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晚清的官场生活

19世纪晚期是世界历史上一个至关重要的时期。在欧洲和美洲,科技发展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以蒸汽为动力的工厂、轮船、铁路交通,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生产及产品运输的速度,对于前人而言,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电报通讯遍布世界各地,几分钟即可将信息传达,而之前几十年,到同样地方,陆路邮寄,或是海上航运,则需要几周甚至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大的工业城市生产纺织品、钢铁、机器及各种化学制品,也开始出现许多新的消费品——从肥皂到缝纫机,靴子到自行车,等等,物用极为阜盛。而在西欧和南北美洲,政治改革催生出了民主宪政,出现了议会选举和政党政治,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同时出现了各种公民协会和职业行会,还有一些非常活跃、拥有极多数读者的大众纸媒——报纸。西方列强对基督教文化、文明充满信心,加上科技发达,生产出了很多新式武器,而国与国之间竞争激烈,报纸上又大肆宣扬铁血外交政策,促使列强在亚洲、非洲和中东地区大肆掠夺,攫取殖民地,开发新市场。

西方列强试图“开放”中国,从1839—1842年的鸦片战争正式开始。随后,英国割占了香港为殖民地,强迫清政府开放沿海的“通商口岸”,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位于长江入海口的上海。但开放这些口岸并没有给列强带来显著增长的贸易额——中国的手工织品和兰卡斯特(Lancaster)工厂生产的产品一样便宜,且更经久耐用,于是英、法两国于1856年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并于1860年攻占了北京城,烧毁了圆明园(几年前叶坤厚曾在这里觐见皇帝,并对这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清政府又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开放了更多的通商口岸,允许传教士在内陆地区传教,并准许西方外交官在京师建立永久性公使馆。所有这些事件都将彻底改变中国近现代史的进程及中国所面临的挑战。但是,叶家吃朝廷俸禄的人更关心的是国内的叛乱,而不是外敌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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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坤厚和叶伯英这对父子,还有叶坤厚的两个弟弟及他们的儿子,宦迹都是从平定粤匪及捻军内乱开始的,之后又着手善后事宜,恢复社会秩序。虽然他们始终没能爬到帝国晚期官僚体制的最高层——关于这一时期的众多史书中,甚至很少提到他们的名字——然而,正是由于他们的宦绩不那么显扬昭著,所以才更为重要。他们关心的事物和为官的治绩也就更合乎常规,因此更可以代表晚清“同光中兴”时期涌现出的众多官员。这一时期,社会内乱终于得以肃清,随着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结束,清政府与西方列强也达成了妥协。1叶坤厚的许多首诗,以及叶伯英的年谱里,均从个人的角度,描述了他们作为地方官员的生活状貌,而这在大多数基于官方文献的史书中是看不到的。下面要讲的是他们的宦海浮沉,我们从中也可以窥见19世纪晚期中国朝廷统治的实质。

同治后期,内乱终于肃清,叶坤厚、叶伯英,还有叶运、叶莲,都因在平乱中的表现,获得任命,担任要津。坤厚留在河南,伯英则往直隶履新。虽然叶坤厚曾任河南布政使,却一直都是个地方官。他的一位朋友后来写道,同光之际的官场是非常黑暗的:“自戎事之兴,仕途品类混淆,杂以劳举,以赀进者,或取捷径致高位。”2随着时间推移,叶坤厚没有了年轻时要做一代宰辅的抱负,他说自己曾经渴望成为参天雪松,但现在却满足于做棵卑微的黄杨。3总的说来,他责怪自己:“入世几何时,万有六千日。百事无一成,惟将少年时。”4然而有时候,他感觉到因为自己出身卑微,故而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甚至是受到了歧视。以前,他相信古人常说的“车笠之盟”,还引用了明代理学家和政治家王阳明的例子,说王阳明在做地方官时,即因治绩卓著而得到擢用。但现在时代变了,像他这样没有显赫背景的人,出身乡野田泽,是仕进的一个亏点,他的诗中写道:“我辈须除蔬笋气,古人最重笠车盟。”5

叶坤厚在河南做地方官长达三十余年,这期间他形成了一套相对一贯的管理哲学。其核心格言是官员对待百姓应该像对待自家人一样6,出现争端时应鼓励和解,遇到冲突,则应通过发扬博爱之心来解决。为了确保百姓不会忍饥挨饿,官员应当发展农业和蚕桑业,同时还要提倡节俭,以防一旦收成不好时有存粮应对,而国家则应当注重粮仓建设,以备粮食匮乏时赈济。7为了获得百姓的爱戴和支持,官员应当公正克制,做到喜怒不形于色。8像所有清朝官员一样,叶坤厚尤其警示为官者不要过分贪腐、自私自利,要警惕精于阴谋诡计的衙吏。说这些小吏惯于贪贿,压榨百姓,巧立名目,收取各种浮费。对于这些人,坤厚一向深恶痛绝,曾在不同场合把他们比作虎、狼和吸血的蚊蚋。9他还意识到为官者必须严防和杜绝家仆、下人的不当行为,他的应对策略值得一提:“奴无取其多才,亦无取其用佞。与其智也不如愚,与其巧也不如钝,钝而且愚方听命。”10在他意识里,聪明伶俐绝不是一个优点,头脑聪明反会引发怀疑。忠诚、正直、简单,是官员自己和下属应当具有的美德。

坤厚做官愈久,愈发谨慎和保守。回忆起自己早年为官的经历,特别是在南阳做知府时,满怀热诚,甚至在辖区之外缉捕土匪。此时,他却责怪起自己早年太过急躁,没有理会别人的劝告。11还有一次,他想起了古代先哲劝人克制的箴言:“欲行勿遽行,当止即须止。明哲以保躬,逊抑以明理。退身不为羞,进步或多耻。进退倘失据,蹉跌从此始。”12他喜欢将有远见、筹略周详的地方治理比作下棋,棋艺高超的人会关注整个棋局,权衡每一个棋子的走法。13在这些诗意的零散忠告中,他刻意把做人和为官的德行合并起来,对二者来说,他反对过激的治理方式,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相反,他推崇的是耐心和毅力。一次,他引用了愚公移山的故事,说愚公每天挖凿一小块儿,最终移走了整座山,显示出做一件事要有的顽强毅力,这是一个优点(多年以后,毛泽东也引用了这一寓言,非常有名,不过他指的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革命目标)。14虽然坤厚承认时代发生了变化,但当他视察当地书院时,却赞扬他们还在沿用宋代就已建立起的书院体系,指出它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15他写了一首长诗来庆贺政府最后成功镇压太平天国,赞扬朝廷和地方官使天下恢复太平,欣喜于一切又可以恢复到从前。同一时期的另一首诗则称经历了这么多磨难,清廷现在安全了,“铜鼎不须新铸象”。鼎是古代朝廷祭祀时所用的重要礼器,是封建朝廷权力和帝位的象征。此句的涵义是,既然已经平定了内乱,就没有理由再去改变旧有的治理方式。16

随着他的儿子、侄子,以及再后来孙子和侄孙相继进入官场,坤厚很乐于提出建议,指点和引导他们如何为官。他的建议主要是围绕道德层面展开的,反映出他坚信在太平时期,官员主要是通过自己操守来实施治理。正直、廉洁、进退得体是仕途成功的关键,他要求后代“祖宗功德须持护,莫使盈亏得互乘”。17坤厚还强调需要维持叶家“诗礼传家”的声望。然而,后人不应指望或吹嘘先辈取得的成就,“漫羡他人夸富厚,不移寒素始堪尊”。18仕途如果从卑微的县令开始,也不要轻视这个官位,而是要力争获得百姓的认可,以作为自己努力的回报。19他有一首诗是写给孙子和侄孙的,文字渊雅,语意谆谆,概括了他希望年轻一代应具有的行为标准:

品学由来在立诚,人前切勿逞聪明。
心经刻励方能用,事涉嫌疑莫便行。
须信老成多远虑,可知轻诺定寒盟。
恩当重报仇休记,忠厚何妨有过情。20

这种道德层面的建议,虽然是老生常谈,但对叶坤厚而言,它们比制定具体的禁令重要得多。伯英在直隶初任清河道时,父亲作了一组诗来教导他:“事能普济方真惠,政勿多言在力行。须臾儿孙留地步,莫贪势位负生平。慎勤两字胥堪佩,第一官箴是洁清。”21指出任何压榨百姓而企图肥私的做法都是不道德的。这些建议虽然司空见惯,却值得赞赏。除此以外,他还提到伯英位处津要,而且靠近京城,会有人密切注意他的言行举止,所以他需要一个明确的行事计划。然而,叶坤厚只是提供建议,并明确地说:“尔有嘉猷当自献,我无治谱足相贻。”22他认为,要想获得仕途成功,不是靠精明或者开明的提擢政策,而是要忠实地、坚定地、清简地遵循既定的儒家道德和为官原则。

这就是这一时期地方官员应当遵行的德行,但此时期地方官员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我们知道,地方官员的职责范围非常广泛且复杂。他们全权处理所有辖区内的大小事务,集多种职能于一身,兼管地方刑狱、钱粮、征比、教谕,并负责公共设施建设、一方治安,遇警调度官兵,以及在每月祭祀和发生灾异时领导境内士绅求神礼佛。23官员是如何平衡这诸多角色的呢?

