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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战国诸国各自讲述的夏商周三代
秦、齐的领土主张与三代
秦国领土统治正当性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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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文所述,天下的土地被古人们分割成特别地域及其之外的野蛮之地。特别地域是由各诸侯国设定划作自己地盘的土地。由于这些特别地域的设定与各国的正统夷狄观息息相关,因此很自然地,这些国家在设定特别地域之外的野蛮之地时,也贯穿这一观念。
如果撇去这些国家各自的正统观念不谈,仅从客观的视角来看,我们会发现同一个地域有时被定义为特别地域,有时却又沦落成了野蛮之地。即使是对同一个野蛮之地,不同国家也有不同的叫法。
在《左传》中,秦国被称为西戎的霸者。但是当时秦国并不会像这样把自己想成夷狄。野蛮人必然不会妄自菲薄地说“在下是野蛮人”。如果非要承认自己是野蛮人不可,其理论恐怕也应该是“不过现在还是野蛮人比较了不起”。
要讨论秦国的主张,最快捷的方法还是通过秦国之著书来研究。但是,秦国所著的此类书籍仍然流传至今的,最早也是成书于战国后期的了。战国中期,秦国在“天下”的范围中尚未发展成为一个称霸一方的强国。但进入公元前3世纪后不久,秦国的领土就占据了“天下”的半壁江山。如此一来,秦一统天下之日也就为期不远了。
秦国著有《吕氏春秋》一书。该书成书于秦国统一天下大势已定的时期。因此在这书中我们看不见《左传》中那种将某个限定的区域看做是一个领土国家所统治的领域的主张(参考图23)。
不过幸而战国中期秦人所铸造的青铜器仍流传于世。该青铜器为秦公镈(不是本书412面所讲的新出土文物,接下来我要论述的是更加古老的秦公镈)。其铭文为长文,并且从文中能看出秦人对其领土统治正当性的主张。
秦国的特别地域是陕西之地。这片土地是秦人在西周王朝分崩离析后武力得手的势力范围。秦人将这一带定义为特别地域,并将东面邻接的领域定义为比自己地位低的地域。
在秦国整理的律法(律令)当中,有律法规定秦国女子所生之子为“夏子”。这种规定的前提就是假设秦国女子所嫁之处为秦国之外的人家。由此可见,秦国将自己的特别地域称之为“夏”,所以秦国女子所生之子皆为“夏子”。站在这个立场上,秦人称东方之地为“蛮夏”。这种说法可见于下面的秦公镈铭文。
秦公曰:丕显朕皇祖,受天命竈有下国,十又二公,不坠在上,严龏夤天命,保厥秦,虩事蛮夏。(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第一卷,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2001年,第238面,编号270)
公(秦公)及王姬曰:余小子(虽刚刚即位为王,类似的说法还出现于青铜器中山王爨鼎),余夙夕虔敬,朕祀,以受多福,克明厥心,盭龢胤士,咸畜左右,允义翼受明德(秦公目前为止的功绩。实际成果)。以康奠协朕国。盗百蛮,俱即其服。(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第一卷,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2001年,第237面,编号269)
这里所谓的“下国”是指受天命而统治的地区,是由天命约定的秦国之领域。这段铭文讲了秦国统治“下国”是受之于天命,使“蛮夏”之地臣服于自己的权力。
“下国”的“国”曾经是用“域(或)”字来表现的,指的是包围城市的一定的领域。秦公镈中的“国(國)”就是由“域”和偏旁的国字框组成的。其中“域”代表领土国家的国家领域,国字框则表示这一领域是由国境线所包围而成(围“域”即成“國”。“国”是简化字)。这个字就是随着领土国家的形成而出现的。
22 秦的特别领域“夏”与略逊一等的“蛮夏” 在《左传》中被看做是“中国”的陕西一带在此被称为“秦”,而《左传》中的“夏”、“东夏”在这里则被称为“蛮夏”,其地位也略逊一等。“下国”是由“秦”与“蛮夏”共同组成的。我们从秦律规定中可知“秦”即是“夏”
从铭文的字句间我们可以看出“下国”是秦国与“蛮夏”的结合体。秦在西周末期从西部东进,平定混乱的西周之地后将其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秦国的野心不仅如此,还想继续东进,秦人对中原地区虎视眈眈,将其设定为“下国”。
这个“下国”与西周当年统治的地域相重合。周人当年坐拥陕西之地,武王克商后将其军事据点扩大到了中原一带。
23 秦国家领域的扩张 成功实现国富兵强的秦国也成功实现了领土扩张。到了昭襄王(前307—前251)末年,当时半壁江山已是秦国的囊中之物。秦国国家领域的扩大同时也是特别领域“夏”的扩大
“下国”之中被称为“蛮夏”的地方在《左传》中是“夏”、“东夏”之地。西周时代,周将其陪都建于雒邑,封晋于山西之地进行统治。铭文讲述了统治“下国”是受之于天命,那些曾经受周的政治影响力波及的地域都应该由自己来统治。
在《左传》中被作为特别地域的中原之地,到了秦人眼中就降级成了略逊一等的地域。在《左传》中被贬低为西戎之地的陕西一带,在这里却摇身一变,成了具有独特地位的特别地域。
不仅如此,《左传》中被定为“诸夏”之地的中原一带,到这里却被秦人称作“蛮夏”。因为秦才是真正的“夏”,而非中原地区。中原的那些国家擅作主张,自称为“夏”。但其实他们不过是“蛮夏”之流而已。
说到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地域,从陕西东部到中原一带属于中原龙山文化的地区。《左传》的论点是将这一文化领域东部的山西一带设定为夏王朝的故地,而秦人的主张则是将该文化领域西部的陕西东部设定为夏之故地。
公元前279年以后,秦国占据了天下的大半壁江山(参考图23)。前文所述秦国女子所生之子皆为“夏子”的规定就适用于秦国东进后取得的邻国疆土。即使同为特别领域,周朝故地被视为“畿内”,其地位之独特也可见一斑。
齐国对领土统治正当性的主张
就在秦人铸造出秦公镈的同时,山东的齐国也铸造了承载着相似观点的青铜器叔尸镈(叔夷镈)。
叔尸镈是由齐国的威宣王所铸。叔尸就是威宣王,其铭文中随处可见对田氏先祖的极力盛赞。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下这段铭文是怎么讲的(以下为作者的释文)。
我(名叫)尸(夷)向先祖及最初成为诸侯的高祖寻求典范,留下光辉灿烂之名的祖先,殷之汤王(成汤)恭敬地在“帝”(上帝)身边,汤王独占天命,征伐夏王朝之际,击败其灵军。又有宰相伊尹的辅佐,汤王领有九州,定居所于初代夏王禹的遗迹之处。殷的子孙宋国君主穆公,继承那个赫赫有名的穆公血统的襄公。从襄公的分支中有一族的女子嫁给了(某国的)成公,两人的女儿嫁到这里,生了叔尸。(以上记述了叔尸的母系祖先是商王,这个商王定居于夏王朝的故地,统领九州,即天下)
