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始皇帝的诞生

暗杀秦始皇未遂事件

地方官吏眼中的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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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于公元前259年正月,作为秦王子出生于赵国的邯郸。是他结束了战国时代(前403—前221)。五十年的人生之中,他做了二十五年战国时期秦国的王子,后半生的十二年又以皇帝君临统一的秦帝国。他死于前210年,一个世纪之后,他的事迹被司马迁载入《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本纪》以残存的史书《秦记》的年代记为基础,同时汇集地方上流传的掌故,以及古迹中存留的石刻记录等撰写而成。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即可以通过那些对秦之后的汉代一无所知、生活在秦始皇时期的地方官吏的眼睛审视这位历史人物了。他们作为秦国的官吏,在地方支撑着秦的政治,又亲身经历了秦统一中国那种改变了其后两千两百年中国历史的动荡时代。他们是《史记》中没有留下名字、埋葬于地下的那些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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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墓主 从头到脚陪葬有竹简文书,脚下还有毛笔。头下放置着《编年记》(《云梦睡虎地秦墓》)

为我们保存了云梦秦简的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的墓主人是一位南郡管辖下的县级官吏,他没有留下姓,我们只知道他叫“喜”。他生于前262年,死于始皇三十年的前217年。从秦始皇前246年即位秦王,直至前221年统一中国,在此期间“喜”一直是一位地方官吏。

龙岗秦简出土地云梦龙岗六号秦墓的墓主人,虽然没有留下姓名,但他的确是一位县的官吏。“喜”死于秦始皇去世之前,龙岗六号秦墓的墓主人却亲眼见证了秦始皇的死。

里耶秦简并非出自个人墓葬,是在古井中发现的废弃物,多是些县级官吏书写的文件。在秦始皇统一的时代,是这些官吏在地方上担负着平凡的行政工作。

《史记》列传中围绕秦始皇记载了许多知名人物,像吕不韦、嫪毐、韩非、荆轲、李斯、蒙恬、赵高、徐福、卢生都是历史上的名人。《史记》中刻画的这些人物群像,的确扮演了极富戏剧性的历史角色。与此有所不同,地方官吏留给我们的文字史料虽说并不生动,但仅就其直接面对民众一点,却能使人感受到民众的气息。以秦始皇为主角的中央政治正剧当然也很有趣,不过增加一种地方官吏的视角去观察的话,无疑可以使我们对秦始皇及其所处的那个时代有着更加全面的认识。那毕竟是司马迁也未能涉及的历史记述。

暗杀秦始皇

秦始皇虽是已作古两千二百年的历史人物,但可以说他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活到今天。即便在“文革”期间,孔子受到批判的时候,秦始皇仍受到赞扬。毛泽东赋诗曰:“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拥护秦始皇的观点再度活跃。秦始皇究竟是暴君,还是干才君主的争论自西汉时期已经开始了。

秦始皇是个充满传说色彩的人物,之所以后代产生各式各样脱离史实的演义,是由于他是中国史上最初的皇帝(统一王朝的皇帝至少就有九十八人之多)、建立了统一帝国。但同时这个由西方秦国征服东方六国而诞生的统一帝国,仅仅存在了十五年就又被东方势力最终击溃,于是有了暴君与干才君主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然而,传说很难与史实判然划清界限。司马迁自己对于传说与史实就未能作出自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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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筑 全长117厘米,宽11厘米。有五根弦,演奏时左手握柄部调节音阶,右手持竹拨子叩打(《湖南考古漫步》)

统一天下之后,秦始皇在各地树立了赞颂自己的刻石。其中为我们留下了统一战争的回忆,碑文上说:“六国之王,虐杀人民……”秦对东方六国,即韩、赵、魏中原三国,以及燕、齐、楚三国发动的战争,从秦国的立场上看是正义的统一战争。但是作为败北的六国,当然认为是秦征服六国战争。被侵略一方的史书随着秦始皇焚书令的实施已经荡然无存,但毕竟还有这样一个事件有助于对历史的理解。

秦始皇的在位期间可分为:十三岁开始的二十五年间秦王时期和最后十二年的皇帝时期。在秦王时期,发生了北方燕国敌对势力对他的暗杀未遂事件。对此事件秦国的历史上仅留有简单的记载:

 

秦王政(即秦始皇)二十年(前227),燕太子丹唯恐秦军来袭,遣荆轲去刺杀秦王。秦王发觉此事,杀荆轲,令王翦、辛胜二人攻燕。

 

在《史记》的《秦始皇本纪》和被秦歼灭的各国的《世家》中对此都予以了非常冷静地记述。但是,那些记载与其说是叙述暗杀事件的真相,不如说是讲暗杀未遂是如何为秦王攻燕提供了借口。战争也要求有正当的理由。在战国当时所处的国际社会中,舆论认为秦迎进了刺客,从结果来看,为的是要惩处背后阴谋的策划者。

刺客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

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奉命执行暗杀的决行一幕,有着极富戏剧性的描述。奉太子丹之命后,荆轲将樊於期将军的项上人头和富庶之地督亢的地图作为进献秦王的礼物,带上秦舞阳出发赴秦。易水岸边送別时,荆轲合着筑的节奏,唱出了那首后人广为流传的诗歌。全体人员白衣素裹为他送行,来到易水边,祭祀道祖神,高渐离为他击筑,荆轲和着筑声唱起悲歌,送行者无不为之潸然泪下。荆轲又唱道: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歌词的四字句与三字句之间以“兮”衔接,这个“兮”不可忽视,它起着调节呼吸、音调,渲染感情的作用。送行者无不感慨,怒发冲冠。于是荆轲登车而去,终无反顾。据说旅行者出发时如果反顾的话,行程中将会发生不吉之事。