叶坤厚的经历让我们大致了解了官员的生活状态。在担任地方官期间,他很多时间都是在路上。这种流动性是帝制时期官员任命的特点。年轻人参加考试通常要去外地,通过科举获得任命后,要离开故乡前往外省赴任。叶坤厚最喜欢把地方官比作燕子,每年都要从家乡迁徙他处。24最让人愉悦的行程莫过于赴京觐见皇上,每次授任新职,当地士绅和士子都要站在路边迎候,准备马车、锦旗欢迎新知府上任,这些都让他们感到无限满足。25这种频繁的“在路上”生涯开拓了官员的眼界,有助于他们了解国家多样的地理风貌,也让他们时刻不忘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在有关自己到处游历的诗中,叶坤厚最常提到的就是各地的历史遗迹和名山宝刹。有时候,比如他曾在龙门石窟驻足,欣赏佛教石窟和恢弘的石刻艺术,这个时候,他只是在游玩风光。26而更多时候,他是往返于省府与任职地之间,在自己的辖区内四处巡视、观化听风,或者是调查某起自然灾害的灾后情形,筹措防范措施。正如前文提到的,在南阳任知府期间,他有时也利用这些在外巡视的机会,处理法律案件或解决地方争端。有时在寺庙或酒馆,他会遇到当地人,向他们了解情况,有时还会在路上遇到其他官员,甚至是以前的同僚或旧友,然后他们会彼此讲讲自己的经历闻见。27叶坤厚经常至寺庙,尽管他信奉儒学,对宗教持怀疑态度。偶尔,也会对这些感到厌恶,比如在参观一组由明末的太监建成的寺庙时,就说这些太监“昧心信虚无”,搜刮民脂民膏来建这些寺庙,很明显是要提高自己的威望。28然而,作为一个地方官,遇到天旱时,他很尽责地设坛祈雨,在雨后再去告祭。29尽管他自己不迷信,但他看到了宗教活动的社会效应。人们想看到这样的仪式,而这如果能让百姓满意,能安抚百姓,就应当认真地举行。

地方官的大部分工作都是苦差事。繁忙的时候,坤厚可能需要熬夜写公牍,没什么时间与家人、朋友团聚。30当公务让他实在厌烦的时候,他渴望能辞官,但又遗憾自己没有足够的钱以放弃官僚。31尤其是为官生涯的最后几年,他感到公务实在单调无聊,已不胜其烦,将自己的生活比作驴子拉磨。32然而,到这个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开封,过的是退居二线的半退休生活,地方临时有事务需要处理,还是会找他,但通常他都已是在省府办公。33

从叶坤厚的诗里可以看出,一位地方高级官员在省府的生活涉及很多社交活动,大多是在宴会、生日庆典和其他文雅但又令人心情愉悦的场合进行的。如一首诗里描写了一些年迈官员的聚会,他们都已年过七旬,其中还有一位是巡抚。34远离家乡来河南做官的这些人时常会聚集一堂,互通有无。35来自尼泊尔廓尔喀族的一个朝贡使团,响应皇帝怀柔远人之请途经开封,能接待这个藩篱以外的使团,叶坤厚感到无上荣耀。36同一年通过科举考试的人(俗称同年),实际上就是同学,彼此之间的联系尤其重要,叶坤厚就与自己这些同年时常饮宴,斗酒赋诗。37

有时,这种社交活动也让人充满厌倦。有一次,他抱怨不得不与那些不速之客寒暄,以及出于礼仪考虑而进行的毫无意义的活动。他完全心不在焉,而且厌倦了不断打躬作揖。38后来他逐渐适应了这类例行公事般的活动,甚至愿意利用它们达成自己的目的,如他的一首诗写道:“周旋岂肯入时趋,随分优游且暂娱。自顾粗才怜拙宦,闲将好语赚痴奴。尊多白酒人无恙,佩有青萍客不孤。正是春来数花信,未妨走马遍城隅。”39内乱平息后,社会渐渐繁荣起来,这些宴会也变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奢侈。叶坤厚想起了自己还在安庆时的苦难生活,当时连肉都吃不上,现在饮食变化太大了:

自从入宦场,阅历乃大变。
一饭费万钱,犹曰难下咽。
会饮集同僚,罗列珍馐遍。
夸多复斗靡,各各矜所尚。
百金中人产,筵席供歌唱。40

叶坤厚特地把这种奢侈的宴会与官员生活联系起来。社交工作对于仕途进取很重要,朝廷和官场的内幕通常都比较隐秘,社交活动能够打探到至关重要的内幕消息,而且还能结识对自己仕途有利的人。同时它还有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标志着一个人在上层社会地位:“世俗所惊惟富贵,高官厚禄心咸醉,骇汗奔趋拜下风,车尘马足群攀企。”41但是这种铺张浪费也让他不安。有次新年晚会的时候,他家里宾客满堂,花园的亭子上挂着灯笼,四处回响着音乐和庆祝活动的喧闹声,他不禁忧虑:“谁知歌舞一宵费,能救饥寒万户贫。”42而一位高官在叛乱期间举行的奢华生日宴会更令他不安。高墙内乐声迭起,宾客的马车在外面马路上排列成行,但城墙外,乱匪在乡村地区横行,民户苦不堪言。43

笙箫、佳肴、美酒在各种社交活动中最是常见,但是艺术、诗歌等相对安静的乐趣也占有一席之地。我们对叶坤厚的生活了解甚多,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保存了自己乘兴或与友人斗酒赋诗时写下的几千首诗。其诗歌行文渊雅,多处提及历史人物和经史典实,这喻示着一个人深厚的文史修养,此也是参加科举体系所必须的能力。在各种礼仪场合交换诗作是很重要的一种表达尊敬的方式。叶坤厚也热衷于收集古董,在他开封的家里就摆满了字画和古代瓷器。官员们买下这些古董,作为礼物互相赠馈,或带至同僚处进行品题,叶坤厚晚年时就常有这样的雅兴。44

叶坤厚的半退休状态最终变成了完全退休。在开封的最后几年,他过着地方大员的生活,还有随之而来的很多外部点饰。在1868年(同治七年)前后,他搬到了城南的一所新宅子,之所以被这里吸引,是因为它有个大花园。45像以前一样,他在这里花了很多心思。他把宅院扩建成一个大的住宅群,横跨了整整一条街区,最终这里成为了开封最负盛名的一处宅子。这个大家庭有五十名仆人。扩建后的宅子包括池塘和花园,有年节祭拜祖先的中堂,后面还有两层的小楼作为住所。书房内藏有几千册书籍,八百多件拓本和书画,还有很多古代青铜器。尽管他提倡节俭和为官清廉,多年的地方和财政管理还是让他积累了一大笔财富。46

他在这里写诗、作文、编纂典籍。花园取名“亦园”,这里常有各种乐趣,一年四季,群卉争艳,风景各异。47他在这里宴席宾朋,与他们一同赋诗、对弈、品茗,或一起鉴赏字画、古董。481863年(同治二年),一位官员来访,不禁赞叹坤厚:“言论丰采,文章经济,卓然有古人风,为心折者久之。”491882年(光绪八年)新年时,伯英来看望父亲,他在花园漫步,读古人诗论、前朝正史,或诸子,欣赏历代或当朝名人书法。前院很大,足以供戏剧表演,不过到了光绪年间大都以更生动的武戏为主,因为坤厚的听觉不及以前,欣赏不了那些文雅的唱段了。50不过这有时也为他提供便利:当他想一个人清静的时候,就锁上大门,假装听不到那些不速之客的声音。51

虽然身边有弟弟叶运和儿子伯英的帮忙,在平定动乱期间,他不得不离开家人。他的妻子、儿子和孙儿都在陕西,与他的二儿子在一起,这个儿子担任县令,是当时整个家庭唯一安全的避难处,也是唯一的收入来源。妻子曾于1857年(咸丰七年)来到开封,与他短暂相聚,之后便回到陕西,操办女儿的婚事,将她嫁于一个颇有前途的年轻秀才。1861年(咸丰十一年)她才又回到开封,然后便一直生活在那里,直到1865年(同治四年)因病去世。她出身世家,识文断字,一生德行高尚,坤厚曾特意撰文表达他对妻子的赞美之情。他赞扬妻子勤劳,自己年轻时在外努力拼搏,妻子在家无怨无悔,做出了很多牺牲,文中还提到妻子在自己为官初期曾提出了很多仁政方面的建议。为了坤厚的仕途发展,她尽了一个妻子的职责。她的一生不禁让人想起后来嫁入叶家的一位女性在诗歌中所写到的:“青年喜遂凌云志,白发愁添别泪痕。”52坤厚与妻子经常有书信往还,虽然他哀叹夫妻分别的诗可被看作是一种传统形式的闺情诗,但在妻子过世多年后,他还在写纪念她的诗,让人不无感动。多年的分离,甚至是叶坤厚事业有成后另纳妾室,都不能影响他们夫妻之间真挚的情感牵挂及互相尊敬。53

在与妻子分隔两地的较长一段时期里,叶坤厚先后纳了两房妾室,一房妾室在他妻子去世的同年生下了一个女儿。这些妾室中至少有一个(很可能是1861年前后一位同僚送给他的那位歌伎)当时可能只有十几岁或二十几岁,她过世时已经是坤厚殁后差不多四十年的20世纪20年代了。54然而,这些细节在族谱里面被隐秘藏匿起来了,族谱里只记载了妻子的生卒年日,却找不到关于妾室的类似记载。妻子亡故后,坤厚与妾室育有子女多名,在1866、1872和1874年,各有一个儿子降生,后面两个儿子降生时他已年过七旬。除了要照顾这些妾室和子女,叶坤厚还继续抚养与自己一同生活的孙子和侄孙,他乐于有晚辈的陪伴,并指导对他们的抚养和早期教育。55他的大女儿从陕西的夫家回来,照顾生病的母亲,母亲过世后又照顾了父亲很多年。56二女儿命运不济,她的公婆欠债潜逃,因此她不得不负担夫家的债务,最后也回到了自己的娘家。57这些女儿出嫁后仍与娘家感情深厚,这当然也是基于持久的感情纽带。很明显,二女儿与夫家的关系(至少在经济方面)并不尽如人意。她姐姐的情况是否如此,还是说由于娘家富裕,能够给她提供更舒适的生活,我们不得而知。最后,还有几十个仆人照顾这一大家人的生活,包括一些年迈的家仆,他们自叶家还在安庆的时候就开始服侍他们,所以尽管已经年老体弱,还得留着他们。有一个仆人听力已经很差了,即使简单的吩咐也常常听错,但还一直留着他。58