作为齐侯而即位,恭敬其灵力如虎,努力行政。在父亲桓武灵公(齐威宣王之父桓公)灵前祈祷请示,于是桓武灵公赋予了青铜材料的武器灵力。所以要铸造宝器,迎接祖父、祖母、母、父之灵。祈祷能带来幸运,灵命寄于此器,不老。(讲述了他继承了父亲桓公之灵)。
这段铭文的内容是商汤王定居于夏王朝的原址之上,而自己则是继承了商王血统的人。这里齐人通过继承血脉这一方法巧妙地论述了自己对于与夏王朝、商王朝相关领域具有正当的统治权。
当时古人一般认为血统传承是父系系统,但是这里说的却是母系的血统。这点与汉王朝开山始祖刘邦继承母氏的论述(见后文)有相似之处。如果说从父系血统中找不到相应证据,则一切理论都无从谈起。所以人们从母系血脉中找到了血统高贵的证据,并展开了论述。这就是齐人对齐国最初称王的威宣王身世的论述。
齐威宣王命人撰写的《春秋》与《公羊传》
商王朝与夏王朝的故地是与齐国接壤的一片土地。齐国定都于山东北部,受封于西周初期。齐自从与周王朝建立密切关系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东方的大国,称霸一方。在齐国历代统治领域的西南方向是殷商故地,西北方向则是夏之故地所在。夏、商两代的故地有相互重叠的地方,那就是商汤定居的夏王朝初代大禹的遗迹所在之地。
战国时代的齐桓公偶然成功迎娶了继承宋国血统的妻子,于是他开始到处宣称其子威宣王是宋之血统的继承者。
威宣王将旁边的殷商故地与自己的统治领域看做一个整体,并称之为“中国”。“中国”一词原本是西周时代周天子用来表示王都镐京地带的。《左传》也承袭了这一观点。齐人把这个词用来表示自己统治下的特别领域。
被视为殷商故地的一带,我们已经在介绍《左传》时进行了说明。《左传》中也宣称对这一带的正当统治权。其中提到了宋、卫、陈、郑。宋是商王朝后裔受周天子之分封而建立的国家。卫是被分封于商都故地而建立的国家。陈则是战国时代齐国王族田氏所建之国。
郑是韩国定都之所,对于齐国而言,把郑纳入特别地域从理论上很难论述,因此郑被踢出了“中国”。然后齐人将夏之故地称为“诸夏”,定义其地位略逊“中国”一等,随后将郑收入了“诸夏”的范畴之中。
殷商故地与山东之地变成了“中国”,然后还有一个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即山东还有一个鲁国。鲁国有圣人孔子,鲁国的孔氏是宋国的望族逃亡至鲁国的后人。
孔子的时代,齐国权势最大的是田氏。田氏是陈国君主的族人逃亡到齐国的后人。之后田氏权倾朝野,将西周、春秋时代的齐国君主架空,成为实质的掌权者。后来田氏终于自称为齐国君主,最终自称为王。孔子时代,田氏的宗主(一族的代表人物)为田成子。
战国时代,首位称王的齐国君主为威宣王。在他的政权下,其祖先田成子与鲁国的孔子备受重视,威宣王将自己的祖先推向政治的最高位,将鲁国的孔子定义为天下第一圣人,然后借孔子之口讲述历史的规律并预言未来的王者。
《春秋》与《公羊传》就是这样被编撰出来的。前者是编年体史书,后者是其说明书。编年体史书将前一任君主驾崩的第二年定为元年,并开始按照年代来记录历史。公元前338年,齐国采用的就是这个方法。之所以编写鲁国君主的编年体史书,是因为要以鲁国的记录与齐国的记录为重点来编写,同时还因为齐人想要利用鲁国圣人孔子之口来展开理论。
史书中罗列了许多事实。这些事实中隐藏了历史发展的规律。《公羊传》就是为了解说这一规律而存在的,而不是由《春秋》来进行解说。同时解说者也绝不能是平凡之人。
24 齐国《公羊传》中的特别领域“中国(中域)”与地位略逊一等的“诸夏”与野蛮之地《公羊传》成书于战国时代的齐国。战国时代,齐国用周人使用的“中国(域)”一词表示自己统治下的特别领域。这个“中国”里面包含了殷商故地,夏之故都(具体地点尚不清楚)也包含在内。东迁之后的周成了诸夏之地,西周故地沦为夷狄。《公羊传》中所论述的春秋时代的“中国”已经开始出现“革命”的预兆。这就是大夫阶层出身的田氏最终将成为君主,进而作为正统成为王。由于只有“中国”的田氏所引发的革命是特别的,被打倒的诸侯就算自称“中国”也不被《公羊传》视为“中国”。其统治的国民也是经过甄选的。风姓诸国的子民一律不算“中国”的子民。而殷商故地陈国出身的田氏与宋国出身的孔氏一族的孔丘(孔子)则受到特别对待
于是后来就成了命令编撰史书的人是“君子”,受命编撰史书的人是圣人孔子。这就是《公羊传》的结尾所总结的“形式”。
其后,有许多国家反对这一“形式”,进行了无数的论述说明“事实并非如此”。前文介绍的《左传》和秦国青铜器则属于“事实并非如此”的阵营。例如有人认为孔子是鲁国人,其所思所虑皆应以鲁国为中心,而非以齐国为中心思考。这种说明并不是对齐国所著的《春秋》进行的说明。
“孔子为鲁国圣人,其所思所虑皆以鲁国为中心”一说一直从秦朝延续到汉朝,在后世流传了很长时间。汉代采用了这一说法,是因为正好可以为其所用。汉代将孔子作为鲁国人而论之,使其作为一个圣人独立于战国列国而存在。在此之上,汉代还有了另一种理论来暗示汉武帝与东汉第一个皇帝光武帝(东汉)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其结果就是原本齐国的主张被新的注释“封印”起来了。
《公羊传》的开篇部分
我们仔细阅读《公羊传》的文本就能知道齐国本来的“形式”,就是被汉代封印了的“形式”。
我们对《公羊传》的文本继续进行说明。《公羊传》开篇部分有这样的论述,在论述中集中向人们展示了齐国是如何对其统治的正统性进行说明的:
元年,春,王正月。(《春秋》经文)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鲁桓公)。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鲁隐公)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元年,春,王正月”,这是《春秋》的开篇部分。其中提到了中国独有的元年纪年方法,即逾年称元法。这个制度始于公元前338年的齐国。逾年称元法是指不把上一任君主驾崩、新君主即位的那一年称为元年,而是转过年(称之为“逾年”。“逾”意为“跨越”)从第二年正月起称元年的做法。
由于《春秋》采用了这种方法,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出该书成书于此时的齐国。鲁国没有使用这种方法。直至公元前257年灭亡,鲁国都是在前一任君主驾崩、新君主即位后就开始称元年。这种方法叫做立年称元法。这里的“立”是指“位”,意为即位。对于昭和、平成都是从年中开始称元的日本人而言,立年称元法应该是非常熟悉的方法了。这个方法在中国也被普遍使用。与此不同的逾年称元法则是从公元前338年才开始使用的。
在前文所举例的《春秋》开篇部分中,最后提到了“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在前文所介绍的叔尸镈铭文中也有关于叔尸(威宣王)继承了母系的高贵血统的记载。