为荆轲的短歌更进一步烘托悲情的是筑的伴奏。筑虽是一种弦乐器,但既不用弓拉,也不用指甲弹,而是用拨子击打发音的乐器。是一种便于户外携带的小型乐器。筑在宋代以后既已消失,自从湖南省长沙王后墓出土了筑的实物之后,其形状才重新得以确认。这种乐器的有五根弦,器身仅仅长117厘米,宽11厘米,厚6厘米。有着像吉他似的柄,左手握柄部调节音阶,右手持竹拨子叩打。江苏省连云港侍其繇墓还出土了击筑歌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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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筑的演奏 左边的人物右手持拨子演奏筑,中间的人物看上去正在和着乐曲起舞(吴钊《追寻逝去的音乐踪迹——图说中国音乐史》,东方出版社,1999年)

在中国不仅有以弓拉弦,有以指甲弹弦的乐器,还有用棒击弦的乐器。这种乐器称为打弦乐器或击弦乐器,流传至今的有从西方传来的扬琴。古代的筑也是这样的乐器。指拨子可以凌厉地瞬间叩击,较后来的弓弦乐器来说,这种乐器的干脆音色,也许更加余韵悠长。“兮”的歌声与筑的音色交融一体,与荆轲的心境形成完美的共鸣,触动着人们的心弦。

史书与画像石的不同描绘

荆轲一行到达咸阳,袭击秦王的情节也随之进入了高潮。东汉时期的画像石,是一种死者祭庙墙壁的石刻。画像石上的荆轲刺秦王的场面是一种将时间凝固的描绘。让我们来看看《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述的这一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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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荆轲刺秦王画像石 描绘了向企图逃脱的秦王政投出匕首的荆轲和伏地颤抖的秦舞阳(山东省武氏祠石室画像石,《石索》)

秦王迎荆轲入咸阳宫,荆轲手持樊於期的人头函,秦舞阳捧着地图匣。一到秦王面前秦舞阳恐惧地颤抖起来,群臣颇感怪异。画像石右下方匍匐于地的那人,描绘的就是当时的秦舞阳。荆轲回头笑笑,道歉说:“北方蛮夷之鄙人,未曾见过天子,所以如此。”秦王说:“送上地图来!”荆轲奉上地图,秦王展图之最末端时,一把匕首出现在眼前。荆轲左手抓住秦王衣袖,右手持匕首刺去。匕首并未刺中身体,秦王惊愕立起,衣袖被撕下。所以画像石中间有一截袖子悬在空中。秦王欲拔剑,仓皇之间,利剑无法立即拔出。荆轲追逐秦王,秦王绕柱而逃。画像的柱子左右,一边是撇下鞋子逃生中的秦王,一边是怒发倒竖的荆轲。

群臣在此紧迫情况下,失去了冷静。按照秦法,即便服侍左右的群臣在殿上也不得携带武器。此时,御前侍医夏无且将手中的药囊掷向荆轲,秦王趁此得以将剑推至背后并拔出,以剑击荆轲。荆轲将匕首投出,却击中柱子。画像石中间的画面描绘了这一瞬间。荆轲最终为左右所杀。

这里,《史记》所载内容与画像石的场景有三处明显的不同:第一,画像石中的秦王并没有持剑击伤荆轲,而是用身上所佩玉环正要投向荆轲;这一动作从画像石右侧的秦王右手明显可以看出。第二,秦王左右人等并未被禁止携带武器,画像石左、右两端的士兵都手持武器。第三,作为救急的重要人物侍医夏无且并未在画像石中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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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荆轲 画像石描绘了突袭秦王嬴政(左)的荆轲(《南阳汉代画像石》)

史实随着史料的不同而变动

民间关于这起暗杀事件有着各种各样的传说,司马迁的记载与画像石描述的内容应该做不同的解释。以荆轲刺秦王为题材的画像石在各地多有发现,反映了各地的不同传说。历史就是这样,可以从同一个事实剥离开来,在人们的心中得以不断地扩展。这就是历史之所以又是历史剧的缘由。但是,正是由于戏剧性的强烈感染力,所以有必要辨别哪些是史实、哪些是后人演绎。虽说二者之间的界限很难划清。

侍医夏无且曾因营救秦始皇受到赞美,而且一直活到了汉代。司马迁将画像石中所绘民间流传的荆轲故事,和夏无且营救秦始皇一事都收入了《刺客列传》。历史素材中各种出发点不同的史料错综复杂。是谁记述了原始史料,是谁讲述了那些事情,编辑那些原始史料的人又有着怎样的立场呢?可以说,悼念荆轲、从荆轲的角度讲述暗杀秦王事件的是那些被秦国歼灭的六国人。历史记载中说秦利用这一事件最终灭亡了六国。于是,汉代司马迁既结合新史料描述了秦的统一战争,又以赞颂的口吻将荆轲收入列传。

这种冷静的态度贯穿了整部《史记》,以原始史料讲述事件和人物。同一个事件,如果史料有差异,会出现不同的立场,有时甚至出现了矛盾,也并不加以修正。由此可见,《史记》的文章并非创作,书中虽未一一注明出处,但是作为史料的确是原始材料。

一名地方官吏与始皇帝的相遇

公元前227年,即刺秦王未遂事件那年,一位名叫“喜”的秦南郡地方官吏整三十六岁。他已经失去了父亲,这一年七月甲寅日母亲也去世了。同年,发生在秦咸阳宫的荆轲刺秦王行刺事件具体在哪月、哪日虽然史无记载,但是这年四月二日,秦南郡郡守向所属各县发出了一篇治安文告却有据可查。这份叫做《语书》的文告写在十四支竹简文书上,作为随葬品发现于喜的墓葬中。秦占领了南方楚国领域之后,虽然在那里设置了郡,但并未能对那里实行完全的统治。《语书》的发布如果是在荆轲事件之后的话,在那种就连秦王自身性命都受到威胁的紧张的国际关系下,为了防止被占领地的叛乱,《语书》可以说这是一份旨在强化秦统治力量的文告。