叶坤厚的宦海沉浮渐渐要结束了,为大清效力的任务就落到他两个年长一些的儿子身上了,尤其是叶伯英。59叶坤厚1856年觐见过皇帝之后,叶伯英获准在户部捐了一个主事,分发到户部广东司。由于官位太小,几乎没有什么捞到外块或是建功立业的机会,所以有半年的时间,他很少去衙门,而是待在家里,继续准备科举。逐渐地,上司们的建议使他相信,这个职位提供了一个学习机会,即可以学习行政职位所涉及的琐碎工作,所以他后半年开始阅读公牍,辅佐上司。(《耕经堂年谱》“咸丰七年丁巳(1857年)条”记:“是年在户部广东司当差。上年留京本为专习举业,故不常至司中。广东司正、主稿吴燮堂、熊秋白皆丁酉年丈,谓既已分部行走,即宜学习公事,以符仕学兼优之义。因时至司中观阅案牍,略知津逮。越六月,堂派帮主稿上行走。十月,派帮办正主稿,分股办事,亦异数矣。”)1858年,顺天府乡试,他在部请假三月,闭户读书,准备考试,希望通过获得功名来取得正式授职,以使自己更有威信。他的一位亲戚雷咏轩来京乡试,下榻宅中,两人“朝夕讲论举业,作诗文会,以勤私课”。榜发,仍名落孙山。销假后,“吴、熊两年丈嘱伯英常到司中”。60

任职之暇,伯英抓住一切机会与认识的高官请教。有些与他父亲是一代人,有些则与自己年龄相仿。他的年谱中没有确切记录他是如何与这些人建立起联系的,但叶家在官场颇有些人脉和地位,可以去重要级人物的家里拜访。在那里,伯英可与官员们讨论时事,比如南方动乱的进展(大部分都是坏消息)、朝廷平定动乱的策略,以及治国与治民的方略。61这些交谈使伯英能及时了解国家大事,也为他日后的仕途发展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社会关系。

1859年秋天,叶伯英有了新任务,与一些同僚一起,被派往清查核对处。“清查核对处者,因核对处书吏藉端舞弊,各堂官奏派司官十六员彻底清理,限两月告竣。”62有几百个盒子装满了来自全国各地官号缴回的银钱钞票,大小形状长短方圆不一,数额则从几两到几千两银子。这些银钱钞票名目琐屑,为经手的书吏提供了舞弊的机会。而伯英和同僚的任务就是专心致志,逐件稽核,得其条理,找到盗用公帑的证据。两位年长的官员负责监督他们,但是他们都忙于自己的日常事务而没有更多精力关注稽查的事情。这些年轻人中大部分都出身名门世家,比起筛查一堆堆枯燥的数据,他们更愿意应酬征逐。叶伯英发现一位同僚办事勤奋,不惮劳苦,遂与相商。不久两人就想出一个办法来开展审核工作,于是各带本司的书吏二人,“自行捐给饭食,取长几二,令书吏对坐,并伯英与刘君共官吏六人,尽日查对”。他们一日可清两箱案牍。看到他们进展很快,事情渐有眉目,将来可得奖励,其他人也想加入进来,但他们以核查的人太多容易造成混乱为由断然拒绝了想加入者。很有可能伯英和他的同僚看到自己的努力马上就会有所回报,不愿与更多的人分享。不管怎样,命令他们两个月完成的任务九个月后才告蒇事,不过户部堂官还是比较满意,赞扬伯英工作高效,面加奖励,并允保荐。是年四月,伯英“因在部学习期满,本衙门奏留引见,奉旨作为候补主事,挨次叙补”。63

不过就在担任新职位之前,他得到了一个更好的机会,那就是做毛昶熙的随带司员,此时毛昶熙刚奉命担任河南的团练大臣。前文提到,叶坤厚在河南任职期间,毛家和叶家就已结识,而在京城,伯英也时常造府闻其绪论,和毛昶熙一起讨论时局。毛不仅让伯英做自己的随带,还安排伯英的叔父叶运做自己的下属,此对他们叔侄二人以后在河南的仕途起了重要作用。64

1860年春天,叶伯英去陕西探望老母(还有妻子——不过他的年谱中并没有提及这点)。除尽些孝道,他还各处观光,包括攀爬风景秀丽、山势险峻的华山。1860年晚些时候,英法联军进攻并最终占领了北京,由于不在京城,伯英躲过了这一劫。北京被占领后,皇帝被迫迁居到长城外的承德避暑山庄,并于次年驾崩于斯。同时,英法联军还洗劫、焚毁了圆明园,以报复清政府袭击英国舰队,还有羁留他们派出和谈第二次鸦片战争余留问题(认可第二次鸦片战争余留款项)的外交使节。65这些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是非常屈辱的大事件,虽然叶伯英恰好躲过此劫,但在其年谱中却只字未曾谈及此事,可见他不关心国家外交事务。他关注的焦点是平定朝廷的叛乱。后面的几年,他都在毛昶熙麾下任职,从事平定内乱的相关庶务。

从1860到1865年,叶伯英都在军中佐理。他和叔父一道,在毛昶熙的总部任职,写公文奏牍,处理军需物资,偶尔也随军参战。取得重大胜利后,他都会获得举荐,但所获候补机会,要么是在京城,要么是偏远的省份。根据回避制度,他不能与父亲在同一省份任职,但因为河南是他最为了解的地方,朝廷恩准他继续在毛昶熙麾下效力。晚清时期,当情势变得不合时局时,经常有这样的权宜变通,但法规仍然存在,而此种权益对于国家治理,便益多多。此法外非正式性的安排,在非常之时,比大清律令要更为重要。非常之举,使清朝度过了危机,但是也危及到了一些王朝帝制得以维系的制度规则。

同治年间,与乱军的较量中,朝廷终于占了上风。全国转而进入了善后工作。叶伯英的宦迹有短暂的中断,因为母亲于1865年过世,他要守制。他在开封待了一年,“谢绝人事,闭门读书,因得遍览先儒诸书,颇有心得,而于程子《易传》、朱子《周易本义》二书,玩味尤勤”。这两部书使他“明吉凶、悔吝之机”,认为将来“持身涉世,可为寡过之一助焉”。1867年,他父亲得到消息,有邻居侵占了他们家的坟地,父亲命他回安徽处理此事。他扶母亲灵柩返乡。伯英时年42岁,并已成家育有子女,官势正隆,但有家事需要料理,还是会听从父亲的安排,启程返回安庆。66

安庆城给他的印象是一派萧条。城墙外,人们仍住在茅草屋里。官军从乱军手中夺回安庆已有六年,但城里也只有临主要街道的大门和房屋得到了修缮。主要街道之外,几乎全是一片瓦砾。“惟西城八卦门为舟楫往来津要,埠头一律齐整”。近圣街上的老宅虽未焚毁,“而木石窗棂半为土匪盗窃”,尽被洗劫破坏,伯英将其重新修补。但坟地的事却不好处理。有人说坟地是他们的,叶家人官位虽高,却派不上什么用场,赶不走这些人,也找不到另一块合适的坟地。一直留在安庆的人如果有什么要求,自家地方在当地更容易获得支持。不过问题最后终于得到了解决,重新选了一块风水宝地,附近种有各种树木,按习俗举行仪式,选用上好的棺木将伯英祖先中的三代人——他的母亲、祖父母和曾祖父母——下葬(和重新迁葬)。67葬礼花费不菲,“穷人之讹索,山邻之估借,宾客之筵席,大费经营,始能蒇事”。所有人都要照顾到,因为叶坤厚这一支势业隆盛,这也是他们的义务。

在安庆的时候,大家要求伯英编写新版族谱。当时的族谱是六十年前的版本,在这期间,许多家族成员身故,或在内乱期间逃亡他乡。几位年轻族人帮伯英检查确认1807年版族谱中所列族人的后代,伯英编写了新的族谱,其中包括了叶坤厚和他弟弟们的自叙年谱,还有他们母亲和妻子的诰封。他请一些熟识的高官为族谱写序,包括蒙古族大学士倭仁,他是当时主要的保守派官员之一,很明显,叶坤厚与他也有些关系,但未具体说明。倭仁称赞叶家编撰族谱的行动,说这是重现了家族体制的基本原则,而他认为正是家族体制的瓦解导致了蔓延各地的内乱。倭仁的序言中颂扬了家族体制的优点,即它能使人们固守家园,从而不会出现导致内乱发生的人员流动。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伯英一编完族谱就离开安庆回到河南,来到父亲和其他家人的身边了,之后终身再未回过安庆。68

编写完族谱,叶家人开始讨论重建宗族祠堂的事,叶伯英承诺如果自己官位升迁(也积累了足够的钱款),他会重建家族祠堂。过了十年,祠堂还是没有建起来。但1875年,叶伯英寄回3800两银子,在安庆郊外购置合适的地域,用以修建祠堂。要从地主和佃户手里买下这些地的所有权需要更多的时间,但这些工作在1880年以前已经完成。最终,祠堂得以修建,一个宏阔的建筑,有三个主厅,旁边还有几个附厅,可供祭祖、宴席及聚集族人商议家族事务。叶家义庄的收入用以维修祠堂和每年进行的祭祖活动。正如同叶华任职期间,编写了第一本族谱,在16世纪修建了家族祠堂,现在,叶家以叶坤厚和叶伯英为代表的又一代显宦,再次新建了更大的祠堂,彰显了安庆叶家的社会地位和获得的认可。69

1867年年底,叶伯英丁忧期满,经他请求,安徽巡抚上报部院,得以赴京听候任命。虽然毛昶熙团练大营在河南,但伯英在他手下任职时,获得的正式任命总是在其他地方,先是京城官僚体系,然后是做西北地区甘肃省的候补知府。在1864年,随着太平军的剿灭,朝廷对这些做法的控制愈来愈严格起来。这次,伯英没有去边远的甘肃任职,而是捐了一个官位(选择在直隶)任职。70因为这里贫穷落后,常年干旱,而且暴动使地方毁坏严重。1868年,他开缺后,即去开封看望家人,住了几个月,直到父亲催促他返京赴任。在那里,他面见了毛昶熙(毛当时是工部尚书)和其他一些以前结识的在京任职的官员。他被任命为候补道员,次年,由于叶家人在平定捻军动乱中的功绩而被提升为按察使。实际上,在平乱中建功立业是几年前的事,鉴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推断,很可能是1868年捻军彻底肃清加上伯英求助于京城的朋友,使朝廷产生了压力,进而承认了叶家在保卫大清江山中的突出贡献。同时,他的叔父叶运先是被提拔为道台,然后又获命负责盐运管理,最后担任江苏北部徐州知府。徐州动乱不安,常有土匪侵扰,1880年他负责监考府试,染了风寒,不久病重身故,这里成为了他最后的任职地。71