此外,文中对于隐公用了“隐”,对于桓公用了“桓”,对贤人用了“贤”来表示。这并不是单纯的省略,而是通过省略来引起别人的注意,是为了将学者们的意见都收入其中的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
具体来说则是鲁隐公即位,鲁桓公继承其位。古人利用这个事实,其真正意图是要制造出一个与齐国君主相关的“形式”,是为了要利用历史才对历史进行整理的。学者都知道“桓公”的“桓”字包含武的意思(因此有了“桓武”一词),所以才用了这个“桓”字。古人知道“隐”字通常没有附带的含义,所以才将文人作为圣人,论述其实“隐”就是“贤”。文中展示了鲁国武之桓公继承了文之贤人隐公的“形式”,并暗示这就是历史发展的规律。但这也并非单纯的暗示。前文所述的逾年称元法便是最好的说明。因为这是高贵的周文王的制度(“王者孰谓?谓文王也”)。
如此一来文中想要展示的规律就是:继承周文王,名字中含有武的意思,母亲身份高贵的人成为王,并开始使用逾年称元法。预言的对象就是下一个王者—齐国的威宣王。
“母亲高贵”一说也并非只是在论述其母亲的问题。论述的中心在于未来的王者,即齐国的威宣王从母亲那里继承了商人的血统。因此,可以说威宣王对于殷商故地享有正当的统治权,并在文中不厌其烦地重复“母亲高贵”。
“叔尸镈”与夏之故地
叔尸镈的青铜铭文中记述了“虩虩成唐,有严在帝所。尃受天命,刻(克)伐后败厥灵师。伊小臣唯辅。咸有九州,处禹之都”。这是齐国对于夏王朝、商王朝历史的认识。这里还展示了一种见解,即继承商之领域也就等同于继承了夏之领域。
这一主张与《左传》中所记录的对于夏王朝、商王朝的领域观有些出入。《左传》中夏商两代的领域从地理空间来说是相互独立、没有重叠的,因此书中搬出了星宿分野的说法。与此相对的,齐国在自己的观点中强调了商王朝是定都于夏王朝最早的都城之上的。齐人认为正是因为商王统治了包括夏都遗址的地域,才对九州有了统治权。至于九州的范围有多大,看看叔尸被赐予的领域有多大即可知晓。
该青铜器铭文有80行,492字,内容不少。铭文最初的地方讲述了被称为“皇君”“公”的神格赐予了齐国军事权,即广大领域的统治权。这个“皇君”“公”是在春秋时代晋国所作的侯马盟书中也可见到的类似神格(其中使用了“丕显皇君晋公”)。
在具体记述这个广大领域的统治权的部分,有“县三百”的记载。如果从战国中期的县的规模而言,我们可以断言这个设定是比以山东一带与中原一带为中心的地区稍大一些的领域。即图24所示的“中国”及略逊一等的“诸夏”所组成的领域。
齐国之所以一边论述其对殷商故地拥有正当的统治权,一边还在强调商都与夏都在地理空间上是重叠的,这是因为齐国有征服“诸夏”的野心,所以才会强调对其统治的正当性。但是齐国暂时还没有将野心付之于行动的能力。这就是齐国对战国时代中期局势的认识。齐国之所以有征服“诸夏”的野心,是因为田氏出身的陈国祖先就是夏朝始祖大禹的后人。田氏与夏的血统还有这样的传承关系。
魏国的《竹书纪年》与三代
《竹书纪年》与“夏”及革命
魏与前面所讲的韩国相同,都是春秋时代的大国晋国在领土国家化过程中分裂而成的国家。
魏与韩不同的是,战国时代魏王的祖先—春秋时代的魏氏与韩氏不同,他们与晋不是同族的。魏氏原本是晋侯的臣子,后来才成了诸侯,最终获得权力称王的。
于是在这个国家就需要大夫阶层取代诸侯的下克上理论。魏氏与韩氏一样将中原地区定义为特别地域,同时魏氏还编撰了自己的史书用来论述魏国的正统性。
魏国将中原一带的特别地域定为“夏”,自称大夫阶层的自己是“夏”的子孙,得新天命而掀起“革命”,以此来否定周王的权威,自称“夏王”。
魏国的领域横跨太行山山脉。太行山东面是都城大梁,太行山西侧则是晋国曾经的都城绛。我们在讲述《左传》的时候提到的夏之故地与殷商故地都在魏国国境内。
魏国所著的史书原本名称不详,应该是在秦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失传了。直到公元3世纪从战国时代的魏国墓葬中出土为止,这本编年体史书都不为人所知。史书出土后被命名为《竹书纪年》,才为世人所知。
这部《竹书纪年》的成书年代早于齐国所著的《春秋》《公羊传》和韩国所著之《左传》。
《竹书纪年》从传说中的五帝纪开始,记录了夏纪、殷纪、周纪、晋纪,最后是魏纪。
这部编年史书之所以早于其他诸国史书,是因为当时魏国掌握了春秋时代晋国古都一带。由于这个关系,魏国利用了晋国流传下来的编年史书自制了《竹书纪年》。
晋国的编年体史书是《竹书纪年》的原型。简单地说就是,这部史书关于西周及以前的记述,是在两周之际的混乱时期传入晋国的。当时晋国君主为文侯,文侯在分裂的周王朝中作为东周的旗头活跃于历史舞台。《竹书纪年》中就能看到文侯歼灭分裂的西周的记录。
西周的混乱局面并未因其灭亡而结束,这种混乱一直持续到秦国东进。在这段混乱时期,一直为周所独占的技术也扩散到了各地。这种技术就是将铭文铸刻到青铜器上的技术。随着这一技术的广泛传播,各国都逐渐学会了铸刻青铜器铭文,也学会了使用汉字。
在西周时代的晋国,除了口耳相传外,几乎没有任何记录。然而在《竹书纪年》中,我们能看到相当丰富的商周记录。这是因为以前被周独占的信息传到了晋国。
晋人开始利用这些信息编撰了属于战国时代的新的编年体史书,即《竹书纪年》。
这部《竹书纪年》到了宋代后一度失散。不过由于唐代之前留下的许多注释中引用了《竹书纪年》内容,所以后人将这部史书进行了大概的复原。另外还出现了一部与这种学术性复原手段不同的明代伪作《竹书纪年》。不过,这本书虽然名为《竹书纪年》,内容却完全不同。近代的王国维等许多学者对这本伪作进行了讨论。我仔细阅读后也发现此书是参照了六朝时代的晋朝的一本书与宋代以后的多本书后编写而成的。原本满怀期待,希望能从此书中挖掘出被隐藏的史料,可是读完后再次确认了这本书是个彻头彻尾的伪作。我们将复原的《竹书纪年》称为古本《竹书纪年》,将伪作的《竹书纪年》称为今本《竹书纪年》,以示区分。
正如前文所述,魏国的国土东西横跨太行山脉。东侧是都城大梁,西侧则是晋国古都绛(参考图25)。因此,魏国也可以利用《左传》中使用的晋国神话。然而,《左传》中是通过强调说明晋都附近的汾水和洮水一带来对夏王朝的故地进行论述,与此相对应的是魏国对在太行山脉东面的一些夏王朝都城进行论述。
25 三晋与夏都 三晋之中,魏国都城大梁与晋国古都绛的位置由(●)表示。三晋的国境线(公元前350年左右)与夏王朝的古都用(○)表示。出自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册
《竹书纪年》中所示的地名具体对应着现在的哪些地方,尚需进行严密的考证和论述。不过在这里我们还是先把大多数学者认为可能性较大的地点在图25中标示出来以供参考。
韩国认为自己继承了晋国,因此对夏王朝的故地具有正当统治权。与此相对,魏国的史书则是顺着诸夏的大夫以下克上、成为诸侯、最终称王的历史发展而展开。只不过魏国将许多夏王朝的故地都设定到了自己的领土范围内。
夏王朝与商王朝的故地在魏、赵、韩三国共同视为“诸夏”之地的特别领域当中,而非完全属于这三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因此,这三国在追溯历史的时候,都会准备一些对其他两国不利但对自己有利的理论,在史书中翻来覆去地强调。这种思维的不同点体现为《左传》与《竹书纪年》中所强调的夏之故地的不同。