当时,作为地方官吏的喜对于比自己小三岁的三十三岁的秦王,究竟有怎样的认识呢?很可惜我们没有发现能够反映他个人心情方面的文书。不过,喜死的时候,他的墓中陪葬有墓主人作为地方官吏相关的法律文书竹简。同时还陪葬了一部长达五十枚竹简的《编年记》,由此我们得以窥见当时紧张的政治形势。

《编年记》是一种记载墓主人身世的履历书,魏晋时期以后叫做墓志,将死者的经历刻在石头上埋葬于墓中。秦代尚无那样的做法,而是像今天我们写履历书那样,把个人经历按照年号记载竹简上。《编年记》的年号是喜所属秦国的年号,是结合秦国大事所做的记录。其中记载说:“四十五年,攻大野王。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所谓“四十五年”是指秦始皇曾祖父昭王四十五年,即公元前262年。秦王政在此后三年的昭王四十八年(前259),出生于赵国的首都邯郸。喜的出生时刻,在《编年记》中是在记录了秦国攻战大(太)行、野王两地之后的十二月甲午,鸡鸣之时,即凌晨两点。关于秦王政的出生时间,史书上记载曰:“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一名官吏却也留下了出生的具体时刻。以不久后成为中国史上第一位皇帝的人物与一名地方官吏做这样的对比,也是一件趣事。

喜并不是中央派往地方相当于郡县长官或次官等级的长吏,而是出生于地方、在当地被录用的地方官吏。他的职称或叫做“史”,或称为“掾史”。十七岁时他作为成年男子登记了户籍,十九岁那年当上了县史。做这一工作必须能够阅读、书写文字。喜还当过县令史,二十八岁当上了鄢县的狱吏。狱吏的职务仅仅能够读写文字是不够的,还必须能够处理犯罪案件,通晓法律和案例,还必须具有撰述报告书、判决书的能力。

喜在二十九岁那年,即公元前234年曾经从军打仗。从这位地方官吏的生活不难体察到当时战争的紧迫形势。前232年他参加了平阳之战。统一战争结束之后,秦始皇巡行各地时,喜终于有机会见到了秦始皇。本书后面还要提到项羽见到秦始皇的情景,就喜而言,竹简在记述前219年事时写道“今,过安陆”。就是说,作为地方官吏必须保障秦始皇一行在出巡中的安全和道路通畅。所以在迎接皇帝一行时,他自己记述说“现在,皇帝从我眼前通过”。当时四十四岁的喜也许已经不再是地方官吏了。作为生活于秦王时代的喜,我们可以从他见到秦始皇的记述中见到感激的味道。毕竟与项羽所言“我将取而代之”的语气有所不同。喜言及统一后的秦朝虽然仅有一句话、并没有流露出感情色彩,但在“今,过安陆”这仅仅四个字的原文中,还是传递出一种为秦朝供职的欣慰。

与出土史料的淡淡表述有所不同,《史记·秦始皇本纪》对第二次出巡的记载可谓丰富多彩。《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是分立的,意在将秦王政以及秦始皇的时期与他之前的秦国相互区分。喜的《编年记》却不是这种结构,而是从秦昭王元年(前306)开始记述到昭王五十六年,而后是孝文王的一年、庄襄王的三年,之后是“今元年(即今上元年)”直至三十年。年表中记述了九十年之间近一个世纪的大事。其中超过半个世纪的五十六年的昭王时期是最值得注意的。秦王政和喜出生的时代,正是秦为成为秦帝国而努力奋斗的时期。

战国秦昭王时期

拉开帝国时代的大幕

昭王亦称昭襄王,因为周朝第四代王也叫昭王,所以称昭襄王为的是便于区别。这里是根据出土史料而称“昭王”的。昭王十九岁那年就即位秦王了。讲述秦汉时期的历史,是无法忽视战国时期昭王治世那五十六年的。秦始皇的治世也只不过三十七年,所以超过半个世纪的确是很长的时间了,可以与汉武帝匹敌。秦昭王时期国家的领土跨越了国境,不断向东扩大。在早于秦始皇出生半个世纪之前就已经建立了帝国,并于公元前288年称帝,仅仅两个月就成为与称“东帝”的齐湣王齐名的“西帝”。

在秦始皇之前的这次称帝,不愧为后世之先驱。在皇帝称号诞生之前,已经有此用“帝”号代替“王”号以谋求权威之举。司马迁的祖先司马错于惠文王时已经占领了灭亡的蜀国地方(现在的四川省成都平原)。

昭王时期曾经有过大规模杀戮的战争,如斩首两万(楚)、斩首二十四万(韩、魏)、斩首四万(魏)、斩首十五万(魏)、斩首五万(韩),公元前260年秦白起攻陷长平时屠杀四十五万人。当时的战争十分惨烈。《白起列传》中记述了那种场面:

秦动员了十五岁以上的所有人员,集结于长平包围了赵国的军队。长达四十六天的包围造成赵军断粮,以致出现人吃人的情况。赵将军赵括被射杀。赵军败降,白起设计活埋了俘虏,仅将二百四十名儿童遣返赵国。秦军亦死者过半,受到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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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长平之战遗址 古代中国的战争非常惨烈山西省高平市永禄村发现十多个人骨坑,埋葬着一百三十多具二十至四十五岁的男性尸骨