伯英在直隶的上司是总督曾国藩。曾国藩无疑是当朝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家,为人正直,学问深厚,受人敬重,是他把家乡湖南的团练发展成了湘军,这是支新型的地方部队,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晚年是同治“中兴”的名臣之一。曾国藩制定了内乱后在各省恢复秩序的一个维稳策略。虽然他承认西方的武器先进,并在上海建立了兵工厂来生产步枪和大炮,但不想再借鉴西方别的东西。他政策的其余部分还包括复兴儒学(重印经典文献和历代先贤注疏、重修书院、在乱军占领过的地区重开科举等);维护传统诚实、正直和尊敬古人等美德,发展农业;重建基础设施,恢复乡村地区的秩序。72对这些政策,叶家人也极为赞同。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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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氏宗祠

当曾国藩从直隶卸任时,据说他告诉自己的继任者李鸿章,“某在此两年,仅得一叶某,脚踏实地,办事精密”。74曾国藩喜欢像伯英这样办事有条理、注重实际的官员。从这个意义上说,叶伯英在直隶任职十三年——期间从保定的一名候补道员再到按察使——清楚地展示了同治中兴在地方层面上的进展。

像往常一样,伯英的父亲继续督导儿子如何为官。几年前,叶坤厚以十分轻松的语气写了一首诗,告诉儿子和侄子凡事要看开些:

莫逐邯郸步后尘,一觞一咏自怡神。
人前语默多成过,世上升沉各有因。
以醉消弭心里事,将闲调摄病余身。
功名富贵如风马,当境何须苦认真。75

眼看儿子官位越来越高,叶坤厚写了一组共八首诗提出了更加有特点更加严肃的建议:初入仕途必须谨慎,作官朋友很少所以凡事必须依靠自己,要讲求实效“脚踏实地”,但是也要阅读史书以作借鉴——并特意提到了《汉书》名臣传。学识渊博不及基本的道德原则重要,为了避免同僚嫉妒,他建议伯英“收敛聪明贵浑厚”,鹤立鸡群通常比较危险:树大招风,盛开的花朵容易枯萎或被折断。另外,他还建议要准备好忍受各种谩骂和侮辱,“唾面无惊德量恢”。指出年轻人不要考虑生活舒适:一只鹤、一把琴(自然和音乐带来的简单乐趣)足矣;在公务中,应该走严苛政策和宽容决议之间的中间路线。最后,叶坤厚说自己的仕途即将结束,没有什么大的作为,现在叶家的希望就落在伯英身上了。76

伯英来到省府保定赴任,当务之急就是使地方从动乱中恢复过来,实现从内乱到和平年代的过渡,这需要控制军费开支,遣散部队,留下来的士兵则应加强训练,消除腐败迹象。战乱年代,很多军官靠贪污军费大发横财,而文官只能勉强过活。77很多重要的基础设施都年久失修,比如从省府通往直隶各地的驿路,于是伯英命令各县在路边挖凿沟渠,然后用挖出的土抬高路基,以免道路被冲蚀。78叶伯英的职责还包括举行仪式,纪念叛乱中牺牲的烈士,他得到的统计是直隶有39,307名官员、军官、士绅和普通百姓在战乱中丧生(这个数字当然没有把平民伤亡都算进来),此外还有8,384名“忠孝”的女子(她们中的很多人可能是不想屈服于乱军而选择了自杀),把所有这些人的名字刻在了石碑上,分置于省府不同的纪念厅。如果这些遇难者的家乡有合适的纪念厅,也会在那里对他们进行纪念。这样,就能确保大清的体制被其忠实的守卫者牢记。79

教育当然也是优先要恢复的,全国各地的官员都在兴建社学和书院来培养下一代参加科考。从前文不难看出,学习和参加科举是儒家价值观得以传承的重要方式,因而叶坤厚对这些颇为重视,叶伯英帮忙筹资,自己也给当地书院捐赠了2,000两银子,这些钱借出去的话,其利息便可以维持学校的运转。80

发扬儒家的仁慈是复兴时期清朝官员的长期责任。为孤儿寡母设立的慈善机构最为常见,这两类弱势群体因为内乱的原因而人数大增。为寡妇设立收容所很有必要,因为这样的话她们才不会为了养活自己和孩子而再嫁。81再嫁虽然很普遍,但这违反了儒家思想中女性应该守节的道德准则。叶伯英资助成立了几家孤儿院和寡妇收容所,他或是直接捐资并号召其他官员捐款,或是找到必要的场所,制定规章,然后将它们交给当地的士绅来运作和维持。设立这些慈善机构需要官员发挥主动作用,但是官员在一个地方的任期都不长,因而只有让乡绅负起责任来,才能将它们维持下去。82

施行仁政是中国封建帝国时期官员的基本责任。叶坤厚在很多首诗里都表达了这一点,把官员的角色比作父母,而地方官员常被称作“父母官”,叶坤厚的比喻正好应了这样的称呼。

治民如治家,作官如作母。
可怜亿万人,望此为霖手。
民最有天良,惟在官好丑。
但能不爱钱,已得其八九。
稍稍勤民事,感激不绝口。
何况真爱慈,谁不献羔羊。
俗吏哪得知,营营专利薮。
疾苦漠不关,闻之掩耳走。
遂觉教养事,只有古来有。83

叶伯英还支持为流浪汉设立避难所,这在其他地方并不常见,他还在保定南门外成立医务处,为他们诊治疾病。每年冬天农闲季节,穷苦农民成群来到城里乞讨,或是靠行骗生存。为了照顾这些无家可归的穷苦人,每年冬天政府都会在保定南门外开设十个客栈,但伯英抱怨说,实际上,这些避难所变成了赌徒的齐聚地和恶棍借以藏身,躲避官兵抓捕的落脚点。另外,这些客栈卫生条件比较差,所以疾病容易蔓延,但客栈老板对这些疾苦并不关心,他只是担心一旦官方调查住户的死因,会花费钱财,还会惹出很多麻烦,所以甚至在他们生病但还没有身亡之前就把人扔到野地里,最终的结果是人可能活生生地就被野狗吃了。为了改善这种境况,叶伯英建立了一个可容纳700到800人的收容所(每个房间挤二十来个人)以助他们过冬。设有粥棚提供最基本的伙食,还有医务处可同时容纳一百个病患。医疗保健的效果怎样我们不得而知,但在流浪汉身体尚健康的时候给他们提供饮食,生病后又给予照顾,这种做法的基本意图就是仁政的具体体现。84

在农村地区,自然灾害不可避免。这给政府提出了挑战。1877年和1878年,中国北方很多地区发生了旱灾和饥荒。伯英负责保定周围地区的赈灾工作,各个方面他都遵循已经制定的程序。给当地百姓分发粮食,在每个城门外搭起帐篷,以收留那些来城里寻求救济的难民。他们一早一晚都能喝到稀粥。男女分开居住,年老体弱者则住在另一个用泥墙围起来的帐篷里,以免年轻人跟他们抢饭吃。为了避免太多农民涌向城市,当地政府在城门搭起四个帐篷,并且环城搭建起八个帐篷,每隔大约五公里设有一个。如果第二年持续干旱,周围各县都会建起粥棚,政府还派出流动赈灾车马,以很便宜的价格将稀粥卖给灾民,这样手里有一点钱的人就可以留在家里,赈灾帐篷就不会负担过重。当最终出现降雨缓解了旱情时,帐篷就会撤掉,之后给灾民一点补贴让他们得以返家。这种施舍反映了所有赈灾活动的一个指导性原则:它们不能成为永久的救济机构,这样会把穷人都吸引到城市里来。要尽一切努力让农民回到村里,继续耕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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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伯英

饥荒发生后,疾病会不可避免地蔓延,所以政府还专门设立机构给病人分发药物。妇女儿童与其他人分开居住,儿童得了天花会严格隔离开来。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治好,很多人死在路边,发现后会被掩埋,由于埋得很浅,周围的野兽有时会把尸体扒出来撕咬,撕咬后的尸体就那样暴露在野外。政府派人重新掩埋了几千具这样的尸体。叶伯英说总共八万名灾民得到了照顾——当然这只是旱灾灾民中很小的一部分,但在保定周围地区,这样的赈灾规模是比较大的。86他还试图解决自然灾害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发布命令禁止买卖妻子,抓捕那些企图贩卖妇女并从中牟利的无耻之徒。87

治水也是很多地方官员的重要职责之一。由于农业是当时的经济命脉,治水好坏会决定国家繁荣还是贫穷。水太多会引发水灾,导致田地被淹;水太少则会出现旱情,河流水道干涸。几百年来,中国人发展了水利技术——给河流筑堤防护,挖凿水道,掘井取水,灌溉农田——以应对气候挑战,防御天气异变。在北方的大平原上,最大的挑战是应对夏季雨季来临时出现的洪灾,雨水顺山势而下,要流经几百公里的冲击平原。除非河流已经疏浚,筑有堤坝防护,否则就会形成大片的沼泽地,田地被水淹没,河运也无法进行。88在叶伯英任清河道的时候,落实这些治水的措施是他的主要职责。当时他负责的辖区包含了直隶以西的四十七个县,这里是太行山与华北平原的交汇处。最终,他取得的最大政绩就是在治水方面,曾任清河道,在晚清以善于治水著称。

然而谁也不能保证治水永无遗患。实际上,当伯英被任命为清河道的时候,他的父亲提醒了他面临的处境:几条大河,几百公里的水道。他需要几十位得力的助手,还有几十万两白银的拨款。失败的风险很大,如果发生大的灾难就会毁掉他的仕途。治水的职责还带有政治风险——伯英很快就会认识到。清河道这个职位人人都想得到,是一个肥缺,掌握着政府大量的水利拨款。伯英父亲的一位同僚,也是同年,举荐了他,同时还就如何开展治水工作向伯英提出了重要建议。89伯英刚上任不久,一位同僚检举伯英,说他密谋设计获得这一职位。具体的指控不清楚,但好像是暗示叶伯英靠了不正当关系才得到这一肥差。不过,继曾国藩之后任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很快证明了叶伯英的清白。李鸿章在晚清政坛势力很大,而且还和叶伯英同是安徽人。90后来李鸿章和左宗棠提出了不同的解决直隶水患的计划,而叶伯英则被卡在中间。左宗棠不时傲慢地批评他,伯英不得不仔细勘查河流工事,左宗棠才罢休,伯英也才能开展工作。很显然,李鸿章和叶伯英在工作上相处融洽,就像是恩庇侍从关系,互相保护,以免于受到责备。91