《竹书纪年》中体现出的对周朝权威的继承
当我们翻开复原的《竹书纪年》(这里讲的自然是古本),我们会发现书中创造了一种直接继承周王朝权威的“形式”。传说中五帝的时代被总结在一个纪年中,接下来是夏纪、殷纪、周纪,即所谓的三代。周纪之后则是晋纪。晋是魏氏与韩氏、赵氏三分天下的国家。晋纪之后紧接着就是魏纪。晋纪是作为诸侯的晋的编年史,魏纪也是从魏作为诸侯后开始记录的编年史,并且魏纪从半途开始就变成了王的编年史。
魏王的纪年开始时采用的是逾年称元法。逾年是转过年的意思。换句话说,即是前一任君主驾崩的那一年暂不称元年,新君王要等到第二年的元旦才开始使用新纪年,始称元年。
逾年称元法是战国中期,即公元前4世纪才开始进入人们视野的一种称元法。不过我们也可以从历史来追本溯源,找出其最早的原型。这就需要追溯到周王朝的时代。周武王死后,成王即位。在那个时代就有了这个“形式”。武王驾崩后,周公旦开始执政,年幼的成王在周公的养育下逐渐长大成人。过了一定时间后才重新即位称王。成王即位后,新的元年便是从正月元旦开始的。周公执政时期和成王即位时期是两个不同的时期,这两个时期有各自不同的年号。这个事实到了战国时代被后人重新加以解释并用来充实自己的理论。
周公执政原本是应周王朝的权力集团要求才开始的,但是这段历史到了战国时代就被加上了新的解释。战国时代已经进入了通过官僚统治地方的文书行政的时代。这个时代需要对非继承血缘而享有的权威进行解释和说明。新即位的王必须是不因血缘关系而即位的王。那么,新的王凭什么能够继承王位呢?古人给出的答案是有德。能看清此人是否有德的就是圣人贤者。得到了圣人的认证后,新的元年就从正月元旦开始了。新元年的开始一般是在上一年宣布的。宣布新元年后,转过年,从元旦起正式开始新的元年。正如前文所述,跨年被称为“逾年”,这种称元法被称为“逾年称元法”。
这种逾年称元法就这样始于战国时代,然后被世世代代继承下去。
魏惠成王作为魏侯即位,并在中途宣布改元登上王位,次年开始了新的元年。惠成王是惠王加成王。就像惠成王这样,王号是由多个字组成的。
由于惠成王是惠王加成王,所以他的名称与以前的周成王相同,如此一来就出现了一个“形式”,即同样名称的王开始使用同样的逾年称元法。
作为编年史的“形式”,魏国的惠成王即位称王之前的历史也要写得与周成王的情况相同。周王朝在武王时灭商。武王之前为文王,但文王是追封的谥号。文王生前的时代仍然是商王朝的亡国之君商纣的时代。周纪从武王开始,武王之后是周公,周公之后则是成王。魏纪也是从武侯开始的。武侯之前是文侯,文侯的时代仍然是晋纪记录的年代。武侯之后是诸侯惠成王的时代,后来变成了作为王的惠成王的时代。
这里惠成王并不是简单地即位称王,而是很明显地走了一个追溯文、武来复兴周王权威的“形式”。
继承周王的权威就必须要对周王朝进行否定,也就是需要革命。继承与革命并存于“形式”当中。《竹书纪年》中所展示的文、武、成继承的“形式”是想说明周之文、武的权威被魏国的成继承,这是在否定周王朝称王的意义上对革命进行了说明。
魏的惠成王与夏王朝的权威
惠成王否定周王朝的“形式”中重叠着复兴夏王朝的影子。
《战国策·秦策四》中有下面这段话:
魏伐邯郸,因退为逢泽之遇,乘夏车,称夏王,朝为天子,天下皆从。齐太公闻之,举兵伐魏,壤地两分,国家大危。梁王身抱质执璧,请为陈侯臣,天下乃释梁。郢威王闻之,寝不寐,食不饱,帅天下百姓以与申缚遇于泗水之上,而大败申缚。
同样的故事在《齐策五》中也有记载,并与上文形成相互补充的形式。
昔者,魏王拥土千里,带甲三十六万,其强而拔邯郸,西围定阳,又从十二诸侯朝天子,以西谋秦。秦王恐之,寝不安席,食不甘味。令于境内,尽堞中为战具,竟为守备,为死士,置将,以待魏氏。卫鞅(商鞅)谋于秦王曰:“夫魏氏其功大,而令行于天下,有十二诸侯而朝天子,其与必众,故以一秦而敌大魏,恐不如。王何不使臣见魏王,则臣请必北魏矣。”秦王许诺。卫鞅见魏王曰:“大王之功大矣,令行于天下矣。今大王之所从十二诸侯,非宋、卫也,则邹、鲁、陈、蔡,此固大王之所以鞭箠使也,不足以王天下。大王不若北取燕,东伐齐,则赵必从矣;西取秦,南伐楚,则韩必从矣。大王有伐齐、楚心,而从天下之志,则王业见矣。大王不如先行王服,然后图齐、楚。”魏王说于卫鞅之言也,故身广公宫,制丹衣柱,建九斿,从七星之旟。此天子之位也,而魏王处之。于是齐、楚怒,诸侯奔齐,齐人伐魏,杀其太子,覆其十万之军。魏王大恐,跣行按兵于国,而东次于齐,然后天下乃舍之。当是时,秦王垂拱受西河之外(黄河西面),而不以德魏王。
然后《秦策五》中还有下面这一段。
梁君(魏王)伐楚胜齐,制赵、韩之兵,驱十二诸侯以朝天子于孟津,后子死,身布冠而拘于秦。
魏国压制了诸国并举行庆典。“会于孟津”与“逢泽之遇”说的是同一件事。逢泽是黄河流域的一个地名,孟(盟)津是黄河的渡口。周武王举兵伐纣,曾从那里横渡黄河,是个非常具有象征意义的地点。
魏王之所以选了这个地方举行庆典,是想要逼迫周让出权威。因此周围的诸国团结起来攻打魏国。
这里魏王称“夏王”,逼迫周让出权威。这是复兴夏王朝与否定周王朝两个论点组合而成的“形式”。
魏国还开始使用新的历法,并说明这个历法是与夏王朝息息相关的。齐国与韩国也采用了相同的历法。虽然国家不同,具体内容多少有些出入,这是迫于主张独立性的需要,但是大家都用了同一个说明方法,即所使用的历法都与夏王朝关系密切。
至于魏国有没有利用神话进行论述,这点尚不清楚。不过前面也已经介绍了,魏国的神话利用状况要么与《左传》中的晋国神话相同,要么是使用了类似的方法论述。之后,为了对“革命”进行论述,魏国就有必要排除作为“外地人”的“诸姬”(姬姓诸侯),复兴被奴役的“诸夏”。因此魏王才自称为“夏王”。
魏氏与编撰《左传》的韩氏不同,他们并不是“诸姬”的后裔。因此,就像齐国的田氏热心于宣扬下克上理论,魏氏在中原地区也积极推广相同的下克上理论。魏氏把《左传》中将“诸姬”看做“外地人”的理论推到了前面,在此基础上,他们在“诸夏”之地论述了下克上的理论,排演了一出夏王朝复兴的大戏。
楚国的祖先神话与三代
与传说中的帝王之间的关系
前面提到的战国诸国将夏王朝与商王朝的故地设定为中原一带,各自论述了自己的国家如何对这些地方享有正当的统治权。就在这时,盘踞在长江流域的大国楚国也开始总结自己独有的祖先神话。
楚国也努力让传说中的帝王与自己的祖先产生联系,只不过与祖先产生联系的并不是夏王朝和商王朝,而是祝融这个传说中的帝王,以及更早一些的传说中的帝王颛顼。
楚国的这类传说在很多书中都有部分记载。《史记·楚世家》中有一段完整的记录。不过在《史记》成书的西汉中期与战国时代之间,还有秦始皇死后陈胜吴广的叛乱,还有项羽的时代,并且到了汉代后还有黥布的叛乱。这些人都是效仿了楚继承正统的“形式”。
后来楚国攻下了东方,将越国置于统治之下。越之故地有时被称为“楚”,有时又被追溯至“越”。
直到汉武帝时,有个叫南越(越帝的国家,大本营在广东)的国家与汉对立。这个国家所标榜的“越”其实是继承了被楚国所灭、受其统治的越国故地。
