移植手术,结果只会有一半的大脑醒来。我说的是,如果某天我们做了这样的大脑移植手术,发现了这样的结果,那个时候我们就有了灵魂存在的新证据。

好了,让我再一次撇下灵魂论,我之所以探索它的原因是思考它的含义很有意思。但是既然我不相信灵魂,我只想在肉体论和人格论之中做出选择。如我们所见,这两种理论都需要添设禁止分支的规定。如果要其中某个理论成立,似乎就需要加入禁止分支的规定。我没有看到任何合理的其他选择。

当然,这样也并未让禁止分支的规定显得不那么怪异,它仍旧看起来极其违反直观反应。但如果两个理论都受限于此,那么也许我们就顺其自然好了。它至少说明,在分裂、复制和分支等问题上,我们无法试着在人格论和肉体论之间做出选择。两种理论都面临对应的问题,并以同样的方式处理那些问题,即添设禁止分支的规定。

那么,我们应该支持这两种理论中的哪一方呢?肉体论还是人格论?二者中哪个是更好的个人同一性理论?我的回答是,我不确定。

在我的哲学生涯中,我徘徊在二者之间犹豫不定。当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觉得人格论(加上合适的禁止分支的规定)是更好、更合理的理论。当然,这个理论在当代哲学界里也有很多拥护者。但在其他时候,我又发现肉体论(加上合适的禁止分支的规定)是更合理的理论。当然,在当代哲学家中也有人支持肉体论。

不管有没有价值——我实际上不认为我要说的那么有价值——现在有时候,我更倾向于肉体论。我倾向于认为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是有同样的肉体,只要没有分支和分裂。但是,你完全可以认为人格论是更强有力的理论,我无法下定论,关于这个问题我没有更多的哲学论据可露一手了。

不过,我确实有另外一个值得考虑的观点。尽管我倾向于认为肉体论可能是决定个人同一性的最佳理论,但我也倾向于认为它并非真的重要。

什么才是重要的?

我们一直在问下面这个问题:什么让我得以存活?但我现在想说的是,这可能不是我们真正应该思考的问题!诚然,我承认只有我们认识了个人同一性的几个主要理论后,我们才能看到这一点。但是现在我们到了这里,最终可以问出这个关键的问题:我们该问怎样才能活下来吗?或者我们该问存活下来时什么才是重要的?

在提出这个新问题的时候,显然我已假设了我们可以区分这两组问题:“我活下来了吗?未来会有某个人是我吗?”和“当我想要活下来的时候,我想要的是什么?对于一般情况中的存活来说,什么是重要的?”我的确认为这些问题是不同的。更重要的是,我认为答案很可能也是不同的。

要理解这一点,我们以再次思考灵魂观开始,假设灵魂是存在的。我不相信灵魂,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假设灵魂是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那么得到了我灵魂的人就变成了我。我得以存活,只要我的灵魂存在于某个人的体内。那么百年以后,我依然存在吗?是的,如果我的灵魂还在,我将存活下来。这就是灵魂论的观点,我们假设它是真的。

现在考虑下面的可能性。假设人们可以转世,也就是说,他们死的时候,他们的灵魂——激活,占据,联结——接管了一个新生的肉体。但是,跟大众文化中讨论的转世不同,在那些例子中,至少在适当的情况下你可以记起自己的前世;而我们现在设想的是,当灵魂转世的时候,它被完全清洗干净了,不留有任何前世的痕迹。我们根本没有办法重新获得之前的记忆,不存在将来可能再度显现出来的潜在人格,没有类似于前世今生因果报应的人格存在,或者任何类似的情况。灵魂只是从头开始,干净得像一张空白的黑板。我们把它想成一块完全擦干净的黑板:它是同一块黑板,不过现在我们开始写的完全是新的东西。请设想一下,这就是转世的方式。

所以,如果有人问你:“1000年后,你还会存在世上吗?”回答是:是的。我依然将存在,因为我的灵魂将转世。1000年后,将有一个人拥有现在赋予我身体以生命的同一副灵魂。当然,这副灵魂不会记得他曾经是谢利·卡根。它不会有任何前世的记忆,不会有谢利·卡根的欲望或雄心或目标或恐惧。(同样地,未来的人格也不会通过因果报应,以我此生的存在的某种方式出现。)将来的那个人将是我,即谢利·卡根,因为他将拥有谢利·卡根的灵魂,但是不存在人格、记忆、欲望或任何其他东西的重合。

当我在思考这个例子的时候,我想说,谁在乎啊?我会在这些情况下存活的事实根本没有让我觉得它有什么意义。如果没有相似的人格、记忆、信仰,或者可以从前世恢复的元素,那么告诉我“我将存活”(“毕竟,灵魂是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安慰。如果是这样,是我又怎样?