我们不需要关注各种水利工程的细节,但值得一提的是,19世纪70年代,叶伯英几乎每年都要实地待几个月,监督工程的进展情况:疏浚河流,凿直河道,从而使从省府保定到港口天津,即省内政治和经济中心的水路交通更为便利。其他地方,叶伯英排掉沼泽地的水,恢复农耕。在一次这样的工事中,他让南方来的士兵用脚蹬水车来排水,而在南方,常用这种方式来灌溉稻田。有时候当地农民会修筑水堤来保护自己的耕地或是对耕地进行灌溉,不过却会在别处造成水患或是会堵塞交通,因而必须移除。伯英命人种了柳树,防止堤坝被侵蚀,遇到旱情会提倡凿井,部分原因是井水可用来灌溉,同时还有一个原因,有人告诉他连接起天上和地下的水神有利于降雨。

年复一年,在任清河道的很长时间里,叶伯英不辞劳苦,努力改善辖区内的水利状况。当然他没能解决旱涝灾难,但确实稳定了这一地区的水文地理状况。他也宦囊丰厚。治水工程耗费很大,清河道可以依靠省政府的拨款,还有当地的税收。因为负责水务工程的官员要自己雇佣下属,他对预算有很大的支配权。叶伯英在任时为自己谋得了不少福利,这从他个人每年为治水工程和其他项目捐出大量款项便可以看出。道台一年的薪俸只有大约两千两银子,他不仅要用这笔钱养活家人,还要负担贴身随从和幕僚的薪俸。然而1873到1879年间,仅河工一项叶伯英就捐出了一万五千两银子(这比他所有这些年的薪俸加起来还要多),还向慈善机构捐出了一大笔银子,安徽老家的祠堂也是他出资修建的。他把大笔的钱投向慈善机构,造福百姓,可想而知,他也从自己有权支配的政府款项中获利不少。92

从前文的论述不难看出,地方官员的职责范围非常宽泛。公共安全、社会福利、教育、税收、赈灾,以及水利、都是县官、知府、道台以及监督他们工作情况的省级官员的职责。但是最耗时间的职责之一是对民事争议和犯罪案件进行判决。除了所有其他职责之外,地方官也是当地的法官。因为很多案件都需要更高级别的官员复审,所以这个体制很容易让官员负担过重。1878年叶伯英担任按察使的时候,他最引以为豪的成就就是为司法审查建立严格的时间表,其结果就是,九个月内他处理了12,300件积压案件——几乎是一天处理五十个案件。他还下令逮捕那些坑蒙拐骗的恶讼师,即帮助别人准备诉讼的法律专家,以减少诉讼数量。最近的研究表明,这些讼师还是有一些帮助的,他们使弱势群体能够走上法庭,但在清朝官员看来,他们是谋利的骗子,正因为他们的诬告才产生了法律体系无法负荷的大量诉讼案件。93

像整顿骗子讼师的行动一样,叶伯英提出的大部分法律改革都涉及清朝治国方略中常见的议题。比如,他提倡重新启用保甲制度进行户籍登记。如果现在还在沿用这样的人口登记方法,那不法之徒就很容易找到(因为保甲是一个公共安全制度,要求人们要对自己邻居的行为负责),发生自然灾害时官员可以立即知道受灾人数。当然,这种制度的问题是,即使是像叶伯英提议的那样,由当地衙门的差役来统计人口,那也是非常耗费时间和财力的。叶伯英明确提出了不需中央政府拨款就能以这种方式登记人口:地方官员要自己出资清点户籍数量,以免下属又利用这一机会向百姓收取费用,增加百姓的负担。伯英还具体提出,应该为贱民(优伶、鸦片窟经营者、被定罪的小偷等)单独造册,这些人道德可疑,将他们列在一起对官员很有意义。94

叶伯英任按察使时强行推进的最值得关注的改革涉及监狱和拘留制度。他首先把注意力投向了那些作为案件的目击证人被传唤到省府参与案件重审的人。当然目击证人是无罪的,但很多人却需要赶几百公里的路才能来到保定,路上衣食不继,生病时也无人照料。在等待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有些人生病去世。于是,叶伯英成立了一个等候讯问处,向目击证人和值得同情的被告提供饮食、住宿及医疗服务。95地方官送来一份报告,称直隶的县级监狱总共关押了一千四百名罪犯,这年的前五个月里,三百多人在关押期间死于疾病,短短的一段时间死亡率达到了20%左右。他看到报告后为之一震,开始关注县一级的问题。他推行了几项改革来消除这种残忍的监禁。县官要保持牢房清洁,冬天要有取暖措施,要确保腐败的官吏和衙役不故意关押百姓来索贿。应该向囚犯提供足够的衣物和医疗。应该安排无辜的目击证人住在类似省府设置的专门住处,与罪犯分开。为避免罪犯屡犯,应该对小偷进行技能训练,如纺织,编织腰带或绳索。最后,他提出如果监狱条件恶劣,死亡人数偏多,则会给县官记过,这种处罚足以断送他们的仕途。96

在直隶任期将满的时候,叶伯英再次把注意力投向囚犯的权利,下令给在押人员提供棉被。当时的直隶总督是李鸿章,后来他大力倡导修建铁路、轮船,以及建立中国第一批官督商办的大型工业企业。他被公认为是推动中国技术现代化的洋务派人物。但叶伯英对囚犯的关心让他不禁开玩笑:首先给他们吃的,现在又给他们足够的衣物和饮食,恐怕监狱里的囚犯都不想出去了。李鸿章推行现代化的进程,没有时间善待囚犯。实际上,叶伯英的改革与现代化也没有关系。叶伯英看来,除了施行仁政这个笼统的为官要求以外,为官者还应该从《说文》等古籍中寻找依据,如“缧”,或是“昷”,其意为“皿以食囚”。他认为,这些词语表明,就连古人都认为要充满人情味地对待囚犯,何况当今呢?97

1879年,做了六年的清河道后,叶伯英被召到京城觐见皇上。这时在位的是年仅八岁的光绪皇帝,但实权落在他的姨妈和摄政者,诡计多端、势力强大的慈禧太后手里。正式召见官员时,慈禧太后坐于帘后讯问,因为女人直接与官员见面不成体统。叶伯英觐见慈禧是在1879年11月20日黎明前。他逐字记录了这次的觐见(很明显是觐见刚刚结束后根据记忆写的),值得一读:

召对恭纪

十月初七日至养心殿叩谢天恩,蒙召见。
上问:“你何时到京?”臣对:“于九月二十一日到京。”
上问:“几时补缺?”臣:“于同治十二年补清河道缺。”
上问:“清河道管多少地方?”对:“管四十七州县。”
上问:“地方可皆平静?”对:“极其平静。”
上问:“清河道管理河道甚多,你将河工情形细细奏明我听。”对:“清河道管大清河、潴龙河、北拒马河、西淀滹沱河,上游其余各支河尚多。臣十一年先署清河道时,河务废弛已久,各河混而为一,汪洋数百里,奉督臣李鸿章饬令履勘修治,首先规复各河,使归故道,犹恐消泄不及,复开挖芦僧河、赵王河以资宣泄。同治十二、三,光绪元、二、三等年,地方皆可种植,收成颇好。”
上问:“今年又有水灾?”对:“今年雨水过多,间有被灾之处。”
上问:“可有方办理?”对:“督臣李鸿章连年督饬,各地方官开挖减河多道,平水之年已可顺轨,惟遇异常之水,皆由晋、豫、口外建瓴而下,夏、秋不免有灾,能种秋麦,尚可补救。”
上问:“明春可有工程?”对:“已奉督臣饬,上游清河拟在雄县添建减水坝,补修千里堤,挑挖潴龙河下口;下游新农镇开挖减河七十里,上接南运河。”
上问:“今年被水灾区如何抚恤?”对:“共成灾二十三州县,蒙皇太后、皇上天恩拨漕六万石,李鸿章又在本省筹添三万石,其漕粮难以运送之处,又折价发银二万数千两,今冬可以敷衍,恐来年青黄不接,要求皇太后、皇上天恩接济。”上云:“百姓甚苦,自然接济。”
上问:“你曾署过臬司?”对:“臣署理臬司两次。”
上问:“案件有无积压?”对:“直隶自清讼以来,案件本无积压,惟一百数十州县,词讼较多,臣两次臬司任内,共清结各案二万四千余起。”
上问:“清河道属下可有洋务?”对:“正定、安肃等处均有教堂,臣到任以来,凡遇民教交涉事件,饬令各该州县秉公剖断,数年来极其安帖。”
上问:“李鸿章在津办理洋务甚为辛苦,现经回省?”对:“臣前在天津,督臣候封河,始行旋省。现得津信,知于初三日旋省。”
上曰:“直隶水旱频仍,民情苦累,你回任后务当好好抚恤百姓,谆嘱各州县皆要尽心民事,不可大意。”对:“臣谨遵圣谕。”98

1881年中秋节,叶伯英从《邸报》上得知他被任命为陕西省按察使。大约三周后,李鸿章将圣旨递送到他手上(很明显,官僚机构的办事速度比私下发行的公报要慢得多)。在赴任新职位之前,伯英又奉命去京城觐见皇帝。这次他分别觐见了慈禧太后和年幼的光绪皇帝。关于这次觐见的记录比1879年的要短,不过还是值得注意的。

1882年1月3日他觐见了慈禧太后,还是在养心殿。像以前一样,太后还是先询问了他曾任何职,上次觐见是什么时候,还有河流治理的情况。慈禧问道:“直隶挖河是否用机器?”答:“机器船只有二只,仍用人力居多。或雇募夫工,或劝谕民修,或派拨勇队挑浚。”慈禧接着问了一些他组织团练工作和任按察使时的情况,然后问了两个有关外交事务的问题:“你可知洋药(案指鸦片——译者注)加厘如何办理?”叶伯英回答道:“臣闻督臣言,洋药加厘现在每箱议加百两,督臣尚未允行。”太后又问英国公使威妥码(Thomas Wade)是否在天津,叶伯英回答说:“闻已由津来京。”99