26 战国中期楚国领域与对领土统治正当性的主张 出自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册,有部分修改。①为新石器时代以来的文化领域中的两湖区,春秋时代的楚首先确立其大国地位的地方。②为春秋时代楚国势力扩张,与中原势力、吴、越争夺领土的地方。③是以②为原型加上神话后,楚国想要纳入统治范围的地域。④是楚国争夺②时攻破越(吴)大本营企图纳入统治范围的领域
这些战国时代到汉代为止的各国所采用的传说极有可能混杂在《史记》之中,这个是大家需要注意的。
前文讨论过《左传》中也有楚国祖先神话的记载。《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就记载了楚国和与其同族的国家夔之间的摩擦。造成摩擦的问题是是否祭祀两国共同的祖先祝融与鬻熊。书中提到了夔国的主张,即自从“先王熊挚”逃到夔国之后,楚国与夔国就断了国交。《史记·楚世家》中记录了熊挚之弟熊延弑兄夺位之事。《左传》中虽没有“逃”的记录,但实际上从系谱来讲还是吻合的。
《楚辞》是公认的与楚国相关的诗集,《离骚篇》就是以“帝高阳(颛顼)之苗裔兮”这句开篇的。《楚辞》是假托屈原之名而做的诗集,这也表示了屈原的祖先是颛顼。《史记·楚世家》中也有关于颛顼是祝融祖先的记载。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介绍与传说有关的“层累说”,这就需要大家发挥一下想象力了。这种观点认为传说的年代经过后世的不断累加,在时代愈后的史书中,其传说的古史期愈长。
江户时代的富永仲基也提出过类似的理论,只不过他论述的对象与顾颉刚先生不同。关于他的理论,内藤湖南的介绍是比较有名的。
因此,如果我们介绍那本是那样,这本书里是这样,按一加一再除以二的方法进行说明,后世累加的东西会以一种奇怪的状态,变形之后再保留下来,也会变成一种非常奇怪的解释。
关于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的论述是在战国时代才开始的。后来人们又在这三代之前加上了以尧、舜为代表的圣人政治的故事。在另一个系统中,战国时代的各国都有关于自己祖先的讨论。以祝融为祖先讨论祖先神话的楚国又将历史往前推,从颛顼开始说起。楚国传说中的颛顼比尧、舜还早。为了证明自己的历史更悠久,其他国家或王朝便主张在颛顼之前还有黄帝的存在。这就是魏国与齐国。前者从黄帝说起,论及五帝之历史,后接夏王朝。后者则是标榜自己是黄帝的子孙。黄帝的子孙是周代的陈国人,而田氏就是陈国君主一族的分支。
《左传》中记载的楚国祖先
神话故事不断地被后人添油加醋,日渐丰富和完善,到了《左传》的时候,能添加的东西也所剩无几了。于是在《左传》中出现了分支,即颛顼的子孙中出现了圣人贤者与痴傻愚者。《左传·文公十八年》中有这样的记载:高阳氏(颛顼)有才子八人,天下人称赞他们为“八恺”(八恺分别是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高辛(帝喾)氏有才子八人,天下称之为“八元”(八元分别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尧帝时未能启用这些才子,舜帝时,这些才子才得到重用。然而,帝鸿氏、少皞氏、颛顼氏都有不才之子。这三个氏族由于他们的不才之子,世世代代积累了不少恶名,到了尧帝的时代这一现状也没能得到改善。这三个不才子加上缙云氏的不才之子,就是人们所称的“四凶”。后来舜重用前面的十六位才子,“举十六相,去四凶”,放逐了四凶,留下了巨大的功绩,受到人民拥戴。
《左传》所载的颛顼的子孙之中,被舜帝放逐的不才之子后来成了楚的祖先。《左传》中是有这样的暗示的。
《左传》在介绍楚王事迹时,费尽苦心想让大家知道“楚子”就是“楚王”。《左传》引用的材料中还有很多地方原本是用“楚王”这个词。《左传》并没有直接使用这些引用材料的表述方法,而是混用“楚王”和“楚子”,实际上就是为了让读者知道书中的“楚王”就是“楚子”。
相应的,书中对于楚王之子也不称其为“王子”,而是一律称“公子”。这点与其称周王之子为“王子”的表述方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左传》的引用材料中,有些场景只把“楚王”作为“楚子”来介绍。例如有名的楚庄王向周“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左传·宣公三年》)的情节。这段记录中一次都没有出现过“楚王”的表述。并且,既然是将权威作为问题来讨论,其话题本来应该是德才对,但是没想到“楚子”居然只问了个没有实质意义的问题,即问一个鼎的大小轻重如何。
就像这样,《左传》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楚王的,所以阅读时必须仔细分析才能看出哪些内容是客观描述的,哪些内容是在故意贬低楚王的。《左传》在反驳某种正统论时所用的方法就是叙述一些对那种正统理论不利的“事实”。《左传》的记录中有很多的“事实”。若我们对这些“事实”进行改写或添加的话,就会引起内容的逆转,那么所记述事情的原貌究竟如何就值得深思了。
一般认为,齐的祖先是黄帝,但在《左传·昭公十七年》中提到了黄帝氏以云纪,炎帝神农氏以火纪,共工氏以水纪,大皞氏以龙纪,并把他们都变成相对的概念。虽然没有像对楚那样明目张胆地贬低,行文中却也包含了认为他们还是差强人意的味道。
此外,在《左传·昭公十七年》中言及宋、卫、陈、郑,讲述了宋为大辰之虚(虚为殷虚的虚,意为故地。这里指祭祀基准星宿心宿之地的故地),陈为大皞之虚,郑为祝融之虚,卫为颛顼之虚。书中将位于天空坐标大辰之虚的宋放在一个特殊的绝对的位置,然后把其他三国变成一个相对的概念,引出了自己的论点,即无论是祝融之虚还是颛顼之虚,这些地方迟早都会到韩国的手中。
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楚国的祖先神话不仅仅存在于一种晦涩难懂的体裁流传至今,而且还像韩国《左传》中的记录一样,更多是存在于那些敌对国对楚国诽谤的“形式”之中。因此,我们对于其他国家的记录不能直接使用,而是需要跳出史书的视角,站在楚国的立场来讨论书中的“事实”是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
如果按照这种方法进行检索,顺藤摸瓜,我们就能发现楚国论点的基础是靠祝融及颛顼的存在来对夏王朝、商王朝的权威进行否定。
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认为战国时代楚国的特别地域不局限于湖北、湖南一带,而且还进一步向外延伸,涵盖了已经多次提及的殷商故地,以及前文提到的宋、卫、陈、郑四国之地了。只是,楚人继承的并不是商王朝,而是楚人自己的祖先祝融及颛顼的故地而已。
这里商王朝完全没有被当回事,而夏王朝根本就是特别地域之外的地方。