此后,秦继而与韩军作战,斩首四万,并于公元前255年灭周。据统计,东方各国在战争中有近千万人牺牲。秦在东方的占领地设立了河东郡、南郡、黔中郡、南阳郡以实现统治。这样做的目的并不在于歼灭六国,只是削减与秦国相邻之楚、韩、魏诸国的领地,以便对其实行统治。郡的设置本是为统治占领地所设的据点。

以“问鼎”故事而闻名、作为周天子的象征的九鼎(即由九州收集来的铜鼎,或曰九尊铜鼎),据说也是在此时归于昭王之手的。天下宾客云集而来,昭王时期的秦国一度拥有了君临天下之“帝”的地位。司马迁在《史记》卷七十二《穰侯列传》卷末的论赞中,称颂穰侯,即昭王母亲宣太后之弟魏冄的功绩说:秦所以能扩展东方领地,削弱诸侯势力,称帝于天下,使天下人皆向西方叩首,实在是穰侯之功。

所谓“天下”的概念

此“称帝于天下”一语,意味深长。有国境的领域为国,君临国者为王。昭王本来即位时只是秦国国王。战国时期,王国并列。超越王国之外就是国际世界了,由此出现了天下的概念。当时还没有由一人之手统治天下的意识,但已经出现了超越国境,取得支配诸侯的霸权行为。昭王与齐王二分天下,就是这种的行为。不过,《史记·秦本纪》中有关昭王年代的记载,只是简单地罗列了打胜仗的记录。读者无法从中看到任何戏剧性情节。见不到昭王本人的面孔,只有周围的那些人物。大约能看到辅佐年轻昭王的母亲宣太后的存在。《史记》用“自治”、“专制”这样的字眼形容她的执政。使人觉得这位女性是既像秦始皇的母后,又像惠帝时吕后的政治榜样。

昭王对领土的扩张,可以说是一种中国古代的帝国主义战争。然而,《史记·秦本纪》之外不仅有对外征战的记载,同时还散见有记述昭王内政的内容。而司马迁只强调了其对外征伐的一面,并没有全面地描述昭王的时代。蜀地郡守李冰实行的岷江治水灌溉,商鞅变法实施的阡陌制,推行耕地按东西(阡)南北(陌)田间道路规划的田制。还有抗击北方匈奴,从陇西至北地、上郡修筑长城也是在昭王的时代。秦始皇的政治的原型,即来自对昭王政治的认同。昭王死后葬于芷阳。芷阳即始皇所葬骊山的西麓。昭王生前亲自将自己的墓地选在芷阳,太子和宣太后也分别葬于此。被称为东陵的秦的王族墓葬区,在1986年经过了发掘调查,发现了一些亚字形墓穴和墓室四边都有墓道的大型墓。其中一处无疑是昭王的陵墓。秦始皇的父母也葬于此。始皇在即位之时也依照传统,将东陵的东侧选定为自己的墓地。

昭王那种帝国主义政策的欠账,一直延续至其曾孙秦始皇死后。遭受昭王进攻的楚国、赵国,举国上下对秦的仇恨,可谓代代相传。比起昭王时期的周秦革命,司马迁更重视结束了战国时代的秦始皇之统一大业。从昭王至秦王政,再到秦始皇期间连续发生的事件,在喜的《编年记》有所记载。《编年记》是从昭王元年开始,一直记录到始皇三十年为止的。

秦王政与吕不韦

在公元前251年至前247年的短短五年中,秦国王室连遭不幸。昭王、孝文王、庄襄王(庄王)相继去世。当时,喜还是孩子,尚未任职;即便那时他出任官职,也不过是地方官吏,不可能了解中央发生的那些非常事件的真相。据《编年记》记载:“五十六年后(闰)九月,昭(王)死。”“孝文王元年,立即死。”“庄王元年”,“庄王三年,庄王死”,还有“今元年”等等竹简记事的排列。七十五岁的昭王之死,虽说没有什么不可思议,但是孝文王即位三天猝死,“立即死”短短三字所包含的意思,当时其他国家或秦各地的人们,即便不了解事实,也会感到发生了什么事件,他们能一下就理解其中的含义吗?孝文王在昭王长期在位期间年龄也在增长,他即位时已经五十三岁,所以也不排除有病死的可能。但是,如果考虑到特意将孝文王的墓地与昭王分开这一点的话,总是令人感到其中有着意在让庄襄王及早即位的谋略。

在此还要谈谈吕不韦这一人物,吕不韦是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的大商人。他是个行商,不论何种商品,只要低进高出即可。虽说只是行商又并非个体经营者,但看起来他拥有大规模的地域销售网络。他奔走于韩国首都阳翟和赵国首都邯郸之间,两地直线距离就有二百五十公里,从河南省中部直至河北省南端,往来于黄河下游南北两岸地区。

价格起伏是根据地域的差异以及时间的差别而产生的。战国时期不仅谷物、盐、铁,还有漆器、丝绸等无论什么都可成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商人可以利用南北气候的差别,也可以利用人口密度不同的消费地域性差别。由此,吕不韦蓄积了千金财产。虽说千金之家不比王者之富,却可抵一都会之君。此时,他跨越国界选中了一位可作为投机对象的人物。就这样,商人的智慧被有效地应用于秦国的政治。

昭王的太子死后,次子安国君升为太子,成了昭王的后继者。而安国君的后继者的选择则比较困难。后继者并不一定要按照长幼序列选出,与其是否为嫡子相关。而国君正夫人的地位也未必一成不变。谁受宠谁就成为正夫人,正夫人的儿子就可能成为太子。安国君的正夫人华阳夫人虽受宠爱,但没有儿子。