在自己的任何作品和官方文件中,叶伯英都没有表露出对外交事务和技术现代化的丝毫兴趣。1870年发生的天津教案之后,伯英的父亲就断定与西方通商只能导致“邪恶和煽动性的教义”传入中国(较早时候的天平天国运动正是这种影响的一个例子)。叶坤厚认为,合适的对策就是“禁止对外贸易”。100他眼中与外国关系的理想模式是旧时的进贡制度,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当一个朋友带来一个地球仪供大家写诗咏诵时,现代世界给叶坤厚带来的是怎样的一种认知失调。他绞尽脑汁,用晦涩的典故来把地球仪上的国家安放到他所认为合适的九州世界观。101伯英似乎比父亲开明一些,他至少明白,为了避免外国干涉中国事务,应该避免基督教徒和普通百姓之间发生冲突。然而,对洋务他还远远不及慈禧太后。她想了解机械化的疏浚工作。外国人反对在内地收鸦片厘金税,她也在想办法处理此事。她还想知道英国公使在哪里。伯英能够答出问题,但觉得这些事情都不值一提,所以在年谱中记载的仕途没有提及。相比之下,慈禧除了在叶伯英第一次觐见时想要详细了解治水的情况(并对此持怀疑态度)之外,还关注外交事务,并对机械化问题感兴趣。

觐见皇上的记载读来则让人饶有兴致。虽然皇上的问题都符合惯例,只是敷衍了事,但读者还得注意,这个年仅10岁的皇帝正在学习如何召见臣子。以下是叶伯英的记述:

〔光绪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请训,蒙皇上于养心殿召见。
上问:“你从何衙门出去?”对:“臣由户部主事,经前吏部尚书臣毛昶熙奏调办理团练,嗣后调往河南军营,洊保道员,分发直隶候补。”
上问:“你在清河道任几年?”对:“臣同治十二年(1873年)蒙天恩补授清河道,在任共计九年。”
上问:“清河道事可甚殷繁?”对:“管四十七州县。近年督办河工,二月开河出省,十月安澜后方回保定省城。”
上问:“你到陕西,由何路行走?”对:“臣拟由河南行走。”
上问:“几时可到陕省?”对:“现值冬令,途中若无甚雨雪,开正即可到省。”
圣训:“你到任后要破除情面,任劳任怨,督率属员尽心办理民事。”
俄顷,上谕:“你跪安罢。”臣伯英遵旨跪叩圣安。102

皇上的谈话中没有什么深刻见解,但从中可以看出,虽然皇帝当时还只是个孩子,但他已经基本学会了对一个省级高官的讯问。

虽然叶伯英答应皇帝他会在农历新年后抵达陕西任职,但他并没有急着赶赴西安。而是首先回到开封,中途还在保定停留了几天,与李鸿章商谈诸务。李鸿章举荐提升叶伯英,每三年一次的任职情况审查中,也都给了他积极的评价,尤其提到他为官谨慎、诚实、廉洁。103前文也提到过他们俩在官场的派别斗争中是如何互相保护以免于外界非议的。现在李鸿章是叶伯英的伯乐,而他们同是安徽人这一事实无疑也起了作用。在开封,很多朋友、同僚来恭贺他喜获升迁,叶家大宴宾客三天,伯英假借生病,闭门肃客与家人一起欢度新年。叶家这个大家庭,此时儿子、侄子、侄女和孙子,一齐聚集在叶坤厚的住处。作为按察使,叶伯英的官位比父亲高,但他还是向父亲鞠躬——孝敬要重于官职。他在这里放松身心,阅读父亲的大量藏书,与家人度过了愉快的一个月之后,就动身西行,前往陕西,但一路变故颇多,他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在四月底才抵达目的地。104

叶伯英对陕西并不陌生。他的弟弟二十五年前曾在这里担任知县,而且,在太平天国时期,全家人曾在这里躲避战乱。伯英的妻子后来留在了陕西,生了儿子取名秦生,但尚在襁褓之中便已夭折。她的妹妹嫁给了陕西当地的一名秀才。伯英在1860年还去陕西探望母亲,并逗留了一段时间,饱览山川名胜。在同治年间,他的弟弟仕途顺利,在抵御太平军侵犯和镇压回民暴动的功绩中赢得赞誉。但在叶伯英被任命为陕西按察使后,由于清政府的回避制度,他的弟弟(同时官位也较低)不得不去别处任职,移官河南,在那里继续他的宦海沉浮。105

叶伯英到陕西赴任是在19世纪80年代,在经历了连年战乱和严酷干旱之后,这里当时正百废待兴。1862至1877年西北的回民起义使该省经历了血腥的清洗。关中与陕北地区的回汉冲突使得一些州县的人口骤减,所剩人口仅为原来人口的极小一部分。在内乱终于得以平定后,1878至1879年的大旱又给陕西带来了更沉重的灾难,造成了数百万的伤亡。在一些州县,半数农田无人耕种,全省荒废的农田多达六十万亩。106

负责陕西善后事宜的官员并不总是合适的人选。叶伯英受命按察使时,担任巡抚的是来自广东的冯誉骥。不到一年之后,有人控告他偏袒和腐败:他的儿子收受了不正当的礼物,副手们以权谋利,朋友和侍从也滥用与他的关系获取利益。冯被解职,叶伯英受命署理巡抚,直到新巡抚上任。107

在陕西任职的六年时间里,叶伯英担任过所有的省一级的高级职务: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尤其是在他担任巡抚期间,他向朝廷提交了很多奏折,其中很多都在各种档案和已出版的文集中得以保存。通过它们和他的年谱,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一个省级官员的职责,以及叶伯英关注的问题和他所认为的重要事务。担任按察使一职时,他推行了与之前同样的监狱改革和向目击证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制度,以及在直隶任职时就创立的简化了的保甲制度。108在署理巡抚和实授巡抚时,他花了很多时间来整顿省级预算:清查账目,收缴税款,以及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减免赋税。109陕西并不富裕,但当京城一带遭遇洪涝灾害,他仕途上的贵人李鸿章恳请他给予赈灾援助时,伯英立即从省库中拨出两万两白银,又和同僚捐助了一万两。110成功的仕途离不开与位高权重的贵人保持良好的关系。

叶伯英在陕西遇到的很多问题都与该省正从内战和自然灾害中恢复有关。在人烟稀少的陕西中北部,他像他的前任们一样,竭力敦促地方官员实行由来已久的政策,吸引外省移民来开垦荒废的农田。这些移民此后便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并免税几年(通常是三年),直到农田耕作能有所盈余,并再次缴纳赋税。伯英甚至提议为每个小农户提供一头牛。然而,想要对曾经免税的农田再次开征税收并非易事,尤其是在北部山区人口稀少的县里,在这些地方,农田的边界不易界定,而这些移民贫穷又胆大,熟知怎样逃避赋税。111

通过一些关于杀人案件的奏折(按照常规,命案需要报送京城以核准判决)可以看出,这里地处边疆环境,暴力事件频发,因为地域广袤,移民众多,但其居住地规模相对较小,并散落各处。19世纪80年代的陕西并不像我们头脑中中国农村地区的常见景象,也不同于叶家故乡的安徽省,那里的村庄历史悠久,住着很多数代同堂的大家族,他们深深植根于农田,并建立了处理邻里之间矛盾冲突的惯常做法。的确,有关命案的报告可能会强调暴力的程度,但是发生这些案件的前因后果却异乎寻常。在很多案件中,杀人犯是之前发生的某件恶行的受害者,但很显然,对于自己受到的冤屈会通过邻里调解或诉诸公堂来申雪,他看不到任何希望,所以自己下手。以下两个案例就能说明当地司法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案例。一位贫穷的刘姓移民以每月3%的利率借了十一串铜钱,并请一位方姓有钱人担任中间保人。后来,刘未能偿还贷款,方于是便替他还了,七年后刘去世,当时欠方的钱尚未还清。于是,方便催逼刘的兄弟偿还借款,并派自己的几个儿子前去讨债,因为利滚利当时的十一串铜钱已经变成了九十五串,当对方拒绝偿还时,讨债人便拳脚相加。虽然这位刘氏兄弟也是移民,但显然他的境遇比自己的兄弟要好一些,他卖了一些田产,还清了所有借款。方由是觉得这位刘氏兄弟容易被蒙骗,便谎称刘的父亲还欠他六十串铜钱,经过中间人调解,最终刘需要还他三十串。至此,这位刘氏兄弟受够了放高利贷人方氏的欺压。他邀请方氏和他的几个儿子来进行最后的正式了结,然后(与也曾受到方欺压的同伙一起)在路上对其进行了伏击,杀害了他们。112

当时,局势动荡不安,社会纽带不够紧密,即使依靠地方团练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常规做法也经常出现问题,下面的案例便可证明。在陕南的山里,一个镇子里有条行人时常来往的马路,当地团练在参加了同治年间的平乱和剿匪战斗后一直比较活跃,有五个来自四川的贫苦移民在这一带寻找生计,由于所带钱粮不多,他们便威胁路人索要粮食、衣物和鸦片。几个受害路人碰巧在同一家旅店休息,讲起了自己的遭遇,恰好被当地团练的头目听到,于是团练便集合出发,将这五人逮捕,查获赃物,将他们羁押并暴打。由于县衙比较远,这五人就被关在团首的家中过夜。然后就出了问题。受害路人中有两人认为既然自己被劫的物品已经找到,他们就没有必要浪费时间上堂作证了,于是便起身离开了。之后有一名被羁押的劫犯因暴打而身亡。事情到了这一步,团练头目觉得上堂审讯会惹来麻烦,不如就地把剩下的劫犯干掉。于是便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予以处决,但有一人侥幸逃脱,他沿途找了些临时的活计维持生存,最终回到了四川老家,并将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一位已遭遇不测的同伙的兄弟,这位兄弟又返回陕西将这起案件报告给了官府。113