如果你感受到这个想法的力量,就能明白为什么“我将存活下来吗”这个问题,可以从“什么是重要的?我们关心的是什么”这些问题中分离。如果只有我的灵魂存活下来,即使它是个人同一性的关键因素,那也不会给我想要的东西。

这还不如你说“知道这是指关节骨吗?你死后,我们将做指关节骨手术,将那个指关节骨植入另一个人的体内,而它将存活下来”,更让人安慰和满足。我会答道:“哦,有点儿意思,从现在起我的指关节骨将存活100年或1000年,但是谁在乎呀?”如果有人提出了个人同一性的指关节骨论,并说:“哦,是的,但是你看,那个现在拥有你指关节骨的人将是你,因为决定个人同一性的关键就是拥有完全一样的指关节骨。”我会说:“好吧,他是我。谁在乎啊?”只有指关节骨存活下来,对我来说不重要。

个人同一性的指关节骨理论是一个非常愚蠢的理论。相比之下,个人存活的灵魂论并不愚蠢。尽管如此,它也没有给我想要的。当我们思考只有被清洗干净、空白的灵魂才能存活的时候,发现存活下来并不是我们真的想要的结果。我们想要的——至少是我想要的,而我也请你去问自己你是否想要同样的东西——不仅仅是存活下来,而是带着同一个人格存活下来。所以,即使灵魂论是成立的个人同一性理论,也不足以给我什么重要的东西。重要的不仅仅是存活下来,而是带着同一个人格存活下来。

接下来,让我们来思考一下肉体论。假如肉体论是正确的,只要将来有人拥有我的身体,我就将存活下来。我们也假设肉体论的大脑版本是最佳版本。现在,想象一下明年将有人得到我的大脑。但是,试想大脑已被清理干净了,所有的记忆痕迹都完全被清除。现在我们讨论的是完全不可逆转的失忆,彻底擦除大脑硬盘的内容。想象一下,那个大脑里不存在我的人格痕迹,没有只要走对了程序(做对手术,经历正确的心理治疗)就可以恢复的记忆、欲望、计划或者信仰。没有了,一切都消失了。

在完全不可逆转的失忆后,那个人醒来,无疑他将最终发展出新的人格,拥有一套信仰和记忆。假设没人知道他是谁,只看见他在大街上闲晃。他们叫他某约翰。某约翰最终将有一套自己的世界观,他会制订计划,获得一些记忆。根据肉体论,那就是我。如果个人同一性的人格理论成立的话,那么天呐,他就是我。

但是,当我思考这个例子的时候,我对于他是我这个事实的反应是:谁在乎?我存活下来了,但又怎样呢?如果是我的那个人没有我的人格,那么从现在起我仍将活50年的想法难以给我慰藉。

只有肉体存活下来不足以给我想要的东西。比起肉体的存活,我想要更多的。我想以同一个人格存活下来。即使个人同一性的肉体论是个人同一性的正确理论,我想说,那又怎样?真正关键的问题不是“我活下来了”,而是“当我想存活的时候,我得到自己想要的了吗”。事实是,拥有同样的身体并不能保证我能得到想要的。我不想只是存活了下来,我想带着同一个人格存活下来。

那么,我们真正需要弄清楚的问题就是:存活中什么才是重要的?当然,在正常的存活例子中我得到了这种重要的东西,这么设想看起来是合理的。毕竟,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么关心存活的原因,因为它通常提供给我们重要的东西。尽管如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反常的例子中,仅仅生存下来(mere survival)——基本存活下来(bare survival)——实际上并不足以给我们重要的东西。

如果我活下来了,但是我没有正常活下来时的所得,那么我就没得到重要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并未真正得到我存活下来时想要的东西。尽管如此,在典型的存活的案例中,我仍可能得到了额外的重要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我们可以想一想这种情况,如果我存活下来,但是没有得到那个额外的东西,那么对我来说其他一切事物都不再重要了。所以,也许我们应该说,仅仅存活或基本存活下来并没有真正给我重要的东西。我想要的是生存加上更多的东西。

但什么是那额外的东西呢?什么是“更多的东西”呢?我们迄今讨论的例子表明,我想要的是带着同一个人格生存下来。这是正确的结论吗?在存活中,重要的不仅仅是活下来,而是带着同一个人格生活下来?我认为这很接近事实,却也不太正确。