在邯郸作为质子(人质)的子楚,是安国君的中男(次子)。安国君有子二十余人,子楚的母亲夏姬并不受宠。吕不韦见到子楚时说:“此奇货可居!”意思是说,此物价值很高,当认真囤积。出于商人的经验,他即席计算出子楚的价值。囤积一定时间,商品可以增值。但此奇货就得投资千金财产。昭王的寿命、安国君即位时的年龄、向华阳夫人的请求、子楚的不幸境遇等,一切情况和可能都在吕不韦的计算之中。就这样,作为“奇货”的结果,不仅是子楚,即便秦王政即后来的秦始皇帝的出生也包括其中。

子楚初次和与吕不韦同居的舞女会面,就对她就一见钟情。子楚不知此女实际是赵国的豪门之女,而且已身怀吕不韦之子。政出生之后,子楚就将她立为夫人。昭王的军队围攻邯郸时,政刚刚三岁,勉强与父母一起逃至秦军阵营。昭王死后,安国君即位为孝文王。按照约定,子楚当上太子。一切都在吕不韦的策划之中。

孝文王猝死,子楚即位,就是庄襄王。吕不韦当上相国(丞相),封为文信侯,得到洛阳十万户的领地。千金之商实际上成了一都会之君。此后,庄襄王在位三年而亡,十三岁的政成为秦王。即便当时的官吏也要等到十七岁方可任职,作为一国之君掌管国家政务实在过于年轻。母亲以太后之位支持他,吕不韦继续做相国。

嫪毐之乱

商人出身的吕不韦富有编制地域国家之间网络组织的才干。在他门下汇集的各国食客有三千人之多。其门客编著的《吕氏春秋》是一部集各种思想的大成之作。全书包括《八览》、《六论》、《十二纪》,共计二十余万字。其中以《十二纪》最为重要。《十二纪》是将一年十二个月按四季分类,再根据自然的循环对所有人事进行的记载。吕不韦虽说不上是缜密的谋略家,但他对于昭王之后的秦国政治,却希望按照书中规划去做。后来《汉书·艺文志》把此书归为《杂家》类。不过,其思想绝不是杂乱无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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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传说的庄襄王陵 位于西安市以东小丘之上的圆形墓,据说是庄襄王陵,也可能是即位三日猝死的孝文王之陵

如果吕不韦直至最后仍作为秦王政的智囊的话,秦帝国或许是另一形态也未可知。

《吕氏春秋·贵公》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认为不是掌握权力的皇帝一人治理天下。作为天子,不可不体察人民的动向,如果人民不采取行动的话,就会对暴君有利。官吏若担负起各种责任、报效君主的话,君主则安泰。书中如此描绘了理想的天子形象和国家形象。认为维持战国时期的国家关系结构、建立以秦国为中心的联盟国家是可行的。然而,不但吕不韦官场失足,还发生了嫪毐的宫廷之乱。

据《吕不韦传》记载,秦王政即位之后,吕不韦与政的母亲赵太后仍然继续私通,吕不韦唯恐事情败露,就将嫪毐献与太后身边。嫪毐实际上是个强壮的男子,剃掉了眉须伪装成宦官。太后与嫪毐私生有二子,嫪毐也凭借太后之力获得了权势,受封山阳之地为长信侯。但是公元前238年,有人告发了嫪毐与太后的关系,事态骤变。

嫪毐伪造秦王御玺和太后印玺,集合步兵、骑兵以及戎翟首长、舍人,策划在雍城的蕲年宫发动政变。秦王事先已经探知此情,派相国昌平君和昌文君先发制人,展开攻击。咸阳的激战之中,数百人被斩首,逃走的嫪毐也很快被捕。经过真相调查,发现此事的幕后与吕不韦有牵连。嫪毐一族被处以死刑,太后幽禁雍城,嫪毐的舍人流放蜀地,吕不韦饮鸩酒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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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吕不韦所造戈 戈上有相邦(国)吕不韦的名字

像这等近乎内乱的重大事件,在喜的《编年记》中并没有记录。(秦王政)九年的竹简,只记年号,内容空白。与暗杀未遂事件一样,看来秦王并不愿意公布事件真相。因为中央政府若有所动摇,占领地的治安将难以维持。

天下统一

李斯的野心

吕不韦失足及太后幽禁之后,秦王政开始亲政。李斯作为新的智囊人物登上政治舞台。李斯的政治蓝图与吕不韦不同。

李斯是楚国上蔡县(河南省)人,年轻时与喜是同一地方的基层官吏。喜是县吏,李斯比他高一层次,是郡小吏。虽然有郡与县的差别,喜与李斯毕竟是同一层次的地位。但是,一个始终不过是一个地方官吏,一个却由地方官吏高升至秦的丞相,二人的不同究竟在哪里呢?