对于这些目无法纪的行为,叶伯英的应对方法无疑是走强硬路线。他相信唯有快速、严酷的惩罚才能使潜在的罪犯心生恐惧或羞耻。19世纪中叶发生的多次内乱使社会混乱不堪,而如果暴力事件频发,可能会引发这种混乱的再次出现,因此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予以制止。当时,南部山区到处都有劫匪恶霸结拜兄弟,秘密结社,世仇积怨,以及复仇杀戮,在一封很长的奏折中,叶伯英哀叹这种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以及人烟稀少的陕北移民和遣散士兵所引发的各种问题。他警告说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可能会引发类似于咸同年间太平天国叛乱的那种社会冲突,并抱怨说以前刑部的法律在惩罚罪犯方面太过宽松,不仅关押时间短,且刑罚太轻。根据当时的一种体制,会把罪犯流放到离家有一段距离的另一地方,并由该地方官府进行管制,很多罪犯便从这里逃脱了,叶伯英对这一体制尤为不满。他想要在罪犯触犯法律当时就将其严惩,所以提倡两种处罚:罪大恶极者,斩首,并将头颅悬起示众;其余罪犯不予流放,而是长期(三至五年)用铁链拴于巨石之上,并将其匪帮的名字刺于面部;罪行更轻者,则刺于右前臂上;屡教不改者应该立刻处决。地方官员对于罪犯的处罚,也不必报送省上以及京城复审,因为耗时太长,而只要每季度予以汇报即可。他提倡的处罚政策的核心,是相信快速的、必然的、严酷的和公开的惩罚对潜在罪犯的威慑作用。114

从叶伯英呈给皇朝的奏折来看,他在省府任职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例行的行政事务上。他按照要求每季度提交关于降水和粮食价格以及当地粮库状况的报告。对当地税单和欠款进行复审和上报,并为遭受洪灾、干旱、冰雹和沙尘的地区(在北部临近沙漠地区)提请减免赋税。有很多司法案件有待处理和汇报:按季度提交的匪患状况和处决情况,还有死刑案件的记录以备审查。任命、审查、调动地方官员,有时还对他们进行处罚,这些都无疑表明,省级官员在治理本省事务时具有很大的自主权。有时候朝廷虽进行了任命,但巡抚却只长期试用而已,或者干脆以不适宜为由予以拒绝。115在任期间,叶伯英至少对全省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以检查各地的治理情况和防御部队。他尤其注意对各种庙宇和书院的修缮,并要求对孝敬父母、德行高尚的子民予以褒奖。当然,在新年和皇上、皇太后生辰时表达问候,他还须礼节性地送上祝福,并一再感谢皇上赐予墨宝,即一个大大的“福”字,表达好事、幸事之意。116

叶伯英只提出过一次关于治理陕西的综合提案,而这个提案之所以值得注意,主要是因为其中的提议大都小心谨慎,且传统保守。1885年12月,即他担任陕西巡抚后的八个月,就陕西如何从数十年的战乱和自然灾害中恢复过来,他提出了一份提案,包含八点。前四点是关于农业的:鼓励农民开垦荒废的农田,开展水利工程,在陕西南部发展养蚕业,改革粮库。这些提议都缺乏新意,而关于发展养蚕业的提议更是不切实际。虽然叶伯英引用了古代的先例,但陕西交通不便,无法与江南和广东省份的丝绸业竞争。117他倡导对商业厘金进行改革,这也值得商榷。因为这种税是针对运输途中的货物征收的,因而只有沿来往船只较多的水道修建税收站,才易于征收,而陕西很少有这样的水道。在公共安全方面,他号召禁烟,对人口造册的保甲制度进行改革。但提议当中最突出的当属关于教育方面的建议。他首先提到,陕西作为中国古代和中世纪的都城,有着引以为荣的治学传统,然而他却不得不哀叹道:战乱和干旱过后,谋生越来越难。地主迫于无奈都转而从商。对学问和儒家思想的尊敬大不如前。要改变这种局面,他的提议是:给书院多建学舍,提供更多的书籍,另外每月额外增加一次诗文的讲解,即为官者若熟于经典则会被请来授课。当时,沿海各省的官员和洋务派官员都在大力发展工业、商业、铁路和电报线,而叶伯英则哀叹世人都在追求商业利益,并试图复兴古学和诗文这些文人的理想。118

这些倾向在他的年谱当中都很明显。年谱中他提到了一些让他引以为傲的著作:他父亲的诗集,虽多年四处躲避战乱但还是精心保存了下来;一本评论《易经》的序;一本元代农业序;一本关于古代礼器的著作;还有一本关于孔庙中舞乐表演的典册。他还派人维修孔庙演仪所用的乐器——这些乐器在多年的战乱中疏于管理。为了保护陕西的建筑和文化遗产,他资助修缮了多处庙宇,包括为了纪念唐代诗人杜甫而建的杜公祠和西安城隍庙。在叶伯英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这样一位官员,他沉浸在祖国的文化和历史之中,并决心要将这种传统的盛况保存下来。119

虽然叶伯英积极主持对庙宇的修缮,但同父亲一样,在宗教问题上,他奉行的是一种不可知论的实用主义。叶坤厚对于所谓的怪力乱神持完全怀疑的态度。对他而言,人生活的俗世和神灵的世界是隔离开的:“有人以治明,有神以治幽,幽明两条路,各不相为谋。”还有一次,他公然对那些在寺庙中祷告的人嗤之以鼻:“作善者吉不善凶,祸福由己神无功。不须冥漠叩苍穹,但请清夜扪心胸。”120尽管持怀疑态度,他也承认,人们对来生报应的恐惧会促使他们在现世行善积德。出于这个原因,他认为寺庙里那些令人心生恐惧的描述十八层地狱里各种酷刑的景象有助于治理社会。于是总结道:“先民常有言,神道以设教。”121他并不信仰宗教,而是将它作为一种有效方式,来引导人们(主要是通过让他们心生恐惧)远离邪恶之路。

现在看来,叶伯英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仍在履行一位尽职的儒家官员的职责:监考省试,便不无不当了。很巧的是,考试题目和最好的试卷被印刷成了一本小册子,因而保存了下来。在19世纪,通常情况下,考卷中前三个问题答得最好的均出自同一考生。很可能是因为考官只对第一道题目仔细评分,而其余题目的评分标准与第一道相同,所以答好第一道题目至关重要。122在这次考试中,第一道题目出自《四书》中的一篇文章,它要求考生对《论语》中的一句话进行解释并发表评论:“子谓仲弓曰:‘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123通常,这篇文章的含义是,出身卑微但自身优秀的牛犊(或人)应该重用——人要委以官职,而牛犊的话则应用于献祭。这篇得分最高的论文通过讨论人才培养来阐述原文,并且在论述中与仁孝等美德结合起来。对于现代读者来说,很难看出这篇论文有什么重要价值。但叶伯英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心精力果,言简意赅,先正典型,于兹未坠。”124

这次科举考试是在1888年秋举行的,当时天已渐凉,还下着雨。叶伯英在考场待了两周多的时间,患了伤风,之后是高烧和呼吸系统疾病(很可能是肺炎),使他咳嗽不止。医生开的药并没有明显效果,于是他便写了奏折,请了病假。几天之后,病情越来越重,他便写了遗疏,向皇帝举荐自己的儿孙们,希望他们能得到朝廷的重用。1888年10月1日,叶伯英在官廨逝世。