此外,在《左传·哀公六年》有这样的记载。其内容是楚昭王说的一段话。这段记录中除了使用“昭王”这个称呼,还用了“楚子”的表述,而“楚王”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昭王说“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汉、雎、漳,楚之望也。祸福之至,不是过也。不谷虽不德,河(黄河)非所获罪也”。对此,《左传》中让孔子回答道“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然后引用《夏书》进一步做了若干修正,最后总结为“允出兹在兹”,只要不越轨,安守本分便可。其实《左传》想传达的意思就是安守本分的楚国的特别地域只有他提及的长江、汉水、雎水、漳水范围内的湖北一带而已。
而这个特别地域正是新石器时代以来的文化地域。楚人之所以认为这个特别地域包括殷商故地,是因为他们这时开始蚕食邻国的土地了,而对于越之故地亦然。
楚国对周王朝权威的继承
我们可以从敌对国家的文献中看出某一个国家的论点。例如韩在《左传》中提及了山东一带的诸侯中有夏王朝的后裔。在这个论述中,这些夏王朝的子孙被描述成野蛮人,即使灭亡了也毫不足惜。如此一来,韩人便在《左传》中创造了一种“形式”:山东的齐国就算杀光了夏之后裔,也不见得有统治夏之故地的正当权利。
同样的,如果我们仔细研究敌对国家文献中的楚国形象,就能挖掘出楚国对其继承周王朝权威的主张。
楚国在春秋时代称王,这是为了与东周抗衡的结果。最初称王的是成王,成王后来又追封其先王为文王和武王。诅咒成王至威王历代楚王的文章成文于战国时代的秦国,这些文字是刻在石头上的,称为诅楚文。由于原石已经遗失,所以现在我们只能通过以拓本为原型的资料知晓其内容。
诅楚文记述的是楚成王以来的事件。文书本身涵盖了从秦穆公至惠文君一共十八代秦君,诅咒的是与之时代相同的楚王。与秦穆公(也写作缪公,公元前660—621年在位)同一时期的楚王是成王(公元前617—626年在位)。他是楚国第一个称王的人。成王之前的王号楚武王、楚文王其实只不过是追封的而已。由于之前两个都是追封的,所以秦国没有将其算在内,只诅咒成王及以后的楚王。
楚武王、文王都是追封的,其目的在于对抗周王朝及史书《春秋》。楚武王在位时间(公元前740—690年)早于《春秋》(公元前722年),并与东周王朝第一位周王平王(公元前770—720年在位)在位时间重叠。
周平王为了继承祖先周文王与武王的荣耀与正统,定都于东都雒邑。这里也提及了周文王和武王。这段记忆被作为《春秋》的“形式”利用。因此,为了创造一个能与《春秋》相抗衡的“形式”,就要求这个新的“形式”能把周王的权威从文王传承到武王的“形式”否定掉。
将武王定义为初代楚王的王号,且将该王号用来对抗周平王的话,追溯到以往的周王时,便可以展开一种理论“形式”,即只要楚王是武王,那继承周文王权威的便不是周武王,而是楚武王。以这种“形式”进行讨论之后,便可以将周文王之后的周王,即通过革命推翻商王朝的周王朝从根本上否定掉。
而且新的“形式”是周文王之德,后来为楚武王继承了,而非周武王。由此,楚国虽承认了西周文王的个人权威,并将周王朝的权威完全抹杀掉了。并且周的权威并未被西周所继承,而是超越了时代,被楚继承了。这便是楚国创造出的“形式”。另一方面,楚人还否定了一切与夏王朝、商王朝相关的“形式”,强调自己才拥有真正的血统。
对周王朝的继承,对夏王朝的复兴,以及下克上,在这些论点当中,楚国只论述了对周王朝的继承。楚人只利用了周文王来创造自己独有的“形式”,而对复兴夏王朝和下克上这两个论点,则避而不谈。这就是楚国继承正统的“形式”。
我们从这个“形式”来解读楚国领土扩张的野心,就能看出楚国人所谓的特别地域湖北、湖南是他们享有正当统治权的领土。这片土地的东北一带是中原一带,中原一带有夏之故地与殷商故地。这片土地的西面与陕西相接壤,而陕西一带有周之故地。楚人用颛顼的存在否定了夏王朝的权威,用祝融的存在否定了商王朝的权威。前面引用的《左传·昭公十七年》的传说中记载了卫国有颛顼之虚,郑有祝融之虚,这两个地方都在商王朝故地的范围内。
我们之前也说了韩国与齐国都对这片故地虎视眈眈。楚国也有同样的野心,只是这种野心是通过神话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韩国统治下的领土占据了中原的中枢之地,东迁之后的周就在此处。而周所创造出来的文王、武王的理论被楚国否定了。因此,上文提到的楚成王继承周文王之德这个“形式”本身虽然与周王朝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作为一种领土主张,我们可以看出楚国是由于对中原地区虎视眈眈,想要将之收入囊中,才创造出了这种理论。
前文中我也提到过多次,夏之故地与殷商故地是由周王朝收编统治。周王朝的故地到了春秋时代成了秦这个大国的势力范围所及之处,到了战国时代便成为秦国的领土。夏之故地与殷商故地到了春秋时代是被划入晋国的势力范围的,到了战国时代,赵、魏、韩三家分晋,这片土地便被这三家瓜分。因此目前看来,楚国对这些地方并没有直接的统治权力。虽然楚人可以宣称自己将来对这片大地有正当的统治权,但是现实却是可望不可即的。所以楚人可以向齐国学习。齐国将殷商故地收入自己的特别地域之中,却将夏之故地看做略低一等的地域。
楚国当时的认识也极其相似。无论是夏之故地,还是殷商故地,抑或是周之故地,都是比楚国略低一等的地域。
只是实际上,楚人对于自己继承了其汉字文化的周还是抱有一些非比寻常的想法。正是这些想法让楚人只对周文王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因为推翻商人统治的是周武王,所以只要对周武王及其以后的历代周王不予评价,便不会构成对武王克商这段历史的肯定。因此正如前文所述,楚成王追封上一任的楚国君王为武王,创造出了由楚国的武王取代周之武王来继承周文王王权的“形式”。
此外,《史记·楚世家》中记载了早在西周时代楚王便开始使用王号了,即楚王祖先熊渠长子康为句亶王,次子红为鄂王,三子执疵为越章王。但是故事后来变成了熊渠的三个儿子称王后害怕周厉王来讨伐他们,因此放弃了称王。这段故事是我们在楚国本国自以为傲的记载中看不到的。这段也是从敌对国对楚国进行的诽谤故事中演变而来的。请大家不要忘了周厉王是个失道失德的亡国之君,还被诸侯从周王的宝座上赶了下来。如果连这样的丧国昏君都畏惧,那真是比失道失德的等级还低了。因此在《史记》中,楚王就这么变成了连周厉王都不如的人的子孙了。
楚国挥师东进,吞并了越国。只是楚国对越国故地的正当统治权的主张并没有像他们对中原一带的论述那样展开。
中山国的正统性主张与三代
中山国的正统性主张与《穀梁传》
战国时代的中山王国的祖先称为鲜虞。根据不同古籍记载,有的认为他们是白狄的一支,有人认为他们是北方外族的一支,后来进入中原。
总之,中山国被中原诸国当做外族人。在这个意义上,中山国与秦楚有相通之处。这个中山国的史书即是《穀梁传》。
《穀梁传》对其之前的齐国《春秋》、《公羊传》以及韩国《左传》所创造出来的“形式”加以利用,创造出了一种新的理论,对齐韩之说进行否定。