李斯与喜之不同就在于:李斯志在将从荀卿(即荀子。本名荀况,尊称荀卿)处所学的帝王之术,不是通过楚王、而是通过秦王付诸实践。荀卿虽以其与孟子“性善论”相对立的主张“性恶论”的儒家思想家而著称,但又非单纯地主张人生来性恶。他认为由于人生来好利欲,所以在乱世必须用礼仪与法来治理社会,使之有秩序。荀卿本人出身于战国末年的赵国,后来曾在楚春申君身边任兰陵令(兰陵县长官)。荀卿通过县的治理实践,总结出帝王之术的思想。

本是一名地方官吏的李斯,入秦之后投奔吕不韦,成为其门下的一名舍人。舍人,不是什么官吏,只是在主人家侍奉杂事而已。吕不韦欣赏李斯的才能,将其推荐为秦王近旁的郎官。舍人的“舍”是指主人的家,郎官的“郎”是指守卫宫中走廊的近臣官吏。李斯侍奉于秦王近旁,得以阐述帝王之术。他强调:历代秦王从孝公、经昭王,至庄襄王的六世,皆从属于诸侯,如今正是歼灭诸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机会。当时所谓的诸侯虽说是周王所封诸国的君主,但实际上是已经称王的战国君主了。

在吕不韦脑子里是没有“天下统一”这类概念的,他考虑的只是如何继承昭王的帝业而已。秦王采纳了李斯的谋略。李斯被提拔为长史,成为中央官僚制下的一名官员,进而得到客卿的称号。“客”,想来应该是授予外国人的名誉吧!秦王为了实现天下统一目的,向各国派遣了许多携带大量金玉的密使,让他们去那里进行离间君臣关系的间谍工作。

贯彻法治与帝王之术的构想

进一步使李斯登上中央官僚之首的机会到来了:公元前237年,由于反对排斥外国人的《逐客令》,他的上书得到了秦王的认可。秦一直以来积极使用外国人才,那种精神是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平定嫪毐之乱的相国昌平君、昌文君曾是楚国的公子(王子)。诸国王室之间,或依靠姻亲国戚缔结友好关系,或撕毁盟约大动干戈。即便我们了解当时的这种关系,仍不太清楚站在国家的立场起用外国王室究竟出于怎样的意图!“相”有辅助之意,相国即辅助王国的人,即后来的宰相。

秦惠文公的相张仪是主张秦与东方各国连衡的纵横家。他担任着谋划与各国间外交政策的最重要官职。他已经不是单纯地受雇于外国人了,而是能够从国际战略的角度使国家强大,正是当时能够使一国得以生存的所需人才。然而,即使那个时代也必定有保守派存在。来自邻国韩国的水利专家郑国,实际上就是个间谍。韩国派遣他来是企图让秦专注于大型土木工程,以此削弱秦国军事力量。由于此类阴谋层出不断,王族和大臣要求秦王无一例外地驱逐外国宾客。此事牵涉到楚国出身的李斯,出于保身的考虑,他上书秦王表示反对。

从上书中的巧妙论述来看,他不愧出于荀卿的门下。秦王被他说服。李斯升为廷尉。喜是在公元前235年当上狱吏的,由此,在这位普通的地方法制官吏与最高执法官李斯之间,也就形成了某种衔接关系。地方官吏在犯罪行为发生时,依法执行处罚。如果他们对法律的解释产生疑义的话,可以直接上报中央的廷尉寻求判断。特别是喜所在的秦国占领地区,法治更是得到彻底地贯彻。李斯终于将导师荀卿也未能实施的理念在帝王的眼前予以了实践。

战国时期的最后十年中,正如李斯所构想的那样:各国间的均衡瓦解,出现希望统一的趋势。自从公元前230年韩王安被俘、韩被秦歼灭开始,魏、楚、燕、赵也逐一为秦所灭,最后一个被歼灭的是最东方的齐。于是,公元前221年秦国完成了统一。前面提到的公元前227年发生的暗杀秦王的未遂事件,虽说险及秦王性命,但正是这一事件成为此后秦一系列统一举措的加速器。廷尉李斯也最终将帝王之术的构想在秦国付诸实现。

看看喜的《编年记》对公元前223年之前秦与各国作战的记事:(秦王政)二十五年、二十六年仅记年号,内容空白。四十开外的喜对于李斯热烈倡导并实现的天下统一,究竟作何感受,竟是一片空白的无言。但是,无言也是一种信息。何况,二十七年记录了家族成员的出生;二十八年记录了秦始皇的巡幸。

统一天下之翌年

《史记·六国年表》中所载“始皇帝元年”是后来追溯的年号,秦王政即位时是不可能有“始皇帝元年”的纪年的。《编年记》中所记“今元年”的表达,倒是更反映了当时官吏对秦王政时代的真情实感。那一时期的出土史料使人感到了那种时代的气息,一种紧张的气氛感染着读者。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二十六年条目,是从六国最后一位国王齐王被捕记起的。齐王建与相国后胜出兵守卫西部国境,并断绝了与秦的外交往来。当时,秦派遣将军王贲从燕国南部攻齐,活捉了齐王建。接着记述曰:“秦初并天下。”《六国年表》中对这一年的大事有着提纲挈领的记述:“王贲击齐,虏王建。初并天下,立为皇帝。”如果《编年记》中也出现同样记载的话,则无任何疑念可言。

这一年所发生的事件不仅是秦国,即便就整部中国史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一年十二个月之中,究竟何时秦灭齐国而实现天下统一的呢?对此我们完全无从知晓。当时的秦历以十月为一年的开始,以九月为一年的结束。认为一年的开始不是在春天,而是在冬天(十至十二月)。喜的《编年记》于始皇二十六年是空白,那么是否还有其他可以求证的史料呢?新出土的里耶秦简中发现了始皇二十六年的纪年简牍。

里耶秦简的三万六千支简尚未全部公开,虽说仅仅发表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却包括了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的纪年简。仅此,意义已经非同凡响。总之,这一史料并非来自中央,而是可以反映周边地方对当时天下统一这一历史事件反应的史料。那么,地处酉水上游里耶古城的人们,他们对遥远的秦都咸阳所发生的,即秦最终歼灭了山东齐国的事件,究竟持何种态度呢?我们无从知晓。

里耶秦简中记载始皇二十六年木牍共有四块:即三月甲午(十三日)、五月庚子(二十日)、六月癸丑(四日)、八月丙子(二十七日)的记事。记录者是洞庭郡迁陵县的官吏,内容是县的行政文书。