要理解它,让我们再来看一看人格论。假如人格论成立,那么它会保证我不仅存活下来,还得到了重要的东西吗?我并不这么看。

回想一下,按照人格论的说法,生存下来不会要求我的人格永远不变,我似乎不必将我所有的信仰、欲望和记忆保持不变。当然了,如果人格论有这样的要求,那么我们不得不要说,只要我一有了新的信仰,就是要死了!只要我一忘了20分钟前所做之事的任何细节,就是要死了!事实是,根据人格论的说法,个人同一性并不要求我人格的每一个元素必须保持不变,而是随着时间的变化,我的人格要保持同样的发展方式。我可以获得新的信仰、新的欲望和新的目标,我可以丢失之前的一些记忆和信仰。这都没问题,只要它是同一个缓慢发展的人格,有着正确的重合和延续模式就行。

想一想接下来的例子。我快60岁了,我有一套自己的信仰。比如,我认为自己的名字是“谢利·卡根”,而且是教哲学的;我有一套关于在芝加哥成长、娶了我妻子等记忆;我有各种欲望,比如我想写完这本书。但是当然,我会变老,我的人格也会改变。我会获得新的信仰、新的记忆,我会产生新的欲望,树立新的目标。那么想象一下,我变得越来越老。假如我非常老了,确实非常非常非常老。我100岁、200岁、300岁,甚至更老。

假如在我200岁左右的时候,我的朋友给我取了一个昵称,他们叫我约约(Jo Jo)。谁知道为什么,他们就叫我约约。最终这个昵称传开来了。到了我250岁的时候,所有人都叫我约约,没人再叫我谢利。到了我300岁、350岁、400岁的时候,我已经忘了有人曾叫过我谢利,不再记得我是在芝加哥长大。当然,我确实记得一些“年轻”时的事,它们发生在我还是个150岁的小伙子时。但我回忆不起早期是什么样的,也就是我20多岁或30多岁或40多岁时的情形,就像你记不起自己3岁、4岁时的样子。设想当所有的这些继续下去,当我变得越来越老,我的人格也会以各种其他方式改变。一路上,我失去了对哲学的兴趣,喜欢上之前我根本从未关心过的事,可能是有机化学。我对有机化学的细节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我的价值观也发生了变化。现在,今天,我是一个善良的、有同情心的、热情的人,我关心被压迫的人。但在我300岁左右的时候,我开始失去我的同情心。在400岁的时候,我说的是:“被压迫的人,谁需要他们?”到了我500岁的时候,我变得完全自私,成了一个邪恶、残酷、卑鄙的人。我还会活到800岁、900岁,甚至更老。

《圣经》里的玛士撒拉活到了969岁,他是《圣经》中最高寿的人。所以,我最终也活到了969岁。

让我们将其称为玛士撒拉案例。关键在于,我们假设一路上我的人格并没有发生戏剧性的变化,而是逐渐且缓慢地发展,就跟实际生活中正常发展的方式一样,只不过我活了很长很长很长时间。我快要死去的时候,比如说差不多700岁、800岁时,我变成了我们所说的“完全不同的人”。当然了,这并不是字面上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就好像我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这要看我的人格变得多么不同。

现在请记住,根据个人同一性的人格论,要让一个人成为我,他得和我有同一个随着时间发展的人格。假设这是同一个发展的人格,因此从现在起600年、700年后,那个人仍将是我。(为防止你在细节上钻牛角尖,让我也假设没有分支的情况出现;所以真的是我。)

但是,当我思考玛士撒拉案例的时候,我说:“那又怎样?谁会在乎?”当我思考那个案例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想说,即使假设700年后我还是我,那也没有给我想要的东西。那个人已经完全不像现在的我了,他不记得自己是谢利·卡根,他不记得我的家庭,他有完全不同的兴趣、品位和价值观。我发现自己想说:“那是我没错,但是又怎么样呢?这并没有给我想要的东西,它没有给我觉得重要的东西。”

当我思考我想要什么的时候,不仅仅是想,有某个人存在于我人格发展的末尾。我想要那个人像我,不仅仅是我。(更确切地说,当然,我想要那个人像现在的我,像这个人所处的特定阶段,但是我不会一直明确地增加这个条件。)不幸的是,在玛士撒拉的案例中,我最终的样子根本不像我。所以,那个例子也没有给我想要的,即使我的存在伴随着同一个发展的人格。

简而言之,当我思考我想要什么的时候,我想要的不仅仅是存活,不仅仅是带着同一个随着时间发展的人格存活下来。大致说来,我想要的是带着相似的人格存活下来。当然不必一项一项完全相同,但是必须足够接近,跟我现在的人格非常相似。如果给我这个结果,我就得到了存活中我认为重要的东西;不给我那个结果,我就没得到。当然,你可能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同。我只能请你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存活中什么对你才是重要的。但是,当我思考我想要什么的时候,差不多就是我说的那样。

