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券

“人非橫財不富,馬非青草不肥。”這道理誰不知道?靠了一點微薄的收入,維持一家的溫飽,還要設法撙節,儲備不時之需,那份為難不說也罷。可是各種形式的巧取豪奪,若是自己沒有那種能耐,橫財又從哪裡來呢?餡餅會從天上掉下來麼?若真從天上掉下來,你敢接麼?說不定會燙手,吃不了兜著走。

有人想,也許賭博可以帶來一筆小小的橫財。“捨不得孩子套不?狼”,籌得一點賭資,碰碰運氣,說不定就有斬獲。打麻將吧,包括衛生的與不衛生的兩種在內,長期的磨手指頭,總會有時締造佳績,像清一色杠上開花什麼的,還可能會令人興奮得大叫一聲而亡,或一聲不響的溜到桌下。不過這種奇蹟不常見。推牌九吧,一翻兩瞪眼,沒得說的,可是坐莊的時候若是翻出了“皇上”,統說,而且可以吃十三道的注子,這筆小財就足夠折騰好幾天了。常言道,久賭無贏家,因為賭資只有那麼多,賭來賭去總額不會多,只有越來越少,都被頭家抽頭拿去了。賭博不是辦法,運氣不好還可能被捉將官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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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已,買彩票吧。彩票,今稱獎券。買獎券也是撞大運,也是賭博的一種,花少量的錢,希冀獲得大獎。獎,是勸勉的意思。左傳昭公二十二年:“無亢不衷,以獎亂人”。買獎券的人不一定是亂人,但也?不一定是善人。花幾十塊錢買彩票,何功何德,就會使老天爺(或財神爺)垂青於你?或者只能說那是靠墳地的風水,祖上的陰功。但是誰都願試一試看,看墳地風水如何,祖上有無陰功。一試不成,再試,試之不已,也許有一天財氣會逼人而來。若是始終不能邀天之幸,次次落空,則所失有限,也不必多所怨尤。

獎券既是賭的性質,賭是不合法的,難道不怕有人來抓賭?這又是過慮。獎券如公然發售,必然是合法的,究竟合的是什麼法,民法、刑法、銀行法,就不必問。獎券所得如果是為了撥作公益或充裕國帑,更不妨鼓勵投機,投機又有何傷?從來沒聽說過什麼人因買獎券而傾家蕩產,也從來沒聽說過什麼人因買了獎券就不務正業。

我沒買過獎券,不是不想發財,是買了獎券之後,念茲在茲,神魂顛倒,一心以為大獎之將至,這一段懸宕焦急的時間不好過。若是臆想大獎到手之後,如何處分那筆橫財,買房好還是置地好,左思右想的拿不定主意,更增苦痛。其實中獎的機會並不大,貓咬尿泡的結果不能免,所以獎券還是由別人去買,這筆財由別人去發,安分守己,比較妥當。人非橫財不富,看著別人富,不也很好麼?

如今時尚是處處模仿西方國家,西方國家有專靠賭博維持命脈的,也有藉賭博以廣招徠的所謂賭城。各地人士趨之若鶩。我們的國家尚未淪落到這個地步,我們頂多在餐館用膳的時候,常突然闖進不速之客,有男女老少,每個都低聲下氣的兜售獎券。他並不強銷,他和顏悅色。他不受歡迎的時候多,偶爾也有拒?買券而又慷慨解囊的人,那就像是施捨了。

統一發票是良好制度,而且月月開獎。除了觀光飯店和書店之外,很少商家不費唇舌就開發票給我。我若索取,他們會應我所求,但是臉上的顏色有時就不好看。所以我不強求,但是每月也積有若干張,開獎翌日報紙上揭露出來,核對號碼的時候覺得心在跳。若干年來沒有得過一次獎,最起碼的尾字獎也不曾輪到過我,只怪自己命小福薄。後來經高人指點,我才知道統一發票的持有人需將發票的號碼剪下來貼在明信片上寄交某處,然後才有資格參加搖獎,這是在發票的下端印得明明白白,然而那兩行字型特別小,怪我自己昏沒有注意。可是統一發票帶給我無數次的希望,無數次的失望,我並沒有從此厭惡統一發票。相反的,統一發票幫過我一次大忙。我和菁清到一個飯店吃自助餐,餐畢付錢,侍者送來零頭和發票。我們走到出口處就被人一把揪住了,“怎麼,沒付賬就走?”吃白食是我一輩子沒想到要做的事。我沒有辯白,拿出統一發票給他看。當場受窘的不是我。滿臉通紅的也不是我。獎券都不買,統一發票還兌什麼獎?從此,發票一到手,一出商店門,便很快的把它投到應該投的地方去。

看樣子,我是與獎無緣。

情願被時髦牽著鼻子走的人實在很多。真正從中獲益的是製造領帶的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