然而,所记内容大大出乎我们的预想,文书中根本没有记载统一天下的历史事件。秦的官吏们在这一年仅仅专注于本县的行政事务。四篇文书的内容如下:

三月甲午(十三日)的文书是一份由县司马导和县尉乘□(此一字无法释读)二人制订的卒算簿。“司空”是国家、地方官署管理徭役劳动的机构。“卒”是服兵役或因土木工程而征调的服徭役者。“算”是向普通百姓所征收的人头税。另外,由于秦时期实行以钱抵罪的赎金刑,而且可以服劳役可以换算为赎金,所以司空也管理服刑者。

根据上述的喜留给我们的《司空律》竹简文书,其中有服刑一天日薪八钱的规定。比如,八百钱可赎罪的话,劳动一百天可抵罪。秦时戴罪服刑者须从事修筑都城、长城、陵墓等等劳动。如果是役使普通农民的话,还得考虑如何避开农忙季节的问题,但如果是罪犯的话则可以任意驱使。县级官吏负责制订服徭役的劳力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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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秦始皇

翌年的二十七年八月壬辰(十九日)的木牍记录了邻县酉阳县狱吏启根据名簿提交的所需徭役的申请报告,以及迁陵县守丞(副官)令司空处理此事的内容。如果徭役的内容是执行警备任务的话,那么酉阳县一定发生了某种紧急状况。

叛乱事件与侵占船只事件

二十六年五月庚子(二十日)的文书,是关于迁陵县下属一个叫启陵乡村庄的记载。当时,县以下的行政单位是乡、里。乡管辖着最基层的里。县官署也设于某乡,设有县官署的乡称为“都乡”。这份文书记录了启陵乡劾姓等十七户人家转为都乡管辖时出现的问题。迁陵县守丞(副官)敦狐命令都乡处理此事。很可能这十七户人家本是一个独处山区的小村落,秦为了控制每一个居民点,就必须将此类村落统统划归乡里制的行政系统。

二十六年六月癸丑(四日)发生的事件更是紧迫,文书记载了越人举城叛乱的情况。这是一份迁陵县下判决之前的确认文书。由于出土文书中有断简,具体内容不得其详。在张家山汉简有称作《贼律》的法律,规定城邑或亭障叛乱者,以谋反罪处以腰斩。处以拦腰斩断的极刑,属于背叛国家罪。越人的“越”看起来虽像是江南山岳民族的首领,但因为这里是对叛乱首领的判决书,所以“越人”在此是个人名。作为人名的“越人”在三十三年的文书里也曾出现过。那位春秋时期的名医扁鹊也是姓秦,名越人。在迁陵县,比北方战局更重要的是如何保障县内治安稳定的问题。

根据二十六年八月丙子(二十七日)司空守樛的报告,发生了以下事件:二月,南郡的竞陵(竟陵)县一姓狼的男子,借用迁陵县公船(官有船)运送故荆州之地的瓦,至今尚未归还公船。迁陵县面临酉水,由此至洞庭湖的水运很发达。从洞庭湖向北,是南郡郡治江陵县东的竟陵县。因为当时楚(避庄襄王子楚名讳,又称荆)已经为秦所灭,所以是从楚故地运送瓦。使用县官署的船搬运物资时,发生了官署之间的借贷问题。狼姓男子是掌管军马的县司马的部下。我们虽不知道二十六年二月狼为何目的而运瓦,但从他的职务来看有可能是出于某种军事目的。

究竟将秦灭齐事件编入四支简牍所见之二十六年三、五、六、八月记事中何处最为合适呢?还是难以作答。这一带是秦灭楚国黔中郡后,作为秦的占领地、新建的洞庭郡。虽说灭楚已经是早在公元前223年的事了,但是这里不仅完全没有庆贺天下统一的气氛,倒是在沅水流域依然残存着自占领以来产生的紧张状况。

咸阳宫召开御前会议

地方上的那种紧张状态,在中央同样存在。在中央召开了重要的御前会议。除了中心人物秦王,出席会议的有丞相、御史等人。御史即御史大夫,按照左右二人制,有右丞相隗状和左丞相王绾二人,还有御史冯劫、廷尉李斯。会上首先传达了秦王的意旨,说秦俘获六国国王有着各种正当的理由:韩王、赵王、魏王、楚王背叛盟约,燕王图谋暗杀,齐王与外国断交。所以,兴兵讨伐了有罪的六位国王。然后,会议采用了“皇帝”的称号。

其间臣下称赞秦王功绩说,“今陛下兴义兵,诛灭残贼,平定天下,海内建立郡县制,统一发布法令,这些都是自上古以来未曾有过的”。秦国一方的逻辑在于:因为六国国王是罪孽深重的暴君,所以为了解救民众进行了正义的战争。

之后,又讨论了是否有必要恢复地方王的问题。丞相王绾等人主张:燕、齐、荆(楚)地处偏远,如不置王的话难以统治。群臣大多赞同此建议,认识到秦刚灭六国,统治旧六国并非易事。但是,这一建议遭到李斯的反对,他认为:如今海内仰仗陛下神灵实现了统一,全国实行了郡县制,用国家赋税对王族、功臣予以赏赐,是很容易统治的。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二十六年咸阳宫召开的御前会议并非战胜国的胜利宣言。歼灭六国之后下一步将怎么做,最初并没有事先的计划。李斯在变化中摸索着,形成了天下统一构想。但是,李斯并不是无视现实的,正因为他了解统一天下的困难,所以才坚持实行郡县制。李斯深知地方的问题不在六国国王,而在于那些民众之中的反秦动向。