事实上,我想再进一步。一旦未来某个人,他有着和我非常相似的人格,我认为这也许就是一切最重要的了。所以,我目前为止的阐释就会令人误解。我一直在说只是存活下来并不够好:你需要存活并加上额外更多的东西。但是严格说来,也许最重要的就是那个额外更多的东西。一旦我得到它了,我就有了重要的一切,即使我没有存活下来。

比如,假设灵魂真的存在,且灵魂是个人同一性的关键所在,而洛克担心的事确实发生了:每天午夜的时候,上帝摧毁原有的灵魂,然后用一个新的灵魂取而代之,这个灵魂和午夜前的灵魂拥有同样的人格,如同样的信仰、欲望,等等。如果我通过某种方式发现这些形而上的事实,我会说:“哈!事实证明我今晚不会活下来,我会死去。但是谁在乎呢?明天将有一个人存在,他有和我一样的信仰、欲望、目标、雄心、恐惧和价值观,这够好的了。我真的不在乎我是否将存活下来,我关心的是是否有人以正确的方式跟我相似,也就是与我目前的人格相似。现在正有这样的人。”

因此,很可能我们一直关注的“我要怎样才能存活下来”这个问题是一种误导。真正的问题可能不是“我要怎样才能存活下来”,而是“什么是重要的”。当然,在正常情况下,得到重要之物与存活下来是同时存在的。通常来说,存活下来是我们获得重要之物的唯一途径。但从逻辑上说,至少这两件事可以分开。真正重要的,或者对我来说重要的,根本不是存活本身,而是有相似的人格。(我相信,很明显,我的意思并非是说,无论如何这都是唯一重要的东西!我只是说,这是我思考存活时觉得重要的东西。)

想象一下,今晚所有人都在熟睡时,上帝用一个看起来一样的肉体取代了我的肉体,并且给了它一个和我睡前一样的人格。因为我倾向于把肉体论作为个人同一性的正确理论,既然新的肉体明显不是我的肉体,所以我认为,明天将醒来的那个人并不是我。我不会活过今晚,我会死去。但是没关系,对我来说重要的不是存活本身。是的,根本不是存活,而是让某人拥有和我足够相似的人格,这样就可以了。

所以,想象一下当我们死的时候,事情会这样:就在我死之前的那一刻,上帝取走了跟我人格相关的所有信息,然后他在天堂里创造了一个新的肉体(也许是一个新的天使的身体),它拥有完全一样的人格。既然肉体论是正确的,所以我认为那个人不是我。(在天堂里的不是我的肉体,我的肉体正在地球上腐烂。)那么,结果是我们没有在死后存活下来。但是,我发现自己仍然想说,那又怎样呢?不管怎样,存活下来永远不是重点。即使在天堂里的那个人不是我,这仍可能给了我重要之物。

简而言之,物理主义者不必绝望。我们一开始本就能想到,物理主义者也可以相信死亡不会剥夺走我们认为重要的东西。一方面,如我们看到的,如果物理主义者接受了人格论,那么就算是我肉体的死亡也不能让我的死亡在逻辑上成为必然。仍然有可能的情况是,我的人格会继续存在,因此我也将继续存活。另一方面,即使物理主义者接受了肉体论,我的肉体一死我就不复存在了,但即便如此,仍然会有一个人拥有与我足够相似的人格,这可以给我重要的一切。

那么,在我死后,至少存在一种逻辑上的可能性,即我仍将得到重要的东西。事实上,我也可能存活下来,如果肉身可以复活的话,或者正确阐述个人同一性的是人格论而非肉体论的话。但是不论真假,事实上我并不相信这其中任何一个假设将会发生。特别是,对我来说,并无理由相信我的肉身死后我的人格会继续存在。所以,就我所见,也没有理由相信我的肉身死后,我仍会得到重要的东西。

当然,这些问题部分涉及了神学内容。我不会在此试着跟你争辩,把你从神学的信仰中拉出来,比如上帝会复活你的肉体或者会将你的人格移到某个新的天使的体内。如果你相信,就相信好了。我在此的目的,不是去辩论,以此来支持或反对这些神学上的可能性。

其实情况是,我自己并不相信那些神学上的可能性。我不认为死后我的肉体会复活,或我的人格将被移植。相反,我认为死亡正是最终的结局。它是我的终结,也是我人格的终结。在我看来,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死亡将是最终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