《穀梁传》中论述的“中国”与《公羊传》一样。不过《穀梁传》中涉及的地域范围比《公羊传》中的“中国”更广,除了齐、宋之外,还包含了卫、郑、蔡、鲜虞等地。其他国家则称为“夷狄”或“狄”,皆为野蛮人。《穀梁传》中“夷狄”一般被称为“狄”,野蛮人全都被称为“狄”。
《穀梁传》的特点是除了晋之外,其余西周诸侯国都包含在“中国”的范围之内。然后这些诸侯国一个接着一个走向灭亡的道路。
另一方面,《穀梁传》否定了下克上的理论。书中认为公侯、大夫的等级分明,不能犯上作乱,应该重兴君臣之道。因此诸侯国虽在“中国”范围之内,但以大夫身份以下犯上称为国君的魏氏、赵氏以及齐国田氏都被踢出了“中国”的范畴。
其中对鲁国的观点极为尖锐,《穀梁传》认为桓公杀害了隐公,是弑君篡位,根本没有继承周公之德(桓公二年)。此外,晋国与夷狄无异,所以称之为“狄”(昭公十二年)。因为韩氏也是晋的一族,所以若其硬要说自己是诸侯,那也算他是个诸侯。但是《穀梁传》还是再三强调了晋国是“狄”的观点。
被视为“中国”的诸侯接二连三地亡国,战国时代的诸侯国唯一剩下的就只有鲜虞了。所以最后的“中国”就只有鲜虞了。鲜虞是春秋时代的名称,到了战国时代鲜虞则改名成了中山国。《穀梁传》是由中山国撰写的,所以书中自然而然就出现了这样的“形式”。
在齐国人眼中,只有齐与宋才算“中国”。如果我们沿着《公羊传》的理论顺藤摸瓜则会发现,齐国国君与鲁国国君的一族是犯了近亲相奸大忌的齐釐公的后裔。鲁桓公之子实则为齐釐公之子(一般观点认为他是齐釐公之子襄公的孩子)。并且“大夫”弑君是家常便饭之事,再加上些理由,于是便创造出了只将大夫出身的田氏政权算在“中国”范围之内了。另一方面,《穀梁传》中却将其他诸侯算在了“中国”的范畴内,而非田氏。
《穀梁传》中对下克上的理论进行否定,突出了中山国的位置,认为只此一家才是正统的“中国”。
中山国的“中国”与三代
《穀梁传》中被称为“中国”的领域如图27所示。其中周(雒邑)与鲁,以及《左传》称为“东夏”的殷商故地都包含其中。《左传》称为“夏”的领域也有一部分包含其中,魏国话题中的夏都(参考图25)也在《穀梁传》的“中国”版图之内。
这样一来,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三代的故地都可以用某种方法使之与“中国”产生联系进行论述。
书中并没有提到中山王与夏之间有什么直接关系。这点看来是沿用了齐国的观点。
然而,与齐国不同的是,中山国并没有强调自己与商王朝的联系,这与齐国通过商来将其对夏之故地的统治权正当化不太相同。《穀梁传》中缺少这种正当化的理论。这点却与楚国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楚国人也是直接无视夏商的存在,只论及对周王朝的继承权。
只是,中山国与楚国也有不同。与楚国只字不提“中国”不同,中山国则主张自己就是“中国”。中山国的想法是周的诸侯国都在“中国”之中,“中国”的继承权后来从周移交到了中山手中。
此外,虽然在书中并未对历法进行强调,但《穀梁传》中所记载的中山国历法是“夏正”(夏正为夏王朝所使用的历法。与“周正”“殷正”一同出现于战国时代),与魏、齐、赵、韩等所采用的历法相同。书中通过使用“夏正”来创造了一种复兴夏王朝的“形式”。
27《穀梁传》的特别地域“中国”(中域)与周边的野蛮之地 《穀梁传》中的中山国被定义为“中国”,包含了鲜虞·周·鲁及《左传》的东夏一带。不承认下克上的理论。一直幸存到战国时代的中国诸侯就只有鲜虞(中山)。夏朝的故都在“中国”的西部,商朝的在南部,周(雒邑)在西南部。圣人孔子出生的国家鲁国在东部。中山国设定了一个能将三代故地都包括在内的“中国”版图,创造出了复兴夏王朝制度的“形式”
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这三代被置于中山国的特别地域之内,然后又在别的地方设定一个中心地,接着从周王朝手中接过王权的接力棒。这就是中山国所勾画的历史,这点大概是受了《左传》的影响。《穀梁传》是大量参考了《左传》内容而编成的。这点我们可以从书中许多地方的记录推断出来。关于三代的定位,我们也能在《穀梁传》中看到《左传》的影子。
汉王朝对三代的继承“形式”
战国时代正统继承的“形式”与汉王朝
我们在前面介绍了以“夏”或“中国”为主角的论点,即下克上的理论。这个“夏”或“中国”的部分体现了韩国或魏国等领土国家作为独立国家而存在的一个属性。因此在其他国家,这个“夏”或“中国”的部分被换成其他词汇来表示,或者即使词汇相同,具体内容也有出入。战国诸国在各自的史书中构建了一个特别地域,并以此为基础创造出了一个个正当的“形式”来阐释自己的正统性。不同之处只在于到底是把哪一片土地定义为特别地域。这些国家的共同点是都创造了一个对以下犯上的正当性进行肯定的理论框架。
对于战国列国的三代观与革命观,我们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论述。为了进一步加深理解,接下来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能够提供更多“事实”的汉代史书。
汉王朝继承了秦的统治,将战国时代多个特别地域的独特性统统抹杀。他们挖空心思擦去战国列国的独立色彩,只将周王朝放在了特别的位置上进行论述。在汉代人的史书中,他们继承了周王朝的天下,同时也展示了汉王朝的独特性。于是被继承的周王朝也必须和自己一样成为统一天下的王朝。被周王朝推翻的商王朝,以及商之前的夏王朝也必须是统一天下的王朝。
28 汉王朝对三代的继承“形式”
但是摆在汉代史官面前的战国时代以来的典籍都明明白白地记载着天下的范围及其范围内的特别地域。如果原封不动地引用已有典籍进行论述,则汉王朝就不能很好地阐释其立场和正统性。为了成功去除这些障碍,汉代史官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这个问题在西汉时代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个历史课题经历了王莽时期的讨论,到了东汉时期才终于打磨出了个像模像样的“形式”。史官决定给已有的典籍都加上注释。
有了后人的注释,古代典籍的内容渐渐发生了变化。有了这些注释后,战国时代各个国家所构想出的特别地域的范围变得模糊不清,最终特别地域就只剩下周的王都(东迁后的)雒邑即洛阳一带了。
王都雒邑(洛阳)被赋予特殊的地位,其原因是东汉时代的王都就在洛阳。西周的故地在陕西的镐京(今西安),东迁之后王都变成了雒邑。汉王朝与周朝相仿。西汉都城定于长安,而到了东汉时代便迁到了洛阳。一切都这么巧合。因此可想而知,汉代史官一方面赋予周王朝独特的地位,另一方面将大家的目光集中在雒邑上,其背后真正的原因就是为了说明东汉王朝的正统性。在东汉时代,光武帝结束了王莽的统治,光复汉王朝。他被定义为至高无上的存在。而西汉虽然也是自己的王朝,但因为最终招致了王莽的篡位,所以比起东汉地位多少要低一些。
经过史官的加工,给王都雒邑赋予特别地位,再给典籍添加注释之后,战国时代的地域主义理论与汉代的天下理论之间的分界线就变得越来越模糊了。
此外,在战国时代各国论点之中,唯有下克上的理论框架被保留了下来。
