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帶

林語堂先生長南洋大學,雖為時甚短,有兩件事卻為某些人津津樂道。一是他不讚成打領結,並且身體力行,經常敞?領子,一副蕭散的樣子。另一是主張教室裡不妨吸煙,教授可以嘴裡叨著煙斗,學生也可以噴雲吐霧,在煙霧瀰漫之中傳道授業。

有些國家的大學裡,學生也服裝甚不整齊,有件襯衫,加件夾克,就可以躋身黌舍,堂皇的出入。但是教授一定要維持相當的體面,他的一套服裝可以破舊邋遢,他頸間繫著的領帶絕不可少,那是教授的標誌。你看見一位中年以上的夾?書包而繫著領帶的人施施然直趨教室,不必問即可知道他八成是個教授。也有些偷懶的教師,尤其是夏季,嫌打領結太麻煩,用一根繩子似的東西往頸上一套,上面繫著一塊石頭什麼的東西,權且充為領結了,即所謂bilo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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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打領帶西裝筆挺的傳統,大概由兩種人在維持。銀行行員與大公司行號應對顧客的職員,他們永遠是渾身上下一套西服,光光溜溜一塵不染,繫著一條顏色深沉並不耀眼的領帶。如果他不修邊幅,蓬?頭髮敞?胸口,誰願意和他做交易?打上領結就可以增幾分令人愉快而且可以令人信賴的感覺。殯儀館的執事們,為了配合肅穆的氣氛,也沒有不打領帶的。

自從我們這裡發生一件兒子勒死爸爸的案子之後,即有人一見領帶就髮毛。大家都梳辮子的時候,和人打架動手過招,最忌被對方揪住小辮兒,因為辮子被人揪住,就不能自由轉動腦袋,勢必被人扯得前仰後合,終於落敗。那兒子勒死爸爸,只為了討五十元零用錢未遂,未必蓄意置人于死,可是領結是個活套,越拉越緊,老人家的細細脖子怎麼禁得起,一時缺氧,遂成千古。領帶比辮子危險能致人命。如果不繫領帶,可能逃過一厄。

系領帶也沒有什麼大不好,只是麻煩些。每天早起盥洗刮臉固定的一套儀式已經夠煩,還要在許多條五顏六色的領帶中間選擇一條出來,打在頸上可能一端長一端短,還須重新再打,打好之後,披上衣服,對鏡一照,可能顏色圖案與內衣外服都不調和,還須拆了再打。往複折騰兩次,不由人的要冒火。其實這個問題容易解決,曾聽高人指點:衣裝花俏則領帶要素,衣裝樸素則領帶不妨鮮明。懂得這個原則,自由斟酌,無往不利。當然,領帶的色彩圖案,千奇百怪,總之是要和人的身分相稱,也要顧到時地是否相宜。二十多年前有人自海外來,送我一條領帶,黃色的,純黃色的,黃到不能再黃,我一直找不到適當時機佩帶它,爛在箱底,也許過馬路斑馬?的時候系這領帶格外醒目。

人的服裝,于禦寒之外,本來有求美觀的因素在內。男人的西裝在色彩方面總嫌單調,繫上一條悅目而不駭人的領帶也不能算是過分。雄獅有一頭蓬散的鬣毛,老虎豹有滿身的斑紋斑點,人呢?一臉絡腮鬍子是常惹人厭的。無可奈何,在脖子上系一條色彩分明的領帶,雖說跡近招搖,但是用心良苦。至于說領帶繫頸,使胸口免受風寒,預防感冒,也許是實情,也許是遁詞吧。

領帶的起源,其說不一。或謂起源於法國皇帝路易十四時代克羅埃西亞庸兵之頸上的裝飾性的領結,即所謂Cravat,貴族群起倣傚,大革命之後消失了一陣,但是十九世紀初期又復盛行,拜倫的飛揚瀟灑的領巾是有名的。一八一八年出版過一本書“領帶大全”(Neckclothiana)曆數二十多種領帶之不同的打法。領帶的考證沒有什麼重要,但是領帶之不時的變換式樣卻是很討厭的。時而細細長長,時而寬寬大大,造成所謂的時髦。情願被時髦牽?鼻子走的人實在很多。真正從中獲益的是製造領帶的廠商。

人的頭部是需要保護的,尤其是腦袋裏真有腦筋的人,硬硬的頭蓋骨似乎還嫌不夠,上面非再厚厚的生一層毛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