古代的时间感觉

张家山汉简也包含有秦始皇时期的文书。张家山汉简是1983年湖北省江陵县西汉墓出土的千余枚竹简,除了汉代法律之外,在称为《奏谳书》的法令文集中有一些秦代的事例,可以作为秦的史料。其中,有一份二十七年二月壬辰(十七日)送至南郡官府的御史文书。御史是地方官署的检察官,他根据中央政府旨意,传达了对某一事件复审的命令。复审的处理一直持续到翌年的二十八年九月,用了四百六十九天,可见是个复杂的事件。

此文书以马、船传送,送信距离五千一百四十六里,按文书的计算:每天行八十五里,行六十天后尚余四十六里。在当时,一里约四百米,若按日行三十四公里计算,总距离为二千零五十八公里。相当于从咸阳至南郡的直线距离四百公里的五个往返的行程。若以马送信,日行八十五里,约三十四公里。由张家山汉简《行书律》可知:若以昼夜邮送的话,日行二百里(约八十公里)。从咸阳至南郡,若使用特快邮件的话,要一个星期;一般邮件的话估计大概需要十至二十天。附带一提的是:汉代的诏书从长安送至敦煌需要五十天。

中央和地方的情报差异,当然有其距离上的原因,不过在此还有必要交代一下古代的时间感觉。地方政府如果在年度末的九月份向中央提交报告文书的话,是无法在十月份的新年度开始之前送到的。所以地方行政的财政决算期是每年的八月,看来就是因为顾及时间差的问题。

中央的意图是通过邮政制度向地方传达的。秦代的《行书律》中规定:对文书的收取、发送日期以及早晚时间必须做记录。命书(诏书)和特快邮件必须立即发送,如有延迟就要受处罚。里耶秦简中所见文书的最后有送信邮人和收取者二人的名字,以及收取时间的记录。当时的记时有:旦夕之别计时法,按食时、日中等计时的十二时制,还有水下四刻、水下八刻、水下尽、水十一刻下等昼夜百刻制。百刻制将一时分为八刻,每刻十四分二十四秒。即便今天,在中国五点一刻也是指五时十五分。《传食律》中规定向传递文书使者提供的饭食有谷物、酱、蔬菜汤(菜羹)等。《仓律》中有如何提供传马饲料的规定。

《史记》未载的天下统一实情

让我们回到上文提到的那桩复审了一年以上的复杂事件。事件发生在二十七年二月之前,在南郡管辖的苍梧县利乡发生了大规模叛乱。地点在湖南省长沙以南、湖南省的南端。西汉武帝时所置苍梧郡的领域实在太远,这里的苍梧不妨视为湖南省最南端的九疑山(现在的九嶷山)地区。传说舜(即虞舜。虞是国名,舜是谥号)在南巡途中,死于苍梧之野,葬于九疑山。舜是五帝的第四位,曾于尧在位时期执行政务,据说尧死后虽传位于丹朱,但民心归于舜。秦始皇曾打算去九疑山祭祀舜,但没有成功。舜在秦始皇心目中是一位理想的帝王。

马王堆汉墓出土了两张绘于丝绢的地图,其中绘有九疑山周边的地形。地图上画着九座山峰,旁边记有“帝舜”二字,还有叫做“利里”的村落。叛乱发生的“利乡”也许就在这附近。2007年,在湖南省宁远县九疑山,发现了秦汉时期的舜帝陵。陵区位于一个瑶族居住的、名为汉唐坪村的高粱地中,面积达三万二千平方米。

“新黔首”即刚刚臣服于秦的地方民众,政府让他们抓捕叛乱者时,他们带着武器逃亡深山。“义”等人在追捕叛乱者时失败,战死。在事发的苍梧县附近的攸县为镇压这次反叛,曾根据名簿有过三次征发,总算平定了这次叛乱。上述二十七年八月将卒算簿在册的士兵从迁陵县送往酉阳县,看来也可能是用来应付这次事件的。因为三次的名簿混在了一起,所以谁是逃亡者、谁该受到处罚,真相已不得而知。

此时,下达了一道令。“令”与“律”是不同的。成为法律之前的指示称为命令,是用来应付紧急状态的。这道命令措辞十分严厉:“因为刚刚占领荆地,所以那里群盗多发。如果征兵在与群盗遭遇中脱逃,处以临阵畏缩罪。根据《律》的规定,对战场临阵畏缩者处以斩刑。”最后的判决庇护了新黔首,对攸县令处以剃去胡须罪、并服“鬼薪”(上山砍柴)的劳役刑,逃亡者按临阵畏缩者处以斩刑。此时,廷尉应该是李斯,可能就是下达了此道命令。李斯对地方的事态是很清楚的。对此有所了解之后,我们对《史记》中出现的李斯等中央官僚的举止言论就不得不予以重新认识了。

里耶秦简中也有同样的记载。二十七年二月庚寅(十五日),洞庭郡守(郡的长官)礼向所辖各县官吏下达了紧急状况的对策。要求各县动员所有可以征调的士兵和刑徒,将洞庭郡管理的武器运往内史、巴郡、南郡和苍梧。可见,苍梧叛乱已发展到中央近畿地区内史也不得不介入的地步。关于苍梧叛乱,张家山汉简和里耶秦简的记述时间,是如此吻合!

上述情况让我们从地方的角度看到了天下统一的实况。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联络,在地方的史料中是有所记载的。地方的文书虽然每到年底都要送交中央,但是汇集中央的文件随着秦朝灭亡也都丢失了。司马迁是在那些公文没有保存下来的情况下编纂秦史的。从地方上偶然保留下来的那些公文,可以看到《史记》中所没有的天下统一时中央与地方的紧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