倘若仔细推敲,可能会发现史书中有许多矛盾的地方,但史官们为了掩盖各国矛盾的观点,逐步添加了注释和说明,巧妙地回避了这些问题。
在汉代史官给古代典籍添加注释之前,很多典籍都只有光秃秃的原文,因此西汉时代基本的政策是无视这些原文的内容。特别是从秦始皇到汉武帝登场的这段历史,更是采取了极端的手段进行遮掩。汉代甚至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们不得私自藏书,想方设法防止反对朝廷主张的书籍流入人们的视野。
时代开始改头换面,到了西汉中期汉武帝时期,《史记》问世了。汉王朝的观点与主张就是通过这个《史记》展示出来的。
《史记》论述了“天下”之后才开始讲述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的历史。于是书中便制造出了一个概念—世上原本就存在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因为还是西汉时代,所以书中尚未出现将世人的目光集中到雒邑的设计。
在《史记》所创造出的“形式”中,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都是统一天下的王朝,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政权交替的关系。当这一政权交替轮回一周之后,继承周王朝的自然就应该是新的夏王朝了。
在西汉武帝之前,史官用的还是继承秦朝皇权的“形式”。这一“形式”的关键就在于历法。秦历是融合了夏王朝的夏正与战国时期楚国的历法楚正的折中历法。西汉前期继承了秦朝的皇权,自然是用的是秦历。
经过几番讨论,到汉武帝时,决定采用战国时代许多国家都喜欢的“形式”,提倡光复夏王朝,于是便重新开始使用夏正。这时,汉武帝作为夏王朝的复兴者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
这种与复兴夏王朝相关的“形式”,后来基本上被历代王朝所继承。后世历代王朝大都将王朝的开国皇帝奉为至高无上的存在,并使用夏正作为其历法。虽然也有一部分例外,某些王朝采用了殷正或周正,不过绝大多数王朝采用的都是夏正。
在战国时代的古典文本中,人们讨论了历法的循环,从夏正到殷正,从殷正到周正,然后再从周正回归到夏正。可是后世的王朝几乎都使用夏正。其原因在于,从西汉至东汉,作为正统所继承的“形”发生了改变,典籍文本的内容同时也发生了变化,而改变之后的内容又都为后世各朝代所继承。在继承汉代的基础上,各朝代又将各自的始祖奉为至高的存在。
象征汉王朝正统性的物品
虽然都被称为夏正,不过现在的夏正是经过改良、计算也更加精密的历法。关于汉王朝的记录比较多。汉王朝的制度虽然不是原封不动沿用战国时代的制度,但确实继承了战国时代的东西。因此从这些记录中抽出所继承的战国时代以来的制度,对于讨论继承三代的“形式”也是非常有效的方法。
讨论的对象是象征汉王朝皇帝的物品。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这就是传国玉玺与斩蛇之剑。
传国玉玺作为秦始皇以来的皇权象征,在汉灭秦时从秦王移交到了汉王手中。正如其名,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皇帝是作为超越战国时代诸王的存在,是作为夏王再次执掌皇权。因此传国玉玺是意味着复兴夏王朝的神圣物品。
斩蛇之剑是与汉高祖刘邦有关的物品。刘邦从区区农民之身发迹,最终登上皇位。这是典型的“下克上”,而斩蛇之剑就是证明这个始祖确实是有当皇帝资格的物品。因此斩蛇之剑就变成了始祖传说的具体象征物品。此外,从刘邦地位的上升而言,这个斩蛇之剑就是“下克上”的具体象征物。
说到始祖传说,《史记》中介绍了刘邦之母刘媪的氏为“刘”,其母感龙而生刘邦(后文中我们再做详细介绍)的经过。
此外还有一个被作为物品论及的就是文武胙(关于这个,我会在后文详谈)。文武胙指的是周王祭祀文王与武王时用的祭肉。《后汉书·礼仪志》中使用“阼阶”这个阶梯来介绍皇帝的即位仪式。即登上阼阶,举行即位仪式。即位仪式也被称为“践祚”(践祚,踩踏祚阶之意)。这个“践祚”的“祚”通“文武胙”的“胙”。战国时代魏秦两国都从周王手中受赐文武胙,并以此举行仪式表示从周的手中得到了权威。这个仪式后来成了历代君王即位的仪式,一直延续到东汉时期。
综上所述,汉代对夏王朝的复兴,对周王朝的继承,以及其始祖传说(下克上)都可以通过具体的物品体现出来。
汉王朝所继承的下克上理论
在这里,希望大家再回顾一下图21和图24。对于这些插图,我们也可以用刚刚论及的下克上理论来讨论。战国时代的下克上理论在前,汉代的下克上理论是在继承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
图24所示的为齐国《公羊传》的理论。这个理论阐释了出现在战国列国中的大夫阶层弑君篡位的正当性。当一个事情有了正当的理由之后,这个事情自然就变得正当了。这一革命理论的存在向来就是学者们讨论的焦点。只是如果将具体事例放到图24中来看,我们就会发现最后被承认革命具有正当性的只有图中所示的特别地域“中国”里面的某个特定的大夫—田氏而已,其他国家并不在讨论之列。而且即使同样是“中国”,诸侯们也不在“中国”之中。这就是通过具体事例反映出来的史实。
前文提到的《左传》在讨论领土统治正当性时必然会提到夏王朝、商王朝的故地。这些故地与始祖传说相互联系地讨论。始祖作为周王朝的一族位居中原一隅,这一族是“诸姬”中优胜劣汰幸存到最后的唯一一族,因此肩负了复兴夏王朝制度的重任。对夏王朝的复兴,对周王朝的继承,以及始祖传说都被融入了这个说明之中。
图21所示的《左传》理论中,特别地域不是“中国”,而是“夏”“东夏”。在这个“夏”“东夏”之中,夏之遗民与商之遗民都是被统治的存在,外来的统治者为“诸姬”(姬姓诸侯)。《左传》中并没有高举革命理论的大旗擂鼓呐喊,它是通过无数个具体事实,列举了它想贬低的人物,其中作为有德的君子只有韩氏一人幸免于难。韩氏是“诸姬”之一的晋国国君的一族,而且作为旁系的大夫阶层,越来越壮大,因此《公羊传》所示的革命理论也有一部分被借用到了这里。
史书中也有对革命不感兴趣的,例如《穀梁传》就是最好的例子(图27)。《穀梁传》的问题焦点仍然是作为特别地域而存在的“中国”。因为自己身处“中国”之中,所以革命就被否定了。尽管如此,也不是所有诸侯都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在《穀梁传》中,“中国”的诸侯反而都被大肆贬低了一通;唯一的例外就是鲜虞,而鲜虞就是编撰了《穀梁传》的中山国的前身。鲜虞原本就是外族的国家,因此他们认为自己与《左传》的“诸姬”一样都是外来统治者君临“中国”。
以上介绍的就是战国时代形成的下克上理论的一部分内容。战国时代各诸侯国都有反映自己独特立场的下克上理论(包括否定下克上理论的观点)。将这些东周列国的观点加以总结,并重新构筑了新理论的就是前文所提及的汉王朝的论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