在开封的家里,家人不忍心将此噩耗告诉当时已86岁高龄的叶坤厚,因为他自己的健康状况也令人堪忧。坤厚一年之后也去世了,叶家最有成就的两名成员退出了历史舞台。他们多年来都在忠心耿耿地为清政府效命,然而他们思想都属守旧。从他们的言行当中,人们几乎感觉不到一个新的世界正在他们的周围潜滋暗长。19世纪晚期的中国历史,通常都会写到洋务运动,洋务派如何采用西方的科学技术来建设造船厂、兵工厂、工厂以及铁路来增强清政府的实力,抵御西方列强和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在叶坤厚和叶伯英的宦海沉浮中,这种自强的努力丝毫没有被提及,这一点值得注意。他们似乎并不关注西方列强对清政府造成的威胁,或者西方科学技术的威力。他们出生、长大并且履职的地点都在中国的内陆地区,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发展儒学和经世致用的治国方案: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组织团练和保甲,赈灾,以及对违法者的快速惩处。他们带领叶家的这一支脉走上了财富和权力之路。但是属于这些因循守旧官员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了。随着新世纪的临近和新时代的到来,中国社会的旧秩序已经摇摇欲坠,行将瓦解。为了求生存并继续使家门昌盛,叶家人不得不谋求改变。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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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这一时期的经典著作是Mary C. Wright,The Last Stand of Chinese Conservatism:The T'ung-Chih Restoration,1862-1874(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57)。也可参见Jonathan K. Ocko,Bureaucratic Reform in Provrncial China:Ting Jih-chang in Restoration Kiangsu,1867-1870(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Stanley Spector,Li Hung-chang and the Huai Army:A Study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ese Regionalism(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4);Mary Backus Rankin,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Zhejiang Province,1865-1911(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ch.5。
2.《叶氏族谱》(1944刻本),卷十,“墓志”,方昌翰《光禄大夫湘筠公墓志》,6页。
3.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七,《书感》,21—22页;《感怀杂咏三十首》之四,38—39页。
4.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一,《自语》,41页;卷十六,《生日述怀七律六首》,2—3页。
5.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七,《感怀杂咏三十首》之第二十三,41页。
6.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一,《古意七首》之第六,11页;卷四,《官箴诗六首》,44—45页;卷十八,《冒雨至光州属僚咸集姚云屏刺史设席肆饮予首唱七律一章用前韵》,47页。
7.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八,《示伯勋、仲勉》,24页。
8.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四,《惩吏役》,44—46页;卷十一,《偶题寓壁》,22页;卷十八,《示伯勋、仲勉》24页。
9.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四,《惩吏役》,46页;卷五,《捕车谣》,5页;卷十六,《憎蚊子》,26—27页。
10.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四,《戒阍侯》,45—46页。
11.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警词》,22页。其有句云:“疾趋无善步,颠蹶谁能防。进锐反退速,坐失康庄康。”
12.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四,《古词三首》之第三,13页。
13.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三,33页、34页。
14.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22页。
15.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3页。
16.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四,31页、32—34页。
17.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八,《示孙曾》,23页。并见卷十八,5页。
18.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八,《警词》,5页。
19.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二,25页、27页;卷十八,25页。
20.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八,《示元度元浚元泽诸孙》,5页。
21.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八,《寄伯英(时任直隶清河道)四首》之第三,5页。
22.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八,《寄伯英(时任直隶清河道)四首》之第一,4—5页。
23.T'ung-tsu Ch'u(瞿同祖),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 under the Ch'ing(Cambridge,Mass.:Council on East Asian Studies,Harvard University,1988);John R. Watt,The District Magistrate in Late Imperial China(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2).
24.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18页、26页。
25.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三,18页;卷十五,1页。
26.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三,16—17页。
27.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七,10—11页、15页。
28.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一,《涿州道上佛宇甚多问之皆明季宦官所作感而咏之》,37页。
29.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七,14—15页、31页。
30.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三,20—21页。
31.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余》,第一部分,28页。
32.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26页。
33.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35页。
34.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四,5页。并可参见卷七,5页。
35.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七,14页;卷七,33页。
36.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七,15页。廓尔喀人的来访在1848年前后。
37.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六,13页;卷十四,16—18页、25—26页;卷十五,20页、37—38页。
38.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六,20页。
39.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杂兴》,28页。
40.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六,《慨言二言》之二,13—14页。
41.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四,30页。
42.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即事有感》,32页。
43.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四,14页。并可参见卷七,10页;卷十四,30页。
44.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二,34页;卷十三,38页;卷十四,24—26页;卷十八,49页、52—53页。
45.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29页。
46.《叶氏族谱》卷十一,《湘筠自著同治六年以前年谱》,18—21页;卷三,8—9页。
47.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六,34页;卷十八,23页。
48.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30—32页。
49.苏廷魁:《叶氏族谱四修序》,《叶氏族谱》卷一,35页。
50.《叶氏族谱》卷十一,《湘筠自著同治六年以前年谱》,22—23页;叶伯英:《耕经堂年谱》,未标注日期的手稿(已添加页码),177—178页;叶笃静(坤厚的玄孙)写给叶笃庄的书信,[1987年?]12月25日、1995年3月29日。
51.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书斋漫兴二首》、《寓室自遣》,41—42页。
52.叶叔亮:《退庵诗稿》(1918刻本),3页。该诗由叔亮的母亲所作。
53.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一,32—33页、46页;卷十二,28页、40页;卷十四,43—44页、46—47页;卷十五,1页;卷十七,16页。
54.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三,《答何介山赠婢》,33页。
55.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四,26页;卷十六,13页。
56.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次女伯珠归洪氏诗以勖之二首》,25页;《无题》,27页;29页;卷十八,《送大女伯珍赴陕三首》,14—15页;《七夕接大女元珍信欲由陕赴豫因念二女元珠已亡不禁泫然流涕》,44页。
57.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八,《哭二女宝珠六首》,32页。
58.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三,《老仆》,36页;卷十五,《遣思》,21页。
59.《叶氏族谱》卷六,22页、56—57页;卷十一,《湘筠自著同治六年以前年谱》,21—22页;叶笃静致叶笃庄书信,[1987年?]12月25日。
60.叶伯英:《耕经堂年谱》,56—57页。
61.叶伯英在此处使用的词语是“经济”,但很显然他心里想的并不是这一词语的现代意义(economics)。校译者案:“经济”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里,主要指经世济民,后引申为治理国家的才干,与现代意义上的“经济”一词语意上绝然不类。
62.叶伯英:《耕经堂年谱》,56—61页。
63.叶伯英:《耕经堂年谱》,56—61页。
64.叶伯英:《耕经堂年谱》,62页。《叶氏族谱》卷十一,25—26页。
65.James L. Hevia,English Lessons:The Pedagogy of Imperialism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Durham,N.C.:Duke University Press,2003),46-118.
66.叶伯英:《耕经堂年谱》,80—84页。
67.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28页、39页。
68.叶伯英:《耕经堂年谱》,84—87页。《叶氏族谱》卷首,倭仁序(同治六年,1867年),37—38页。这版族谱中的族人传记,提供了叶家同治六年(1867年)之前的很多信息。遗憾的是,在后来重修的族谱中,这些族人1867年之后的事迹付之阙如,所以这里的信息很不完整。
69.《叶氏族谱》卷三,《修祠记》,1—6页。
70.叶伯英:《耕经堂年谱》,71页、79页。
71.叶伯英:《耕经堂年谱》,88—90页。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六,3页、14—15页;卷十八,19—20页、56页。
72.关于曾国藩,参见恒慕义(Arthur W. Hummel)《清代名人传略(1644—1912)》(Washington,D.C.: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3—1944;再版,台北:文学馆,1964年),751—755)。关于同治时期的国家治理,见芮玛丽(Wright)《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抵抗》(Last Stand)、欧中坦(Ocko)Bureaucratic Reform。
73.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二,39—40页。
74.叶伯英:《耕经堂年谱》,96页。
75.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示子侄》,41页。
76.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六,《寄大儿伯英七律八首》,3—5页。
77.叶伯英:《耕经堂年谱》,91—94页。
78.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66—167页。
79.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57—159页。
80.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26—127页。
81.Mark Elvin,“Female Virtue and the State in China,” Past & Present 104(August 1984):111-152;Matthew H. Sommer,Sex,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166-209;Janet M. Thiess,Disgraceful Matters:The Politics of Chastity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4).
82.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13页、123—124页。并可参见Rankin,Elite Activism。
83.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一,《古意七首》之六,11页。
84.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28—130页。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五,40页,也提到了官员安抚流民的责任。
85.See Pierre-Etienne Will,Bureaucracy and Famine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trans. Elborg Forster(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iggo). On the 1877-1878 famine,see Kathryn Edgerton-Tarpley,Tears from Iron:Cultural Responses to Famine in Nineteenth-Century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8).
86.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32—134页。
87.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66页。
88.Lillian M. Li,Fighting Famine in North China:State,Market,and Environmental Decline,1690s-1990s(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38-73.
89.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八,9—10页。
90.《大清实录》(同治),同治十三年二月十四日(1874年3月31日),卷三六三,7页。叶伯英的年谱中没有提及此次指控,这或许并不奇怪。
91.左宗棠对李鸿章和叶伯英的治水工作进行了批评。事情极其复杂,但其中之一是左宗棠基于古代的地理文献提出了解决方案,他对这些文献相当精熟。而叶伯英的工作中有一项,即要证明19世纪的河流与古代典籍中提到河流的河道有很大不同。关于这一事件,参见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64—165页;《叶氏族谱》卷十,“墓志”,6页;以及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764—767页。有关坤厚的告诫,参见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03—104页。
92.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51页。有关叶伯英及治水工程的总体情况,参见99—102页、103—107页、108—111页、113—123页、124—127页、130—132页、133页、162—165页;以及《叶氏族谱》卷十,“墓志”,3—6页。关于管理者的薪酬待遇,参见张仲礼(Chung-li Chang)《中国士绅的收入》(Income of the Chinese Gentry)(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62年),12—14页。
93.叶伯英:《耕经堂年谱》,卷二,135—136页、146页。有关清朝时期的讼师,参见Melissa A. Macauley,Social Power and Legal Culture:Litigation Masters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
94.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36—138页。
95.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36页。
96.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43—146页。
97.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44—145页、157页。
98.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47—151页。
99.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70—172页。
100.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六,43页。
101.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十七,1—2页。
102.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72—174页。
103.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46—147页;第三册,159—160页。
104.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74—179页。
105.《叶氏族谱》卷六,55—56页;卷十一,“传”,33—35页。叶伯英:《耕经堂年谱》,第一册,56页;第三册,214—217页。
106.《续陕西通志》(台北,1969年),卷一二八,14—15页。叶伯英奏折,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1885年12月13日),收入朱寿朋编纂《十二朝东华录·光绪朝》(下文简称《东华录》)(台北印本),2161页。
107.光绪九年十月六日(1883年11月5日),《东华录》,1579—1582页,包含控告冯的文件,以及控告前巡抚的文件,之外,还包括陕西一件处理不当的案件。
108.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79页。
109.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80—181页、202—203页。《续陕西通志》卷一二八,14页。叶伯英的奏折,大批都藏于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宫中档档案馆中(以下简称“宫中档”),尤其是光绪十三年二月廿九日,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九日,光绪十四年二月十日。
110.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84—185页。
111.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85—186页。叶伯英奏折,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东华录》,第24册,2161页。《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台北印本),1459—1460页。
112.叶伯英奏折,光绪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宫中档。
113.叶伯英奏折,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五日,宫中档。
114.叶伯英奏折,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五日,《东华录》,第24册,2316—2318页。另可参见,光绪十三年九月六日奏折,同上,2310—2312页。在呈报给朝廷核准并在宫中档保存的奏折当中,叶伯英总是要求对罪犯施以最严酷的刑罚,即使是在现代读者看来存在大量减轻刑罚的案件中。
115.叶伯英存于宫中档的奏折,例如,光绪十四年五月十七日及光绪十四年六月廿四日奏折,以及大量未标注日期的附录。有关朝廷对省级自治的不满,参见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六日(1886年12月30日)颁布的法令,《东华录》,2169页。关于任命程序,参见瓦特(Watt)District Magistrate,45—58页。
116.最完整的叶伯英奏折目录,参见《岁首登记》中(不过奏折并没有全部保存下来),存于第一历史档案馆,缩微胶卷125—31(光绪十一至十四年)。
117.See William T. Rowe,Saving the World:Chen Hongmou and Elite Conscrousness in Erghteenth-Century China(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242.对此表达了相反的看法,参见刘翠溶《汉水流域的贸易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1800—1911)》(南港:中研院,1980年),116—126页,谈到了类似的提议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118.叶伯英奏折,光绪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1885年12月13日),《东华录》,第24册,2161—2163页。
119.叶伯英:《耕经堂年谱》,183页、189—190页、196页、197—199页、200—202页、217—218页。
120.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五,《过古庙》,43页。
121.叶坤厚:《江上小蓬莱吟舫诗存》卷一,10页。
122.Benjamin A. Elman,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190,425-427.
123.《论语·雍也第六》,《古意七首》之三,第四节。
124.《陕西闱墨》(光绪十四年,18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