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髮

據考古學家的想象,周口店的北京人都是披頭散髮的,腦袋上像是頂著一個拖把。古代的夷狄曾被形容為披髮左衽,那長髮垂肩的樣子也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好像在古代髮式是不分男女的,都像是披頭瘋子似的。人類文明進展,才知道把頭髮輓起來,編起來,結起來,加上笄,加上簪,弄成牛屎堆似的一團,頂在頭上,扒在腦後,女人的髻花樣漸漸繁多起來,美其名曰:“雲鬟霧鬢”。

台灣語謂頭髮為“頭毛”,我覺得很好,毛字筆劃少,而且簡明恰當。身體膚發受之父母,豈敢毀傷,其實這是瞎扯,錫克族的男子真是那樣的迂,滿臉鬍鬚像刺蝟一般,長髮纏頭如峨大冠,那副“紅頭阿三”的樣子不能令人起敬。馬掌厚了要削,人的指甲長了要剪,為什麼頭髮不可以修理呢?人的頭部是需要保護的,尤其是腦袋裏真有腦筋的人,硬硬的頭蓋骨似乎還嫌不夠,上面非再厚厚的生一層毛不可。但是這些頭毛,在冷的地方不足以禦寒,挺不過一頂瓜皮小帽,在熱的地方就能使得頭皮悶不通風,而且很容易培養一些密密叢叢的小動物在頭髮根處傳宗接代,使得人癢得出奇,非倩麻姑來搔不可。頭髮被謚為煩惱絲,不是沒有道理的。削髮出家不是容易事,出家人不用天天梳頭實在令人羡煞。和尚買篦梳,是永遠沒有的事。有人天生的頭髮稀疏,甚至牛山濯濯,反倒要千方百計的搜求生發劑,即使三五根頭髮也要涂沫潤髮膏。還有人乾脆把死人的頭髮頂在自己的頭上,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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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梳辮子經驗的男人應該還記得小時候早晨起來梳小辮兒的麻煩,長大了之後進剃頭棚的苦惱。滿清入關,雷厲風行的是剃頭。所謂剃頭,是用剃刀從兩鬢到腦後颳得光光的,以露出青皮為度,然後把腦袋頂上的長髮梳成豬尾巴似的長辮子。(現在的戲劇演員扮演清代角色,往往只是把假辮子一條往頭上一套,根本沒有剃光周圈的頭髮,完全成了大姑娘的髮式,雌雄不辨。)小辮被外國人奚落,張勛的辮子兵是現代史的笑柄,而辮子之最大的禍害則是一旦被人抓住便很難掙脫。

草坪經常修剪,縱然不必如茵似錦,也不能由它滿目蒿萊。頭髮亦然。名士們不修邊幅,怒發蓬鬆,其尤甚者可能被人指為當地八景之一,這都無可置評。在美國,水手式的平頭已很少見,偶然在街頭出現,會被人誤會他是剛從監獄裡服滿刑期的犯人,我記得胡適之先生畢生都保持?這種髮式,擇善固執。如今披頭猖獗,頭髮惟恐不長不臟不亂,其心理是反抗文明,返回到原始的狀態。其實歸真返樸是很崇高的理想,勘破世網塵勞,回到湛然寂靜的境界,需要極度堅忍的修持功夫才能親身體驗,如果留長了頭髮就能皈返自然,天下哪有這樣便宜的事!女孩子們後腦勺子一把清湯掛麵是不大好看,不過一定要燙成一個鳥窩,或是梳成一個大柳罐,我也看不出其美在哪裡。

學古人,也不是因為他們古,是因為從古人那裡可以看到人性之尊嚴的寫照。